大病专项救治诊疗方案
1.大病专项救治诊疗方案 篇一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
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卫计局关于实施健康扶贫的意见,做好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庆城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对我县“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甘肃省重大疾病病种”(庆卫发[2017]255号文件附件1)进行集中救治。对上述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控制医疗费用总额,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救治台账
按照县扶贫办、县卫计局提供的“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校准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立台账。按照台账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
(二)开展医疗救治
1、定点救治 按照县卫计局的安排,我院被列为医疗定点单位,在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原则的基础上,对于我院不具备诊疗条件的,上转至具备诊疗条件的上级医院。
2、诊疗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标准,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制订适宜的具体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首选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3、组织救治
要充分发挥我院医疗卫生队伍的作用,要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患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进行救治。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就医等候时间。整合医疗资源,设置相对固定的病区、病房,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
4、严格分级诊疗制度
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原则上我院应积极抢救,我院确无救能力,按分级诊疗程序转到上级医院进行救治,我院与上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工作机制,通过医师多点执业、对口支援、巡回医疗等方式开展救治工作,坚决杜绝过度医疗行为。
5、加强质控
我院要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三)支付方式
1、实行按病种付费
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具体费用参照《关于印发<庆城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方案>的通知》(庆卫发[2017]255号文件附件1)执行。
2、明确支付政策
明确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联动报销比例,报销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对于列入大病专项救治的病种,符合条件的,按政策给予救助。
3、推行“一站式”结算
按照县卫计局的要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我院要在医保结算大厅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
(四)信息管理
按县卫计局的要求,要加强救治对象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要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将我院贫困人口救治救助信息,按每月20日前分别将当月信息统一汇总报送至县卫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 重要内容,是落实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强烈的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明确目标,夯实任务,责任到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贫困大病患者专项救治工作,协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紧密衔接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救治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要注重宣传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涌现出的生动事迹和群众受益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医务科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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