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档案管理论文

2024-06-30

房产档案管理论文(精选8篇)

1.房产档案管理论文 篇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土地房产测绘档案信息利用制度

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系统在平时工作中所形成的土地、房产、测绘类档案,是国家专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地方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档案资源。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土地、房产、测绘档案信息的管理、利用和各单位档案业务的指导、监督工作,应主动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方便、全面、有效的档案信息利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

档案信息包括档案中心保存的档案实体及其数字化信息、归口档案中心对外利用的其他单位的档案实体及其电子信息、其他档案室纳入档案管理中心档案管理系统的数字化档案信息。

一、利用的对象和条件

(一)安全、司法、执法机关,纪检监察、税务稽查、建设等部门因案件、建设项目需要,凭介绍信、工作证可以利用相关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凭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和权属证明(权利人为本单位),可以利用相关的档案信息资料;因特殊公务,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证明和身份证明,可以利用本单位相关职工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三)仲裁机构凭介绍信、工作证、仲裁申请文件材料,可以利用相关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四)公证机构凭介绍信、工作证、公证申请、权属证明和落实房屋政策退还通知文件材料,可以利用相关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五)律师凭介绍信、律师证、委托证明、权属证明(权利人为委托人);仲裁、诉讼案件还需出示受理案件通知书(判决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收费凭据等),可以利用相关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六)企业单位

1、拆迁单位凭介绍信、工作证、拆迁公告(属拆迁期内的可出示复印件、属拆迁期外的出示原件)或有关征用土地批文及有关拆除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证明,可以利用相关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2、评估、拍卖机构凭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委托证明及权属证明,可以利用相关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3、房地产开发企业凭介绍信、身份证、立项批文等相关材料,可以利用与本企业开发的建设项目有关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4、其它企业单位凭介绍信、身份证、权属证明(权利人为本单位),可以利用相关的土地房屋档案资料;因特殊公务,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证明和身份证明,可以利用本单位相关职工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七)个人

1、权利人持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土地房屋权证、落实房屋政策退还通知等),可以利用本人土地房屋的相关档案信息资料。

2、继承人、受赠人凭继承或赠与公证书、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可以利用与该土地房屋有关的档案信息资料;权利人已死亡,但尚未继承的,其法定继承人凭身份证明、权利人死亡证明、利用者与权利人的关系证明、权属证明,可利用相关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3、利用郊区户地原图的,凭身份证明、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开具的查档证明,可以利用相关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已脱离国土资源管理所管理的,凭身份证明和土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证明,可以利用相关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4、利用乡村个人建房用地档案的,利用者凭身份证明和“乡村建房用地许可证”或“乡村房产契证”可利用相关档案信息资料。

如利用者无法出示“乡村建房用地许可证”或“乡村房产契证”,应出示土地房屋所属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查档证明和身份证明,方可利用相关档案信息资料。

5、仲裁、诉讼案件当事人凭仲裁机构或审判机关受理案件通知书(判决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收费凭据等)、身份证明,可以利用相关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6、委托代理的,除具备上述1~5点条件外,还应出示委托证明(境外的需经公证或认证)、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关系经公证或认证的除外),可利用委托人(被代理人)相关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八)局系统

1、局机关各处(室)行政人员事务性查阅档案信息,持所处理事务的案件,可利用相关房地产档案信息;非行政人员经所在处(室)领导签批后,可利用相关房地产档案信息。

2、市公房管理中心、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涉及登记、交易等作业流程中利用档案信息实行名单报备制度。

3、其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信息应持单位证明和工作证。

(九)凡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等保密性质的档案信息资料的利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利用范围

(一)对外利用档案信息

1、阅览

(1)已确权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2)建国前后和“文革”时期的历史档案: 房地产调查登记表;

房产契证(业主提交的原始凭证材料); 郊区户地原图;

文书档案(征用文部分)。

(3)抵押资料、备案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商品房预售报备方案等非档案中心的档案信息资料。

(4)土地管理档案:协议出让、招拍挂出让、有偿使用、划拨补出让合同档案中的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缴费通知单、缴费发票、地价缴清证明、政府用地批文、规划文件、用地单位的申请文件、立项文件;国有、集体建设用地档案;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许可证档案;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档案。

(5)机关业务档案:房政管理档案、住改管理档案、征地拆迁管理档案。

2、复制

(1)已确权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除确权过程中审批意见、领导签署和相关纪要、抄告单、档案形成部门认为不宜复制的外,其余均可视利用者利用目的有选择的复制。

(2)未确权档案资料中权利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可根据利用者需要进行复制。

(3)抵押资料、备案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商品房预售申请资料等非馆藏档案信息资料,根据档案信息资料提供人的意见摘录或复制;

商品房预售申请资料,公、检、法、纪委、审计、本项目开发企业可以全面利用;本项目涉及的诉讼当事人可以利用案件相关内容(不宜对外公开的内容除外);

抵押资料,在押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土地出让合同、补土地出让金发票可以对外复印。已注销的抵押无法对外提供利用。

(4)郊区户地原图。

3、出具证明

(1)已确权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除不可复制的内容外,其余均可视利用者利用目的有选择的复制出具证明。

如权属已转移的,不再出具所有权性质的证明。(2)未确权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权利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可根据利用者需要复制出具证明。房地产调查登记表:权利人明确且无转移记载、地目为“宅”、政府已退还产权的可以摘录相关内容出具证明; 郊区户地原图:标号、姓名清晰可辨,并标明为“宅”以及寺庙、宗祠类的“公业”,可以摘录相关内容并贴图出具证明。图中姓名标示有一个字模糊不能确定的,可以“×”代替出具证明,如图中无标注姓名或标注姓名模糊无法确定的,按[2004]2号局办公会议纪要的规定执行。图中标示为“田”、“什”等类别的,不对外出具证明;

抵押资料、备案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商品房预售申请资料等非档案中心的档案信息资料,根据档案信息资料提供人的意见摘录或复制出具证明。

(3)土地类档案

协议出让、招拍挂出让、有偿使用、划拨补出让合同档案:检察院、纪委、审计部门可以全面利用、出具证明;法院、公安局、合同当事人可以复印土地出让合同及各补充合同、缴费通知单、缴费发票、地价缴清证明、政府用地批文等文件,出具证明。

国有、集体建设用地档案:公、检、法、纪委、审计、用地单位、拆迁人可以复印政府用地批文(包含项目延期动工批复、变更项目名称批复、变更用地单位批复等)及红线附图、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收费通知书、缴费发票,出具证明。

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许可证档案:检察院、纪委、审计部门可以全面利用、出具证明;法院、公安局、用地单位、拆迁人可以复印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红线图、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许可证,出具证明;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申请表、经办表等涉及经办人意见、领导签署的应摘录出具证明。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档案:检察院、纪委、审计部门可以全面利用、出具证明;法院、公安局、用地单位、拆迁人可以复印村(居)委会证明、土地房屋权证(房产权属证明)、个人建设用地许可证,出具证明;用地申请、审批表等涉及经办人意见、领导签署的应摘录出具证明。

(4)出具无查询结果证明

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第十四条第2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查询机构对满足查档条件的服务对象,出具无查询结果证明:

①按查询人提供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无法查询的; ②要求查询的房屋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 ③要求查询的事项、资料不存在的。

(二)对外限制利用范围

根据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101号令)相关规定,部分建国前后和“文革”时期的历史档案对外限制利用: 1、1985年厦门市城镇住房情况分幢(户)普查表、1976年厦门市房屋清查情况记载表:可查阅、复印。因是普查性质,不能作为所有权证明,不对外出具证明。2、1950年厦门市地价册、房地产总归户册:因其为统计表式,涉及户名较多,为保护他人隐私,不宜对外公开。

3、私房改造案、房地产总归户卡、房屋信(退)托案、落实私房(侨房)政策案:对外部分限制提供利用,对外可以利用复印“落实政策通知书”、“退托通知书”,出具证明。

4、建国前后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不对外提供利用。

5、英制图、市中心区户地原图。

(三)局系统人员利用

1、阅览

(1)已确权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2)建国前后房地产历史档案:1953年房地产调查登记表、1985年城镇住房情况分幢(户)普查表、1964年房地产清查情况登记表、1976年房屋清查情况记载表、户地原图;

建国前后土地房屋所有权申请书、1960年房改案、信托案、房产契证等只限房地产权籍管理处、房政管理处、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市公房管理中心等专门人员利用。

2、复制

局系统人员利用档案信息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复制的档案信息资料要逐页加盖专用的复印章。

(1)已确权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2)1953年房地产调查登记表、1985年城镇住房情况分幢(户)普查表、1976年房屋清查情况登记表。

(3)1960年私房改造案、房屋信(退)托案、落实私房(侨房)政策案、1964年房地产清查情况登记表、房地产总归户卡:只限房地产权籍管理处、房政管理处、市公房管理中心、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处理退改、权属争议等事务和相关信访、案件的经办人利用,但复印的材料应加盖复印章,并注明用途。(4)建国前后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只限房地产权籍管理处、房政管理处、市公房管理中心、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处理退改、权属争议等事务和相关信访、案件的经办人利用,但复印的材料应加盖复印章,并注明用途。

(5)英制图、郊区户地原图、市中心区户地原图:可以查阅,不可复印。

三、利用的方法

咨询:电话咨询、窗口现场咨询。

阅览:现场实体阅览、档案信息利用终端阅览。

摘录:利用者自行摘录、窗口工作人员摘录(限需出具证明的部分)。

复制:复印机复印(对外利用由窗口工作人员复印)、窗口档案信息利用系统打印。

出具证明:由窗口工作人员将摘录、复制的档案信息资料装订、骑缝后,加盖证明专用章。

四、利用的流程

(一)对外利用流程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档案信息资料利用的对象和条件”对利用者出示的材料进行核实,利用者资格经确认后,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

阅览: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情况调取实体档案或发送档案信息到利用终端供利用者阅览。

摘录、复制:窗口工作人员视利用者出具证明需要,对相关档案信息资料摘录、复制。交费:需交费的由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利用情况按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估价,向收费人员发出收费通知,利用者到收费处交费。

领取档案信息材料:无需交费的利用者直接向受理的窗口工作人员领取,交费的凭交费发票向受理的窗口工作人员领取。

(2)局系统内部利用流程

1、通过窗口利用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档案信息资料利用的对象和条件” 对利用者出示的材料进行核实,利用者资格经确认后,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

阅览: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情况调取实体档案或发送档案信息到利用终端供利用者阅览。

摘录、复制:窗口工作人员视利用者出具证明需要,对相关档案信息资料摘录、复制。

领取档案信息材料:直接向受理的窗口工作人员领取。

2、通过网上档案查询系统利用

资格申请:各处室、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电子档案网上利用用户、审批用户名单及查询范围函告档案管理中心,并由用户在《电子档案网上利用用户责任书》、《电子档案网上利用审批用户责任书》上签名,由档案管理中心在档案系统中建立电子档案网上利用用户,并赋予相应的查询权限。

受理:查阅超出用户查询权限范围的档案,由网上利用用户建立查询申请,经该用户所在处室、单位审批用户审批,查档信息传送到档案所属部门,由档案所属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判断是否发送电子档案,可以发送的,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电子档案发送给查档用户。查阅用户查询权限范围内的档案,网上利用用户可直接在电子档案网上查询系统中进行查询。

3、阅览:根据电子档案网上查询系统返回的档案信息进行浏览。

4、摘录、复制:对浏览到的信息,可进行摘录、打印等操作。

五、利用的审批程序

利用已确权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直接利用。

利用未确权档案信息资料的,除房地产权籍管理处、房政管理处、市公房管理中心等为处理产权事宜的专门人员和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地籍调查等办证流程的经办人员外,其余均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提交业务科长审批,获准后方可利用。

六、利用的受理时限

(一)窗口受理后,利用档案管理中心保存的档案实体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应即时提供利用;如利用的档案量大或出具的证明较多,无法于当日完成的,由窗口与利用者协商处理。

(二)利用非档案管理中心的档案信息资料,在难以及时调取时,应向利用者说明理由,并在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供利用;如因档案信息提供人的原因,2个工作日提供利用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与利用者沟通,并约定时间。

(三)通过网上档案查询系统发起的查询申请,一般收到申请信息,即时发送。

(四)受理投诉,自接办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七、利用的收费标准及要求

(一)档案信息资料利用实行有偿服务,严格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30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 费[2010]88号、闽国土资综[2008]170号核准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

(二)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张贴明示,接受监督。

(三)档案信息资料利用费一经收取,概不退还。

八、查阅档案守则

(一)严格遵守档案利用相关规定,服从档案工作人员安排,保持档案利用窗口的秩序,严禁吸烟和大声喧哗。

(二)查阅时,要爱护档案,不得随意圈注、涂改、抽取、污损、揉折、毁坏档案或在档案上做其它任何标记。

(三)不得擅自将档案带出工作室,不得查阅申请查档范围以外的档案内容,不得将档案给无关的人员阅看和泄露档案内容。

(四)档案不得外借,因特殊情况外借,应按程序审批,并按规定及时归还。借出的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五)对于涉及审批各环节内容(意见)、历史档案中不对外提供利用的,如因特殊原因,确有利用需求,应报相关业务处(室)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

(六)通过网上档案查询系统进行档案利用的,其利用结果仅作为该查询用户业务工作的参考,无任何法律效力,任何由此而产生的法律问题,由利用人负责。

(七)凡违反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2.房产档案管理论文 篇二

房产测绘是常规的测绘技术与房产管理业务相结合的专业测绘。而房产测量所获得与永久性标志相联系的房产权属界址、房屋面积、房屋产别等等都具有法律效力, 从而载入房屋权属证书, 所以房产测量所有的基础图是发放房屋权属证书和财政税收的重要依据, 拥有权属 (法律上) 、财政 (税收上) 和城镇规划三大基本功能, 它的主要作用可以归纳为如下几方面:

1、为了使城市房产管理和住宅建

设都能稳步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轨道, 城镇房产管理部门和规划建设部门都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房产的权属、位置、数量和现状等基本情况。只有这样, 才能进行妥善的管理和合理的规划建设, 更好的调配使用房屋和土地, 有计划安排旧城区住宅的修建改造, 以及新发展区的规划建设。另外, 房产测量的成果, 亦是开展城镇房地产管理理论研究的重要基础资料。

2、房产测量提供了大量准确的图

纸资料, 为正确掌握城镇房屋和土地的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清理公私各占有的房产数量和面积, 建立产权产籍和产业管理的图形档案, 统计各类房屋的数量和比重等提供了可靠的数据, 亦为开展房产经济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数据。房产测量还为城镇财政、税收等部门研究确定土地分类等级、制定税费标准提供了基础依据, 确保各项税费的及时征收。

3、房产图所表示的每户所有的房

屋的权属范围, 是经逐幢房屋清理产权, 并经过各户申请登记, 经主管部门逐户审核确认的。房产图作为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附图,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图纸。它是加强房产管理、核定产权、颁发权属证书、保障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管理的重要依据。而在解放后所进行的房产测量以及依托房产图建立的房产档案图卡为现在旧城改造中的房屋拆迁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原始凭据, 并为相当多的房屋权属纠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而当代的房产测量为城市的GIS建设提供了支撑点, 没有这些通过测量人员到实地测绘或者利用已有图纸资料按数字格式的要求采集来的图形数据, 地理信息系统无从建设。因而, 测绘技术及基础测绘工作是地理信息化的基础, 地理信息化是测绘发展的高级阶段, 没有这些支撑, 地理信息系统是无法健康发展的。

二、房产图在房产管理中的地位

房产图是房产产权、产籍管理的重要资料。《房产测量规范》有这样的简述:“按房产管理的需要可分为房产分幅平面图、房产分丘平面图和房屋分蘖节户平面图”。房产分幅图是全面反映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等状况的基本图, 是测绘分丘图和分户图的基础资料, 它反映房屋的位置关系、建筑图图形、行政境界、权利种类、房屋式样、房屋结构、产权性质、坐落、层次、街道门牌、河流地类等, 并以产权宗地位置为单位编立丘号;分丘图是分幅图的局部图, 是绘制房屋产权证附图的基本图。它着重表示房屋权界线、界址点点号、挑廊、阳台、建成年份、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墙体归属和四邻关系等各项房地产要素;分户图是以一户产权人为单位, 表示房屋权属范围的细部图, 也是专供房地产登记机关发证发给产权人的一种权证附图, 也是专供房地产登记机关发证发给产权人的种权证附图, 它详细标绘权利主体所在哪一层、哪一单位、哪一套, 并用红线彩绘其权利范围。

通过对上述三种的内容及特点的比较得知, 房产图是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房地产开发利用、征收税费以及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测量数据和资料, 它殖民地形图、地籍图有着许多的相同之处, 即包括控制点测量、细部测绘等等, 但由于服务的对象不同, 内容和要求也就有所不同, 因而我们可以认为房产图、地籍图和地形图是基于同一类基础图的不同的表现形式, 也就是在同一幅底图上各自增加不同的属性项, 而这, 对于现今办公自动化以及机助制图高度发达的今天, 在微机在添加属性数据以及再分类、再处理已经是一项极其日常的普通工作并且, 在《房产测量规范》载明了“房产图根据需要可利用已有地形图和地籍图进行编给……”。

三、结论

本人认为房产测量中的重点房产基础图的测绘不应游离于整个城市的地理信息系统之外, 理应积极参与, 从上面我们不难看出, 城市的基础测绘应该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 规划、土地、房产和市政建设等管理部门共同担钢的一项基础工作, 又能保证信息的共享, 也能保证基础工业测绘中的统一性 (即统一的作业要求、统一的测量精度、统一的成图质量、统一的成果管理) 和唯一性 (成果的唯一性) 。基于这一基础图的房产测绘也就减少了相当大的运行时间以及测绘费用。这一办法对于以前基础测绘就相对薄弱的房产测量单位而言不失为行之有效的办法。而对于以前基础较好的单位, 应该通过改制这一契机, 广招贤才, 苦练内功, 重点投入到城市基础图的测绘中去, 更好的发挥先锋带头作用。

摘要:通过对测绘队伍在面临改制大局前所出现的问题, 房产测绘队伍改制对房产测量所带来的影响进行简要阐述, 简论目前房产测量在房产管理中的地位。

关键词:测绘,管理

参考文献

3.如何管理出租房产 篇三

美国著名主持人及资源房产管理人罗伯特,在他的畅销书《房产投资管理》中指出人们首先应该改变一个错误观念,那就是认为房地产是只适合有钱人的投资。他列出了成为房东的十大理由,包括可以多样化你的投资,能成为第二收入,房地产保值,干扰通货膨胀,能够帮助你退休等。

罗伯特指出,在美国许多穷人变富人的故事,都是基于摸索房地产投资的。因为房地产虽然也会经历起落,但是它通常在暴跌之后会反弹并且增值。所以罗伯特建议那些想退休后有钱的人,购买并持有适当的出租房产20—30年。

当然,要想将自己的空房租出去,也是需要技巧的,罗伯特同样列出了十种将空房租出去的途径,像提供介绍费,接受宠物,甚至是提供搬入礼物等。虽然这些方法在国内还用不上,但是从中可以看到美国的出租市场竞争是如何激烈。

不过,罗伯特提到的增加现金流,可能是国内的许多房主所没有考虑过的问题。在罗伯特看来,最大化你的现金流是拥有出租房产最重要的目标之一。房主可以通过提高租金、减少运营成本、减少房客变更等来改善现金流。

4.房产档案管理员求职简历 篇四

个人信息

yjbys

性 别: 女

年 龄: 34岁 民 族: 汉族

工作经验: 5年以上 居 住 地: 浙江台州 临海市

身 高: CM 户 口: 浙江台州 台州

求 职 意 向

希望岗位: 财务/审(统)计类-会计

寻求职位: 会计

希望工作地点: 浙江台州临海市

期望工资: /月 到岗时间:随时到岗

工作目标 / 发展方向

主办会计

工 作 经 历

▌2005-06--2008-03:浙江华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物业管理(股份制企业)

担任岗位: 公司文职类/图书情报/档案管理

职位名称: 房产档案管理员

职位描述:负责公司所有项目进馆资料的登记、分类建档、系统更新、备案查询及日常销售合同的保管情况,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招聘并协调好本部门各档案员的排班工作及日常制度培训,并及时申报部门制度流程的优化及建议。

离职原因: 想回台州

▌2003-06--2005-06:浙江裕阳商标事务所

所属行业: 互联网、电子商务(私营企业)

担任岗位: 行政/人事类/行政助理

职位名称: 商标代理人

职位描述:协助客户完成商标注册、转让、变更、使用权许可等事项,积极拓展客户群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及时跟踪所负责客户的商标注册情况,完成预计目标。

▌2008-03--至今:浙江恒盛钢构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装潢(私营企业)

担任岗位: 财务/审(统)计类/会计

职位名称: 辅助会计(实习)

职位描述:掌握会计法规、现金管理条例、票据法等相关法规,能独立、准确地办理日常银 行业务、登记企业各类报表、开具票据、及时申报各项国家规定的税种,协助财务主管处理其它日常业务;工作认真仔细,熟练使用财务相关软件及其他office软件。

教 育 经 历

1999-09--2006-07 浙江工业大学 计算机类/行政管理 大专

2003-09--2006-07 杭州船舶工业学校 计算机类/ 中专

培 训 经 历

2005-09-- 2006-02 自学 会计实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拓展阅读:切不可夸大其词!打造个人简历需为面试做准备

在编写个人简历时求职者们要注重个人简历的编写,一份好的个人简历可以帮助求职者顺利杀出重围脱颖而出获得面试机会。因此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就是在为面试做准备。既然是为了面试做准备就要在个人简历中编写求职者擅长回答的问题。

虽然说在个人简历中多一点书面交流的语言就多一点求职成功的机会,但是这种交流可不是求职者为了个人简历的完美性而胡乱编写的。一定要有依据的在个人简历中与招聘官交流,这种交流会使招聘官提起对求职者的兴趣,从而发出面试通知。

求职者在编写个人简历时一定要为面试打好基础,一份好的个人简历能很好的引导出一些招聘官感兴趣的问题,这种引导一定要是求职者擅长回答的问题。如果说求职者顺利收到面试通知那就等于离入职不远了。但是求职者面试通过率也不是很高,因此求职者有幸获得面试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因为在面试中招聘官一定会围绕求职者在个人简历中编写的一些内容来提出问题。所以在面试之前,求职者需要将招聘官可能要问到的问题有一个大致的掌握。不然等到面试的时候一问三不知,那面试的结局一定会以惨败告终。

5.房产管理规定 篇五

房产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第四人民医院房产的管理,维护医院房产的安全、完整,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及单位有关制度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中的房产是指(医院内部所有房屋)如:门诊楼、重症楼、行政楼及非典时期修建活动房。

二、医院房产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房产使用状态分以下几类: 第一类:医院行政办公用房;

第二类:医院医患用房;

第三类:医院未使用用房;

三、医院房产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

房产管理部门为总务科;医院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医院有关科室使用,总务科负责登记、日常维护等工作。

总务科

6.房产管理协议书 篇六

甲方:托里县招金北疆矿业有限公司后勤办乙方:

为加强公司房产的管理,确保房产完好,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对本单位房产管理要求如下:

1、属于本单位的房产由乙方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私自改变其建筑结构、私占、拆卸和调换房屋(各单位要有专门的人员兼职房产管理员),乙方必须建立《房产台账》及《房屋使用台账》(台账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凡是不建台账,扣乙方500元。

2、属于本单位的房屋及厂房,因生产需要,要改变其建筑结构或拆卸。必须提前写书面申请,经基建科、相关部室领导及总经理评估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申请要报基建科、后勤办、财务科各一份;申请的内容包括厂房名、位置、类别、结构、建筑面积、工程造价等)。否则罚款乙方500元,并责令修复好。

3、属于本单位的职工申请住房的,必须联系乙方房产管理员办理手续后方可入住。严禁以任何形式将住房转让、转借、转租他人,非本公司人员或直系亲属严禁居住。否则,将给予乙方500元扣款。

4、住房者不需住房时,须到本单位房产管理员办理移交手续,乙方要做好《退房纪录》。

5、属于本单位的房屋及厂房,墙壁不得改变其建筑结构、拆卸、乱贴、乱画、乱挂、乱钉、乱拉及弄脏墙面,更不允许有孔洞。否则,每处扣款乙方50元,并责令于3日内处理好,达不到原标准者由后勤办联系整修,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要爱护房屋及厂房的门窗,凡发现掉下窗扇、门扇的,每扇扣乙方200元。钢塑门窗玻璃每损坏一块扣乙方100元,门窗框每损坏一处扣乙方200元;钢塑门窗拉手、风钩及密封条等每损坏一处扣乙方50元;并由后勤办安排修复或更换,其材料及安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费用。

7、房屋及厂房配备的线路、管路及其它一切设施,不得拆用、改变、损坏、丢失。否则,每出现一处对乙方扣款100元,并责令3日内恢复原样,无法恢复原样的,由后勤办安排修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凡损坏门上的锁、锁闭、锁扣等,责令3日内恢复原样,无法恢复原样的,由后勤办安排修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9、室内床铺必须按指定位置放置,除公司规定可以摆放的物品外,其它物品禁止带入宿舍,否则给予乙方扣款20元。

10、不准在办公场所及宿舍内做饭、烧水等,否则,每项次扣乙方100元。

11、除公司统一配备以外,房屋内禁止使用窗帘及其它遮掩物,违者除没收该物品外,给予乙方扣款50元。

12、损坏普通门窗玻璃,普通玻璃规格小于32×32CM的每块乙方赔偿5元:大于32×32CM的每块乙方赔偿8元。损坏大楼窗茶色玻璃每块乙方赔偿100元:大门玻璃每块乙方赔偿200元,损坏塑钢和铝合金门窗玻璃,每块扣乙方100元。并责令3日内恢复原样,无法恢复原样的,由后勤办安排修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3、厕所发生堵塞,由乙方负责疏通,处理不了由后勤办联系疏通,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给予扣款100元。

14、本单位的职工必须爱护取暖及其他配套设施,凡造成暖气及其他配套设施损坏的,每处扣乙方100元,并由后勤办负责购买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5、对于本单位的职工宿舍,乙方要严格执行后勤办制定的《职工宿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凡是管理不到位的,将按照其规定对乙方进行扣款处理。

16、乙方发现房屋或厂房有漏雨、渗水或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书面通知后勤办,并将整修的房屋及厂房,做好《房屋大修台账》。对于没有及时通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7、以上条款未涉及到的,属乙方的房产出现的问题,甲方将按照后勤办制定的《房产管理规定》、《职工宿舍管理规定》等条款进行处理。

三、协议签订后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时,不再另行签订协议,新更换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委托人:(签字)乙方委托人:(签字)

7.如何做好房产档案管理工作 篇七

一、切实做好房产档案的收集工作

收集工作是确保档案完整齐全的关键。房产档案来源分散, 这就要求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房产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首先, 要制定房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分类方案、各类房产档案归档制度及各类专兼职档案员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其次, 要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深入相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帮助收集整理房产资料, 并协商有关房产档案的移交问题。其三, 严把质量关, 认真检查档案移交目录、归档卷数及案卷质量, 对于房产地址不清、材料不全、字迹不规范的要求重新整理, 以保证归档材料齐全完整、系统规范。

二、认真做好房产档案的整理工作

房产档案的整理工作是将收集来的房产材料进一步条理化、系统化, 进行分类、排列, 形成有序体系的过程。首先, 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对所收集的文件资料进行筛选整理, 严格把关, 并对重要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其次, 房产档案种类多, 必须严格按档案管理规则, 对所收集的文件资料科学分类, 合理排列, 整齐装订。另外, 为了把房屋状况在房产档案中更真实、更直观地表现出来, 房产档案中最好附加房屋照片, 与房产材料放在一起保存。

三、加强房产档案的动态管理

房屋产权档案编目是房产档案科学管理的重要步骤。编目是否科学, 直接关系到档案的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为了适应房产档案动态管理的需要, 首先应解决的是房产档案编目科学、管理动而不乱的问题, 建设部明确指出“档案排列应以房屋坐落的地方为序”, 这是有利于房产档案动态管理的科学方法。因为在同一地号的产权档案在不断增加或减少的情况下, 其变化后的档案始终是依次排列在同一地号内。但是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编目管理。可按照街道、办事处、路、巷门牌号进行检索, 以检索目录的形式进行登记, 如遇产权变更时, 档号不变, 把变更的产权人写在原产权人的后面或备注栏, 与原始档案存放在一起, 并将封面上改为新产权人的姓名, 使原始登记与变更登记合二为一。

四、加强房产档案数据库建设

选择一个比较通用的且能熟练掌握的数据管理系统, 作为房产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软件平台, 对录入的数据进行合理的存储、分析及运算。同时, 要正确处理好档案原件及档案数据的关系。档案原件作为房产档案的原始资料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是档案数据的来源及房产身份的唯一合法证明, 不能因为计算机的普及应用就忽视对原始档案的管理。计算机的应用只是为档案的查阅利用提供一种方便快捷的手段, 而不能最终替代原始档案的地位。因此, 笔者认为, 加强房产档案数据库建设, 一要建立产权交易信息管理系统和内部局域网, 设有产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换证登记、抵押登记和交易管理等模块, 彻底改变传统的手工模式, 实现由登记收件、初审、复审、缮证、发证、归档等各个工作环节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实现房产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同时设立抵押库和查封库, 有效地避免重复抵押和查封房产的登记、交易、抵押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二要研发银行抵押贷款风险防范系统, 通过城市金融网, 与市各级商业银行局域网互联, 实现产权抵押数据共享, 该系统的应用不仅提高了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业务的工作效率, 提升了客户的满意度, 还进一步加强了抵押贷款风险的防范, 杜绝了各种骗贷行为的发生, 同时也减轻了档案工作人员的压力, 缩短了工作时间, 提高了房产档案利用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创新房产档案的利用方式

逐步实现开发利用方式从被动到主动, 形式从单一到多样的转变。房产档案的开发利用不应停留在为产权服务一个层面上, 要突破“产权管理——房产档案——产权管理”这一简单的线状轮回结构, 房产档案信息应从“产权管理——材料汇报——咨询服务——政策依据——市场预测”等方面进行开发整合, 以便更好地为房产管理提供依据。

六、建立房产档案网络化服务模式

8.房产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思考 篇八

一、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的设想

地理信息系统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是由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所支撑的,对地理环境信息进行采集、存储、检索、分析和显示的综合性技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为房产档案管理打开了一个崭新的管理视角,它不是单纯意义上计算机技术和测绘技术在房产管理中的运用,而是以GIS技术为基础构建房产信息化管理,并在房产档案的管理中加以灵活运用。 建立“以图查房,以图管档”的新型管理模式,将房屋测绘数据、楼盘信息与现有的房产档案信息数据进行一一对应。实现房产业务数据、房屋档案数据与房地产平面图之间相互关联的“图档一体化”管理,使房产登记管理及房产档案管理转为以图形管理为核心的模式。房产档案管理由原来的单一管理模式,转化为三维一体的综合管理方式,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了新的思路。

实际工作中,房屋的交易与变更比较频繁,业务数据系统和档案信息系统要保证及时、同步的更新。如果相关的房屋信息没有及时更新,造成房屋基本信息不准确,会影响房屋的下一次交易。特别是拆除的房屋,如果信息与档案的脱节,导致审核人员无法确定该房屋的真实状态,就要进行实地查看,不仅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会降低案卷查全率。应用房产GIS数据整合,通过对房屋定位、楼盘表关联查询,可以很快地调出房屋的权属信息和自然状况,把每个房屋的坐标、权利属性、自然属性关联在一起,形成完整、准确、全面的房屋基本信息。

由于房产GIS技术将房屋图形系统、楼盘表数据与档案数据进行整合,只要房屋发生变更,系统就会将这三块数据同时更新,实现各业务模块信息数据的无缝对接,形成统一的信息管理模式,实物档案也能及时修改。就操作上看,在一个系统中可查询房屋的备案、登记、抵押、查封等各类信息和房屋交易状态,减少工作环节,提高效率,更有利于疑难问题的解决。引入GIS技术,还有利于各种档案信息的统计查询,为拆迁、住房保障等工作提供强大的基础数据。

二、建立三维虚拟档案库房管理系统设想

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三维虚拟档案库房管理系统,实现数字档案和实物档案的一一对应管理,发挥数字档案与档案原件相互补充、有效管理的优势。南京市房产档案馆已存有房产档案超百万卷,有两个库房且不在同一个地方,近几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产档案的利用率不断增加,如何提高档案调阅的效率、更高效更便捷的找到档案是目前工作的一个重点。

南京市房产档案馆现有中央门和华侨路两个库房,中央门库房主要存放2004年以后分户立卷的档案,有100多万卷,华侨路库房主要存放2004年以前按幢立卷的档案和已拆除房屋的档案,也有几十万卷。存放档案的量之大,档案利用率之高,让库房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同时有效改善库房管理工作模式、提高效率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工作人员经常为找一份档案跑两个库房,既费时又费力。如果建立三维虚拟档案库房管理系统,在电脑虚拟库房内点击打开任意档案架,即可动态显示档案。系统会自动进行检测,提供导航图标(即索引),显示此档案所在的具体位置,引导工作人员打开档案柜,方便快捷地找到相应的查询内容,提取档案。并导入电子档案数据,提供显示和打印的服务功能,做到对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和综合、全面利用,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三、房产档案数字化运用的新设想

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基础上,可以利用业务数据与档案数据之间的关联,依托GIS开发房产档案的多样化查询。

1.各项房屋基本信息的查询

工作人员在GIS电子地图上指到某一幢房屋,就可获取该幢房屋的面积、层次、结构、建筑年代等基本信息,也可查到该幢房屋的户数、产权人和共有情况等产权基本信息。反之,也可以根据产权人的姓名、房屋坐落和房产证号等查询到对应的电子地图上某房屋的具体位置和周围配套设施等。

商品房还可以根据预售许可证号或商品房备案合同编号,查询楼盘的所在位置、预销售信息等。此外,还可以将房屋的限制状况,如法院查封、行政限制、拆迁冻结等信息进行绑定。工作人员只要进入电子地图管理系统,就可以获取该房屋的所有信息,提高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效率。

2.强化电子地图上的数据统计功能

在大数据时代,各行各业都在广泛运用GIS这一新兴技术。房产档案管理也可以通过对各类房屋数据的整合,强化房屋基本状况信息的统计功能。如在电子地图上划定相应范围,可提供该范围内所有房屋的基本数据和统计,并对统计结果进行打印输出。利用这些功能对一个物业小区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进行统计,在此基础上对房屋的冻结查封限制、物业管理、拆迁管理等内容进行查询统计。通过GIS与房产档案信息数据的结合,实现查询和统计的一体化便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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