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操作岗位职责

2024-07-03

快递操作岗位职责(共6篇)

1.快递操作岗位职责 篇一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通知

2011-8-11颁布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国家邮政局制定了《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针对快递业务全过程作业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质量控制点,规定了规范操作的基本要求,旨在指导快递企业科学组织生产管理,解决因快递作业不规范引发的服务质量问题。现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及时通知并指导企业遵照执行。

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快递业务操作,指导企业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规范。

第二条 本指导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快递企业)。

第三条 快递企业应当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逐步配备满足自动化、信息化处理需求的设施设备,提高业务操作的现代化水平。

第四条 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业务操作制度,加强培训,强化考核,杜绝不规范操作。

第五条 快递企业应当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作业,不断优化运行流程,加强对全网运行的指挥调度和监督检查,满足《快递服务》标准中对快件全程时限的要求。

第六条 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安全保障机制,保障寄递渠道畅通。确保快件寄递安全、用户的信息安全,企业生产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

第七条 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操作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预防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第八条 快递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经营快递业务。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包括关闭网络、停开网络班车、停止收寄或停止投递等情况,导致全网不能畅通运行),应当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按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二章 收寄

第九条 快递企业应当提供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方式接收寄件人的寄件要求。接单时,客服人员应当记录寄件人姓名、取件地址、联系方式、快递种类、快件品名、快件寄达地等相关信息,并和寄件人约定取件时间。快递企业在接单后,宜在2小时内取件;取件后,宜在3小时内将快件送交快递营业场所。

上门收寄时,要保证已收取快件的安全,严禁将已收取快件单独放置在无人保管的地方。

第十条 快递企业如提供营业场所收寄,则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应当满足附录一的要求。

第十一条 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快件收寄验视制度。对寄件人交寄的信件,必要时快递企业可要求寄件人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寄件人拒绝开拆的,快递企业不予收寄。

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企业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寄件人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快递企业在收寄相关物品时,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寄件人出具书面证明的,应当要求寄件人出示证明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经验视,快递企业仍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当要求寄件人出具身份证明及相关部门的物品安全证明,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收寄已出具相关证明的物品时,应当以纸质或电子文档形式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

验视时,如发现法律、法规规定禁寄物品,快递企业应当拒收并向寄件人说明原因。如发现各种反动报刊、书籍、淫秽物品、毒品及其他危险品,应当及时通知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并及时报告当地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限寄物品,应当告知寄件人处理方法。

第十二条 快件封装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快递封装用品。封装时应当充分考虑安全因素,防止快件变形、破裂、损坏、变质;防止快件伤害用户、快递业务员或其他人;防止快件污染或损毁其它快件。快件封装时,单件重量应当不超过50千克,最大任何一边的长度不超过150厘米,长、宽、高三边长度之和不超过300厘米。

信件封装应当使用专用封套,不得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包裹封装应当综合考虑寄递物品的性质、状态、体积、重量、路程和运输方式等因素,选用适当的材料妥为包装。印刷品应当平直封装,不得卷寄。

第十三条 快递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秤、卷尺等计量用具,确定正确的计费重量,并根据计费重量、服务种类等确定服务费用。快递企业应当在提供服务前告知寄件人收费依据、标准或服务费用。第十四条 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快递企业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业务合同条款。快递企业应当提示寄件人如实填写快递运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并核对有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准确标注快件的重量。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出具身份证明(证件)的,快递企业应当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寄件人拒不如实填写快递运单、拒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快递企业不予收寄。

寄件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快递运单,以确保字迹清楚、工整,运单各联字迹都应能清晰辨认;内件品名、种类、数量等信息填写准确;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填写完整;在确认阅读合同条款处签字。快递运单填写完成后,应当牢固粘贴在快件外包装上,保持快递运单完整性。

第三章 分 拣

第十五条 快递企业的快件处理场所及其设施设备应当满足附录二的要求。

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分拣场地的管理,严格执行通信保密规定,制定管理细则,严禁无关人员进出场地,实行封闭式作业,禁止从业人员私拆、隐匿、毁弃、窃取快件,确保快件的安全。

对快件的分拣作业应当在视频监控之下进行。

第十六条 快递企业在分拣前,应当对分拣场地和分拣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分拣场地整洁,无灰尘、无油污、不潮湿;分拣设施设备工作正常。第十七条 快递企业应当根据车辆到达的先后顺序、快件参加中转的紧急程度,安排到达车辆的卸载次序;卸载完成后,应检查车厢各角落,确保无快件遗漏在车厢内。

第十八条 快递企业在分拣前,应当对快件总包进行开拆,开拆前应当检查总包封条是否牢固,袋身有无破损,开拆后应当核对总包内快件数量是否与总包袋牌或内附清单标注的数量一致。

对每一件快件,应当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快递运单有无缺失,并确认是否属于发件范围。

第十九条 快递企业使用皮带机进行快件的分拣传送时,应当确保皮带机匀速流转,快件摆放均匀,防止快件滑落。

第二十条 快递企业由人工进行快件分拣传送时,如需进行较远距离搬运,应当将快件装入货物搬运设备(如手推车)进行搬运,不得对快件进行猛拉、拖拽、抛扔等破坏性动作。

第二十一条 分拣时,应当按收件地址、快件种类、服务时限要求等进行分拣,对于当日进入分拣场所的快件,应在当日分拣完毕。

5千克以下的快件,放入分拣用托盘,确保小件不落地,并应当建立总包进行中转;5千克以上的快件,码放到指定的位置,码放遵循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易碎件单独摆放的原则。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件不应超过10厘米。

第二十二条 分拣过程中发现问题快件,应当及时做好记录并妥善处

理;对破损快件应当在确认重量与快递运单书写信息无误后进行加固处理。发现禁寄物品,应当立即停止寄递,对各种反动报刊、书籍、淫秽物品、毒品及其他危险品,应当及时通知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并及时报告当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三条 5千克以下的快件,宜建立总包进行装车,总包应牢固加封;5千克以上的快件可单独装车,码放遵循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易碎件单独摆放的原则。

若一辆车有2个以上(包括2个)卸载点,用物流隔离网将不同卸货点的快件隔离,并固定隔离网的位置,防止车辆中途颠簸导致快件混散。快件全部装车完毕后,应当对车辆进行封车,对分拣现场进行清理,防止快件遗落。

第四章 运输

第二十四条 快件运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对运输管理的规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快递企业应当对快件运输进行统一规划和调度,制定科学的路由,并严格执行,确保快件快速运输,防止积压和滞留。

第二十五条 在快件运输的装载和卸载环节,应对快件轻拿轻放,不得对快件进行猛拉、拖拽、抛扔等破坏性动作,确保快件不受损坏。要核对快件数量,如发现异常快件,及时记录,并注明处理情况。

第二十六条 所有干线运输车辆宜实行双人派押,宜安装全球定位系统终端。对运输车辆要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在车辆出发前,应当进行必要的车辆安全检查,保证车况良好。

公路运输途中,如车辆发生故障,运输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和打开后车厢门。故障车辆装载的快件应当由快递企业及时妥善处理。

如租用社会车辆进行运输,快递企业应与承运单位签署安全保障服务合同,并对车辆加装必要的监控设备。

第二十七条 所有航空快件在交付运输前,应当进行X光机检查。在航空快件的交运和提件时,应当认真核对快件数量和重量,保存好相关交接单据。

第五章 投递

第二十八条 快递企业应当对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

每日15时以前到达投递网点的快件,宜在当日完成首次投递;每日15时以后到达投递网点的快件,宜在次日12时以前完成首次投递。

第二十九条 收派员应当根据自己的服务区域,按照最佳投递路线将快件按序整理装车,每次投递快件不宜超过10件。用摩托车或单车进行投递的,用捆绑带将快件固定,小件装入背包内。

投递前,收派员应当电话联系收件人,确认客户地址并且预约投递时间。

投递过程中,妥善放置其它未投递的快件,严禁委托他人投递和保管快件。

第三十条 收派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派员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客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寄件人(商家)签订合同,明确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商家)在快件投递时验收环节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验收服务;寄件人(商家)应当将验收的具体程序等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告知收件人,快递企业在投递时也可予以提示;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国家主管部门对快件验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一条 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经收件人(寄件人)委托,可由其委托的代收人签收。代收时,收派员应当核实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责任。

第三十二条 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快件损坏等异常情况,收派员应当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代收人)和收派员共同签字;收件人(代收人)拒绝签字的,收派员应当予以注明。若联系不到收件人,或收件人拒收快件,快递企业应当在彻底延误时限到达之前联系寄件人,协商处理办法和有关费用。

第三十三条 快递企业应当及时登记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并按邮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信息记录

第三十四条 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快件寄递过程中业务信息的规范管理,使用计算机应用系统,对各生产环节、场地部位的快件处理进行信息记录。要及时完整地采集信息,满足信息存储和查询的需要。

第三十五条 快递企业应当对以下快件寄递信息进行记录,包括:收寄、进入出口分拣处理场所、封发、离开出口分拣处理场所、运输、到达进口分拣处理场所、分拣、离开进口分拣处理场所、到达投递网点、初次投递、用户签收等的时间和相关情况。

第三十六条 快递企业应当提供覆盖服务范围的快件即时查询服务,快件查询信息保持动态更新。相关信息记录的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应少于2年。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指导规范由国家邮政局解释说明。

本指导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 快递营业场所设施设备要求

快递企业宜具有固定的、易识别的营业场所,如搬迁或停业应通过各种渠道和有效方式告知用户,并及时上报邮政管理部门。

快递营业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

——有企业标识,并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

——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消防设施;

——有符合相关规定的视频监控设备,做到工作区域全覆盖;——提供各种业务单据和填写样本。

——在显著位置悬挂证明快递企业取得合法经营快递业务资格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在显著位置粘贴《禁寄物品指导目录》;

——悬挂场所名称牌和营业时间牌,标牌保持干净、整洁;

——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种类;服务范围;资费标准;服务承诺;服务电话、电子邮箱和企业网址;监督投诉电话或者电子邮箱。

2.快递操作岗位职责 篇二

经过扩建后的联邦快递国际快递操作站位于上海市长宁区绥宁路, 地处最新投入使用的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区域。完成扩建后, 整个操作站建筑面积超过4200平方米, 操作站内目前拥有将近180名员工, 每小时最高可分拣2800个货件, 并为今后进一步扩建预留了空间。

上海绥宁路国际快递地面操作站于2005年建成, 目前, 联邦快递在上海拥有1个位于浦东国际机场的国际快递口岸操作中心、4个国际快递地面操作站、1个国内服务集散中心和2个国内服务地面操作站。

3.邮政、快递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解读 篇三

(一)标准制定的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重要部署。该意见明确指出,要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要求。制定《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强制性行业标准,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部署、坚持“安全为基”基本原则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夯实快递业安全基础,提升快递安全操作水平,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二是完善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安全生产是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体系。其中,人是生产的第一要素,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近年来,快递业发展迅速,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从业人员数量急剧增加。但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安全操作水平亟待提升的问题依然存在,给行业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因此,研究制定《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强制性标准,明确提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的原则要求和一般性要求,以此为基础不断加以培训和推广,有利于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健全行业安全生产体系。

三是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底线,安全监管是政府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这意味着强制性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政府监管的合法依据。同时,随着政府职能不断转变,以标准为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因此,制定《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强制性行业标准,落实邮政管理部门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

(二)标准制定的基本思路

1.遵循现有法律法规

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应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协调一致。因此,标准的制定广泛参考了《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政业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还广泛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标准还按照“精简、有效”的编制原则,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现行标准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采用引用的方式加以援引,以保持相同内容协调一致。

2.立足强制性标准定位

本标准是邮政行业强制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细则》、国家标准委《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对强制性标准的范围、制定程序、实施效力等均作出明确规定。本标准的制定严格遵循上述要求,以“全行业统一遵循的基本安全要求”为准则,全面梳理快递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提出全行业普遍遵守的安全生产操作要求,快递企业应严格执行标准规定。

3.突出重点安全风险环节

快递服务具有环节多、流程长、经转复杂等突出特点。因此,标准制定在遵循安全生产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对各环节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以及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进行分析,针对快递服务各环节事故发生概率高、危害程度大的重点安全风险环节,提出规范性操作要求,推动快递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快递业安全平稳运行。

(三)标准的关键技术内容

1.标准的强制性定位

本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对于标准中所有表述为“应”的条款,所有在我国境内从事快递服务的组织均应严格遵守,贯彻执行标准有关规定;对于表述为“宜”和“可”的有关条款,虽不是强制性规定,但国家邮政局鼓励快递企业创造条件积极采用。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本标准所引用的标准,原标准表述为“应、宜、可”的条款,同样按上述原则执行。

2.标准框架

本标准的总体框架为“1+4+2”,即一个基本要求;四个关键环节,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环节的安全操作要求;两类特殊情况,包括重大活动时期安全生产操作以及安全事件处理要求。“1+4+2”构成了标准的全部内容,条理清楚,结构清晰,重点突出。

3.基本要求

标准对贯穿快递安全生产操作全过程的基本要素提出了六点要求,即完善制度、强化培训、即查即停、文明操作、以人为本和全程管控。其中,完善制度和强化培训突出快递安全操作的基础能力建设;即查即停、文明操作和全程管控突出快递过程中的基本安全操作要求;以人为本则突出安全事件应对与处理的原则要求。

“完善制度”主要要求快递服务组织建立五项制度或机制,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为快递安全生产操作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为目的,要求快递服务组织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并做好应急演练。

“即查即停”是对寄递过程中发现禁止寄递物品的原则要求,即在整个快递生产环节中一旦发现禁止寄递物品,立即停止对该件进行操作,并按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关于禁止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主要指《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国邮发[2007]152号)进行处置,确保整个寄递过程安全。

“文明操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标准提出快递业务员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各环节,应坚持“文明操作”原则,避免对快件造成人为损坏。同时,标准在各个环节的操作要求中,分别都有相应的具体体现。

“以人为本”体现了快递安全管理中“优先尊重和保护人身安全”的工作思路,要求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日常安全管理等活动时,优先考虑保障快递业务员、用户及公众的人身安全;在发生安全事件时,应将保证人身安全作为第一要求。

“全程管控”则要求快递服务组织应对快递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管控,避免违规操作。特别提出对破损件进行处理时,宜2人以上共同操作,处理过程应处于视频监控之下。限制寄递的化学物品应与普通快件分别处理。

4.收寄安全生产操作

收寄安全是保障快递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关口。本标准对收寄环节关键的安全防控点进行了细致分析,提出了验视、封装和信息核对三个风险点在操作上的具体要求。

在验视环节,针对企业关注焦点,从验视前、验视中和验视后分别提出了八条具体操作要求,包括现场验视、验视监控、重点查验内容、逐层清查、逐件清查、再次验视、验视后做出标识以及注意人身安全等内容。

在封装环节,标准从便于运输、便于装卸和适度包装三个维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封装完成后,应牢固粘贴快递运单或快递电子运单,并对易碎品等粘贴相应标识,避免易碎物品在寄递过程中发生损坏。

在信息核对环节,由于目前正在研究采取措施加强对寄递用户身份信息的查验,因此本标准要求快递服务组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收寄时,应提前告知收寄人相关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递业务员应拒绝收寄。

5.分拣安全生产操作

本标准对分拣环节的操作准备、装卸、分拣和安全检查四个关键点进行了规定。

在操作准备环节,标准要求重点对分拣处理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场所干净整洁,操作设备、监控设备运转正常;由于自动分拣设备启动前需要进行一系列检查工作,因此标准要求自动分拣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开机操作。

在装卸环节,标准在提出“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分类摆放”装卸原则的基础上,针对装载环节提出两条要求,即装载快件不应超出车辆核定载重;装载完成后,应对车厢进行安全检查。针对卸载环节提出一条要求,即要求卸载时车辆应服从现场人员指挥,按要求停靠车辆,驾驶员与现场管理人员共同验证封签完整后开启车门。此外,标准还提出了对装载和卸载的两条共性要求,即装载和卸载快件期间,车辆应熄火,拉紧驻车制动;普通快件脱手时,离摆放快件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易碎件不应超过10㎝。这一规定与《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相关要求保持一致,希望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落实,切实杜绝不文明操作行为。

在分拣环节,本标准从基本要求、人工操作和机器操作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在基本要求方面,要求易碎品等特殊物品应单独码放,小件物品及文件类快件不宜直接接触地面等。在人工操作方面,要求普通快件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易碎件不应超过10㎝,与装卸要求保持一致;在光线较弱、车辆较多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服装应加反光条,确保人身安全。在机器操作方面,标准重点要求机器设备应专人操作;不应有跨越踩踏机器、在机器上走动等违规行为。

在安全检查环节,为保证快件安全检查的有效性以及检查人员安全,标准要求安全检查设备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在安全检查设备工作时,人体任何部位不应进入铅门帘以内通道;在开机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应擅离岗位或让非专业人员代岗操作。

6.运输安全生产操作

在运输安全操作环节,标准重点对车辆检查、车辆驾驶两个关键点进行了规定。

良好的车辆状况是运输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标准在车辆检查环节,要求快递服务组织建立并执行车辆检查制度,配备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场站现场管理、驾驶员行为规范等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出车前对运输车辆的车况、门锁、消防器材等进行核查,保证车辆正常运输。

在车辆驾驶环节,标准提出五条具体要求,特别是根据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要求驾驶员不应疲劳驾驶,每连续行驶4h应停车休息20min或更换驾驶员,夜间连续驾驶不应超过3h。

随着我国快递运输方式日益多元化,标准还对采用航空、铁路和水路等方式运输快件的安全操作进行了原则规定,要求应核实交接、合理摆放、安全固定,并应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安全运输规定。

7.投递安全生产操作

投递是快递企业与用户直接接触的又一重要环节。标准重点对快件携带和快件投递两个关键点进行了规定。

在快件携带环节,标准按文件及小件、大件、超大超重快件不同类型分别提出了要求。如文件及小件应分类顺序放入投递车辆或快递业务员随身携带的盛装容器内,大件应按“先派后装、重不压轻”原则放入投递车辆的容器中等。

在快件投递环节,标准对车辆的停放、投递签收、投入智能快件箱、无法投递、代收货款快件的投递分别提出了要求。如投递车辆应按规定停放,快递业务员离开投递车辆前,应锁牢装载快件的容器,避免快件丢失等。

8.重大活动时期的安全生产操作

参照有关部门和地方对重大活动的界定,本标准的重大活动是指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国事活动、国际交往活动、国家庆典、重要赛事等。参照奥运会、世博会等大型活动期间的安保经验,标准对重大活动时期的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进行了规定。概括来说,就是专区处理、集中安检、重点查验、统一投递、减少中转。即对于寄往活动举办区域的快件,宜在活动举办区域之外的处理场所设置专区进行处理,处理时2人以上进行操作;应对所有快件进行集中安全检查,并进行重点查验、跟踪和监控;对于寄往活动重点部位的快件,在投递前应再次安全检查,在投递时应集中处理、统一投递,专人专车、双人派押;宜调整作业组织,减少在活动区域进行中转的快件量;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重大活动时期的其他特殊规定。

9.安全事件处理

标准在第10章规定,安全事件应按照“人员安全、快件安全、财产安全”的顺序进行处理。同时,标准还对发生快件被盗被抢事件、交通事故、遭遇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进行了规定。标准还特别要求快递服务组织按照国家和邮政管理部门关于邮政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的相关规定,实行24h值班制度,及时报送安全事件信息。

三、对推动标准实施的几点建议

YZ/T 0148-2015《快递电子运单》为推荐性行业标准,YZ 0149-2015《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由于《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作为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认真执行,以保障寄递安全。对于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企业和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快递电子运单》为推荐性标准,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快递电子运单的生产和使用,有利于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资源节约,有利于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对于推动邮政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家邮政局要求各类企业认真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标准的实施。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好地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如何更好地推动标准实施,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各单位参考:

第一,组织学习培训,掌握标准实质。

两项标准涵盖内容多,技术性强,需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邮政局将在其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标准内容,并通过举办标准培训班、印发解读材料等方式,对标准进行大力宣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也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标准培训和宣传工作,引导快递企业和用户自觉遵守标准规定,逐一落实标准要求。快递企业要做好企业内部的学习组织工作,通过研读标准、集中学习、交流竞赛等多种方式,促进企业员工掌握标准内容,吃透精神实质,为标准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拟定实施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快递电子运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时间紧,任务重。企业对接标准,主要涉及到信息系统和电子运单生产流水线的改造。相关企业要抓紧时间,研究拟定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技术整改工作,逐一落实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快递企业更要充分利用时间,组织相关人员逐条对照标准,对企业操作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检查和细化,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切实落实强制性标准的各项要求。

第三,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标准实施。

4.快递操作岗位职责 篇四

1、DHL运单填写:

1)寄件人资料(可填写或不填):

A、寄件人姓名B、寄件人地址/公司名C、寄件方邮政编码D、寄件人电话号码

2)收件人资料:

A、收件人帐号(到付件必填)B、公司名称C、收件人地址D、邮政编码/国家

E、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

3)交运快件资料:

A、总件数B、总重量C、材积尺寸

4)交运货物之详细说明:

依照发票填写中、英文品名、单个数量/总数量、单价/总价(USD),中英文品名互译的含义要相符,避免使用零件、配件、衣服等字样。

5)收件地关税/税金支付方式:

必须在关税支付拦钩注---收件人,如没有说明,则默认由收件人支付目的地关税。

2、根据中国海关对快件类货物的监管规定,快件类货物根据其价值分为四类:

A类:指没有任何商业价值文件资料;

B类:指价值在500元人民币以下的样品类货物;

C类:指价值在500元人民币以上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样品类货物;

D类:指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货物。

备注:B、C类快件需发件公司提供正本发票,D类的快件,快件代理应要求发件公司提供出口核销单及合同、装箱单等文件以一般贸易货物形式报关。如货物属于当地国家规定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商品,快件代理还应提供出口许可证和商检证明(轻工产品)。

3、运费支付方式:预付DHL和到付DHL

1)预付DHL:运费由寄件人支付。

2)到付DHL:运费由收件人或第三方帐号支付。DHL到付帐号全球统一为95或96开头的九位数字。临时到付(无帐号到付)是由收件人收货时支付运费,要求发件人及收件人的信息完整。

4、重量和尺寸问题:

1)快件的计费重量是以快件实际重量(毛重)和体积重量相比,取二者中较大者而确定。体积重量的计算方法是用快件的最长X最宽X最高/5000得出,以厘米(cm)为单位度量,不足1厘米进位为下一个1厘米长度,如快件实际重量为29.5公斤,快件尺寸为45.1X66.3X59.9,则体积重量计算为46X67X60/5000=37公斤,综合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得出计费重量为31公斤。

2)大部分国家无重量限制,一般单件重量不超过100KG,长*宽*高《=2.9米,如超过2.9米,需预订航仓安排。

3)重点注意:阿尔及利亚、尼日利亚、突尼斯和叙利亚的尺寸和重量限制,四个国家的材积均不得超出118*88*120;阿尔及利亚快件的单件重量不得超过40KG,另外没有服务的城市必须备注:HOLD FOR PICK UP(收件人自提);尼日利亚快件单票或单件的重量不得超过50KG;突尼斯快件单票重量不得超过40KG,单件重量不得超过30KG;叙利亚快件单票或单件重量不得超过15KG。

5、巴西海关一些规定:

1)巴西税号:寄往巴西的包裹都必须提供收件公司或收件人的税号,巴西海关须通过收件公司或者收件人在当地税务局登记的纳税号码以收取增值税等。巴西的VAT(增值税-Value Added Tax)号码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A、CNPJ(公司-XX.XXX.XXXXX/XXXX-XX)B、CPF(私人-XXX.XXX/XX.XXX)。从2006 年3月开始,巴西海关对进口包裹进行100%的查验,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在运单和INVOICE上注明VAT(增值税-Value Added Tax)号码,巴西海关将自动退回货件到发件地,退回的相关费用由发件方支付。

2)巴西收件地址的城市名与邮编必须对应存在于DHL服务指南书上。如城市名与邮编不对应,例如:DHL服务指南书上有收件的城市名,但是没有收件地址上写的邮编,则收件地址属于DDP(关税由发件方支付)服务区域,那么发件前需在运单标明DDP。若运单没有标明DDP,那么,快件会被当地海关直接安排退回发件地,退回的相关费用由发件方支付。

6、品名申报问题:

常见的不详品名:衣服、配件、饰品、(礼)样品、玩具、工具、陶瓷、衣服、餐具、模具、印刷品等等,这些都是不符合当地海关的要求。因此,客户发货前必须申报详细或具体形象的货物名称。例如:衣服---须具体申报为男/女上衣/T恤、裤子、裙子、内衣等;陶瓷---须申报为杯子、瓶子、碟子等等。货物的品名、数量及申报单价(USD)必须一一对应。另外,以货物的型号做品名、高(低)申报货物价值或漏申报货物等,都会导致当地海关扣件或清关延误。

7、特殊商品寄运要求:

1)寄往俄罗斯的包裹:由于俄罗斯海关要求所有包裹的进口收件人必须亲自到海关清关,因此到达俄罗斯的包裹只接受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两个城市,但文件不受此影响。

2)寄往美国的纺织品:必须在货上用大头笔注明“SAMPLE”字样,或者剪样,并在发票上注明“MARKED SAMPLE”或“MUTILATED”字样。如果纺织品的成份为100% SILK,则不需要做如上处理,但必须随货附上《丝质品证明》。对于3KG以上的纺织品,如果寄件人有提供配额证明随货中转或在所寄的样品上盖上“MAKED SAMPLE”的章、剪洞或用不褪色的油笔在纺织品上写了“SAMPLE”字样,则清关一般都会顺利。否则快件有可能会在当地扣关,导致快件退回到付或销毁处理。

3)寄往美国的眼镜:经DHL中转的眼镜,需要提供《滴珠测试证明》;通过DHL寄送食品到美国时(包括茶叶),需要提供FDA证明。

4)鞋子:部分国家不允许成品鞋子成双出品,例如:南非、意大利等。如需成双鞋子出口,需在鞋底打一个直径一厘米左右的孔或是单只出口。

5)打火机:需确保未含气体,并提供《无气证明》及《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6)日本海关将对进口的皮毛制品进行检查,并要求随货发票必须详细地注明货物的成分和描述,例如:牛皮手袋、塑料手套、胶鞋等。此规则对于钱包、皮带、手套、甲克、大衣、皮鞋和凉鞋等同样适用。

7)尼日利亚不接受纺织品进口(一点纺织品都不接受)。

8、熏蒸证明:任何国家都不允许原木或原木包装的物品进口。木质包装一般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衬板、木轴、木稧等。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为保护本国的资源,对有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木质包装熏蒸就是为了防止有害病虫危害进口国森林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含有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就必须在出运前对木质包装物进行除害处理,熏蒸是除害处理中的一种方式。熏蒸完毕后,需向商检局索要熏蒸证明书。熏蒸证书的有效期为21天。

9、信箱地址:收件地址有出现POBOX 字样。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三个国家的海关不接受信箱地址的快件。

10、DHL受当地国家的政策限制:巴勒斯坦、土库曼斯坦是无服务的。

11、赔偿方式:如货物是易碎品(如陶瓷,纸盒,玻璃制品等等),请寄件人自行包装好,如运输过程中损坏,丢失或收件人拒收等情况,我司不负任何责任!

包裹丢失免此票运费,赔偿申报价值,最高不超USD:100。文件丢失免此票运费,最高赔偿USD:20。如货物破损,按破损程度赔偿,例:一票货有四件,其中一件破损,赔偿方法是:免此票四分之一的运费,赔偿四分之一的申报价值,最高不超过USD:100。

DHL广州代理文捷国际快递服务020-***2

一、DHL有特殊要求的货件

(一)海关要求

 原木作外箱包装往特定国家需要提供《薰蒸证明》,这些国家名如下:Australia,Belgium, Bahrein, Canada, Cyprus, Czech Republic, Denmark, Estonia, Finland, France,Germany, Greece, Hungary, Ireland, Italy, Japan, Korea, Latvia, Lithuania, Luxembourg,Malta, Netherlands, Poland, Portugal, Slovakia, Slovenia, South Africa, Spain, Sweden,Turkey, USA, UK. 食品、茶叶去USA、CANADA要求提供FDA COPY,在登记相关资料

后,将有登记号以及寄件人资料、货物情况的资料打印出来随货走。

 往UK的茶叶,收件人为私人不接受,将在目的地海关销毁并予收件人处以GBP150.00的罚款,收件人为公司,收件方要有入口许可证。

 药品类(如灵芝胶囊)要有香港卫生署许可证。

 药品(包括维他命丸Vitamin Tablet)需要卫生署出口证才可经香港出口。

 丝绸(SILK)需要出口证。

 往巴西的非文件类货品,无论收件人为私人或公司,关税由收件人支付的,必须注

明收件人VAT NO.(增值税号),否则须注明由寄件人支付(DDP)。如无按此要求,货件到达巴西海关后将被自动退回。在DHL小天书(《Courier/Service Guide》)第193

页下半部份至197页所列的“Cities Served”,凡派送城市、邮编不属所列资料范围

内的,均须做DDP(关税预付)。否则货件将被自动退回,退回运费由寄件方支付。

(2008-06-19 DHL YAMMIE LAM最新通知:货件自动退回将免费)

另附巴西税号的组成规则:

公司: CPNJ 00.000.000/0000-00(0代表数字)

私人: CPF 000.000.000-00(0代表数字)

 往美国带有镜片的眼镜须提供《滴珠测试证明》、《阻力撞击测试证明》。

 安哥拉(ANGOLA)海关只接受正本发票一式三份(贸易条款必需是CIF或CNF等,不接受FOB),并须签名、盖章。

 从08年6月份开始乌克兰(UKRAINE)海关实施新政策,相关内容如下:

一)INVOICE的价值申报

运费由寄件人支付的,除申报货值外,须将运费金额单独申报显示在INVOICE上,并且

INVOICE的总金额应计算运费在内。

二)禁止进出口的物件:

1)护照原件和个人身份文件原件(Original passports and personal ID documents)

2)护照和其它身份证明文件(Passports and other identification documents)

3)工作档案(Work records book)

4)军事(用)证书(Military certificates)

5)枪支许可(Permission for gun carriage)

三)以下品名的包裹不可寄给私人:

1)酒类和其它饮料

2)咖啡、茶

3)含有烟草的物品

4)种子

5)食品

6)用于医学(药)用途的产品(包括牙膏、医用设备等等)

四)包裹(WPX)寄给私人的服务城市仅为如下:

Kyiv、Dnipropetrovsk、Odesa、Kharkiv、Donetsk、Mariupol、Lviv、Simferopol

如果寄出的私人包裹品名属于第三项内容,又或者私人包裹的收件人城市不属于第四项内容,则货件将在到达乌克兰90天后被免费退回。如客户急于退回,DHL将收取退回费用安排提前退回,货件在目的地不允许弃件。

 日本海关要求,所有皮革类货物品名必须注明详细材质,例如“cow leather handbags

(牛皮手袋)”。如未申报详细材质,将导致清关延误,此要求适用于所有皮革类货

物,包括皮夹、皮带、手套、夹克、外套、鞋子、凉鞋等等。

(二)航空安全

 锂电池等非干电池:要提供《电池安全声明》原件(须有运单上寄件人公司抬头、经

理或以上级别签名、盖章)和《MSDS》(《成份安全分析报告》,复印件即可),还须

独立包装。手机3台以下(最多每台可带2个电池),单独包装的,无须MSDS,申报时须写手机,不要写电池字眼。

 干电池:要提供《电池安全声明》原件(须有运单上寄件人公司抬头、经理或以上级

别签名、盖章)和《MSDS》(08年10月8日起要求的《成份安全分析报告》,复印

件即可),还须独立包装或固定包装令到正负极不能有相连接的机会,如电池已放入

货物主体中,必须要有绝缘薄片放入正极或负极中。

(含有)膏状、颗粒状、液体状的货品,如墨盒等要提供《MSDS》。

 MSDS(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须有毒性分析且无毒才可接受走货。

 墨盒INVOICE须申明non-flammable并且每次均须提供MSDS才可走货。

(三)政治原因

 军备货品如手铐等,要有香港警署许可证。

(四)其它DHL原因

(人造)首饰类货品、手表,每PC(件)价值不能超过USD100.00,每票不能超过

USD25000.00。注意:如INVOICE申报为1CARTON超过USD100.00亦不接受。

 手机3PCS或以下,且寄、收件人为私人的,且作私人用途的,无须《电讯出口许可

证》可走货,否则须有香港电讯管理局出示的《电讯出口许可证》。

 阿尔及尔(Algiers)没有派送上门服务,所有货件需由收件人到当地DHL站点自提。

在填写收件人资料时,务必提供收件人名、电话,并于运单上注明“HOLD FOR

COLLECTION ”字样。否则,货件到达目的地后,将被自动退回。所产生的出口以及

退回运费,将由寄件人支付。

 到突尼斯的快件包裹每票不能超过40公斤,同时每件不能超过30公斤。

 到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的货件不接受P.O.BOX

 到尼日利亚的货件,单件重量不能超过50KG,尺寸限制118*88*120CM,一票总重

量不能超过50KG。

 往日本的航班安排:当晚22:00前PICK UP的货件,才能赶次日凌晨2点左右的航

班,周一和周六凌晨无航班。

 所有往亚洲的货件,均须在22:00把货件交予DHL,才能赶次日凌晨的航班。

 往日本的文件,重量超过10KG的,须以包裹形式寄出,随货提供INVOICE。

 往格陵兰(GREELAND)的货件每箱重量不能超过30KG,一票总重量不能超过250KG。 寄送包裹(WPX,非文件)到哈萨克斯坦(KAZAKHSTAN),DHL只有下列城市有服

务。如果不属于以下城市范围,DHL将会先运送至下列城市,再转运往收件人城市。

从下列城市转运往收件人城市将产生额外转运费(具体金额将由当地DHL视乎重量、派送城市而定),DHL将向收件人收取。如果收件人拒绝支付的话,包裹将无法派送

并可能会因此被退回,退回运费将由寄件方承担。

包裹服务城市如下(请详见小天书868页 Cities Served):

ALMATY(机场代码:ALA)

ATYRAU(GUW)

OTEGEN BATYR(ALA)

TARAZ(KGF)

TENGIZ(GUW)

■ 从9月3日即日起,香港DHL有以下新做法:

1、往非洲(具体国家名如下)的每箱货物重量(计费重)不能超过250KG。

2、往其它国家,如每箱重量(计费重)超过250KG,须预先得到DHL的确认方可交货

至DHL。请贵司在递交超标货物至我司前,提早与我司市场或客服人员联系,得到

DHL确认后再交货至我司,以免耽误货物的中转、派送。

非洲国家如下:

Algeria, Angola, Benin, Botswana, Burkina Faso, Burundi, Cameroon, Cape Verde, Central African, Chad,Comoros, Congo, Cote Divoire,Congo, The Democratic Rep of., Djibouti, Equatorial Guinea, Eritrea, Ethiopia, Gabon, Gambia, Ghana,Guinea Bissau, Guinea Republic,Kenya, Lesotho, Liberia, Madagascar, Malawi, Mali, Malta, Mauritania, Mauritius, Mayotte, Morocco,Mozambique, Namibia, Niger, Nigeria,Reunion Island Of, Rwanda, Sao Tome & Principe, Senegal, Seychelles, Sierra Leone, Somalia,Somaliland Rep Of, South Africa,Swaziland, Tanzania, Togo, Tunisia, Uganda, Zambia, Zimbabwe3、从9月22日开始,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市场部将按香港DHL的新要求,提前填妥

表格并附上运单COPY发邮件给DHL销售部订仓。(不适用ESI货物)

每箱重量超过250KG

或每票重超过250KG

或长度超过304CM,宽超过218CM,高超过160CM

二、DHL不接受的货件

 生活动植物、动物尸体国际速递不接受。

 品名为COMPRESSOR(压缩机)不接受。

品名为CHARCOAL(木炭)不接受。品名为颜料(PIGMENT)不接受。压缩性气体因为易爆不接受。有油缸的货品不接受,无论此货品是否已用过或是否装过油。磁性货品不接受。可以兑换钱的物品不接受,如纯金、银、白金或镀金、银、白金的货品、邮票、已签名的支票、有价证券。粉末状货品不接受。化妆品类货品只要不含有挥发性、易燃性成份即可以寄,如香水不能寄,粉底液、粉饼和眼影等不用提供MSDS。含有动物肉/分泌物成份的食品,如有肉的货品、蜜糖不接受。香烟、毒品禁寄。土库曼斯坦(Turkmenistan)DHL没有派送服务。胶水(Glue)包括一般的粘贴文件用的都不接受。电冰箱(smartcube refrigerator)、空调机无论是否有压缩机或雪种都不接受。个人护照、身份证原件被禁止入口到俄罗斯联邦(Russian Federation, The)。日本不接受日本人护照进口,其它国籍人员护照可按文件正常进口。打火机无论有无充入气体,均不接受。温度计(内有液体的温度计不收:会有爆破可能),电子测量的温度计可以出货。国旗(不论哪个国家的国旗),国旗属于战略性物品,不能出口。发动机(Engine),属于危险品,不接受走货。洗衣机不接受走货,因担心内有机油。尼日利亚不接受任何纺织品进口。

三、其它--海关要求

 俄罗斯海关规定,不能夠在当地海关销毁和遗弃任何貨件,如果在货件到达海关后

十日內未能收到收件人提供的所需要的有关文件,货件将会被退回寄件地。

 美国海关规定,不能夠在当地海关销毁和遗弃任何貨件,如果寄件人坚持,寄件人

需要提供英文解释信给海关及缴交USD60.00手续费.四、DHLH服务其它要求

 MSDS鉴定

1)提交时间:一般应在走货前鉴定,以免货到DHL后MSDS不行,货物难处理。

2)邮件提交对象:香港DHL销售部YAMMIE LAM和WINNIE KUNG。

3)MSDS要求:不可为中文,不可为MICROSOFT WORD可编辑文档格式。

4)邮件要求:有运单号要提供运单号;附件格式须为JPG和PDF,不可为压缩文件

DHL打不开,容量不可超过2MB;如果一张纸一个附件的,须用英文和数字标明序号如MSDS_pg 1_hecny等。

 名牌授权书鉴定

1)提交时间:一般应在走货前鉴定,以免货到DHL后不行,货物难处理。

2)邮件提交对象:香港DHL销售部YAMMIE LAM和WINNIE KUNG。

3)授权书要求:不可为中文;须将运单附上;运单寄件人与授权书被授方名称须

相符;须有有效日期;

5.快递仓管员岗位职责 篇五

2、严格执行仓储管理规定、制度,做好定期清仓、盘存工作,定期编制物品库存报表,并根据储备定额编制月物品申购计划交物流部经理统计上报。

3、保持库区整洁,库内物品按规范分类、分批存放、堆码,杜绝乱堆乱放现象。

4、物品发放,应坚持先进先出原则,不得图方便任意发放。

5、搞好仓储设施、电器类、工具等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查安全、消防器材,做好仓库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防火工作。

6.快递操作岗位职责 篇六

货代操作一个月基本过程应该了解了.操作主要工作有

1.接到销售托书,输入公司系统打托书,十联单(定同行不需要)2.将托书传给订舱窗口,让跑单师傅拿十联单去船代敲章.拿回来的单子术语叫配舱回单.3.和客户确认好装箱时间,安排拖车.将配舱回单传给车队去放设备交接单.4.提单确认.5.报关.审核客户寄来的报关资料是否正确.没问题了送去报关行

6.做费用拿提单.操作各个环节要盯紧了.及时订舱,定好了盯预配,预配放了盯装箱,箱子装好盯进港,进港了盯报关,放关了盯上船.船开了盯提单.做操作是一个细致的工作.不懂多问.等熟悉了就简单了.为规范业务部日常工作,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 依据工作需要和工作环节在业务部内设立有经理、操作、客服和销售等岗位,各岗位相辅相成构成业务部完整的运作机制。第一、职位与职权

部门经理:

1、管理团队的组建、管理和提升

2、配合公司战略发展,筹划、推进和评估本部的长短期目标

3、各部门总体运作的计划、协调、推进和评估 销售:

1、业务的报价、揽取和跟踪

2、报价的对外发布、跟踪和核实

3、客户日常销售维护

客服:

1、业务的受理、指派和跟踪

2、报价的对外发布、跟踪和核实

3、客户日常操作维护

操作:

1、业务的审核、运作和跟踪

2、费收的核实、确认和输入

3、业务的完结、统计和分析

4、门点服务/仓储服务的受理、协调和安排

第二、职权与职责

1、经理管理

部门经理和主管对部门内日常事务和人员具有指派工作、协调次序、管理决策的权力和义务。

2、权责对应

部门内所有人员应依据各自所在职位的职权配置,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地完成日常本职工作。

3、能动互助

部门内所有人员应重视自我促进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主动协助关联职位成员完成日常本职工作。第三、个人与团队

1、对任何事件,各成员应首先积极努力地尽己之所能处理。

2、对超越自身处理能力或不能清晰判断处理结果的要求或者事件,需立即请示上一级职权直至部门经理要求协助,并依据上一级和或者部门经理的指令或者指导及时处理并反馈、总结。

3、各职员日常应积极主动学习积累有利于促进改善本职工作的知识和资源,提升团队实力和个人素质

4、各职员应积极协助和指导有需要的部门成员。

5、待物客观公正,就事宽容耐心。第二部分,操作流程

根据业务部的工作特征,日常工作中划分为以下“接单、订舱、拖车/内装、报关、文件、费收和其他”各环节,各环节相辅相成。

本流程即是各岗位的工作指导,也作为主管评判各岗位工作达标与否的标准。

一、接单部分

接单工作原则上应该成为日常中“最优先”的工作环节,一般要求接单必须快捷、高效,在第一时间内用最短时间确认业务的可操作性并予以安排。

接单人员一般要求自接到委托书后15分钟内完成以下三部分基本信息的确认。

(注)对于部分无法短时间内确认的信息,依然必须及时安排并予以跟踪,如根据客户和操作需要流转到下一环节,先安排流转后跟进处理,以保证下一环节的有序操作。

1、审核客户委托内容和确认客户服务要求(客服或者接单员)

(1)接单人员必须预先审核客户的委托内容。

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

托运人/发货人、船公司/船期、起运港、目的港/中转港、货名、柜型柜量、运价条款与运价、托运人的签字或盖章等。

(2)接单人员必须预先确认客户服务要求。(客服或者接单员)

普通服务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到/预付订舱、拖车/内装、商检和报关等。到/预付订舱确认即对(1)内容的确认;

对于拖车/内装、商检和报关的服务要求,必须同时确认货物和单证备齐时间、服务要求时间等,注明在客户订舱单上。

特殊服务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普通服务外其他的附加服务。

对于特殊服务要求,必须得到部门主管和/或者其他相关职能的核批后才可以接受和安排

2、运价核对、确认(客服或者接单员)

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必须对运价和其他服务费用进行确认。

(1)对来自销售部的业务,须与销售员核对运价和其他服务费用是否正确,并由销售员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

(注)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销售员确认, 待销售员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

(2)对于公司业务,须与市场相关人员或航线主管人员及时确认后再安排订舱。

3、舱位确认(客服或者接单员)

根据客户委托,确认反馈符合要求的舱位。

二、订舱部分

一般要求预定开航日7天前必须安排订舱,对可以提前接受委托的船公司应争取头批订舱,旺季时候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前; 一般要求在预定开航日5工作日前完成订舱,对于该时间限制以内的业务委托一般要求在接单日内完成订舱,最迟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订舱。

1、新建委托(订舱操作员)

订舱操作员必须及时在操作系统内创建业务编号、新建业务档案,输入业务有

关数据。输入业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此:业务各属性、发收通信息、服务要求、提单要求、船名航次(如可能)、开航日期、起运港、中转港、目的港、箱型箱量、货名与数量,以及代理(如需要)等。

2、订舱过程(订舱操作员)

订舱过程包括以下环节:膳制与发送订舱单、订舱号或提单号确认、预配和报关舱单发送确认、中转港代码确认和场站收据制作等,任何其中一环节未完成均视做订舱未完成。

订舱完毕后,应及时将配舱信息输入操作系统,输入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订舱号或者海单号、船名航次、开船日期、箱型箱量以及运费/运输条款等内容的核对。

3、舱位通知(订舱操作员)

无论是否需要我司代为提供当地各项服务的业务,订舱确认单或者配船通知单等都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客户,确保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如有问题,积极配合客户跟踪处理预配和海关舱单等方面问题。

三、拖车/内装(调度)

客户委托的拖车、内装和/或者报关等要求,必须根据船公司、码头、货物性质和

市场环境等情况予以预先审核,对于存在隐患的不合理安排尽量同客户协商调整并告知理由和风险。

1、拖车安排

(1)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根据船公司、码头和航线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拖车时间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友好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安排拖车前,根据前期约定的拖车服务时间要求,提前2工作日与客户再次联系确认装柜时间及地点

(4)同客户确认时间要求后,在同一工作日及时把信息通知拖车行进行服务要求

预约

(5)向拖车行委托时间,一般最迟必须在提供拖车服务时间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并在当日下午4点前确认安排(包括拖车行是否已经领取设备交接单、提箱点的确认已经空箱状况确认);

对于特种箱业务,必须同船公司确认空箱状况,必要情况下通知船公司提箱时间。

(6)安排拖车时,需向拖车行发出书面委托。清晰注明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订舱号/提单号、箱型箱量、起运港、中转港代码、目的地等)、装柜时间、装柜地点、工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协议费用等

(7)必要情况下,应要求拖车行提供司机姓名,手机号码、柜号,并报给工厂

(8)跟踪装箱、装箱单、进港

(9)其他注意事项

在船公司的免费用箱期内安排拖柜进场,避免发生额外费用。若有发生超堆费、超期柜租等额外费用,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登记 对于客户业务退关,需要确认是否发生安排拖车的前期费用。若有发生预配打单费等,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登记

2、内装安排

(1)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根据船公司、码头和航线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装箱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根据前期约定的到货时间,提前1工作日与客户再次核实送货时间和预计到达时间

(4)向仓库做内装委托,需向仓库发出书面委托。清晰显示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订舱号/提单号、箱型箱量、起运港、中转港代码、目的地等)、装柜时间、货物数据(包括件数、毛重、体积)、协议费用等

(5)向仓库委托时间,一般最迟必须在预约货物装箱时间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并在当日下午4点前确认安排(包括仓库是否已经领取设备交接单、提箱点的确认、空箱状况确认)

(6)向仓库委托时,必要情况下应注明提空柜的时间要求

(7)跟踪到货物情况

(8)跟踪装箱、装箱单、进港

四、报关部分(操作员)

(1)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根据船公司、码头、航线和货物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报关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友好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最迟在同客户约定报关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再次同客户确认报关资料的发送情况

(4)收到报关资料后的第一时间对报关资料进行预审,有问题立即处理

(5)在约定的报关日期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把完整的报关资料送报关行

(6)对于报关资料,要求复印留底;对于重要报关资料如核销单等,必须在做登

(7)跟踪反馈报关结果

五、文件部分

1、提单确认(文件员)(1)提单确认件的膳制和发送

提单确认件的膳制和发送要及时,一般预定开航日2个工作日前必须发送

(2)催促提单确认件

上一篇:2023-2024二学期五年级科学下册期末考试题 五年级下一篇:发挥主席团作用做好镇人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