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

2024-07-19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共12篇)

1.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 篇一

市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汇报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下达后,市迅速行动、统一部署,在全市各县区认真组织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并开始逐步发挥作用,取得

了阶段性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精心安排部署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市委书记刘长春同志在3月31日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中对“深入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阎红心同志多次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多次在文件中对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批示,提出具体要求。为切实保障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有效落实,我市成立了以市纪委副书记为组长,市委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局等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并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方案》。同时,市纪委农村党风室编发工作动态60余期,及时通报各县区工作中存在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加强县区之间的交流学习,推动全市整体工作的开展。县区明确了各级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为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按要求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实行“每周例会、定期通报、不定期督导”等工作制度,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推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年初,我们在通许县选定两个乡20个行政村作为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先行试点。3月19日,市委、市政府在通许县召开了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现场会,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直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县区委、纪委领导同志9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推广了通许县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取得经验,安排部署在全市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便民服务站的工作任务。4月1日,我们召开了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县区纪委分管领导和农村党风室主任参加的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动员会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在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现场会的基础上,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取得实效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现场会后,各县区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公告、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义和方法步骤。通许县、县、金明区等县区编印《村务监督委员会手册》下发给基层,用于指导工作;鼓楼区、龙亭区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及权利义务等内容印成宣传单,制成宣传版面在鼓楼广场、午朝门广场进行宣传,扩大宣传面。市县电台、电视台播放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专题新闻523次,出动宣传车80余辆,制作宣传版面3000余块,在农村基层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搞好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为确保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区、各乡镇办事处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人员系统的学习中央领导关于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批示和讲话精神,省、市纪委《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对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基层党委共举办培训班168期,培训组织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3000余名。同时,通许、尉氏等县区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和相关负责人员到安吉、临海、焦作市中站区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各级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组织协调能力,为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精心组织实施,规范工作程序

市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民政局、财政局、农林局多次对各县区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程序进行指导,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各县区统一了

选举办法、会议议程、会议主持词以及候选人资格审查表、选票、公告、乡镇党委批复报告等表格、文件式样。各乡镇办事处按照《意见》要求,抓好候选人的提名、资格审查、开会选举、结果公示等方面工作,确保选举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合法。通过严格的程序、及时的指导和规范的运作,选出了群众满意的监委会成员,充实了基层干部队伍。

目前,我市2523个行政村(社区)已全部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选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0247人;党员5909名,占总人数的57.7%,党支部副书记担任监委会主任的有513人;35岁以下2403人,占总人数的23.5%;35岁至55岁5876人,占总人数的57.3%;高中以上学历3620人,占总人数的35.3%。有35个乡镇落实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待遇。

(四)调动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作用

为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各县区、乡镇办事处按照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地、有工作制度、有会议记录的“六有”要求,在落实各项软硬件设施的同时,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支农惠农政策、农村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和开展监督工作的办法步骤等内容,对新当选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全市共有2276个行政村达到了“六有”标准,各县区纪委、基层党委举办各类培训班207期,培训人员9278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监委会成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认识,促使监委会成员真正发挥作用。

禹王台区在推行村务监委会过程中,总结制定了在使用监委会印章时的“三不一慎重”制度,即:不符合党纪国法的坚决不盖章;不符合规章制度的坚决不盖章;不符合群众利益的坚决不盖章;群众有异议的慎重盖章。此方法在全市进行了推广,使监委会的权力和责任更加清晰,更加具有约束力。龙亭区为基层统一制作了“资金监督、资产资源监督、党务居务公开监督、‘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监督”四个监督流程图,明确监委会工作任务,规范了监委会的工作程序。

目前,新选举产生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已积极参与到村级事务的监督工作中。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体制通过对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时限、监督方向的完善革新,克服了以往对村级事务监督的缺位、失位、错位等问题,从源头上堵塞了农村监督体制上的漏洞,有效地防止了村级干部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构建了村民和村干部的沟通桥梁,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许县各行政村监委会积极参与到村容整治、道路维修等村级事务的监督中,配合核查农村集体资金500余万元;尉氏县蔡庄镇鹿村监委会对村道路修整工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县袁坊乡袁坊村的监委会对村内主干道工程及其财务开支进行详细核查,有效遏制了1.2万元工程款的损失。刘店乡张庄村村务监委会在全村土地流转工作中,积极在“两委”和群众间搭起沟通桥梁,上情下达、下请上传,使群众意见逐步达成一致,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全市2523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4002件,参与监督村级招投标项目765件,审核农村集体资金6707万元,审核不合规定票据2460张,拒付不合理开支205.54万元,化解群众矛盾2028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强化督察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查方案,成立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市性的督查工作。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于5月20日,再次组织各区主管纪委副书记、县区农村党风室主任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对监委会选举程序、落实工作设施、人员培训、检查验收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保证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取得实效,市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检查验收方案,成立了三个检查组,从6月21日至30日,对全市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及便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了统一检查验收的标准和程序,6月8日,我们召开了各县区农村党风室主任会议,听取了各县区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了各县区自查工作,同时下发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检查表》等4项自查表格,并明确了各县区检查人员“谁检查、谁填表、谁签字”的工作要求,确保自查结果真实性。金明、禹王台等县区在自查过程中还制定了详细的评分细则;尉氏县抽调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人员及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组成了57个检查组对全县19个乡镇的518个行政村进行了推磨式检查,保证检查结果的全面、科学。

6月21日开始,各检查组按照任务分工对各县区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及便民服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采取听取县、乡工作汇报,查阅资格审批表、公示材料、党委批复及县区自查表等相关资料,深入乡、村实地调研,向各村村民代表及党员代表了解情况等方式,检查了解各县区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程序是否合法,成员成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组织了培训,牌子、印章、记录等各项设施是否落实,监委会是否发挥作用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检查组共检查了11个县区的21个乡镇和25个办事处,掌握全市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基本情况。检查结束后,市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听取各检查组工作汇报。截止6月底,全市各行政村(社区)均按照市纪委的要求,选举产生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三、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各行政村(社区)选举产生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已经开始逐步发挥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其建立和发挥职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地区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村监委会成员成分不符合要求;部分行政村村室极为简陋,甚至没有村室,村务监督委员会场地设施难以落实;部分地区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群众知晓率比较低。

二是监委会成员综合素质不高。受劳务输出的影响,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选出的监委会成员参差不齐,人员结构老化。部分监委会成员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中怕得罪街坊邻居,参政议政意识、能力不强。

三是个别村干部不支持监委会工作。有个别村主要干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存在抵触情绪,认为村里事务就是村“两委”说了算,不需要村务监督委员会来“说三道四”。

四村监委会组成人员报酬问题亟待解决。由于我市经济基础较弱,还有不少行政村(社区)监委会成员待遇没有解决,部分行政村靠村级经费暂时解决监委会成员的待遇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研究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行使权利义务,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一要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对监委会的职责、权利及义务,国家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村务公开的内容要求和基本程序,农村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以及开展监督工作的办法步骤等内容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监委会成员素质,保证监委会成员正确履行职责。

二要健全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制度、监督报告制度、工作督导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奖惩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监委会运作。并健全监委会的管理考核制度,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考核机制。

三要强化督查指导。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办事处,行政村、社区进行检查指导工作,解决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要解决监委会成员待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待遇问题,消除监委会成员后顾之忧,提高监委会成员工作积极性。

2.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 篇二

国家电网公司的信息化建设, 尤其是实施SG186工程以来, 在中央企业范围内比较, 应该是“排头兵”, 是优秀企业, 是标杆企业, 这么讲不是信口开河, 而是有事实依据的, 我主要介绍3个情况:

(1)国资委专门组织了对所有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的评价,通过评价,国家电网公司综合得分是92.18分,按照A、B、C、D、E 5个等级,排在A级,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排在第4位,在电力行业排在第1位,成绩优秀,来之不易,值得肯定,也值得其他中央企业学习。可能很多同志质疑整个信息化测评算分和排列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可以说,这次评测的办法是根据1年多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才出台的,基本上还是科学的。评测办法一共考核5个要素指标,再把5项要素指标分解为19项分指标,依据19个分指标拟定64个数据来源指标,又将64个来源指标分解为107项采集指标,又将107项采集指标分解为208道采集题,形成一套非常系统的基于数理统计的评测方法。国家电网公司获得的综合得分和排列位次都是有科学依据的。

(2)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建设得到多位国资委领导的首肯。在中央企业信息化会议上,李伟副主任10多次肯定了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建设。

(3)测评是先算出指数分,如果达到90分,排列在A级,对所有A级进行现场复核,确保真实性。复核测评期间,我带领测评组来到国家电网公司,吴玉生总信息师对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建设进行了汇报和演示,得到测评组专家的充分肯定。

以上说明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值得其他企业借鉴。

这里我也借此机会把2009年国资委如何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工作进行简要通报。国资委每年对中央企业信息化建设都出台文件,如2007年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出台了《信息化工作考评的暂行办法》,2009年也将出台推进央企信息化建设的文件,这个文件的内容将主要是第2次中央企业信息化会议上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把讲话精神当中带有政策性的要求和举措转化成文件,采取政策的方式推进信息化建设。从2003年到2008年的6年间,中央对信息化建设前后发出11个文件,国资委推动信息化建设将在每年出台1个文件,这也成为贯彻党和国家政策的主要措施。

在2009年,国资委信息化工作部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所有中央企业对信息化建设必须制定“登高计划”。“登高计划”是李荣融主任根据测评报告得出A、B、C、D、E 5级提出来的,要求“中央企业E往D走,D往C走,C往B走,B往A走,A也要继续往前走”,中央企业都必须制订信息化建设的“登高计划”。目前评测结果显示现在信息化水平居于D、E级比重还比较大,必须争取到2010年,消灭D、E级,A级要向世界先进水平看齐,同时也要求所有中央企业都应该向世界先进水平看齐。

(2)在中央企业进行CIO试点。首席信息官CIO是国际上,特别是知名大公司和优秀大公司,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决策的领军人物。目前在整个中央企业,有43家设立了这个职位。2009年将把中央企业CIO作为国资委管理的干部推行,试点包括3个过程:第1个过渡期间,由现任公司领导和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兼任CIO;第2个过渡期间,在企业设立专职的CIO;第3步,将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CIO。

(3)借鉴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建设经验,在中央企业树立10个中央企业的信息化建设的示范工程,从不同的应用系统和不同的角度,树立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在中央企业进行推广。

(4)推行3个机制:帮扶机制、共享机制、合作外包机制。

“帮扶机制”是李荣融主任提出来的,由于企业规模和行业关系,信息化建设在中央企业发展不平衡,优秀的中央企业需要帮助落后企业,通过“结对子,一对一”等方式,共同促进中央企业信息化建设协调平衡的发展。据目前统计表示,共有4-5项需要帮扶内容、50多个企业需要帮扶、10多家企业愿意提供帮扶,这些方面都需要建立机制。

“共享机制”是在中央企业范围内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解决方案、谈判结果、商务平台,在中央企业范围内实施共享,避免重复和浪费时间。

对于“合作外包机制”,因为几大运营商和IT企业都属于中央企业,他们对落后的中央企业采取合作外包办法帮助小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

(5)全面实施建立3项制度:信息化考核制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软件资产管理制度。软件在信息化资产所占份额越来越高,但是大家往往忽视软件资产的管理,习惯把设备看作固定资产,而不是把软件看作固定资产,很少退回license,软件资产庞大,已经超过1/3,所以必须加强软件资产管理。

(6)继续对中央企业2008年度信息化建设水平进行考核。

(7)全面实施国资监管的一期工程——由国资委主导实施,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立项,2008年11月底具体实施招标,将涉及所有国资监管内容,和中央企业密切相关的13个业务系统和10个数据库,并需要大家积极配合。

(8)组织开展培训交流专家的咨询和诊断工作,第2次中央企业信息化会议上专门成立了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的专家组,聘请了9位专家。2009年将组织专家组专家和企业专家一起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调研,对落后企业进行诊断,开展帮扶建设。

以上是2009年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信息化要做的主要工作。希望国资委和各中央企业上下互动,一起努力,使整个中央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建设有质的飞跃。什么是质的飞跃,这个概念也是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启发,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一个全新概念“从企业信息化到信息化企业”。这个概念中2个短语的不同之处在于“企业信息化”是过程,“信息化企业”是结果,是企业存在的状态和全新的模式,成为“信息化企业”就实现了质的飞跃。

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 篇三

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优家村,67岁的农民屠龙春曾是著名的“上访八大金刚”之一,在当地远近闻名,前后共去北京、杭州上访30多次,其复杂上访经历使隔壁村村民都来找他请教上访经验,上访资料他一个人都挑不动。“以前村里村务不公开,大家总怀疑干部有问题,村民代表会议对重大问题不讨论。我们没办法,就只好上访找上级部门审计村里经济情况。现在做事公开了、透明了、有监督了,我们服了。当然就不上访了”。

屠龙春所说的变化就是在浙江省已经实施近6年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所带来的。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高度重视,提出要在完善制度规范、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工夫,尤其要突出对群众关心的村务活动的监督。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浙江农村经济的发展,各地村干部手中权力越来越大,管的钱越来越多,在东部发达地区农村,村级可支配资金甚至上亿元。当村干部决策不民主、村务不公开、财务不规范、原有监督组织监督乏力时,谁来实施有效监督?当非党村干部违法违规,不够司法机关立案标准,纪检监察机关又无法监管时,谁来负责查处?当村民依法提出要求罢免村委会委员,村委会自身又不组织召开罢免会议时,谁来组织启动罢免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应时而生。

完善村民自治

破解“半拉子”民主难题

与国情相适应,中国基层民主往往由农村起步。2004年6月,中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浙江武义县后陈村诞生,该村村民代表、原老上访户张舍南通过村民代表直选成为第一任“监委会主任”。武义县委书记江跃进表示,制度运行6年来,该村一直保持“零上访、零投诉,零违纪,零违规收入”状态。

据悉,2009年年底,浙江省30032个行政村已经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覆盖面达100%。村监委是传统村“两委”之外的新增一“委”,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独立行使村务监督权,候选人应是非村“两委”的成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的村民代表。监委会成员除了党支部召开的会议外,其他会议都有权参加,直接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一般下设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监督、重大村务决策监督、工程建设和资产管理监督等多个小组。

浙江省纪委常委张伟斌表示,从各地自治实践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相对成熟,民主监督往往比较滞后薄弱,不少地方民主选举后,民主监督没有跟上,形成了所谓的“半拉子”民主,村民自治变成了“村官”自治。

他说,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较好地弥补了过去村务决策监督、管理上制度性、结构性缺陷,改变了村“两委”领导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状况,解决了村级民主监督缺位、失位、错位的问题。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议事机构,以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在浙江已基本建成,各地也在陆续铺开。

天台县三合镇下峧村团支部书记周孝钭告诉记者,本村民风彪悍,稍有不合,再加上以前没有畅通的投诉渠道,村民很容易“干起架来”,他以前并不愿意掺和到村子事务中来。监委会极大扭转了这种局面,大家的意见得到表达,刺耳的矛盾就少多了。“现在无论工程招标还是决策,都是公开的。猜忌少了,大家就更愿意在村里做些事情”。

强化公权力监督

绝不“相互卖面子”

村村有本难念的经,涉及到钱,这本经尤其难念。嘉善县优家村村监会主任张祖旗跟记者分享了自己的一次经历。2008年5月,村委会下属的治安组在处理纠纷时不慎将闹事的外地人打伤,产生了5000元医药费,村委会认为是执行公务时发生的意外,要求集体支付予以报销。但是村民有不同意见,村监会理财小组认为这是个人过错,不应该由集体买单,因此不同意签字。最后,村“两委采”纳了村监会的意见,扣发治安组当事人1个月工资奖金作为医疗费赔偿金。

这件事情让张祖旗感慨,“以前要是有类似情况,互相卖个面子,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自村监会成立以来,已经4次拒签违规发票,村干部权力得到重点监督。

村监会全面加强了对村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不仅如此,对涉及村务的重大问题,台州市还启动了村务监督两级会审制度。台州市纪委书记陈章永告诉记者,村务监督重大、复杂、疑难事务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主持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二次会审,确保问题得到公正、公开、公平的解决。

湖州市、台州市天台县则对遏制村官权力出台了更严厉措施。湖州市纪委副书记张建明表示,湖州规定本村1/5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村委会成员,村委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可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天台县纪委书记张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村委会成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出现意见分歧,可以先报镇纪委、县纪委解决,或者召開村务联席会议进行评议。如果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可以在所有村民代表都签名同意的情况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启动罢免程序,投票对该村委会成员进行表决。

中华全国律协全国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高级律师戴敏华就上述措施表示,村务监督委员会被授权在特定情况下主持召开罢免会议的规定化解了村委会不愿意召开会议,由自己罢免自己的尴尬,为今后村民组织法的修改提供了前瞻性的立法参考价值,提高了村级监督组织的威慑力。

专家表示,村监会的广泛建立带来的村级财务公开、决策公开、重大事务公开也意味着创新与加强社会管理的新模式,有助于农村各项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有效化解越级上访

制度群的合作运转更加重要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另一大亮点是极大地缓解了越级上访及信访问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浙江全省、各地市的越级上访、信访量大幅下降:2009年浙江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同比下降6.71%,2010年又下降了15.5%。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2010年受理反映农村干部的信访举报,同比下降7.6个百分点。2010年上半年,嘉兴市嘉善县涉及村干部信访量比2007年同期下降了34.8%,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下降了56%。2005年,金华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农村党员干部621人,2010年为504人,下降了18.84%。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赵虎吉表示,要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更好发挥作用,各项制度之间协调运行非常重要,因为任何一个制度都是在制度群中运行,都不可能单独发挥持久作用。在农村基层组织中,制度群应该包括:上级管理、党支部制度化水平(尤其是公开化建设)、村委会制度化水平等。其中,党支部的制度化与公开化水平是制度群中关键的一环。

4.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篇四

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

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如果群众对公开结果有异议,应督促村两委及时答复群众。

3、财务管理监督。负责对村社集体财务收支、集体机动地、荒地、集体果园的承包款、集体土地、房屋出租租金收入等进行民主监督,督促村社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做到应收尽收,杜决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

4、专项资金的监管。对小康楼集资和项目建设专项拨款监管,定期核查小康楼专项账和项目建设专项拨款的使用,禁止坐收坐收,挪用、借支、平调或漏收等违规行为。各类征地补偿款等收入入账、分配、及时足额兑付到户监督。

5、资产资源管理监督。每年末核查村级集体资产(电力设施---变压器等配套设施;水利设施---机井、水泵、井房子等;社会议室、村办公楼;集体房产---出租有经济效益)、资源(村社集体果园、机动地、林场、荒地)台帐;村社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全程监

督,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并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6、重大事项监督。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重点监督村两委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操作,实施结果是否达到群众认可。

5.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五

一、组织设臵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具体名额由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建制村大小、人口多少、任务轻重等因素确定。设主任1名,一般由党员担任,由成员推选产生。原设立的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并入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其中应有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或村民代表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候选人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合提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推选或直接选举产生,具体选举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提名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初审的人员名单应当报村党组织审核后方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届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届中因工作需要,可按规定程序进行补选或调整。

二、工作职责

(一)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列席涉及村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对村级各项开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会议;

(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收集、受理村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三)监督村民委员会依法定时间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四)对村民委员会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而擅自决定问题的,可向村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可向镇党委、政府反映,督促其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

三、权利和义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本村村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享有下列权利:

(一)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及执行情况;

(二)要求村民委员会提供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多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检查、审核账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

(四)及时向村党组织报告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村民自治章程和损害村民利益的行为,必要时可直接向所在的镇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五)与村民委员会的决定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六)接受业务培训,提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水平。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督工作知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不得借监督之名行故意刁难之实;

(二)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积极配合与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不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

(三)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并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四)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每年应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村民和村民代表的监督。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有异议的,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再议;

(五)建立村务监督档案,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等。村务监督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六)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带头执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监督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实施农村“五要”工程情况;

(三)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村民自治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六)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七)村集体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情况;

(八)开展党务、村务公开,推行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程序统一制度情况;

(九)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十)《安徽省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执行情况;

(十一)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五、监督程序

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

(二)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面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三)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纠正。

6.6.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 篇六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障村民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增强村务工作透明度,保证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和谐稳定,根据省、地、县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会)工作规程。

第二条

基本涵义

村监会是村民实施民主监督的专门机构。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代表村民对本届村委会及其村两委成员的村务活动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民主监督,承担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

第三条

产生和组成

(一)村监会成员的候选人由村党组织提名,办事处审核。

(二)村监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按照得票半数以上从高到低确定当选人,选举结果要向村民公告。

(三)村监会成员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由村民代表或党员担任,村监会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四)村监会成员的报酬,可实行任期职务补贴,也可实行误工补贴,具体办法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第四条

任职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关心集体,热心为村民服务;

(二)有一定文化、财会知识和议事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居住在本镇的村民代表;

(四)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属不得担任村监会成员。

第五条

村监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工作,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村委会工作及村民自治章程、村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监督;

(二)对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村级财务实行重点监督,每月定期审核凭证、帐单、合同等财务资料,每季度一次盘点出纳库存现金;

(四)对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参与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处置等工作;

(五)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提出改进意见;发现村委会或两委干部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务管理有关规定,损害村民利益问题时,要提出批评意见,并建议村委会组织召开会议讨论纠正;

(六)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第六条

村监会代表全体村民独立行使职权,对本村村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享有以下职权:

(一)知情权:有权列席村两委的村务工作会议,全面了解村务活动的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

(二)提议权:有权书面提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纠正损害村民利益的错误决策或不当行为,村监会提出书面意见后,村委会应当就具体事项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否决权:有权对村级财务经费开支实行监督,未经村监会审核盖章的原始凭证不得入帐,未经村监会审核盖章的财务公布表,不得上墙公布;

(四)调查权: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村委会应就村监会要求对相关监督事项作出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召集权:本村五分之一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村委会成员,村委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经街道党工委、政府同意,主持启动罢免程序;

(六)履职权:村党组织要积极支持村监会开展工作,村委会要自觉接受村监会的民主监督,村监会必须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

第七条

(一)经常向村党组织、村委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定期不定期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情况;

(三)支持村两委干部开展工作,帮助消除少数村民对村两委干部的误解;

(四)联系村民受理村民反映和意见,履行民主监督职责;

(五)协助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对村两委干部进行述职述廉、考核评比等工作;

(六)协助街道纪检等有关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配合本村案件的调查处理;

(七)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第八条

工作规则

(一)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不得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

(二)每年末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开展工作情况,并提出下工作计划,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的工作进行信任度测评;

(三)村监会讨论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同意的原则。第九条

免职和补选

(一)村监会成员述职测评,信任票低于全体村民代表过半的,自然免职;

(二)丧失任职条件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村监会成员,应当予以罢免;

(三)村监会成员空缺,应当予以补选。

(四)村监会成员的罢免和补选,应当由村党组织形成决议提出意见,再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自然生效;如村委会拒绝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经街道党工委、政府同意,村党组织可以临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表决罢免和补选事项。

第十条

保障措施

(一)村监会可以书面直接向街道党工委、政府领导和纪检正确反映本村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并要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时,街道办事处领导要及时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二)村监会书面向街道反腐败协调小组反映本村重要案件线索时,街道反腐败协调小组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协调,并明确责任单位牵头调查处理;

(三)村委会拒绝召集村民代表讨论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并擅自作出错误决策不予更正的,村监会可提请村党组织,报上级党委、政府同意,村党组织可以临时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讨论表决;

(四)街道纪检要根据村监会的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村监会有效开展民主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一)本规程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

7.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七

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重大事项和涉及村民利益事项决策前,要充分听取意见并进行科学论证。监委会可根据大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提出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建议村委会进行听证,实施监督。

一、听证内容:

1、决策前听证:凡属本辖区内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2、村民对村务公开内容有疑义,并经大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提议,确需村委会做出说明解释的。

二、工作程序:

1、重大事项决策前听证,由村委会拿出决策方案后实施听证。

2、监委会提出的听证,由村委会召集听证会,并负责报告听证事项,广泛听取村民意见,接受查询。

3、听证后修改完善方案,形成处理决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4、监委会提出的听证方案,如果村委会7日内没有正当理由不作出听证决定或解释,监委会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三、监督委员会的属性

1、监督委员会是一种村民自组组织,他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和镇纪检监察室的指导下,负责监督村民委员会有序开展工作。

2、监督委员会必须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达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的。

四、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汇报

1、定期或不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

2、定期到镇纪检监察室汇报工作的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镇纪检监察室汇报,并依照有关规定,将违法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3、不掩盖村委的有关违纪问题,不包庇违法犯罪活动。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将村民的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5、监督委员会具体承担本村的信息工作收集,及时与村支部沟通,并作出有效答复。

6、村委会成员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村务及财务是否按要求公开。

五、监委会职能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实行监督。

2、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

3、对村财务公开清单和报帐凭证进行审核。

4、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5、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村委会须就具体事项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

6、参与镇党委对村干部的年终述职考评。

7、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提出罢免建议,提请村党支部,报上级党委、政府后,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三、监委会义务

1、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误解。

2、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

3、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

为认真抓好村委会的监督工作,约束监督委会成员全心全意搞好村监委会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纪律。

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汇报

1、定期或不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

2、定期到镇纪检监察室汇报工作的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镇纪检监察室汇报,并依照有关规定,将违法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3、不掩盖村委的有关违纪问题,不包庇违法犯罪活动。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将村民的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5、监督委员会具体承担本村的信息工作收集,及时与村支部沟通,并作出有效答复。

8.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总结 篇八

汇 报 材 料

县纪委、监察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09]37号)及正办(201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指导,圆满完成了全镇各村(居)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任务。现将我镇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5月6日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动员会议之后,我镇及时召开了班子会,针对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召开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会,传达学习省、市、县有关会议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分析村(居)委现状,要求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及早调查、及早准备、及早宣传发动。

1、成立机构,组建队伍。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继全县村务监督委员1会选举工作会之后,我镇及时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张新和任组长,副镇长邓红超、纪委副书记马伟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同时抽调镇机关精兵强将组成村务监督会员会选举指导组到各村指导选举工作。全镇25个村(居)委会根据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分别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镇三大班子领导既总揽全局,统筹安排好所分管的工作,又各自负责所挂点联系的村(居)委会,把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深入到村、组调查研究,指导把关,为整个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认真研究,制定方案。镇党委召开了2次党委会,召开了1次党政班子会,多次召开镇村级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

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我镇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真阳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件作意见》,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确定整个选举工作从6月15日至7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25个村(居)也分别制定出相应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工作计划。

3、搞好培训、打好基础。我镇多次举办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培训会。培训会上,领导到会作了选举业务培训。随即,各村也开展了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豫办发[2009]37号文件、《省纪委印发<关于全面领先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0]3号)精神及市、县有关文件及要求,通过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确保整个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法依章健康进行。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传达省、县、市、镇选举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从而使镇、村广大干部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来,统一到省、县、市党委、政府有关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上来,统一到全镇村选工作安排部署上来。

2、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群众。扩大基层民主,实行依法进行选举,必须有村民的广泛参与。如何引导村民积极投入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是此次选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整个选举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我镇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主要采取墙报、宣传资料、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分别召开村两委干部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党员大会进行酝酿讨论、征求意见、提名候选人、报纪委把关、党委批复、正式选举结果上报、党委确定。各村和镇属有关单位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工作方案,使村干部群众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

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重点宣传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及其具体投票程序。真正使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激发了选民参选的热情,调动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变“要我选”为“我要选”,为整个选举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认真组织、依法选举

7月6日,我镇召开了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真阳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选举方案,会议要求各村(居)也要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针对这次选举要搞好宣传发动,实行正面引导,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和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积极性的认识,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会议对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进行了整体安排,明确提出:各村(居)委会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领导、有步骤地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和要求,全面依法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确定了我镇统一于7月15日进行了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会议结束后,各村(居)认真组织、宣传、发动,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领导小组,及时上报了参选监督委员会提名人员名单,镇党委对各村上报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批复。选举前,每个村都组织了以包村领导为组长的督导组,对各村(居)的选举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综合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培训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选举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保证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按照镇选举意见的要求,7月15日,各村都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了选举,选举过程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进行。之后各村(居)委会都上报了选举结果,镇党委根据程序给予了批复。至此,我镇25个村(居)委会第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镇选举领导小组要求各村(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出任期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并及时组织被选举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

9.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验交流 篇九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村监督委员会是第一次通过法律的程序和办法进行换届选举,充分体现了民意,为村监委规范履行职责提供了保障。同时,镇党委安排镇纪委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安排,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为做好此次选举,党委召开了专门会议,并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张华同志担任,由赵世成同志负责对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动员培训、督促指导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方案。村监督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选委会成员,其余成员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全镇选举指导小组的指导下,主持本村的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我镇高度重视村监委会选举工作的宣传,并召开村三职会议,书写选举标语口号,并派驻村干部下村宣传选举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村监委会成员所具备的重要条件。在建设民主监督新机制的进程中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在坚持党的领导、依法选举和发扬民主的过程中,营造良好的选举环境。

三、严格把关、规范操作。

在选举工程中我们注意把好“三关”;一是把好了职数关,村监督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下设3个工作小组,分别为纪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每个小组3-5人,各小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交叉任职。二是把好了候选人素质关。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对象以参政意识强、热心监督事业、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做事认真、身体健康的村民、党员代表等优秀骨干为主,注意掌握普通党员、群众占有较大的比例。三是把好了程序关。严格落实好换届选举的时间要求和方法步骤,确保程序规范,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规定的步骤不漏,必须的环节不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的成员由镇党委安排镇纪委对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合格的人选从德、能、勤、绩、廉,能入群众公认度方面进行了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由党委会决定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于选举日前进行公示。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是我党的又一次改革创举,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基层工作的重点,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保障,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全社会稳定发展的又一关键举措。我镇将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将我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高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卓越的奉献。

10.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篇十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重点围绕人、财、事等方面进行监督:一是监督人。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两委班子成员尤其是对村主要干部的监督上,看其是否勤政廉政、廉洁履职,是否有违反有关规定,帮助做好自查自纠,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二是监督财。把监督的重点放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围绕村务华数电视公开、村级财务按月逐笔流水账式公开、村级财务集体审账日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活动。三是监督事。把监督重点放在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不断完善和落实村监会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二监督”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11.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主持词 篇十一

主持词

间: 地

点:

主持人:

同志们:

现在开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xxx县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x纪发〔2013〕26号),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提高全县村务监督工作整体水平,报请县委同意,县纪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信访局今天联合举办全县村务监督工作业务培训会。县委对我们的培训工作非常重视,xxx书记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出席今天的培训会,并作动员讲话,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何书记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各一位领导,各乡镇纪委书记,全县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共计xxxx余人。

今天上午的会议共有两项议程。

二、要加强学习,尽快适应农村政治生活新格局 过去,村“两委”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村务监督没有规范的管理和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把村务管理和监督权分离,形成了村务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村“三委”新型村级管理机制,对村“两委”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有了制度支撑,实现了同体监督向异体监督的转变。各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要在会后认真学习这次培训会精神,尽快适应农村政治生活新格局,加强对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明确工作职责,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要找准工作定位,认真履行职责

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按何书记的要求,摆正位置,找准工作定位,既不能越位,也不能出位。在工作上,村务监督委员会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和镇纪委的业务指导;在职能上,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监督村委会的村务管理行为和村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行政行为。在工作上,要大胆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监督,真正做到事前介入,事中把关,事后评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下面,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xxxx书记对我们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12.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篇十二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会议之后,我镇及时召开了党政班子会,针对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召开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市、县有关会议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分析村委现状,要求各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及早调查,及早准备,及早宣传发动。并确定在于9月14日在船形村首先召开试点现场会。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动员培训、督促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由各联片领导负责5个片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分片分村指导选举工作。全镇21个村居委村据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分别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镇领导即总揽全局,统筹安排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同时,又各自负责所联片各村的选举工作,把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深入到村社调查研究,指导把关,为全镇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认真研究,制定方案。镇党委召开了专题党委会,多次召开村三职干部和驻村干部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集凤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镇整个选举工作在9月30日前结束。三是搞好培训、打好基础。

我镇在多次召开会议的基础上还于9月14日在船形村进行了选举现场试点观摩会。各村在会上认真学习和参与了选举各流程的具体操作方法,并听取了党委副书黄晓明同志作的解释和强调的注意事项。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为全镇全面展开选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充分准备、认真实施

1、各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传达市、县选举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从而使镇、村广大干部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群众。扩大基层民主,实行依法进行选举,必须有村民的广泛参与。

2、严格要求,规范操作。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我镇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于8月10日全面展开,10月20日各片各村开始投票选举。25日全面完成本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全镇共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委员68名,其中主任21名、党员50人。

3、完善工作,确保稳定。对于在选举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在镇选举领导小组的及时处理下均得到一一化解,确保了本次选举前后无一起上访事件和不稳定隐患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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