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辆加油管理规定(精选11篇)
1.运输车辆加油管理规定 篇一
机动车辆定点加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汽车费用开支规范管理,减少浪费,堵塞漏洞,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所有机动车辆实行定点凭票加油。由各单位与当地石油公司加油站签订合同,办理《加油卡》加油。分局、市局和金叶大酒店分别与地区石油公司东环路加油站签订加油合同。
第三条司机持《加油卡》加油时,加油站和司机共同填写《加油卡》二联单。其中定点加油站填写实际加油时间、数量、车号,并签注加油员姓名;司机在第一联填写加油时的路码表行驶里程数,核实加油数量并签名。
第四条到区外、省外出差期间加油,经出差领导或出差负责人同意,可到出差地的石油公司加油站加油。出差返回报销发票时,由司机在发票背面备注加油时车辆行驶里程数,经办公室审核,出差领导或负责人审核签字,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报销。
第五条车辆就近定点在所在地石油公司加油站签订合同,办理《加油卡》加油。遇有特殊情况(如追车途中或其它紧急情况)需到其它加油站加油,经负责人同意,也可在就近的石油公司加油站加油。不论是正常情况下的定点加油,还是特殊情况下的外出临时加油,报销发票时,均由司机在加油发票背面备注行驶里程数,由稽查站负责人、本局主管专卖领导审核签字,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报销。
第六条司机持《加油卡》加油必须是自己驾驶的车辆,不能给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非自己驾驶的车辆代加油。严禁弄虚作假和使用《加油本》为非本单位车辆加油,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除驾驶员个人赔偿经济损失外,正式职工停职待岗,聘用人员解聘,情节严重者再追究其它责任。并按合同条约由加油站给局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条不论是定点加油还是出差到外地临时加油,均开具增值税发票,其它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结帐。并将此规定作为财务监管审计的内容进行监管审计。
第八条《加油卡》的购买和结算由分局办公室和各县(市)局(公司)车辆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办理,每月与定点加油站核对清算一次帐目。油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与加油站进行核算,从油价变化当日起按新价格进行核算。
第九条各县(市)局(公司)、金叶大酒店根据此规定,制定本单位管理细则和车辆百公里耗油参考标准及有关配套措施一并执行,并报分局备案。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运输车辆加油管理规定 篇二
1 危险品运输的影响因素
影响危险品运输的因素有多种, 出发点差异, 导致对危险品运输影响因素的划分也存在很大的区别。本研究以危险品运输企业的管理工作为出发点, 从可控与不可控的角度对影响危险品运输因素进行了划分。
1.1 可控因素
人的因素。危险品运输企业中人是最为活跃的元素, 人的行为是确保安全的最主要依靠, 也是危险品运输中产生安全事故的最重要原因。管理因素。危险品运输企业的管理水平决定着人员素质、车辆状态、运输过程, 通过提高管理工作, 可以有效避免危险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与事故。最为重要的可控因素是车辆因素。车辆是危险品运输企业物化和固化的集中表现形式, 车辆除了负担危险品的运输任务, 也是人和管理两项因素的集中表现。提高对车辆因素的管控, 可以确保危险品运输企业降低安全事故。
1.2 不可控因素
不可控因素主要来源于环境, 其中自然环境对危险品运输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高温会影响危险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气候的变化会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带来各种威胁, 地形和地貌的复杂性会造成人员的疲劳和车辆的损耗, 这些都会造成对危险品运输过程的影响, 如果不能进行全面地预防, 则很容易导致危险品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可控和不可控因素具有密切的联系, 在一定程度上各种因素会相互促进或相互转化, 进而造成对危险品运输安全的威胁。二是管理是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的基础, 通过管理可以将各类因素做到深层次整合, 进而能够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三是车辆管理是危险品运输的核心, 车辆管理可以将人员、车辆、环境等各方面影响充分整合, 这有利于实现危险品运输的安全。
2 加强车辆运输管理的措施
2.1 落实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运输管理的责任
危险品运输企业, 应该设立车辆运输管理安全机构, 建立系统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规章制度, 以此来落实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目标管理。同时, 危险品运输企业, 应该加大安全投入, 通过积极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投入, 使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得到有效的保障。建立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应急响应预案, 控制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降低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事故的损失。
2.2 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运输的管理
应该制定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设立车辆设备专职管理人员, 健全车辆技术档案, 大型车队应分级管理, 实施队、班编制, 层层落实车管人员和责任。应该建立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隐患排查、检查的机制。危险品运输企业管理者, 必须执行好车辆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制度。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 必须做到勤检查、勤维护, 发现故障及时修复。认真做好一日三检工作, 即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开病车上路。管理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车辆进行隐患排查, 每周不少于一次, 对发现的隐患, 切实做到有检查、有措施、有整改。制作安全检查确认表, 并监督安全确认制度的落实, 即把车辆的关键部件列入必检项目, 要求驾驶员每次逐项检查确认, 每次出车前、收车后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确认执行情况, 使驾驶员养成一日三检的良好习惯。
2.3 强化危险品运输过程中车辆的监控
危险品运输企业, 可以采用RFID技术、GPS系统、行驶记录仪等现代科学技术, 对危险品车辆运输过程的行驶线路、车速、驾驶员的各种违章行为等进行跟踪、监控, 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强化调度值班责任, 完善调度记录, 利用电话、信息发布等方式适时调度。
3 结语
危险品运输企业应该具有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要看到车辆运输管理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要立足于危险品运输企业的特点, 确定车辆运输管理的方向与特点, 正确认知当前车辆运输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 通过强化安全管理方法, 推进车辆安全管理创新, 以更有针对性和积极性的策略, 来有效防范车辆运输过程中安全事故的产生。在有效预防危险品运输事故、降低危险品运输事故损失的前提下, 实现危险品运输企业整体的经济、安全效益, 为社会、运输和生产提供更为安全的空间与环境基础。
摘要:危险品运输企业是运输行业中重要的企业类型。在运输危险品的过程中, 由于距离长、时间久、内外因素多等方面影响, 会出现危险品运输上的安全问题, 这就需要危险品运输企业加强以车辆运输安全为基础的管理工作, 以此来确保危险品运输的实质安全。本研究从危险品运输的影响因素分析入手, 以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为核心, 提供了危险品运输企业做好车辆运输安全管理的措施, 希望对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有所启发。
关键词: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运输,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制度
参考文献
[1]闫利勇, 陈永光.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新特点及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10, (04) :33.
[2]李启然, 范正顺, 张开晶.危险品道路运输企业风险管理与对策探讨[J].安全、健康和环境, 2010, (01) :71.
[3]张欢.严格市场监督加强安全监管切实提高道路危险品运输服务质量[J].交通企业管理, 2007, (10) :45.
[4]葛铮.硬件过硬软件不软--江苏危险化学品运输力推宝华物流模式[J].交通世界 (运输车辆) , 2006, (07) :52.
3.运输车辆加油管理规定 篇三
国务院发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5条规定: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时,如果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等标准,并且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此外,该条例第66条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道路运输企业,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根据原交通部发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3条的规定,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以上)以及车货总长以上均属于超限运输,应当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按公路管理机构核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集装箱外部高度分为,和等规格,其中外部高度为的集装箱在业内被称为高箱。目前国产牵引车的鞍座高度为~,运输高箱时车货总高度大于,属于超限运输。此外,目前国产牵引车的长度为~,45英尺集装箱的外部长度为,组合后车货总长度为~,也属于超限运输。
随着国际贸易和集装箱运输的不断发展,高箱和45英尺以上集装箱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例如,2010年深圳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其中高箱占20%以上,平均每天达1.2万TEU。要求数量如此庞大的高箱办理《通行证》,在程序上难以操作。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中明确要求,抓紧修订完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和超限治理行为。为此,建议贵部尽快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第3条进行修订,将集装箱车货总高度限制从放宽至,并调整集装箱牵引车的车货总长度标准,使其适应45英尺和53英尺集装箱的运输需求。
4.车辆加油卡管理制度 篇四
为规范公司加油卡的日常使用,本着“严格管理、节约支出、一车一卡、对号加油”的原则,做到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应车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油卡的使用原则
1.邹平县内的车辆统一使用加油站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加油卡由加油站统一管理,车辆加油时,由加油站根据车牌号使用相应油卡加油,驾驶员个人不得私自使用或带走加油卡。
二、加油卡使用的注意事项
1.驾驶员在出车前要检查车辆油箱内油量,如需加油必须在公司加油站加满油,尽量避免使用现金在外地加油。
2.加油时必须遵守:不给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用其他容器加油。如经查证因加油员原因,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车号加油,按加油费用2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3.加油卡余额不足500元时,加油站应通知集团办公室,由集团办公室专人负责充值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加油卡的核准
驾驶员在加油时的机打小票上要注明车牌号、加油时车辆行驶里程数,签字确认后交集团办公室存档。集团办公室负责每月把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站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机打小票造成加油站与集团办公室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四、特殊情况
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给其他车辆加油时,需在加油机打小票上注明实际加油车牌号,并由驾驶员在加油小票上签字;需在外地加油时,驾驶员需在机打小票上注明行使里程数,由用车人员(公司领导专车除外)签字后交集团办公室。
5.运输车辆加油管理规定 篇五
一、车辆加油由集团办公室结合具体运行情况,进行测算后统一办理中油首汽IC加油卡并充值。
二、IC加油卡仅限指定车辆在中油首汽加油站为本车添加指定的油品。
三、IC加油卡实行主卡加副卡制,副卡一车一卡,登记发放,谁领用,谁负责。加油卡可设密码,由持卡人掌握,以保安全。
四、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带其他容器加油。
五、车辆加油时持卡驾驶员将IC卡交给加油工并告知密码(密码由持卡人自己设定),加油工确认车号,输入密码后进行加油,同时驾驶员需确认油量是否准确,认真填写《后勤集团非运营公车行车记录表》(附表1)。如加油工操作有误,应及时找加油站负责人处理并及时回来汇报,不得用现金付款(长途、外地除外)。
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的油量,及时补充,确保车辆的返回。长途(单程在400公里以上)加油不在此限。特殊情况须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
六、实行IC卡加油规定后,原则上不得再用现金加油。在出车到外地等特殊情况下,若需现金加油,需提前向办公室申报。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报销手续,集团财务部不再办理其他各部、中心非运营公车的油费报销。
每年的12月25日(节假日顺延)由办公室核对加油记录,填写《后勤集团非运营公车IC加油卡费用统计表》(附表2),经持卡人核对后由集团办公室与各部、中心办理结账手续。
七、人员或车辆发生变动时,须到集团办公室办理《后勤集团非运营公车IC加油卡发放登记表》(附表5)变更。
6.车辆运输技术管理规定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 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
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___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___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
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的要求。
第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
第九条
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三章 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
第十一条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置相应的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
第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标准,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和运行条件,正确使用车辆。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车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科学设置车辆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并定期考核,提升车辆技术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应当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
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 车辆维护与修理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日常维护由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道路运输经营者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确保车辆正常维护。
车辆维护作业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关于汽车维护的技术规范要求确定。
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对自有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保证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技术管理要求,无需进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具备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可以委托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二级维护作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完成二级维护作业后,应当向委托方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
第十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循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进行及时修理。
第十八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前款规定专用车辆的牵引车和其他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由道路运输经营者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以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五章 车辆检测管理
第十九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一)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___个月的,每___个月进行___次检测和评定;
超过___个月的,每___个月进行___次检测和评定。(二)其它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___个月进行___次检测和评定。
第二十一条
客车、危货运输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应当委托车籍所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可以委托运输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选择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符合《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
17993)等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机构进行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三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比对。对达标的新车和在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实施检测和评定,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并在报告单上标注。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测和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对检测和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受其委托承担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工作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进行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类型等级评定复核,出具统一式样的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报告。
第二十五条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车辆检测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含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记录。
车辆检测档案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状况纳入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内容,查验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一)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二)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
第二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变更等记录。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管理体系。
第三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推广使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信息资源共享。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___元以上___元以下罚款:
(一)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
(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四)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
(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采信其检测报告,并抄报同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处理。
(一)不按技术规范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测的;
(二)未经检测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检测结果的;
(三)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
第三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7.运输车辆加油管理规定 篇七
1 继续严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市场准入关, 确保维修供给能力和维修需求基本平衡
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 严格审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企业申请, 对经营资质不达标的一律不予以许可。对于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企业尽可能设置在城市边缘等远离其他生产企业、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且符合安全、环境保护要求的地区, 厂房作业面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鉴于当前各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数量较少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资质条件与设施设备要求较高而导致的投入成本较大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护修理要求较高的实际情况, 各地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数量和维护与修理能力的调控, 按照“合理布局、保证质量、适度竞争、精简高效”的原则, 根据本辖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保有量及发展情况, 在满足实际维修作业需求的前提下, 尽可能通过招标等方式, 积极引导调动社会资源 (包括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参与组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 解决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难的同时, 实现维护的高度集约。对于新申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企业, 应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辖区县 (区) 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考核验收, 符合要求的, 由县 (区) 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于已经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 从现在开始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辖区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于经营资质不达标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不能如期完成整改的由原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整改期间凡缺少检测设备无法完成竣工质量检验的, 必须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竣工质量检验, 上线检测率达到100%。
2 加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各地要加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 维修企业要有计划地对维修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全面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作业知识。鉴于此类企业均同时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的实际, 必须要求所有从事二级维护作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每个企业至少配备一名熟悉与业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掌握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的性能和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污染、防腐蚀等维修知识、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办法以及维修操作技能。各地要加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督促其到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企业维修车辆;同时, 应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许可资格的企业名单、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并通知辖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以便于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选择到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许可资格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车辆维修。
3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理, 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各地应加强辖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管, 及时查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专用车辆行为, 特别是要从严查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为降低维修成本等原因而到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企业维修的行为。鼓励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签订长期维护合同, 实施定点维护, 保障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质量。对于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未按规定维修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时, 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 还将在经营信誉考核中进行扣分, 并限制其继续扩大经营规模。
4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监管, 确保维修质量
各地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修理企业的行政许可, 仅是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剧毒等危险货物的机动车的维修的许可, 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罐体的维修许可。因此,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罐体的维修应依法取得质监部门颁布的《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 未经许可的维修企业一律不得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维修。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许可的汽车维修企业, 不得承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业务。
各地要不断加强对辖区内从事危货车辆维修经营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其经营资质条件、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人员配备与培训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技术档案, 督促落实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对于已不具备条件的, 应立即责令其停止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活动。对于不按国家法规、规章和标准维修作业、作业项目不到位、作业程序不到位、作业标准不到位或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货车辆维修经营活动的, 一律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在承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时, 应当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维修前, 保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空载入厂维修, 并应当进行车辆安全性检测。对于使用明火维修装运过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罐 (槽) 车, 作业前须对车辆进行测爆和安全处理, 保证无泄漏、无燃烧、无爆炸、无污染危险, 并在拟维修车辆的显著位置挂牌, 标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及原装载危险货物名称、种类。维修过程中, 应当执行《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液化石油气汽车维护、检测技术规范》和《压缩天然气汽车维护、检测技术规范》等有关维修质量管理的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 按规定的作业项目或者说明书进行作业, 认真落实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不得漏项或者减项作业。未经竣工质量检验并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维修企业一律不得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并交付使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为未经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签章。
8.矿山工程运输车辆的合理选型 篇八
关键词:运输汽车、载重量、运行里程、运输成本
引言
矿山工程运输的选型,对于采用汽车运输的矿山工程企业是一个比较重要又十分复杂的问题。从众多类型中选择合乎本企业需要的运输汽车,是新建企业汽车运输规划和老运输汽车更新需要解决的难题,也是从国外引进运输汽车的关键环节。
选择矿山运输汽车的目的是为矿山工程企业提供优良的技术设备。选型的原则应以运营经济效果为总目标,选择技术性能先进、油耗小、保修费用少且配件货源充足、正统,适合矿山工程各种使用条件的车型。矿山工程运输汽车选择的依据在于对运输汽车正确的评价。
1.矿山工程汽车的管理和使用条件:
1.1矿山工程运输对汽车的要求:
汽车是矿山工程特别是露天矿山工程的主要运输工具,也是直接影响运输成本的主要因素。因此,矿山运输要求运输汽车使用经济,并对矿区有一定的适应性。
1.2矿山工程运输的性质:
矿山工程企业运输汽车的主要任务是完成本企业的矿石采剥运输或承包工程土石方的运输,这种运输任务主要属于短距离运输,它的组织形式是按照专业化的要求,在矿山内部自成运输体系,在企业内部实行独立经营而确定的。
1.3矿山运输的道路条件:
我国矿山工程多为新开土石路或山区公路,这种公路对汽车运行影响较大,其特点是坡度大、坡道长、弯道多、转弯半径小。汽车在山区公路上行驶时,经常改变行驶方向,换档频繁,长时间在功率消耗大,车速不高的情况下上坡行驶;或长时间在制动的情况下下坡行驶。
1.4矿山工程汽车的维修条件:
在选择矿山运输汽车的过程中,首先应考虑的是车型的统一,这样对维修和购置备件都带来了很大方便。就我国现有矿山工程而言,维修力量都很充足,但苦于车型的不统一性,给备件的供应和维修都带来了很大困难。加之汽车备件市场的混乱,使企业购进正宗部件困难,加快了对车辆的损坏速度,所以在车辆选型时应力求统一。
2.汽车的技术性能:
在充分了解矿山工程企业对运矿汽车的管理使用条件后,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些条件来选择最佳技术性能的汽车。汽车的技术性能主要有:动力性、制动性、通过性、操纵性、平顺性等。
2.1动力性:
汽车的动力性,一般用加速能力、爬坡能力和最高车速来评价的。矿山工程汽车必须有良好的动力性,这是由矿山运输汽车载量大和经常爬坡的特点所决定的,矿山运输汽车也必须有足够的后备功率,才能保证在矿区或工程路面上满载正常运行,确保行车安全。从实践中看,大吨位车的动力性比较适合我国的矿山工程企业,且均为柴油车。
2.2制动性:
汽车的制动性主要用制动效能和制动稳定性加以评价,在矿山工程运输中汽车必须有可靠的制动效能和良好的制动稳定性。
2.2.1制动效能评价指标:
汽车制动距离是评定制动效能的主要指标。制动距离是指从开始踩制动踏板到完全停车的距离,对矿山工程运输汽车车速30km/h时,制动距离不得超过15m,并且驻车制动必须为断气制动或断油制动,这个指标对行驶在矿区或工程路面上的运输汽车来说属最低指标,选型时一定不能大于这个指标。
2.2.2制动的稳定性:
制动的稳定性是指制动时汽车在直路或弯路上控制方向的能力。它对矿山工程运输汽车的安全性十分重要。
2.3越野性:
汽车的越野性是指汽车穿越障碍的能力,它与汽车的驱动形式、离去角、接近角及最小离地间隙有关,在越野性选择车辆时最好采用四轮驱动的车辆。
2.4行驶的平顺性:
矿山工程路面质量较差,路面不平引起车身振动使乘员感到不适,同时也缩短了零部件的寿命,因此矿山工程车辆必须有良好的行驶平顺性,在评价汽车平顺性的同时,首先要考虑汽车的减振结构。例如T-815汽车采用脊梁式车架和摆动式半桥,由于摆动式半桥车轮上下摆动,从而大大提高了汽车T-815的平顺性。另外,俄罗斯产贝拉斯车型采用了油气混合式悬挂系统,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也大大提高了整车的平顺性能。
2.5保修简便性:
现代汽车的设计,尽管十分重视汽车工作可靠性,把无保修和少保修作为不可避免,而且保修对发近汽车的效能仍起着重要的作用。汽车设计一方面要争取减少保修次数,另一方面要注意保修的简便性。
3.矿山工程运输汽车的经济性能:
在了解到汽车的技术性能之后,我们也应该充分了解汽车的经济性能。因为在矿山工程中,运输费用(以材料配件、燃料、轮胎三项消耗最大)在整个采剥运输过程中占很大比重,约为总费用的30%-40%,因此汽车的经济性是对矿山工程车辆合理选型的重要依据。
3.1载重量的经济性:
近年来,工业发达国家载重汽车不断向大功率、大载量发展,我国也相继生产了一些较大型的柴油汽车,这是因为大吨位汽车的运输经济效果好,大大减少了回车空载的次数,并且在满载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发动机的后角功率。因此选用大型柴油车作为矿山运输汽车除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成本,还可以减少车流密度和会车次数,对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好处。
3.2矿山运土石方燃料经济性:
燃料经济性是指汽车的最少的燃料消耗完成单位运输工作量的能力。对矿山运输汽车来说约占总运输费用的40%-50%。
3.3矿山工程汽车使用寿命的经济性:
汽车从投产到其物质状态发生有形老化失去修理价值所经历的时间,称为自然寿命。从投产使用到由于技术性能无形老化、技术状态陈旧落后、失去使用价值,观念上失去使用意义所经历的时间,称为最佳更新期,即经济寿命。研究汽车的经济寿命,即确定最佳更新时间,对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降低生产成本具有很大的意义。
3.4技术性能的经济性:
汽车的技术性能直接影响运输效率和成本。在选型时要进行严格经济分析且不可单纯从车的价格去考虑。
结束语:
在矿山工程运输车辆的选型上,要从多方面来考察分析,这样才能从效益、维修、成本管理等各方面得到有效控制,充分作好选型可靠、管理到位、维修方便、操控灵活,继而使装载、运输在效率上无懈可击。
9.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篇九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10.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篇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___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
米以上);
(二)车货总长___米以上;
(三)车货总宽度___米以上;
(四)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___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___千克以上;
(五)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
千克;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___千克;
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___千克;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___千克;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
___千克;
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___千克;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___
千克;
第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的原则。
____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但对有限定荷载要求的公路和桥梁,超限运输车辆不得行驶。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必要时可转报____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协调。
(二)跨地(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三)在本地(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超限运输的,由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第七条、承运人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时,除提交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
(一)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二)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三)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四)车辆行驶证。
第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的期限提出申请:
(一)对于车货总质量在___千克以下,但其车货总高度、长度及宽度超过第三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___日提出书面申请;
(二)对于车货总质量在___千克以上(不含___千克)、集装箱车货总质量在___千克以上(含___千克),___千克以下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___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三)对于车货总重___千克(不含___千克)以上的超限运输。
承运人应在起运前___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第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在接到承运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在15
日内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答复意见。
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需经路线进行勘测,选定运输路线,计算公路、桥梁承载能力,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并与承运人签定有关协议。
第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应根据制定的通行与加固方案以及签定的有关协议,对运输路线、桥涵等进行加固和改建,保障超限运输车辆安全行驶公路。
第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的勘测、方案论证、加固、改造、护送等措施及修复损坏部分所需的费用,由承运人承担。
第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对批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应签发《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
《通行证》式样由____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印制和管理。
第三章
通行管理
第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第十四条、承运人必须持有效《通行证》,并悬挂明显标志,按公路管理机构核定的时间、路线和时速行驶公路。
第十五条、承运人不得涂改、伪造、租借转让《通行证》。
第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运载的物品必须与签发的《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超限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得超过___公里,且应匀速居中行驶,严禁在桥上制动或变速。
第十八条、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不得进行超限运输。
第十九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在公路桥梁、隧道及渡口设置限载、限宽、限高标志。
第二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在公路上设置运输车辆轴载质量及车货总质量的检测装置,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测。对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四)、(五)项限值标准且未办理超限运输手续的超限运输车辆,应责令承运人自行卸去超限部分物品,并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现场管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派员护送。
第二十二条、在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接受公路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并可处以30000
以下的罚款。
对公路造成损害的,还应按公路赔(补)偿标准给予赔(补)偿。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按擅自超限行驶公路论,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5000
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承运人拒绝、阻碍公路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____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第三条第(五)项中,经国家批准生产的单轴轴载质量大于___千克、小于___千克(含___千克)的车辆,暂以国家核定的轴载质量视同轴载限值标准。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11.运输车辆加油管理规定 篇十一
对于火力发电的车辆运输而言,其成本可以看作是决定性的因素。尤其是随着国际市场的波动和电力需求供应矛盾的出现,结合新的技术理论来对成本进行合理管控,逐步演化为我国各个行业的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将单车核算及集中管控技术引入到我国火力发电厂的车辆运输成本的控制当中,有利于提升我国火力发电厂车辆运输成本控制的整体管理水平,保证相关业务能够有序正常的开展,具有很高的实践价值。
火力发电厂的车辆运输成本概述
整体来看我国的火力发电厂车辆运输成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下文将具体详述。
各类材料费用。首先,我国火力发电厂车辆运输成本的主要费用就在于运输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燃料、润滑剂、轮胎等费用;这些费用大体占据我国火力发电厂车辆运输成本总量的近30%。引入车辆运输成本单车核算及集中管控管理方式有利于提升整体的管理效率,在材料使用方面可以節省大量的资金,也可以将整体的资源进行合理的优化和分配,有利于提升整体的资源使用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
公路方面费用。其次,就是支付公路管理单位的养路费。由于我国火力发电厂涉及大量的物质运输包括原材料运输、电缆线路运输、以及其他的运输,所以需要在运输过程中投入大量的公路养护费用,进而产生企业的实际成本,这方面的费用也必须考虑在内。
固定的折旧费用。我国火力发电厂所涉及的费用还包括固定的折旧费用,主要指的是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修理费。这些费用对于我国的相关厂家而言影响较大,可以算作企业的固定成本出现。如果引入了科学的管理办法,结合业界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可以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控制。
员工的费用。员工协助火力发电厂开展相关业务,在车辆的运输过程中,必须要有人的参与,这其中必然会产生各类的费用,这就是成本所在。按照原本的成本及企业管理方式,对于人员的管理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将新的管理理论引入到实际的工作中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本文研究的单车核算及集中管控方法都属于新的管理理论,将其引入可以解决实际的问题,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火力发电厂车辆运输单车核算及集中管控在火力发电厂中的作用
促进火力发电厂财务管理规范化。车辆运输成本核算及集中管控技术在火力发电厂中的作用可以提现在以下几个大方面。首先可以将火力发电厂的整体财务业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对于现代化的企业发展而言,引入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整体企业在各个方面、尤其是在财务方面的违法乱纪现象出现;在车辆运输过程中,会涉及许多大额资金业务交流活动,如果没有好的处理机制,很有可能造成管理的混乱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低下。引入车辆运输单车核算及管控机制有利于提升整体的管理效率,进而促进我国火力发电厂的实际发展。
与供应商构建起好的交流机制。其次引入单车核算及集中管控技术可以很好的促进火力发电厂企业和社会车辆供应商之间的交流沟通机制完善。整体来看我国当前阶段,大部分的火力发电厂车辆都来自于社会租赁,这不仅有利于节省企业的相关的费用,也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但在实际的接洽与交流中,社会企业大部分已经开展了各类的现代化业务管理模式,而我国的各类火力发电厂由于其特殊的属性,大部分都还已较为传统的形式开展业务,这就使得两者间的沟通较为困难。而引入了车辆运输成本单车核算及集中管控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这也是其作用的主要体现。
提升火力发电厂整体的用车效率
再次,引入车辆运输成本单车核算及集中管控可以有效地实现对火电厂车辆的运输成本及物质的集中管控,可以有效的全方位实时监督管理各类的车辆行为,有利于提升企业在用车方面的效率。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也可以实现及时的需要反映和调派,有利于提升车辆分配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保证企业相关业务开展的公平性。在传统的管理方式中,相关权利掌握者往往能够获得较好的车辆使用权利,造成车辆的严重浪费和实际的不公平,引起企业内部不团结的现象出现,而引入车辆运输成本核算及集中管控机制则可以很好地解决这类实际问题。
车辆运输成本单车核算及集中管控在火力发电厂中的应用
推行车辆派遣制度,定点加油。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那样,油料及相关燃料的费用占据着火力发电厂车辆运输成本大部分费用,所以需要引入技术对其进行管控。单车核算及集中管控技术要求火力发电厂需要派车外出时,必须要在网上填写相关的资料,结合在线高效地审批之后,只有通过了才可以开走,否则将予以拒绝;整体审批的单据或是在线的业务流程将作为实际油费报销的依据。驾驶者和实际乘坐者必须要在企业已规定的加油站进行加油;所规定的加油站必须由公开、公正、公平的社会公开招聘竞标。车辆运输的分配部门要实行单车考核的机制。在规定的加油站以外加油的时候,必须在实际派遣的车辆的单据上加上领导的签字才可以具体的通过和认证。整体形势的路程必须和实际单据相符,否则不予批准。
对油料消耗进行定额控制和集中管控。其次还要对车辆运输部门分配的各个车辆油耗情况进行定额的控制和集中的管控,也要根据单车的新旧情况以及平时的路面行驶情况,结合仔细的研究制定出单车的油耗正常对应单据。在车辆实际行驶的过程中和之前制定的单据进行仔细的核对;也可以具体执行单车配卡佩密码的方式,来进行实际的定额控制。配卡配密码的方式可以保证整体车辆运转在规范的要求下运行,进而保证其定点加油业务的落实。在火力发电厂引入车辆运输成本单车核算及集中管控技术以后,必须要在每个月进行实际的油耗结算,保证油耗使用的正常合理。
除此之外在每个月末的时候,火力发电厂的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将单车行驶路程和具体的油耗量单局进行核对,再结合电子支付钱包等先进的方式将费用打到对方账户中,保证资金流动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在车辆维修的环节也必须进行招标工作,使满足企业要求的大单位纳入到火力发电厂的合作伙伴清单中,在实际业务开展之前必须要签订合同,保证有法律效力。驾驶者在车辆维修的过程中必须随时监督,保证维修过程的高效合理。对于自行维修车辆,必须要开具相关的发票,才可以继续报销;这其中也包括对于车辆部件的更换维护及保养。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而且非常紧急需要立刻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向其火力发电厂的相关领导予以汇报,及时的修复;这时口头的协议就可以作为具体业务开展的依据,可在事后补充各类所需的文件。但口头环节必须符合集中管控技术要求,所具体咨询的领导和咨询的流程必须规范合理;对于那些虚报情况,必须予以责任追究和严厉的打击。
对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核,实行备案。火力发电厂车辆运输成本单车核算及集中管控过程中,必须对每个月实际行车以及真实维修保养的发票单据进行统计和梳理,再对各项支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归纳汇总,最终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和备案。在每个月的月底,各个基层的用车部门必须要将每辆车实际使用情况录入到系统当中。车辆运输的分配部门也需要对自己的业务进行汇总,对于用车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仔细的核查,对于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在整体的运转过程中各部门之间必须系统配合,才可以达到最佳的效果。
制定合理的预算目标,严禁超支。火力发电厂必须在车辆运输过程中,对整体车辆的预算目标进行合理的控制以及管理,绝对禁止任何超支的情况发生。在具体的预算设计过程中,可以先以单车作为操作的目标,再结合计划对整体的用车情况进行分析。在具体的分配过程中也必须保证资金使用情况符合整体的安排。在车辆运输成本单车核算及集中管控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完善其体系,落实各项新技术推广和具体的操作。在实际工作开始之前保证其预算目标制定的合理性,以及执行的可行性,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转效率。
【运输车辆加油管理规定】推荐阅读:
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与管理10-25
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07-18
合肥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外出营运管理办法10-24
车辆货物运输合同09-04
车辆运输协议书范本09-17
煤矿辅助运输车辆司机岗位工作标准09-17
危险品运输车辆租赁合同自营车08-12
物流公司与个人车辆货物运输合同09-20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情况总结范文10-19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专题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