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竞赛奖励通知

2024-10-12

2022年度竞赛奖励通知(共2篇)

1.2022年度竞赛奖励通知 篇一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文件

南科„2011‟115号签发人:邓艺海

关于申报2011年度佛山市南海区

科技奖励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科技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我区的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文件精神,我局开始受理2011年度“南海区科技进步奖”、“南海区优秀科技工作者”、“南海区科技工作先进单位”三个奖项申报,请你们接通知后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奖励范围

1、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通过技术鉴定(验收)或者已获得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的授权,同时符合《佛山市南海区科

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基本具备申报条件但未通过鉴定、验收的项目,请与我局科技管理科联系)。

2、申报“优秀科技工作者”、“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奖项的,必须是符合我区规定的奖励范围和奖励条件(见附件),并在2011年度科技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

1、《南海区科技进步奖申报书》;

2、技术鉴定证书或其它相同性质的证明材料(如验收证书、评估报告、专利证书等);

3、研究技术总结、试验(质检)报告等;

4、本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5、科技成果应用、推广材料(如用户意见等);

6、《南海区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和两张项目实物图片的电子文档。

(二)优秀科技工作者申报材料

1、《南海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有关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奖状、发表论文副本等;

3、《南海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电子文档(含个人免冠数码照片)

(三)科技工作先进单位申报材料

1、《南海区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2、有关的证明材料。

3、《南海区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电子文档。

三、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经主管局或所在镇(街道)经促局(科技办)审查同意,加具意见盖章后于2012年2月29日前报送我局科技管理科。

四、其它

1、申报表格及相关空白电子文档请登录区经济促进局(科技)网站(网址:http://keji.nanhai.gov.cn/)下载。

2、申报书所填写的成果、专利、名誉等证书,必须附上复印件。(特别是2011年度获得的,否则视为无效。)

3、以上申报材料不得采用胶夹或硬质材料包装封面,以申报书首页为封面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交一份到我局科技管理科,电子文档可发至邮箱:86334412@163.com。

4、联系方式

区经济促进局(科技)管理科,联系电话:86334412、86399259联系人:李慧飞、邹伟英、邓荫恒。

附件:《南海优秀科技工作者》、《南海科技工作先进单位》

奖励的有关规定摘要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南海优秀科技工作者》、《南海科技工作先进单位》

奖励的有关规定摘要

(一)奖励范围:

1、自然科学研究及开发、应用。

2、工业、农业、医药卫生、环境保护、经济建设。

3、科技管理和生产管理。

4、其它科技工作。

(二)奖励条件:

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奖励。

南海优秀科技工作者条件:

1、获得区以上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火炬奖等科技奖项及在科技进步中获优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2、通过科技创新活动在推动产品创名优、企业上等级等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主要人员;

3、在技改技革及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应用国外先进技术,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证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在医疗卫生工作中,临床医护技术达到市以上先进水平,— 4 —

治疗效果好,并得到市以上同行专家承认者;

5、在各行各业科技工作进步中成绩显著,受到省、市表彰者;

6、具有科学的管理方法和较高的管理水平,锐意改革、大胆创新,重视人员培训和产品更新换代,在任期内技术单位连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成绩者;

7、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其他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者。南海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条件:

1、团结本单位科技工作者,积极拓展科技工作,当年取得多种(项)科技奖励的。

2、发挥科技人员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技改技革和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工作中提高产品档次,使产品更新换代,使企业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绩显著的。

3、尊重知识,重视人才培养,为科技人员提供良好工作条件,科技人员工作安心,单位内科技进步的步伐明显加快,两个文明建设成绩显著。

主题词:申报奖励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2011年12月30日印发

2.2022年度竞赛奖励通知 篇二

成果登记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

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2012年,我校师生踊跃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面了解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学校拟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登记和奖励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登记

(一)登记范围

1、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暨模拟就业大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机器人大赛、大学生智能汽车邀请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等系列竞赛(见附件1:校学[2009]21号《河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实施办法》)

2、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著作、知识产权等;

3、其它学生科技创新成果

登记时间范围为2011年11月20日——2012年11月30日

(二)登记办法

1、竞赛获奖:上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留存)。

12、学术论文:收复印件(封面、目录、全文)及统一刊号复印件(被SCI等收录的论文收检索证明原件);

3、著作:收封面、前言、出版发行号复印件;

4、知识产权:查验专利证书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以学院为单位分年度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 :《河南工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登记表》)。登记结果及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表彰的重要依据。

二、201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

提交学院201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封面、目录、申报报告,活动图片、有关文件、其它材料,字数2000-5000字。

各学院根据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奖情况进行自评,填写学院自评统计表(见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单位评审学院自评计分表》),学校对学院自评结果进行核实,确定学院排名。

三、201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优秀指导教师申报

学校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优秀指导教师,重点考虑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及在其它大学生创新活动和创业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单位领导老师和指导老师,提交申报表和事迹材料。

四、2012年度学生奖励学分、教师奖励学时申报

符合学生奖励学分、教师奖励学时条件(见校学[2009]21号《河

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提交附件4:《河南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学分、学时申报表》并填写附件5:《河南工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教师学时、学生学分统计表》。

请于11月23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tw@haut.edu.cn,纸质版加盖院团委公章上交校团委。

五、注意事项

为了更准确、高效的完成本次统计评比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学习附件1(校学[2009]21号《河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要求,仔细审核并确保无误后,再提交相应科技创新成果的支撑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

附:

1、校学[2009]21号《河南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实施办法》

2、《河南工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登记表》

3、《河南工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单位评审学院自评计分表》

4、《河南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学分、学时申报表》

5、《河南工业大学201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教师学时、学生学分统计表》

校 团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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