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和工业器材专项斗争会议上的讲话

2024-07-03

打击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和工业器材专项斗争会议上的讲话(共2篇)

1.打击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和工业器材专项斗争会议上的讲话 篇一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工商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

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根 据全国、全省、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北京奥 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重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运行,自2008年 6月6 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

一、指导思想

以 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部门协作,企地共建,综合治理,继续保持对 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严打严防高压态势,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保障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创建平安郑州、构 建和谐社会、实现“平安奥运”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印发宣传资料、上门宣讲政策法规等多种形式。

2、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治理合力。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收购废旧金属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予以 查处取缔,同时,要坚持从服从大局出发,在立足职能、强化监管的同时,主动与公安局等部门密切联系,形成联系沟通、共享信息的局面,共同应对“三电”专项 斗争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形成横向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3、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组织认真学习国家八部委的 《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充分认识到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增强打击防范破坏“三电”设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要依照新颁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查登记材料,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登记工作。对在铁路沿线、矿区、油田、港口、机场、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申请设立收购废旧金属站点的,一律不予批准。对个体工商户收购废旧物资的申请,不得核准其收购生产 性废旧金属。

5、要对辖区内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站点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摸清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户数,登记造册,建立专门的监管档案,全面摸清相关市场主体数。

6、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废旧物品市场专项清查行动,对辖区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进行拉网式清查,以基层分局、所为单位,分类建立专项台账,将废旧物资 收购回收站点列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点行业,做到户数清,情况明。对有违法记录的废旧物资收购回收站点,要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控,并通报公安部 门。

7、坚持“防打结合,以防为主” 工作原则,把专项行动的着力点放在“防”字上,把“防”的领域向群众化、社会化方向拓展,建立覆盖全辖区的防范监控体系,充分掌握“三电”设施管理动态。

8、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要求,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 “12315”综合行政执法网络的作用,构筑社会举报网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购销台帐、日常巡查、信用监管等制度,积极助推废旧品收购市场的建立,切实 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目的。

三、工作要求

1、要按照国家和省里文件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工商部门的任务落实到位。工商部门的 主要职责是: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 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于以上职责任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逐项逐条落实到“三电”专项 斗争工作之中,守土有责,落实到位。

2、要强化属地监管执法力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加强市场 巡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废旧收购站点,该吊销执照的要坚决吊销,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绝不能以罚代管。要严格执行案件移送和信息通 报制度,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按照行政执法

机关移送案件的规定,该移送的要及时移送;对需要向有关部门通报的,要及时执行通报程序,发出通报文书;对需要向 党委、政府汇报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汇报,不得贻误工作。

3、要加大对国家和我省确定的重点挂牌整治地区的督办力度,一抓到底,务见显效。各 级工商机关要将“三电”专项斗争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我省确定挂牌整治重点的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巩义市,各级工商局要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 强整治,并明确专人跟踪督查。省重点挂牌督办的地区,市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整治效果。

4、要加强信息上报,及时沟通情况。各级工商 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的信息统计工作,搞好统计和情况收集,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统计报表报市局,12月30日前报“三电”工作总 结;省挂牌督办的重点地区实行每月专报,动态情况及时上报。对漏报、不按时上报的单位,市局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绩效考核扣分项目。

四、工作重点

1、重点区域。“三电”专项斗争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管城区、中原区、二七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密市、登封市、巩义市、新郑市、荥阳市等10个县(市)、区的16个乡镇为此次全市“三电”专项斗争挂牌整治的重点区域。(详见附件3)

2、重点问题。此次专项斗争要重点解决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频发、一些区域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部分“三电”企业防范薄弱,以及危及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出治安隐患等问题。

各县(市)工商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遇到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市局监管处报告,市局将适时对各分局进行督查。

2.打击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和工业器材专项斗争会议上的讲话 篇二

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三电”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与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精心组织

开展 “三电”专项斗争。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三电”安全为目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密切协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企地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保障“三电”安全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为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大政治活动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破获一批盗窃、破坏“三电”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清理取缔一批从事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推动“三电”企事业单位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加大对“三电”的防护工作力度;建立打击、防范、控制盗窃、破坏“三电”违法犯罪的长效协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

盗窃破坏电信设施犯罪发生较为严重的华丰、丰山、沙建

(二)重点对象

1.重点打击重大、系列盗窃破坏“三电”犯罪活动;

2.重点整治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和此类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乡镇、村居;

3.重点保障“三电”重大工程项目和设施的安全。

(三)重点内容

一要继续在打现行、破积案、打团伙、追逃犯上狠下功夫,形成凌厉攻势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各种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要正确处理“大案”与“小案”的关系,既要集中精力破大案,又要坚持不懈地办小案。对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敷衍推诿,在发案数字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开展“三电”企业安全大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单位落实防范责任,增加防范资金投入,健全治安保卫机构,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措施,全面提高企业自身防范水平。要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完善专门安保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并切实加强实战演练。要加强企地协作,充分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健全完善“三电”设施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三要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督促业主严格遵守站点备案、物品登记、流向查验和情况报告等制度。要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处罚抄告等制度,严肃查处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坚决切断犯罪分子的运赃销赃渠道。四要继续发挥各部门和“三电”行业的优势,大张旗鼓地做好 “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居区、收购站点集中地的宣传教育。要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重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五要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不断完善党政领导挂帅、公安牵头、部门联动、“三电”企业参与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实行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

四、工作措施

(一)以打开路,破案攻坚

1.对现行案件,要严格执行接处警有关规定,快速反应,快速堵控,快侦快破。

2.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落实查办责任,迅速组织查证。对查证属实的,要依法查处。

3.对挂牌督办盗窃、破坏“三电”刑事案件,要组织精兵强将,强化措施,想方设法快侦快破。

4.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要逐一上网,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追缉抓捕。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一批重大犯罪分子,对不够刑事处罚的,要依法劳动教养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5.对破获的案件,要循线追查,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坚决取缔收赃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6.对破获的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及时研究解决刑事司法中的问题,依法快捕快诉快审。

7.有关地方要适时组织开展区域联合会战,建立地区间办案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在案件多发的重点线路沿线地区严密布控,架网伏击,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二)重点整治,严打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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