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精选8篇)
1.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篇一
软件企业基本情况问卷调查表
1、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年份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2、企业背景:(含有下述情况的,在方框内打勾)
* 科研机构独立出的公司 * 大型企业信息部门
* 相关行业转型而来 * 其他
3、是否有经过认定的软件产品 是 否
4、是否是被认定的软件企业 是 否
5、企业性质:(含有下述情况的,在方框内打勾)
*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 外资企业 * 其他
6、企业注册资本构成情况(含有下述情况的,在方框内打勾)
* 国内创业者、高级经理人 * 国内民营投融资机构
* 银行及国家投融资机构 * 外国个人、投融资机构其他
* 外国银行 * 其他
7、人员情况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预计)
员工总人数
大专以上员工人数
研发人员数
8、人员培训情况(含有下述情况的,在方框内打勾)
* 技术培训 人次/年; * 管理培训 人次/年;
* 市场营销培训 人次/年; * 其它培训 人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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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篇二
企业“走出去”金融服务现状
(一) 对外投资企业以大中型企业为主, 企业投资规模普遍较小, 境内银行贷款基本能满足境外子公司营运融资需求, 大中型企业融资难度低于小型企业。
调查显示, 对外投资企业中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占比分别为24.44%和60%, 合计占比为84.44%。大中型企业成为广东“走出去”企业的主体。但目前企业“走出去”规模仍然偏小, 投资规模在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占比为75%, 其中100万美元以下的占比为45.45%, 100万美元至500万美元的占比为29.55%。由于对外投资企业经营状况普遍良好, 企业对外投资贷款难度相对较低。被问及“境内银行贷款能否满足境外子公司营运融资需求”时, 75.56%的企业选择“能”。
(二) 对外投资仍处于初级阶段, 贸易融资、国际结算为企业最需要的境内银行业务, 境内金融产品基本能满足企业需求, 其大中型企业满足率低于小型企业。
调查显示, 被问及“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时, 选择“境外加工贸易投资”、“营销网络建设”的企业占比分别为22.22%和44.44%。企业对外投资总体仍处于初级阶段, 对金融产品的需求相对简单。被问及“境内银行的金融产品能否满足您的实际需求”时, 64.44%的企业选择“能”。被问及“除存贷款业务外, 企业委托境内银行的业务中, 最重要的是哪些”时, 选择“贸易融资”和“国际结算”的企业占比分别为65.91%和72.73%。
(三) 对外投资财务杠杆利用率低, 境外企业最主要的营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其中大中型企业使用自有资金比例高于小型企业。
调查显示, 被问及“境外公司最主要营运资金来源”时, 88.64%的企业选择“自有资金”。“境内银行贷款”、“境外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风险投资基金”、“民间融资”等外部融资方式的企业占比十分低, 分别为2.27%、13.64%、11.36%、2.27%、2.27%。
(四) 对外投资以香港为主要目的地, 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 人民币仍未为企业接受, 企业面临较大汇率风险。
调查显示, 企业对外投资目的地以香港为主, 占比为68.89%。虽然直接投资项下人民币跨境结算能使企业主要营运货币与对外投资货币相一致, 大幅降低企业对外投资的汇率风险, 但是目前企业使用人民币对外投资的热情不高, 美元仍是企业“走出去”使用的主要货币。被问及“企业对外投资的币种”时, 82.22%的企业选择美元, 33.33%的企业选择港币。使用人民币的企业占比仅为6.67%。对外投资企业仍有使用第三方货币为结算货币。以25家仅投资香港的企业为例, 使用美元的企业占比达76%。
(五) 对外投资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对外投资参保率偏低, 其中大中型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参保率均高于小型企业。
调查显示, 被问及“是否曾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时, 75.56%的企业选择“否”, 只有24.44%的企业选择“是”。被问及“企业对外投资是否曾向出口信保投保”时, 80%的企业选择“未曾投保”, 20%的企业选择“曾投保”。
(六)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联动机制仍待提高, 贷款贴现比例低, 其中地方政府对大中型企业扶持力度大于小型企业。
调查显示, 被问及“当地政府为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了哪些资金扶持”时, 选择“没有扶持”的企业占比为63.64%, 而选择“贷款贴息”的企业占比为18.18%, 其中小型对外投资企业甚至未曾获得政府贷款贴息的政策扶持。
单位: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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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走出去”金融服务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 风险意识薄弱、海外投资保险产品推广不足, 投保费率高制约对外投资企业参保率的提高。
海外投资保险是针对我国投资者进行海外投资, 保障投资者的海外投资免受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和政府违约等事件造成损失进行承保的保险产品, 但是目前投保率仍然较低, 原因主要有:一是海外投资保险费率较高。经调查, 投保费率普遍在1%以上, 而问卷结果显示, 企业对外投资的年收益率普遍较低。80%的企业对外投资收益率低于10% (含) , 其中亏损的企业占比为8.57%, 盈亏平衡的占比为25.71%, 年收益率不高于5%的占比为20%, 年收益率高于5%, 但不高于10%的企业占比为25.71%。虽目前省级、地方两级政府合计已对企业投保给予40%-50%的保费补贴, 但对外投资企业仍普遍认为费率较高。此外, 海外投资保险规定投资者在申请续保时只可以减少但不可以增加投保风险, 使部分有投保需求的对外投资企业为了对外投资的长期保障, 在初期投保时只能选择大部分的投保风险, 进而增大了企业的初始成本。二是海外投资保险产品推广不足。大多数企业都认为保险公司应主动上门宣传、走进企业服务, 而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人手稀缺, 办事效率偏低, 经营基本上还是设点等待企业上门的受理方式。对外投资企业在不了解投保的作用、程序、投保费用率、投保的地点等的情况下, 必然不会投保。三是对外投资企业风险意识薄弱。大多数企业没有把风险保障同企业生存联系在一起, 在无对外投资经验, 对境外地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环境无充分了解的情况下, 盲目乐观, 对“走出去”的风险认识不足。调查问卷显示, 在未曾投保的34家对外投资企业中, 认为“投保成本高”、“不了解保险产品”、“对外投资风险较小”的企业占比分别为26.47%、32.35%、44.12%。
(二) 人民币境外接受率低、投资渠道少、使用成本高制约人民币“走出去”步伐。
一是境外人民币投资渠道的缺失。即使是港澳地区, 在修订《清算协议》后, 市场陆续推出人民币存款证、人民币基金等产品, 但基本为零售业务产品, 加上境外央行、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参与行进入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仍只是出台了方向性的通知, 并没有相关操作指引和细则, 而出台相关细则尚需一段时间, 在短期看, 企业境外子公司所持有人民币仍不能直接投资, 人民币存款的收益率又比较低, 使人民币境外投资使用率难以提高。二是投资目的地人民币接受程度低。现阶段人民币还没有实现可兑换, 人民币接受程度较高的地区还主要限于周边相对来说本币比较弱的国家和地区, 如港澳地区。美国、欧盟等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人民币市场还未形成规模效应, 流通和沉淀的人民币较少, 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仍然较低, 甚至部分地区拒绝使用人民币。三是人民币使用成本高。调查问卷显示, 已使用人民币对外投资的3家企业选择在投资目的地把人民币结汇使用的占比达100%。在目前境外人民币结汇价高于境内外汇售汇价的情况下, 对外投资企业不仅不能在人民币对外投资中规避汇率风险, 而且还将因汇价差异而蒙受损失。同时, 目前, 人民币与境外地区的许多小币种的货币还没有官方的直接汇率, 还必须通过美元等一些主要的货币来进行套算, 形成与小币种汇率的价格, 无形中抬高了企业的成本。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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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问卷显示, 在未使用人民币进行对外投资的42家企业中, 认为“人民币在境外的投资渠道少”、“投资目的地不接受人民币”、“汇出人民币后仍需结汇, 使用成本高”的占比分别为33.33%、26.19%、26.19%。
(三) 直接融资渠道受阻, 难以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一是直接融资门槛高。以创业板为例, 现行规定对拟上市企业盈利能力和规模有严格的要求, 且从已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看, 市场门槛远高于法定门槛。直接融资门槛过高, 使大量对外投资企业难以符合发行条件, 转向其他融资渠道。二是对外投资企业自有资金难以符合直接融资要求。以发行企业债为例, 政策规定发债资金必须投入计委部门审批的投资项目, 由此, 发债的前提是企业投资项目应已得到计委部门的审批, 而计委部门审批投资项目的一个重要前提又是企业已落实项目的投资资金, 由此, 二者互为前提相互制肘。三是直接融资受发行制度的制约。目前债券发行仍实行审批制度, 发债企业的地域、行业乃至所有制等均需严格的审批, 准入限制较多, 企业能否发债、债券的期限、利率、金额等都由政府决定。政府对债券发行的过多控制, 使债券发行审批环节繁琐, 审批时间过长。
调查问卷显示, 在未曾发行股票、债券的34家对外投资企业中, 认为“企业经营状况”、“发行门槛高, 不符合条件”、“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不需要, 有其他的融资途径”的企业占比分别为26.47%、26.47%、26.47%、26.47%、20.59%。
关于完善企业“走出去”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
(一) 创新和完善“走出去”风险防范机制。
一是强化竞争机制, 扩大保险的作用范围。允许成立商业性对外投资保险公司, 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形成一种在业务和区域上有所区别又适度竞争的关系, 提升我国对外投资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 扩大保险整体规模。二是建立对外投资风险评估体系。形成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商业性对外投资保险公司的信息共享机制, 降低信息成本, 提高风险评估质量, 制定科学的保险费率及险种设计, 降低投保成本。三是扩大宣传力度。既要通过对外投资推介会、媒体、刊物等平台加大“走出去”引导力度, 提高企业风险敏感度, 也要求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公司强化金融服务, 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保险产品定制服务, 加大产品宣传推广力度。
(二) 继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研究逐步扩大人民币海外投资渠道。
一是简化资本项下人民币对外投资流程。建议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在充分研究前期人民币“走出去”个案的基础上, 制定人民币“走出去”审批标准及管理规定, 把资本项下人民币对外投资审批由特批逐步向常规性审批过渡, 把审批权限逐步下放至地市、县市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分支机构, 加快审批进度。二是加快人民币直接兑换的步伐。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加强与其他国家尤其是中国周边国家货币、外汇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加快人民币和东道国本国货币直接兑换进程, 提高企业对外投资使用人民币结算的积极性, 增强人民币国际地位。三是研究逐步扩大人民币海外投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加快推出境外央行、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参与行等三类机构进入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细则, 形成对外投资企业人民币资金的回流机制, 增加境外人民币相关的金融理财产品, 进一步提高对外投资企业接受人民币结算的意愿程度。四是建议出台企业“走出去”使用人民币结算的激励措施。对使用人民币对外投资并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专项奖励、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走出去”。
(三) 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 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改革债券市场管理制度, 推动债券市场管理由事前审批逐步向事后监管转变。
一是实现市场化发债。政府应让位于市场, 合理界定企业债、公司债发行主体, 大力培育市场基准利率体系, 合理降低发展债门槛, 简化发债程序, 适度放宽债券融资资金用途, 政府只需做好监管工作。二是加强企业债券的创新与发展。积极推广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债, 建立品种多样、功能齐全、利率灵活的企业债券市场结构。三是加快股票市场创新与发展。在推出创业板的基础上, 继续致力于形成一个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推动研究场外交易市场, 不断提升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走出去”的服务能力。
(四) 加强境内银行对企业“走出去”支持力度。
3.中国IT企业起薪情况调查 篇三
本次问卷调查主要调查了应聘者进入IT企业成为专业人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和非技术人员的起薪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专业人员(指受过高等教育、掌握高新知识的人,他们的工作包括判断力的运用,并且是因性质的不同而变化的非常规性工作)起薪主要在1000~2000元/月之间,占所调查企业总数的40.5%;技术人员(指有执行实际任务能力的人,该能力是从培训、经验和正规学校教育中获得并且经过鉴定)起薪主要集中在500~1500元/月之间,占所调查企业总数的59%;而非技术人员起薪则主要集中在500~1000元/月之间,占所调查企业总数的77.9%。
所以,IT企业中专业人员的起薪与技术人员和非技术人员的起薪存在明显的差距,而技术人员与非技术人员起薪的差异却不是十分明显。并且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许多企业的技术人员与非技术人员的起薪是相同的。
国外控股企业起薪居高
这次调查的150家IT企业主要包括三种类型,即国内私有控股企业、国外所有者控股企业和政府控股企业(包括中央政府控股企业和地方政府控股企业)。为了便于分析,将起薪分成为500~1000元/月、1001~1500元/月、1501~2000元/月、2001~2500元/月、2501~3000元/月、3001元~4000元/月、4001~5000元/月和5000元/月以上8个层次。
首先,从专业人员起薪来看,调查的政府控股企业中有将近一半企业的专业人员起薪集中在1501~2000元/月这一层次,并且该类企业的专业人员起薪不超过3000元/月。调查的国内私有控股企业的专业人员起薪在1001~1500元/月、1501~2000元/月、2501~3000元/月三个层次的比例相对较高。而调查的国外所有者控股企业的专业人员起薪在八个层次分布得比较均匀。
其次,从技术人员起薪来看,国内私有控股企业的技术人员起薪主要集中在1001~1500元/月和1501~2000元/月两个层次。而国外所有者控股企业和政府控股企业的技术人员起薪则低于国内私有控股企业,主要集中在500~1000元/月和1001~1500元/月两个层次。并且,调查的国内私有控股企业的技术人员最高起薪在5000元/月以上,而国外所有者控股企业的技术人员最高起薪不超过4000元/月,政府控股企业则不超过2500元/月。
第三,从非技术人员起薪来看,三类企业的非技术人员起薪都集中在500~1000元/月之间,并且所占比例都在50%以上,其中政府控股企业的比例达到92.3%。
另外,调查发现,国外所有者控股企业的起薪没有明显高于国内私有控股企业的起薪。这个结果不同于人们的普遍看法。一般,人们都认为国外所有者控股企业的起薪应该明显高于国内私有控股企业和政府控股企业。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这涉及企业吸引人才和竞争人才的策略,因为起薪是企业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在中国,人们普遍认为国外所有者控股企业在企业规模、效益、管理、员工薪酬和福利及企业未来发展前景方面比国内企业更有优势,所以,人们都愿意选择到国外所有者控股企业工作。换句话说,国外所有者控股企业在吸引人才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而国内私有控股企业由于缺乏这方面的优势,于是就依靠制定比较高的起薪来吸引人才。
不同规模企业的起薪差异明显
一般而言,企业规模是依据企业人数而定。本次调查将100人(包括100人)以下企业称为小型企业,将101~1000人(包括1000人)企业称为中型企业,将1000人以上企业称为大型企业。
调查结果显示,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和非技术人员的起薪存在明显差异。
首先,三类企业的专业人员起薪在1501~2000元/月这个层次所占的比例都是最高。但是,大型企业的专业人员起薪在3000元/月以上的比例比其他两类企业要高出很多。而且,不同于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中型企业的专业人员起薪在500~1000元/月、1001~1500元/月和1501~2000元/月三个层次的比例比较接近且都比较高。换句话说,这类企业的专业人员起薪主要集中在这三个层次。其次,调查的三类企业的技术人员起薪的差距比较大。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技术人员起薪在500~1000元/月的比例比较高,而大型企业技术人员起薪则主要集中在1001~1500元/月这个层次。另外,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的技术人员起薪最高是在3001~4000元/月这个层次,而且所占比例很少,分别为4.3%和3.2%,而大型企业的技术人员起薪最高在5000元/月以上,并且起薪在3000元/月以上的企业比例占35.3%。再次,调查的三类企业的非技术人员起薪都主要集中在500~1000元/月之间,而且比例也比较接近。所以,不同规模企业的起薪存在明显差异,尤其是大型企业,其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起薪在3000元/月以上的比例明显高于另两类企业。
不同城市的起薪上海最高
调查发现,北京的IT企业专业人员的起薪主要集中在1501~2000元/月之间;技术人员和非技术人员的起薪都主要集中在500~1000元/月之间。上海的IT企业专业人员起薪主要在2001~2500元/月之间;技术人员起薪则主要集中在1001~1500元/月和1501~2000元/月两个层次;非技术人员起薪也是集中在500~1000元/月之间。广州IT企业专业人员的起薪主要集中在1001~1500元/月之间,另外,500~1000元/月和1501~2000元/月两个层次的比例也比较高;技术人员和非技术人员的起薪也都集中在500~1000元/月。
总体来看,上海IT企业的起薪是三个城市中最高的,其次是北京,广州则最低。这与三个城市的生活水平、劳动力市场供应情况和当地IT行业的总体水平的差异相关。所以,不同城市的IT企业起薪不尽相同。
4.企业标准化工作基本情况调查问卷 篇四
任务接受责任人签字: 问卷下发时间: 年 月 日 问卷填写责任人签字: 问卷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1.标准化的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及其工作内容
2.请详细介绍标准体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建立情况? 3.现在执行的标准有哪些?(包括国标、行标、企标)4.现在标准的保存及查询方式是怎样的?(手工或计算机)
5.请简要介绍各部门对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执行情况? 6.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工具、设备、部门、员工等是否实现标准化统一编码?如果有,请介绍其编码规则,并举例说明?
7.各部门所使用单据是否进行了统一编码?如果有,请介绍其编码规则,并举例说明?
8.当前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主要存在哪些困难?拟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方案和措施?
5.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篇五
当前园区共有正常生产企业358家,停产企业48家,平台企业26家。园区供地企业133家,其中正常生产企业61家。大部分是属劳动密集型、加工型企业。集中归类为:五金电子、鞋帽服装、矿冶化工、竹木加工、食品加工、工艺饰品等。
一、我县工业园区企业用工现状
1、企业用工情况:目前园区企业员工总人数约有13000人,男性为5661人,女性为7339人;其中正常生产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498人。企业主要用工特点为:1、年龄结构偏大。当前我县园区企业工人平均年龄在45岁左右,相对来说,年龄结构偏大;2、学历水平较低。据统计,园区近13000余人,大专以上学历职工只有600余人,不到全园区职工总数的4%;3、本地职工较多。县外职工占职工总数的19%左右,绝大多数都是本县职工。
2、企业缺工情况:经济运行正常情况下,所调查走访企业基本都存在用工短缺现象。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普工。包括针车工、车床操作工等,缺普工企业达65%以上;二类是技工。包括电工、焊工、油漆工、维修工等;三类为销售人员。经统计,此三类人员占我县工业园区企业用工缺口的90%以上。缺工领域主要集中在纺织与服装鞋帽、机械电子、建筑建材行业,占行业缺工总数的70%左右。
二、企业缺工原因分析
1、当地务工人员的因素。一是本县劳动力在家门口打工有自由散漫的坏毛病。二是我县很多剩余劳动力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老年人,平均年龄比外出务工人员大,工作效率较为低下,导致企业成本增加;三是新求职人群以“80后”、“90后”为主,约占70%。新一代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有所提升,除工资薪酬外,更加注意对职业前景的选择。部分新劳动力不愿意从事流水线的一线普工工作,就业流动性加大,造成了局部区域、部分行业出现用工紧张。
2、企业自身管理方面的因素。一是劳动待遇不高。劳动力密集型企业8小时工作时间一般工资在2600元左右,要想得到更高的工资必须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或超负荷工作,否则难以实现;二是劳动保障不足。走访调查中的企业有很大一部分没有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保险,部分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缺乏吸引工人的手段,这是企业有待规范与改善的地方;三是劳动保护不好。调查掌握,大部分企业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规范。还有是像鞋帽服装、木材加工、冶炼加工、陶瓷等企业的工作环境不是很好,劳动保护用品不能适时发放,也是造成招不到、留不住员工的原因之一;四是疫情影响因素。20年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被迫减产或停产,导致订单量不足,企业运营成本增大,收支不均。使得员工原有待遇受损,从而离厂到外地寻找更好的机会。至疫情好转,企业订单量增加,又因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去往外地而无法召集人手。
3、政府服务方面的因素。近几年,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每年都要举办2—3次企业用工大型招聘会,每个乡镇都要举办1场专场招聘会,在招工、劳务输出、农村劳动力培训、劳动维权等方面做了很多服务工作。但是,要真正当好我县劳动的转移就业、满足我县工业园区的企业用工问题,还有些政府服务工作没有来得及跟上来。一是职业教育有待强化。我县的职业教育普及程度不高,全县只有一所职业高中,特殊是在九年义务制教育中,缺乏必要的劳动本领。教育与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二是工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尚有待很完善,许多务工人员觉得上下班不方便,在工业园生活比较枯燥无味。
三、应对当前用工状况的对策建议
受近两年疫情影响,今后一段期间,我县工业企业的“用工荒”可能会成为一种常态,并将贯穿工业转型升级的整个过程。我县部分行业将面临更加严重的招工荒与工资上涨压力,为此,要未雨绸缪,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当前用工矛盾,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修水。
1、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一是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升工作效率,精简工作岗位,降低劳动力成本。二是适应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诉求,要创立一项好的工作环境与生活环境,实行更加人性化的管理制度,重视岗位本领。培训,注意员工自己的发展,帮助员工制定职业计划,部分岗位采用内部竞聘制度,扩大员工发展空间。三是提升薪资福利水平。让务工人员享受更好地社会保障与城市公共服务,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对企业的向心力与归属感。
2、加快企业与产品转型升级。在产业结构调整与宏观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大的双重压力下,要用“用工荒”倒逼企业转型升级,通过转型升级的效益来消化劳动力薪资水平上涨带来的压力。一方面,提高现有装备水平,提升设备自动化程度,消化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压力。另一方面,要加快产品转型升级,提升产品档次,提高精加工水平,提升产品附加值。
3、落实各种招工措施。目前,我县很多工业企业缺乏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招工信息发布仅仅限于劳动力市场设摊与厂门口公告等形式,招工手段单一,效果不是很明显。为此,一是要采取以老带新、外出招聘等有效措施,充实员工队伍。印制一些招工简章,让回家的员工带回家乡张贴,并对带新员工入职的老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二是要适当放宽招工条件。对用工要求不是很高的岗位,招工条件应适当放宽,让那些岁数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但身体健康的求职者也能招工进厂,以缓解企业用工结构性短缺的现象。三要创立与谐的劳资关系。企业要坚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让员工真正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和文明。四要强化员工培训。可以开展“校企合作”模式,通过毕业生进厂实习等方式,解决劳动力不足问题。
6.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篇六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分析
(一) 经营利润率低, 无力负担高额的社会保险费。
大多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在20世纪90年代由乡镇企业发展起来的, 以为集团企业代料加工为主, 虽然在历史上也曾“辉煌”过, 但现在随着国内外代工企业的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 以往的优势逐渐不复存在, 大的订单拿不到, 只能接到一些小品牌的零散订单。以辽宁丹东市某电子企业为例, 该企业2010~2013年, 累计销售收入70, 905万元, 由于代料加工利润率特别低, 仅为0.77%, 利润总额546万元。3年间企业共支付工资总额3, 797万元, 应缴保费1, 158万元, 已缴保费403万元, 欠缴保费755万元, 如果按政策缴费, 将亏损209万元。
(二) 密集程度越高的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越重。
劳动密集型企业往往靠“人海战术”在市场竞争中取胜, 而社会保险费不以企业的效益为缴费标准, 以每个职工工资组成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人员越多工资总额就越大, 人员越密集的企业负担也就越重, 以表1为例:比如甲、乙两个劳动密集企业, 都以年人均工资5万元为标准, 按照30.5%综合费率测算, 则甲企业100人, 工资总额500万元, 需要缴费152.5万元, 而乙企业500人, 工资总额2, 500万元, 则需要缴费762.5万元。很显然, 后者一年就要多缴纳610万元的社会保险费, 这种不考虑效益的负担, 使乙企业背负比甲企业重4倍的包袱参与市场, 处于相对劣势的竞争地位。 (表1)
(三) 地区间用工成本的差异造成劳动密集型企业缴费负担的不公。
因地区的不同, 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也不相同。以辽宁丹东市所辖的三个县为例 (宽甸县、两个县级市东港市和凤城市) , 经济发展的排名依次是东港、凤城、宽甸。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较高, 在东港低于3, 000元的月工资, 很难雇到工人, 有的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时也不敢轻易裁员或降薪, 也得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而在宽甸的大多数企业, 月工资超过3, 000元的很少, 一般都是在1, 500~2, 000元左右。比较两地, 单纯用工成本就有近一倍的差异, 同样用工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东港就要比宽甸多承受近一倍的缴费负担, 使两地企业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四) 人工成本的不断上涨, 劳动密集型企业缴费负担加重。
辽宁丹东市2013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2, 181元, 比2009年的21, 540元增长了49.4%, 不考虑其他因素, 5年间人均缴费负担增长近50%。某电器公司, 2009年有职工800多人, 年销售收入8, 000万元, 缴费520万元, 单人创收与缴费比为1∶10∶0.65, 但因市场的竞争, 需求的相对萎缩, 到2013年时, 销售收入不足3, 000万元, 职工仅剩下400人, 需缴费390万元, 单人创收与缴费比为1∶7.5∶0.98, 可以看出, 按单个职工计算, 5年间创收下降了25%[ (10-7.5) /10×100%], 而缴费负担则增加了51%[ (0.98-0.65) /0.65×100%]。该公司负责人坦言, 这5年企业为维持生产, 通过加薪提高待遇的方式留住骨干和熟练工人, 而对其他职工则不敢再加薪, 多开工资就意味着要多缴纳社会保险, 企业根本负担不起, 导致大量工人不满足相对较低的工资, 纷纷跳槽、辞职, “对于企业来说, 加薪是找死, 不加薪是等死”, 道出了其中苦味。
(五) 没有困难性减免, 缓缴也形同虚设, 在缴费政策上缺失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照顾。
201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减免、缓缴。同年, 人社部第13号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1条:“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 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 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 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没有减免, 缓缴不具有可操作性, 无法让劳动密集型企业享受到应有的照顾。某电力设备厂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遭受重创, 销售额锐减, 2010年经营略有好转时又遇到特大洪水, 厂房被淹, 产品泡水, 损失巨大。考虑工厂的发展和职工的生活, 企业一度靠借贷资金为职工开工资, 至2012年已累计欠缴社保费80万元。由于洪水的损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出台前发生的, 不适用“因不可抗力减免、缓缴”政策。而人社部第13号令规定的困难性缓缴, 需要由省级部门批准, 还只缓缴一年, 所以面临高门槛的审批, 该厂知“难”而退。
无独有偶, 另一家知名的禽业屠宰企业原有职工近500人, 2012~2013年受H7N9型禽流感的影响, 禽类市场需求量锐减。起初, 企业还坚持给职工发工资, 但几个月后终于无力负担, 只好裁员、降薪。到2013年10月份, 企业只剩下200多人。企业的负责人坦言放假下岗是不得已而为之, 工资加社保费令企业难以承受。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抵触缴费原因分析
除了缴费综合费率高、负担重以外, 在调研过程中, 发现劳动密集型企业普遍存在以下抵触缴费原因:
(一) 企业已向国家缴纳税收, 国家应该按照“税收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的道理, 将税收用在人民的社会保障方向, 也就是说, 国家的税收收入应该成为人民社会保障支出的主渠道, 再让企业在税收以外用费的形式缴纳社保, 有乱收费的嫌疑。
(二) 居民以自由职业参保后, 按流动职工已向政府缴纳了个账部分与统筹部分后, 其被企业临时雇佣的, 应该扣除其负担的养老统筹, 否则属于缴费重复, 企业与职工个人都不理解。
(三) 企业雇工无论是否在本企业参保, 企业都要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缴费。由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流动性较强, 个别职工参加流动职工保险, 到企业临时性打工, 只想赚取纯工资, 这部分职工, 其个账不在企业参保缴纳, 而要企业按支付给其的工资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感觉不合理。比如, 某服装企业, 雇工60人, 其中仅20人为固定职工, 在企业参保缴费, 其余40人, 都不在企业参保缴费, 企业认为这40人缴费的统筹, 属于白白为社会做贡献。
(四) 以雇佣农民工为主要劳动力的企业, 一方面农民工人群本身具有流动性大、季节性强、自身参保意识差、不愿意参保的特点;另一方面按照现行政策规定, 农民工参加了新农保就不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认为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样都是国家规定的保险政策, 对雇佣已参加新农保农民工发生的工资征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属重复征费, 也存在争议。
三、减轻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的建议
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负担过重, 无异于杀鸡取卵, 会形成企业成本高→效益差→缴费能力低→社会保险基金缺口大→再提高费率或加强征缴→企业效益更差的恶性循环。再者, 一种制度如果引起管理相对人的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 产生抵触, 管理者也应深思此种制度本身的缺欠, 适时、适当改革现行社会保险费政策是十分必要的。
(一) 调整缴费基数。
改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缴费为按照企业参保职工工资缴费, 剔除其雇佣的临时工、农民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工资, 避免企业和职工个人重复缴费。
(二) 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
辽宁省社保费综合费率为30.5%左右, 比较其他省份的社保费综合费率, 处于较高地位, 发达的省、市, 比如广东为25.56%, 北京为24%, 比辽宁省低了很多, 而东北三省中黑龙江省为29.5%, 也比辽宁省低了一个百分点。辽宁省社保费的高费率, 使得省内企业与省外企业竞争处于劣势, 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言更是先天不足, 且不说劳动密集型企业做大做强是奢望, 能够维持下去都是前景堪忧。建议辽宁省社会保险费综合费率应在现有基础上适当酌减, 以不超过25%为宜。
(三) 缴费与企业收入和利润挂钩。
在规范缴费基数和调整费率的基础上, 再从收入和利润的角度体现企业责任。根据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等数据, 来调整企业的缴费总量, 使得企业的社会贡献与经营发展成果成正比, 这样可以将劳动密集型企业从用工与社保费负担的桎梏中解放出来, 利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更好地发挥“人海战术”优势, 为经济社会多做贡献。
(四) 我国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 留给地方可支配资金难以满足地方需要。
中央财政支出应该考虑一些地区, 特别是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人员多、包袱重、社保资金支出缺口较大的实际, 在财政支出预算时, 适当增加此类地区的社会保障基金投入, 可以从增加就业安置、稳定社会角度, 制定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关政策。
(五) 出台必要的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 扶持企业发展。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 在实际操作上执行的是税费统征, 这是为了增加社保费征收力度, 但是税收还有减、免、缓等相关优惠政策, 社会保险费却没有。因此, 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性、困难性减免, 给需要照顾的企业以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2013年12月31日,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人社部、商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九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联部企业[2013]542号) , 该《指导意见》把轻工、纺织、机械、电子、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养老服务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行业中百万元固定资产就业人数13人以上 (含13人) 人均年营业收入45万元以下 (含45万元) 的中小企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 纳入当前引导扶持的重点。给予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取消乱收费、进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加强公共服务等政策。由此可以看出,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经营负担已列入国家管理机关的重视范围, 而减轻社会保险费缴费负担作为其中的一个方面, 也正是国家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
总之, 社会保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 老有所养, 病有所医, 不怕失业, 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优越性的充分体现。我们应按照党中央对社会保障事业提出的“公平可持续”发展思路要求, 改革和完善现有的社会保险费体制与政策, 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及职工的缴费积极性, 尊重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 使得其轻装上阵, 减负而行, 健康发展, 从而更好地安置劳动力就业, 回馈社会。
参考文献
[1]陈亚东.内地企业负担社会保障费用比较研究——以重庆为例[J].社会保障研究, 2011.
[2]罗云.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承受能力研究[D].武汉:武汉科技大学, 2008.
7.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篇七
关键词:外资企业 社会保险费 偿债能力 清欠
芝罘区社会劳动保险处近期接到多起举报案件,投诉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按《社保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这些被举报单位大多是外商投资企业,经我处稽核人员对上述企业实地稽核发现,这些企业有以下几个相同情况:
1、企业多为亏损或微利企业业;
2、企业的银行存款和现金只有少量余额;
3、库存商品、原材料和产成品很少;
4、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很少;
5、厂房及机械设备多为租入;
6、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很大;
7、部分企業应收账款余额很大。
综合上述情况,不难看出这些企业的可偿债能力几乎为无零,当企业出现拖欠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时,执法部门根本无法对企业进行强制执行。
人都说无利不起早,为何这些外资企业常年亏损,账面上常年有大量借款,从账上看几乎是举债度日,入不付出,却又能常年经营下去呢?让我们通过以下两个案例来分析一下:
案例一:某电子厂3名员工到我处稽核科举报,投诉企业拖欠工资,不缴保险,目前企业员工正在闹罢工,要求厂子立即发工资缴保险。我处稽核人员立即联系到企业实地稽核,并调取了该厂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的会计账簿及相关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1、从资产负债表分析,2011年年底资产总额为8.61万元,负债总额为44.18万元,2012年6月底的资产总额为9.66万元,负债总额为79.63万元。
2、从利润表分析,2011年该电子厂的全年销售收入为31.88万元,销售成本、费用及税金为21.39万元,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支出49.51万元,2011年亏损39.02万元。2012年上半年的销售收入仅为4.7万元,而销售成本、管理费用支出(其中职工工资占较大比例)等高达39.08万元,2012年上半年亏损34.37万元,致使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累计亏损60多万。
3、该电子厂厂房是租赁,没有固定资产,加工原料价值极低,造成存货只有少许。
4、应付职工薪酬方面:职工工资欠发2012年6-7月,劳动保险欠缴2012年1-7月。
该电子厂经营期间的业务量少,而成本及费用又要正常支出,审核期内的现金流出为88.59万元,现金流入为36.58万元,净流出52.01万元,这些资金从何而来呢?营业期间的费用一直是由账簿中挂在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款维持至今,截止2012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已达到190多万元。另外,该厂的销售收入一直很低,而工人人数和工资支付额相对收入明显偏高很多。2012年上半年工资额是销售收入的8倍多。这一现象不得不让人深思。
案例二:接到某服装公司职工集体上访,投诉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经核实该公司自2012年1月开始欠缴社会保险费,至7月已累计欠费20多万,我处已对其下达了“社会保险催缴通知书”,企业也签了“清欠承诺书”,为确保社会保险能按约定及时收缴上来,我处稽核人员实地稽核了该公司,并对其账务账目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分析。
1、从该公司损益类账簿分析,在2011年其公司总收入为2935.39万元,总成本为2607.24万元,产生的税金、营业费用及管理费用等为314.30万元,当年实现利润为13.85万元。
2、对该公司2012年4月的科目余额表分析,到12年4月底为止,应收债权为587.11万元,应付债务为475.17万元,12年一季度损益类发生额显示, 1-3月产生的利润不高,属于微利企业。
3、从应收账款科目分析,截止2011年12月应收款余额达到300多万元,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欠费方为同一家外国公司,且该公司基本只为这一家外国公司生产。
该公司在08年成立,由于刚成立时经验不足,导致成本过高造成亏损,但是从公司近几年会计资料综合来看,企业现金流量状况较好,有一定盈利,但是企业的各项支出都是以现金支付,包括工资、费用、货款等大额支付也全部以现金结算,货币资金始终只有少量余额,至2012年6月末企业货币资金只有不足4000元的余额。我们对企业的进行了实地稽核,盘查了固定资产和存货,企业的固定资产原价30多万,扣除企业计提的折旧后,净值约为20万元。企业库存原材料及产成品数量极少。即使按《社保法》第六十三条执行,也基本无法清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
8.企业纳税情况调查报告 篇八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越来越热衷于建立自己的工业园,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企业纳税情况调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工业园于XX年经区政府批准成立,园区位于区镇东南方向三公里处,面积3平方公里,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具有典型的工矿区特征。现有红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内的36户企业,绝大多数企业为浙江客商,主要经营金属回收加工、塑料加工、造纸、制药、化工等行业。据统计,XX年园区实现亿元,较上年增长21%,占区GDP的%;园区实现税收1171万元,较上年增长32%,占全区财政收入的%,因此,说工业园是经济发动机毫不为过。
据调查,企业规模呈现两极分化。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有6户,XX年实现亿元,实现税收862万元,占园区的70%。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有30户,XX年实现GDP为亿元,税收收入为309万元。
污染严重且耗能高。园区企业借助螺滩水电站的电力能源优势,大力发展金属回收加工、塑料加工、造纸、制药化工等行业,这些企业都是污染严重及耗能大户行业,而这些正是国家限制发展的。据调查,园区企业的耗能比是国家标准的倍,园区企业只有药业一户通过省级环保检测,XX年,附近村庄就发生过因水体污染引发家畜死亡的事件。
中小企业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金属加工利润薄,效益普遍低下。园区中小企业经营的塑料加工、制药行业属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要求低。XX年,园区有31家企业实现赢利,利润327万元,利润率仅为7%,低于省测定的平均利润率3个百分点。
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多。由于工业园是地方政府的“金娃娃”,因此,地方政府出台很多保护性优惠政策。例如,税收减免返还、未经政府批准执法部门不得入户检查、土地低价出让等等。
XX年,工业园税收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大关,XX年上半年累计实现税收1532万元,这说明园区企业对区财政的稳定增长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在调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纳税大户的纳税意识远远高出规模小且税额少的纳税人。在税收例行检查中我们发现,园区规模大、纳税多的纳税人财务制度比较健全,少报或漏报税额相对少,主要涉及印花税等小税种,这主要得益于他们在原浙江发展时积累的纳税观念。而一些小规模纳税人不但财务制度混乱,而且偷税现象比较普遍。
企业纳税极不均衡。大企业不一定是纳税大户。据调查,园区投资额在千万元的企业有四家,占企业数量的10%,但实际缴纳税款不足一成。在XX年的纳税中,金属回收加工企业纳税人占90%,说明高投入、高耗能的金属加工行业对税收增长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个别企业纳税贡献率更是达到了60%以上。如园区某铜加工企业,XX年1-8月累计实现地方税收145万元,占园区税收的%。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普遍未开征。由于工业园区的特殊性,一般设在城郊,而且距离城镇较远的地方。按照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条例规定,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企业才是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人。这样,园区既不属于建制镇范围,也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工矿区,因此不能开征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成为税收的盲区。
企业所得税总量偏小,印花税普遍未按规定申报。大多数工业园区成立时间较晚,按照总局8号关于划分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文件精神,绝大多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部门征收,由于各种原因,企业所得税一直成为工业园区税收征管的软肋。XX年,工业园合计征收企业所得税万元,占税收总量的2%。从检查结果来看,园区自行申报印花税的企业仅有一户。
土建及固定资产安装未申报纳税。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平整土地、厂房建设、固定资产安装时必须进入在建工程,待项目竣工取得地税发票后转入固定资产。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自购原材料,请当地村民建设厂房,采用白条入帐或不进行项目结算等方式逃避国家税收。
另外,税务机关对企业监管手段不够完善,政府干预税务机关正常工作也是导致税收征管力度偏软的重要原因。
税收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没有税收,一切无从谈起。国家最近发布一系列针对工业园的政策,就是要加强对土地、环境、能耗和税收监管。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税务机关应该继续加大征管力度,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从本地实际来看,我们认为,加强对工业园区税收的征管,要做好以下工作:
有针对地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力度。长期以来,许多人有一种招商引资的外地客商不须缴纳地方税的思想,还有一些人认为外来企业都可以享受所得税减二免三的政策,有的还以此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这其中包括一些地方党政领导。事实上,现在税收减免权都集中在中央、省政府,设区市以下政府不具备减免税审批权。税收宣传一要强化对纳税人的宣传,努力提高外来客商的纳税意识,提高税法的遵从度;二要强化对地方党政领导的宣传,一些领导一味强调招商引资环境,忽视依法治税,时常干预正常的税收工作,削弱了税法的刚性和严肃性,只有地方党政领导的依法纳税意识增强了,才能更好地支持税收工作。
将年纳税额在一定数额以上的纳税人、重点税源行业纳税人作为被税务机关锁定的“重点纳税人”,实行特殊管理和监控,做到“抓住重点、锁住龙头”。对于纳税额的界定可采用两种方法:第一,以省、市局公布和要求的纳税额作为监控标准;二,按照园区企业数量的10%为依据,换句话说,将当地园区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重点纳税人进行监管。
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纳税信息共享。国税、地税要信息共享,逐步建立工业园区企业纳税信息库,实现各税种联网查询。地税部门还要加强与工商、银行、土管、房产、海关的协调联动,构建固定的信息传递渠道,通过信息共享建立起协查护税的网络。
抓住大案、典型案件,重拳出击,保证税法的刚性和严肃性,震慑偷逃税分子。县级工业园,情况复杂,企业的纳税意识参差不齐,有的借口招商引资政策拒不纳税,有的隐蔽收入做假帐大肆偷逃国家税收,侵蚀国家税基。因此,必须依靠税务稽查的力量重拳出击,依法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税法的刚性和严肃性,为其他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尽快确立各县级工业园区的工矿区地位,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征收提供法律依据。当前,由于县级工业园的地理特殊性,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基本上都未开征。实际情况是,一些工业园已经具备工矿区条件,只是因为未纳入规定范围,才导致目前这种尴尬局面,因此,尽快确立确立各县级工业园区的工矿区地位势在必行。
开展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利用“一户式”储存信息资料和行为税负及相关信息,进行评估分析。全面开展案头评估分析。对严重偏离指标参数的企业,长年微利、零税负申报的纳税异常企业进行重点纳税评估和检查。企业汇算清缴结束后,应按照《省地方税务系统纳税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开展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通过对同一户企业历年纵向对比从和同一行业企业税负横向分析,掌握重点管理企业的税收负担。
因地制宜,设立行业管理机构,对工业园区税收进行专项重点管理。对工业园区企业这种特定纳税人的税收管理,采取设置专门的征管机构实行行业管理是比较科学合理的。由于园区企业大多来自江浙等发达地区,具有丰富的税收经验,财务管理水平相对较高,高素质的管理对象需要高素质的管理者。在传统的粗放式管理下,一个管理员既负责个体税收,又要承担企业管理,难以实现新时期下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行业管理能发现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从而有效堵塞征管上的漏洞,减少偷漏税现象的发生,达到管深管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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