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制宣传简报

2024-07-13

金融法制宣传简报(共16篇)

1.金融法制宣传简报 篇一

根据银行业协会及上级分行关于组织“金融知识进万家服务宣传”活动安排,交通银行烟台分行积极组织,精心安排,选取烟台永铭中学为活动宣传阵地,进校园为广大师生及家长宣传介绍银行业金融知识和服务,提升保障自身财产安全意识。

活动前期,交行首先取得校方领导的支持和协助,为活动进校园提供场地和人员支持。活动当日,交行员工代表携带10余种宣传资料及相应宣传物料,利用中午学生放学、家长接送学生的时间,通过悬挂横幅及展示宣传标语吸引学校师生及家长前来咨询。结合银行业务特点,立足金融产品特性,交行因地制宜地对金融知识进行普及宣传,并安排专人重点对反假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安全用卡、银行业金融知识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讲解。现场发放宣传折页100余份,解答咨询问题30余人次。现场参与活动的师生及家长反映,这样的宣传活动可以加深自己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实实在在地提高了防范金融诈骗的能力和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的意识。此次金融活动进校园活动,取得了预期的宣传效果,收到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今后,交行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普通百姓多一份对金融知识了解,少一份金融风险担忧,积极扩大金融知识的普及面,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效果。

2.金融法制宣传简报 篇二

原来,这家孙姓人家主要以种植烤烟和摆摊点做小买卖为生,一年到头风吹日晒辛苦劳作赚得8000余元现金存放家中,以便用于筹集过年物资和来年春耕备耕所需。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将整个家烧毁,这些现金也未能幸免于难,危急之中只从火口里抢回了一些残渣。现在经人介绍找到文山州人民银行货币金银科,想兑换这些残钞尽可能挽回一点经济损失。

看着一包几乎被大火烧为灰烬的纸币,州人行货币金银科所有在场人员深表同情,并按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帮助当事人评定残损程度。通过工作人员细心辨认和挑剔,8000余元现金中仅有200张1元券可以全额兑换,10张100元券能半额兑换。工作人员努力挽回的结果使原本不抱希望的受害人感到意外,除深表感激外,同时还表示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尽量将现金存入银行,并以身作则,警诫街坊邻居,只有将现金存入银行才是最好、最安全的存钱方法。

随着现代金融业发展,农村金融网点和服务延伸至乡镇。据统计,我国在2010年实现全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2011年解决了616个空白乡镇机构覆盖问题。截止2011年底,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减至1696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网点覆盖取得重大突破。在全部1249个新覆盖机构空白乡镇中,除57个因撤乡并镇因素减少外,通过设立日常营业网点解决475个,通过设立定时服务网点解决688个,通过设立自助银行解决29个。就文山州而言,2011年,首批94个惠农支付服务点惠及90个乡镇,占全州乡镇总数的88.23%,使偏远农村地区的农民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取款、转账、缴费、查询等金融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多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致力于爱护人民币、提高非现金结算及反假人民币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学会安全用卡、放心用卡,以减少现金流通。但许多老百姓“现金交易”的意识根深蒂固,认为现金存入银行没有放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安全,家里的床板下、墙洞中被视为最佳藏钱之地,最终鼠咬虫蛀、火烧变霉,导致人民币面目全非,损失惨重。据文山州人民银行货币金银科统计,人民币现金存放在家中被毁这样的案例在文山州时有发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民币知识宣传和普及的重要性和长期性。

为此,人民银行及各金融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把金融知识带到人民生活的最基层,让金融知识真正走进农村,走进农民。

(一) 在宣传布局上,要整体联动,突出主体

发挥人民银行在金融知识宣传中的主导作用,以归口管理的方式,采取人民银行党委领导,各业务部门参与配合、系统内基层人民银行协同组织的整体联动方式,带动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教育机构、社区组织等部门进一步参与,人民银行把握金融知识宣传中的主导权,共同推动农村金融知识宣传工作,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从民银行银行内部性事务转变为一项社会义务。

(二)在宣传形式上,要整合平台,丰富形式

人民银行要以报刊杂志、电视传媒、网络为宣传载体为依托,立体式、全方位、密集型开展宣传,拓宽金融知识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三)在宣传对象上,注重拓展,扩大影响

要在全面宣传的基础上根据农村生产生活实际,重点面向农村居民,辐射面扩大到退休人员、学生、下岗再就业人员等群体,做到宣传形式平民化。通过金融知识的宣传,帮助他们了解金融知识、正确运用金融知识进行投资理财、完成学业、发展经济,使广大群众充分享受金融现代化服务,从而了解人民银行的职能作用,扩大人民银行的影响面;

(四)在宣传手段和内容上,要多样化和系统性,注重实效

宣传材料的组织上,要内容全面、审查严格、提高水平,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的对象组织不同的宣传材料,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提高趣味性。要了解农村语言,用农民读得明白,看得懂的语言编写宣传资料,把利农惠农知识说清楚,讲详细。结合农民实际,将反假、征信、反洗钱、支付结算、银行卡、理财知识等内容全面系统融入金融知识宣传,实现金融知识全民普及。

3.中国金融法制体系的思考 篇三

金融立法需注意的问题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因此金融立法的优劣可能影响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稳定。在金融立法方面,我国形成了比较完善和有层次的法律体系,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金融市场的运行以及金融机构的退出等方面。

(一)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是金融市场稳定的第一层次的监管,因此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的架构就非常重要。首先,银行作為金融体系的核心,是法律的重要规制对象。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商业银行设立和运行的基本规则。在机构管理方面,我国颁布的主要有《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和《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等。其次,1998年颁布的《证券法》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别规定了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所设立的条件,对证券行业的市场准入进行了规定。①最后,《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条例》中的第二章规定了关于信托投资机构的设置以及相关的规制等。

(二)金融机构的运行是最主要的部分,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广大债权人的利益,金融机构的运行也是法律重点规制的对象。在商业银行业务规则方面,有《储蓄管理条例》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有关规定,来规制商业银行的一般行为。《证券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基金的整个运行过程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三)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方面,我国确实不是很完善。在现行的法律体系存在《金融机构撤销条例》来规定金融机构的撤销,以及《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已经规定了这些金融机构被接管和终止的基本原则。②

金融立法主要从以上三个方面来考量的话,我国整体上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有层次的法律体系。但是我国的金融立法还是有许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金融是服务于国家实体经济的发展,应该构筑一个各个实体经济体能够有一个合理的融资渠道。但是现状是农村和中小企业很难通过金融机构融资,在这方面的立法就很重要。首先,建议立法机关对农村金融机构方面做出立法,可以颁布《农村合作金融法》或者《农村合作经济法》来赋予农村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予以比较高的位阶,来通过这些机构的完善带动服务于“三农”经济的发展。其次,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建议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来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当然也应该针对民间融资提出针对性立法。最后,对金融机构的退出也要提出比较严格的立法。这个情况主要是要针对《企业破产法》来做出针对性的修改,或者制定专门的金融机构破产法。这样的可以是金融机构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退出机制,有助于金融机构的良性竞争发展。③

金融执法需注意的问题

金融的自由发展的结局会产生一个恶性竞争的金融市场,因此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执法是保障金融市场良性竞争发展的必要措施。在我国主要形成了“一行三会”的金融执法体系,以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为领导,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监管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在第五章中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督管理的职责,赋予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对整个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了银监会的监督职能,并且在第三章和第四章规定了银监会的监督管理职责和监督管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在第六章保险业监督管理中规定了保监会的监督职责和监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章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给予证监会以监管证券行业的权利。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行使金融执法,规范金融行为,促进金融发展。

金融司法需注意的问题

金融司法是救济金融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必要措施。金融司法主要有金融诉讼,仲裁和调解三种方式。金融诉讼在具体的实践中遭遇了很多困惑,比如起诉容易执行难、行政干预, 执法偏向、起诉费用高, 回款率低、银行缺乏法律人才, 诉讼被动, 难以应付。这就导致了我国金融诉讼的起诉案件比较少,成功率有偏低,这样的后果也就导致了我国金融诉讼在现实的操作中确实起不到保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可能架空金融诉讼的价值。因此我们应该完善我国的金融诉讼体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执法监督, 改善执法环境;(二)克服保护主义, 排除行政干预,依法办好金融;(三)加强法律宣传, 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法律意识;(四)加强法律培训, 培养银行自身的法律人才;(五)组建金融法庭, 形成执法合力,希望以此来巩固金融诉讼的价值。④而调解和仲裁作为比较有效率的方式,可以供金融机构借鉴。

金融的法制体系主要是由以上三个方面组成,而其中金融立法是根基。金融执法和金融司法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金融法律体系的完善是保证金融健康有效发展的根本,是促进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必要基础。金融的执法体系和金融司法都是为金融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因此金融法制体系的各个环节的配合是促进我国金融发展的前提,促进金融发展的动力。

结语

中国经济在改革开放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尤其是在加入WTO后,经济全球化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金融作为市场经济的核心取得了十足的发展,成为了推动我国经济的重要动力之一。金融立法,执法,司法等在这个过程中也很重要。在此过程中,我国建立了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确立了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制,并且推动金融诉讼的发展。但是金融法制体系还有诸多的不足,因此在今后加强金融立法,完善和协调各个金融监管机构的功能作用,加速金融司法体系改革就推到了金融法制改革的前沿。中国金融法制体系在未来肯定会形成多层次,多体系,系统化的法制体系,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稳定和发展。(作者单位: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参考文献

[1]当前我国金融法制体系存在的主要缺陷,经济研究参考,2006,(7)

[2]完善金融法制体系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中国金融家,2005,(4)

[3]金融诉讼的难点及对策,经济师,2000,(1)

注解:

①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102905,2012/4/14,22:08

②当前我国金融法制体系存在的主要缺陷,经济研究参考,2006,(7)

③完善金融法制体系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中国金融家,2005,(4)

④金融诉讼的难点及对策,经济师,2000,(1)

4.法制宣传简报 篇四

1、切实抓好“三个带头”,建立政风行风工作责任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下发了我局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专责的责任机制。二是领导带头发动。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会议上,局长专门做了关于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主题报告,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三是领导带头研究。局党委多次组织人员分别带头深入基层司法所等单位,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有关内容进行深入调研,针对基层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2.、狠抓“四个到位”,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责任到位,从区局到基层单位,逐级签订了责任状,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网络,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人人有责任。二是宣传发动到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信息专刊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多方征求意见,让全社会监督行评工作。使全体干警都了解行评,参与行评,积极营造浓厚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氛围;我们还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如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函征求、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的整改工作做好准备。三是查摆到位,通过调查摸底,做好自查自纠,切实解决政风行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监督检查到位,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开展“远离毒品”进校园宣传活动

为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拒毒、防毒能力,鹤山区司法局、鹤山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业人员在辖区主要学校进行了法律进学校禁毒主题宣传活动,各校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禁毒讲座及展板宣传、演讲宣传活动,取得了理想的成效。

此次活动面对广大未成人和教师推广毒品危害知识、识别新型毒品知识等,在教职工和学生中产生了浓厚的防毒禁毒、学法懂法的氛围。一是对各校班主任老师开展禁毒防毒培训,会上向各位班主任分发了相应的禁毒资料,通过教师培训,各班主任进一步提高了法制意识,了解了相关的禁毒知识,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向学生宣讲,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及防毒意识。二是对各校学生特别是初中高年级学生做了生动的演讲,用典型案例、理性分析、科学数据、药学知识等向学生宣传禁毒防毒拒毒常识,在学生中建立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三是利用上放学、就餐时间,在学生流动密集的校门口、食堂附近开展禁毒展板展览,把一个个因吸毒而走向生命毁灭、家庭破裂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示在学生及教职工眼前,以形象的图片和文字资料构成强大震慑,增强了宣传的强度,在学生心中种下远离毒品危害,珍惜幸福生活的种子。

5.法制宣传教育简报 篇五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青龙一小本周分批组织学生在学校多媒体教室观看了法制教育宣传片。

一幅幅生动的画面,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深深的吸引了同学们,整个观看过程同学们都聚精会神,鸦雀无声,静静的接受思想和灵魂的洗礼。看后同学们回到教室,各班法制课教师组织学生谈观后感,同学们纷纷表示,决心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努力学习,回报社会。

这次法制教育宣传片的观看给同学们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学生明辨是非、依法自我保护、抵御社会不良影响和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有力地推动了该校平安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

6.金融法制宣传简报 篇六

金融稳定理事会 (FSB) 的前身是金融稳定论坛, 1999年响应七国集团 (G7) 加强多边合作、维持全球金融稳定的需求而设立。其成员包括重要国际金融中心国家的中央银行或金融监管部门, 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国际标准制定机构等。2009年4月在G20伦敦峰会上, 与会领导人达成一致, 创立一家全新的金融稳定理事会, 作为金融稳定论坛的继承性机构, 将机构成员扩展至包括中国、印度和巴西等11个重要新兴市场国家在内的所G20成员国, 其结构与职能也作出了重大的改革与调整。当前, FSB已成为G20倚重和国际公认的促进全球金融标准制定与执行的核心机构。

(一) 金融稳定理事会的组织架构

FSB以全体理事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负责采纳理事会的报告、准则、指引等。全体会议下设指导委员会、理事会主席和秘书处。指导委员会致力于在大会闭会期间监督和指引FSB的工作进程;理事会主席负责召开和主持全体理事大会与指导委员会的会议;秘书处位于国际清算银行总部, 负责日常工作。FSB每年至少要举办两次全体会议和四次指导委员会会议。

(二) 金融稳定理事会的运行机制

FSB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协调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和国际标准制定机构的工作, 发展和改善有效金融监管以及其他金融领域政策的执行。为实现这一使命, FSB通过会议机制和报告机制开展日常工作, 每年3月和9月举行两次全体会议, 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会议次数。FSB还在拉丁美洲、亚太、非洲以及欧洲中部和东部等地举行区域性会议, 其成员和该地区的非成员国家都会出席这些会议, 就当地和全球金融体系的问题相互交流意见。此外, FSB的主席需要向G20的财政部长、中央银行行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席会议汇报工作。

(三) 金融稳定理事会的主要职能

(1) 评估并监督解决影响全球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因素; (2) 促进对金融稳定负有责任的当局间的协作; (3) 监测市场的发展及实施监管政策的情况, 并提出建议; (4) 提出并监督实现监管标准的最佳做法; (5) 对国际标准厘定主体的政策发展工作进行联合战略审查; (6) 确定设立监管者联席会议的方针并给予支持; (7) 支持跨境危机管理应急规划; (8) 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进行早期预警实践; (9) 促进和协调标准厘定主体的活动。

二、中国金融监管法制建设的缺陷

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努力, 中国建立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该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包括:金融组织法、金融行为法、金融工具法、金融市场法、金融调控法、金融风险防范法、金融机构监管法等。这些法律在中国金融市场的飞速发展中, 发挥着积极作用。然而,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 中国金融监管法制建设与中国金融监管工作的需要相距甚远, 存在以下问题:

(一) 立法层次低, 可操作性不强

例如, 中国的银行结算及贷款业务, 均无相关法律规定, 商业银行进行上述业务操作时, 只能依据有关部门制定的《货款通则》、《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等规章进行操作。此外, 中国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对监管方法仅作原则性规定, 诸如以何种形式和程度来实现现场和非现场监管, 或者通过利用外部审计师对有关信息进行核实, 上述两部法律均无具体规定。

(二) 金融法律体系内部有冲突

例如, 中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 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 该条款明确规定只有国务院才有资格决定金融企业进行混业经营。而中国《证券法》第6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保险业分业经管, 分业监管……国家另有规定除外”。《证券法》第6条规定的“国家”, 其含义要远比《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的“国务院”更为广泛。

(三) 金融监管法律体系有“供不应求”现象

世界各国的政策性银行, 大都是为了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 引导社会资本投向, 优化资源配置,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整体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而由政府倡导或投资设立的金融机构。政策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组成的重要一员, 代表着社会整体利益, 理应成为中国金融监管的重要对象。然而, 中国的政策银行法长期缺位, 使得中国对政策银行的监管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状态, 不能不让人深思。

(四) 中国金融监管法制与国际金融法规尚未接轨

中国于2001年加入WTO组织, 根据中国加入WTO组织的协议, 中国必须遵守WTO组织的相关规定。依据WTO组织制定的《金融服务协议》, 中国在维护国内现有金融服务管理秩序的前提下, 必须遵守世贸组织的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透明原则的规定。然而, 中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法规与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之间, 存在不小差距, 例如, 金融监管部门对民营银行监管要严于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 有双重标准的嫌疑。

三、金融稳定理事会对中国金融监管法制构建的启示

中国于2009年5月加入FSB, 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通过参加85全体会议、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制定等形式参与其工作。这些工作, 一方面能够提高中国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中的话语权;另一方面, 有助于及时评估相关措施对国内金融体系的影响, 促进金融监管改革。在与FSB合作过程中, 中国应当积极执行G20/FSB金融改革计划、合理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及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从而进一步推动金融监管体系改革。

(一) 健全、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目前, 中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 如《中国人民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二是国务院颁布的有关行政法规, 如《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等;三是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制订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如《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贷款通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尽管中国已初步建立了金融监管法规体系, 但还很不完善, 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体系, 抓紧健全有关金融行业和金融业务领域的法律和法规。

(二) 积极参与国际、区域金融监管法制合作

中国应积极参与国际、区域金融监管法制合作, 在坚持金融监管的主权原则的前提下, 顺应金融活动国际化的趋势, 借鉴他国经验及国际惯例, 及时调整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1. 中国应积极通过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

保险监管组织等国际组织加强与其他成员国的合作, 提高金融监管合作的有效性和约束力。

2. 与有关国家合作建立监管共同体, 对主要的跨国金融

机构实施监管。以双边、多边条约等方式建立金融机构母国、东道国协调监管机制。

3. 借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破产示范法》、《欧

盟破产程序规则》、美国《破产滥用预防及消费者保护法》等法律文件, 在中国处置金融机构危机方面建立起既符合国际合作, 又符合属地原则的法律规范, 增加国际投资者的信心, 促进国际金融监管合作。

四、结论

金融稳定论坛的建立是国际社会应对金融危机的举措, 是国际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机制化、组织化的体现。中国有必要充分利用金融稳定理事会这一平台,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协调, 营造有利于全球金融稳定和发展的法治环境, 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 最终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金融新秩序。

摘要:为了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 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 促进金融市场的良性运转, 各国都把金融监管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金融稳定理事会的成立为全球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形成提供了重要平台。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有利于保证中国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关键词:金融稳定理事会,金融监管,法制完善

参考文献

[1]崔莹.金融稳定理事会 (FSB) 近期工作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J].金融发展评论, 2010, (5) :82-89.

[2]李仁真, 刘真.全球金融稳定法律机制的理论构想[J].法学杂志, 2011, (2) :9-13.

7.对我国金融法制的几点思考 篇七

关键词:金融法制;法律法规;问题;建设

一、当前我国金融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法制的建设取得不小的成绩,初步建立了与我国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法律体系,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但这其中也存在不小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并对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小的影响。有关问题如下:

(一)在法制建设方面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许多金融领域法制建设仍处于空白阶段,迫切需要金融立法加以规范,如期货、信托、外汇、中小金融机构等一些领域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之中,这也是发生风险较大的原因之一。二是现已出台的一些法规还存在许多缺陷,如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方面,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符合市场化要求的完整法律制度,虽然《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已经规定了这些金融机构被接管和终止的基本原则,也制定了《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但这些法律规定依然难以保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实施市场退出。

(二)在金融市场法律操作和执行方面

目前金融法规体系虽然相对比较健全,金融主体的守法意识有所增强,依法执政的能力明显提高,但违法违规经营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与金融创新浪潮的迅猛推进,金融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并呈现“大案要案上升、涉案金融上升、形成的风险与资金损失上升”的发展态势。应该说,近年来多数的金融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实施,但也有不少的法律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

另外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方面,主要是没有关于此的完整的法律制度,虽然《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已经规定了金融机构被接管和终止的基本原则,也制定了《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但这些法律规定依然难以保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的正常财务纪律和财务约束,因而在实际操作中,金融机构仍然难以按市场化要求退出市场。

(三)在金融监管方面

健全的法律是金融监管的基础。目前,中国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仍存在不少弊端,无法保证金融监管合理、有效、规范地实施。任何一种制度的良好运行都离不开监管机构的监管,因此,如何做到监管到位,这是关系到我国金融业能否健康并快速发展的重大问题。

除以上三点原因以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尚未完全成功,许多方面的改革还未展开,在一定程度上,也至于了我国金融法制的发展。另外,我国民众的金融法制意识也十分淡薄,这也影响了我国金融法制的发展和完善。

二、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法制的建议

我国目前金融法制建设存在的诸多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金融业发展,甚至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为我国金融业面向国际,奠定良好的基础。为了完善金融法律法规的发展,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完善相关立法

如前所述,我国金融法律法规在某些重要领域仍处于空白阶段。当前要抓紧制定新法填补立法空白,如《国债法》、《期货交易法》、《对外贸易法》、《金融租赁法》、《经纪人法》、《破产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外汇管理法》等等,尽快改变金融市场重要法律法规不全、某些重要金融活动无法可依的现状。

(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许多的金融法律法规已经不再适应现有的金融发展环境,甚至许多原有的法律法规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尽快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清除法规与现实的差距,协调法律内部关系,增强可操作性。如《证券法》出台以来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其中不少规定已跟不上市场创新、市场监管和保护投资者的需要,这就需要不断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同时完善相关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权力受监督。

(三)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要保证金融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就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凡是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给国家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决不能姑息迁就。对那些目无国法、以权代法、以身试法的执法人员和犯罪人员,要冲破各种阻力进行严肃处理,维护法律尊严。并且要加强对执法者的教育,提高自身素质,要切实做到“有权不任性”。

(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法律是社会主体的行为规范,只有当行为主体知晓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应当实施的行为、可以实施的行为、禁止实施的行为,金融法制的实施才有坚实的基础。如果不及时加强金融法制教育,增强全社会的金融法制意识和金融法制观念,那就会出现有法不依的混乱现象。

三、结语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金融体制的发展和完善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和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是金融业发展和完善的基础。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应循序渐进,符合整体经济改革的基本国情,同时,我们也要加快金融法制的改革进程并吸收外国的先进经验,建立一个符合国内国际情形的金融法制环境。回首我国经历的30年的改革历程,金融业的发展带给我们很多思考,中国经济将如何更好的发展,中国金融业的未来发展方向是哪里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不可回避,但不论如何,我们都必须建立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而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强国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李命志,紧扣改革发展脉博 推进金融立法工作[J].中国金融,2005(07).

[2]徐诺金,论我国金融生态环境问题[J].金融研究,2005(11).

[3]徐诺金.当前我国金融法制体系存在的[J].经济研究参考,2006(07).

[4]张琨.浅析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法律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7(09).

[5]刘建伟,赵爱民.金融法制建设滞后对基层央行工作的影响[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01).

[6]強力.金融法[M].法律出版社,2004:42+51.

8.法制宣传简报555 篇八

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工作取得扎实效果

XXX年是XXX区旧城改造、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年,也是大批移民搬迁安置的攻坚年。为了服务好这两项重点工作,XXX司法局近期从全区政法系统抽调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和部分司法干警,组成以XXX局长为团长的“法制宣讲团”,深入全区第一批拆迁的X乡X镇中的XX个行政村和近XX个村民小组开展法制宣传,使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贴近全区旧城改造、整体移民迁安、贴近社会和谐稳定、贴近移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这次集中开展宣传法制的活动主题是:向移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为移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移民群众排忧解难,提高移民群众法制观念。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刑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反邪教法》、《信访条例》及党和国家关于旧城改造及移民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通过向移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为移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实际地为移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依照法律做好事,正确引导和积极帮助移民群众正确运用法律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依

法处理和解决好权利义务的各种关系,摆正好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消除、化解在房屋拆迁和整体搬迁中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为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保好驾,护好航。

截至目前,“法制宣讲团”已走遍全区的大部分移民村组,深入农户XXX余户,开展法律宣传XXX场次,向移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XXX人次,代写有关法律文书XXX件,受理代理各类非诉讼案件XXX件,制止和消除群体、集体信访案件XXX件,有效遏制矛盾纠纷激化XXX起,并积极按照条件为特困户、残疾人、下岗职工和年老体弱的移民群众开展和实施法律援助XXX件,向有关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会提供司法建议XXX条,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得到了及早的预防和化解,为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的稳定,保障移民群众顺利拆迁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9.学校法制宣传简报 篇九

周春涌县长在致欢迎辞中指出青少年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基础。这次“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灵川举行,为我们在新形式、新任务下依法治县进程,提升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水平提供了很好的机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努力探索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促进全县法制建设工作更好的开展,为法治桂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林金文副院长在致辞中对同学们给予了谆谆教导并提出殷切希望。指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和谐幸福,更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复兴。

为了让同学们更加直观、明了的学法、知法、用法,由灵川中学编排了一台青少年法治情景剧,通过情景剧、模拟法庭情真意切的表演,法官的教导、班主任的教诲、家长的教育。同学们如同身临其境,深受感染。引起了共鸣:深深地感受学法、知法重要性,更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10.金融法制宣传简报 篇十

针对本次活动正式启动,为推进活动有序开展,该行成立了以行长卢智东为组长的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辖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网点行长、主任为宣传活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总行要求抓好、抓紧、抓实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制定了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和周密部署,并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活动宣传。二是进行了充分准备,精心选点,拉横幅、布展架、发传单,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围观咨询。在活动现场,农商银行员工耐心地向市民们介绍反假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知识。不少老年人表示,有时会收到一些诱人的信息,但是听了农商银行工作人员的专业讲解,防范意识增强了,也明白了如何保护自己的私密信息和财产安全。本次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条(横)幅32条,印刷宣传资料10000份,接待市民咨询近300多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三是向广大人民群众讲解在社会中参与非法集资带给的恶果同时,推介了该行金融产品,包括福祥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ETC、福祥缴费通、助农终端等创新金融产品,提升了该行品牌形象,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了农商行“立足三农、服务三农”的宗旨和以做“农民朋友的贴心银行,社区居民的亲情银行,中小企业的伙伴银行”的市场定位。

该行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将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每月设定主题,进一步增强宣传针对性,结合“两扫五进”、企业文化建设活动,把货币、征信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等金融知识送到社区、企业,走进千家万户。

(文/唐建雄)

11.金融法制宣传简报 篇十一

根据农总行及省银行业协会的部署和要求, 农行云南分行在6月至8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宣传活动。全辖80%以上网点参与其中, 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779次, 参与员工3425人, 受众客户量累计18.4万人, 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2万份, 媒体报道量54次。

宣传中, 该行措施多样, 活动多彩。一是依托网点前沿阵地, 强化宣传。在网点周边布设展台, 发放宣传材料, 安排专人对客户就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制度、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内容进行答疑。二是大力“走出去”, 扩大宣传覆盖面。各级机构因地制宜, 通过进学校、进社区、进市场、进企业、进商户、进乡镇、进部队、进口岸和进政府机关, 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送金融知识到村到户, 切实体现了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的主旨要义。楚雄牟定支行的“三月会”宣传、玉溪易门支行的党建联系点宣传、昭通鲁甸支行的灾后重建宣传、大理巍山支行的大学生营销团队宣传等都深受群众好评。三是将宣传与培训相结合, 大力宣讲金融知识。保山分行金融服务志愿者利用周末在社区广场开设金融知识宣传讲堂, 向市民讲授各类金融知识。德宏、怒江等分行着力加强内部培训, 提升员工业务素质, 均取得了良好成效。四是借力多种渠道, 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简报、专刊、LED屏、液晶电视、多媒体触摸屏、自助设备、微信、微博及新闻媒体等渠道, 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提升宣传影响力。

此次全省农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圆满完成, 为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质和安全意识, 推进银行消费者教育服务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 也在活动中提升了员工队伍素质和金融服务水平, 树立了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12.乡镇法制宣传简报 篇十二

XX镇司法所利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X周年的时机,在全镇开展了法制宣传,要求各村(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好涉农法律宣传。

7月1日,司法所在官塘村、花园、盛桥等村开展了一次社区矫正法律知识宣传,就社区矫正的概念、适用范围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知识做了介绍,在家发镇官塘村,司法所人员就什么是邪教、邪教的共同特征、邪教与宗教的区别、如何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进行宣传,党员们一致认为,开展法制宣传很有必要,增强了他们防范和抵御邪教的能力。

13.镇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法律“七进”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格里坪镇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镇计生办于9月30日,在格里坪镇漂流广场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

格里坪镇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结合全镇工作实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讲解,为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宣传资料。

本次活动共发放300余份宣传资料,接待咨询群众2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增强了群众知法守法的意识,提高了群众辨明是非的能力,在为依法治镇打下良好群众基础的同时也为法律“七进”工作进一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4.金融法制宣传简报 篇十四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是合理制订宣传方案,成立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宣传工作的副行长任组长,办公室、业务拓展部、电子银行部、人力资源部、合规风险部等部门为成员,具体由办公室负责,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二是精心制作宣传资料。各部门按照活动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安排工作人员,准备齐全各种宣传资料,在短时间内,制订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人民币知识》、《防范金融风险》、《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知识》、《ETC公路电子收费业务》和《祁阳农商银行宣传册》等金融知识折页资料。

周密部署,有序开展。鉴于许多中老年客户对各种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觉,同时又对各种产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体介绍宣传内容时,该行员工着重介绍了宣传折页里的内容外,还提醒客户仔细阅读、平时多注意了解相关知识,采取集中宣传与网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一是集中宣传。针对人员集中的地方在白竹湖广场设立了户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台“进行设点宣传,二是各网点在办公室发放放宣传折页,各网点还准备了宣传海报,LED全天候进行宣传。三是在社区和县城沿江路“宣传一条街”与《法制湖南》栏目共同宣传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等多方面的宣传资料。

内容丰富,效果显著。通过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解答客户疑问,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个别顾客拿出自己收到的不明诈骗短信询问,该行员工立即提示客户坚决不能相信,不能转账到所谓“安全帐户”,提示之余更为其准备宣传资料以供学习了解,并提示客户要在日常生活中多学习多了解多多防范,向广大群众客户宣传现代金融知识,普及金融产品、服务、法律,运用生动的案例,讲解等形式加强居民反电信诈骗等犯罪的警惕性。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精美有益的宣传单页发放都让客户在活动现场深深感受到了该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拉近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经过一天的活动宣传,该行共向客户发放《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金融风险防范》、《银行卡》以及反假币、防诈骗等宣传资料共计1.2万余份、接待客户人次超3000人次,并且将生活必备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授给消费者,全面展现了该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15.法制宣传月简报 篇十五

为深入宣传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法制意识,使执法人员能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我乡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有力地推动全乡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机制的全面建设,我乡以2014年3月25日XX街赶集日为契机,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我乡计生工作人员突出主题,将人口与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和群众逐步构建起以法制化、民主化管理为基础,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激励政策、信息技术、齐抓共管为保障的工作新机制相结合,让计生政策更深入人心,也让更多的群众认识到人口计生法制的重要性。此次活动涉及计生、综治、司法、工商、派出所等站部门协作,活动现场共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向群众讲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等,向赶街群众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16.法制宣传班会简报 篇十六

为了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2014年3月8日,我校各个班级师生开展了一次以“法制知识宣传教育”为主题的班会。

会上中医系副书记夏国栋学长给我们讲解了关于普法的重要性以及法律在我们身边的普遍性。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法律观念及常识。通过主讲人的讲解,把法律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展现出来,使深奥的法律知识浅显易懂,学生更能够接受到法治知识教育。法律的进步、法制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它离我们并不是遥不可及。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提高,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决定因素。青少年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祖国未来建设事业的挑大梁者。祖国和人民对他们寄予了厚望。可是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尤其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校园暴力和某些学生的出轨行为成为了困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良好学习环境的重要问题,因此普法对于我们来说有很大的意义。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纷纷表示自己成长了许多,以前总觉得自己学的法律知识离现实生活太远了,而这样的班会让同学们更好的学法守法,以此来推进我国法制的进程,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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