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024-06-26

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共10篇)

1.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一

赤壁市××卫生院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根据《赤壁市卫生局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我院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能进能出卫生人事管理制度,加强我院卫生队伍建设,促进我院卫生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以事定编、以编设岗、按岗竞聘、落岗分流”的原则,按照“合理配套、院内竞聘、合同管理”的要求,开展竞聘上岗。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条件,实行资格准入。

三、实施步骤

(一)摸清人员底数。时间安排:2010年8月1日--18日。我院对人员进行摸底,填写拟进入竞岗范围人员登记表,拟定清退对象。

(二)确定竞聘人员。时间安排:2010年8月18日--25日。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填写申请表,我院受理拟进入竞聘范围人员的申请,召开院委会逐人审查,在院内公示3天,接受职工监督,同时统计上报自愿分流人员名单,无异议后,上报市卫生局。

(三)组织竞争上岗。时间安排2010年8月28日—9月8日。考虑到我院岗位类别复杂,多达20余种,兼职人员多,单一岗位多,各岗位之间无可对比性,竞争上岗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单一岗位和不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按照“考核为主、考试为辅、院内竞聘”的方法操作。考核可采取百分制和加减分方式进行,对有竞争态势的岗位,可增加考试环节,考试以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主要内容。

1、百分制考核:一是职工大会评分,占35分;二是院委会评分,占35分;三是学历、职称评分等占20分(截止2010年7月31日,已取得学历,中专8分、大专10分、本科12分,初级职称4分、中级职称6分、高级职称8分);四是群众满意度评分,占5分;五是岗位兼职评分占5分。五项评分累计不足50分,按50分计,实行保底分。

2、加分: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期间获得市卫生局和乡镇党委、政府这一层次表彰奖励的,每次加2分;获市委、市政府和咸宁市卫生局这一层次奖励的,每次加3分。奖励不超过10分。

3、减分: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受行政警告、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处分,每次减2分;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每次减3分;受行政降级以上或党内撤职以上

处分,每次减4分;受治安拘留处罚,每次减5分。减分不超过10分。

4、考试环节: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多于编制岗位或者有多人竞争同一个岗位,可增加考试环节,具体办法由我院院委会结合实际制定。

5、依据考核得分和考试得分情况择优聘用。

四、纪律要求

(一)此次竞聘上岗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召开职工会议,周密部署。

(二)我院竞聘上岗准备工作要充分,竞聘方案要易于操作,竞聘过程要短,操作要快,以不影响急诊急救和日常医疗活动的开展。

(三)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对本单位上报的人员基本情况、证件和登记表格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竞聘上岗要坚持程序,公开操作,确保公平公正,违者将追究院长责任,取消直接责任人竞聘资格。竞聘上岗和签订合同结束后,如有举报经查属实,签订合同无效,采取下岗清退措施。

(四)在认真组织竞聘上岗工作的同时,要仔细、耐心地做好分流人员安置和清退人员安抚工作,确保竞聘上岗工作平稳顺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竞聘上岗公告 篇二

关于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竞聘上岗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县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实行竞聘上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聘对象和范围

2011年4月30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和具有县人社部门分配手续的在岗人员。

二、竞聘资格条件:

1、竞聘人员按本人专业技术资格和原从事的岗位进行报名竞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1)、受刑事处罚的;

(2)、正在劳动教养的;

(3)、其他不符合竞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2011年7月12日—13日。

四、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必须到本人所工作卫生

院报名参加竞聘(系统内借调人员,回原单位报名)。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从业)证、资格证等。

五、竞聘程序:竞聘采取岗位公示、公开报名、资格初审、民主测评、审核确认、公示等程序,确定竞聘上岗人员。

安新县卫生局

3.卫生院全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三

为稳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深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34号)及《xx市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卫生院实情制定我院全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x(院长)

副组长:田x(副院长)

成 员:唐x(副院长)

艾x(副院长)

周x(副院长)

陈x(主管会计、院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真为办公室主任,负责竞聘具体相关事宜。

二、岗位竞聘原则

(一)在科学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实行全员聘用制。

(二)通过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三)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见附件1)

四、竞聘岗位条件及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领导,听从分配。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敬业爱岗。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岗位竞聘条件及职责。

1、全科医师34个(其中八级4个,九级3个,十级4个,十一级8个,十二级13个,十三级2个.)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临床医疗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且能胜任本职工作。(竞聘各科岗位者必须具有相应科的执业医师资格)

(2)七级岗位需具有高级职称并在八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八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九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十一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一级岗位需具有医师职称并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二级岗位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临床经验丰富和当地群众基础较好者优先。

(4)在上级医院经过专业进修学习者优先。

(5)岗位级别原则上以职称变动后调资为准。

岗位职责

(1)在院长或科主任的领导下,从事病人的接待和诊治工作及夜班门诊急诊病人的接待和诊治工作。

(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

(3)积极协助公共卫生工作。

(4)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分派的其他工作。

2、中医科岗位2个(其中8级1个,十一级1个.)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临床中医医疗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且能胜任本职工作。

(2)十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十一级岗位需具有中医师职称并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

(3)临床经验丰富和当地群众基础较好者优先。

(4)在上级医院经过专业进修学习者优先。

(5)岗位级别原则上以职称变动后调资为准。

岗位职责

(1)在院长或科主任的领导下,从事病人的接待和诊治工作及夜班门诊急诊病人的接待和诊治工作。

(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

(3)积极协助公共卫生工作。

(4)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分派的其他工作。

3、护理岗位21个(其中,八级1个,九级5个,十级2个,十一级5个,十二级8个。)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2)七级岗位需具有高级职称并在八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八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九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具有执业护师资格,并在十一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一级岗位必需具有护师职称并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二级岗位必需具有护师职称或护士职称。

(3)临床经验丰富和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岗位级别原则上以职称变动后调资为准。

岗位职责

(1)在院长或护士长的领导下,从事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和夜班急诊病人和急诊留观病人的接待和护理工作,积极配合医师做好各项诊治工作。

(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护理操作常规、规范。

(3)积极协助公共卫生工作。

(4)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分派的其他工作。

4、后勤工作岗位15(其中,八级1,九级1,十级2,十一级6,十二级5十三级)

(一)药剂科岗位6(十级1个,十一级5.)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中专或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师或药士资格者。

(2)十一级岗位需具有药剂师或药剂士职称, 并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并在十一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3)能够熟练操作电脑计算机。

(4)临床经验丰富或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岗位级别原则上以职称变动后调资为准。

岗位职责

(1)在院长或科主任的领导下,从事药品的调剂、保管、申领、分发、加工、登记、统计等工作。

(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规范。

(3)积极协助公共卫生工作。

(4)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分派的其他工作。

(二)心电B超、放射科岗位各3个(其中心超八级1个,十级1个,十二级1个;放射科九级1个,十一级1个,十三级1个.)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

(2)八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九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主管技师、主管护师)并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主管技师、主管护师),并在十一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一级岗位必需具有专业执业医师(技师、护师)资格并在十二级工资岗位上工作十三级满3年以上。十一级岗位需具有医师(技师、护师)职称并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十二级岗位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技师、护师)。

(3)在上级医院经过专业进修学习者优先。

(4)临床经验丰富或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岗位级别原则上以职称变动后调资为准。

岗位职责

(1)在院长或科主任的领导下,从事x光的照片、诊断,心电图、B超检查诊断工作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影像资料的保管等工作。

(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规范。

(3)积极协助公共卫生工作。

(4)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分派的其他工作。

(三)检验科岗位3个(其中十二级3个)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检验士或以上资格者。

(2)十二级岗位需具有检验师资格。

(3)在上级医院经过专业进修学习者优先。

(4)临床经验丰富或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岗位级别原则上以职称变动后调资为准。

岗位职责

(1)在院长或科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各项临床标本检测、化验工作及科室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资料的保管等工作。

(2)积极协助配合医师开展新的检测项目。

(3)开展检测质量控制工作。

(4)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规范。

(5)积极协助公共卫生工作。

(6)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分派的其他工作。

5、公共卫生科岗位5个(其中九级1个,十一级3个,十二级1个.)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中专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2)九级岗位需具有中级职称并在十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十一级岗位必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十二级岗位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护师或护士职称、药剂师、药剂士、检验师职称等。见习期岗位为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凭尚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者。

(3)以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及全科医师、全科护士优先。

(4)临床经验丰富和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进行过相关专业或科目培训者优先。

(6)岗位级别原则上以职称变动后调资为准。

岗位职责

(1)在院长或科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各项公共卫生工作及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等工作。

(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规范。

(3)积极协助单位各项工作。

(4)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分派的其他工作。

6、后勤管理和服务岗位17个(其中工人二级1个,四级1个、专业技术人员15个)

(一)财会岗位2个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中专或以上学历并具有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者。

(2)会计需同时具有统计合格证书。

(3)财务工作经验丰富或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从事各项财务工作及资料的保管等工作。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3)保守财务秘密。

(4)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规范。

(5)负责单位的各项统计工作。

(6)负责药物的输入及病历记账、清单打印等工作。

(7)积极协助公共卫生工作。

(8)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收费员岗位3个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能够熟练掌握操作计算机。

(2)思想作风正派,五官端正,口齿伶俐,服务态度好。

(3)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财会人员资格证书者优先。

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规范。

(2)负责门诊、住院病人等医疗业务划价收费工作。

(3)做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钱、票、帐数据一致。

(4)负责新农合住院病人的注册登记及网络报账等工作。

(5)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司机岗位1个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B2以上驾照,两年驾龄以上,思想作风正派,吃苦耐劳。

(2)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2)完成卫生院紧急急救、公卫下乡、公务等出车任务

(3)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医保工作岗位3个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临床经验丰富或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职责

(1)在院长或科主任的领导下,从事新农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医疗救助、优抚患者的审核报销、资料的统计上报和归档以及设备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规范。

(3)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分派的其他工作。

(五)工人技术岗位2个

岗位竞聘条件

(1)思想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

(2)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2)完成卫生院安全保卫的门前车辆停放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3)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上述工勤技能岗各等级岗位竞聘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工人等级岗位的考评。

(2)、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工勤技能岗各等级岗位职责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

应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熟练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在本职岗位上能起到技术尖子作用,高质量地完成本工种任务,并能指导和帮助本工种下级岗位聘用人员提高业务能力。

(2)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

应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在本职岗位上能起到技术骨干作用,能独立完成本工种任务,并能在上级岗位聘用人员指导下提高业务能力。

(6)安全保卫(水电维修)1个

岗位竞聘条件

(1)具有一定的水电维修技能,思想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

(2)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2)完成卫生院安全保卫,门前车辆停放管理,水电维修等工作。

(3)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7)办公室岗位2个

岗位条件

(1)处世高超、头脑聪慧、功夫过硬、人格高尚

(2)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知识全面、业务精湛、技能娴熟

(3)思想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

(4)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行政事务性工作,包括考勤、人事、财务、治安、保卫、消防、工会、计生、卫生劳动、节假日值班安排、以及办公用用品的申报、领取、购置、报修等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院内外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3.按照领导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

5.负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6.负责做好印章管理工作;

7.负责做好各种报告、文件的打印、复印工作;

8.负责做好来访人员及对外联络的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8)服务中心3人

岗位竞聘条件

(1)思想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

(2)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2)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分派的其他工作。

五、竞聘对象

(一)王城镇卫生院在岗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二)20 09年12月31日前已与乡镇卫生院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订正式合同并具有执业资格的在岗编制外聘用人员。

(三)20 09年12月31日前已与乡镇卫生院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订有正式聘用合同、并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在岗编制外聘用人员考试考核取得竞聘资格的人员。

(四)20 09年12月31日前已与乡镇卫生院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订有正式聘用合同的在岗编外聘用工勤人员。

六、报名及资格审核(2011年09月15日前)

(一)组织报名。以自愿为原则,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在院办公室报名。每个报名者须填写《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申请书》,同时提交本人2寸彩色相片三张,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各一式三份(含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由卫生院竞聘办公室复核报名情况并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人员的有关情况报卫生局,由卫生局、人社局联合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竞聘上岗人员。

七、组织全员竞聘

(一)述职

1.个人述职根据所报岗位进行述职,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竞聘条件及优势、上岗后的打算、努力方向等。

2.述职时间。每人述职不超过8分钟。

(二)测评

1、院领导班子测评(1 00分)

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对述职者平时表现,工作能力与岗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测评打分标准如下;(共1 00分)

1、竞聘者的条件、优势: 1 0分

2、今后的工作打算、做法: 1 0分

3、平时劳动纪律、医德医风: 20分

4、工作能力: 3 0分

5、工作业绩: 3 0分

2、全院职工测评(1 00分)。

标准同上

3、科室领导测评(1 00分)。

标准同上

4、个人竞聘成绩:院领导班子测评平均分、全院职工测评平均分、科室领导测评平均分三者按4:4:2的比例折算成百分制即为竞聘人员的竞聘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竞聘分数从高到低予以公示。

(四)院长、副院长的聘任。院长、副院长的聘任由卫生局根据具体情况聘任。

八、研究确定竞聘上岗人员

根据竞聘者述职、评测及卫生院实际情况确定竞聘上岗人员并张榜公示。

九、经公示后无异议,与竞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组织上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审核认定。

十、对在本轮竞聘活动中未能竞聘上岗者,一是根据本人意愿,降级使用或院内调剂使用签订聘用合同按条款执行;二是也可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编外人员聘用合同;三是可参加本卫生院或其他卫生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四是通过进修培训,提高技能后再进行竞聘上岗;五是经双方同意,自谋出路;六是考核不合格者,编外人员降级使用至合同期满后自行解聘,编内人员按上述1-5点执行。

附件:

1.王城卫生院卫生院竞聘岗位设置及分布

2.王城卫生院竞聘上岗报名表

3.王城卫生院领导班子测评表

4.王城卫生院科室领导测评表

5.王城卫生院职工测评表

xx市xx傎卫生院

l 1年09月10日

附件

1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数82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77个(双肩挑4人),工勤技能岗位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4%。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其中:九级7个。

1.单位领导岗位7个。含兼管理职责、按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管理的人员。

2.内设机构中层领导岗位4个,其中:办公室主任1个,公卫科主任1个,医务科主任1个,医保科主任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中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0.5%。其中: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8个。

2.初级岗位5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63.4%。其中:十一级岗位23个,十二级岗位27个,十三级岗位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2%。其中:技术工二级1个,技术工四级1个。

4.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四

根据《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细则》(X政办[2011]160)和《XX县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实施细则》(X政办[2011]161号),为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上岗的范围、岗位、人数

(一)范围:本院编制内在职职工

(二)岗位设置:根据我院工作实际设置科室13个:根据我院实际需要设置临床、护理、电生理、放射、检验、免疫规划、妇幼、药剂、公共卫生、健康教育、信息管理、地方病管理、计生科等。

(三)定员:核定编制13名,其中临床医生2名、护理1名、电生理1名、放射1名、检验1名、免疫规划1名、妇幼1名、药剂1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信息管理、地方病管理1名、计生科3名。

二 竞聘上岗的条件和资格

受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和素质。

(二)具备医学中专以及上学历或所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临床类:具备临床、中医、口腔执业资格或临床、中医、口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护理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或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医技类:具备放射、超声、检验执业(从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4、药剂类:具备药剂执业(从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公共卫生类:具备公共卫生、临床、护理执业资格

或公卫、临床、妇幼、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 竞聘上岗的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成立竟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卫生院院长

成员:XXXXXXXXXXXX

(二)制定方案,岗位公布

制定竞聘上岗方案(9月15日前完成),所设置科室的岗位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布(9月15日至9月20日)。

(三)填写竞岗申请

参加竞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的条件和本人所学专业、业务能力申报竞聘岗位。因工作需要的也可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竞聘者自行填写竞聘申请表,由院领导小组审核签字。

(四)资格审查

参加竞聘人员提供相应材料,由院竞岗领导小组统一审查通过后上报医改办审查备案。

(五)公示竞聘名单

对符合我院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在本院内公示5天(9月20日至25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正式参加竞聘。

(六)组织竞聘上岗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可采取岗位述职、民主考核、技能水平测试、患者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也可采取综合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所有原在编人员参加本院的岗位竞聘。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竞聘上岗人员,按自动离岗处理。

参加竞聘人员要结合岗位实际,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参加实践能力测试,并进行一定范围的民主评议和满意度调查。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程序,经竞聘各符合上岗人员,按有关规定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严肃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竞聘工作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5.小学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五

根据潮南区教育局《潮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指导意见》(潮南教发„2014‟28号,下称《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我校工作人员顺利完成竞聘上岗工作,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竞聘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竞聘范围

本校所有在编在职在岗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即:2012年12月及以前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已评未聘人员,保留高、中、初级工资未办理竞聘手续的调入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聘上岗。

三、竞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实绩与能力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竞聘岗位

首次竞聘上岗岗位是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本单位可以使用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竞聘条件

(一)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竞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承担学校分配的任务,服从工作安排,上三个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符合竞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各类岗位竞聘:

(1)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

(2)出现职能部门认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4)不承担学校分配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5)上级职称聘任文件规定属其他情形不能聘任的。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条件

1、符合《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和竞聘的基本条件;

2、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3、除首次竞聘外,原则上不得在同一层次内跨级竞聘。

4、已取得高一层次专业技术资格且未聘用的,可直接参加高一层次最低等级岗位竞聘。

5、具备与所在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并原则上符合下列规定:

(1)竞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已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或以上岗位。

(2)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6年及以上,并已聘用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首次竞聘,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6年及以上,并已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3)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及以上,并已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4)竞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已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或以上岗位。

(5)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应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及以上,并已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6)竞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应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7)竞聘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的,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

(8)没有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能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六、竞聘办法

竞聘实行量化评分、综合评价、择优聘用的办法。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按 “绩效考评——民主测评——确定拟聘对象”的步骤进行。

(一)绩效考评

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参加竞聘人员的绩效考评量化评分方案,在符合竞聘聘任条件的前提下,对竞聘同一岗位的竞聘人员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结果为绩效考评得分。

专业技术岗位的绩效考评的量化评分标准(附件1)

(二)民主测评

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中进行,并应告知全体教职工。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人数的85%以上。民主测评按德、能、勤、绩、廉等

项,每项划分为若干档次,每档确定相应的分值,总分设定为100分。每位竞聘者的得分,应将每位参加测评人员的民主测评总分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去掉排前10%和靠后10%,余下80%的平均分为竞聘者的民主测评得分。

(三)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确定。按竞聘者的绩效考评得分和民主测评得分按照8:2的比例计算竞聘总分,由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依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按岗位数,拟定聘用对象后,由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对象。如果出现竞聘总分相同,那么参照绩效考评得分,得分较高者优先,若尚不能确定的则以取得相应职称年限最长者优先,除在上列两项外的,则采用无记名投票,票数优先者定聘。

七、竞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竞聘上岗方案

公布竞聘岗位、岗位数、任职条件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二)公开报名

学校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竞聘方案的要求向学校申报竞聘相应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及公布

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并向本学校全体教职工公布。

(四)实施竞聘

学校按照竞聘上岗方案规定的竞聘上岗程序和方法组织竞聘。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的综合评价结果和竞聘岗位岗位数,拟定拟聘岗位的拟聘用人选。

(六)考察

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技能水平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予以聘用。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拟聘用人员有问题的,竞聘领导小组应对举报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情况属实、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不予聘用。出缺岗位,根据当次竞聘排名顺序递补人员并公示,若无人选,此岗位可空缺。

(八)核准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并经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

教育局审批并经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予以聘用。

七、其他说明

(一)聘任在学校管理岗位上,同时按要求完成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的人员,可按照同等竞聘条件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聘任后不占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二)根据《暂行办法》(汕人社„2011‟125号)第五条规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拟竞聘岗位数额的,可不实行竞聘上岗。对于不实行竞聘的出缺岗位,由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岗位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察并确定聘用。

(三)报送岗位聘任的相关材料要求,按区人社局规定执行。

本工作方案由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峡山街道莲塘小学岗位竞聘上岗绩效考评量化评价表》

附件2:《专业技术岗位民主测评表》

XXXX小学

6.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六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化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做好竞聘上岗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鄄城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鄄人社发【2011】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明顺

副组长:张作义

成员:申景民 魏昌军 卢玉征 刘红军 姜伟强 郭良燕

二、竞聘上岗原则

1、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的基础上,实行竞聘上岗;

2、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优化组合、合同管理。

三、科室和岗位设置

(一)科室设置

根据我院目前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需要,设置内(儿)科、外科、口腔科、妇(产)科、中医科、妇保科、儿保科、护理部、药房、化验室、X光室、心电图室、B超室、财务科、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等科室。

(二)岗位设置

1、管理岗位:设置岗位管理两个,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1人,全部由专业技术人员兼任。

2、专业技术岗位: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的90%,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岗位、中医药岗位(含中西医结合)分别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20%、20%、10%的要求,共设置专业技术岗位70个,其中医师岗位17个,护理岗位6个,医技岗位7个,药剂岗位4个,公共卫生岗位14个,中医药岗位6个,全科医生岗位14个,会计岗位2个。

3、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个,其中安全保卫岗位1个,收款岗位1个。

四、竞聘上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敬业爱岗、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竞聘对象

卫生院正式工作人员。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卫生院人员到院办公室报名,填写《鄄城县闫什中心卫生院竞聘上岗申请表》,同时提交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证件。由院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将通过初审人员名单报卫生局,由卫生局、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七、组织竞聘

如某一岗位竞聘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设置岗位数,经院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研究后,可直接聘任;如某一岗位竞聘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设置岗位数时,按民主测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竞聘上岗,按民主测评分(满分50分)+考核分(满分50分)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上岗人员。

1、组织考核分

(1)工龄分:每满一年计0.5分,最高计分不超过10分;

(2)学历分:凡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计10分,专

科学历计7分,中专学历(或相当中专学历)计4分;

(3)职称分:高级计15分,中级计10分,初级计5分;

(4)执业资格分:取得执业资格并在县内注册的计15分,取得助理

执业资格并在县内注册的计10分,不在县内注册的执业资格不计分

2、民主测评分

参加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中的在岗人员,主要测评德、能、勤、绩,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不在岗人员测评分计0分

八、研究确定上岗人员

根据资格审查,测评考核情况,确定上岗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审核,经县卫生局、人社局确定后,由卫生院与竞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闫什中心卫生院

7.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七

全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1]30号)精神,制定《东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平县卫生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东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员竞聘上岗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东平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我县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精神,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合同管理,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提高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二、竞聘范围和对象

(一)竞聘范围。原则上以所在单位为竞聘单位。

(二)竞聘对象。全县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1年8月1日—8月5 日)

各单位要召开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动员会议,学习传达县政府、县人社局、县卫生局等印发的关于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员聘用制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成立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工作。

(二)合理设岗(2011年8月6日—8月10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编委核定的编制数和人事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在规定的限额内,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本着高效、统一、精简的原则,因事设岗。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职责范围、任职条件,按照设定的岗位,确定其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和工作责任等,做到岗位职责明确、权限明晰、聘用条件合理。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原则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岗位总量的90%,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90%。其中用于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专业、中医药岗位分别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20%、20%和10%,并逐步到位。按照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确定任职条件和岗位薪酬。任职条件应包括年龄、学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实际工作能力、思想道德水平和敬业程度等。

二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编制岗位说明书。制订以岗位职责、任务、目标、所需资格条件等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说明书,说明书必须切合本单位实际,具有操作性。

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县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后,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布设岗情况,包括岗位名称、岗位类别、聘用人数、任职条件、竞聘时间等内容。

(三)组织实施(2011年8月11日—8月20日)

竞聘工作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五个步骤。

1、公开报名。各单位按照前款规定的范围和对象组织报名,参中竞聘人员选择岗位填写岗位报名表。报名中相关问题的处理:一是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竞聘管理。由所在单位送达竞聘上岗书面通知,对不按要求参加竞聘的视为自动放弃工作岗位,取消集体承担的养老、医疗等保险金和相关政策待遇。二是对不服从管理、无故不到岗的,根据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有关办法,给予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等相应处理。三是经卫生局调整的专业人员,在原单位为其保留编制和岗位。

2、资格审查。各单位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报名职工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县卫生局、人社局审查确定竞聘对象。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单位。各单位要将竞聘上岗对象公开张榜公示。

3、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全县组织的统一考试。试卷满分100分。计算总分值时按40%的比例予以折算。

4、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称职、不称职两个等次。由各单位组织所有职工参加。被测评人“称职”票数高于参会人员数的50%(含50%)得30分,在40%-49%得20分,在30%-39%得10分,在20%以下得5分。测评结果张榜公布。

5、组织考核。各单位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聘用对象,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标准为工作年限、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编制、政策性安置及奖惩等情况。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考核计分内容及标准:(各项统计时间截止2011年6月30日,满分30分)①工作年限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每满1年计0.2分(指被考核人在本到原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实际工作的时间),最高计分不超过5分。

②学历分: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历,本科计5分,大专计3分,中专计1分。

③职称分:高级职称计7分,中级职称计5分,初级职称中师级计3分、士级计2分。

④执业资格分:取得执业资格的计3分,助理级执业资格的计1分。

⑤在编的计7分,政策性安置的计5分。

⑥奖励分:获市委、市政府或省卫生厅奖励计3分,获县委、县政府或市卫生局奖励计2分,获县卫生局奖励计1分。(退伍军人在部队期间荣立三等功计2分,嘉奖计1分。)同一事迹多次计分,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奖励计分最高不超过3分。

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及退伍军人在部队期间荣立二等功者直接定岗。

(2)考核扣分内容及标准:个人在工作期间,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的,给予扣分。①受过刑事处罚或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扣5分。

②受行政降级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扣4分。

③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扣3分。

④受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处分的,扣2分。

⑤受行政警告处分的,扣1分。

⑥每离岗一年扣0.2分,最多扣分不超过5分。

一次错误受党内、外两种处分的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处分等级扣分计算。

每个进入组织考核程序的个人所获个人考核分其具体得分项目及总分均要在所在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公示,接受监督。

综合得分为100分,笔试、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分别占40∶30∶30的比例计算得分。

6、确定人员。各单位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和拟聘人员的综合得分情况,综合分析比较,集体研究确定上岗人选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

(四)人员聘用(2011年8月21日—8月31日)

根据审批后的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各单位

在县卫生局、县人社局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及聘用考核。

四、相关要求

1、立足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现状,在全县进行合理的岗位调配。首批竞聘岗位设置937个。

2、在编在岗人员、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人员优先予以聘用,其次为在编在岗但不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与县人事主管部门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参加第一次竞聘。

3、参加竞聘人员除班子成员中为专业技术人员者可同时参加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外,每一个竞聘者仅限竞聘一个岗位,并说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4、竞岗人数超过岗位数的卫生院,经竞聘人员本人申请、卫生局同意,可以统一调剂到有岗位空缺的卫生院参加竞聘。

5、竞聘后岗位空缺人员根据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会同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适当时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招聘目前在卫生院工作的有相应岗位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工作措施

(一)大胆探索,稳步实施。实行全员聘用制和竞争上岗,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直接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要搞好现有人员的平稳过渡,在定岗定责、岗职相符、实行执业资格先行准入的前提下,合理聘用现有人员,以利于内部工作衔接。

(二)规范程序,严格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编制限额,科学设岗,消减冗员,减轻负担,发挥效能;积极培养青年人才,建立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梯队。

(三)依法聘用,合同管理。合同内容包括: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工资报酬、保险福利待遇,聘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条件、工作纪律、违反责任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填写合同相关款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聘用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县卫生局、人社局备案各一份。

(四)完善制度,加强考核。建立和完善岗位考核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根据各岗位工作特点,制定量化考核要素,使考核结果公正、实际。建立解聘、辞聘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单位可按程序解聘,职工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辞聘,以畅通人员出口。

8.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八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上岗培训方案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提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 年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培训项目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培训

1、培训对象:市州、市辖区卫生局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每个市州、市辖区卫生局各2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各1名。

2、培训内容:医改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政策;全国、我省社区卫生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与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等。

3、培训时间:共分3期,每期2天,8月30日前完成。

4、实施培训单位: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

1、培训对象: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兼职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及拟承担上述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生和护士。省卫生厅负责市州师资培训,每个市州培训师资6名;市州卫生局负责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每个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培训6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3名。

2、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3、培训时间:专业人员培训分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和传染病报告与处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6类,每类培训时间为2天。10月30日前完成。

4、培训实施单位: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和市州卫生局妇社科。社区医疗、护理质量与院内感染控制培训

1、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医疗、护理的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

2、培训内容:社区医疗质量管理、社区护理质量管理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

3、培训时间:2天,9月30日前完成。

4、实施培训单位:湖南省护理学会。社区康复技师培训

1、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技师及拟承担康复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

2、培训内容:社区康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后遗症等疾病康复期管理与指导等。

3、培训时间:3天,10月30日前完成。

4、实施培训单位:湖南省康复医学会。

三、培训教材

根据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组织相关人员,编写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医疗、护理质量及院内感染控制、社区康复等培训教材,并免费提供。

四、培训经费

参加项目一、三、四培训人员和项目二市州师资培训人员的食宿费、培训费

由省级培训项目经费中列支,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

培训教材由省卫生厅免费提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市州、市辖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省厅适当补助,学员食宿费、交通费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自行负责。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全面、具体的全员培训实施方案,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开展定期督查,严格项目管理和项目考核,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实施,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各市州和市辖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做好受训人员的组织报名工作。选派参加省级培训的人员要作为本市、区、中心的师资参与全员培训。

培训期满,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考试考核,集中培训人员考试合格者,按有

9.人员竞聘上岗 篇九

根据《××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意见》和近期区有关会议精神,现对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补充意见如下: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应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大竞争力度,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能力,择优聘用。

二、首次竞聘上岗形式修改为:按照“笔试--量化考核--民主测评—确定拟聘对象”的步骤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10%,量化考核占70%,民主测评占20%。笔试内容拟定为《教育法》和《教师法》内容、运用教育学和心理学分析判断一些教育教学现象、现行的教育政策法规和今年上半年的时事要闻等。试题形式为选择题和判断题。笔试由区教育局统一聘请专家命题,全区学校同一时间组织考试、评卷。

三、按照90%的数额作为岗位数额进行竞聘,具体为:

(一)高级职称岗位。

1、岗大于人的单位,按照已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中级职称满5年及以上人员数的90%设定竞聘岗位;

2、岗小于人的单位,按照岗位余额的90%设定竞聘岗位,在已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中级职称满5年及以上人员中进行竞聘。

(二)中级职称岗位。按照各单位中级职称岗位余额的90%设定竞聘岗位,在已取得中级职称并受聘初级职称3年及以上人员中进行竞聘上岗。

(三)专业技术8级、9级和11级岗位。均按照各单位岗位余额的90%作为竞聘岗位。

上述岗位比例按照“四舍五进”进行取舍,不考虑晋升职务、职级的人员不用参加本次竞聘上岗工作,仍按现聘职务、职级执行工资。“双肩挑”的正、副校长不

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符合条件的予以晋升。

四、量化考评内容主要考核本任期以来情况,各校可参照下列标准,并结合本校实际执行:

工教龄分:教龄按实计算,参加工作以来每年给予一定的分数;工龄是否同样计分,由各校研究确定。工教龄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专业技术资格分:由各校制订,主要体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的先慢,最高不超过8分。

学历分:从教以来取得高一层次学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的,每提高一个层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工作量分:各校根据各个学科工作量的实际情况进行计分,最高不超过20分。班主任职务分(学校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等参照执行):本任期内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学年给予一定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考勤分:出满勤的,每学年给予适当的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教育教学业绩分:各校根据实际制订加分标准,最高不超过12分。

考核:各个考核均需合格及以上。

继续教育:完成每个的继续教育任务。

10.乡镇事业人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 篇十

为保证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鼓励竞争,精减冗员,促进流动,提高素质,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xx]10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在我镇事业单位推行竞聘上岗,要以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中、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岗位、身份的限制,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民意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回避的原则;坚持严格编制和科学设岗的原则。

二、范围对象

1、全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竞争(聘)未上岗的工勤人员(包括外借在编人员)。

2、镇国土资源所人员暂不参加本次机构改革竞聘上岗,待省上相关政策出台后再实施。

三、竞聘方式 本次乡镇机构改革竞聘上岗采取**测评和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镇直属事业单位的,其评分比例为**测评得分占50%,考试(公共知识)得分占50%,两项折合后的得分为参加竞聘者的综合得分。报考县级部门派驻乡镇事业单位的,其评分比例为**测评得分占50%,考试得分占50%,两项折合后得分为参加竞聘者的综合得分(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岗位,可在笔试中加考专业技术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占考试成绩得分的50%)。是否加考专业技术知识由县派驻乡镇事业单位的县主管局在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中明确。

四、基本方法及政策要求

(一)竞聘上岗分两轮进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镇上和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级部门派驻我镇的事业单位与镇直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同步实施。

(二)符合正常退休、离岗待退的人员须在竞聘上岗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政策办理;属必须退休的,按政策办理退休手续;符合正常退休、离岗待退政策而本人未提出申请的,参加竞聘未能上岗的人员,作为待分流人员处理。

(三)对不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单位应通知、动员其参加竞聘上岗,拒不参加者,直接作为待分流人员处理。

(四)对本人自愿竞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岗的工勤人员,原身份作为档案身份,按竞聘岗位进行管理,完善相关手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又不符合离岗待退的人员,可不参加竞聘上岗,由原单位岗位安排使用。

1、因公致残,被确认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有绝症、精神病以及其他严重疾病和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近三年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近两年安置的复员、退伍军人;

5、现役军人的配偶;

6、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后主持财政所工作的事业人员和县财政局任命的代理总会计。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符合第2条的人员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院提供的原始病历材料)并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如本人自愿参加竞聘上岗的,镇上不再预留岗位。

(六)竞聘岗位大致分为镇直属事业岗位、县派驻乡镇的林业工作站岗位、水务工作站岗位、农机工作站岗位和畜牧兽医站岗位,竞聘人员只能报以上岗位中的一个,不得兼报。竞聘人员按要求获得上岗资格后,由镇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安排到该机构具体岗位上工作。

五、基本步骤

(一)准备工作

1、建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聘上岗的日常工作。

2、制定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以事业发展需要、工作性质、责任轻重、工作难易程度和编制数为依据,因事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指导思想、聘用岗位、聘用条件、聘用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岗位位置方案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应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委或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3、公布岗位。经批准后的方案张贴公布。

4、宣传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竞聘上岗的相关文件,提高干部职工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竞聘上岗中的各个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明确竞聘上岗的程序和方法,让每一名干部职工做到心中有数,根据自身实际,客观选择竞聘的岗位,积极参与竞聘上岗。

(三)组织第一轮竞聘上岗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自荐方式,由本人填写竞聘上岗自荐表,经我镇或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交竞聘岗位所在乡镇或县级主管部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名登记。每人只能填报乡镇直属事业岗位、县派驻乡镇的林业工作站岗位、水务站岗位、农机工作站和畜牧兽医站岗位中的一个,填报乡镇直属事业单位的只能填报本乡镇的岗位,不能填报其他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原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只能竞聘畜牧系统岗位,乡镇事业人员或竞聘畜牧兽医站提供的岗位。

2、资格审核。根据岗位聘用条件,由我镇和县级部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3、公开考试。全县统一设立考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试卷由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制,实行统一时间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4、公示上岗人选。根据所有参加竞聘上岗人员的综合得分,按所选择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上岗人选。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农机工作站和水务站经竞聘上岗确定上岗上选后,应按照竞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让上岗人员依次自愿选择派驻站(所)。竞聘上岗人员经签字选择岗位后,不得更改,我镇和县级主管部门将及时公示竞聘结果。

5、确定上岗人员。上岗对象公示不影响上岗的,镇党委、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将各岗位上岗人员名册、未上岗人员名册、空缺岗位及时报送县人事局审查备案,由县人事局行文通知上岗,再按相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已上岗人员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得再参加下一轮岗位的竞聘。

(三)组织第二办竞聘上岗。

1、公布空缺岗位。第一轮竞聘上岗结束后,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政网上和县人才市场及时公布第一轮上岗后的空缺岗位情况,未上岗人员情况。

2、明确第二轮竞聘上岗的方法。第二轮竞聘上岗不再组织**测评和考试,直接依据第一轮所有参加竞聘人员的**测评成绩×50%+公共知识成绩×50%之和,对第一轮未上岗人员进行统一排名,竞聘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竞聘人员的个人意愿,依次选择各乡镇直属事业或县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水务站、林业工作站、畜牧兽医站和农机工作站的空缺岗位或待分流岗位,竞聘人员选择岗位并签字后,不得更改。

3、公示上岗人选。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竞聘人员选择的岗位在县党政岗上和人才市场进行公示,我镇和县级部门将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4、确定上岗人员。上岗对象公示不影响上岗的,由县人事局行文通知上岗,再按相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1、在确保竞聘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业内定人选;

2、要严格执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试试题等涉密资料。

4、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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