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节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08-08

艺术节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共7篇)

1.艺术节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篇一

南宁市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文化惠民工程

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南宁市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目标责任的通知》(南府办[2009]34号)精神,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文化惠民工程主要内容为“百戏进乡村、扶持百个村屯文艺队、送万场电影下农村”,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指挥和协调。

组 长:肖莺子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邓卫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陈晓玲 市文化局局长 黎惠光 市广电局局长

成 员:李 宁 市财政局副局长

鲁 利 市文化局副局长 沈向东 市广电局副局长

李小龙 武鸣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何家军 横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张昭平宾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覃祯威 上林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桂文志 马山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廖永新 隆安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岳凤军 青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谢宇碧 兴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梁英浩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树辉 江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韦 茵 邕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晓红 良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莫桃芝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郝喜和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景善 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市文化局为本项目牵头单位,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陈晓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鲁利同志兼任。

二、工作任务

(一)百戏进乡村,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1、活动内容:

组织南宁市艺术剧院、粤剧团在六县六城区102个乡镇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百戏进乡村”102场文艺演出。

2、工作要求及标准:

(1)市文化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及协调演出;

(2)市艺术剧院、市粤剧团负责组织具体演出事宜,在相应的时间内主动与各县区联系,组织相关文艺演出队伍下乡,每支演出队伍30人以内(具体时间安排表附后);

(3)演出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

大精神,向广大农村宣传社会主义建设新成果,为广大群众带去丰盛的文化大餐,节目时长不少于1小时;

(4)县区文体局负责落实演出地点及场地,并组织观众观看演出。

(二)扶持百个村屯文艺队,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1、建设内容:

为了对村屯文艺团队的发展进行鼓励和引导使其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重点扶持100个农村文艺队(责任分解表、建设申报表附后)。

2、申报条件:

(1)有一个稳定的演出班子和演出队伍,有开展文艺活动的计划方案和规章制度。

(2)能配合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加当地重大、重要文化演出活动和其他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全年演出不少于25场次(合唱、地方稀有剧种等团队不少于20场),有完整的演出日誌和演出图片资料。有基本的排练活动场地和演出的基本器材。

(3)在传播先进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传承优秀民间文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受广大群众所喜爱和欢迎。

3、申报程序:

(1)调查摸底(3月20日前)。各县(区)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现状,落实并确定推荐的项目点。

(2)基层点申报(3月31日前)。各县(区)认真对照申报 3

条件,严格按照至下而上的申报原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所在村屯填写对应的项目申报表。

(3)市文化局审核(4月10日前)。市文化局根据申报标准及分配到各县区的项目数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不允许多报或少报。

(4)南宁市2009南宁市文化惠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4月20日前)。市文化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上报南宁市文化惠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审定,确定扶持点。

(5)扶持点的公布(4月30日前)。南宁市2009年文化惠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扶持点后,以文件的形式发文公布。

(三)送万场电影到农村,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1、活动内容:

由市广电局、县(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电影放映队送万场电影下乡放映(各县、区的放映任务详见附件1)。送万场电影到农村放映的重点是农村村、屯,要把送万场电影到农村放映活动覆盖全市所有的行政村,确保每月在每个行政村的放映一场电影;要结合农村、农民以及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合理安排片源。

2、工作要求:

(1)送万场电影到农村放映是市政府2009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之一,各县、区文化行政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对放映活动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2)各县、区文化行政部门要督促放映单位做好放映计划,编制放映安排表,并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全年放映安排表报送市广电局,同时抄送市文化局。

(3)各县、区文化行政部门要负责对本县、区放映活动进行考核,每月25日前将送万场电影到农村放映活动放映记录表、送万场电影到农村放映情况表等报送市广电局(联系人:杨胜安,5654496)。经审核,放映情况属实的,由市广电局会同市财政局核拨放映补贴款。市广电局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区送万场电影到农村放映情况进行抽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补贴款的单位,将依法查处。

(4)各县、区文化行政部门要做好电影拷贝的管理工作,根据放映的需要,自行与有关电影发行单位联系解决。

(5)各县、区文化行政部门于2009年4月20日前将负责送万场电影到农村放映活功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工作的人员名单报市广电局。

三、资金保障

采取市政府补贴为主,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投入,社会力量筹措为辅的方式进行。市财政将对列入文化惠民工程项目的县(区)和相关单位给予一适当的经费补贴。其中“百戏进乡村”,每场演出补助5000元;扶持“百个业余村屯文艺队”,每个奖励2000元;送“万场电影下农村”,每场补贴100元。

补贴资金采取先活动后补助的原则,各县区以实际支出凭证向负责部门申请补助。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3月初至3月底)。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对村屯的基本情况进行反复调研,摸清现状,落实并确定推荐的项目点,为各项目的建设、各有关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阶段:申报方案阶段(4月初至4月底)。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各县(区)、开发区协调有关部门按建设及活动项目要求拟定实施方案,申报推荐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认真论证和筛选后予以确定建设项目。

第三阶段:实施阶段(4月至12月)。为各县(区)、开发区集中开展活动时间。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及总结阶段(2009年12月10日至20日)。各县(区)、开发区将项目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上报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对各县(区)、开发区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同时将检查验收结果报告市政府。

五、工作措施

(一)为加强文化惠民工程工作的领导,各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开展文化惠民工程作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落实资金,加紧实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三)各项目的实施单位要具体落实本辖区承担的目标任

务,并定时向项目的责任单位反馈完成进度情况,各项目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项目的完成情况书面报告给项目牵头单位,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的责任领导并抄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

(四)各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每季度召开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情况通报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五)合理高效使用文化惠民工程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社会效益,确保百戏进乡村,扶持百个村屯文艺队、送万场电影到农村的文化惠民工程顺利实施。

附件:

1、2009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文化惠民工程“百戏进乡村、扶持百个村屯文艺队、送万场电影下农村”任务分解表; 2、2009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文化惠民工程“百戏进乡村”具体时间安排表;

3、南宁市文化惠民工程项目申请表(村屯文艺队部分); 4、2009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文化惠民工程“百戏进乡村、扶持百个村屯文艺队、送万场电影下农村”进度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2.艺术节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篇二

关键词:政府筹资职能,医疗保障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均等化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卫生总费用并未突破社会平均支付能力,然而围绕“看病贵”等问题的社会反响却愈演愈烈[1,2,3,4],医疗服务供、需和组织三方处于严重的失衡状况[5,6]。在卫生费用快速增长中需方个人承担了所有负担,而政府未承担相应责任[7]。需方反响与卫生费用快速增长趋势呼应。三方均表现出强烈不满,需方对组织方的不满尚处萌芽但正逐步聚焦,已成社会稳定隐患[8]。

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牵头十六个部委展开了对医改方案的讨论和研究。2008年9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国家发展改

革委员会于2008年10月14日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意味着10年来的医改进程迈入一个新的阶段。

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方的极度重视,电视、广播、杂志、网站等都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意见报道。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反响热烈,网络成为意见发表的最重要的平台。考虑到网络资源的更新时效,笔者以热点词汇“新医改”、“新医改方案”、“医改征求意见”、“(新)医改意见征集”、“(新)医改意见收集”等为检索词,于2008年10月14日至11月15日(意见征集期间)收集发表于各主要网络媒介(如新浪网、搜狐网、中国新闻网、新华网等)和各主要报纸杂志网络版(如东方早报、人民日报、重庆晨报、文汇报、法制日报等),剔除网络间的相互转载及纯粹的新闻报道,共收集到236篇观点鲜明的文章。

对于征求意见稿,各方议论纷纷,褒贬不一。在众多观点中,各方均将政府职能的明确,尤其是政府对医疗卫生筹资职能的完善作为整个方案的灵魂。因此,本文将着重从该方面入手,聚焦征求意见稿的重中之重,旨在梳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为回答政府究竟应如何正确高效地行使其各项职能尤其是筹资职能,究竟是“投供方”还是“投需方”等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

1 强化政府职能,增加政府投入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明确指示了政府在新医改中的责任和方向。

在236篇文章中,共有139篇文章(提及比例58.9%)提及医改中政府的作用,其中26篇(11.0%)为专门讨论征求意见稿中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由此可见政府在医改中的责任是不容推脱的,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同时,在各方的意见中,主要关注于以下三个方面。

1.1 政府投入不落实,医改将成空谈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卫生投入严重不足[10],目前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还不到6%,而国际上许多不发达国家投入也达到7%以上,发达国家更达到15%-20%[11]。在这样的前提下,公立医疗机构主要依靠以药补医和医疗服务收费维持运行,实行创收归己、自行支配的政策[12],直接导致公立医疗机构趋利行为严重,职业道德建设薄弱,医疗资源浪费和患者负担加重。公共卫生领域,虽然SARS危机之后,我国政府对其投入急剧增长,但仍然不足,且存在着极度的不平衡和投入的差距[13],如慢性病控制部门的经费,往往只相当于艾滋病防制部门的零头。很多专家担心,一些投入严重不足的领域导致的经济负担可能危及医改[1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和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孔灵芝等人在《柳叶刀》中国特刊发表论文称[15],慢性病导致的疾病负担及经济负担,给中国最近宣布即将开展的卫生服务改革带来了巨大压力。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主任饶克勤和他同事的研究也表明[16],2005年中国各种疾病的直接和间接经济负担占GDP的12.9%,如果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到2020年将占到GDP的20%以上。作为医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张大发的忧虑更是溢于言表[17]:“现在医疗支出的增长太快,北京市每年门诊方面费用的增长幅度就超过了20%。我们十分担心,(这样下去)医保基金会出现窟窿。”

然而,虽然新医改方案提及需要增加政府投入,但是并未明确筹资总额究竟应为多少?筹资增长机制应该怎样?对公共卫生、对公立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等的筹资比例又分别应是多少?这些问题也均未明确。如果投入得不到保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就无法得到保证。

1.2 政府责任与市场化并举

一个月的时间里,从批评医改市场化,到冷静客观地分析市场化利弊、探讨新型医改之路,可以说,社会各界对中国医疗改革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已经有了较为统一的看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走过的20年,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刻变化的20年。从1985年开始至今,医疗改革一直是在缺乏明确的改革目标之下进行的。财政投入的捉襟见肘和“摸着石头过河的”思路,主导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的医疗改革进程[18]。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还是医疗体制内的各方人士,都是抱着“先改改看”的心态。政策上的放权和实际操作中的财务包干促成了当时医疗体制的两大特征,并为日后的医疗公益性下降和以药养医的医疗经营模式埋下了伏笔。

回顾医疗体制改革的历史,我们发现,所谓的医改市场化之过,确切地说应该是缺乏有效管理的市场化之过[19]。由于相关部门一直缺乏对医疗体制改革目标的明确规划,导致了原本因投入不足而采取的医疗机构完全市场化生存模式变为常态。因此,有不少人把穷人看不起病归结为市场失灵。但在这样的改革过程中,市场失灵应该视为是监管失灵的外化表现。

然而,不成功的医疗改革并非一无是处。在城镇中成功地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都是过去20年医疗改革的成功之处[20]。即便是在遭到批评最多的医疗机构民营化方面,多方资本的进入对缓解政府财政投入压力、提高医疗设备水平和服务质量,也起到了相当明显的作用[21]。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仔细辨析失败原因的细节,笼统地否定一切并不可取。

因此,虽然在对医改方向进行讨论时,一直以来存在分歧,比较明显的是两派,即政府主导派和市场主导派,但汇集大多数文章的观点是:这个领域完全市场化是不合适的。政府责任与市场化并举或许才是明智之选。

1.3 避免增大行政寻租的空间

新医改方案规定: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项目、定价原则及方法;省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劳动保障部门核定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可见,在新方案中,不仅药价由政府决定,医疗服务价格也被政府管制,而这种管制方式给腐败提供了绝好机会[22,23]。

《中国新闻周刊》分析文章称[24],新的医改方案在解决“看病难”这个难题上,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但这只是浮在水面上、需要时日方才有可能兑现。普通民众看不到、也看不懂的水面之下,仍然存在大量问题。

而在民众普遍抱怨的药价虚高方面,医改方案延续了之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思路,通过“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药品定价方法,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上市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行在药品外包装上标示价格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这样的规定[25],将普药定价大权集中到政府手中。

由于医药领域的特殊性,药紧紧围绕医[26]。新医改前,药品流通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和原则,但当面对一个行政性垄断领域,即公立医院,市场与非市场之间产生了严重扭曲[27]。新医改方案提出的解决思路,令医药领域更感焦虑,即在“以药养医”体制不破解前提下,已经市场化的药品行业将怎样面对一个计划经济体系模式;药品流通体制重归行政计划模式,能否解决之前的药品流通体制弊病。医药界担心会出现更大的行政寻租空间。

2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关乎国计民生

在新医改方案出台前,国务院医改协调小组曾邀请独立的非政府机构提出医改意见[28]。其中主要争议之一是:政府投入究竟是直接资助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补供方),还是补贴消费者购买医疗保险(补需方)。

补需方,实为对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新医改征求意见过程中,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呼声都在呼吁着同一个主题: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为主体,其他各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才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引用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曾益新教授的一句话[29]:新医改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和基层医疗机构(简称“双基”)的建立、完善能否实现。可见医疗保障体系在新医改进程中举足轻重的作用,涉及医疗保障体系方面的文章有56篇(提及比例23.7%),专题阐述的有22篇。

尽管医疗保险机构以及卫生部门都在积极推动小病进社区,部分地区医保社区管理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患者大多仍选择到大医院就医[30]。这其中除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身原因外,医保管理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医保的门诊保障能力不够[31],纳入门诊报销的病种非常有限,很多地区都只有常见的几种病可以报销,而且起付线过高,报销比例却不高,报销额度的上限过低;其次,医疗保险虽有针对社区就医的优惠支付政策[32],但优惠程度有限,还不足以吸引患者到社区就医;另外,医保的支付方式也存在严重不足[33],目前按项目付费的方式使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愿意通过“多看病”的方式来获利,而不愿意加强健康管理,通过积极的防控让人们少生病或不生病,这也造成了医疗资源的严重浪费。

2.1 稳定筹资增长机制,实行区域间“漫游”

新医改方案公布后,在农村地区引起热烈讨论,农民群众对医改热切期待[34]。业内人士和有关专家也对农民的切身利益十分关注,他们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

一方面的意见集中于:“医改方案”对农村卫生投入的规定应再“刚性一点”[35]。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很快,但筹资机制尚需完善,只有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农民才能得到更多的实惠。

另一方面的意见集中于:针对目前报销难的现状,务工者期待“跨地区漫游”(可借鉴“安国模式”)。截至今年10月,河南省信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在上海安国医院的县(区)已增加到8县2区,并全部实现就地参保、就地报销,也就是说信阳籍近50万在沪农民工中的参合人员全部可以享受到新农合的保障政策[36]。另据悉,截至目前,上海安国医院直接报销信阳“新农合”参合患者212人,报销金额26万余元[37]。上海安国医院副院长梁长玉说[38]:“安国模式”更形象地说是新农合的“跨地区漫游”,这种模式操作起来其实并不困难。

2.2 建立医疗费用风险分担机制,降低就医风险

新医改方案强调公益性原则,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公平与效益的统一,关键在于医疗费用风险分担机制的建立[39]。在筹资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应明确国家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40];大病统筹设定封顶线,超出封顶线的大病应启动带有商业性质的医疗保险。建议制定和出台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强制性的医疗保险[41]。同时,应发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调节作用,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医疗保险经费随病人转移,由独立第三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实施财务结算,维持医疗保险基金不出险,并保持医疗供需平衡。

3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关注公平性

“补供方”,则应包含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完善等部分,前者将在系列文章《各方对<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综述2)——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是医改的核心环节也是难点》中详细介绍,下面着重介绍有关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方面的观点。

在众多热议中,对公共卫生的提及率虽然达到28.8%,但专题论述的文章仅有11篇,这并不说明公共卫生问题不重要,而是由于2003年非典后,社会各方对公共卫生的政府筹资职责已达成共识,而新医改方案中也较其他领域更为明确。这是新医改方案被多方公认的亮点之一。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42],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扩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向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防控、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称,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点是扩大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效率,增加政府投入,完善公共卫生的经费保障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43]。

可见,从政策层面的大方向上,国家非常重视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对于这点,无论人民群众还是学者们都是赞同的,但是,这并不代表没有异议的声音,在具体的公共卫生筹资和公平性上,仍然有着不少的呼声。

3.1 政府责无旁贷:公共卫生服务应主要由政府“买单”

首先是经费从何而来的问题。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报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中给出了明确答案[44]:“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中央和地方都要大幅度增加卫生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总支出比重,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政府投入兼顾医疗服务供方和需方。”

3.2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农村最需要医改阳光的照耀

根据“广覆盖、低水平”建设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原则[45],政府将加大公共卫生的投入,以提高农村卫生消费水平。政府有关部门承诺,每年将投入300-350亿元到农村,另外投入相同的资金到社区。

对于缩减城乡差别,注重公平性的做法,群众反响是积极的。就医保体制改革而言,目前实现全民医保难度很大,应分步骤、分阶段进行,但是,在有限的医疗资源里,总要有个轻重缓急,那么目前谁最需要医保?是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还是偏远农村和经济落后地区?[46]

2008年医疗卫生绿皮书发布[47],中国新农合医疗制度覆盖率已达80%,基本实现了中国农村地区的全覆盖。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出席2008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时也提到[48]: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实现了全面覆盖。

这些权威数字足以说明,农村和农民目前是最需要医保的地方,而现阶段政府也已经意识到了长期以来对农村公共卫生的忽视,甚至可以说是对农村医疗投入上的“欠账”。现在提出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49],就是要改变过去的医改思路,把医疗资源公平地分配到农村和农民那里。且不说要还掉历史上的“欠账”,至少不要或尽可能少地再产生新的“欠账”。

公共卫生的公平性比经济收入和财产分配的公平性更加重要,因为身体健康关系到每个人生命的质量和谋生的潜能。即使不从道义的角度思考问题,为所有人提供基本卫生保障也是建立完整公共卫生系统的前提,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须步骤。制定公共政策,应尽可能地符合公众的意愿和时代的要求。

4 完善政府筹资职能,聚焦“看病贵”问题根源,为改革成败关键

一个月的时间是短暂的又是漫长的,新医改方案意见的征集过程也是曲折的,由前五天的激烈抨驳,到之后十天的逐渐讨论研析,再到后来的成熟提炼,新医改方案意见的征集终将趋向科学、理性。

由课题组前期研究成果可知,我国“看病贵”问题的根源是政府财政对医疗机构投入逐渐萎缩、对需方即医疗保障体系的投入明显不足,即医疗卫生服务筹资保障体系的不完善。

通过对医改意见的提炼、总结发现,超过一半的文章(58.9%)都认识到了造成我国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和百姓“看病贵”问题的根源在于政府的筹资职能不到位,并且在各方聚焦中达成一致的观点:快速摆脱唯GDP论的束缚和对社会事业发展的负面影响,形成社会事业与经济协同发展的局面,各级政府应有清醒的认识,构建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筹资保障体系,是从源头上解决伴随医疗卫生事业的一系列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

3.艺术节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篇三

十部委:《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对外发布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近期全文对外发布。关于汽车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网络预约拼车、自有车辆租赁、民宿出租、旧物交换利用等,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信用体系。意见还指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以旧换再”试点,推广再制造发动机、变速箱,建立健全对消费者的激励机制。并指出,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引进社会资本利用既有停车位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2016年,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在加强金融扶持方面,意见也提出,要研究出台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 设施等绿色消费信贷的激励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保险保障。

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

《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

近日,为落实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动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政策措施落地,促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意见》明确,简化汽车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管理制度。试点企业进口汽车和建立分销网络无需获得汽车供应商授权,可以按照经营活动实际需求,申领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意见》提出,深化平行进口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对已建立了完善的家用汽车“三包”和召回体系的试点企业,可放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申请需提供原厂授权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已有效保证车辆一致性的试点企业,可取消非量产车认证模式的数量要求;对符合产业政策、海关和检验检疫相关规定、已有效保证车辆一致性且在自贸试验区内仅进行标准符合性整改的试点企业,可视情况仅对其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整改场所进行CCC认证工厂检查。另外《意见》还包括进一步提高汽车平行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推动平行进口汽车环保和维修信息公开、加强平行进口汽车注册登记管理服务、重点加强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内容。

工信部:加强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

近日,工信部官网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表示,自2016年4月1日起,新建企业和申请变更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在企业基本信息中设立专门章节,描述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并附《汽车生产企业诚信自律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2016年7月1日前,已公告企业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承诺书》。《承诺书》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各汽车生产企业应认真落实《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执行并适时调整《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保证生产和销售的汽车产品持续符合强制性标准法规要求,保证其产品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公告》参数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参数一致。应认真组织《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的编制工作,如实、全面、准确地记录生产一致性管理所进行的工作和重要变更,对于发生的生产不一致情况应重点说明其原因、处理和追溯结果,以及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还包括各汽车生产企业应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管理,严格按照合格证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样式备案、制作、配发、重发以及合格证电子信息上传、修改、撤销等工作,确保合格证及其电子信息与实际车辆唯一对应且保持一致等内容。

废止出租车管理旧法为改革清障

近日,住建部官网宣布,自2016年3月16日起废止98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长期以来,98版管理办法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等内容颇受各界质疑,出租汽车实行扬手招车等服务的规定也与网络约车等新技术、新需求脱节。在这种背景下,废止旧管理办法是深化出租车改革的突破口。相关部门“知难而进”的态度受到社会肯定,认为此举预示着将会打破既得利益链,开始理顺体制机制和“顶层设计”,让群众出行更方便。

公安部发布“毒驾”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吸毒后驾驶车辆肇事肇祸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成为威胁群众安全的一大“杀手”。2016年3月24日,公安部发布近年来的“毒驾”十大典型案例。公安部同时表示,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现有法律规定,对“毒驾”始终坚持“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4.足球队成立方案(征求意见稿) 篇四

足球队组建方案

一、成立宗旨

成立足球队的宗旨在于提高员工身体素质,丰富员工文娱生活,加强外单位联谊交流、提高公司员工凝聚力。

二、球队组织

根据足球队建设规范化要求,拟设立球队领队、教练、综合执事、队长各1名,球队助教2名、正式、后补球员20名、专职裁判2名,具体职责如下:

1、领队:负责足球队组建策划,球队的日常活动、球队外交和赛程安排。

2、教练:负责球队训练和战术布臵。

3、综合执事:负责球队后勤综合事务执办。

4、助教:协助教练对球队进行训练,教练不在位时履行教练职责。

5、队长:负责球队的集合、整队、训练。

6、球员:从公司内部选取足球技术好,身体素质好的员工。

7、裁判:设主裁1名负责球队比赛时的判罚,技术员1名负责对裁判的判罚进行登记,技术员与裁判可以交叉轮换。

三、球队活动计划

1、训练时间:每周六晚19:30-21:30为球队正常训练时间。其它时间自行安排训练。

2、赛程安排:每月至少安排一场内部的足球比赛。

3、外部赛事:积极参与市镇乡及其它同行、同区等足球赛活动。

四、球队要求

1、球员要求技术好,身体素质好。服从领队的安排和队长的战术安排指导。

2、外出比赛时,球队代表公司形象,球员要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着装干净整洁,行动整齐划一,言行举止礼貌得体。

五、球队成立支持

1、服装:球服40套,分主客场(主场为红色,客场为黄色,球衣正面印制ANDA标识,背面印制“广东安达”和编号),球鞋20双。足球5个。

2、饮用水:球队每次正规训练和内部比赛需保证每人一瓶1.25L瓶装矿泉水,外部赛事可预备运动饮料。

3、车辆:外出比赛时需预备车辆的接送。

4、药品:创可贴、云南喷剂、跌打扭伤等急救药剂。

5、时间:由于赛程安排会出现安排球员提前下班等情况,需要各部门领导的支持。

足球队管理规范

为响应国家全民健身的号召,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职工身体素质,培育职工的团队精神,促进我司与外界的友好合作和交往,特此成立足球队。为规范足球队的组建、训练和比赛,特制定本规范。

一、球队架构

(一)足球队领队和综合执事

1、足球队设领队1名,负责带领足球队对外参加大型比赛活动的综合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赛前与对方球队沟通协商比赛地点、确定比赛目的、比赛过程中协调两队关系、维护本队队员及拉拉队参加和观看比赛秩序、赛后与友队联谊、总结等事项。

2、参加和观看比赛的所有队员和非队员(包括啦啦队)必须听从领队对赛事程序的安排。

3、综合执事负责对外联谊事宜、联系赛事,对内负责球队后勤保障,包括队服、队旗的订制、球队参赛和拉拉队的后勤物资准备等。

4、领队及综合事务执办为了球队训练和比赛需要,可以将相关事务委托给有能力承担的队内成员办理,相关成员应积极配合;如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的,可以相互委托或委托队内其他成员行使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的权利。

5、如足球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有更合适人选时,原领队及综合事务主任应无条件更换。

(二)足球队教练员

1、足球队设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2名(可由队员当任)。

2、教练和助理教练负责组织足球队日常训练,研究技、战术,发现并确定比赛主力队员;在对外正规比赛中,进行赛前战术布臵,并根据不同的比赛情况和队员个人特长替换队员。

3、教练和助理教练应与领队或综合执事协商处理重大赛事的对外事务。

4、教练和助理教练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或比赛的,可以相互委托或委托球队队长或队内其他成员行使教练或助理教练的权利。

5、如足球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球队教练或助理教练有更合适人选时,原教练及助理教练应无条件更换。

(三)足球队队长

1、足球队设队长、副队长各1名。

2、队长和副队长负责组织开展足球队非赛事期间的训练,对外正规比赛过程中队员的带领,负责全队对教练员战术的贯彻实施,负责场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等。

3、队长和副队长应与教练或助理教练协商进行队员替换、战术转变等事宜,应与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协商处理相关非比赛内容的事宜;队长或副队长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可以委托球队其他队员行使队长权利。

4、如足球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球队队长或副队长有更合适人选时,原队长或副队长应无条件更换。

(四)足球队队员

1、任何在职员工均可申请成为足球队队员。

2、所有足球队队员应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加强与全队的熟悉、融合。

3、所有足球队队员在训练和比赛中必须听从教练和队长的安排,维护队内足球活动的整体性。

4、每次对外正规赛事前由球队教练根据赛前训练情况和个人技术水平确定10-15人的参赛球员名单,名单内的球员根据教练安排上场,名单外的球员非经球队教练同意不得要求上场。

二、足球赛纪律

(一)在比赛时,所有队员必须服从教练员的指导,与比赛无关的人员不得参与比赛的战术和人员等安排,以保证全体队员可以全身心投入比赛。

(二)队员从进场开始到比赛结束,所有队员均应秉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进行比赛,无论由于比赛原因还是其他任何原因,都不应对对方球员或观众有任何语言攻击,出现争执时应尽快与队长或教练员取得联系,由队长或教练与对方有关人员进行交涉解决。

(三)所有队员必须团结一致,队员间相互鼓励,严禁对其他队员进行讽刺或攻击,不搞个人英雄主义,提高整体作战实力。

足球队训练管理制度

第一条教练必须制定出严谨、科学、规范的训练计划(包括阶段、周及课时计划)、及训练比赛总结,所有队员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二条队员必须按时训练,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提前向队长申请,队长批准后方可奏效。

第三条队员训练时必须服从教练,队长的安排,不得有任何的偷懒现象,如训练态度出现问题,予以警告,态度恶劣则开除出队,鉴其认错态度考虑其是否复原,如果出现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队长及教练提出。

第四条队员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鼓励,团结友爱,足球队是一个平等的团队,没有高、低级别之分,不得出现以大欺小,或者是小不服大的情况,特别不允许在训练比赛中出现相互埋怨的情况,一旦发现故意人生攻击闹事者,马上逐出院队,情节严重则永不起用。

第五条队内不允许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在通报批评,记过处分。

第六条队员需要爱惜队服,训练用球等公共财产。若发现将公物占为己用者除需赔偿损失之外将立即开除出队,如有故意损坏公物者按双倍物价赔偿,队服在日常训练中损坏需自己承担更换费用,在对外正式比赛中因不可抗拒因素损坏由公司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出现意外情况丢失训练用球,则全队一起赔偿。

第七条队长必须公正对待每一位队员,不能随意因主观臆断处罚或奖励队员,开除或吸收队员。

第八条足球队活动1-2周组织一次,具体活动时间和地点由队长或领队通过微信群(待建)或电话通知。

第九条足球队自行组织活动费用由参加该次活动的所有人员分摊,不得拖欠。

第十条不拒绝非球队人员参加活动,但非球队人员参加活动需由球队正式人员带领,每人限带1人,若非球队人员违反球队规章制度,由带领其参加活动的球队成员代受处罚。

5.艺术节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篇五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意见》(鲁办[2011]11号)精神,根据省文明委今年工作安排,现制定2012年“乡村文明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按照《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意见》要求,2012年全省“乡村文明行动”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1、抓机制,夯实活动基础。一是建立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县以上成立“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由各级文明委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乡镇成立“乡村文明行动”工作站,村设立“乡村文明行动”指导员。二是建立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涉农项目、政策、资金的调度和整合力度,设立“乡村文明行动”专项经费,做到“乡村文明行动”建设到哪里,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为“乡村文明行动”扎实有效推进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三是建立完善检查考核机制。要对“乡村文明行动”开展情况,加强日常通报、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并将其纳入各级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和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城市(县、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申报、推荐、评审序列,加大考核权重,活动开展不力、1没有具体成效的不能进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行列。适时组织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各地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

2、抓载体,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实施优化环境行动。以村庄环境整治为突破口,搞好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深化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全力实施“三清四改四通五化”工程,推广“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着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二是实施农民素质提升行动。以更新观念、提升素质、改善生活为宗旨,通过组织宣讲团、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新农村新生活”培训计划,围绕农村“家居净化美化、伦理道德、文化娱乐、亲子教育、身心健康”等内容,统一编写教学大纲,培训基层宣讲骨干人员,为“新农村新生活” 进乡到村入户做好准备。三是实施文明风尚普及行动。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法制、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利用文明一条街、科普宣传栏、道德点评台等阵地,通过组织评选“文明信用户”、“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山东好人——每周之星”等道德模范典型评选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深化道德实践活动,倡树良好的社会风尚。四是实施文化惠民行动。以落实“文化惠民”12件实事为重点,继续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设施村村有”工程,推动每个行政村建立面向农民开放、富有特色、“一院多用”的农村文化大院,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形成多样、便民、共享的乡村特色文化服务新体系。

3、抓典型,推动示范引导。今年上半年,省里依据各市推荐和工作实效,公布一批示范县(市、区)(每市1-2个县);各市依据所属县(市、区)推荐和工作实效,公布一批示范镇(乡、街道);各县(市、区)依据《“乡村文明行动”执行标准(试行)》和工作实效,公布一批示范村、达标村和民俗文化特色村。各地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5%-10%的比例,从基础差的难点村、薄弱村入手,集中攻坚,强力突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资金、物资、人才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

4、抓共建,整合各方资源。一是开展城乡文明牵手共建。组织各级各类文明单位与贫困村结对,帮助整修村庄道路、建设文化设施、培养乡土人才。二是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针对农村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组织社会志愿者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发挥“第一书记”作用。利用省委选派“第一书记”帮扶困难村的有利时机,组织带领农村群众大力实施“乡村文明行动”。

5、抓宣传,形成社会热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流舆论的引导作用,通过组织评选宣传“乡村文明行动”好新闻作品活动,推出一批优秀新闻稿件、视听作品、媒体栏目(专题)和公益广告。要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以及微博、博客、论坛等新媒体,拓展舆论宣传的途径和渠道。运用“乡村文明行动”标识、主题用语、主题歌词、公益广告,制作印发一批“乡村文明行动”宣传画下发各地使用。组织“乡村文明行动”微电影评选活动,由各市制作上报1-2个微电影视频,依托评选结果,组织省数字化电影放映公司拍摄“乡村文明行动”电影宣传片,利用在全省农村放映公益影片之际巡回播放。

二、工作安排

1、召开全省文明办主任工作会议、“乡村文明行动”调研座谈会和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会议。(2、3月份)

2、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修订颁发《“乡村文明行动”执行标准》(试行)和《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制定《“乡村文明行动”考核办法》,为“乡村文明行动”深入开展给予具体指导、提供工作标准。(4、5月份)

3、召开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就推进“乡村文明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5月上旬)

4、制作印发“乡村文明行动”宣传画,组织拍摄“乡村文明行动”公益宣传片,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好新闻评选活动。(全年)

5、承办全国城乡共建精神文明座谈会,编辑出版《桥梁——全省城乡文明牵手共建行动纪实》一书。(5月中旬)

6、根据各市推荐和工作实效,公布一批“乡村文明行动”示范县(市区)、乡镇和达标村。(6月)

7、召开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现场推进会,用流动会议、现场观摩的形式,总结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借鉴,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8、组织新闻媒体进行“乡村文明行动”采风活动,对各地开展“乡村文明行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深度报道。(7、8月份)

9、组织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导检查。(7、8月份)

10、组织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微电影视频评选活动。(7-9月)

11、组织“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教育活动。(全年)

三、工作职责

根据《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意见》和《山东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责任分工》,在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中,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整个行动的统筹指导、各市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市区)负责规划实施、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落实。具体职责如下:

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牵头,做好文件起草、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舆论宣传等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结合业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狠抓目标任务落实,在“乡村文明行动”主题框架下,形成资源整合、共同推进

格局。

17市地将“乡村文明行动” 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抓好组织协调、示范引导、考核奖励,在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激励措施、实现目标、氛围营造等方面有实际成效。

县(市区)将“乡村文明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依据《执行标准》,明确所属行政村(农村社区)类型及其比例情况,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发展规划、推进措施、实现目标以及教育培训等制度和办法。

乡(镇、街道)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根据“乡村文明行动”目标任务,针对不同村庄条件和特点,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特别在分类指导、文化惠民、骨干培训、道德建设、居住环境等方面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山东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

6.艺术节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篇六

广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2014-201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3〕473号),加快我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全省钢铁工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行业概况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省钢铁工业已基本形成了从铁矿采选、炼铁、炼钢、轧钢到钢材深加工的完整产业体系,在规模、质量、品种、节能减排、信息化等方面取得了较大发展。

(一)产业规模:截止至2013年底,全省钢铁企业共有260多家,其中金属压延及金属加工企业170余家,钢铁产能约3450万吨。2013年全省钢材产量3385万吨,钢材表观消费量5668万吨。

(二)技术装备:通过加大技术改造,重点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高炉、电炉、烧结机等装备向大型化发展,高炉TRT发电、干熄焦等节能减排技术逐步应用,世界先进的热镀锌生产线已建成投产。

节能环保、装备一流的要求,在湛江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钢铁生产基地。确保2015年底前第一座高炉投产,2016年6月前全部建成投产。支持广州发展钢材深加工产业,在现有JFE180万吨冷轧钢板项目、镀锌板项目基础上,支持在南沙建设一条180万吨冷轧钢板生产线,以及钢材表面处理、深加工生产线等,打造广州钢材深加工产业链,与湛江钢铁基地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

(二)坚决遏制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加强钢铁项目管理,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三)妥善处理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理在建和已建成的违规钢铁项目。经过清理,我省没有在建违规项目,已建成违规项目4个。对已建成的违规项目,责成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节能减排要求等提出清理整顿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向社会公示后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2014年6月底前完成上报工作)。结合产业政策、准入标准、布局规划和环境承载力等要求,在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落后钢铁产能基础上,对宝钢集团韶关钢铁有限公司节能改造和春钢环保搬迁技术改造等已建成投产的项目,经相关部门规范管理后,向社会公示并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通过后,依法依规补办环评、用地、规划许可、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四)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序推进城市钢厂环保搬迁。加快推进广钢环保搬迁,淘汰450万吨落后钢铁产能,“退二进三”,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钢铁企业转型升级。

(五)优化产品结构。支持韶钢实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增配钢水精炼设备,提高钢水质量及产品档次,逐步培育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建筑、机械、汽车等行业用高等级棒线材、结构用板、大型型材的生产基地。同时,推广应用可循环钢铁工艺技术,促进节能减排,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综合竞争力。

(六)提高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政府宏观引导,加快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加快企业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和能源中心建设。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检定,提升节能减排装备和配套设施水平。强化工序节能和二次能源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动钢铁企业降低单位增加值用水、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烧结机加装使用烟气脱硫和余热回收装置。

四、保障措施

7.艺术节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篇七

所谓评价体系,是指若干有关评定价值高低的因素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套系统的评价标准。当代书法评价体系是一个极其复杂和庞大的系统,从广义上说,它涉及范围既包含书法作品、书法家、书法现象、书法展览,也包括书法教育、书法出版、书法批评等领域。从狭义上说,它主要是针对作品,由若干有关当代书法作品的价值判断和评定的因素互相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

本研究为狭义上的评价体系研究,主要将当代书法作品作为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研究的对象。毫无疑问,当代书法创作发展到今天,出现了拓展自身边界的需要。一方面,当代艺术领域借鉴书法元素、书法资源创作作品的现象愈来愈多;另一方面,书法界内部也提出“现代书法”的理论并开始创作实践。但在这些蓬勃发展的现象的背后,也生发出许多问题,比如,一些以书法为元素的当代艺术作品,是否属于当代书法创作的范畴?一些以毛笔和墨汁为工具,创作的非汉字作品,是否也可以被称之为“书法”?对于这些问题,如果缺乏明确的标准,将会对整个当代书法评价体系造成冲击和混乱。当代书法评价标准的前提是“书法”,也就是说,不符合“书法”的界定的作品,不应纳入本评价体系展开讨论。我们认为,当代书法作品必须具有“当代”和“书法”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必须是“当代”的。何为“当代”?书法界倾向于把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书法称为当代书法,原因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社会面貌发生了重大改变,社会最底层的人民翻身做了主人,国家的大政方针向人民大众倾斜,中国共产党推行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准则,人民成为了艺术创造者和欣赏者,人民性成为艺术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研究侧重于当代书法,因而在时间范围上,1949年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书法是中国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研究的主要研究对象。作品也不无一定程度的启发性,但毕竟这个体系是针对当代书法而建立的,有许多当代书法所特有的衡量指标,是古代的书法作品所不具备的。

第二,必须是“书法”作品。在正式提出我们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之前,必须对所使用的“书法”概念进行准确的界定。本文所说“书法”作品,是指用毛笔书写汉字来完成一种相对完整且富有形式美感的艺术品。首先,书法作品的媒介是毛笔。本文所说的“当代书法作品”,为取其狭义观念,即界定为毛笔书法,本文所说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也是一个以毛笔书法为限定的评价体系。其次,书法作品的载体应是汉字。我们认为,当代书法作品的内容,必须是汉字的书写。观念艺术、装置艺术、行为艺术中的汉字书写所形成的作品不是为了追求书法艺术创作,而是借助汉字书写来体现出创作者的行为和观念。所以此类作品也不能划入书法作品的行列。

此外,应该对属于书法范畴的“现代书法”作品同基于汉字书写的某些元素而创造出来的现代艺术、当代艺术作品进行严格区分。即整合“书写性”要素的四条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书写对象应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的要求,进而对书法界所采用的“现代书法”概念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其中,满足书法的基本标准,即基于毛笔书写、以汉字书写为底线、有明确语意的创作可属于书法范畴;而不能满足这些标准,即没有基于毛笔书写,或没有以汉字书写为底线,或所创造的文字不具有连贯性和释读性的创作,不纳入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研究范围。

二、建立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意义

在当代书法生态发生剧烈转换的大背景下,关于当代书法的评价体系与古代的书法品评既有相似之处,又有许多新范畴、新主张、新标准。尽管学术界一些人反对提出“标准”,建立“体系”,他们认为艺术创作不宜采取客观、量化的评价方式,艺术审美的标准应该是多元并存的。然而这种说法虽然看似包容,却忽视了艺术作品本身的确有优劣之分,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其本体也有客观的评价标准。那种否认审美标准存在的虚无主义的思想,是受到20世纪西方接受美学等个别学派的理论主张而泛化的产物。在一个“展厅文化”时代,对于书法评价的标准的寻求,也是书法审美、书法评奖、书法教育的共同期待,否则我们无法对当代书法创作的质与量进行客观的学术评价,而失去了标准的当代书法创作和教育也就迷失了方向与发展的可能性。对此,亟须我们面向21世纪书法生态转换背景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一个面向21世纪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

我们认为,当代书法评价标准的建立,在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文化输出、确立艺术标准、引领时代风气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当代书法评价体系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民族文化软实力。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在经济社会的重大转型时期,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文化的重要作用,旗帜鲜明的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口号。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中共十八大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做出了重要部署,加强文化强国的建设成为当今中国重要的任务。书法作为中国文化的基石,在建设文化强国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林语堂说:“在书法上,也许只有在书法上,我们才能够看到中国人艺术心灵的极致。”熊秉明提出“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书法不但体现了中国人的审美内核和精神追求,而且还是中国文化的标识,它承载着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和文化内涵,塑造了中国人的文化性格。基于书法在传统文化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和所具有的崇高地位。毫无疑问,书法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构建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基础上,始终坚守书法的文化性,倡导当代书法在反映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和文化内涵的同时,还需注入时代文化精神,最终形成融合传统文化精神和时代文化精神的书法作品。当代书法评价体系旨在通过书法来唤醒中国人民对于传统文化的再认识,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华文化复兴的进程,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中国文化软实力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当代书法评价体系有利于引领书法的前进方向。当前书法创作异常活跃,流派纷呈,观念多元,形式多样,书法参与人数之广,书法作品数量之多前所未见,然而在一片繁华的景象中却透露着“表面繁荣,内在中空”的局面。书法被沦为纯视觉的艺术,“形式至上”等片面的理解充斥于书坛;书法的文化性被严重剥离,书法的文化内涵日益缺失;盲目跟风现象屡见不鲜,书法作品重复雷同,毫无新意。一些打着书法旗号却行驶其他艺术的非书法作品随处可见,书法的界限受到了挑战;应该说,当代书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书法何去何从,这是许多当代有责任感的书法家颇为懊恼和纠结的问题。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继承古代书法评价体系的优秀成果,并结合时代特征,建立了一套逻辑严密的品评体系。它立足于当下,直指当代书法创作的问题和流弊,为当代书法混乱和迷茫指引出路。当代书法评价体系是开放性、包容性、前瞻性的体系,在守住书法的底线前提下,鼓励当代书法的多样化发展,对于当代书法创作所追求的审美理想和文化诉求做出明晰的定位,为当代书法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指明前进的方向。

第三,当代书法评价体系有利于提升当代公众的书法鉴赏水平。自上个世纪80年代书法热兴起以来,书法从业者和爱好者激增,书法出现了专业与业余之分。相对来说,专业书家受过系统的训练,他们的鉴赏水平比较高,能够较好地辨析书法作品的优劣高低。而业余爱好者仅将书法作为个人的兴趣爱好,他们大多数缺乏系统和正规的书法基本功修炼,其鉴赏水平未免局限。由于当代书法批评的失语,无理性的谩骂和无原则的吹捧致使专业书家和业余爱好者对于书法的鉴赏产生不同层次的误区。专业书家唯“技术论”马首是瞻,认为书法只是笔墨技巧的表达,热衷于炫技斗巧和玩弄笔墨。业余爱好者将书法作者的身份与书法作品的优劣作等量观,认为书法作品的价格与艺术水准的高低成正比。我们针对上述现象,提出当代书法评价体系应涵盖书写性、文化性、时代性、艺术性四个要素。这四个要素既是书法创作的标准,也是书法鉴赏的标准。对于专业书家而言,笔墨技巧只是书法艺术性的表现,欣赏书法不能仅仅停留艺术性层面,还应该站在书写性、文化性、时代性的角度综合鉴赏书法作品。对于业余爱好者而言,书写者的身份以及书法作品的价格并不一定与书法作品的水平成正比。书法作品的水平是由笔墨技巧、文化内涵、时代特征来决定的,而不是取决于创作者的身份地位和书法作品的价格。当代书法评价体系是全方位的立体式的鉴赏书法的系统,它对专业书家和业余爱好者的书法鉴赏水平的提高有很大作用。不但促进专业书家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和理性的思辨来赏析书法作品,而且提升业余爱好者的审美修养,并激发其朝着更高的方向前进。

第四,当代书法评价体系有利于中国书法走向世界。2009年中国书法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书法的申遗成功是中国文化软实力得到显著提高的例证,这极大地增强了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书法不仅是中国的艺术,而且是世界的艺术。书法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证明了全世界对于中国书法这一古老而又精深的艺术的认可。随着中国文化不断走向世界,作为中国文化符号代表的中国书法逐渐被世界各国所接受。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系列官方和民间组织的书法展览在海外得以举办。最具中国特色的书法艺术越来越受到世界各民族的欢迎和喜爱,外国人学习书法的兴趣日渐浓厚。当前,外国人学习书法还停留在识汉字、熟笔性的基础阶段,对于书法的文化内涵及其艺术和时代特性认识浅薄。中国书法要想更好地走向世界,必须在理论上提出一套让外国人能够理解和认识中国书法的内核与外在表现形式的方案。只有解决了外国人的书法认知水平,才能使中国书法走进外国人的内心,进而融入其生活。当代书法评价体系是一套足以提升书法认知水准的理论框架,既适用于中国人,也适用于外国人。它设置了书法的底线,也提出了书法的最高追求。对外国人明辨书法的艺术规律和特征,把握书法的创作方向,更深层次地熟谙中国文化精神提供了可靠的理论依据。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目的不是单纯的推动中国书法的发展,它还着眼于推动世界各国书法的发展,为中国书法在全世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而保驾护航。

第五,当代书法评价体系有利于促进、普及全民书法教育。书法教育可以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精神、培育国民文化素质、陶冶情操、塑造人格。当代高度重视书法教育,政府、教育部门以及各级学校都在积极而扎实地推进书法教育。当代书法教育规模庞大、体系完整。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和研究生。每个阶段有不同的书法培养目标和方案,有效地促进了书法的普及、推广以及深入研究。除了学校教育外,校外的书法培训班、工作室、国展冲刺班、高考和考研辅导班等纷纷成立,大大拓展了书法教育的渠道,以相对灵活的教学方式满足了书法学习者需要。总体说来,当代书法教育成果显著,培养了大批书法教育、理论和创作专业人才。但是产生的问题不容忽视。重视书法技法的锤炼,轻视书法文化的养成;急功近利,以参展和获奖为最终目的,最大限度地追求书法的经济效益;盲目推崇风格创新,忽略了传统书法的继承;当代书法教育的种种弊端导致了人们对书法前景的担忧,倘若任其持续发酵,势必会严重阻碍书法向前发展的脚步。如何解决当代书法教育所面临的问题成为整个书法界乃至文化界关注的一个焦点。当代书法评价体系从当代书法的实情出发,仔细分析和研究当代书法所遭遇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了具体而详实的对策。这些对策对解决当代书法教育中的问题大有裨益。一方面,当代书法评价体系坚持书法艺术性与文化性并行的道路,倡导书法既要注重技法的基本功训练,也要加强中国传统文化的修养,这必然深深触动重“技”轻“道”的书法教育观念,为当代书法教育走向技、道并重的道路点明了方向。另一方面,当代书法评价体系反对急于求成,坚持书法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革新,创造出风格多样、面貌独特的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经典作品。这对盲目求新,忽视传统的当代书法教育具有警戒和启示的作用。作为理论研究成果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将纠正当代书法教育的诸多弊端,促使着当代书法教育沿着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的轨道前行。

综上所述,对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探寻和确立,是当代书法创作、批评和研究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要求。我们认为,一个面向21世纪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它应该既不同于古代艺术品评的“神品”、“妙品”、“逸品”、“能品”等难以确证的模糊范畴,也不同于当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那种纯粹通过分值、加权计算而得的量化的“指标体系”。它应该既兼容传统艺术品评方法的感觉模式和现代自然科学方法的可操作性,但同时体现出当代书法艺术自身的特点。它应该在体现出权威性的同时不失包容性,即既坚持书法自身的标准和底线,同时又包容各种不同主张的艺术流派。建立这样一个全面、科学的评价体系,已成为关乎当代书法发展大局的当务之急。

三、建立面向21世纪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

进入21世纪以来,建立一个面向21世纪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也是多年来学术界很多人共同的主张和呼吁。书法界的学者、专家们不断地在探讨书法评价的新理论,期冀能建立新的书法评价的体系。国内书法界一直关注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建设。关于书法标准的讨论和书法评价体系的构建研究主要出现在2000年以后,在这十多年的时间中,有四十多篇文章围绕这一话题展开,除了关于书法评价、欣赏的标准外,还有着关于书法教育课程标准、书法评定级标准、《语文课程标准》中的书法教育等相关内容,书法评价体系建设的构想也逐步被重视。

早在2006年,置身当代美术、书法前沿的《美术观察》杂志就策划了有关当代书法标准的大讨论,并以专题的形式在2006年第11期、2007年第10期、2008年第6期三期刊物,广泛约请作者就此议题展开讨论,在学术界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学术反响。三次专题分别是“关注书法的当代标准”、“书法当代标准再讨论”、“三论书法当代标准”,总共约请了国内二十余位书法界、美术界理论家和书法家发表了意见。

2008年7月11日,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张海在《光明日报》发表《时代呼唤中国书法经典大家》一文中,也对“书法经典”和“书法大家”的理想标准进行了描绘与勾画。《中国书法》2008年以“当代书法标准大讨论”为题进行了书法标准的探讨。各位专家的态度坦诚,思考深入,敞开胸怀,各抒其见,均发表了建设性的高见,但对书法的当代标准各有各的看法,甚至有相左之处。2013年,《中国书法》杂志又以书法评价系统为主题开辟专栏,进行一整年的探讨,也说明了这一选题的重要性。

2013年,“中国当代的书法评价体系研究”课题通过中国文联部级课题选题立项。应该说,对于相关议题的讨论,在学术界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前期研究成果,具备进一步系统性研究的基础与可行性。

当然,建立一个面向当代的书法评价体系的工作是一个历史性的工程,也并不是一蹴而就便可以解决的;但是,一些基础性的研究工作是这项浩大工程的基础和起点,其意义也十分重大。因此,从宏观上拉出一个大的框架,提出研究构想,显得十分必要。基于此,我们在全面参考古代和当前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性地提出一个由“书写性—文化性—艺术性—时代性”四大要素共同构成的、面向21世纪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16条”,供研究者、创作者和欣赏者共同参考。这个评价体系主要针对的是书法作品,而不是书法家。对于一个当代书法家的评价标准要更加复杂,有待于日后深入研究和跟进;但毫无疑问,对书法家的评价也首先要经过书法作品的检验。

在综合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将书写性、文化性、艺术性、时代性列为当代书法评价标准的四大要素。需要说明的是,这四者是并列关系;与此同时,在每一条要素下各列举四个层面,以此共分为16个具体的指标,对当代书法作品进行评价。我们的原则是,在吸收古往今来已有书法评价体系成果的基础上,集中于意义相对单纯的标准;与此同时,将古代书法评价范畴和当代视觉艺术经验,整合到我们对于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指标叙述之中。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面向21世纪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表1)

以下,我们将对这个评价体系的四大构成要素及其16个具体指标一一进行详细解析。

1. 书写性——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起点

首先,我们提出“书写性”要素,应该成为当代书法评价标准的基点。书写性是书法本身的评价范畴,以及书法与其他艺术门类相比较之为独特的地方,因而也构成我们对当代书法作品评价时的第一大要素。这里我们所说的“书写性”要素,具体可以分解为以下几方面的内涵。

1.1书写规范

当代书法作品的对象,必须是规范的汉字书写。本条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当代书法作品不能突破规范的汉字书写这一底线。如果放弃汉字书写,如使用毛笔书写英文字母、符篆等,也难以创造出优秀的当代书法作品;而如果书写的汉字为不规范汉字(包括草法、篆法的不规范)或者错别字(包括繁简体转换错误),那么作品的艺术性也要大打折扣。同时,当代书法家必须熟悉文字学,特别是书法史上字体、字形演变的线索,在进行相应书体创作时,应熟知主要汉字字体的各种规范(如草法、篆法),而不能对字形、字法等肆意进行编造。此外,当代书法创作中还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问题,即繁简体转换问题。由于简化字方案的推行,使得很多出生于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书法家对繁体字已经缺乏应用的环境,在书法创中常常见繁体并用,或者出现简繁体转换的错误。我们认为,这也属于不规范的汉字书写。另一方面,当代书法作品的最终表现形式,必须是由可以识读的汉字构成的独字、词语、篇章等。我们认为,当代书法作品从最终表现形式来看,其内容应该是可以识别的汉字,并且在意义上构成连续的意义段落。当代书法作品与书法史经典的作品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书法作品脱离了日常实用性,而常常体现为艺术性的自由发挥与创作;但这种创作应该遵循“识别性”的标准。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创作不可释读的汉字、或由可释读的汉字构成的没有实际语义的篇章的作品,我们并不能够简单否定这些作品作为当代艺术、观念艺术创作的艺术价值,但我们认为这些作品不能够进入当代书法评价体系。

1.2用笔尚法

本条的含义是,在基本的笔法方面,要有严格的基础训练和准确的把握应用。书法的艺术性是通过长时间的技法操作训练作为保障的,因此关于基本的技法要素的考察,应该视作是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标准。对于当代书法作品而言,笔法和墨法是书法艺术技法的基本要素。对于笔法的掌握,意味着在关于用笔技术操作层面具有全面而过硬的基础训练,作为基本功,书法家应该达到对历史上已有的各种书体、各种技法有全面的体会和自如的操作。这样在创作中才可以根据不同的作品内容、书体、风格、情感等,来选择适宜表现的笔法样式来进行创作。

笔法包括多方面内容,有关用笔的节奏、笔势、笔意、点画形态、疏密、粗细变化等,都应在作品中得到恰如其分的表现。而笔法与墨法也是互相联系的。对于制墨原料和工艺的选取,对于墨法浓淡干枯的变化追求,也是评价书法艺术基本技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古往今来,许多优秀的书法艺术作品无不在笔法、墨法等方面经得起推敲和分析,可以看出书家在基本技法方面所付出的常年努力。技法作为书法家的基本功,在作品中应该有全面的展现。

1.3结体合宜

所谓的作品形式,包括字法、章法等要素。在这些方面既要学习传统,又要不落俗套,体现出节奏和韵律的变化,才能适应当代转换了的书法艺术生态语境。其中,字法方面主要的表现就是结体。书法的表现对象是汉字,可以说,汉字本身所具有的美感正是书法的表现力所在。在字法方面,在满足书写性标准的“规范”基础上,还要体现出美感、变化。

结体的变化正是书法风格形成的重要原因。古往今来,在汉字的结体方面,许多书法家在遵循书写规范的前提下进行了艺术的创造。每个字的字形变化无论怎么奇特,也是在遵循了结体合宜的标准之下进行的。改革开放以来,有一些现代书法家片面追求奇、特、变形,对字体结构进行了夸张的处理,但我们认为“怪”本身并不是评价标准,如何能够做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换言之,即符合“合宜”的要求,恰到好处,才是当代书法在结体方面的最高追求。

1.4章法得当

其中,章法是书法作品的重要表现方面,无论是传统的书论还是现代的艺术作品构成研究,都非常重视章法的重要性。在书法作品中,除字距、行距可以根据不同风格产生不同变化外,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穿插、揖让、呼应、对比关系等,都是书法创作中着意处理的重要元素。在现代作品中,画格、用印等也为书法章法的变化提供了多种新的可能性。章法处理的标准我们称之为“得当”,即画面元素搭配要均衡、合理,营造出一种具有音乐感的画面,从而让观众产生审美的愉悦。因此,章法的多变也是书法创作的另一重难度所在。此外,对于现代作品而言,在作品的展示形式和效果方面也要有新意,因此当代书法并不一概排斥对作品进行传统章法处理以外的手段进行拼贴、做旧等装潢,但作品的形式装潢与内容要高度协调、适度,体现出作者良好的审美素养,避免形式上的简单模仿和抄袭。

在章法方面,除了继承传统的样式,还要体现出视觉上各要素配置之间的和谐统一。当代西方美学特别是当代艺术理论中的平面构成、形式分析、形式研究等领域,在一些审美的基本规律,如平衡、对比、空间等方面是具有相通之处的。当代西方艺术理论、构成理论的进展,对于中国古代书法经典的分析也是适用的,同时,它们也为我们提供了当代创造所依凭的重要基础和形式创新的借鉴,成为评价当代书法章法的一个重要角度。我们倡导传统章法与现代构成的有机结合,在其中任何一方面都不可偏废。同时,以带给观赏者审美愉悦为标准,提倡艺术的创新。

以上四条标准,构成我们所界定的“书写性”要素的主要内容,我们把由这些标准构成的“书写性”要素作为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基础与原点。也就是说,达到了“书写性”要素所规定的标准,也仅仅是达到了进入当代书法评价体系技术层面的可能性,但还并不自然就是好的书法作品。它还有待于在“书写性”要素基础上的其他几种要素的进一步的检验。但毫无疑问的是,本评价体系所列举的几条要素是缺一不可的,无法满足“书写性”这样基本要求的作品,是没有条件进入其他要素检验的。

2. 文化性——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基础

在“书写性”的基础上,我们提出“文化性”与“艺术性”的标准。在强调书法的“艺术性”的同时忽视了“文化性”,或者把艺术性与文化性对立起来的做法也是不明智的,在当代书法评价体系中,二者应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关系。其中,文化性应该成为当代书法评价标准的前提。筑基于文化,是历史赋予当代书法的重要使命。因此,我们提出“文化性”作为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第二方面的要素。其具体内涵如下。

2.1主题健康

我们认为,当代书法作品应该书写积极健康的内容。书法作品的内容与作者的文化修养密切相关。一个书法家,基于什么理由选择或者拒绝书写怎样的内容,可以鲜明地体现出他所秉持的文化立场。由于现代展示空间的公共性要求,进入当代艺术评价体系中的书法作品已经不再是个人孤芳自赏的把玩品,而是可以使观者得到审美教化和精神愉悦的文化产品,其内容自然能够唤起观众相应的情绪和心理反应。一些传递正能量的诗词歌赋、格言警句等,能够给观者的心灵以教化和启迪;相反,一些淫秽、暴力的文字内容,则将造成负面的社会效应。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西方现代美学中某些“以丑为美”观念在中国的引入和传播,使得书法、篆刻领域也一度出现了一些以书写表现丑陋和低俗内容的文字为能事的“现代书法”。这一类的作品无论在书写方面取得多高的成就,也无法成为书法史上传之久远的经典之作。

2.2文词精妙

古代书法的经典作品,往往是书写内容与书法价值高度合一的,如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真卿的《祭侄稿》、苏轼的《黄州寒食诗帖》等,之所以被视作是“天下三大行书”,不仅是因为其书法艺术自身的水平,也是因为这些文字本身也是流传千古的经典。单就文章或诗词本身而论,《兰亭序》、《寒食诗》等在文学史上也具有永恒的价值。因此,好的书法作品应该保证所书写的内容与书写风格两方面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与此同时我们认为,应鼓励并提倡书法家在创作作品中,书写本人原创的内容。在当代书法创作中书写个人原创的诗、词、文、赋等,应该视作对当代书法内容提出的一个更高的要求和目标。这就更难能可贵了,这当然是对于书写者自身的文化修养提出的更高要求。眼下,书法界已然兴起学习的风气,一些作者开始书写自作诗词等。尽管书法界诗词修养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但我们应该鼓励并提倡这种良好的书写原创内容的文化风气。

2.3学养深厚

这一点是当代书法评价体系对于书法家创作主体的规定性。书法家不是写字匠,作为当代知识分子的一部分,书法家应该博学、具备多方面的文化修养,具有宽阔的知识结构。体现在作品中,当代书法作品体例应该符合传统的书写规范,体现出上述这种深厚的学养。这里所谓的学养反映在作品中至少有两方面的表现:从隐性方面来看,一个人的文化底蕴与气质会潜移默化地反映在他的创作技巧、取法、风格、面貌之中,所谓“书如其人”;从显性方面来审视,则主要体现在书法作品的内容、款识、体例等方面。

在上述这些方面,传统书法也已经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法则,当代书法创作者一定要熟知并掌握这些法则,做到在书写时符合相应的规范,不能有文字、语句错误。例如,前人在自作诗词、文论的创作中,常常在上款中使用“两正”这个提法,“两正”的意思,涵盖对于文字和书写两方面的鉴赏,如果不明就里,将一幅书写唐人诗歌的作品也题款为“两正”,就贻笑大方了。再如,“录××诗”的提法,本身就已经包含“书写”的含义了,如果后面再接着写“××书”,则就成了重复啰嗦的病句。这些现象看似小事,但如果出现在传之久远的书法作品中,就成了影响作品艺术价值的“硬伤”了。

2.4技道两进

这一点是针对具体的作品而言的。在当今,有许多作者片面追求技术,以对于娴熟的技法的掌握作为书法评价的最高标准,这是不恰当的。技法对于创作来说当然是必须的,但仅仅有技法也是不够的。许多作者以谨小慎微、谨毛失貌的方式来换取对于所谓“二王”笔法的逼肖式的模仿,这其实是一种见树不见林的行为。古人早已有言,“得鱼忘筌”。对于书法也是如此,技法是达到审美愉悦的重要手段,但如果误把工具本身当成目的,失去对于“道”的追求,其代价是得不偿失的。

以上所说的,是当今书法界一种愈演愈烈的“唯技术论”倾向,一些作者和评论家片面追求技术、技法问题,以为技术就是书法的全部,甚至在一些全国性展览上吹起了“技术风”。殊不知,中国艺术自古以来就有“成教化、助人伦”的作用,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组成部分的书法自然也不例外。书法的技术性问题并非不重要,但这只属于形而下的范畴,仅仅凭借“技法”,中国书法是无法在历史上留下辉煌的篇章的。我们认为,抒发评价的标准应该是“技道两进”,这里所谓的“道”,便可以理解为在技术之上的一种更高层面的追求,对于今天来说,就是对于书法文化价值、文化养成的追求,真正做到“技进乎道”。

我们把由以上四个方面所构成的文化性要素,作为面向21世纪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基础。也就是说,仅仅在满足了书写性的基础上提出文化性的要求,是对于当代书法作品的进一步的规定性,但也还并不是全部标准。符合文化性的标准、经过了严格的文化性要素筛选之后,作品才具有进入下一个标准检验的基础。如果作品在文化性方面有丝毫瑕疵,则难以经受得起历史的检验,从而无缘进入下一个检验标准——艺术性。毕竟,文化性只有落实于艺术性的表现,才对于当代书法评价具有正面的意义。在现代社会分工中,很有可能出现一个人具有非常丰富的文化知识,但没有经过任何操作性的艺术训练的情况,这样的人也并不自然成为一个优秀的书法家。因此,文化性是艺术性的基石,没有文化保障的艺术性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简单地用艺术性否定文化性是不成立的,而用文化性来否定艺术性更是一种短视的行为。

3. 艺术性——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本体

当代书法创作与传统书法相比,其中最大的差异恐怕莫过于书法生态发生的巨大转换,简单说,当代书法已经从一种“日常实用”的状态,逐渐变换为一种“视觉艺术”。书法本身的内容已经愈来愈远离了实用的领域,而转向以当代视觉艺术的标准来评价和衡量。虽然艺术审美是一个非常主观的领域,但我们还是相信其中存在一些恒定不变的客观标准,否则很可能导致书法作品没有优劣高下之分的荒谬结论,而那样的话艺术教育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指导意义。这些“艺术性”的指标,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基本内容。

3.1传承有序

首先,当代书法作品应该源自经典,传承有序。这是因为与其他新兴的视觉艺术门类,如摄影、设计等不同,当代书法评价有一个鲜明而清晰的标准,即以古代经典法帖为审美理想,因此当代书法创作无论怎样创新,也要体现对于古代经典法帖的艺术品格的继承和追求。这是中国书法传承的一个重要特点。经典法帖经过历史的汰选,在长期的操作实践中已经确立了中国书法创作的一些基本的范畴和审美规范,我们的当代书法评价体系一定要兼容而不是颠覆这些规范。经典的价值是任何以“创新”为名义的实验都不能取而代之的。当代书法作品应该能够鲜明地体现出作者对于传统经典法帖的临习、研究、模仿和吐纳,在立足于这一基点的基础上再结合当代视觉环境进行创新。当代书法的学习,也应该把对于传统经典法帖的研习放在艺术训练的首位。

3.2格调高雅

当代书法要求作品做到格调高雅。格调与书法家长期以来的基础训练、审美修养、文化层次等密切相关,是一种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审美境界。这种气息是可以被一个具有良好的学术训练和文化修养的鉴赏者所感知或识别的。从基础训练来看,“取法乎上”是一种最扼要的概括,书法作品的取法一定要高古,“惟俗不可医”;从审美修养来看,格调体现在作品的形式方面,包括创作该作品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甚至装裱形制,或者作者有意无意的一些书写习惯、形式处理等。从文化层次来看,在某些时候,我们也有必要即将作品与作者平日的文化程度、学识修养等联系在一起进行审美品鉴,做到“知人论世”。以“格调高雅”作为评价指标之一,主要评价的是作品背后的气息,也体现为一些内在的、不可见也不易于量化的评价标准。尽管如此,这种气息所指涉的价值观、人格魅力和文化内涵等要素,又是的的确确存在的,它们可能不直接体现在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等层面,但的确在潜移默化地支配着作品的格调和品位。这种文化品位不能被归纳为形而下的形式、技法等层面,但的确是可以被专业的鉴赏者所感知和体会得到的,应该纳入当代书法评价体系。当然,由于本评价体系面向的是“作品”而不是“作者”,所以相关的评价体系还可以在日后根据研究的进展而展开。

3.3个性鲜明

当代书法作品个性方面,应该体现出创作者自觉而鲜明的追求。艺术个性如同艺术家的面孔,虽然有共同的基本生理规律和相似性,但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不可取代的,“千人一面”是盲目跟风的后果。当今书坛,由于功利的驱使,一些作者为了快速成名、入展,在技法风格方面展开了简单的“横向取法”,即简单地模仿一些评委和主流作者的书写风格,从而失去了个人的艺术追求。这种现象属于当今书坛的流弊,而不是时代特色。所谓的时代特色,应该既与传统书法史上的经典作品风格有所差异,也在同时代作品中间显现出独特的探索性。这样的时代风格并不囿于一端,但能够看出作为当代书法创作者的独立探索精神。

作为一门艺术,当代书法创作自然也需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尊重创作者的个性,提倡原创精神。这种个性一方面是自觉追求的结果,即努力突破程式和千人一面的时代风貌,开创并形成自己独到的艺术语言;另一方面也是作者长期临池创作,将书法艺术和个人心性、环境等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结果。无论就哪一方面而言,作者个人的面貌都是重要的,只有强调每个作者都是独立的个体,将“个性”作为当代书法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当代书法创作整体面貌的百花齐放才具备实现的土壤。

3.4风格多样

这一点是对当代书法创作整体水平的衡量标准。从时代来看,当代书法应该呈现出不同的面貌与风格,避免趋同性。这当然是我们在个体书法作品的艺术性标准之上,面向当代创作整体所提出的一种更高追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书法界“跟风”的现象值得反思,真正的“百花齐放”的局面目前还难以达到,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跟风”的流弊,把“风格多样”设定为当代书法创作的一个重要方向。就同一位作者而言,面对当今瞬息万变的生活世界,他也应该努力创造新的面目而不是重复自己。而对于书法本身来说,当代书法作品风格也应在整个当代视觉艺术大门类中有独特的创新。由于当代书法生态语境的转换,使得书法成为当代艺术中的一个重要门类,书法家与其他视觉艺术家之间的沟通、对话和交流越来越多,书法在整个视觉艺术门类之中的位置也被提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上。我们认为,一件好的当代书法作品,不仅仅应该面向传统体现出继承,在整个书法史上独树一帜,也应该面向整个当代视觉艺术门类,在与绘画、摄影、设计、装置等作品的并置中仍然体现出自身的特色,其视觉创新与形式构成在整个艺术门类中都不逊色。对于具体作品的评判,也应与同一位作者日常的风格联系在一起,对其中的自我突破与创新点加以提倡和鼓励。

总之,书法的艺术性是当代书法创作的本体,也是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重要核心内容之一。但我们所提倡的书法艺术性,是一种广义的艺术性,而不是狭义的艺术性。这种广义的艺术性的触及范围,不仅仅包括形式层面的创新,也包括书法在整个艺术门类中的位置的审视。随着当代书法迈入“展厅时代”,源自西方的艺术理论、观念、机制和陈列方式等,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当代书法的评价。但我们所说的艺术性还并不仅仅局限于西方定义的艺术范畴,在作为书法评价体系的本体的艺术性方面,当代书法除了吸收这些西方的艺术观念之外,还应该注意提炼中国传统美学和艺术理论的精华,为时代所用。书法的艺术性既包括传统的维度,也包括当代的维度;既包括书法本身的标准,也含纳整个当代视觉艺术门类的标准。从这个意义上看,书法的艺术性也是当代书法界值得付出努力的一个重要方向。

4. 时代性——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追求

当代书法作品应当与时俱进,反映时代主题,体现正大气象。与其他兄弟艺术门类相比较,在反映时代方面,书法领域的创作格局尤显滞后。摄影不必说,当代一些重要的美术作品,其创作也多是在表现时代主题,国计民生、科技进展、流行时尚、都市生活等,无不在创作中得到反映。因此,在视觉文化研究领域,常常把美术、摄影作品当做研究对象,人们以这些作品文本作为“图像”,以此充当对历史、文化等研究的视觉史料。而从艺术史上看,一些伟大的作品既有永恒的经典价值,也反映出它们所在的时代特征。书法作品在字法、墨法和章法等方面应该深入学习古人,但也应该根据时代有所发展、有所创新,特别是在内容、主题等方面应该具有鲜明的时代气象,与时俱进,避免陈陈相因、守旧模仿。因此,“时代性”是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现实标准。反映时代主题,体现时代气象,是当代书法创作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的重要体现。关注我们所生存的时代,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书法艺术家,是当代书法家的最高理想和追求。具体地说,“时代性”应该至少在以下几方面的要素中得到体现。

4.1展陈和谐

当代书法作品形式方面,应该与现代的展示空间、陈列方式相适应、相协调,体现出浓郁的时代气息。书法作品的时代性除了反映在内容方面,在形式方面也有鲜明的体现。如果说传统意义上,作为实用品的书法作品在书写时不需要考虑自身的展示和陈列的话,那么,一张当代书法作品在创作的同时,就不可避免地要把作品的展示考虑在内,作品的形式(从章法到拼接、装裱等)要与陈列空间相协调、适应,而不能不伦不类、搭配不当。由于当代书法生态的巨大转换,使得现代书法的展示空间逐渐从“书斋”转向了“展厅”,而即便是在现代居室空间之中悬挂的书法作品,其语境也与传统的室内装潢等不可同日而语。使用新的书写材料、书写方式为美术馆、公共空间等大型展陈空间创作的大幅作品,不同于古代的书房卷、轴,是当今书法家创造出来的新形式、新作品,它们与空间是否和谐、是否给人们带来了审美的愉悦,也是书法时代性像我们所提出的挑战。

4.2审美引领

当代书法作品应当不仅为专业人士所肯定和认可,也在最普遍的意义上得到社会大众的接受和喜闻乐见,真正做到雅俗共赏,给观众带来审美愉悦的提升和艺术接受的快感。由于大众未经专业训练的审美与专业人士之间毕竟存在落差,所以通过好的作品影响、引领大众审美,也是当代书法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毕竟,文化是沟通传播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对当代书法作品的文化性的追求,最终也要落实于社会人民大众的审美鉴赏。我们应该用好的作品来塑造百姓的审美趣味与审美情操,用正面的、优秀的作品来引领时风。

在书法史上,一些有定评的经典作品往往也为人民群众所喜爱,而从来不是孤芳自赏、缺乏受众。我们经常见到一些自我标榜为“现代”的作品,虽然在专业圈内不乏追随者,但是经常让人民群众高呼“看不懂”,甚至干扰到一些书法基础教育的审美启蒙和审美训练。这些现象并不是书法创作在文化性方面应有的社会效果。但说到底,我们应该在追求社会大众认可的同时,又保有专业的水准,通过高雅的格调对公众进行审美教育。这应该成为当代书法创作的一个重要追求。

4.3流派开立

当代书法创作在塑造风格、开创流派、体现当代性等方面,显现出必要的自觉探索。流派现象的繁荣和多种流派的并存,应该是艺术繁荣、百花齐放的一个重要标志。在美术领域,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许多重要的流派,如“印象派”、“构成派”、“未来派”等,各有千秋。当今中国美术界各种画派仍然层出不穷,以至于良莠不齐;但书法界的情况似乎则处在另一个极端,即长期以来,由于人们不把书法当做艺术来看待,对“书派”远没有“画派”那样热衷。偶然有的一些“书派”,其实只是一种带有排他性的主张,缺乏艺术纲领,也缺乏包容性,如“流行书风”等。这种现象是不正常的。

流派的开立取决于共同审美特征、共同地域、共同群体、共同学术理念等许多因素,优秀的书法家亦是其中的领军人物。当代书法要大繁荣大发展,一定需要涌现出许多有理论纲领、有长期实践、有创作团队的书法流派。并且,流派与流派之间要体现出足够的包容性,即不但不同的书法流派彼此之间是互相补益的关系,同一流派内部不同的创作成员之间也应该体现出个人风格的差异。对于具体的作品而言,一件能够传之于世的经典佳作,也应该对一定范围内的创作群体产生标杆作用,旗帜鲜明地体现出作者所倡导的艺术风格与艺术主张。

4.4经典新创

当代书家应该努力追求精品意识,有意识地创作个人风格的代表作,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经典作品。当代书法创作应该把追求成为书法史上的经典作品作为最高追求。近年来,中国书法家协会在打造中国书法作品中的“经典”和中国书法家中的“大家”方面不遗余力,通过“三名”工程等项目表彰了一大批优秀的作者及其作品,这是值得注意的现象。当代书法创作,从自发的实用书写、日常书写发展到一门自觉的艺术,从个人的“得意之作”发展为对于书法史经典作品的自觉追求,可以说是一条必然的道路。当代书法创作在今天已经具备了各方面的外部条件,也走入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书法创作最好的历史时期,提出对于“书史经典”作品的追求,也是时代赋予当今书法家的历史使命。

因此,我们把对于成为经典作品的努力看做一件优秀的当代书法作品的最高追求。“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们应该创造出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经典,从而给后人提供参照。当然,我们不能超越于历史去对一件作品是否“经典”妄下结论,但创作者有没有具备这种追求经典作品的认真的态度是至关重要的。也只有保留这样一个需要由未来来回答的开放性的标准,我们对于当代最优秀的书法作品的评价才能真正经得起时代和历史的检验。

综上所述,时代性是当代书法评价标准的追求和理想所在。清代著名书画家石涛曾言:“笔墨当随时代。”如果说书法作品中对于传统的继承是当代书法发展的必要底线的话,那么对于时代性的追求和探索则是当代书法发展更高层面的标准。当代书法的杰作,必须在继承传统和开创时代之间维系一种必要的平衡与张力,仅仅有创新而无继承,则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反之,仅仅有继承而无创新,则无异于墨守成规、固步自封。所谓的时代性,并不是说要顺从、屈服于时代的审美风尚,也并不是说,当代书法作品只有昙花一现的流行价值,相反,我们提出的时代性,是一种与历史性构成辩证统一关系的时代性,是一种经得起历史性检验的时代性。它既能反映出我们这个时代所特有的审美理想和艺术追求,也应该真正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这种时代性不能够被简单地归纳为某种或某几种可以量化和复制的规律,而是一个时代艺术气息的自然流露,也是一个时代文化素养的集中反映。它反映的是一个时代的精华,而不是一个时代的糟粕。为了在作品中很好地反映出这种时代性,艺术家也必须加强修养、加强学习,才能创作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经典传世之作。

结语

建立当代书法作品评价体系这样的历史重任,不是本研究短短的篇幅可以胜任的,本研究所描述和归纳的内容,也仅仅是一种初步的、基础性的积累。但正如常言所说的“万事开头难”,如果没有这样的基础建设,后续的研究也很可能永远停留在一种自发的批评阶段而难以向前推进。这种从零开始的积累,尽管可能还存在许多纰漏和不够完善的地方,却是一种必要的“雪中送炭”。我们的设想是,将本研究作为一个“靶子”,为其他研究者提供一个验证、批评和讨论的机会。

任何一种标准的建立和完善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一个“理论建立——实践验证——修正完善”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几十年的不断实践、不断应用、不断修正的过程,才能逐步接近于真理本身。书法评价体系在当代文化背景多元复杂的情况下,要形成相对的能得到业界认可的标准,是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学术争鸣的。对当代书法的进一步探讨,必然能够推进书法界对书法的审美内涵和书法的时代特点的梳理,促进书法的有益发展。因此,这个研究框架可以看做我们的初步研究成果。本项目也将在今后继续进行调查研究,推动书法评价体系的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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