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公路创建活动措施(共8篇)
1.法治公路创建活动措施 篇一
让“法治”为“中国梦”的实现保驾护航
依法治国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早在2000多年前的战国时期,我们的先人就意识到了“法”对于治理国家的重要性。那时的商鞅率先在秦国实行了法治改革,成就了当时的盛世之举。近代的中国,由于外来者的入侵,曾一度长期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法治建设也因此被废弃。但幸运的是,中国再重新振兴之后,又认识到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法治建设再一次被提上了议事日程。2014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召开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大会通过了一项重要决定,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此举成功将法治上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与平台。加强法治建设,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是一个有力的保障。让我们共同关注“法治建设”,让“法治”为“中国梦”的实现保驾护航。
法治,强调的是“法”的重要性,法就是纲领,是规则。这就意味着无论何人,无论何时,无论因为什么事情,都不能无视规则的存在。我们必须按照规则办事,俗话说得好“无规矩无以成方圆”,无论做什么都必须有规矩的存在。不能因为手中握有权力而忘乎所以,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习总书记说过要“严以用权”,就是要告诫我们,任何人,尤其是党员干部,都要依法办事,不可滥用职权。
为什么中国要将“法治建设”提上议程?那是因为“法治建设”在中国是必要的、重要的、迫切的。国家能否兴旺发达,人民能否幸福生活,与法律能否公平、公正、畅通的实施关系密切。让我们放眼世界,美国、英国、法国等世界发达的现代化国家,哪一个不是法治国家呢?单说美国,美国的法律体系之庞大,法律实施之严格在世界上是非常有名的。美国的法律条款多达168万种,不得不说美国当今的强大与稳定,与他的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息息相关的。换言之,美国如今的强大与稳定,是以他完备的法律体系为保证的。与其相比,我们国家,尤其是中国大陆,与美国是有着巨大差距的。中国大陆目前拥有法律仅261种。所以,中国更应该重视法治建设,更应该将法治建设推向全面深化阶段。
要加强中国的法治建设,完善中国的法治环境。首先必须要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是中国要进行法治建设必须遵守的原则与前提。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完善当前的法律体系。加强立法质量,尽快完善各个领域的法律条款。中国目前的261种法律是远远不足以满足庞大的中国现实需要的。加强法律体系建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法可守。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方针指导,加快“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从更综合、更完整的角度来审视当前中国的法制体制,加快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备。
二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与更新。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公平公正意识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这对于维护党和国家的权威和尊严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提高群众中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也是必须的。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将加强加快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传达到所有干部及党员中去,积极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切实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真正将法治精神落实到实处。人民权益要靠法律维护,而法律的权威要靠人民的拥护。所以,在全社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法治氛围,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与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都是必需的。四是加强监督。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和重大案件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以此来监督和威慑党员和领导干部在使用权力时遵守法律,而不敢滥用权力。加强群众的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更多的利用媒体、社会舆论等途径加强监督。继续做好作风整改工作,严厉打击不正之风、奢靡之风等行为,继续做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加强党内监督,同时也要发挥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
加强法治建设,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维护法律权威。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人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这样才有利于更好更快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让我们共同努力,全面加强法治建设,践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发挥好“法治建设”的作用,让“法治”为“中国梦”的实现保驾护航!
2.法治公路创建活动措施 篇二
虽然国内外的学者和政治家现在已经对是否应该实行法治, 抱有一致赞成的态度, 但对法治的具体涵义, 却是没有统一。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名著《政治学》中曾对法治的涵义有过论述:“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遵从, 普遍遵从的法律本身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英国思想家洛克则认为, 法治是指, “ (国家) 以正式公布的既定的法律来进行统治, 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 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
被视为近代西方法治理论的奠基人的英国法学家戴雪, 在其《宪法性法律研究导言》中第一次较为系统地论述了法治的基本内涵。在戴雪看来, 法治包括三个层面的意思:第一, 人人皆受法律统治而不受任性统治;第二, 人人皆须平等地服从普通法律和法院的管辖, 无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第三, 宪法源于裁定特定案件里的私人权利的司法判决, 故宪法为法治之体现或反映, 亦因此, 个人权利乃是法律之来源而非法律之结果。
《牛津法律大辞典》中对法治也有过较经典的阐述, 法治意指所有权威机构, 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及其他机构都服从于某些原则。这些原则一般被看做是表达了法律的各种特性, 如:正义的基本原则、道德原则、公平和合理诉讼的程序的观念, 它含有对个人的至高无上的价值观念和尊严的尊重。在任何法律制度中, 法治的内容是:对立法权的限制;反对滥用行政权力和保护措施;获得法律的忠告、帮助和保护的大量的和平等的机会;对个人和团体各种权利及自由的正当保护;以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国先秦法家, 也曾主张要实行“以法治国”的“法治”, 例如, 法家代表人物之一的卫鞅就提出应该“言不中法者, 不听也;行不中法者, 不高也;事不中法者, 不为也”, 还强调“不可须臾忘于法”, 并认为“以法治者强”。虽然这种“法治”与后来西方学者提出的与民主制相联系的近现代“法治”和现在我们正在实施的“法治”有着本质的不同, 但其“不别亲疏, 不殊贵贱, 一断于法”的要求已经具备一些“法治”的基本特点。
综合以上各家的论述, 加入现代的民主观念, 可以把法治理解为:以民主制度为前提和目标, 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与保障, 以制约权力为关键要素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二、对法治内涵的理解
虽然我们承认, 法治这一治国理念的实施, 最终还是要依靠人来具体操作, 但法治从根本上说是一种社会制度, 一种社会秩序状态, 人的因素也要在制度下发挥。可很多人, 包括许多著名学者都认为, 法是人定的, 法治的推行要靠人来操作, 而“法不外乎人情”, 我国历来是人情的观念大于对法的尊敬, 所以法治的秩序状态较难实现。例如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里有过这样的表述:“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 能维持社会秩序, 而是说社会上人与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 还得靠人来执行, 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 并非没有人的因素”。该观点过分强调了人在执法中的作用, 是对法治的核心内涵的一种误解。
我们也知道孟子“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道理, 可不能因为法治靠人来实施就简单认为法治跟人治并无区别, 法治是一种制度形式, 这种制度要求任何人为的因素都必须在由法律构建好的制度下发挥。立法、执法、司法者多不能摆脱各种情感因素给自己实施的法律行为的影响, 但这种影响绝不能超出法律的界限。
我们之所以强调制度的重要性, 是因为制度带给整个社会的是一种合乎情理的、相对确定性的预期, 这种对各种法律行为确定性的预期是其他社会制度形式, 尤其是人治所不可能有的。试想没有法律制度的存在, 即便相关部门任人唯亲、法官依权势判案, 我们也无法给予有效的批评, 因为他们可以以拥有“自由裁量权”为借口, 也是由于没有制度形式, 这种裁量权也将是没有界限。可以说法治是防止公权力扩张最有效的方法。
三、推进法治的措施
(一) 要在整个社会树立起一种法治的理念
法治的建设首先要有一种法治的理念, 这种理念是在对法治涵义准确把握基础上产生的对法治所构建的法律制度、社会秩序的一种心理认同。法治理念是一个完整的体系, 从法治的内涵上推导, 笔者认为它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至上的观念
只有对法律有一种敬重感, 而不是抱着可有可无的观点, 切实提升法律在我国社会的地位, 才有可能发挥法律的应有作用。笔者认为这种观念的提升, 主要靠国家机关的引导,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如果国家的政策推行都不按法律规定进行, 那么这种对法律的轻视态度就会给群众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权利本位观念
权利本位概括地讲指的是在国家权力与人民权利的关系体系之中, 人民权利是决定性的, 根本的;在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 权利是决定性的, 起主导作用的。从权利本位观的大致涵义我们知道, 其系统地阐述了法治的应有之意, 根据当下学者研究得出的通识性结论, 它包括: (1) 社会成员皆为权利主体。没有人因为性别、种族、语言、宗教信仰等特殊情况而被剥夺权利主体的资格, 或在基本权利的分配上受歧视。 (2) 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中, 权利是目的, 义务是手段, 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性的因素, 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 权利是义务存在的依据和意义。 (3) 权利主体在行使权利时, 只受法律所规定的限制, 这种限制的唯一目的在于保证对他人的权利给予应有的承认、尊重和保护。 (4) 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或强制的情况下, 可以 (应当) 作出权利推定, 即推定公民有权利去作为或不作为。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
这一基本原则, 反映和集中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使人民群众作为国家主人的地位, 决定了我国人民群众不仅在形式上, 而且可以在事实上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观念为大众所清楚, 本文不作具体论述。
(二) 建立与中国社会相适应的完善法律体系
亚里士多德说:“普遍遵从的法律本身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而衡量法律是否“良好”并不能抽象地从所有人类社会去评价, 而要依实行地的具体情况, 制定与我国社会实际相适应的法律, 是实行法律的前提条件。
虽然我们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 但这种体系与社会的适应度还相对较低, 比如民法中照搬西方的诉讼时效制度, 这种在西方法律至上的社会里很有效的法律制度, 却在我国现实社会中显现出较多的弊端, 与我国“欠债还钱”的风俗要求存在很大的冲突, 这就导致合情合理的利益被划在了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外。有人说这是因为民众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 加强一定的法律学习就可以了, 这种思想存在不足:法律本来是要维护人们的合理利益, 人们学法也是为更好地维护自己正当的利益, 可现在法律却将人们原有的正当利益视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不受保护, 这就给人一种某种暗示, 可以通过学习法律去取得非法利益、去侵害别人的权益, 这严重背离了法律的本来目的。再如包庇罪的出现瞬间就摧毁了我国实行了近千年的亲亲相隐的制度, 这就给我国伦理以极大伤害, 让人觉得法律与人情是绝对对立的, 这种思想阻碍了人们对法律的认同感。
现在我国法律有一种向自身传统、自己的社会文化回归的趋势,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的出台、民法租赁制度中对亲人承租规定的修改等。
(三) 建立法治政府, 同时建立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首先就是要实现依法执政。由于行政是国家最主要的政治权力, 拥有比立法和司法更大的社会管理权力, 所以, 对于法治国家来说, 法治政府是其最核心的部分。这就要求要树立法治理念, 在制定与我国社会文化相适应的法律的基础上, 认真依法办事, 推行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
正如孟德斯鸠所说:“一切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 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没有对权力的有效约束, 法治就必然会遇到权力的挑战而归于失败。因此, 进行法治建设, 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必不可少, 这就给权力的拥有者、各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干部提出了法治化的要求, 即必须具有法治的自觉精神, 自觉依法运用权力, 接受监督。
摘要: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 进行法治建设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法治的内涵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否则法治建设就很难保证其正确方向。明确了法治的内涵,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结合我国的社会条件, 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文章就围绕这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结合中外学者的观点, 可以把法治理解为, 以民主制度为前提和目标, 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与保障, 以制约权力为关键要素的社会管理机构、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关键词:法治,权利,措施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商务印书馆.2009年11月第一版.
[2]费孝通.乡土中国[M].人民出版社.2008年10月第一版.
[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商务印书馆.2012年5月第一版.
3.沙门子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措施 篇三
为大力推进沙门子社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法律意识,使民主法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沙门子社区实际,制定以下方案措施。
一、民主法治建设方案:
1、(1)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和促进全镇“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3)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4)是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发展。(5)是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理念,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手段,形成长效机制。(6)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努力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是突出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对《宪法》修正案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纲领性文件的解读和宣传,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增强社区干部、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进程。
3、是突出与稳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育公民人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型社会建设。
4、要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稳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规范群众生产生活的能力和水平。
5、要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大力开展基层民主自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法制教育,引导公民依法
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增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开展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要针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劳动法》、《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培育公民诚实守信和依法经营管理的意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措施:
1、普治并举,大力推进沙门子社区法治化进程。,努力提高辖区法治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开展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通过开展“民主法治进社区”创建活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区务公开、财务公开;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区依法建制、以制治理、民主管理;将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一日”活动。
3、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建立社区法律图书角,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
4、是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沙门子社管委民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4.“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篇四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局机关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参政议政的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枣庄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枣庄”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枣办发[2009]3号)要求,决定今年在局机关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立足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权利、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增强机关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富强、和谐、文明新枣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局机关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依-1-
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开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干部执行力,努力创建“法治机关”。
三、方法步骤
“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从2009年6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并转入长期“法治机关”建设活动。“法治机关”创建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7月)
根据创建要求,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召集各科室、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召开“法治机关”创建动员大会,学习全市动员大会精神和《“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让全局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开展“法治枣庄”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对“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实际行动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0月)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使全局工作人员全面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以及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增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思想理念。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从岗位职责、许可审批、案件办理时限、案卷存档管理、执法责任、错案追究、行政执法回避及立案、取证、审理执行程序等方面,逐步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促进全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坚持用制度规范、约束监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是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依法规范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在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将学习成果和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企业的思想理念,切实抓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执法部门良好形象。
四是搞好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站、简报、信息和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成效,全面做好“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中的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12月)
各科室、分局要认真对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进行自查。重点查活动实施阶段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活动取得的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各科室、分局自查的基础上,局“法治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将创建工作作为各科室、分局及全体工作人员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是落实“五五”普法工作的一项主要举措,各科室、分局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
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这次活动的深入开展,局成立“法治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各科室、分局要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本着依据方案,分步实施,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确保活动顺利的开展。同时在创建中,要勇于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使“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成为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5.法治公路创建活动措施 篇五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功能,进一步扩大社区基层民主,增强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尊重和保障社区居民的自治权利,促进社区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的领导,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落实。
(二)坚持扩大民主、居民自治。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要以实现居民自治为着力点,扩大基层民主,逐步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社区民主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尊重和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权利,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居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和能力。
(三)坚持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发展目标。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体系,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的协调运作,居民委员会认真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落实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和睦相处。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不断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群众性自助、互助服务,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民间纠纷,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三、创建目标社区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参与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社区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居民公约》和各项制度更加完善,社区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社区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落实,社会秩序良好,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得到普遍增强。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大力宣传与居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学法用法,提高参与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街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报告 篇六
2011年,*****街工业总产值46.122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4.27亿元,取得这样的成绩与法治创建活动紧密相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法治”建设要求,紧密结合街道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法治”创建活动。通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正司法执法、提高公民法治素质、提升依法执政能力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提升了街道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法治化水平,为推进街道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11年,街道获得武汉市法治创建先进集体等荣誉。现将街道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断夯实法治基础
街道以齐抓共建为重点,着力健全法治建设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法治创建工作机制,法治建设的工作基础得到明显夯实。
1、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创建要求,街道建立以党工委书记****书记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社区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社区还配备了法治建设联络员,街道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并经常组织开展多部门法治专题活动。形成了以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整体联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街道的法治建设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强化目标管理。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事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每年制订工作计划,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并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进行研究部署,年终实行考核。同时,将法治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了“法治”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
3、强化制度建设。通过健全法治建设各项例会、报告、督办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以及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推进法治街道建设,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确保了法治工作的连续性、长期性和实效性。
二、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取得明显实效
街道高度重视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坚持以科学民主决策为核心,不断提升依法执政能力,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1、推进依法执政。街道积极推进依法执政,加快政治文明建设。一是落实党工委议事规则、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机关干部学习培训、政务信息公开、重大事项决策等制度,推进党工委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党内十项监督制度,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从制度、教育、监督等各个环节抓好廉政体系建设。三是全力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各群团组织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自身优势和辅助作用。
2、坚持依法行政。街道党工委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健全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一是实施“阳光工程”,提升服务效能。及时将涉及规划建设、环境治理、征地拆迁、新农建设等民生问题,依法公开政策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投诉渠道等内容,做到“阳光施政、透明施政”。二是严格实施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行使职权。三是抓好应对社会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今年5月,街长征村发生一起四川籍建筑承包矛盾纠纷事件,矛盾争议资金25万元。事件发生后,街道立即启动“大调解”应急预案,垫付应急资金5万元,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劳保所等部门主动介入、联手处理,事件最后得到妥善解决,树立了党委政府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3、深化行政监督。街道党工委大力支持人大、政协工作,积极深化行政监督制度,办事处定期向人大、政协提交工作报告,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街道的重大工程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提高政府的透明化、法治化水平。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街道对“五小”行业、治安混乱地区、违章搭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并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法治街道建设顺利推进。去年,街道城管中队、土管所、派出所联合执法,共拆除违章建筑45处、1500余平方米,有力遏制了违法用地蔓延势头。
三、强化管理,严格执法,行政执法效能显著提高
行政执法效能是衡量一个地区法治化成效的重要标准,我街道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一方面通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综合素质;另一方面,通过严格执法程序,努力提高执法效率,较好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1、加强队伍建设。街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在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整顿,严格执法纪律,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行政执法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同时,街道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土地管理、民政管理和规划管理中涉及行政处罚的事项,拟定了综合执法队伍行政执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目前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一年来没有发生一例违法执法行为。
2、严格执法程序。对各项执法工作,制定了严格的执法程序,从案件受理到笔录调查,到立案处理,到最后的结案备案,要求执法人员每一步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行。对于必须执行公示、听证、行政复议、诉讼等程序的,要坚决执行,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等合法权利,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对于行政审批的项目,按照审批要求,执法人员对每一项工作流程都严格把关、仔细核对,符合条件能够减少办理时间的,尽量缩短办理工作时间,方便群众办事。
3、提高执法效能。街道对各个职能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执行过程中,严格收支两条线,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凭证;在土地管理、规划事项办理过程中,街道承办人员从现场勘查、初审到主管领导审核,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了合理合法。对于土地权属登记、发证的办理窗口,严格按照程序登记发证,无一例逾期发证现象;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初与各社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活动,并广泛举办各类安全培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等。近年来,街道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较好地维护了街道安全生产环境。
四、突出服务,创新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局面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建设和法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转变政府服务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1、创新管理体制。去年9月,我市被列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两个项目的先行试点地区。11月,我街道被确定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体系试点单位,这是各级领导对我街道社会管理工作的莫大鼓舞和鞭策。为此,街道上下齐心,全力以赴,进行了广泛的发动和周密的部署,特别是注重加强了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和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创新,进一步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培育亮点特色。在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指导下,按照“创新举措,提炼亮点”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挖掘亮点,大力培育特色,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管理体系,通过加快推进“五大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八化”管理模式,街道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水平得到切实提高,为全市社会管理创新探索了有益经验。
3、构建服务网络。在试点工作中,全面推进基层和谐促进工程,广泛开展基层和谐创建,进一步扩大创建面、提高影响力。进一步完善社区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动社会管理重心前移和下移,逐步形成“条块结合、职责明确”的网格化基层服务管理体系,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层基础。
五、立足实际,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基础工作水平街道从加强基层依法管理入手,以改善保障民生为根本,以落实民主权利为途径,全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入推进。
1、深化基层民主建设。注重健全完善、社区自治机制,在街道各全面推行重大事务议事制度,基层民主运行机制得到不断深化。同时,在社区全面实行联居干部工作汇报制度,通过“点评问责、质量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民主法治建设水平,落实民主公开实效。结合“平安”、“法治”创建活动,在基层广泛开展了星级“民主法治社区”、“无邪社区”、“无毒社区”、“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到去年底,街道“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率达到100%。
2、全面实施和谐工程。在社区、企业,全面实施基层和谐促进工程,通过加深内涵、扩大外延、延伸网络、拓展功能、提升水平等措施,把维稳、平安、综治工作的落脚点以及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延伸到各家各户,切实解决了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基层和谐促进员认真履行“十员”职责,大力实施社会管理终端化、力量整合兼容化、诉求解决初始化、工作保障常态化,以每个社区、企业的和谐稳定,实现全街道的和谐稳定。
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普法宣传 教育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街道把普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宣传载体,深化法治内容,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了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1、夯实普法基础。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联络员、法制宣传志愿者、农义务宣传员等队伍,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基层干部法律培训、社区法律顾问进社区、普法工作督促检查、普法经费保障等制度。同时抓好阵地建设。一是每月刊出的《*****街工作信息》、《*****街简报》等简报上开设普法专栏,分发至各社区、企事业单位。二是充分利用基层法制宣传窗、宣传栏和“响”广播进行法制宣传,依托社区文化广场定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三是依托老年活动中心和社区阅览室等基层文化阵地,开展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实行分类施教。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实行分类施教,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做好回归人员、“法轮功”顽固分子、涉毒人员的登记造册工作,做到一人一档,并落实帮教人员,组织开展谈话教育和法制讲座,努力做好安置及思想转化工作。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通过建立法制学校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外教育活动,实现校园内外法制教育的有机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外来人口的服务、教育和管理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服务为先,大力推进“和谐促进会”建设。去年,街道两老回归人员、青少年犯罪人数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外来人口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3、创新活动载体。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举办法制讲座、拉横幅、贴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去年,组织开展了深入“创先争优”宣传教育活动、“校车安全宣传月”“平安综治宣传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等。同时,抓住“3.8妇女节”、“4.28全国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6.26国际禁毒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法制宣传。
4、丰富普法内容。为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不断丰富普法内容,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平安创建紧密联系起来,与各种便民利民服务结合起来。一是通过街道普法讲师团下企业宣讲,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法制培训,使企业经营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二是制作社区法制宣传网络电化教育课件,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百千万工程”活动,组织社区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三是及时布置、认真完成2011年度公务员学法作业和街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任务,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制培训班,提高广大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5.积极开展街“万名干部普法行”活动。街办事处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召开*****街“万名干部普法行”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综合利用街道各职能部门的优质资源,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证,组织综治办、工会、科协、计生、劳动保障、律师、社区干部、大学生志愿者等多个部门积极参与;创新法制宣传方法,利用多媒体生动并茂在社区组织宣讲,深入外来务工、大学生、等特殊群体针对性讲解法律知识,不回避外来务工讨薪难等社会问题,实现普法的全覆盖,切实做到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千家万户,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街道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个别人法律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机关依法执政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下阶段工作中,将以这次检查考核为契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全街道法治化水平,努力开创新时期法治建设新局面。重点是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坚持把增强法律意识作为首要前提,扎实抓好“三个关键”。街道将以“六五”普法为新平台,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一是突出宣传教育对象的层次性。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重大决策问法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社区)干部、企业管理者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切实抓好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二是突出宣传教育内容的针对性。着眼招商引资和优化发展环境,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依法经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着眼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抓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房屋拆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着眼社会和谐稳定,抓好安全管理、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理性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三是突出宣传教育形式的有效性。充分发挥现代传媒和法制文艺的宣传作用,采取以案说法、文艺演出、现场咨询、模拟法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抓好法律进机关、进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六进”活动,增强法律宣传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二)坚持把强化法治管理作为重要任务,切实规范“三大行为”。将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目标,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是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街道。切实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强化监督与责任追究等工作,认真解决依法行政中的突出问题,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必查处。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规范基层行为,推进民主法治。认真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各项规定,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深入开展平安街道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力争“提档升级”,再上台阶。
(三)坚持把依法集中治理作为有力手段,全力开展“三项行动”。将在近期集中开展三大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全力抓好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当前,党的十八大即将隆重召开,将进一步落实责任,创新举措,加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力度,全力以赴化解信访积案,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全力抓好社会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以赴抓好“扫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集中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等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偷盗猖獗现象和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全力抓好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将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强化责任、严明纪律,继续强势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不断蔓延的趋势,为街道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7.创建法治校园总结 篇七
一年来,我校坚持“依法治教,以德立校”的办学思想,不断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学校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育资源的整合和校长负责制的落实,提高了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一、提高认识,树立法治理念。
教育法治工作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综合性的战略任务。我们结合 “六五”普法规划和教育法治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校的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在学校工作计划中,我们始终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内容纳入全局和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内,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措施。
首先是从转变观念做起,紧紧依靠党组织,在教职工中大力开展教育法规、教育规程的学习,并通过开展“依法执教,做新时期合格教师”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转变思想,牢固树立全体教职工的依法治教观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现代法治理念,在学习和实践中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其次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学校重视抓好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教师的继续教育安排一定学时用于普法,新教师上岗前培训加大普法的分量。把深入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减少犯罪作为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尤其抓好学校管理人员、教职 工对《事故处理办法》的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防教育法》以及学生伤害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做好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通过开设法制讲座、举行法制知识竞赛、设立法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向小学生宣传有关法律常识,从小培训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再次是开展警校共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聘请法制辅导员、警官到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在学生的法制教育中的作用。通过晨会课、班队会、广播板报、知识竞赛,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以及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品德修养教育,抓好日行为规范的养成,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端正校风校纪建设。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进行法制和国防教育。
二、依法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1、落实制度,管理有章可循。将校内常规管理已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配套制度,并使之完善。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逐步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章管校的水平。重视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使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通过制定《文明班级管理办法》《教师文明宿舍管理办法》等,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进行学校章程的细化工作,使 相应的规章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2、校务公开,深化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是依法治校的重要部分,我们对校务公开工作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形成制度。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少队部齐抓共管,定期研究校务公开工作。首先,在范围上,实现由学校面向各部门、各年级组公开;其次,在程序上,实现由单纯办事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第三,在公开内容上由一般内容扩展到群众关心的所有热点问题,敏感问题,以及影响到本校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第四,校务公开做到重大事项、职称评定、竞争上岗、收费情况等及时公开,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学校班子的民主工作作风。我们充分发挥教代会在校务公开中的基本载体作用,学校重大决策以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我们坚持通过教代会进行公开。学校教代会制度规范,审议建议权、审议同意权或否决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等一一落到实处,同时,建立了齐全科学的教代会资料档案。
3、我们将校务公开和学校的各项制度相结合,逐渐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校务公开,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学校领导自我约束,学校重大事情科学民主进行决策,工作过程严格程序进行操作。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学校领导清清白白做人,亮亮堂堂办事,促进了廉政风气的形成,并有力的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校长管好了自己,也带动了全体教职工,工作起来腰杆子硬 了,劲头也就更足了。
4、狠抓安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应该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可麻痹大意,心存侥幸。我们认真组织学习《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坚决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奖励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积极依靠教育体育局、城关镇教育组、城关镇派出所等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5、在内部安全管理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是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网络,从校长到每名教师,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抓落实,处处责任到人,全体教职工人人参与抓安全。二是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和安全工作,教学设施设备安全,及时排除隐患。对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意外伤害,食品卫生不合格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并在考核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从而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6、树教育行风正气。我们以行风评议为契机,认真制订符合校情 “行风评议实施方案”,依据“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以建互促,优化行风”的宗旨,确定了四个工作主题,(1)办学行为(包括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收费行为等);(2)教师职业道德建设;(3)政务校务公开;(4)社会宣传。
7、针对学校目前仍存在部分教师责任心不强的现象,学校畅通 了监督渠道,将服务意识贯彻到办学过程中,学校一是公开评议工作电话,制订投件箱,及时反馈家长建议。收费是家长最关心的问题,为此,我校能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收费“十不准”,严格执行县教育体育局、县物价局文件规定,各项收费坚持做到收费依据公开、项目公开、标准公开,按标收费、遵章收费。无强行收取捐资助学费、择校费、保险等费用,得到了学生家长的一致肯定。二是有重点走访学生家庭,深入调查了解特困生,特殊生家庭情况,并通过赠送学习用品,给予学生生活上的帮助,受到了社会、家长的好评;三是舍得投入,改善学生学习安全环境,确保每位学生在校的人生安全,总之,我校通过走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之路,促进了学校教育改革的发展,推动了学校课程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真正使教育成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培养人才的一项规范化的、公益的事业。使学校成为人民满意的学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不段努力,在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活动中不断取得新的辉煌成绩。
8.法治创建方案 篇八
为全面推进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切实提高。卫生
计生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启动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 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纲要》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 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卫 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 康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和全 国健康城市两个总目标,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有利于人民群 众健康,是否有效满足居民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作为衡量创 建工作的重要标准。
(二)坚持以民为本。以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保障群众的健 康权益、约束控制公权力为原则。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提供均 等、便利、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健康人群、健康社区、健康 城市的全面发展。
(三)坚持建设为主。将创建工作与卫生管理服务有效衔接,达到以创促建、重在建设、惠及群众、促进健康的目的。
(四)坚持统分结合。以法治为核心、以创建为手段、以满意 为目标,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统筹“平安医院”、“诚信单位”、“文明单位”等各类创建,分类实施,整体推进。
三、创建目标
通过法治创建活动,建立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管理体系,完 善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 力,规范执业行为,化解违法风险,营造法治执业环境,推进法治 卫生进程,为法治城市创建贡献力量。2016年区卫计局、区综合监 督执法要达到创建合
格标准;其他乡镇卫生院积极参与创建,2017 年要全部达到创建合 格标准; 2018年,继续巩固提高,为。建成省级法治城市目标 提供支撑。
四、创建内容
(一)依法执政。党委(支部)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 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依法履行医疗卫生服务职能;建立健全法治 建设领导体制和协调工作机制,落实日常办事机构、人员编制;建 立和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征求法治机构意见、干部任前考法、在职述法等制度;建立党委(支部)依法决策的工作程序;党政主要负责人 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解决系统和单位法治建设重大 问题;领导和支持人民团体与社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建设法治机关;推进职 能转变,落实简政放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科学民主水平; 落实单位法律顾问制度,保障决策合法性;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提 高行政执法效能;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全面推 进政务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法律监督;加强法治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体系; 重视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切实 解决依法行政中突出问题,建立主动纠错机制。
(三)依法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机构要准确定位,全面履行基本卫生计生服务职能,依法提供及时有效医疗卫生服务;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职代会等职能作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各类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合法有 序,行业行为自律规范,社会服务功能配套,作用显著。
(四)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治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健全普法
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全民诚信守法;党委(支 部)中心组织学法,领导干部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 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学法和继续医学教育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创建活动; 推进行业、单位依法治理;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发挥服务窗口 法律宣传职能;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公益普法;健全医疗纠纷处理体系,完善处置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领导责 任制。
(五)法治队伍。充实执法机构干部执法档案,对学法、执法、守法情况如实记载,全程留痕;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 队伍建设;加强法学理论和应用人才培养使用;完善单位内部法治 机构,充实法治队伍;各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机 构健全,对法治创建工作指导有力。
(六)综合监督。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
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贵、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履职权力清单、责任清 单、义务清单,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七)法治成效。制定法治建设中长期和工作计划,并将 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保障有 力,落实到位,效果明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问 题,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能力全面增强; 大力发展卫生计生事业,集中解决群众重大关切的问题;重点推进 卫生精准扶贫,确保扶贫攻坚取得全胜;依法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妥善解决失独、病残和手术并发症等计生关怀服务问题,保障公民 合法权益。在全卫生系统主要开展“五个法治创建”活动,即创建 法治机关、法治监督、法治医院、法治疾控、法治血站,其他卫生 计生单位法治创建参照执行。各单位法治创建基本标准见市发文附件,每年酌情动态调整完善。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区卫计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 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单 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全面负责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 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政策法规和综 合监督科,具体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评工作,将法治卫生计生创建工作列为任期目标和工作重点内容,纳入 医疗卫生改革和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具 体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履职担当,落实自身创建责任。建立自上而下法治创建工作“抓一把手,一把 手抓”的领导责任体系;形成自下而上群众自发推动创建的氛围。
(三)落实督导考核。建立法治卫生计生创建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了解、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区卫计局将对各单位进行随机 检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 在创建工作中行动迟缓,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视情况由局法治建设 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进行“约谈”;对忽视创建工作、造成不良 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制度追究责任。年底区卫 计局将开展法治建设专项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作 绩效的主要指标。
(四)强化人才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安排充足的创建经费和办公经费,确保经费及时到位。加强队伍建设,配齐工作人员,改善 工作条件。
六、实施步骤
法治卫生计生创建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局将通过不定期 综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对各单位法治创建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督促落实。
(一)动员学习阶段(2016年7月)。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卫生 计生法治创建工作方案。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 重要意义,各单位制定具体的法治创建工作方案,组建领导机构,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倒排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8至12月)。各单位按照创建要求,对照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三)中期评估阶段(2017年1 至2月)。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综合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对 相关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对照任务分解和法治创建标准开展自 评,自查报告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各单位通过创建自查,符 合条件的,申报验收。
(四)考核总结阶段(2017年3至12月)。全面考核验收,配合 创建国家级法治城市,着力攻坚,把巩固成果、展示亮点、查找差 距、集中整改和迎接检查等各项工作有机整合起来。对创建工作进 行全面督查、严格考核,对法治品牌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 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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