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经济奖罚办法

2024-09-11

安全生产经济奖罚办法(通用9篇)

1.安全生产经济奖罚办法 篇一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毛家河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

项目经理部

安全文明生产奖惩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安、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文化理念,执行“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文明生产实行严格奖罚制度。

第二条

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二章 奖 励

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与各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其按进行月考核,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兑现安全生产责任奖金,奖励金额根据安全风险程度确定为5000至10000元。

第四条

对在安全文明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者,所在施工队应申报,安全生环保部确认经理部同意后,可一次性发给奖金100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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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被评为安全文明生产先进个人的,一次性奖励500至1000元。

第八条 被上级单位评为安全文明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文明生产先进个人的,原则上由上级单位给予奖励(不重复记奖)。

第二章 处罚规定

第九条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八十三条、八十五条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故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事故责任施工队和事故责任者进行罚款处理(行政处罚按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1、轻伤事故:负伤频率在15‰以内(含15‰),对事故施工队不予处罚。若负伤频率超过15‰,对事故施工队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事故主要责任者,每发生一起罚款200元。

2、重伤事故:凡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取消事故责任施工队当月安全奖的,并对事故责任施工队处10000元罚款,并对事故责任施工队的行政领导和主要责任者分别处以1000元的罚款。

3、死亡事故:(包括工伤、交通肇事、机电设备、火灾等事故伤亡)。一次死亡一人,取消事故施工队当月安全奖金,对事故施工队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责任施工队主要行政领导分别处以5000元的罚款,一次死亡二人,处罚将按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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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的200%。

4、发生多人伤亡事故(三人以上含三人)。

⑴全部轻伤事故,取消事故责任施工队当月安全奖金,对事故责任施工队罚款10000元,对事故责任者和主要行政领导罚款20000元。

⑵如有重伤事故,取消事故责任施工队当月安全奖金,对责任施工队每重伤一人罚款20000元,对事故责任者和事故责任施工队行政领导罚款30000元。

⑶如有死亡事故,取消当月安全奖金。对事故责任施工队处以10万元罚款(死亡人数仅限一人,多人按条例第十条3款执行),对事故责任者和施工队主要行政领导罚款20000元。如上级派事故调查组,执行上级事故调查组的决定。

第十条 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对其责任施工队处以3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800元罚款。同种隐患对同一个作业队在半年内发三次以上整改通知的,视为拒不执行。对于整改通知,各施工队应有信息反馈,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反馈信息,又未整改的视为拒不执行。

第十一条 对隐瞒、拖延或慌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对责任施工队处以5000元罚款,对责任施工队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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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者处以5000元罚款。

第十二条 本细则未做规定的,按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章 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规定

第十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应追究有关施工领导和施工队长的责任:

1、安全文明生产无人负责,对项目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

2、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是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3、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取证,上岗操作的。

4、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5、安全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6、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7、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第十四条 凡在下列情况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查处:

1、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对事故隐瞒不报、虚报、第 4 页

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3、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以至事故扩大,导致事故更加严重的。

4、事故发生后,不认真汲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在一年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

5、违反事故处理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者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6、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造成事故的。

7、因安全监察人员玩忽职守,对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监察不力责任的。

第十五条 本细则从二0一0年二月五日起实施。本细则由项目部经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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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罚办法 篇二

为了确保工程安全管理目标(现场安全达标、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5%以内、重伤、死亡事故为零的实现,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本着以人为本,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促进工作,预防事故为目的,特制定考核奖罚办法如下:

一、考核

1.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标表中的目标内容责任分解到各级人员,根据各级人员所管工作范围及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2.考核项目,每项标准分值:轻伤率低于5%得20分,无重伤、亡人事故得30分,安全达标、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20分,无违章得10分,坚持持证上岗得10分,日常安全教育落实得10分,总分100分。

二、奖罚

1.考核评分为季度考核,年终总评,全部完成目标的(100分)奖励300元;

2.95-99分的奖励200元;

3.轻伤率、死亡、重伤、现场安全达标有一项没有完成的罚款300元;

4.年总评分在90-94不奖不罚,年总评分在89分以下的罚款200元。

三、兑现形式

奖励与罚款从效益工资中支付、扣除。

项目经理部

3.安全生产经济奖罚办法 篇三

为提高特种设备安装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身心健康。施工现场要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对国家、上级公司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及规定认真落实到基层管理施工当中,做到一切按规章办事。创建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努力做好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办法》:

一、组织形式

工程公司设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组,负责工程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工作,组长由经理、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经理、安全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等人员组成。

二、管理目标

1、消灭轻伤以上事故,杜绝灾害性损失和重大恶性事故:

2、争创安全、文明施工市级标准化工地。

三、职责

1.组长:负责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协调及运行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领导责任。(1)确定工程公司及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2)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配置及负责划分,(3)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源的配置,(4)监督、检查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2.常务副组长:负责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3)牵头组织工程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培训工作;(4)负责处理工程公司与公司安全监察部等对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事务;(5)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工作。

3.专职安全员:协助安全副经理搞好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审核和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3)组织工程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培训工作;(4)负责处理公司与公司安全监察部等对口管理部门的相关事务;(5)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牌板、消防器材计划的提出、建账、发放、回收、存放等工作;(6)及时对违章人员作出处罚。

4.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及贯彻工作,并组织实施;(2)规划并落实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予以调整;(3)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包括资源配置、人员调配、组织实施等);(4)规划并保持现场文明施工(包括措施、方法以及施工过程中队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工器具、宿舍、办公室的管理等)(5)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检查人员的检查意见、指令等。5.技术员: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1)负责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工作;(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规划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3)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或向项目负责人作出提示;(4)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6.材料员: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1)负责材料初始落地的整齐堆放使用工作;(2)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施工过程中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工器具的堆放、存放等管理工作。现场材料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耗材如:钉子、电焊条、绑丝等,有管理责任。

7、门卫:(1)按时着装上岗,坚守岗位,严防失控。(2)对外来人员勤询问、登记,发现隐患及时汇报。(3)对进出人员及各类车辆严格检查。对拉出现场的材料工具必须有领导签字出门证,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4)说话和气,一视同仁。

四、措施

1、对所施工的工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现场人人有责任管理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隐患及时报告,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对制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人工程公司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和通报表扬。

2、为了保证施工安全,施工人员每日作业期间不得喝酒,对于不贯彻落实者公司进行重罚。

3、加强现场消防管理,对每一个施工现场人员进场前培训学习,从思想上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现场的消防用具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作其它用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4、公司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按公司有关规定);

5、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安全员每月下现场的时间不少于20天,负责施工现场的副经理下现场不少于25天;实施小分队半月检查制,以安全员、生产技术组组长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小分队,每月5日、20日左右,以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拟定检查内容,安全检查要有记录,查出隐患应限期、限人整改,整改完毕要有验收记录。

6、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主管副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并实行跟班作业制。

7、加强班前会制度(1)班前会在每天上班前利用15-20分钟进行。(2)班前会的内容:学习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总结前一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当天施工安排提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3)班前会应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内容进行如实记录。

8、根据现场的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需更换的及时更换,并经常开展现场消防情况的检查,经常保持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如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9、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还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

10、防噪音措施:为防止施工噪音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夜间加班。如遇特殊情况,属连续施工的,将噪音大的机械安装至远离居民住宅楼处,产生少量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的噪音,需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

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细则

1、施工现场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布置九牌一图,技术员提供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布置整个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要做到整洁卫生,无积水、无淤泥。

3.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整齐堆放,布局按施工平面图; 4.施工现场的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一机一闸一漏电、无乱拉、乱接、缠绕现象。

5.配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漏电设施; 6.悬挂安全警示牌,配置消防灭火器; 7.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 8.单位工程施工每天要做到工完场清;

9.及时报送施工队伍人员花名册,并积极组织配合安全员对进返场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措施贯彻交底工作。

六、违反安全规程和文明施工管理罚款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违者罚款操作人员20元,管理人员50元。

2、施工现场涉及到“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及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违者罚款安全员100元、项目负责人、技术员200元、劳务队300元。

3、安全帽由工程公司统一发放,并收取押金,以采购价取整数,如发给安全帽使用者无故丢失,赔款再发;

4、距地面2米以上外脚手架作业要有防护栏,设置防护网,提升架三面必须用安全网进行封闭,提升口必须设置铁栅门,高空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否者对施工单位及个人罚款200元;

5、拆除模板必须戴好安全帽,不戴者罚款20元,拆除的材料不准从高处往下扔,要用提升设备往下运,特殊情况需扔时请示安全员,制定安全措施后实施。违者对负责人罚款100元,对由此造成的材料损坏按材料供应管理办法给予处罚,造成人身事故的后果自负直至刑事责任;

6、使用的钢丝绳及保险绳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否则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对使用单位罚款500元,现场负责人让使用的罚款500-1000元。

7、提升绞车只允许运料不准坐人,坐人者罚绞车司机款200元,对随便乱开绞车罚款200元,由上述原因造成人身事故的后果自负直至刑事责任;

8、提升吊盘两保险(滚杠、安全门)升降信号必须齐全有效才准使用,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对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罚款每人200元;

9、各种机械设备传动部位、安全防护、制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方可使用,否则缺一个防护罩罚责任者100元;防护制动装置不齐全的每台罚款200元;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否则每台罚款100元;

10、搅拌机、绞车等设备电源不能“一闸多用”违者罚款200元,机电设备接地接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台罚款100元;

11、施工现场配电箱要符合安全规程,刀闸缺盖、无门缺锁、配线紊乱等隐患的每台罚责任单位50-200元;

1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架板、竹胶板、钢模板铺路,违者按每块罚款50元;

13、酒后不准上岗作业,对劝阻不听者罚款50元;

14、在施工中进行支模、绑钢筋作业时,必须有专业脚手架,违者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人;

15、搭保险丝必须按设备容量进行,如使用铝丝、铜丝,要追究责任并处予200-500元的罚款;

16、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岗位证书,违反一人次罚款100元。对现场管理制度不健全,每发现一处缺少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或不醒目的,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17、工地没有施工安全标牌或丢失,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块;

18、现场存放材料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堆放,否则每发现一处不合格,对现场负责人罚50元;

19、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应置放合理整齐,整洁卫生,否则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20、施工现场运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21、凡使用的临时宿舍、食堂,必须做到室内空气畅通,饮食卫生,厨房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有脏乱差现象,则对食堂管理员罚款50元。

22、进场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凡不合格者和体检时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残疾、智障者一律不得进场;

23、劳务队对进场人员要自我严格把关,如上报一人不符合规定者,将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罚款;

24、由于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而被公安机关抓捕和在逃等人员因劳务队把关不严而上报的给予每人次10000元的罚款;

25、施工现场的临时宿舍要做到每日清扫卫生,被褥整齐,不按要求者罚款100-200元;

26、工地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发给安全检查“三定”通知单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经公司专职安全员复查,每发现一条未整改罚款200元;同样的问题(包括公司安全生产月报中通报过的)在单位工程中重复出现,给予工程管理人员每人200元罚款,给予劳务队1000元罚款。

27、单位工程的脚手架搭设,应做好施工方案,并做到与建筑主体同步安全网与脚手架同步,脚手架同步,脚手架无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罚款300元,脚手架与主体没有同步搭设,安全网没有同步张挂,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的,给予罚款300-500元;

28、脚手架无设计支护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的罚款200元。

29、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区域吸烟者,一人次罚款200元。

30、安全管理所涉及内业工作没有做罚款200元,每缺一项罚款50元。

3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凡穿拖鞋、塑料硬底鞋、高跟鞋等若发现一人次罚当事人200元。

32、凡班组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无证开机,不服从指令劝告者,每次罚当事人500元。

33、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路不按规定设置,如电源线乱拉乱接,一闸多用等,每一项次罚款200元。

34、在临时工棚、宿舍内严禁违章使用电器,除没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管理人员200元。

35、现场发生火险尚未酿成火灾或损失轻微者罚当事人200元,并通报批评。

36、公司每月二次召开安全生产大会,通报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安全生产月报情况,单位工程凡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排名在倒数三名以内的,对该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处以安全抵押金额50%的罚款,对劳务队给予2000元罚款处理;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被处予罚款的,公司按罚款金额的二倍对劳务队给予罚款。

4.安全生产经济奖罚办法 篇四

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 《2011年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的通知

司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预防为主、自我约束、有效监督”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安全生产,根据陕煤建司〔2011〕2号文件《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制定了《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严格遵守执行。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 奖罚 办法 通知 抄送:陕煤建司安全监察部、驻矿安监处;

公司各领导,归档

(二)。

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

2011年元月24日印发 打字:杜岚

校对:尚英智

共印:27份

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预防为主、自我约束、有效监督”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根据陕煤建司《2011年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办法》,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奖的发放原则

⒈奖给直接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 和员工。

⒉坚持重奖重罚,奖罚分明的原则。

⒊在考核周期内不出现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质量、机械事故,实现安全周期目标。

二、安全奖的发放范围、分类及标准 ㈠安全奖发放范围:公司所有员工。㈡安全奖分类:

安全奖设安全周期奖、区队安全目标管理奖、安全挂钩奖、安全活动奖、重大隐患排查奖、抓“三违”指标奖、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奖、全年安全生产奖等。

⒈安全周期奖:

⑪安全周期的规定:全公司一个月为一个周期。⑫周期奖人员分类:

一类:经理助理、副总、安监部部长。

二类:生产部部长、机电部部长、通风科科长、地测科科长、安监部副部长、调度室主任。

三类:生产、机电部副部长,通风科副科长,地测科副科

长,调度室副主任,其它部室部长、主任,调度室副科级调度员。

四类:其它部室副部长、副主任,安全生产类部室工程技术人员、调度室调度员。

⑬ 周期奖的标准:

一类:1000元;二类:800元;三类:640元;四类:500 元。

⑭ 周期奖考核办法:

①周期内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机械事故,全公司取消安全周期奖。

②全司管理人员入井次数考核:经理、书记5次/月,分管生产、安全、机电副经理、总工10次/月,其它公司领导、副总12次/月,安全、生产、机电、通风等部室部长10次/月,工程技术人员12次/月,其它部室部长2次/月。以井口考勤为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月底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每少一次井下扣除周期奖的5%。

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井下检查活动统一由生产部组织,入井检查的部门有:安监部、生产部、机电部、通风科、地测科。地面检查活动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组织,检查的部门有:综合办公室、安监部、生产部、机电部、调度室、人力资源部、后勤保卫部。凡不积极配合检查或不能够按时整理检查存在问题及隐患的职能部室,每出现一次扣除该部室人员周期奖的10%。

④隐患排查考核。隐患排查考核由安监部负责,生产部、机电部、通风科、地测科、后勤保卫部配合,负责井下业务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井上下机房峒室、火工用品和要害场所管理的考核,对落实不力或资料不齐全的部室每出现一次,扣除

该部室周期奖的10%。

⑤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安全基础管理考核由安监部负责,生产部、机电部、通风科、地测科、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配合,对各部门管辖范围内安全基础管理资料不齐全的,每出现一处扣除该部室周期奖的2%。

⒉ 安全目标管理奖:

⑪管理周期的规定:全公司一个月为一个周期。⑫受奖人员:采煤队、掘进队、开拓队、机运队、通维队 的管理干部。

⑬安全目标:为了真正实现零伤亡,零事故,各区队的安 全目标是当月内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

⑭奖励标准:采煤队、掘进队、开拓队主管队长800元,机运队、通维队主管队长700元,各单位副职挂正职的80%。

⑮ 考核办法:

①安全指标为否决指标。

②实现安全目标后,对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干部入 井次数、员工培训学习、隐患整改、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等进行考核。

③区队干部入井规定:队长、书记15次/月,技术副队长、技术员18次/月,其他副职21次/月。以井口考勤为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月底在公示栏公示。每少下一次,目标奖下浮5%。

④安全质量标准化每周考核一次,每月末进行一次总评,各专业必须达二级以上标准,未达二级以上标准,目标奖下浮10%,具体由生产部负责考核。

⑤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每周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员工安全学习、班前会召开情况、班组安全建设开展情况等,每存在

一项问题,区队班子安全目标奖下浮5%,具体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考核。

⑥隐患整改情况每周考核一次,由安监部负责考核,每一条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一次未及时报送整改反馈书等资料、报表,区队班子安全目标奖整体下浮5%。

⒊ 安全挂钩奖:

⑪发放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⑫考核周期:全公司每月为一个考核周期。⑬奖励标准:

①地面工人:100元/月 ②井下工人:150元/月 ③见习技术员:100元/月 ④技术员职称:200元/月 ⑤助理级职称:280元/月 ⑥副科级:300元/月 ⑦中级职称:350元/月 ⑧正科级:380元/月

⑨经理助理、副总:450元/月 ⑩副经理:500元/月 ⑾经理、书记:600元/月 ⑭考核标准:

①全公司当月无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质量、机械事 故。

②全公司完成当月生产作业计划。

③员工当月出勤必须达到公司规定的天数:承包区队21 天/月,非承包区队、机关后勤25天/月。

④当月发生轻伤事故的区队,不得享受安全挂钩奖。

⑤当月有“三违”行为的员工不得享受安全挂钩奖。⑥当月全公司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机械事故,按 安全挂钩奖标准的一倍进行处罚。

⒋ 安全活动奖:

在各类安全活动中,对实现安全奋斗目标的单位或个人给 予奖励,奖励具体标准按安全活动文件规定奖罚办法执行。

⒌重大隐患排查奖:

对员工在工作或安全检查中,能及时发现隐患并组织进行 处理,消除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决定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⒍ 抓“三违”指标奖:

对抓“三违”的员工,按“三违”罚款总额的20%给予奖 励。

⒎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奖:

对安全基础管理的考核奖罚按照《双龙煤业安全基础管理 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罚。

⒏安全生产奖:

⑪奖励金额:全公司实现安全工作目标,给采煤队、掘进队、开拓队各奖励2万元,机运队、通维队各奖励1.5万元。机关职能科室的管理人员按安全周期奖的两倍进行奖励。

⑫受奖区队奖金发放原则:区队长按奖金总额的10%奖 励,副职按正职的80%进行奖励,剩余的奖金用于奖励区队班组长等安全管理人员。

三、安全事故处罚

⒈凡发生伤亡事故,每发生1人次,处罚事故单位安全第 一责任者4000元,当班跟班队长5000元,其他副职每人3000元,同时,主管队长免职,其他副职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免职、开除;对事故责任人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处罚。公司领导班子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按安全挂钩奖标准的二倍进行处罚。

⒉发生重大质量、机械事故,对事故单位处罚直接经济损 失的20%,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负责人处罚500~2000元。

⒊未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处罚标准:

⑪采煤队、掘进队、开拓队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处罚主 管队长200元,当班跟班队长400元。

⑫其他区队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处罚主管队长300元,当班跟班队长500元。

⑬采掘区队发生重伤事故,每发生1人次,处罚主管队长 2000元,当班跟班队长3000元。

⑭其它区队发生重伤事故,每发生1人次,处罚主管队长3000元,当班跟班队长4000元。

对其他副职按正职的80%进行处罚。

⒋凡在开展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按本规定给予处罚的同时,按活动文件的规定进行加罚。

⒌对发生事故后,故意拖延汇报、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调查处理不及时、隐瞒事实套取奖金的单位,给予主管队长1000元、有关责任人500元的罚款,并追回所发奖金。

⒍凡发生工伤事故的人员必须在12小时内由所在单位报公司安监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否则工伤费用自理。

四、“三违”行为处罚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三违”行为的发生,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本着重奖重罚的原则,对以下“三违”行为,特做如下处罚规定:

⒈凡管理人员出现违章指挥或违反劳动纪律的,给予

100~500元罚款,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500~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⒉不按规定执行“一工程一措施”或工程开工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的,对单位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工程技术人员处以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⒊对“三员”验收开工和“四位一体”安全生产负责制执行不予积极配合,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的,或未开工擅自组织生产的,对责任人给予500元罚款。

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查处的隐患不落实、不督办的,给予主要负责人1000元罚款。

⒌瓦检员、安监员等安全监督管理岗位工,出现脱岗、窜岗、睡岗或工作中有假检、空检、漏检等行为的,处以500元罚款,累计出现两次以上者介绍回人力资源部,三个月内不再安排工作岗位;因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通风设施设置不规范或责任区内出现安全隐患的,给予200元罚款处理。

⒍对井下其他岗位工脱岗、睡岗的,给予300元罚款。地面各机房要害场所脱岗、窜岗、空岗的,给予200元罚款,累计出现两次以上者介绍回人力资源部,三个月内不再安排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⒎对员工其它违章行为,按陕西煤炭建设公司编制的《煤矿安全生产“三违”行为界定标准》进行界定,并按轻微违章、一般违章、严重违章分别进行处罚,属于轻微违章的,给予50~100元罚款;一般违章的,给予100~200元罚款,并责令停工由区队技术负责人进行3-5天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重违章的,给予200~300元罚款;并责令停工由人力资源部进行5-10天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⒏使用单位不按要求对机电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导致不合格机电产品入井的,每发现一台处以责任人500元罚款。

⒐井下机电设备不按规范设置、使用,并导致机电产品性能不合格,每处处以单位负责人200元罚款;对于失爆现象,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每处处罚使用单位500~2000元,并要求其立即整改,超过2处(含2处)加倍处罚。其中罚款的1/3由使用单位领导集体承担。

⒑井下闲置设备不及时入库,导致现场文明生产不合格或存在隐患的,处以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罚款。

⒒凡在运输线路上出现爬、蹬、跳钩或乘坐刮板运输机、胶带输送机皮带的人员,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无专门安全技术措施而利用刮板运输机或胶带机运送物料的,处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⒓在运输线路上使用不合格的运输设备或连接装置,每次给予直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对不按规范或措施要求进行运输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⒔员工入井不按规定考勤或验身,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扰乱考勤和验身制度情节严重的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⒕不按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期整改安全隐患,且未及时提出正当理由的,每次给予直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⒖对上级单位或公司部门检查工作不予积极配合,态度冷漠的,每次给予直接责任人2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⒗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井下“三违”现象视而不见、放之任之的,每次给予200元罚款。

⒘违反井下劳动纪律,出现打架现象的,介绍回人力资源部,按《双龙煤业职工奖惩条例》给予处理。

⒙对故意破坏井下安全设施的,处以责任人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立即解除合同。

⒚其他均按《双龙煤业“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双龙煤业反“三违”制度》、《双龙煤业“三违”联防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安全奖励基金的管理

⒈财务部必须建立安全奖励基金账户,安监部建立安全奖罚台账,做到收支清楚,专款专用。

⒉安全奖励基金的来源:

⑪各类事故和“三违”行为罚款。⑫上级奖给的安全奖金。

⑬按原煤产量3.0元/吨提取的安全奖励基金。

六、其它规定

⒈外出学习(不含安全培训),病、伤、产、探亲假及休长假人员,不享受任何安全奖。

⒉凡在本工作岗位上出勤少于公司规定的天数(承包单位21天/月,非承包单位25天/月),不得享受安全奖。

5.工程质量奖罚办法1 篇五

1.0.1 为加强施工管理,提高企业的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1.0.2 重奖创出优质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处罚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含严重质量问题),损害企业信誉的单位和责任者;

1.0.3 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施工项目。2 考核指标

2.1 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2.2 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下达的创优计划; 2.3 是否发生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

2.4 上级主管部门、工程监理及政府主管部门抽检中是否出现不合格工程;

2.5 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群众举报控告(经确认基本属实)、起诉(我方败诉)、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曝光及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

2.6 保修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房屋使用功能较差,影响较大。3 奖励

3.1 创优奖励标准 奖励条件:

鲁班奖 国优 金奖 国优 银奖 ; 省部级中州杯金奖

银奖; 郑州市级 商鼎杯 金奖 银奖;

地市级直辖市区级总公司银奖 局优质工程;

奖金总额(元)500000 300000 250000 200000 120000 100000 50000 20000 获奖对象及分配比例 鲁班、国优奖

1、公司总部项目获奖:公司经理10%、生产副经理8%、总工8%、工程技术部(含其他有功人员)9%、其他部门5%;

项目经理20%、生产副经理15%、总工15%、项目其他有功人员10%。

2、分公司项目获奖: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及其他有功人员5%; 分公司经理10%、生产副经理7.5%、总工7.5%、相关部门8%; 项目经理20%、生产副经理15%、总工15%、项目其他有功人员9%。

省部级局优奖

1、公司总部项目获奖:公司经理10%、生产副经理8%、总工8%、工程技术部(含其他有功人员)9%,其他部门5%;

项目经理20%、生产副经理15%、总工15%、项目其他有功人员10%。

2、分公司项目获奖:分公司经理10%、生产副经理8%、总工8%、相关部门14%; 项目经理20%、生产副经理15%、总工15%、项目其他有功人员10%。

备注

1、上栏分配百分比之计算基数为奖金总额;

2、获得参建工程奖的奖金总额按其参建部分结算金额与工程总造价比值调整;

3、同一工程获得多个上述所列奖项,奖金按最高奖项标准计发,不重复计奖;

4、获工程质量单项奖工程的奖金按表中相应标准的50%计发。处罚

4.1 有下列情况之一,对有关责任人处以200~2000元、对单位处500~3000元罚款 4.1.1 不按图纸、规范标准、技术措施进行交底或交接无签字;

4.1.2 不审查技术资料、不组织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质量验收、不及时做好隐检记录; 4.1.3 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或不接受质检员意见,限期整改通知下发后不认真整改; 4.1.4 不按图纸施工或只抓进度,不抓质量,质量通病严重存在而无改进; 4.1.5 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视无偿返工处理);

4.1.6 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或偷工减料,或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后果者;

4.1.7 漏(错)放受力钢筋移位严重,或搭接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或焊接质量低劣,随便切割主筋和烘烤钢筋使其到位者;

4.1.8 模板支撑不足(或不牢),变形跑模,造成砼观感质量较差者;

4.1.9 砼浇筑、振捣不实,施工缝处理不好,砼观感质量较差者;

4.1.10 由于砼配合比或原材料质量及砼拌制引起砼结构和文艺工作者块强度不足,或搅拌站不按规定操作者;

6.质量事故奖罚管理办法 篇六

质量事故奖罚管理办法

1.目的:

明确对质量事故中责任人奖罚处理标准,提高员工工作责任感,减少事故发生

2.范围:

华杰彩印公司所有部门

3.定义:

3.1质量事故:产品、服务质量“对”与“错”的问题,硬性的指标错误,其后

果已经或将会导致显性或隐性质量损失的事件。

3.2 隐性质量事故:由于工作失误可能造成对产品质量形成潜在的质量隐患,但

在作业过程中被发现并造成返工费用,未对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造成直接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事件。包括版式样错误、工单开错、指示错误、关键信息遗漏、印刷校版纸、白页流入后工序、质检失误等

3.3 显性质量事故: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货期延误等原因造成不符合作业标准

和合同规定要求,直接损失金额并造成品质异常的事件或造成重大声誉影响的事件。

3.4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质量事故。

3.5 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10000元的质量事故。

3.6 特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00元的质量事故。

3.7 直接经济损失:因质量事故原因产生的直接费用,包括:返工费、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客户扣款等。

3.8 第一责任:因其作业失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3.9 第二责任:有检查前工序产品质量之责而未把关致使事故延续(包含管理责任)

4.职责:

4.1 品管负责事故原因、责任分析、统计及《质量事故报告》的填写

4.2 按照质量事故奖罚管理办法填报相关奖罚条款

4.3 总经理负责质量事故奖罚意见的审批

4.4 事故处理仲裁小组负责处理异议的最终裁定

4.5全部按照品管部提交并已审批的奖罚条款来进行奖罚

5.奖罚明细:

5.1 隐性质量事故的奖罚:

各部门根据事故事实,如实填写《奖罚建议申请单》,统一报交品管部,交由总经理

助理审批。根据奖罚金额折算成绩效考核分值,将在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加、扣

分。

5.2质量事故分类及处罚标准

5.3质量事故的处罚明细

5.3.2本着质量事故要控制源头的原则,若出现跨部门质量事故,事故损失部门

5.4同一质量事故中责任人可以为多个班组或个人。事故责任为个人时按个人全

部承担事故处罚结果;事故责任为机台班组时按工资分配比例承担事故处罚结果。

5.5一个月内质量事故(不含印刷技术事故补印)达到三次或半年内重大质量事

故达到三次的事故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除按规定处罚外,将另予行政处分(降职降薪、调岗处理,情节严重者可辞退处理)

5.6外部质量事故(如外发、承运商、供应商)发生的经济损失,公司责任部门

(外发、车队、采购等)不能追回或只能追回部分损失,根据大小对责任人处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

5.7 罚金在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事故罚金如超出责任人当月工资的30%,剩

余部分将分月在工资中逐月扣罚,根据责任人事故后的工作表现(如表现出色,改善积极,有纠错行为,类似事故没有重新出现等),部门主管可在二月后提出免除扣罚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后,剩余罚金可予以免除。5.8 事故处理过程中如对责任划分,处罚金额等存在异议,由品管部统一提交事

故单仲裁小组裁定(每周五)。小组成员由总经理助理、生产经理、品质主管、非责任部门主管2名人员等组成。仲裁小组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裁定。

5.9 发生人身安全及设备事故,部门管理责任处以事故总额的5%扣罚,生产经

理处以生产事故额的2%扣罚(不含产品质量事故,属于部门管理者出错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按第5.2、5.3条规定处罚)。管理者隐瞒事故不报者按全额事故损失处罚。

5.10 产品质量事故处理细则补充:

5.10.1 所有工序发现其他工序(含客户原稿原则性错误)质量事故者,按照事

故情节,参照奖惩制度补充规定予以奖励。质检员、校对人员仅在发现原则性错误才可享受奖励。

5.10.2 经品管部、生产部、业务部确认不可放行,而因交货原因必须出货,出

货后引起的客户投诉或客户扣款损失,仍须追究当事部门责任人责任。

5.10.3 未经签样而进行批量生产发生的质量事故,或上工序对下工序有文字标

识或通知的产品,由于下工序视而不见引起的质量事故,责任由当事工序操作者全部承担。属于原稿或签样错误的,质检员及操作者不承担事故责任。签样生产发生的质量事故,由签样当事人全部承担。

6.质量事故处罚计算方法: 6.1 造成补印的产品质量事故:

6.1.1未造成二次上机,印刷下机前及时补印,按公司补纸程序进行处罚,即按

纸张实际进纸价50%计算;

6.1.2 造成二次上机,直接损失按开机费+纸张费+印版费计算。未重新出印版,不计算印版费。

开机费:5000印以下,4开200元、对开400元1套版,5000印以上,按15元/色令

纸张费:按市场实际进纸价

印版费:传统PS版2K按 25 元,4K按14 元

CTP版2K按 40 元,4K按22 元

6.2 未造成补印的质量事故:

6.2.1 责任事故的补纸、补版直接损失按材料市场实际采购价的50%计算; 6.2.1 因工作失误,造成产品数量多出、纸张裁切错误、裁斜、原辅材料规格订

购错误等,直接损失按按材料市场实际采购价的50%计算。如果后续将材料用掉能挽回损失则可申请将处罚金补回,需提供相关证据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6.2.3 无补料的返工和返修,如点墨皮、墨屎、过底搭墨擦脏、跑规、百页、校

版纸挑选等由当事责任人予以返工返修,期间消耗工时不计算工资,返工或返修合格不做质量事故处罚;若由他人返工或返修,如点墨皮、墨屎、过底搭墨擦脏等按补印质量事故一半计算。跑规、百页、校版纸挑选等按处罚50元/次计算。

6.2.4 作业规范或流程已培训,因作业人员未执行规范或流程导致事故时,责任

明确者按质量事故分类及处罚标准处理。责任不明确者,如文件资料、产品数量交接不清或无交接,上下工序无文字标示或通知造成的事故,按事故处罚各50%计算。

6.2.5因上工序质量问题流入下工序,下工序无人发现,造成补纸、补印、重印的质量事故,按事故处罚上工序当事人(或当事机台)承担70%,下工序当事人(或当事机台)承担30%计算。

6.2.6 其他情况无补料的返修,折合1人工作量:≥1日,<5日,处罚50元

≥5日,<10日,处罚100元 ≥10日,<15日,处罚150元 ≥15日,处罚200元以上

6.2.7 若为客户直接扣款按金额数量区分质量事故类别,并按质量事故处罚办

法处理。

7.质量事故管理责任处罚方法:

5.3 根据各部门在工作职责、工作性质、职位、承担责任风险等方面的区别,对于在一个月内部门或系统内出现重大或特大责任质量事故的次数,责任部门的直接领导(组长、领班、主管或经理)以及主管领导(经理、总经

理助理、副总)承担管理责任,分别处予以下经济处罚:(单位:元)

7.通风队班组建设考核奖罚办法 篇七

为了全面推进班组建设工作,夯实基础,增强班组的战斗力、凝聚力,确保通风队班组建设工作全面、持续、稳步发展,根据公司及矿文件精神,集合本队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班组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董传才

副组长:陈培庆 岳国辉

成员:刘国 陆连荣 赛宝权

班组建设推进员:王延君

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领导、组织通风队班组建设考核工作,研究、制定班组建设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2、研究修改奖罚制度中有争议的条款和增加、删除条款。

3、对每月最终考核结果总结。

二、成立班组建设考核小组

组长:董传才

副组长:陈培庆 岳国辉

成员:刘国 陆连荣 赛宝权

班组建设推进员:王延君

考核小组职责:

1、严格按照奖罚制度规定对各班组、员工进行考核。

2、负责每月各班组考核结果的汇总和公开。

三、考核办法

考核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考核小组每月对全队三个班组进行考核验收,按照奖罚制度进行日常考核,月底进行汇总,然后根据奖罚制度对于进行奖罚。

四、附则

(一)、班组建设考核奖励奖金从工资总额中列支。

(二)、通风队班组建设奖罚制度:

1.旷工扣20分。

2.迟到、早退或不开班前班后会扣5分。

3.每日一题、学习签字、班组安全活动等内业资料未按要求扣2分。

4.会议室吸烟或吐痰扣2分。

5.被矿各部门点名批评的根据情节扣10-50分。

6.不按队内安排、擅自主张者、不服从管理者以及未完成工作任务提前升井者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

7.酒后上班扣除当班工分。

8.打架闹事者扣除当班工分。

9.不安全行为依据本安系统以及矿通报根据不安全行为等级扣相应的10-50分。

10.队上所传达的学习贯彻内容没有领会的扣5分。

11.安排的工作没有完成且不及时进行汇报情况的扣10分。

12.证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不齐全或未按要求佩戴者扣5分。

13.入井不排队及无按要求检身、升井不销号扣5分。

14.请假逾期且不向队内打招呼、不假条者,逾期一天扣除20分,逐天累加。

15.人为损坏设备或设施者扣20分。

16.工作现场材料未按要求摆放者扣5分。

17.未做到作业现场文明生产的扣5分。

18.饭盒未及时收集并升井的扣5分。

19.由于检修不到位影响生产者,责任人为包机人扣5分。

20.设备不完好、出现失爆现象,违反三无规定的扣10分/每次。

21.废旧件及垃圾未按要求回收扣5分。

22.盯电气焊措施不到位扣10分。

23.材料计划提报不及时而影响工作扣10分。

24.完成一项有价值的小改小革获得队上采用的奖20分,被矿里采用的奖30分,被公司采用的奖40分。

25.劳务工当月按规定出勤者奖5分。

26.业余时间参加会议者奖2分。

27.业余时间参加培训者奖2分。

28.参加矿组织的各项活动者奖2分。

29.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者奖5分。

30.参加矿组织的各项活动的获奖者奖10分。

31.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的获奖者奖10分。

32.网站或报纸上投稿奖10分。

33.发现一条重大安全隐患奖10分。

34.未参加矿、队组织的考试者,扣每人每次5分。

35.以上没有涉及到的违章每发现一条扣5分。

注:①1分对应于1工分,班组建设考核时按相应的考核标准奖罚分。

② 如果班组连续两个月排名最后,必须由本班跟班队干召集班组成员开会分析总结本班组班组建设存在问题。

③班组考核加减分不计奖罚;班组考核结果能落实责任人的必须兑现奖罚;每班落实不清的问题由跟班队长指出责任人。此制度人人平等,为了推进全队的工作,希望大家积极配合,不能讲客观理由。以后班组内只体现分,不再体现罚款。矿上通报的罚款队内只扣班组分不罚本人(避免出现重复罚款),对于性质极其恶劣的除矿上罚款外,队上也要严厉处罚。跟班队长和自己所带班组一同奖罚。

④每月队内召开队委会,对此制度进行边执行边总结。

通风队

8.护理差错评价标准及奖罚办法 篇八

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扣当事人50-100元。因此引发经济赔偿或其他损失按《贵州省人民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1、由于工作粗疏,打错针、漏打针、漏发药、弄错剂量,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2、五官滴入点错药液或点错部位,为造成不良后果者。

3、各种注射因消毒不严等,发生局部炎症(未化脓)造成病员痛苦者。

4、由于工作粗疏,抄错医嘱或漏抄医嘱影响治疗,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5、采取体液标本时,由于采错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剂或采血量错误(主观原因造成),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6、供应室消毒器械过期,发给临床未使用者。

7、特殊检查准备不全或未作准备者;或准备不符合要求延误患者的检查者。

8、因管理不善,致使在抢救工作中抢救器材失灵,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9、静脉输液、静脉输血或注射刺激性药物漏于皮下面积≥10CM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扣发当事人300-500元,因此引发经济赔偿或其它损失按《贵州省人民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1、错用、漏用毒、麻、限、剧药及特殊治疗用药,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易过敏药物,错注入或未按规定作过敏试验即用药,未产生严重后果者。

3、静脉输液或注射刺激性及浓度较大的药物,漏于皮下,引起局部坏死占体表面积的0.25%以下,经采取措施未产生不良后果者。

4、输液输错病人、药物、剂量或输入发霉、变质、过期液体,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各种注射、由于消毒不严或部位选择不当,引起局部感染或因误伤神经短期麻痹,经采取措施未产生不良后果者。

6、输错血未造成不良后果者,或输血时污染血液或因加入药物发生溶血、凝血影响治疗抢救,造成浪费者。

7、因责任心不强或护理不当,造成Ⅱ°压疮、Ⅱ°烫伤(烧)占体表面积0.25%以下者。

8、外用药物使用不当或配错药液,引起Ⅱ°以下灼伤,占患者体表面积0.25%以下者。

9、因护理不周导致坠床、跌倒,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10、错、漏、损坏、遗失或未及时送接重要标本(脑脊液、胸水、腹水、大小便、活检组织),影响检查结果者。

11、产妇出院时抱错婴儿,经发现及时挽回。

12、产妇纱布或异物遗留阴道内,及时发现,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13、由于责任心不强,观察产程不细,产妇未经消毒而分娩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14、误用未灭菌的器械物品给病人检查或治疗,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15、由于护士原因导致术前准备不充分,致使手术停顿时间达30分钟以上者;为寻找敷料、器械等延误关腹、关胸、关颅时间达20分钟以上者。

16、接错手术病人或摆错手术体位、在消毒皮肤时发现者。

17、搬运病人时致使引流管脱落、经紧急采取措施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18、发错或告之病人错误的治疗饮食或禁食病人误给饮食,增加病人痛苦者。

19、不遵守值班、交接班制度或擅离职守,病人病情发生重要变化没有及时发现或处理者。

20、供应室误将未灭菌处理或灭菌处理不合格的器材发出;发错器材包或包内少放、错放主要物品影响抢救者。

21、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以致影响治疗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2、监护失误,引流不畅,未及时发现,影响治疗或护理记录不准确,影响诊断治疗者。

以上制度从二○○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在执行中有未入项的特殊护理差错按《科室护理差错评价标准及奖罚办法》执行,若某些项目与《科室护理差错评价标准及奖罚办法》有冲突,按《过州省人民医院护理差错评价标准及奖罚办法》执行。

护理部

9.安全生产经济奖罚办法 篇九

一、建立宣传工作网络

医院宣传工作由主管院长牵头,党办、院办负责,工会、团委、职能部门和各科室分工负责,全体员工广泛参与,形成宣传网络,明确职责任务,保持内部信息畅通,对外言论口径一致。

二、明确职责任务

医院宣传大量信息来自基层一线,要求每个科室确定一至二名宣传员,负责搜集整理撰写报送信息稿件,党办、院办、工会、团委工作者除负责编辑稿件报送发表、传递信息外,还应经常深入基层一线,亲自采访撰写有重要价值的事件情况、通讯报道,提倡各级领导干部亲自撰写调研报告、时事评论、引导舆论,鼓励全院干部职工提供信息,扩大信息来源,促进信息交流。党委办公室要确定一名同志负责医院稿件编审,定期与宣传部门和媒体联系,加强对我院宣传工作的力度。

三、考核奖罚办法

1、考核奖励范围

凡是反映我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医院发展建设、专项工作、业务开展、医疗专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好的思路,方法、举措、经验和成果,能够扩大医院影响力的文章和音像作品,不限文体均给予奖励。

2、考核办法

由党办对全院宣传稿件进行统计,对照目标任务每季度考评一次,通报表彰奖励。年终集中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院综合目标任务管理和创佳评差评议工作之中,对于宣传工作做得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与扣分处罚。

3、奖励标准

医院宣传稿件凡被市级以上媒体刊登采用的,千字以上每篇奖励100元,千字以下每篇奖励50元,被市级部门内部通讯刊登的每篇奖励30元,在医院情况、医院网站刊登的每篇奖励20元。

4、奖励主体

奖励以撰稿人为主,并计入科室宣传任务,合作稿件奖金发给科室,自行分配。外送媒体的稿件,编辑部门有较大的改动和完善的给编辑改稿人一定比例奖金分成,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选用的可重复计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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