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摩托车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2024-07-21

毕节摩托车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精选5篇)

1.毕节摩托车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篇一

东莞市**镇整治本地

摩托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东莞市综合整治摩托车工作方案》的要求,2007年9月1日起,禁止本地牌证摩托车在我镇划定的禁行道路(镇金牛路)上行驶,为进一步巩固整治异地摩托车工作成果,保障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有关

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减少存量、限制通行、查处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以人为本、分类治理、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采取教育劝阻、政策鼓励、管治结合等人性化“治摩”措施,坚定不移、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本地摩托车,努力实现四个工作目标:一是通过取缔摩托车载客营运,净化客运市场,提升城市形象;二是通过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使道路交通安全和治安秩序明显改善;三是通过强制报废和有偿回收摩托车,使本地摩托车的实际存量在短期内大幅减少;四是通过分区域、分时段、分阶段限制摩托车通行,逐步扩大禁行区域,3至5年内全镇道路基本无摩托车行驶的最终目标。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地摩托车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梁寿如(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李志雄(镇委委员、副镇长)

伦楚能(镇委委员、公安分局长)

罗志海(镇委委员)

成员:梁远全(财政分局)

叶启周(公安分局)

李振威(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黄淦波(交警大队)

刘瑞强(交通分局)

陈仲明(综治办)

张贵阳(工商分局)

梁允来(国税分局)

刘淦光(地税分局)

杜伟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李旭华(宣传科教办)

徐淑如(社会事务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交警大队,黄淦波兼办公室主任,叶启周、刘瑞强、陈仲明、张贵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日常工作由黄淦波同志具体负责。

各村(居)委会也相应成立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居)委会一把手任组长,领导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

(二)职责分工

1.镇“治摩办”:负责制订我镇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指导、协调、督促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的综合整治工作。

2.法制部门:负责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配合有关单位制订执法的实施细则。

3.公安部门:负责制订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的有关方案,组织查处摩托车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收缴、销毁非法摩托车,协助各村(居)委会处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统筹设置禁行标志。

4.工商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整治摩托车销售市场和维修站场工作方案,督促销售企业和维修店铺转营或迁出,查处违法经营超标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5.交通部门:负责制订和实施公交发展规划,完善公交系统及有关配套设施,保障群众出行需求;规范行业管理,大力打击和取缔摩托车载客营运;查处欠缴交通规费行为,协助做好提前报废或迁出摩托车交通规费的退还、注销工作。

6.财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地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的补偿标准及具体实施细则,并牵头组织实施;审核、安排“治摩”工作所需经费。

7.税务部门:负责配合整治本地摩托车涉及的税收工作,做好摩托车的欠税追缴以及提前报废或迁出摩托车的退税等工作。

8.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整治本地摩托车的宣传工作,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治摩”工作的良好氛围。

9.维稳综治部门:负责制订并督促实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各村(居)委会落实整治本地摩托车的维稳措施。

10.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部门:负责对藏有可疑摩托车的出租屋租住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宣传教育,配合开展整治摩托车工作。

11.城管部门:负责完善有关道路交通设施,配合交警部门查处摩托车乱停乱放行为。

12.劳动部门:负责制定帮扶摩托车营运人员转型就业的指导意见,协调、指导各村(居)委会做好帮扶就业工作。

13.经贸部门:负责对外地来我镇收购报废摩托车的回收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协调相关部门监督回收企业守法经营。

15.各村(居)委会:根据全镇的统一部署,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按照“分类治理、稳步推进”的原则,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的总体步骤为:2007年9月1日起,全镇禁止摩托车载客营运,镇金牛路分时段限制摩托车通行;在接下来的几年内,我镇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逐步推动镇中心区以内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并将禁行范围扩大到农村

道路。为积极、稳妥、有效推进“治摩”工作,2007年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7年7月1日――2007年8月31日)

主要做好以下11项工作:

1.确定禁行区域和时间。

2007年9月1日起,镇金牛路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禁止摩托车行驶。

2.召

开动员大会。拟在7月份召开全镇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动员大会,镇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对整治本地摩托车作动员布署。

3.发布相关通告。

(1)发布禁行通告。7月中旬以镇政府名义发布限制摩托车在我镇金牛路行驶的通告。

(2)发布禁止摩托车营运通告。7月中旬以镇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通告,从9月1日起全镇禁止摩托车载客营运。

(3)发布提前报废及迁出补偿通告。7月上旬以镇政府名义发布补偿通告,公布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迁出的补偿标准及办理流程。

(4)发布催缴摩托车欠缴税费通告。7月中旬由镇交通分局、地税分局分别公布欠缴规费、税收的摩托车车主名单及欠缴金额,并发布催缴通告。

4.开展提前报废及迁出补偿工作。

(1)成立工作机构。7月上旬之前成立“**镇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工作办公室”(下称“补偿办”),由镇财政分局牵头,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等单位派员参加,具体负责我镇摩托车报废、提前报废和迁出的补偿、退税退费以及注销欠缴规费工作。

(2)开展公劝活动。镇“治摩办”制定具体的公劝操作细则,7月上旬起,组织开展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迁出公劝活动。各级领导带头深入各村(居)委会、社区参与公劝,号召群众提前报废或迁出摩托车。

(3)受理发放补偿。7月中旬开始受理补偿申请,对提前报废或迁出的摩托车发放补偿。

5.敦促报废摩托车办理注销登记。镇交警大队在7月上旬前,提供逾期未办理报废的摩托车资料,镇“治摩办”按村(居)委会分解任务,由各村(居)委会组织工作人员,逐户上门敦促车主办理报废手续。

6.设置禁行警示标志。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8月31日前按禁行要求设置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警示标志。所需费用由镇财政承担。

7.制定公务摩托车通行管理办法。公务摩托车应严格控制数量,分别统一外观,经镇委、镇政府批准后,允许在禁行区域通行。具体操作办法参照市有关要求施行

8.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由镇委宣传办牵头制定整治本地摩托车宣传工作方案,7月份开始广泛宣传。我镇各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治摩”工作的浓厚氛围,通过各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整治本地摩托车的有关政策措施和意义,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9.重整联合执法队伍。在8月中旬之前重新落实“治摩”临时联合执法队的人员、装备和经费,并组织开展相关的执法业务培训。

10.做好维稳准备工作。由镇维稳部门和处置突发事件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加强情报收集,完善应急预案。对去年组建的应急队伍,要组织集中强化训练,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准备。

11.落实“治摩”相关配套工作。一是要积极帮扶“摩的”司机转型就业;二是要加快公交发展步伐;三是要加快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四是要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促使摩托车销售店、维修店转营或迁出,查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行为;五是要研究出台残疾人专用车管理办法。

(二)实施阶段(2007年9月1日开始)

抓住载客营运、报废车辆和交通违法三个整治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治摩”工作。

1.突出重点,抓好“三项整治”

(1)整治载客营运。坚持疏堵结合,在积极帮扶就业,引导“摩的”司机转型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摩托车载客营运。9月1日起,对继续利用摩托车从事载客营运的,交通部门要用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从重处罚。

(2)整治报废车辆。要综合运用各种方法,促使达到使用年限的摩托车办理报废,基本杜绝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减少摩托车实际存量。9月1日起,对继续驾驶报废、假牌假证摩托车上路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并强制报废,对驾驶人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3)整治交通违法。坚持人性化“治摩”的原则,先礼后兵、先柔后刚,9月份对冲闯禁区的行为进行教育劝阻,不实施处罚;10月份起组织一系列专项行动,在禁行区域全面查处冲闯禁区的违法行为。

2.多管齐下,实行综合整治

一是大力查扣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按机动车处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的工作部署实施)。二是加大对非禁行区域摩托车行驶秩序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摩托车行驶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三是继续加大对异地摩托车上路的查处力度,巩固整治异地摩托车的工作成果,防止异地摩托车回潮。四是继续抓好对摩托车销售店、维修店的源头整治。五是继续加大优先发展公交的工作力度,解决群众出行问题。六是开展“创无”活动。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条件成熟的社区创建“无摩托车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并逐步扩大“创无”范围。

3.统分结合,保持高压态势

在实施阶段,要借鉴整治异地摩托车的成功经验,精心组织开展一系列以“三项整治”为重点的全镇统一行动,通过各部门联合行动,多警种协同作战,营造严管态势,壮大整治声威,对各种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在非统一行动期间,各村(居)委会根据当地实际,组织人员上路设卡,在禁行区域全天候、全覆盖地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保持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4.加强宣传,营造和谐氛围

继续发扬整治异地摩托车工作中先礼后兵、广泛宣传的成功做法,发起更强大的舆论攻势,大张旗鼓地宣传整治本地摩托车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彰显镇委、镇政府“治摩”的坚定决心和各级领导干部亲民安民的良好形象,消除群众的侥幸心理和抵触情绪,争取民心,鼓舞士气,营造“和谐治摩”的氛围。

(三)阶段性总结阶段(2007年12月下旬)

拟于2007年12月下旬,由镇“治摩办”牵头,按照镇委、镇政府的有关要求,对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整治本地摩托车的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通过量化考核评比,对整治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推动全镇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实施全面“治摩”,是我镇五年内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我镇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关键,事关经济社会双转型,事关我镇城市发展升级,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对于整治异地摩托车,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意义更大、压力更重、困难更多。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把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定不移,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镇的统一布署,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统筹安排、周密布置、扎实推进。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一是要明确职责,分解责任。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负责和部门联动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要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实行领导包干制,镇包村(社区)、村包组、组包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保障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量化考核,互相促进。镇“治摩办”要及时汇总和通报各村(居)委会提前报废摩托车、帮扶“摩的”司机就业、查处违法车辆的情况,并作为评价各村(居)委会“治摩”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各村(居)委会要安排专职人员做好各类情况信息上报工作,做到信息互相沟通,经验互相借鉴,工作互相促进。

(四)严格执法,文明执勤

在整治行动中,执勤、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查处摩托车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杜绝公路“三乱”和其它执法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关注民生,积极维稳

整治本地摩托车牵动千家万户。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执政为民,切实关注民生,大力发展公交事业,积极帮扶“摩的”司机就业转型,努力把整治本地摩托车对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化解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整治本地摩托车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治摩”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圆满成功。

2.毕节摩托车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篇二

1.高度摆位,强化组织推动

农村环境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一定意义上讲,农村环境也是生产力,也能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各地都把环境建设当成大事来抓,加强工作推动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全省上下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既抓试点(推进)村项目实施,又抓农村面上的环境建设,遵循省里部署、市县推动、村镇实施、部门帮扶、社会支持的思路,以每年组织春秋两次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广泛动员部署。每年省里都召开新农村建设工作现场会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一道部署。制定出台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强化包保责任。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帮扶的重要责任, 50多位领导、185个帮扶部门单位负责同志都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九台市成立了由6位市级领导、市直17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由市委专职副书记挂帅,常委宣传部长、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具体负责,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完善标准,实施重点突破

几年来,全省各地不断强化整治的标准,从村屯环境、牧业小区、垃圾处理、绿化美化等方面实施重点突破。狠抓路、水、气、房等项目建设,改善村屯环境。全省修建水泥路(柏油路)28507公里,實现“村村通”10987个,完成饮水工程建设(改造)1499个村,完成改造泥草房33万户,修建排水沟48346公里,修建桥涵521个,建设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34288户。狠抓“三小五堆”的清理,先后清理空心房、柴草垛35万处,清除垃圾点150万处。此外,各地还加强了一批标准化粮仓建设,解决“地趴粮”影响环境建设问题;建设畜禽养殖,实现人畜分离。实施了牧业发展三年攻坚计划,全省按规划要求建成标准化牧业小区5652个,着力解决了人畜混居、污染环境的问题;搞好垃圾处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大力推进卫生厕所、垃圾点、垃圾处理场等设施建设,探索实施“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的垃圾处理机制。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推进)村累计建设室内水冲和户外卫生厕所30万个,建设公共厕所11306个,修建垃圾点30706个,修建排水沟2938万米,成立农村垃圾清理队8500多个,购置各类垃圾清运车辆1万多台,兴建洗浴点1109个,大规模开展春秋两季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狠抓绿化美化,创建优美环境。在全省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建设美好家园”行动,对村屯和庭院进行绿化、美化,实行“有空就栽树,露土就栽花”,大力打造花园式村居。完成绿化栽树14782万株,种草120万平方米,栽花50多万平方米。同时,还建路灯24033盏,建设休闲广场2012个,配备健身器材9300台套,改围墙80496万延长米,修建农户院门202358个,进一步提高农村美化水平。

3.创新机制,整合各方力量

农村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农村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着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必须要在新农村建设的统领下,不断完善工作的推进机制和办法。工作上坚持把握好四个环节。坚持科学规划。在推进过程中,各地坚持建设与整治相结合,先规划后建设,边建设边整治,做到建设一处、整治一处、规范一处、达标一处,保证了建设效果;坚持农民主体。通过宣传和引导,使农民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等不来,靠不来,只能靠双手建出来。能不花钱的事就动员农民自己干,能自己做的事就鼓励农民干。很多地方都支持农民建立了村务或屯务理事会制度,实行项目农民确定,农民参与,农民管理,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政策引导。一些地方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连续三年工作突出的村支部书记,如果年富力强,可以破格提拔为副乡镇长或享受副科级待遇,继续留村工作,一些地方还设立了奖补、奖励资金。通化县2008年拿出奖励资金142万元,对62个帮扶部门、8个先进乡镇、13个标兵村、31个先进村进行了奖励。长春市绿园区将环境整治任务纳入干部工作年度评奖之中,推动环境整治的深入展开。

4.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事关长远的根本之计。实际工作中,突出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乡镇、村领导工作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乡镇、村屯成立专(兼)职的卫生保洁队,做到日产日清,全天候保洁。同时,加强环境整治经费保障制度、“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卫生管理村规民约等建设,增强群众保洁的约束性和自觉性,确保整治效果;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各级都制定了农村卫生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实施定期督导检查,年终总评,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和各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文化大集、走访座谈等有效形式,积极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提高讲文明、讲卫生、讲健康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深入实施,加大工作力度

3.毕节摩托车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篇三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正府办发〔2013〕147号)(正教科通【2013】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立足师生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从促进校园和谐发展,关心下一代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因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对师生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坐摩托车,尤其是黑摩的,严防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减少或避免摩托车等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组

长:简东旭

副组长:唐 伟

包礼才 成员:罗 松

罗茂海

何 雄

郑平江

李 涛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伟副校长办公室主任,统筹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事宜,罗松主任负责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措施落地工作,张涛负责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资料报送。

四、整治时间

正安县小雅中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8日,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推广阶段,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努力提升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

结合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教育学生不乘坐摩托车,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行为。

(三)总结阶段(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8日)

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工作总结,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摩托车长效管理机制,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教科局校安办。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召开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要采取“升旗仪式”、“集会”、“主题班会”等方式向中小学生、幼儿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坐摩托车、不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深入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帐。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要认真统计学校教职工私家车(含摩托车)情况,掌握日常本校学生上放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重点统计学生有无驾驶摩托车上学情况。

(三)狠抓责任落实,有效实施监管。对统计出来的情况,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对策,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教育学生不要乘坐摩托车。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摩托车交通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我校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学校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摩托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尤其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二)加强协调,争取重视。要积极争取当地的村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管理,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学生出行安全。

(三)严格督查,奖惩分明。学校摩托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中学辖区内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问题,对不能立即解决的应进行上报处理。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推广经验。学校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有关报表和好的经验做法。2013年12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学校私家车(摩托车)统计表》,统计后报县教科局校安办。

七、纪律监督

唐 伟

罗松

正安县小雅中学

2013年11月4

4.毕节摩托车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篇四

2012年全区摩托车农用车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各镇、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安监、公安、农机、运管、路政、城管、工商、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削减全区不稳定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区综治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摩托车、农用车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政府领导,属地为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遵循“教育与处罚并重,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以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根本出发点,强化摩托车、农用车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摩托车、农用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构建平安和谐梁子湖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整治时间

即日至2012年10月30日。

三、整治目标

通过摩托车、农用车的牌、证、保险办理,摸清全区车辆现状;通过打击处理二轮摩托车超速、超载行为,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削减全区不稳定因素;通过打击处理盗抢摩托车行为,切实改善社会治安环境。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区综治委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俊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李安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熊良兵任副组长,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镇分管政法副职、综治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熊良兵兼任办公室。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五、整治内容及步骤

(一)整治内容:全区无牌无证无保险摩托车、农用车的牌、证、保险办理,重点对象是农村地区的无牌无证无保险摩托车;打击处理二轮摩托车超速、超载行为;打击处理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打击处理盗抢摩托车行为。

(二)整治步聚: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及清理、集中管理登记、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各镇要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以有线广播、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普及交通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司法机关要采取以案说案的方式,公布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情况,进一步增强摩托车驾驶员朋友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保险公司要加强对摩托车购买交强险目的的宣传。

2、集中管理登记阶段(201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各村要建立和完善摩托车、农用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和“一车一档”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各村台账报镇综治办存档备查,镇的台账报区领导小组存档备查。摩托车、农用车

车主凭车辆合法手续到梁子湖交警大队和农机部门办理摩托车、农用车牌证,并购买交强险。

3、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阶段(2012年8月1日至9月30日)。

(1)按照“镇包村、村包农户”的原则,各镇组织综治力量,对摩托车和农用车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建立台帐,督促群众办理和完善摩托车、农用车牌证手续并购买交强险。

(2)根据各地需要,区综治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行动,对不上牌、不办证、不购保险的重点对象进行联合执法;同时打击处理二轮摩托车超速、超载行为,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3)依法从严处置无牌无证摩托车、拼装摩托车、报废摩托车,对涉嫌盗抢的摩托车,人车一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4、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对各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镇、村委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镇、村,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全区各镇、村委、区直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整体推进的同时,可跨阶段实施专项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镇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是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当前摩托车、农用车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摩托车、农用车安全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责任”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好抓出成效。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镇和区直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镇和区直相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把督促村民依法驾乘摩托车农用车、办理摩托车农用车牌证并购买交强险和定期检验纳入农村基层安全联动联管机制内容。要组织相关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摩托车农用车车主办牌办证、定期检验、购买保险和依法驾车。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摩托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基层摩托车安全管理常态机制。各村要建立和完善摩托车、农用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和“一车一档”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各村台账报镇安办存档备查,镇的台账报区领导小组存档备查。二是要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摩托车、农用车安全管理出现较大以上事故的,实施行政问责。

5.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篇五

开展集中整治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支队秩序科:

按照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印发开展集中整治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公交[2011]24号)要求,大队于2011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安排警力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简要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为整治行动营造有力的管理氛围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收到较好的整治效果,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大队安排城市中队执勤民警和协管员在进行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维护的过程中,向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进行宣传,为集中整治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期间,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

二、全警动员,加大对进入城区的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为进一步加大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给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大队重点加大了入城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的管理,首先对乱停乱放的二轮摩托车进行规范停车秩序整治,经2次警告不听的,一律拖移车辆,期间,共拖移乱 停乱放摩托车23辆;其次加大对学生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及整治,做到学校、家庭及管理部门共同教育管理,从多方面预防学生驾驶二轮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三是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在宣传的同时进行整治,消除因酒后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而引发的涉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加大对乡村道路上的二轮摩托车超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我县的道路交通环境目前还比较差,特别是乡村道路上二轮摩托车一旦超员,会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基层中队深入到乡村集镇,在进行宣传的同时开展了专项整治,查处二轮摩托车超员违法行为12起,收到了一定的管理效果。

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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