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群众学法制度(通用9篇)
1.村干部群众学法制度 篇一
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根据《党章》要求,制定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一、定期下基层制度
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定期下基层,了解基层工作状态,锻炼自身业务能力,主要去与群众文化工作息息相关,能密切联系群众的基层单位,如社区文化活动室、乡镇文化站、局属业务单位等。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不少于1次,科室(中心)负责人每年下基层不少于2次。
二、定期接访制度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每名班子成员每月接访不少于1天。针对群众来局反映情况,相关领导要协同对应科室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解决问题,因客观条件暂时无法解决的要细致讲解,明确联系方式,尽快解决答复,化解矛盾。局机关将建立接访工作台帐,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以便督办落实和答复来访群众。
三、联系帮扶制度
每名党员干部均要按照“力所能及、适宜适度、深入持久”的原则,在我局挂点联系的分宜县凤阳乡大路边村和洞村乡谷山村结对帮扶至少1户困难户,通过帮思想、帮就业、帮学业、帮解难、帮技能等形式,提高困难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使所帮对象得到实惠、摆脱困境。局党委每年要为每个村委解决1-2个实际问题。局机关将建立党员联系困难群众名册,填写好帮扶措施及活动情况,并将党员联系困难群众成效列入民主评议党员内容。
四、志愿服务制度
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志愿服务制度,创建志愿服务型机关。机关党员干部要发挥自身优势,自觉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主动联系身边的群众,主动下基层、进社区进行志愿服务。党员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亮明党员身份,提高服务质量,展示良好形象,凝聚群众力量。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志愿服务不少于1天,其他党员干部每年志愿服务不少于2天。建立志愿服务登记册,没有达到服务时限的人员,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2.党员、党政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篇二
第一款工作制度
一、为了加强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党总支在党员、党政干部中实行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
二、联系群众工作由党总支领导下的各党支部负责具体实施,年级组和学校中层管理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
三、各党支部负责将党员的“三联系”工作分解、落实,并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四、学校党政干部除做好“三联系”工作之外,还要联系一个支部,指导该支部开展工作。
五、为更好地凝聚人心,加强人文关怀,学校党政干部在联系群众方面必须做到“必访”、“必谈”、“必做”等“三坚持”。
六、学校党总支把党员、党政干部联系群众方面的情况作为对党员、党政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款操作规程
一、各党支部具体负责的党员“三联系”工作。
1、每学年初(9月),各党支部下发制定的联系表格,将本支部党员“三联系”工作分解,规定每个党员必须联系一名党外群众或入党积极分子,每个党员必须联系一个班级,每个党员至少联系一名需要帮助的困难学生。
2、党员填报联系表格,将准备联系的一名党外群众或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准备联系的一个班级名单,准备联系的一名需要帮助的困难学生名单,报各党支部。党支部在党员填报的基础上,根据党员在班级和学科的分布状况,调整“三联系”名单。
3、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关心自己联系的党外群众或入党积极分子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指导联系班级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对困难学生,或在思想上帮进,或在学习上帮难,或在生活上帮困。
4、党支部对“三联系”工作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每学年底(6月)对“三联系”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在支部内通报情况,并将情况报学校党总支。
二、学校党政干部联系一个支部(或年级)的工作。
1、每学年初(9月),学校党总支根据学校党政干部的任课情况及力量平衡情况,将其指派到一个支部。
2、学校党政干部指导所在支部(或年级)开展工作,代表学校热情接待本年级师生,积极向本年级师生宣传学校的办学方略,遇事及时同本年级师生商量,及时向党总支和学校反映本年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
三、学校党政干部必须做的“三坚持”:“必访”、“必谈”、“必做”。
1、“必访”:教职工本人及爱人生病住院时;教职工父母、公公、婆婆、岳父母病逝时;教职工子女举行婚庆等大事时;教职工家庭关系紧张不和睦时;教职工本人思想矛盾尖锐突出时;骨干教师欲辞职离校时;教职工获重大荣誉时。
2、“必谈”:教职工思想波动,情绪不稳定时;教职工之间有矛盾时;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工作有意见时;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中行为规范出现问题时。
3、“必做”:对骨干教师给予津贴;对骨干老师优先考虑外出进修,深造;组织教职工每年体检一次;组织教职员工每年暑假旅游休养一次;对工作业绩优秀的教师实行奖励;对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实行年终慰问;对校级以上骨干教师的子女来校就读给予适当照顾。
3.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困难群众制度 篇三
一、结对帮扶对象
以村(社区)为单位的困难群众家庭作为结对帮扶对象。
二、结对帮扶目标和原则
从四个方面做好结对帮扶,即每个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党员干部上门看望贫困户每半年一次,每年给贫困户家庭送温暖至少一次,党员干部为每个贫困户家庭在“艰苦创业、安居乐业、完成学业”等方面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要按照因人而异、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组织决定与个人选定相结合,形式多样地开展党员干部与贫困户家庭结对帮扶活动。
三、结对帮扶内容
1、认真学习、宣传、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响应政府号召。
2、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庭,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等形式,帮助其增强“造血”功能;帮助帮扶对象增强致富意识和本领,开辟致富渠道,切实改善生活水平。
3、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自理能力的贫困户家庭,通过发动党员、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信心。河东乡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困难群众制度
四、结对帮扶形式
根据帮扶对象年龄、文化等具体情况和经济状况、居住状况的不同,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一个党员干部联系一户。主要适用于党员干部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贫帮困。根据党员的自身能力和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具体确定党员帮扶贫困户再就业的要求和自助创业的项目、达到的目标、脱贫的时限等任务。
2、几个党员联系一户。主要用于帮扶那些子女无法完成学业、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户。这些特困户,靠一个党员帮扶比较困难,必须由几个党员共同帮助,而且要考虑到党员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工作能力,还要确定主要责任和起主要作用的党员。
五、结对帮扶要求
4.XXX乡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篇四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三大作风之一,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党的建设的法宝。党支部委员和全体党员必须与村民群众、单位职工保持紧密的联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解决群众切身的实际困难、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为出发点,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和带动全体教职工,齐心协力,建设和谐台盘,建设优秀党支部。
二、联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预备队和积极分子。对这类联系对象,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经济困难和伤残病群众、职工。主要是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尽可能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他们生产不断发展、生活不断改善。、帮教对象。要经常关心和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引导他们转化。、年青群众、年青职工。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工作实际,从思想上、生活上、业务工作上提供切实帮助。、村民小组和各股站室。选择一个村民小组或股站室作为联系对象,指导村民小组或帮助各股站室负责人加强工作作风、学风建设和文明村组、站室建设,指导村、站室团支部工作,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内容与要求、自觉地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和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与思想政治工作来影响广大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向群众学习,在群众中寻求智慧和力量,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做斗争。、党员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为群众排忧解难。、支部委员要切实关心群众的疾苦和痛痒,做到“三个必访”:即群众家中有大事必访、有病必访、有矛盾必访,以实际行动争取群众信任,密切联系。、每一位党员联系 2 名以上群众或职工,建立与保持长期的党群联系。党员在联系过程中,要做好“三个一”活动,即每半年主动邀请联系对象谈话一次,每月听联系对象汇报工作一次,每周对联系对象进行一次情况调查。、党员干部联系村组或股站室。每位党员无特殊原因,都应联系一个村组,起到设在村组或股站室政治辅导员的作用。正式党员要及时对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和宣传,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群众的情况,支部每季进行一次检查,乡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联系群众率要达到 85% 以上。
四、形式与方法、谈心活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主动找群众谈心、交流思想,及时掌握群众思想状况、生活情况,学习工作状况,及时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五必谈”,即党员所
联系群众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休离休时要谈话;受表彰、奖励、批评、处分时要谈话;工作中遇到挫折时要谈话;在遵守党纪国法、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方面发现问题或群众在这方面有反
映时要谈话;对党员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转达意见时要谈话。、座谈会。党支部和党委定期召开由共产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共同畅谈思想、人生理想和信念,汇报各自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互相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结对互动、双向帮学”。党员与群众结成互帮对象。根据党员与群众人数的比例,结成若干对象,互相学习、帮助、监督和提高。
5.村干部群众学法制度 篇五
秦光荣:“回顾云南群众工作的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也有一些值得认真反思的深刻教训。敢于自省、善于反思,是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表现,是进步的不竭动力。”
秦光荣强调:
1、要以加快建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突破口,以开展“四群”教育为重要抓手,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2、要着力抓好“三个深入”,推进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开展好“四群”教育提供制度保障。
李纪恒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4点要求。
12月7日,云南省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动员大会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经验交流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总结推广孟连经验,在全省
范围内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努力开创新形势下我省群众工作新局面。
省委书记秦光荣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纪恒主持。
仇和、王学仁、罗正富、李江、张田欣、孟苏铁、曹建方、辛维光、刘维佳、杨成熙、晏友琼、孔垂柱、刘平、顾朝曦、和段琪、白保兴在昆明主会场出席会议。赵金、李培在分会场出席会议。
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是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秦光荣在讲话中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需要,是实现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目标的需要,是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需要,是适应当前群众工作新特点新变化的需要,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开展“四群”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回顾云南群众工作的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也有一些值得认真反思的深刻教训。敢于自省、善于反思,是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表现,是进步的不竭动力。”秦光荣指出,要深刻反思我们的思维定势、思维方式、思维方法,彻底改变把发文件、召开会议当成抓落实的工作模式,变发动干部为发动群众,变动员机关为动员社会,努力摆脱“文山会海”等各种形式主义;要深刻反思我们的工作作风,把领导对领导、干部对干部、机关对机关、文件对文件、会议对会议的工作方式,逐步转变为领导对群众、干部对群众、机关对群众、文件对群众、会议对群众的工作方式,不断消除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不良作风;要深刻反思如何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重拾“密切联系群众”的法宝,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秦光荣强调,要以加快建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突破口,以开展“四群”教育为重要抓手,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一要加强群众观点教育,这是一个理论问题。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是锐意进取的前提,是与党步调一致的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权力来自人民、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二要加强群众路线教育,这是一个实践问题。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工作更加体现群众意愿,更加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三要
加强群众利益教育,这是一个现实问题。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是今后五年云南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四个翻番”、“两个倍增”是人民群众的最大直接利益,要努力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核心任务;四要加强群众工作教育,这是一个方式方法问题。要改进和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与党攻坚克难的“传家宝”相结合,与创新群众工作思维方式相结合,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大胆探索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方法。
秦光荣强调,要着力抓好“三个深入”,推进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开展好“四群”教育提供制度保障。要深入实际,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组成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切实加强基层工作力量;要深入群众,在县以上机关全面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加大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力度。“这项工作一抓五年,抓好了,干部作风就会明显转变,群众就会拥护我们;抓不好,就会流于形式,干部群众就会厌恶和反感。”秦光荣要求,各级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各地各部门要在今冬明春全面启动“四群”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春节前带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确
保“四群”教育取得实效。
李纪恒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4点要求:一是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全省工作大局出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推动“四群”教育深入开展;二是行动上必须迅速落实。要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具体措施、建立保障机制,尽快动员部署,把工作抓早、抓快、抓实;三是措施上必须扎实有力。要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行、行有成效。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丰富载体,创新方式,强化督查。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四是方法上必须强化统筹。要处理好“四群”教育与中心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的关系,处理好上级机关与下级组织的关系,处理好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与推动部门工作的关系,努力实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
保山市、临沧市、孟连县、鲁甸县负责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各州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6.村干部群众学法制度 篇六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11月13日人民网)
历史反复地证明着这么一个观点,人民群众是改革思想的“孵化室”、改革力量的“动力场”、改革成效的“检验剂”。没有人民群众参与的改革,就是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注定要失败。从一次次成功的社会制度变迁、一次次成功的朝代更替、一次次成功的改革政策落地,人民群众无疑是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干部制度改革作为整体改革蓝图的一部分,必须也必将依靠群众的力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增进干部制度改革的“源动力”、“推动力”和“创新力”,才能制定出适合国情、党情的干部人事制度,使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成为改革蓝图变为现实的生力军。
激发人民群众积极性,增进干部制度改革“源动力”。干部作为人民群众的一份子,源于人民群众。什么样的干部是好干部,改革需要什么样的好干部,群众心里有杆秤。干部制度改革改什么、怎么改,也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要更加注重群众基础、群众观点、群众口碑,因此,要设计出让群众积极参与的干部制度体系,畅通群众献计献策主渠道,整合运用群众智慧力量,“集小智为大智”,增进干部制度改革的“源动力”。
激发人民群众主动性,增进干部制度改革“推动力”。推进干部制度改革,眼睛要向下看,从根基上寻求对策、获取力量,激发群众的主动性。干部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还是为了群众,如果群众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参与、主动建议、主动监督,那么改革的步伐和速度就会迈得更快更实。因此,要设计出让群众主动发挥作用的干部制度体系,使群众喊起号子、甩开膀子,敦促干部迈开步子,增进干部制度改革的“推动力”。
激发人民群众创造性,增进干部制度改革“创新力”。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群众的创造力是无尽的。对于群众的创造创新成果,干部制度改革可以适时施行“拿来主义”,取其精华、转换思路、重组架构,成为新经验、新做法。因此,要设计适合群众创新创造的干部制度体系,使群众的灵感不只存在于头脑中,而成为推动干部工作的活生生现实,增进干部制度改革的“创新力”。
7.村干部群众学法制度 篇七
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和全国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经验交流会、省第九次、州第八次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云
发[]18号)的精神和中共县委关于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局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和群众工作教育(以下简称“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突破口,以开展“四群”教育为抓手,以强化干部服务意识,深入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建设工作”活动。各级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保障民生理念,拓展干部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干部服务基层部门和群众的内容,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广泛听取贫困地区群众合理诉求,指导贫困地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民生得保障、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工作目标。
二、开展“四群”教育的形式和要求
(一)开展“四群”教育的形式
1、学习培训。今冬明春,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学习,引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章》、《论党的群众工作主要论述摘编》和《县干部职工“四群”教育学习资料》重要文献,学习省第九次、州第八次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书记秦光荣在全省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州委书记张太原在全州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每名干部至少撰写一篇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组织开展一次以“四群”教育为主题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四个专题培训,加强群众观点教育,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把“四群”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开展以党带团、以党带工、以党带妇等形式多样的党群共建活动,逐步形成“四群”教育长效机制。
2、警示教育。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孟连经验专题片《巨变》,组织干部职工认真查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整顿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深入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和建设工作活动奠定基础。
3、实践教育。组织干部开展民情恳谈,进行民情体验,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撰写民情报告、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项,组织开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实践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力所能及帮助挂钩联系点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4、召开民主生活会。在集中学习和民情体验基础上,局领导班子召开一次“四群”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班子成员要撰写“四群”教育分析检查报告,谈认识、找差距、查原因、抓整改。领导班子整改方案、领导干部和各股整改措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并备案。
(二)开展“四群”教育的要求
1、加强群众观点教育,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加强群众观点教育,认真查找群众观念、群众立场、群众感情等方面的差距,切实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等思想认识问题,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来自人民、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始终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2、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切实解决好实践问题。加强群众路线教育,积极查找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等方面的差距,切实解决好调查研究不深透、工作浮于表面、决策脱离实际等问题,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创新发展思路,使制定的各项扶贫开发政策措施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意愿,更好地促进人民群众增收致富。
3、加强群众利益教育,切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加强群众利益教育,认真查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宗旨等方面的差距,切实解决工作开展中政策不落实、执行打折扣、与民争利等现实存在问题,认真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群众利益,努力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核心任务,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实现社会稳定和谐。
8.村干部群众学法制度 篇八
中共迪庆州委关于开展
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 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2年12月3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州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学习推广孟连群众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现就在全州各级干部中开展
— 1 — 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以下简称“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州委紧紧围绕“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目标,按照“四个走在前列”总任务,紧抓“发展、稳定、民生”三件大事,走中国特色、迪庆特点的发展路子;深入实施“三建三带三创”和“四想四比四争当”等系列藏区党建工程,发动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重视群众工作,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努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有力促进了全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藏区稳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一些干部群众观念淡漠,群众立场不稳,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特别是直接联系群众弱化,不想深入实际,不愿深入基层,不会深入群众,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凸显。
回顾我州开展群众工作的实践,我们以“千促”活动和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为抓手,发动全州厅级、处级、乡科级和党员干部7000多人次深入基层、深入农村、直面群众开展工作,为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2 — 人民群众是衣食父母,党员干部是人民公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根本要求;是实现州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民族团结和藏区稳定的迫切要求;是适应当前群众工作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的基本要求。历年下派工作队的经验告诉我们,党的干部只有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群众的未来担在肩上、群众的需要落在实处,以敬畏之心、感恩之心对待群众,才能融洽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才能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和跨越发展。
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四群”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推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突破口,让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感知、感受、感觉和感想群众所思、所盼,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要紧密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围绕“发展、稳定、民生”三件大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拓展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领导干部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终达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为加快推进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四州战略”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紧密联系实际,切实增强“四群”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展“四群”教育,关键要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各级各部门要以集中辅导、案例教育、民情体验、专题学习生活会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等形式,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在各级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四群”教育,筑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
(一)加强群众观点教育,反思宗旨意识牢不牢,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和前进的决定性力量,要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础上,认真查找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等方面的差距,反思宗旨意识树立得牢不牢,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等思想认识问题,自觉摆正与群众的感情,始终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二)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反思工作作风正不正,切实解决好实践问题。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群众工作的根本路线,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通过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开展民情体验,认真查找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方面的差距,反思工作作风正不正,解决好作风飘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问题,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坚持问政于民、— 4 — 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使各项决策和部署更加体现群众意愿,更加赢得群众信赖和拥护。
(三)加强群众利益教育,反思执行政策好不好,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现实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全面学习掌握党的惠民利民政策,认真查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等方面差距,反思政策执行得好不好,解决政策不落实、执行打折扣、损害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等问题,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和共享机制,解决好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四)加强群众工作教育,反思方式方法对不对,切实解决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问题。要深入分析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新要求,总结做群众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查找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差距,反思方式方法对不对,解决好不会干、不能干、干不好等问题,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疏导等方法,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健全群众工作机制,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今冬明春,要集中一段时间,通过“学、查、思、改”
— 5 — 等方式,认真开展“四群”教育,形成长效机制。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省委书记秦光荣在全省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深入学习《论党的群众工作-主要论述摘编》和《云南省“四群”教育学习读本》,组织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四个专题培训,观看孟连专题片《巨变》。要加强实践教育,组织干部开展民情恳谈,进行民情体验,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在集中学习和民情体验基础上,各级领导班子要召开一次“四群” 教育专题学习生活会,每位领导干部要撰写“四群”教育分析检查报告,并围绕“四加强四反思”谈认识、找差距、查原因、抓整改,要彻底改变把发文件、召开会议当成抓落实的工作模式,变发动干部为发动群众,变动员机关为动员社会,努力摆脱“文山会海”等各种形式主义;改变领导对领导、干部对干部、机关对机关、文件对文件、会议对会议的工作方式,不断消除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不良作风;促使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重拾“密切联系群众”的法宝,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党员领导干部整改措施要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
三、明确工作内容,准确把握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重点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发展、稳定、民生”三件大事,突出做实群众思想工作、访民情、送政策、— 6 — 听意见、办实事、促发展、强组织等几个工作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实行挂钩联系,解决实际问题。
做深群众思想工作。积极向群众宣讲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特别要宣传各项惠民政策,通过新旧对比、过去和今天的对比,感受幸福的生活,从而统一群众思想认识,强化群众的感恩、团结、互助和发展意识,凝聚群众力量。倾听群众意见呼声。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体察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感知群众诉求,掌握群众意愿,做群众的知情人。要和群众坐到一条板凳上,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
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关心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解决群众在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以及思想上的困惑,做群众的知心人。对上学、看病、住房、就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格外关注、认真对待,竭尽全力加以解决。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作斗争。要坚决制止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主动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接受群众监督评议。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从中汲取营养,自觉增强群众观点,接受群众教育、评议和监督。要深入群众听取群众对党、对机关干部、对工作开展、对个人的意见建议,认真反思工作得失。
四、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和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就是要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越是为民办事,就越要尊重群众的意愿,越要注重群众的感受。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六个基层”即目光投向基层、心思放在基层、感情贴近基层、资金倾向基层、项目支持基层、脚步深入基层。要一竿子插到底,到村里去、到社区去、到老百姓中间去,体察群众情绪,体味民生疾苦,体会百姓所思所盼、所急所怨。要通过建立“八项制度”,让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在我州全面贯彻落实。
(一)坚持干部进村入户(寺)制度。根据省委的要求,结合我州历次“千促”活动的经验,从2012年开始,用5年时间,每年从州、县(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1/5的干部组成“四群”教育工作队、“千促”工作队及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驻村入户帮助工作,一年一轮换,做到五年覆盖所有县以上机关干部,工作队覆盖所有乡村。重点从党政机关选派,企事业单位根据单位性质和工作需要适当选派,优先选派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后备干部、年轻干部、无基层工作经历干部。在县(区)设工作总队,由厅级党员领导或后备干部担任总队长并挂任县(区)委副书记;在乡(镇)设工作队,由处级党员领导或后备干部担任队长并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原则上每村1名工作队员,集中力量重 — 8 — 点派驻贫困村、重点村、难点村。工作队要在当地党组织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六项任务开展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帮助基层谋划发展思路,协调解决相关困难问题,不越权,不越位,不添乱,切实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每年三月,选派的“四群”教育工作队、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成为我州“千促”工作队进村入户(寺)开展“千促”活动,做实群众工作。根据藏区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每年要确定“千促”活动的重点、主题,主要任务是做好维稳和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
(二)健全领导干部及机关联系基层制度。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按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的要求明确联系点。厅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实行“挂乡联户”,做到“六个一”,即:联系一个乡镇、联系一个寺院(教堂点)、联系一名僧侣(尼)、联系一户农村困难群众、联系一户城镇低保户或下岗职工、联系一个发展项目,每年住村不少于7天;州直机关按照联系各单位扶贫挂钩点的要求,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实行“挂村联户”,做到“四个一”:联系一个建制村(社区)、联系一户困难群众、联系一名困难学生、联系一个发展项目,每年住村不少于10天;科级及以下干部实行“结对联户”,联系农户不少于2户,每年住村不少于20天。其
— 9 — 他各行各业根据单位部门职能,既联系工作服务对象和所属单位基层群众,又联系挂钩村群众。各县及开发区、各乡镇的干部住村时间和结对群众户数,由各县及开发区党委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安排部署。乡镇干部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60天。
州县级党政机关要挂钩联系基层,安排所属干部在挂钩点联系点直接联系群众。州级机关实行“挂乡包村联户”,县级机关“挂村包组联户”。其他各行业根据单位部门职能,既联系工作服务对象和所属单位基层群众,又挂钩村联系群众。城镇社区由住区单位经常联系。县(区)、乡(镇)要整合扶贫挂钩、“四群”教育工作队、“千促”工作队及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乡(镇)干部等工作力量,形成做好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合力。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开展民情恳谈,接待群众来访,记录民情日记,撰写民情报告,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项。党员干部每年至少提出1至2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群众解决实事不少于1至2件。工作调整的领导干部,联系工作由新接替领导接手。
(三)实行百名领导千名干部万名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全州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都要直接联系群众,州县四套班子成员要带头作表率,按照所联系群众户数,建立《民情联系卡》,明确联系农户,注明干部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邮箱及承诺事项,发送所联系群众,方便经常联系。— 10 — 建立《民情登记卡》,记录群众家庭基本信息、生产生活状况、反映的事项、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情况以及基层组织和群众评价,便于掌握情况、组织考核和群众监督。各级各部门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党员要通过不同方式联系身边的群众,至少应联系1户以上的困难群众,做好《民情联系卡》、《民情登记卡》的记录,形成做好群众工作的强大合力,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逐级建立民情台帐,分类梳理困难和问题,定期开展民情分析,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归口落实原则,妥善处理和协调群众反映的问题。党员按组织隶属关系由党组织抓好督促落实,干部职工由单位部门抓好督促落实。
(四)坚持调查研究制度。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研,与基层职工群众座谈交心,了解联系点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厅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以上的时间深入基层调研,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每年至少要有3个月的时间深入基层调研。要改进调研方法,提高调研质量,注重实效,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能解决问题的调研报告,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五)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内议事和决策制度。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
— 11 — 力的决策机制,扩大广大职工和群众的参与度。对涉及全局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广泛征询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和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六)坚持访寒问暖制度。要经常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送温暖活动,实行结对帮扶,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出主意、捐资捐物等方式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
(七)规范信访接待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群众来访接待制度,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信访接待的工作成效,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八)建立征求群众意见制度。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公开设置意见箱、电子信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在每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广泛征求联系点群众的意见建议。定期走访联系点群众,诚恳征求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四群”教育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四群”教育,是促进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基础;各级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 — 12 — 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六项任务,分类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一)建立领导机制。州委成立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委组织部。各级党委都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按照以上总体目标制定实施方案,报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下级党委专项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抓一批“四群”教育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
(二)实行分级负责。开展“四群”教育和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由各级党委(党组)统筹负责抓总,各级党委(党组)的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州县下派的工作队,由所属县委、开发区党委统一管理,实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报所属单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必须严格工作要求,注重求真务实,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干部要轻车从简,直接到村,不打招呼,不扰民,不层层陪同,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要严格自律,不奢侈浪费,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各级党委要成立督查工作组,加强专项督查,加强
— 13 — 跟踪问效。组织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内容,采取组织考评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评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鼓励干部深入基层直接联系群众的导向。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挥网络党建平台、党建手机报等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四群”教育和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迪庆日报、迪庆电台、迪庆电视台等州级媒体要开辟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切实为把“四群”教育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引向深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迪庆州厅级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六个一”安排表
(此件发至乡级)
中共迪庆州委
9.干部学法制度 篇九
制
度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省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和《秦皇岛市干部学法制度》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局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负责领导干部学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干部学法工作。
二、学习对象
县国土资源局全系统的职工干部及各乡镇土管所干部职工。
三、学习内容
1、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
2、依法治国基本知识;
3、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基本法律常识;
4、《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
5、本县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四、学习形式
1、确定学法日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每月5日为学法日(遇公休日顺延),对学法内容作出妥善安排。
2、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每年有计划地举办2次以上法律知识讲座。
3、进行法律培训要采取聘请法律专门人员进行讲座,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班,对各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
五、学习制度
1、考勤制度
学法日要严格认真地进行考勤。(由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考勤,统一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汇总)。
2、检查制度
县局要经常检查督导本局干部学法,保证干部学法活动坚持经常,取得实效,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
3、考核制度
县局负责组织本局的法律法规知识考核;负责组织。县政府组织的干部学法统一考试,其考试成绩将由县法制科分别填入个人普法档案,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结合干部执法、守法情况作为考核、任用的必要依据。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8-08-12 点击次数:119次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市)区司法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增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皖司通[2008]46号)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宣城建设,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切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构建和谐宣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三、学习内容
“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和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和把握好以下内容:一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二要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三要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四要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五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1、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2次,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2、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每年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讲座内容要结合社会形势和实际工作。要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法效果。
4、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各级党校要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把法制课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程进行安排。培训班或轮训班等主体班次的法制培训要形成教学单元或系列;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
点,安排相应的法制学习内容和课时,有条件的可以组织专题研讨。
5、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学以致用。每年自学不少于40个小时。要坚持撰写学法笔记,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要结合相关法治课题积极撰写调研报告或论文,努力增强学习效果。2008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学法征文活动。
6、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7、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考试考核工作要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2008年,组织全市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知识测试。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对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工作议程,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宣讲团建设,调整和充实宣讲团队伍,加强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宣讲团作用,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师资保证。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党委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指导,统筹安排,整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形式和监督激励机制。要适时开展检查或督查,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
XX镇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
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为此,根据金石镇“五五”普法规划制定本制度。
一、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对象
本镇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中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学法用法考试内容
1、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依法治国基础知识。
2、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基本法律常识。
3、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领导干部读本和履行职务相关的法律知识。
4、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安排的年度学习内容。
三、学法用法考核内容
1、年度和阶段学法情况。
2、法律知识考试情况。
3、遵纪守法情况。
4、用法、执法、依法办事情况。
5、履行职务范围内民主法制建设情况。
四、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方法
(一)常规性考试考核。主要由镇司法所按照年度或阶段学法任务进行。
1、镇司法所根据县法制局的统一安排和命题,负责组织全镇党政机关、学校、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
2、镇司法所负责对本级党政群机关一般干部、村级干部、参学农民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命题和考试。
3、对干部在日常生活和履行职务中学法用法及遵法执法情况的常规考核工作,由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提请党委、人大、政府采取检查、视察、抽查和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
(二)干部任职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主要由干部管理机关和使用部门实施,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密切配合。
1、领导干部的重新任职、晋升都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和守法、执法实绩考核。
2、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执法情况,要列入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内容,进行考核。
3、国家公务员(包括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学法用法和执法情况考核,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进行。
五、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应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聘任管理人员及对干部进行特殊考查时用闭卷考试,常规性考试和任职、晋升考试,可采取闭卷或开卷考试。
六、对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结果,应作为干部综合素质评估和定岗、晋级、提拔、任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
学法用法常规性考试考核结果,除组织实施的单位存档外,应根据干部管辖权限抄送组织、人事部门登记存档,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七、本制度规定的所有考试考核单位及对象,都应主动配合考试考核主管机关搞好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
对于故意逃避、抵制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人员,由具有该级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和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对于抵制、违反本制度的单位,要对单位主要领导和主要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建立和实行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是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辖权,由党委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司法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