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广西(学生版

2024-11-15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广西(学生版(通用9篇)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广西(学生版 篇一

附件1 2016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本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

⑺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⑻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因为以上原因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需出具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三)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五)本息回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次日为扣息日,节假日不顺延。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含毕业当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

可以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

(七)同一学,已经获得其他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其他行的助学贷款。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 1.首次贷款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 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2.续贷学生

(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通过预申请的只需提交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

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

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⑷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

收。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五)签订合同

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六)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将不再受理。

(三)借款人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提醒高校资助部门及时录入合同电子回执。

(四)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五)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学生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六)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七)如国家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八)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负责解释。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广西(学生版 篇二

1.首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

借款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和贷款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推荐→向县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受理→贷款人调查、审查、审批→与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贷人签订借款合同→高校确认→贷款发放、划款到就读高校→贷后管理等其他工作。

2.首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提供材料

(1)《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包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书》(附件:7)和《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附件:8)各一份。注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书》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后入学时交高校,《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由高校填写盖章后寄回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以下提供的材料一式两份)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查推荐表》;

(3)《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来填写; ...........(4)《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

(5)在校生(大二及以上并未办理过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注意:确认表中的开户行、开户名、账号是高校生源地贷款的帐户,不是学生本人的储蓄卡..........帐号。(高校帐户一定要在就读高校财务处问清楚再填);........(6)新生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提供《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7)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共同借款人、学生个人页);

(9)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及高校开户行名称和账号。

3.第二学年(含)以后贷款发放程序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广西(学生版 篇三

一、办理流程

1、在筠连县教育局(筠连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领取《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或在QQ群的共享里下载)。一式二份均须盖鲜章。《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生必须在学校把鲜章盖好。

2、认真学习贷款条件和填表要求,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和入学缴费通知单;在校生提供《学籍证》和高校缴费(学费、住宿费)标准证明。

(2)、户籍证明。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份)。要能证明学生入学前和共同借款人的户籍都在本县、同时能证明借款人与共同借款的关系。

(3)、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要求二份均须盖鲜章),要求用统一格式的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必须符合九种情况之一,证明要能明确的表述清楚是哪种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

①、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⑤、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⑥、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⑦、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⑧、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若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就填第8条)

3、正确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以下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表。申请学生须如实填写各类信息。

(2).标有“*”的数据项为申请人必填项。没有安装家庭电话的,该项填家庭附近可联系的其它电话并注明。

(3).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与资助中心所在地一致;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其他近亲属或者其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借款人为孤儿,应从后两类中选择共同借款人,不能提供共同借款人的,经县资助中心请示省教育部门同意也可申请贷款。

(5).与借款人关系应选择父/母/近亲属/其他。

(6).学校类别根据录取院校的性质分别在类别

1、类别2中各选择一项。

(7).申请贷款金额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包含1000和6000。

(8).借款学生应根据在校年限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申请贷款期限的上限=学制-年级+1+10,并最长不超过14年。如,学制四年的大学二年级在校生申请第三学年助学贷款,按照前述规则,其申请的贷款期限的上限为12年。

(9).高校规定报到日期是指借款学生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

(10).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1).本表一式两份,经办中心存一份,信用联社存一份,由经办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4、到乡镇民政部门(乡镇民政办公室)审查盖章。

5、新生到高中毕业学校、高校在校生到高校审查盖章。

6、将《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两份交筠连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查盖章。申请表一份留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一份送信用联社。

7、借款人将《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有关资料送筠连县信用联社审查,经信用联社调查核实后,签订“借款合同”。

8、借款人将“借款合同”带到学生就读高校审核后由学校签发合同确认函,学生将“借款合同”原件和合同确认函(回执)用快递寄回家,父母(共同借款人)收到借款合同和确认函后及时到筠连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业务。

(借款人要在尽快合同确认函(回执)寄回。根据《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则,最多不得超过学生在到校后20个工作日,否则作为自动放弃处理。若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筠连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联系)

9、筠连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收到家长送来的“借款合同”确认函(回执)后,登记并签发放款通知再由家长把“借款合同”和放款通知拿到信用社

10、借款人与信用联社签订补充协议。

11、信用联社将款转入学生就读高校指定帐户。

二、借款人(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义务:

1、保证所填写的《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

3、按规定及时提供所需的全部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脱。

4、尽可能详细提供个人的通信号码和住址。对有变化的或有增加的联系方式要在第一时间与筠连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筠连县信用联社联系,及时更新。

5、随时与筠连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筠连县信用联社保持联系,保证通信畅通。

6、诚实守信,严格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和贷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不得拖欠和拖延。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正常动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经县贷款管理中心和筠连县信用联社批准后方能变动。如符合规定的贷款展期、提前还贷等。

7、认真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自觉执行。

三、借款人(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违规和违约责任

1、不按贷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将按相关规定加收罚息和罚金。拒不执行的,信用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对不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3、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视情节对停止放贷款、或追回已放贷款等处罚。

4、对不诚信的,将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将错款人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征信档案,在全国金融部门都能查询借款人的不良记录,对借款人以后工作及生活将产生极大的影响。

四、其他事宜说明

1、所有资料要求用统一的A4纸。

2、明年在资料和程序上将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内容请各借款人(学生)及时向筠连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筠连县信用联社咨询。由于借款人数量大,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筠连县信用联社无法个别通知,请各借款人(学生)加入筠连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的申请的“筠州学生信贷之家”QQ群,群号为122788289或167607604。要求加入时请注明“贷款学生XXX”,必须以真实姓名加入。贷款管理中心将尽可能的把相关要求,规定、资料等放在该QQ群的共享里,学生个人自行下载学习,不懂的可以在本群中讨论学习。同时贷款管理中心对大范围的通知事项,也在该群中发布消息,不再个个通知。

3、个别咨询:

(1)、筠连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联系人:邓静咨询电话:0831-7288312

(2)、筠连县信用联社

联系人:咨询电话:张勇谢世刚咨询电话:0831-7724989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广西(学生版 篇四

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都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确保我校2013—2014学年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做好需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相关政策宣传(含研究生);

2、现第一阶段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已启动,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准备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证明》中第一段学生基本信息由学生本人填写,第二段缴费信息以学院为单位收齐《证明》后由助理统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

3、学院统一填写好《2013-2014学年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登记表》,《登记表》中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即为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所在地,请学院填写详细清晰。

4、请学院抓紧时间为学生办理申请贷款《证明》,于6月28日(星期一)下午五点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核查盖章手续。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下载网址:学校主页—奖助学贷—表格下载(http://xgb.gxnu.edu.cn/dkk/Index.asp)。附件: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证明2、2013-2014学年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登记表.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广西(学生版 篇五

款学生在线系统操作流程详解

1、登陆系统。贷款申请必须通过https://sls.cdb.com.cn/登录,录入申请信息。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默认登录名:62100201+18位身份证号;默认登录密码:身份证上的8位生日号码(如:19871020)。

(3)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及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资助中心”。例:学生要在西峰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西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如找不到高校名称,表示该高校学生不能贷款),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

1、新录取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学号可以不填;

2、在校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学生证上的内容填写,学号必须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9348210000,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学费+住宿费(最低标准),最高限额为600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4500元,住宿费为800至1200元,则贷款金额为4500+800=530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9000元,则贷款金额为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录取学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至少为村委会(社区)一级的。(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甘肃)”(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后期通过网站或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学生)。

6.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广西(学生版 篇六

一.支付宝简介: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目前支付宝注册用户已突破3亿。支付宝已与65家机构、银行等金融体系建立资金的互通。用户可以通过支付宝账号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实现资金互转,也可以在支付宝合作的众多电子商务网站消费或登录网站进行消费、公共事业缴费(水、电、煤气费)等。

二.账户开立: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信用助学贷款时,国家开发银行相关系统会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并将账户名打印在合同上。此时账户并未开通,请于3-5天后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支付宝账号认证,认证通过后即可正常使用。

注:

1、10年支付宝账户密码默认为8位生日(如19900901),11年系统自动生成,请首次登录后务必修改密码;

2、如5天后仍无法正常登录支付宝账户,可联系高校/县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s1-1-1)

①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 →点击“填写认证信息”→选择通过“支付宝卡通”来进行实名认证(推荐)→点击“立即申请”→选择所在地区和银行(以工行为例)→有网上和柜台签约两种方式(以选择网上签约为例)→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点击“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签约”→在工行网站填写卡号和验证码并提交→确认预留信息,并点击“确定”→输入电子口令卡密及个人网银登录密码,同意协议即可

②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点击“卡通”→点击“马上激活”→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立即激活”即可完成认证

4、普通方式认证:(#s2-1-1)

①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点击“填写认证信息”按钮→选择“通过确认银行汇款金额的方式进行实名认证”→填写身份证号码和真实姓名,点击“提交”→填写相关认证信息(包括本人银行卡信息),点击“提交”→仔细核对提交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1-2个工作日后,查询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并登录支付宝网站

②1-2个工作日后,登录支付宝账号,点击“我的支付宝”中“我的账号”→点击“申请实名认证” →点击“输入汇款金额”按钮→输入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非银行卡余额),并点击“确认”即可完成认证

四.支付宝账号提现:

1、登录,点击“我的支付宝”下面的“提现” →点击“提现”:

情况一:如果在支付宝账户里未登记银行账号,系统先会提醒您填写您的银行账号;情况二:如果您已经设置过提现银行账户可以直接点击选择银行账户进行提现,输入提

现的金额,或者点击添加银行账户,添加其它新的银行账户进行提现;

2、进入设置银行账号→填写自己正确的银行信息并按规定填写→填写完毕保存账户信息:提现支持银行:工行、农行、招行、建行、深发、兴业、浦发、民生、广发、交行、光大、中信、中国银行(除广东省深圳市)的账户提现。

3、填写好信息后→点击“申请提现”→输入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提现申请成功提交,请耐心等待款项到账。

五.充值还款:

1、登录→我的支付宝→立即充值→给本账户充值,目前支付宝有17家网上银行通道可供您充值的选择:工行、农行、招行、建行、兴业、浦发、广发、深发、民生、交通、中信、光大、中国银行、杭州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

2、核对您的充值金额与所选择的网上银行,点击“去网上银行充值”。

3、更多充值方式可查询支付宝相关网站。

7.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广西(学生版 篇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09-10学年)填

写说明

借款合同回执单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生效和确定贷款额度的重要凭证,高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据实填写。因回执单填写错误、不实或遗漏导致的贷款无法审批通过的,高校要负相应责任。现将回执单填写说明如下:

一、回执单必须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确保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填写错误,出现涂改的地方需加盖高校经办部门公章确认。

二、需由学生填写的信息(学生学号,学生院系、班级,正常毕业时间)高校经办部门必须核实其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学生漏填的部分,要及时通知学生填写完整或代为填写完整,其中,新生的“学生学号”若尚未编制,请填写“尚未编制”;对于学生填写错误,确实需修改的,须由学生在涂改处捺印、高校经办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三、需由高校填写的信息,各高校经办部门要统一予以填写,不得由学生代填。

四、“高校名称”栏必须填写高校全称,不得使用简称。若高校名称发生变更,请填写最新名称。

五、“高校代码”栏应该填写由教育部制定的、全国通用的高等学校代码,该代码一般应为五位数。

六、“高校开户行”栏应严格按照回执单的格式逐项填写,其中“行(银行名)”和“分行”为必填项。若开户行为农信社,则在“行

(银行名)”部门填写“农信社”,在“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部分填写具体开户信息,如“农信社 行(银行名)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 分行 李村支行 支行 唐山路分理处分理处/储蓄所”,在支行开户可不填网点,如“农信社 行(银行名)烟台市莱山区农村信用合作社 分行 黄海路信用社 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在联社开户可不填支行和网点,如“农信社 行(银行名)潍坊市奎文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若开户行为一般商业银行应填写完整,如“中国工商银行 行(银行名)青岛市分行 分行 城阳区支行 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如在支行开户可不填网点)”,若无分行,则在“分行”部分填写银行名,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银行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济南燕东支行 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如在支行开户可不填网点)”;若开户行为其他商业银行则在“行(银行名)”部门填写“其他”,如“其他 行(银行名)齐鲁银行 分行 济南双龙支行 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如在支行开户可不填网点)”。

七、“高校开户行行号”栏填写的正确与否关系到资金能否快速汇入高校账号,若高校经办部门不确定或不清楚,请务必联系开户银行确定后再填写。

八、“高校账户名称”和“高校账号”栏填写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资金能否汇入,请务必保证正确无误。

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是各级资助中心、经办银行与高校联系的重要渠道,请务必保证联系畅通。

十、“欠缴本学年学费和住宿费”信息是判断学生是否欠费的重要依据,该项信息务必据实填写,不得有任何涂改。

十一、“借款学生签字”须由学生本人填写、确认,不得代签。

十二、“高校盖章”须经高校经办部门审核无误后加盖,可加盖

8.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广西(学生版 篇八

高校鉴定证明

XX省

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同学(身份证号),系我校

学院(系)

专业学生,学制

年。在校学习期间,该生思想积极向上,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现象,学习成绩

(合格/良好/优秀)。

该生___________学年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现经学校审查,该生在校未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现前往你处申请办理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手续。

特此证明。

学生就读学院(公章)

****年**月**日

1、本人确系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本学年学费,如发现所述情况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本人已了解生源地信用贷款责任和义务,如果贷款获得审批,将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款。

9.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说明 篇九

贷款流程

1.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必须采用打印方式,不能手写)。贷款申请金额必须是百元整数金额。对续贷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资助中心盖章的申请表。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去年贷款合同复印件办理申请(新贷学生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都到场办理)。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县资助中心对借款申请的审核要点主要包括:

贷款申请表填写必须齐全、正确,借款人签字、捺手印。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真实、合法、有效。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真实、合法、有效。

本息还款流程

到期还款与提前还款流程基本一致,以提前还款为例,资助中心办理提前还款包括:提前还款信息录入审批和还款资金扣划两部分。流程如下:

(一)利用支付宝还款

支付宝还款中支付宝账号必须使用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中为每位借款学生配置的支付宝账号,不能使用其他方式申请的支付宝账号。

1.学生在线申请提前还款:

学生1-10月的每月10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录入“提前还款”→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每月20日左右进行扣款→县资助中心经办21日左右登陆系统→点击“贷后管理”→“本息回收”→“批量扣款”→导出“扣款明细表”,打印、盖公章确认后传真至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22日前完成)。

2.学生在资助中心现场办理提前还款:

学生1-10月的每月10日前到县资助中心签订《提前还款申请书》(1式4份)→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每月10日前)县资助中心经办人登陆系统→点击“贷后管理”→“提前还款申请” → “新增”,根据提前还款申请表新增提前还款信息→支付宝20日进行扣款→县资助中心经办21日登陆系统→点击“贷后管理”→“本息回收”→“批量扣款”→导出“扣款明细表”,打印、盖公章确认后传真至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一同邮寄学生《提前还款申请书》(22日前完成)。

(二)利用代理行还款

学生1-10月的每月10日前到县资助办签订《提前还款申请书》(1式4份)→将足额资金交至资助中心→(每月10日前)→县资助中心经办人登陆系统→点击“贷后管理”→“提前还款申请” → “新增”,根据提前还款申请表新增提前还款信息→县资助中心将本月学生还款本息汇款至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开立的账户→县资助中心经办人21日登陆系统→点击“贷后管理”→“本息回收”→“批量扣款”→导出“批量扣款信息表(代理行版)”和“批量扣款信息表(资助中心版)” →根据学生还款情况填写“批量扣款信息表(代理行版)”导入系统→导出“扣款明细表”,打印、盖公章连同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学生《提前还款申 请书》传真至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22日前完成,资助中心切勿让学生直接将本息汇款至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开立的账户)。

我行收到申请后在系统中进行扣款确认,同时工作流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到期还款直接向财会处出函通知其从具体项目上扣款。

具体操作流程也可参考:《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提前还款”和“批量扣款”部分内容。

还款资金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盒装数量:为方便统计,可固定每个档案盒盛装信贷档案的件。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学生用)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资助中心用)

4.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责任告知书

(一)账户开立: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时,国家开发银行相关系统会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并将账户名打印在合同上。此时账户并未开通,请于5-8天后登录支付宝网站(http://)查询相关情况。

(二)支付宝账号认证:

为保证账户资金安全,必须申请“实名认证”。通过“实名认证”后,才可以使用或提前支付宝账户中剩余的助学贷款。

打开),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

6.签订合同5-8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二)再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登录系统。如果不知道登录名,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密码默认为8位生日,如19901001(县资助中心可以在系统中对学生登录密码进行重置)。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

6.签订合同5-8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都将通过支付宝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四、注意事项

1.支付宝使用方法详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2.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3.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联系当地县(区)资助中心重置密码。

五、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1.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1)将违约学生信息以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影响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和使用。

(2)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以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3)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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