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信息系统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共5篇)
1.党建信息系统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篇一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指南
申请者在申请办理各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手续时,请仔细阅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和国家版权局发布的有关软件登记事项的公告。
一、申报工作流程:下载和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先用电子文档发送协会初审→按报送材料要求送协会授理→报送北京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理登记→领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凭此证书可申报办理软件产品登记证。
二、办理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份;(A4纸打印提交。最好在打印前先把电子版提交协会审查,以便提高通过率)
(二)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源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一份(word电子文档提交)
1、源程序(使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指令或者语句序列)按前、后各连续30页, 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 右上角标注页号前1——前30;后31——后60;
2、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按前、后各连续30页, 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和文档中有图片除外), 右上角标注页号前1——前30;后31——后60
[注] 已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其著作权发生继承、受让、承受时,当事人应当出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无须提交鉴别材料。
(三)相关证明文件。(A4纸复印提交)
1、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 证书;其他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
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3)代理人身份证明。软件著作权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协议(网上下载填写)
3、授权委托书(网上下载填写)
4、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申请人为个人时需要)。
5、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书(网上下载填写),指申请登记软件 V1.0 以上的高版本或以其他符号作为版本号进行原创软件登记时,应提交版本说明。(申请登记的软件非1.0版本时需要)。
(四)其他软件权属证明文件(一般不需要,只有在委托开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提供)
1、软件权属证明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软件委托开发协议或合同书;下达任务开发: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任务书;利用他人软件开发的软件许可证明
2、继承、受让、承受软件著作权的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继承”专指原著作权人(自然人)发生死亡,而由合法的继承人(自然人)依法继承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继承人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提交合法的继承证明(经公证的遗嘱或者法院的判决等);
(2)“受让”指通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法人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转让后,而取得软件著作权的情况。受让人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提交依法签订的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相关证明。
(3)“承受”专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如:改制)、终止(如:合并),而由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权利承受人申请登记的,提交的著作权承受证明:著作权承受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商变更证明;国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上级主管机构的行政批复
三、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求
1、提交的纸介质申请文件和证明文件需复制在A4纸上;
2、提交的各类表格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可以是原表格的复制件),填写内容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者打印,字迹应当整齐清楚,不得涂改;
3、申请表格内容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并由申请者盖章(签名);
4、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5、除鉴别材料用A4纸打印和用word电子文档提交各一份外,其他所有提交的资料均一式两份
四、费用
普通为1500元/件,加急为2500元/件,包括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全部费用。
五、时限
普通代理: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加急代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以上期限不包括资料补正期限。
咨询电话:***3
联系人:张锦智武培庆古丽娟
地址:广州天河北路888号1501室
E—mail:gzsa613@163.com或zjz-43@tom.com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些什么 篇二
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负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移备案、变更/补充登记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1、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作用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登记申请文件所述事实的初步证明。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家将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并享受有关税收、知识产权、投融资、产业技术、出口、人才吸引等若干的优惠政策。
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关于贯彻落实“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意见》中,我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二、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
三、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五、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六、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
七、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
八、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
九、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十、查询费:
(一)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
1、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1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
2、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元,超过3页,每条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条加收0.50元。
3、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
最近五年信息:每题200元,超过3页,每条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五年前):每题250元,超过3页,每条加收0.50元。
(二)纸介质查询费
对指定登记的档案进行查询,每件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
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作用请仔细阅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登记办法》
必须提交的文件包括: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表格--1份,A4纸)
(注意:申请表中④软件开发者情况一栏,单位职工职务开发软件此栏应填单位名称,⑦栏选择填写)
2、软件说明书(表格--1份,A4纸)
3、申请者身份证明(任选一项)
(1)法人单位证明(表格--1份,A4纸)
同时选择性提交以下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A4纸)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A4纸)民间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1份,A4纸)
台湾:营业执照复印件公证书(1份,A4纸)
香港:营业执照复印印件公证书(1份,A4纸)
外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认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所在国大使馆)(1份,A4纸)
(2)个人申请者----身份证影印件
以及同时选择性提交以下文件:
有工作单位: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1份,A4纸)
无工作单位: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1份,A4纸)
(3)非法人单位证明(表格--1份,A4纸)
4、源程序--1份,A4纸,正面
按前、中、后各连续2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在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不需装订)
5、文档--1份,A4纸,正面
(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按前、中、后各连续2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在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不需装订)
(若希望多提交文档,每多提交一种文档需提交增加文档费80.00元)
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保证书(表格--1份,A4纸)
7、酌情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1)软件鉴别材料例外交存申请书
需要对源程序或文档进行保密处理时提交此申请,并在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时,请在第⑦栏选择一项,同时提交例外交存申请费320.00元
(2)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
在高版本(1.0以上)软件作为原创软件申请登记或版本号有特殊定义时填写此表。(1.0版无需填写)
(3)证明文件:若申请者存在以下情况,需提交以下文件。
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合作开发协议书(1份,A4纸)
如:个人与个人合作、单位与个人合作、单位与单位合作。
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协议书(1份,A4纸)
如:个人委托个人、单位委托个人、单位委托单位。
下达任务开发--任务书(1份,A4纸)
如:国家863科技开发项目
8、注意事项:
a.一个软件申请费为250.00元,证书费50.00元;b.购买申请资料费用为70.00元(含邮费)
3.党建信息系统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篇三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鼓励本市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著作权登记,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本市软件产业发展,按照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上海市《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要求,设立“上海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资金”(以下简称“资助资金”)。为加强资助资金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
资助资金纳入上海市“软件集成电路专项资金”预算。
第三条(管理原则)
资助资金按照“诚信申请、部分资助、促进应用、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管理。
第四条(资助对象)
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注册登记在本市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自然人,可根据本办法申请登记费用资助。合作开发的软件,权利人中有一方符合申请人条件也可根据本办法申请资助。
第五条(资助标准)
本办法所涉及的资助登记费用是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登记费、证书费和委托本市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进行登记的代理费。按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资助,每件登记作品资助费用最高不超过80O元。
第六条(资助受理)
(一)资助申请时间
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应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颁发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二)资助申请受理机构
上海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委托上海版权服务中心受理本市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资助事宜。
(三)申请资助材料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应提供下列材料:
1.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资助申请审核表;
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现场退还);
3.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本市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开具的合法收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现场退还);
4.自然人申请的须提供本市身份证或居住证或本市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现场退还);
5.本市法人、其他组织申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现场退还);
6.委托本市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办理资助申请事宜的提供委托书原件;
7.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不属于资助范围;
3.未按规定填写申请审核表;
4.提供的材料不齐全;
5.软件著作权项目有争议的;
6.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因著作权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处罚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资助审核和资金拨付
上海版权服务中心收到申请人资助申请材料后,对于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于材料不齐的,限期予以补充,并在材料补正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予 以通过的,资助补贴划拨至以申请人(软件著作权人)名义设立的开户银行账户(单位)或指定银行活期储蓄账户(个人);审核不予通过的,原有申请材料不办理退还。
第七条(预算编制)
上海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根据本市软件著作权登记开展情况和财政资金管理要求,会同市财政局编制资助资金预算。
第八条(管理监督)
资助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应依法接受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的监督。
第九条(违规责任)
资助申请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已资助的费用全数追回,正在办理的停止办理,取消资助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资助申请资格,并依法追究资助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解释责任)
本办法由上海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和上海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实施日期)
4.软件著作权登记文档准备-材料 篇四
登记者应提交的文件包括: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1份
2.申请者身份证明
(1).单位
选择性的提交以下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A4纸);
--事业法人: 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A4纸);
--其他组织: 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1份,A4纸)
(2).个人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
3.源程序--1份,A4纸,正面
按前、后各连续30页, 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在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页号1-60。源程序不需要装订。
4.文档--1份,A4纸,正面(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按前、后各连续30页, 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文档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在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页号1-60。文档不需要装订,封面不算页。
5.选择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1).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表格1份)(非V1.0版本软件提交)
(2).若申请者存在以下情况,需提交以下文件(1份,A4纸):
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合作开发协议书1份A4纸;
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协议书1份A4纸;下达任务开发--任务书1份A4纸。
5.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所需文件 篇五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请勿复制、下载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为原件。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注:申请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档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3、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①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可以到软件登记申请须知中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和《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同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
•著作权人为香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注册登记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商业登记证书正本复印件,并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
•著作权人为台湾企业法人的,需出示经台湾法院或公证机构认证的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填写并提交《台湾法人证明》。
•著作权人为外国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须经过中国驻当地领事馆的认证或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方为有效。申请时需提交公证或认证的证明文件原件。目前国外法人因所在国家或地区不同,其提交的法 人身份证明文件内容和格式会有所不同,但文件中的基本信息项应至少包括
1、法人名称;
2、注册日期、3、注册地、4、注册证明编号、5、证明文件的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以上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与登记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例如: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是外文的,须一并提交经有翻译资质的单位翻译并加其公章的中文译本原件。
③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的, 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下达任务开发的, 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4、其他证明文件
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 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有关企业变更(合并或分立)、终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企业合并协议、清算报告、企业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时需做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登记申请的文件之 一,并交回原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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