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南地区移民搬迁政策

2024-07-12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政策(精选7篇)

1.陕南地区移民搬迁政策 篇一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陕政办发 〔2011〕6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省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改善陕南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消除自然灾害对陕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威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三市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及有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移民搬迁对象分为以下几种:

(一)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

(二)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

(三)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四)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

(五)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

(六)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户。

第四条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传承特色”的原则, 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第五条 省政府依据《规划》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金融办、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协调解决移民搬迁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指挥部”,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办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

第六条 陕南地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比照省上做法,成立移民搬迁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县(区)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规划,做好管理和监督检查,稳步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第七条 依据《规划》,2011年—2020年,陕南地区共安排搬迁安置移民60万户、240万人。结合陕南各市实际,安排移民搬迁安置计划,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第二章 搬迁安置

第八条 根据陕南移民搬迁的范围和对象,移民搬迁分为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洪涝灾害移民搬迁、扶贫移民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和工程移民搬迁等五种类型,统称避灾移民搬迁。

第九条 根据陕南地区实际,凡进入城镇集中安置点、移民新村和小村并大村在30户以上的均属集中安置;其他方式的搬迁安置属分散安置。

第十条 结合城乡统筹,陕南移民搬迁与保障性住房、重点示范镇、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有机结合,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办法,对分散安置从严控制和从严审查,稳妥安置搬迁群众。

第十一条 市、县(区)依据《规划》,综合统筹城乡发展、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等因素,编制市、县(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移民搬迁用地纳入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考虑,逐级上报,分级审批。各市、县做好以集中安置点和重点示范镇为载体的相关移民安置建设规划,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技术审查。

分散安置的相关建设规划由安置点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编制,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实施移民搬迁过程中,对集中安置点的房屋建设原则上实行统规统建。个别特殊情况需报上一级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核定审查符合《规划》的可统规自建。

第十三条 根据陕南地区地形地貌特征和群众居住习惯,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集中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亩以内;分散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5亩以内。

第十四条 集中安置建房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每户按30平方米-50平方米安置。各市特困户、五保户占本市搬迁总户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其他搬迁户原则上分别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安置。搬迁户安置要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选择确定以上三种户型。

对搬迁户建房面积需求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户,须经县(区)移民搬迁工作机构审核批准。超面积部分所需建房资金由搬迁户自筹,但每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第十五条 分散安置原则上按集中安置点建房面积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第十六条 建房补助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所需其余资金由各级财政补助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按照规定面积,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解决。五保户和孤寡老人也可纳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形式安置供养。

(二)分散安置按每户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移民搬迁对象补助标准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七条 建房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并管理使用,具体办法由省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

第十八条 省级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全力支持集中安置点和重点示范镇所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向国家对口部委沟通汇报,多方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

第三章 政策保障

第十九条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提供以下政策支撑: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相衔接,并按法定程序审批,确保本行政区域移民搬迁安置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对集中和分散安置的用地,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对集中安置点用地项目可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三)对移民搬迁后有复垦条件的旧村庄、旧宅基地,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复垦后,依据《陕西省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及收购置换暂行办法》,按项目实施复垦验收,并报备案,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省级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向移民搬迁安置区域倾斜,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四)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移民搬迁安置农户,按现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政策,免费登记发证。

第二十条 陕南移民搬迁区涉及相关的税、费减免由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依法制定减免政策,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水利、扶贫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依法制定优惠措施,并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 各级政府加强移民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力度,提升移民素质,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各市、县人力资源、教育、扶贫、农业等部门结合当地主导产业,按照“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加大就业援助和技能培训,提高移民户从事种植、养殖、服务业的水平,鼓励和帮助移民群众从事非农业生产。

第二十二条 各县(区)在安排补助资金时,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搬迁户,可按《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政策给予照顾。

第四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 省政府成立陕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搬迁公司”),由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财政厅共同出资组建。搬迁公司在省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公司化运作,确保搬迁安置群众的住房和相关基础设施工作的全面实施。

第二十四条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提高工作效率。各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有管理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确保搬迁群众居住安全。

第二十五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中央及省财政相关投资向安置点倾斜,完善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降低建设成本。质监、价格部门切实加强对建材质量、建材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类建材安全合格,防止哄抬物价,必要时依法对所需主要建筑材料启动价格干预机制。

第二十六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移民搬迁建房工程质量监督,确保移民搬迁房屋建设质量。

第二十七条 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移民搬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对资金使用以及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八条 各市、县(区)、乡(镇)按照移民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包括搬迁户新旧居住房屋图片、搬迁户申请、迁入地户口、购房契约合同、搬迁农户花名册、验收意见等),做到“县乡有档、村有册、户有卡”,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对档案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九条 各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各市、县(区)统筹做好相关核查工作,并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统规统建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十条 严格落实移民搬迁工程验收制度,做到“谁审定、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集中安置各单项工程由各县(区)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项目管理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市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分散安置搬迁户的验收工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并负责实施。

第三十一条 各市、县(区)做好移民搬迁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公布安置地区建设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移民搬迁工程进度,由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指挥部进行统计分析后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每年12月20日前汇总报送全年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三十二条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目标责任书》每年对移民搬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成绩与市、县(区)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对完成移民搬迁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市、县(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迟缓、项目实施不力、资金使用不当、任务没有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三条 对移民搬迁对象实行严格审定制度。移民搬迁对象审定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市、县(区)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各级各部门在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杜绝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侵占、截留、挪用移民资金,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逐级报送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2.陕南地区移民搬迁政策 篇二

关键词:移民搬迁,百姓致富,配套措施

陕南移民搬迁是陕西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这一战略决策将为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3市64万农户、240万人口,走出环境恶劣的深山区、开启富足安全的新生活揭开历史新篇章,对推进陕南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整体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在各级政府的强力推进下,近年来陕南移民搬迁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总结和解决。为此,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就移民搬迁工作政策实施情况开展了调查和研究。

一、移民搬迁有序推进,惠民实效逐步显现

1. 移民搬迁目标明确。

陕南移民搬迁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指导方针,紧密结合城镇化建设,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分别有向城镇迁移、向移民新村迁移、小村并大村迁移、自主分散迁移4种移民方式,既有建好的安置房供移民户选择,也有划拨好的宅基地供移民自建。

2. 移民搬迁与地方经济建设统筹。

陕南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三国”文化闻名遐迩,秦巴山区丰富的山林资源和“氧吧”美誉,以及“一江清水送北京”,都促使陕南经济地位提升。但是由于平原少、山地多,地理环境复杂,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居住在山区的老百姓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百姓生活水平的整体提升。陕南移民搬迁工程正是基于扬优避害,在整合物资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同时,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发展质量,提升地域经济水平。汉中市以“油菜花节”、“柑橘园”为媒介,安置搬迁移民落户新建旅游景区,进一步拓展旅游产业发展空间;安康市以茶叶、山菌、中草药种植和经营为基础,安置移民落户中心村和新集镇,充分发挥特色种植基地的优势;商洛市以支柱产业和新矿区建设为手段,安排移民落户城镇,一方面解决企业用工不足,另一方面解决移民就业。

3. 移民搬迁进展顺利。

2011年,陕南汉中、安康、商洛3市开工建设安置点742个,落实了6万户、24万人的移民安置;2012年,再开工981个建设项目,落实了8万户、29.5万人搬迁;2013年,3市将继续完成6万户22.8万人的搬迁和安置。3年中,3市共计完成和计划完成移民搬迁20万户76.3万人,占“十二五”移民搬迁规划的53%,占10年规划的32%。

4. 移民搬迁使城镇化率显著提升。

移民搬迁带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更带来了农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生活明显改善。据不完全统计,两年多的移民搬迁工程,使陕南地区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伤亡率下降80%和70%,使安康、商洛、汉中3市的城镇化率分别提高4.7%、2%和1.7%。

二、搬迁移民生活改善,生产方式明显转变

1. 移民生活方式发生明显转变。

移民安置点或为新建居民小区或集镇,或为规模较大的城镇或中心村,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教育、医疗、养老、居住条件良好,医务所、幼儿园符合城镇建设标准,生活便利,物质齐备。移民生活实现了由农村向城镇、由贫穷向小康的突破和迈进。

2. 移民生产方式发生极大改变,由单纯依靠耕地生存向务工和发展二、三产业转变。

搬迁后,多数移民种地、打工两不误,有的忙时务农闲时务工,有的务工为主兼顾务农,有的专职务工或转行经营,生产方式多样,劳动强度降低,收入显著提高。各地政府也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劳动力技能培训,组织富余劳动力进企业务工,扶持移民户发展专业种植和经营商贸餐饮、旅游运输等三产服务业,为移民后续生存创造了条件。

汉中市略阳县徐家坪镇是一个典型的农业镇,是略阳县的“西部粮仓”。镇中心距县城18公里,总面积228平方公里,辖18个村,1个居委会,75个村民小组,3776户1.37万人,2011年该镇农民人均纯收入4905元。徐家坪镇境内山大沟深,一江三河沿线及67个地质灾害点的群众饱受灾害威胁,政府没少出钱,群众没少出力,日子却越过越穷。2011年,该镇以移民搬迁为契机,将移民安置与小城镇建设、农民进城和发展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有机结合,立规划,建机制,严政策,重管理,向荒滩要建设用地,多渠道筹谋资金,顺利完成了一、二期小城镇建设,先后安置搬迁群众157户和商业住户50户,新增集镇人口1200人。新建集镇商铺、幼儿园、医务所等公共设施均按最新城镇建设标准建设,为搬迁移民“稳得住”奠定了良好的生活基础。同时,集镇建设规划划拨38亩建设用地,进行招商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解决富余劳动力做好了筹划,为搬迁群众“能致富”创造了基础条件。2012年,徐家坪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949元,较2011年度增长20.2%。

三、统筹资金难度较大,协调用地相对困难

1. 搬迁资金紧缺影响“搬得出”。

首先是县级财政筹款压力大。商洛市规划十年搬迁安置71.8万人,建房投资需要180亿元,移民户补贴需要54亿元,按政策预算,省级财政需承担117亿元,市、县财政需落实配套资金45亿元。随着物价、工价的快速上涨,建设成本不断增加,资金压力越来越大。柞水县为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搬迁提供免费住房,对分散安置户实行补助资金3万元,对集中安置户补助4万元,对上楼安置户补助4.5万元,但省市财政平均每户只能补助1.44万元,不足部分需县财政全额承担,全县每年需筹措5000万元用于补贴移民户;除搬迁补助外,县财政同时还要承担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资金缺口大,地方财政压力大。

其次是移民户自筹资金负担重。汉中市略阳县2011-2012年完成移民搬迁2514户,共投入资金3.49亿元,其中政府筹资1.77亿元,农户自筹1.7亿元,农户自筹占近一半。目前建好的安置房和规划的安置点宅基地也主要用于满足能拿出买房、建房资金的移民户。略阳县移民购房需4万~6万元,建房需8万~10万元,对于大多数处于年收入不足4000元平均线下的搬迁户,无疑是巨额开支。城固县移民安置点多在平原地区,移民购房需15万元,建房需7万~9万元,建房的移民户还要向村上交5万元宅基地费和建房设计费;移民户完成购房、建房并入住后,方能领到每户3万元的移民补贴;许多移民户因购房、建房背负了债务。据估算,约有1/3的移民户无力负担自筹款。虽然移民搬迁政策对特困户采取无偿安置,但特困户由于缺乏劳力和技术,搬迁后生活难以为继,因而大多搬迁意愿不强烈。

2. 土地资源紧缺难住“稳得住”。

一是安置建房用地紧缺。陕南移民搬迁240万人,超过3个市总人口的1/4,需要1亿多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安置移民。2011年省国土厅计划安排的6000亩移民搬迁安置建房用地指标,与实际安排6万户所需1.2万亩的建设用地要求相差一倍。集中安置地通常要选择在较为开阔的地带,而3市处于秦巴山脉之间,平地资源缺少。安康市所辖的一区九县,比较开阔的平地只有平利县城、汉阴县城和安康新区,由于各市县近年来积极发展产业化建设,产业投资项目已占用了相当多的建设用地,移民用地选址愈加困难,安置建房征地和调地难度加大。

二是安置点农业用地也极为紧缺,近4成的移民户对失去土地后的生活顾虑重重。许多搬迁户在山里还有几亩薄田,自产自用,口粮尚有保障;搬迁后,迁出地的原承包地退耕还林或路远难耕种,迁入地的农户又不愿意将承包地调剂给搬迁户,搬迁户生产用地成为乡镇政府工作的难点。

3. 就业增收渠道狭窄制约“能致富”。

山大沟深平地少,产业园区和工厂企业分布不均,旅游产业欠发达,是陕南贫困县的共同特点。陕南3市28个县(区)中有21个属于国家或省级贫困县,由于经济基础薄弱,产业项目少,吸纳就业能力低,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稳得住、能致富”是移民搬迁工作中最难的问题。目前,移民户“搬得出”尚可解决,但移民户拓宽增收渠道则受自然条件制约较多。有的失地移民,外出打工无技术,就地经营无门路,收入无来源,生活质量下降;有的移民不能适应城市生活,收入不稳定,先后返回原居住地;最为普遍的是年轻的一辈搬出了大山打工为生,家中的老人仍留在原居住地,坚守着最后的土地。

四、建议

1. 关注贫困户和老年人搬迁安置。

移民搬迁对象有3成以上是贫困户和老年人,他们无力承担搬迁成本。建议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户的实际和特点,制定不同的帮扶政策和措施。一是以出租安置房的形式,采取先租房搬迁再逐步付款购房定居;二是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搬迁户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三是筹集门面房出售资金,通过政府回购、市场化拍卖等形式筹措资金,用于补贴经济条件较差的移民户。

2. 杜绝搬迁房空置。

年轻人进城打工租房住,年纪大的人不愿意搬迁,这是导致搬迁房空置率较高的原因。建议各级政府根据社会发展和搬迁移民需求,及时调整搬迁安置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强化措施落实移民搬迁任务,动员有条件搬迁的移民尽快完成搬迁;另外在搬迁实施过程中,灵活制定政策,将部分空置房出租给有搬迁愿望但资金不足的移民户,减少资源闲置。

3. 为搬迁移民提供就业岗位,帮扶致富。

首先在现有条件下保障搬迁移民的短期生活,达到生产活动不中断、收入水平不降低。对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可在企业进行就业安置;对愿意经商的,鼓励并安排优先进入镇、县城创业或自行择业;对有能力自愿到外地城市落户的,发给其移民搬迁补助。其次,以产业发展巩固移民搬迁成果,为移民培植商务、劳务、服务类等“无土产业”,一方面通过开办企业解决移民就业,一方面依靠移民搬迁解决企业用工,形成互补双赢。再次,针对不愿意离开农业耕种的移民户,可就近在本村组或交通条件较好的原承包地进行有土安置,通过发展种植、养殖特色优势产业,以“公司+协会+农会”的发展模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最后,鼓励并支持移民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分享增值收益,拓宽增收渠道。

4. 不断完善搬迁移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3.陕南生态移民的政策分析 篇三

2010年2月,陕西省正式发布了《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统提规划(2011—2020)》、《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5)》,两个规划分别涉及240万人和39.2万人。陕西省有700万贫困人口,其中有80%集中在自然条件、生存环境恶劣,居住、交通条件简陋,科技、文化水平较低的地区。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等,就地扶贫实难奏效,实施生态移民战略,就成为当务之急和必然选择。陕南生态移民主要集中在商洛、安康和汉中三市,其中商洛市从2001年起开始生态移民,截止2010年累计搬迁9097户3.9397万户,而丹凤县是商洛市展开生态移民的一个主要工程试点。

1 丹凤县生态移民研究现状

从20世纪90年代我国西部几省开始实行生态移民以来,社会各界给予了此项政策是关注,围绕生态移民的研究也层出不穷。柳诗众从生态保护的角度研究陕西省丹凤县生态移民时发现,丹凤县境内地广人稀、交通闭塞、缺乏生存条件的边远山区,实行以移民搬迁、易地安置、恢复自然生态的做法,不仅较好地解决了边远、高寒山区广种薄收、越垦越穷、导致生态环境逐步恶化的问题,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扶贫开发、城镇化建设、社会综合发展和进步。童欣研究了商洛市丹凤县在历史中所经历的生态移民情况:丹凤县地区总共经历了3次大的移民,累计生态移民1424户6429人,使一大批群众告别危旧房屋,住进板石特色民居,改善了生活条件,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张妍用SWOT分析研究了丹凤县生态移民,发现丹凤县拥有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但经济基础薄弱,基础设施薄弱;同时丹凤县的交通情况在未来将得到极大程度的改善,其经济发展将由国家政策支持;生态脆弱和文化冲击将是丹凤县生态移民中潜在的危机。

2 丹凤县生态移民实地调研

为了探讨生态移民对居民生活的改观,笔者以商洛市丹凤县为调研地点,通过实地调研调查、对搬迁户在此次生态移民的过程中、搬迁前后生活各方面的基本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在分析问题时主要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着重分析和表现搬迁户对搬迁的态度、适应性以及生活水平的改善情况。调查问卷分为五大部分,分别用于了解搬迁户的个人家庭基本信息、社会经济状况、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卫生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以及搬迁户对移民政策的整体满意情况。此次调研,我们选择了100户样本,用来表现移民后生活水平的改善。统计结果如下:

在社会经济方面:搬迁之前,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务农,样本统计中,只有41%人均年收入超过3000元,人均年收入不足1000元占28%。搬迁之后,主要收入来源是外出打工,居民人均年收入有66%超过3000元,人均年收入不足1000元下降至5%。移民前,居民的人均年消费支出不足3000元占74%,其中人居年消费支出不足1000元占51%,移民之后情况大为改观,人居年消费支出不足3000元仅占44%,其中1000元以下下降至9%。在基础设施方面:大多数受访者认为迁入地除了供水情况不如迁出地外,其余基础设施如供电、道路建设、公共交通、网络通信状况都较迁出地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对迁出地供水、供电、道路建设、公共交通和网络通信状况满意的受访者比率分别为46%、13%、2%、8%、1%,而相应的数据在迁入地则是15%、31%、41%、64%、62%.在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方面:对迁入地的公共活动场所卫生、垃圾处理、环境卫生维护、中小学教育、医疗、行政部门服务的评价在满意及以上的移民都在30%左右;对迁入地幼儿教育情况持满意及以上态度的移民比例仅为22%。而集市贸易的情况相比于其他分项获得了更高的评价,45%的移民对其持有满意及以上的态度。在移民政策方面:我们针对政府提供的补贴数量以及补贴发速度做了调查,结果显示对这两项指标均表示满意的受访人比例和对两项指标均不满意的受访人比例相似(分别为30%—34%),可以看出补贴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了不平等。另外,分别有52%和51%的受访人对政府工作效率和政府工作人员态度不满意,这一问题值得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以切实提高搬迁户对政策的信任度。但总体说来,大多数的受访者对移民政策的落实情况给予了好评.

3 总结与政策建议

4.陕南移民搬迁建房协议 篇四

甲方:

乙方:

一、概况

该工程为砖混框架式仿古结构民居。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建筑图纸在赵家坝集中安置点自建房屋,所建的房屋可为3间2层或3间3层。并确保与安置点整体风格相同,否则不得享受陕南移民搬迁相关优惠政策。

二、标准要求

1、按甲方规定的标准施工,要求砌砖墙体、抹灰等要符合《建筑施工规范》;

2、乙方所建房屋要确保与甲方要求安置点风格一致,房屋楼层高度、门窗大小、正立面式样及屋顶坡度等必须要与施工图纸一致;

3、乙方建房时需缴纳建房保证金1万元,开工后缴纳地基费用的60%,主体完工后缴清余款(余款可在完工后从陕南移民搬迁补助资金3万元中扣除)。

三、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甲方: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确保“三通”,并为乙方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乙方有异议的,甲方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乙方:严格按照甲给定的《建筑图纸》施工,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若出现工程质量和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四、附则

若乙方不按照图纸要求施工或签订本协议后不在安置点建房的,按违约处理,所缴纳的1万元建房保证金不予退还;

乙方完成施工后,应接受甲方的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所缴纳的1万元保证金可予以退还;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签定补充合同,及时消除争议;

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1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5.陕南地区移民搬迁政策 篇五

**镇人民政府

2011年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总结

县扶贫局:

今年下半年,我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县扶贫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陕南移民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采取高目标引领、高强度推进、高效率落实的工作态势,认真规划了2011—2020年陕南移民搬迁项目,并全面完成了2011年移民搬迁任务,现将2011年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总结如下:

一、广泛宣传、深入调查,科学制定移民搬迁规划 陕南移民安置点建设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1-

地进行。一是层层动员,广泛宣传。陕南移民搬迁工作会议之后,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镇村干部会、群众会,迅速传达会议精神,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及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落实,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各村各单位干部都高度重视,采取板报、标语、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移民搬迁工作的宣传。二是深入村组、农户调查摸底。为了做到移民搬迁工作政策明、底子清、对象准、项目实、易操作,镇干部深入村组农户了解情况,制定了详实的、切实可行的移民搬迁规划,十年计划搬迁1820户7500人;三是确立了我镇陕南移民集中安置点。经县扶贫局确定的移民安置点10个,(中银社区、集镇中心社区、姚家河村安置点、凤凰村安置点、茨沟村四组安置点、朝阳村安置点、渭河村安置点、柏家村安置点、堰坪村安置点、联合村安置点、),集中安置群众1456户6120人。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完成2011陕南移民搬迁任务

1、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今年以来,我镇始终把陕南移民搬迁作为工作的重点,成立陕南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毋勇任组长,副镇长苟小宁、吴建平任副组长,镇纪委、党政办、财政、国土、规划、林业、扶贫办、电力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

组”,全面组织领导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办公室,由副镇长苟小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尹先祥、冯云娅、吴大炯、余龙安、李鹏。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制定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政策措施,编制全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协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相关事宜。检查工作任务实施进度及效果,验收移民搬迁项目完成情况及挡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各村成立相应机构,由村支书负总责,村三委会班子齐抓共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2、深入实地,加强督促指导。半年来,我们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工作思路,采取“三到,四勤,五有”的工作方法(三到,即项目到村、资金到村、帮扶到村。四勤,即勤检查、勤指导、勤协调、勤汇报。五有,即有人抓,有人干,有人管,有责任,有成效),深入到所有在建项目实施现场,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实行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和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了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发现、决策在一线产生、工作在一线落实、效果在一线检验,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3、积极完成2011陕南移民搬迁任务。镇政府认真组织实施2011我镇73户292人的移民搬迁任务。截止目前,我镇已启动安置点建设5个,移民搬迁102户371人,已竣工搬进新居55户199人,建房总面积10420平方米,均

为砖混结构。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村容村貌整治不够到位,入住新居的搬迁群众的传统习惯和生活陋习使良好的环境难以维持;二是群众经济基础较差,按搬迁政策标准和要求,群众建房自筹资金部分有一定困难;三是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配套资金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在建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和建成项目的后续管理,加强对搬迁群众的培训教育,使贫困群众原有的生活陋习和不良习惯得到彻底改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管理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明年搬迁安置点建设目标,力争建设任务提前完成。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培育指导搬迁群众发展主导产业,多渠道增加收入,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是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抓好典型示范,促使我镇扶贫搬迁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抄送:镇领导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1年12月19日印

6.陕南地区移民搬迁政策 篇六

政协商洛市委员会主席 王甲训

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尊重自然规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大决策,也是着眼于陕南立地条件,消除自然灾害威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山区群众安全持续发展、稳定脱贫致富的德政工程,更是加快幸福商洛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需要。围绕助推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顺利实施,近期商洛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组织对全市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行了为期七天的集中视察,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一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粗浅认识。

一、商洛市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成效和特点

商洛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市,地理条件特殊,自然灾害频发,群众因灾毁家致贫的教训十分深刻。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无疑是商洛改善民生环境、提高民生质量的重大历史机遇。工程实施以来,商洛市委、市政府思想高度重视、行动高度统一,举全市之力、聚八方之财,强化措施,稳健推进,整体工作实现了高点起步、良好开局。2011年底,全市完成移民建房16721户67797人,占省下达计划1.6万户6.4万人的103%。其中,开工建设移民安置点213个,占计划任务的102%;集中移民安置完成建房13439户52991人,主体建成封顶7797户28615人;分散安置完成建房3277户13307人,主体建成封顶的有3146户12507人。2012年,各县区移民搬迁对象审查确定、计划方案制定等基础性工作已经完成。全年确定集中安置点272个,搬迁安置2.1万户8.2万人,目前大部分安置点已开工建设。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最有效的扶贫措施、最根本的防灾避灾途径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最好机遇,成立了以市、县(区)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并明确由市县(区)长抓综合协调、常务市县(区)长抓政策落实、分管市县(区)长抓工程推进,市上调整编制组建了市、县(区)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管理办公室,把陕南移民搬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逐级夯实了市、县(区)、镇、村的工作责任,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工作体系。

(二)规划编制到位,工作基础扎实。市、县(区)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队伍,深入调查摸底,核实搬迁对象,建立了县(区)、镇(办)、村组和搬迁户档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分析论证,统筹考虑搬迁移民避灾减灾、生活保障、文化娱乐、教育医疗、环境改善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精心编制市、县(区)、镇移民搬迁十年和三年工作规划,同步制定了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规划,并按照传承特色、因地制宜的原则,规划设计了具有秦岭民居特色的移民安置楼、“三位一体”小区等移民搬迁安置新区模板,供各移民户选择和集中安置点参考。镇安县按照“一次规划到位、逐年搬迁建设”的思路和“三十年不落伍,五十年不拆迁”的标准,在集镇规划建设300户以上安置点19个,提高了集中安置水准。

(三)工作机制规范,搬迁安置有序。市、县(区)、镇政府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进移民搬迁。一是及时制定《商洛市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移民搬迁项目实施办法》、《资金筹措与管理办法》,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搬迁安置工作组织有力、规范有序、顺利推进。二是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试点示范、稳步推进”的原则,明确各方责任,督促落实到位。市政府按月督查各县区移民搬迁工作,并在《商洛日报》公示通报,对连续两个月排名末位和连续三个月排名后两位的县(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三是严格搬迁安置对象的筛选、审查、公示和确定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监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审计管理,确保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公开、公正、有序进行。

(四)注重典型培育,示范效应明显。按照“试点示范,稳步推进,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2011年,全市确定36个规模较大、设计理念较新、建设标准较高、示范作用较强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明确包抓领导,落实包抓部门,加大资金扶持,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创造了许多值得推广的经验。商南县试马镇按照“小城镇建设、移民搬迁、现代农业”三位一体的思路和“农村社区化、种养园区化、农民专业化”的要求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点,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赞扬。山阳县高坝镇街道村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采取统一规划、统一筹资、统一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结合、与城镇化建设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结合的“三统一、三结合”模式,通过优先向移民拍卖经营性街面房,弥补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建设不同面积户型供移民自主选择,满足不同搬迁移民需求;在集中安置点新建社区,加强搬迁移民的管理与服务;实行移民搬迁户明白卡入户制度,提高落实移民搬迁政策透明度等成功做法,具有较强的示范推广价值。

(五)坚持多元投入,资金保障有力。确保资金投入是加快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关键。市、县区政府想方设法,积极拓宽筹资渠道,统筹安排扶贫、工赈、生态移民搬迁项目,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小城镇建设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和财政支农资金,实行资金捆绑使用,确保群众建房和配套设施建设资金需求。柞水县采取捆绑项目、整合资金、财政配套、向上争取、群众自筹“五个一点”的办法,为移民搬迁安置提供了有效的资金保障。2011年,全市共筹措配套资金16.7亿元,其中建房补助资金9.7亿元,户均6.06万元,超过省政府规定6万元的补助标准,兑现了让移民搬迁户少拿钱的承诺。同时,制定了《商洛市陕南移民搬迁资金筹措与管理办法》,对各个渠道的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六)强化产业配置,移民致富有望。各地在解决好“搬得出”的基础上,把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有土安置与有业安置相结合,着力在“稳得住”、“能致富”上下功夫。在有土安置方面,近距离搬迁的农户,继续耕种原有土地,同时按照土地占补平衡原则,坚持搬新拆旧,全面垦复搬迁后的宅基地,用于发展生产。在有业安置方面,结合城镇化建设,尽最大可能把移民搬迁安置点规划在县城城郊和镇政府所在地,并建设一定面积的商业用房,供搬迁户直接经营或出租;加大设施农业发展力度,在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区域,规划设施种植、养殖小区,发展现代农业;依托工业集中区建设,鼓励引导搬迁群众到县域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居民小区公益岗位就业;通过实施“雨露计划”、“人人技能工程”等措施,对搬迁户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通过这些措施,为搬迁群众发家致富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商洛市推进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商洛市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起步较高、开局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尽统一。少数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对实施陕南移民搬迁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既有把实施陕南移民搬迁等同于以往工赈移民和扶贫移民的现象,也有认为实施陕南移民搬迁任务艰巨、心存畏难的现象。部分移民搬迁对象对实施陕南移民搬迁的初衷理解不深,坚守祖业、故土难舍的思想情结根深蒂固,一定程度阻碍了陕南移民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是落实政策不够灵活。一些地方强调集中安置多,关注分散安置少,分散安置移民的政策兑现、建房质量和发展致富令人担忧。一些地方在移民建房面积上执行呆板,搬迁移民选择空间不大。一些地方在移民建房尤其是集中安置点移民建房模式上,要么一律统规统建、要么一律统规自建,灵活性不够。

三是资金配套压力很大。商洛是一个贫困地区,所辖7个县区均属吃饭财政,财力十分匮乏,一直靠国家转移支付运转。加之,近年来需要市县区配套资金的项目增多,市县区财政压力本身就很大。而要全面完成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任务,市县区共需配套36.67亿元,年均近4亿元,市县区财政资金配套压力更大。

四是土地矛盾依然突出。商洛土地稀缺,集中连片的川道平地更少。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产业类项目逐步增多,土地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可供建设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地方十分有限。尤其是在镇安、柞水这样一些山大沟深地区,全面落实省上30户以上以集中安置为主的要求,选址更显困难。同时,移民搬迁安置用地审批仍然不够快捷,也一定程度地制约了移民搬迁工作的稳健推进。

五是移民致富困难较多。一方面,受资金、规划等影响,多数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搬迁移民出行、用水、如厕、医疗和子女上学等多有不便。另一方面,受立地条件等因素制约,移民安置途径狭窄、渠道不多,有土安置缺地、就业安置乏力。这些都使搬迁移民真正稳得住、能致富产生许多不确定因素。

三、对稳健推进商洛市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建议

(一)深化宣传教育,增强思想共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稳健推进陕南移民搬迁工作,必须在巩固已有宣传教育成果的基础上,按照重心下移、延伸触角的思路,把加强基层干部和移民搬迁对象的宣传教育作为重点,一方面,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深化培训、严格考核等方式,加大对各级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的目的意义、工作步骤、政策措施等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消除畏难心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落实省市重大决策和全面完成移民搬迁任务上来。另一方面,继续坚持工作人员上门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移民政策宣教到户、群众疑虑解答到户,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真正让移民搬迁对象知晓政策、明白政策,自觉贯彻执行政策。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陕南移民搬迁取得的成效和积累的经验,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移民搬迁带来的实惠,从而自觉坚定信心,响应政府号召,自愿搞好搬迁。

(二)加强分类指导,全面落实政策。“搬得出”是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的前提,核心要解决好移民搬迁户的安置方式、户型标准和资金补助问题。应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要求,全面落实并深入研究陕南移民搬迁的有关政策规定,有效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真正让搬迁群众通过政策落实,得到应有实惠。在移民搬迁安置方式上,既强调以集中安置为主,又充分考虑陕南山区的实际,因地制宜,实行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和单家独户建房搬迁相结合,适当扩大分散安置和单家独户建房搬迁的比例;在户型标准上,应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习惯和传统习俗,允许搬迁群众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适当扩大建房面积,以满足不同搬迁移民的需求;在建房形式上,既强调统规统建,又注重统规自建和自己设计自己建房,允许形式多样;在资金补助上,应严格按照省市政策要求,统一标准、统一形式,公开透明、一次到位,以落实搬迁移民责任,相对减轻财政不必要的负担。

(三)集约利用土地,科学规划选址。科学规划用地,合理选择移民搬迁地址,是实施陕南移民搬迁的重要环节。应坚持集约用地、科学规划,把实施陕南移民搬迁与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科学论证、超前规划、合理布局,务必让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严格执行“三高三避”的移民搬迁选址原则,把安置点选择在靠近城镇、川道和安全地带,绝不能把新建移民搬迁安置点从一个地灾隐患点搬到另一个地灾隐患点。特别是对分散安置和单家独户搬迁的移民户,更应高度重视选址问题,必须经过镇以上政府组织专业人士现场考察论证,确无灾害隐患,方可实施搬迁。加快移民搬迁用地申报审批,对审批手续一时不能到位的,允许边报批,边建设,甚至先建设后报批,确保搬迁工作顺利推进。同时,严格移民搬迁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决算制和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对建材及建筑质量的监督监管,确保移民搬迁工程不出任何问题。

(四)多方筹措资金,改善民生环境。资金问题是制约陕南移民搬迁的关键问题。应千方百计争取中省支持,积极化解市县区陕南移民搬迁工程资金配套压力。继续遵循“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记其功、各计其力”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发改、国土、水务、林业等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集中财力,捆绑使用,努力破解陕南移民搬迁工程资金瓶颈。坚持把加强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搬迁移民“稳得住”的重中之重,既注重在移民搬迁规划中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又应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筹资力度,通过盘活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土地存量资本、优先向搬迁移民户出售商业用房和鼓励民间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多元筹措资金,加大移民搬迁安置点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妥善解决好搬迁移民医疗卫生、子女上学和文化活动等问题,切实营造良好的生存生产生活环境。

(五)坚持多元安置,确保移民致富。移民致富是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工程的根本所在。应继续坚持有土安置和有业安置相结合,综合运用推进土地流转、新修基本农田、适当调剂口粮田等措施,积极为搬迁移民就近就地发展农业产业创造必要条件;充分利用搬迁移民所在区域特点,主动加强与周边企业的联系,合理调剂城镇就业岗位,努力为搬迁移民就业提供更多机会;进一步加大搬迁移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搬迁移民创业致富本领,通过鼓励搬迁移民发展第三产业、从事劳务输出,稳定增加收入。同时,加强对搬迁群众的素

7.陕南地区移民搬迁政策 篇七

云南是中国贫困程度最深, 贫困人口最多, 贫困分布面最广的省份之一。云南的扶贫在全国扶贫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云南扶贫的重点和难点又在少数民族地区。到2007年, 滇东 (主要指曲靖市) 有少数民族人口134169人, 其中, 少数民族贫困人口63449人, 贫困发生率为47.29%, 远远高于全国农村2.5%的贫困发生率。这些贫困人口分布在自然条件恶劣、社会发展程度低和社会服务水平差的地区, 生存条件极为恶劣, 大部分需要通过移民搬迁来达到扶贫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2000年年底, 国务院西部办对云南省的易地开发扶贫进行了专题调研, 肯定了云南的易地开发扶贫工作, 国家计委于2001年9月正式把云南省列为4个易地搬迁试点省区之一。我国现有的易地搬迁扶贫开发, 主要采用的有政府组织、企业承包和自发移民搬迁三种形式。根据可索引到的文献, 对政府组织的搬迁扶贫开发研究较多, 由于自发移民搬迁扶贫开发操作难度大而且没有政策保障等支持, 这方面研究非常少。笔者以2008年对滇东各民族乡调研材料特别是新街回族乡为例进行分析研究。滇东民族地区自发移民搬迁扶贫各民族乡都有, 但大部分呈现出零散式的自发移民搬迁, 有规模呈集中趋势的自发移民搬迁扶贫只有会泽县新街乡的农民, 他们在没有政府政策保障支持的情况下, 不断摸索实践, 走上的脱贫致富的道路。

二、滇东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的状况及成因分析

(一) 贫困的状况

会泽县新街乡, 是会泽县唯一的一个少数民族乡, 2007年末总人口40627人, 其中回族14241人, 占全乡总人口的35.5%。全乡耕地面积1846.7公顷, 人均耕地面积0.8亩, 人均有粮300公斤, 经济总收入3805万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1331元。该乡最高海拔小雪山梁子3247米, 最低海拔毛家村水库边2212米, 气候冷凉, 地处几个支流的源头。1958年, 随着国家重点工程以礼河水电站的建设, 在乡域的南北两头建了一个毛家村大型水库和小一型花鱼水库, 蓄水库淹没了新街乡平坝区域回族农民上万亩良田, 耕地面积大幅减少, 由于人多耕地少, 自然条件较差, 当时的农村政策等不利因素, 粮食产量低, 当时在“牺牲小家为大家”、“服从国家重点建设”、“支援城市发展”等理论指导和政治口号下, 当地政府把新街乡被淹农民搬迁到海拔2500———3500米的高寒山区。这些地方气候冷凉, 山高坡陡, 土地贫瘠, 连玉米也种不出, 只能种植土豆和苦荞, 辛苦一年也解决不了温饱, 农民难以生存。

(二) 贫困的成因分析

新街乡内的毛家村水库和花渔洞水库, 1956年7月动工修建, 是昆明市过去主要供电站以礼河电站的调节水库, 水库总容量5.26亿立方米, 将乡内纸厂、发落、新街、垴包、联合、花渔、闸塘、马店和以濯等村的土地淹没5万多亩。造成新街乡贫困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1. 高寒山区不适宜农业生产。

由于修建水库搬迁户被迫搬迁到高寒山区, 气候冷凉, 不适宜水稻、玉米等, 许多地方只能种植土豆和苦荞, 而且产量很低。搬迁农户辛劳一年, 却填不饱肚子, 处于生存的边缘状态。由于客观自然条件的恶劣, 交通不便、信息闭塞, 不适合经济发展, 刺激经济发展的外部因素很难渗透到库区、高寒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四区集一体系的新街乡内部, 他们只能周而复始地从事靠天吃饭的传统农业。

2. 长期极左思潮不允许农户从事非农产业。

与全国一样, 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家村水库修建起, 在当时“以粮为纲”、经商做生意是“走资本主义”等思潮的影响下, 历史上善于经商的回族农民只能呆在高寒山上种地。

3. 补偿标准太低, 远远不足于弥补被淹没家园的损失。

毛家村水库和花渔洞水库修建后, 对新街乡被淹没家园农户的补偿国家仅是帮助几个村社修建了防浸沟, 让被搬迁农户互相帮助拆除和重建房子, 而对搬迁农户却没有给予现金、搬迁建房、新垦种植耕地等补助。

三、滇东少数民族地区自发移民搬迁实践

所谓自发移民搬迁, 是指那些没有列入政府计划、政府机关和扶贫企业, 没有组织、没有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贫困农户自发进行的移民搬迁。这里的自发, 并不是贫困农户盲目的、一家一户的分别移动搬迁, 而是在市场信息和示范户的带动下, 由贫困村内那些由组织能力和外部交往关系的农民领头人组织的易地搬迁。新街乡农民在自发移民搬迁实践过程上有其萌芽、发展、成熟和深入发展的过程。新街乡农民吃的是土豆和苦荞, 还经常处于饥饿状态, 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 广大民族群众没有依赖国家, 也没怨天尤人, 而是走出山门自发移民搬迁到外创业。

(一) 自发移民搬迁的初始阶段, 贫困农民自发进城打工, 取得原始积累

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改革开放, 一些农民群众尤其是回族同胞, 自发到外面创业, 有的拉三轮车, 有的挖下水沟, 有的到建筑工地做苦力等, 靠苦力慢慢地赚到今后进一步发展的第一桶金。二十多年来, 新街乡自发外出移民搬迁的农民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自发移民的人员由1989年的550人发展到2007年的10470人。

(二) 自发移民搬迁的发展阶段

新街乡自发搬迁进城的农民尤其是回族同胞, 他们的特长是对牛羊的饲养和屠宰比较有经验, 善于养牛、经营牛, 许多人由此成为行家里手。1990以来, 随着自发移民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 城镇居民对牛奶的需求逐年增加, 而长期计划经济下的牛奶公司由于缺乏鲜奶原料, 生产难以扩大, 对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有经济意识的新街乡人利用打工的原始积累和善于养牛的经验, 开始在昆明市郊租地租房, 购买奶牛养殖起来。新街回族群众租用了呈贡县斗南镇下可乐村原被一家药厂征用后废弃的山坡荒地160亩, 租用期限为70年。他们投资580万元, 建盖不同规格的农舍, 其中包括人居住房、卫生畜厩、奶牛运动场等设施, 从而形成了规范化的奶牛饲养基地。这些农舍与畜圈建成, 便有许多新街乡农民前来租用, 做到了边建设边投产。

(三) 自发移民搬迁的成熟阶段

分散的养殖户在实践过程中有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 一是分散的农户资金少, 购买与拥有的奶牛数量少, 形不成规模生产;二是租用当地农民的房子小, 奶牛活动的场地狭窄, 饲养条件差;三是卫生防疫难以深入到各户, 不少农户的奶牛经常发病, 导致奶的质量差, 有的达不到牛奶公司的收购标准。新街乡农民想到了把搬迁农户组织起来, 按照互助合作的原则, 成立奶牛合作社, 把一家一户的分散饲养联结成合作社饲养。合作社统一负责与牛奶公司签订鲜奶订购合同, 统一对当地政府与社会发生业务关系;对内实行股东和社员两种民主管理;奶牛实行分户饲养、集中管理、分户结算。

(四) 自发移民搬迁的纵深发展阶段, 奶牛合作社将分散的养殖户、公司联系起来, 实现利益相互双赢

昆明市跑马山实业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一个以奶牛养殖为基础、乳制品加工为支柱, 农、牧、工、商为一体的中型企业。现在, 奶牛合作社全权负责农户养牛、挤奶、收奶、并且把牛奶直接送到公司, 既节省了公司与农户打交道的成本和麻烦, 又使农户省去了直接与公司打交道的困难, 而且奶牛合作社从中也获得了满意的受益, 从而做到了公司、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相互双赢。

如今新街农民许多人都已经是空手出门, 抱财归家了, 新街乡的不少农户都已经是离土离乡, 举家入昆, 有的已是不同规模的大小业主了。他们中的少数人已在昆明购置了住房, 购买了汽车, 自发移民搬迁在昆明和回乡创业的人员购买的小汽车已经超过百辆。

四、自发移民搬迁扶贫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滇东少数民族地区自发移民搬迁扶贫在二十多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1633人实现了脱贫致富, 年收入平均在5万余元, 为云南乃至全国的扶贫工作积累了成功的典范。自发移民搬迁扶贫之所以能够进行下去, 是因为迁入地生产和生活条件优于迁出地时, 迁入地才能产生吸引移民的“拉力”, 与迁出地恶劣的生存条件产生的“推力”相结合, 促使生态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完成移民这个过程。然而在实践中, 由于迁入地安置移民的资源有限, 迁入移民面临一些严峻的问题, 给扶贫工作取得更大成果造成了障碍, 主要是以下问题:

(一) 户籍问题

会泽县新街乡在昆明市租地养殖奶牛的农户至今尚未落入城市户口, 甚至连昆明农村户口也不给落。由于没有当地户口, 这些自发移民搬迁农民就享受不到当地居民同等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待遇, 诸如子女的入托入学、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民事纠纷、劳保福利等问题, 新街乡农民子女在昆明上学必须额外上交一笔费用, 有的学校称赞助费, 有的学校称议价生费, 高昂的学费给刚脱贫的农民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压力。

(二)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由于一部分具备自发移民搬迁农民的城镇户籍得不到落实, 他们在新街乡承包的土地经营权不敢放心流转, 因而一般采取交由亲友耕种, 或是临时性的出租, 有的甚至荒芜。既不利于对土地的建设和管理, 又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适度规模化经营。

(三) 自发移民两地的配合机制问题

会泽县在昆明设立的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 得到了昆明市及其所在区县的热情支持, 加强对自发移民的管理和服务是一个有益的尝试。但是, 仅此还不足以适应大批农民向城镇自发移民的需要, 也不是长远之策。移入移出地的有关部门, 应当研究和探索更加有利于城乡统筹协调配合的机制, 以促进有条件的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从而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和城镇化的进程。

五、缓解自发移民搬迁扶贫问题的政策建议

(一) 户籍问题

当前户籍政策是云南省易地开发扶贫的重要政策之一, 在政府组织的易地开发扶贫中, 由于政府的重视, 以及各级扶贫部门的协调, 搬迁农户的户籍问题容易解决。而对于企业自主搬迁和自发移民搬迁的农户的户籍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也没有人管。如会泽县新街人在昆明郊区的奶牛合作社的农户, 过去为建设以礼河梯级电站和解决者海坝区灌溉而作的舍小家为大家的做出的奉献, 因无法在政府划定的移民搬迁地上生存, 于15年前自发移民搬迁到昆明市及郊区县靠打工为生, 2001年他们进了奶牛合作社, 至今昆明户口无法解决。无论从过去新街乡农民做出的无私奉献和城镇化发展战略角度来讲, 还是从多样化的易地搬迁扶贫角度来考虑, 户籍问题不应作为制度性障碍。因为自然条件不是贫困的重要根源, 只要制定和实施了有效的制度, 其它经济要素一定能够通过制度对民族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促进经济发展, 摆脱贫困发挥积极作用。只要有利于国家的扶贫开发, 有利于经济发展, 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有条件自发移民搬迁农民落户的相关手续。这不仅是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亲自抓农民工时的一系列指示精神, 也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2004——2007年连续四个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行动的具体落实。

(二)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新街乡自发移民搬迁农民在城镇户籍得以解决的情况下, 就应将其纳入易地开发扶贫工作中, 那么政府按政策规定就必须给予转移安置移民必要的土地, 并赋予移民对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建议政府对呈贡县斗南镇下可乐村所属的穆盛达乳业有限公司所租用的山坡进行征用, 给予呈贡县斗南镇下可乐村一定的土地补偿费, 也可用国有土地与其交换, 一次划交迁入农户使用, 并办理相关手续。由于自发移民搬迁户的户籍和土地得到落实, 新街乡自发移民搬迁农民原有土地就很好统筹管理。

(三) 自发移民两地的配合机制问题

移民扶贫所带来的效益是双边的, 迁入地和迁出地都能获取综合性的收益。移民对迁入地做出了极大贡献, 同时对迁出地的经济发展、思想观念、人口素质、技能能力有很大带动性。为此移入移出地的有关部门, 要研究和探索更加有利于城乡统筹协调配合的机制, 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过程中, 盯着农村和农业内部寻找对策的局面, 没有看到农村城市化和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农业工人化和居民化是历史发展的规律。把生产生活条件很差的贫困农民, 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村, 当然可以使其解决温饱、摆脱贫困, 但是不可能使他们致富, 特别是不能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的农民居民化的问题。因此, 在设计与实施易地搬迁扶贫开发工程时, 应该打破贫困农民只能应该永远是农民, 不能成为城市城镇产业工人和居民的思想, 树立农民逐步变成城镇居民的思想, 通过培训使搬迁农民掌握在城镇谋生的技术, 特别是贫困农民自发移民走上了产业发展致富道路, 促进有条件的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从而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和城镇化的进程。

六、结论

实行自发移民搬迁扶贫, 很切合自发搬迁农民脱贫致富的实际情况, 但面临户籍、土地、劳动保障、医疗等社会问题, 这些问题有待政府从制度的层面协调解决, 因为自然条件不是贫困的重要根源, 只要制定和实施了有效的制度, 其它经济要素一定能够通过制度的设计, 使民族地区农民摆脱贫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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