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管故事范文(共4篇)
1.文管故事范文 篇一
文管所安全
宁波海曙区文物保护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2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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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海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召开了全区文化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大会,海曙区副区长叶正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各级文保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陈建东局长在发言中传达了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精神,并作出了具体部署:一是领导重视;二是落实职责;三是定期举行消防演练;四是承担监管责任。此次会议上根据《海曙区2010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海曙区辖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签订了《海曙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010安全保护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文保使用单位在文物保护安全管理工作中所肩负的责任。会上观宗讲寺代表各级文保单位就2009年安全保护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作了总结性发言,突出强调了文保使用单位做好文物保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宁波市城市广场管理公司代表旗下管理的灵应庙、盛氏花厅、药皇殿三家单位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举行了安全责任签约仪式。
贯彻区领导对今年安全工作的要求,思想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的原则。针对各级 1 文保单位的情况,建立了文保单位安全档案,文管所与文物执法大队联合一年一大巡,每季重点巡,将安全监察覆盖到每个文保单位,文保点。(作者:宁波海曙区文管所 资料提供:宁波文化遗产保护网)
2010年文物局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2010-06-18 为确保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文物保护与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
为确保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文物保护与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年*月**日--**年**月**日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机构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
3、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专职和兼职消防队的管理;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三)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
1、是否按相关要求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
2、是否按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
5、是否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
8、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消防安全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情况;
2、对火灾隐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
4、古建筑之间或毗连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情况;
5、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六)用火用电管理情况(责任编辑:admin)
1、是否按规定规 范文 物保护单位内旅游、宗教活动等用火、用电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电行为;
2、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庙宫观是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燃香活动。
3、古建筑内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敷设是否规
1、是否按规定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内旅游、宗教活动等用火、用电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电行为;
2、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庙宫观是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燃香活动。
3、古建筑内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测。
(七)其他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六、组织实施
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采取各文物单位自查自改、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重点抽查的形式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改
由各文物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分析查找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消防安全隐患,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并及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在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期间各文物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好书面记录备查。
(二)联合检查
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组成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单位实施联合检查。对重大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的重大问题向当地政府报告或通报,并作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重点督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
(三)汇总上报
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并于2010年3月15日前分别以书面形式报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被公安机关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进行统计,填写《文物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见附件),随检查报告一并报国家文物局。
(四)重点抽查
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联合组成检查组,适时对全国各地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重点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防和减少文物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成立文物单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周密、具体的检查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务求实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检查要切实摸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的底数,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文物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长效机制
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作,各司其职,依法履行职责,把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纳入工作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并形成良好的工作管理机制。
宁乡县文物保护动土责任书
宁乡县文物局
2008-11-05 08:49:13 作者:张筱林 来源: 文字大小:[大][中][小]
宁乡县文物保护动土责任书
为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切实加强对历史文物遗产的保护和管理,促进我县经济建设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实施细则》、《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国务院国发[2005]42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6]24号文件《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管理和用地双方都必须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任何“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二、县域内地上、地下、内水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含1911年以前的有、无主墓),都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组织、企业、团体和个人均不得侵害,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三、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农田水利、生产生活建设等一切土地开发、利用的动土活动,必须由建设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县以上文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结束审批同意后,方能呈报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四、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必须按文物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有损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形式或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凡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再报建设规划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必须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 6 位承担。
五、凡建设项目在动土前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活动,乙方应根据湘价费[2001]74号文件向甲方交纳一定的规费,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或乙方)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六、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乙方应当负责并通知公安机关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协助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文物或据为己有,对破坏文物行为必须尽快依法查处。
七、凡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定,或者单位、个人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或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物被破坏、损毁、盗掘、流失的,对有关领导、项目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备查。
甲方:宁乡县文物管理局
乙方: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建设用地单位或个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张筱林
法人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二○○
****年**月**日
文物保护责任书
泰 山 街 道 文 物 工 作 责 任 状
为了加强文物和古文化遗址的保护,根据国家<文物法>的规定和上级文化部门关于文物和古文化遗址属地管理的要求,共同保护和管理好泰山街道区域内的文物和古文化遗址。现与各文保责任单位签定文物保护责任状。
1.文保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文物和古文化遗址保护工作。文保责任单位应配有专(兼)职文物和古文化遗址管理员,熟悉文物和古文化遗址现状和文物等级,并建立文物档案。
2.宣传、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措施有力,文物和古文化遗址保护单位完好率90%以上。
3.定期对文物和古文化遗址进行巡视,发现人为破坏或在文物、古文化遗址附近违章搭建,应立即予以制止。防止文物遭严重破坏,并及时与区文化、文物部门或上级城建规划部门联系。
4.协助区文物部门或上级文化部门对文物进行安全、消防等检查工作。
5.注意地下文物的保护,如发现有在地下文物附近施 或未经许可擅自发掘地下文物或偷盗文物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
6.对重要古文化遗址和重要文物要明确专人负责,防止被毁损或被盗案件的发生。
7.根据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文保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对文物进行维护和修复,对需要维修的文物须报区文化局批复,并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修复。如造成文物损坏、7 被盗,文物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8.本责任状一式三份,文化站一份,文保单位一份,区文化局一份。
文化站签字盖章
文保单位签字盖章
易县与乡级政府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
(2009-02-24)
日前,易县政府同全县各乡镇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书,明确了乡级政府在辖区内文物的安全监管责任,将乡(镇)长定为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发生文物被盗或损毁,要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乡长和事故直接责任人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易县是文物大县,文物存量相当于整个天津市和海南省。现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国保单位6处,省保单位9处,县保单位24处,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80多处。此前,由于个别乡镇、部门对文物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再加上保护力量不足,已有50处以古遗址和古建筑为主的不可移动文物灭失。日前,易县召开了全县文物工作会议,与相关的19个乡镇政府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书。
据悉,县政府与乡级政府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的做法,在保定乃至全省并不多见。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简报第一百三十六期——安徽肥西签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责任书》
来源:
工作简报 2009年4月8日
如何及时做好新发现的文物保护工作,是当前各地文物普查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安徽省肥西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签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责任书》等方式构建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摸索出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肥西经验”。肥西县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明确三级职责。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与乡镇政府、村委会三方共同签订《肥西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责任书》,对不可移动文物点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做出明确要求,对文物点所在乡、村两级的保护责任进行明确规定。目前,肥西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已与结束野外调查工作的上派镇、柿树岗乡、严店乡政府及其村委会签定了保护责任书。
树立保护标志。野外文物调查结束后,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将辖区内不可移 8 动文物点告知所在乡、村,由各乡镇按照全县统一的标准样式,在文物点树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标志牌。
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凡发现有文物点的,必须立即向县、乡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及时同县文化和规划部门沟通,由政府牵头,通过调整规划建设布局等方式,双赢解决城镇建设与文物保护问题。
延伸文保职能。为解决好文物点普查后的保护问题,县普查队会同乡镇文化站人员一道开展普查工作,对他们进行文物知识专业培训和辅导,帮助乡镇文化站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料档案,将文物管理工作职能向基层一线延伸。
开展长效宣传。结合“民生工程”,在乡镇新建文化馆(站)开辟宣传阵地,举办文物展览,让广大干群了解本地文物情况,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彬县田野文物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
2009年06月23日
; ; ; ; ; 为了加强田野文物管护,充分发挥业余文保员在文物保护中的作用,真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赏罚分明,特签定此目标管理责任书。
; ; ;
一、提倡和推广专业队伍与业余文保员相结合的经验,尽快形成以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文物保护新体制,进一步发挥基层文保组织和文保员在田野文物保护中的作用,达到田野文物保护网络组织健全,责任落实。
; ; ;
二、文保员的责权利
; ; ;
1、模范执行、宣传《文物法》,严格履行文物保护合同,协助文体局保护管理好所辖地域内的文物,向文体局汇报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有权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破坏、收购、盗卖等非法行为,并协同文物部门处理。
; ; ;
2、每天早晚巡查所管护文物点一次,每月向当地政府、文化站汇报一次,每季度向文体局汇报看护情况一次;特殊、紧急情况,随时汇报。
; ; ;
3、对外地来文物点的不明身份的人要盘查询问,发现文物案件动向,或文物破坏迹象,及时向县文体局(电话:34922923)和公安机关(公安局、派出所)反映,密切注意,宣传、动员周围群众严密看护。并做好看护记录。
; ; ;
4、对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每年发给文物保护报酬80元;若发生文物不安全事故且未能及时报告以致贻误的,除扣发文物保护报酬外,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并通报批评。
; ; ;
5、配合文体局进行《文物法》宣传。
; ; ; 看护文物:________________
; ; ; 县文体事业局(公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负责人(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化专干(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保员(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九年 月 日
文物保护工程安全责任书
(建议文本)
甲方:(文物管理使用单位)乙方:(施工方)
为保证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和文物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实现文物安全年,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工作,双方经协商,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①甲方应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北京市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定》等文物保护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协助办理消防、避雷、工程洽商、方案变更等各项手续。
②甲方对施工过程中违反文物安全规定的行为予以劝止,及时上 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①对所承担的文物保护工程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现场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服从管理使用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中不损坏文物、不超范围施工、不使用不合格产品,民工雇用必须符合国家各项规定;工地项目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工地要指定安全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书,确保工程实现“杜绝事故、严把质量、严格管理、秩序良好、确保安全”和“平安奥运”的目标;确保不发生火灾、确保不发生文物损坏和被盗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确保实现文物安全年的目标。
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人员管理。乙方负责对所承担的工程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解决、处理;工地管理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工地管理制度,并在工地醒目的位置悬挂。并加强人员管理,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违法、违规等事件。乙方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消防规范、安全预案等。
③协助甲方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工作。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协助甲方做好文物安全工作。
④重视文物安全和消防工作,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制度。乙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北京市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定》等,焊接作业、电气设备等符合消防管理规定,确保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库房、宿舍、食堂等按规定用电、用火;做好食品安全和现场保卫工作,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因自然、气候环境突变引发的各项事故;确保现场和人员安全。
⑤采取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乙方应制定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积极参加文物保护单位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乙方应在现场设置专职的安全保卫人员,值班人数不少于两人,24小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严禁空岗、漏岗、赌博、酗酒滋事现象的发生;在发生突发事件应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并通报甲方及行政主管部门。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操作、违章用电等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⑥乙方工作、生活范围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经手人: 经手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盘县文体广播局2010年文物消防安全责任书
2010-3-15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杜绝火灾事故、保障工作秩序稳定,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乡镇科技教育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中,作为年终考核条件之一。
2、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把做好本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抓。
3、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乡镇科技教育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和文物保护单位使用单位及个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本区域范围内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并确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责任目标
1、根据各文物点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并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文物点内无火灾事故的发生。
2、组织各文物点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要求人人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防火自救能力和遵守消防规章制度。
3、各文物保护单位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并随时检查,保持良好功能,以便使用。同时对各文物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责令使用单位或个人及时整改,4、加强值班巡查,明确文物古建筑内值班或者负责人的职责,做到人走拉闸断电,能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5、确实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6、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单位和个人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于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发生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盘县文体广播电视局
2.文管所工作计划 篇二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文物工作方针,切实有效推进我县文物工作稳步向前发展,本着高位求进、创新突破、彰显特色、跨越发展的工作理念,我所全体职工,将更加精诚团结,齐心协力,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常规性工作狠抓不懈。
1、充分利用节假日、“文化遗产日”、“12.4”法制宣传日、文物普查等大好时机,做好文物法规的宣传工作,全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5次。
2、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经费,认真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3、强化单位“创新”和文物景点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创建优美环境示范县街道文明劝导和单位软件建议工作,为一举创建达标展劲出力。
4、继续做好文物信息报送工作,力争局网站月均采用信息五条,部分信息报送省市文物网站采用。建成单位门户网站。
5、继续做好东青镇、文昌镇、元坝镇、中土乡等乡镇文体旅游联挂工作。
6、做好地面文物资源点的`升级申报工作,从“三普”文物资源点中升级申报一批文保单位。力争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
7、配合县内重点项目工程,切实做好现场考古、发掘、清理、调查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程实施文物保护科学决策。
8、做好文物保护“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发生),加强地面文物和馆藏文物的安全保护管理,确保实现第21个文物安全年。
9、做好文化遗产抢救保护项目灾后重建完成后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做好全县文保资源统筹利用,壮大文化产业,让其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国家、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安排布置,二o一一年全面完成我县文化遗产抢救保护项目(崇霞宝塔、红军渡口遗址、中土观音寺、临江寺、寻乐书岩、馆藏文物修复及设备购置,子项目:阳岳寺、紫云宫、云台观)的灾后重建扫尾任务。
1、3月底前完成文化遗产抢救保护项目灾后重建工程的主体建设工作;
2、8月底前完成各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环境打造治理等系列工作。
3、12月底前完成文物救灾志、重建志和灾后重建档案的规范建设工作。
三、“三普”第三阶段工作扎实推进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布置,我县“三普”工作现进入第三阶段,二o一一年将做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完成软件装备、查验、数据录入,科学分析分类工作;
2、按照规范要求形成普查工作的各项成果,分类汇总,编写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普查档案资料;
3、编制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按照文物类别、编撰全县文物普查成果一书;
4、建立文物编码、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电子地图系统、不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不可移动文物大纲;
3.市文管所民主考评活动工作汇报 篇三
根据市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我所工作职责,围绕今年的工作任务,在市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所全体职工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抓好本职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第一阶段:深入查摆,广征民意,精心制定效能建设整改方案。在市文广新局召开考评动员会后,我所立即行动起来,全员参与,召开了动员会,对参加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进行布置,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将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了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认真整改,立即纠正。在自查自纠和广征民意基础上形成初步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深入整改,认真履职,高效完成文物管理工作。对照整改方案,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争创“市直作风效能建设基层先进单位活动”和双拥活动,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开展了与阜阳市消防大队举行双拥活
动联谊会暨军民共建单位签字仪式,召开了“效能建设、科长考评”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座谈会,对整改工作征求意见。
第三阶段:自查自评,补缺补差,全力迎接组织考评和社会测评。
对照考评内容和整改方案,进行自查自评。经过自查,对我所的争创活动存在的如在责任意识上还有待加强,在办公秩序方面还有待规范,在作风效能十项制度上有待严格落实等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了整改,使我所工作风貌大为提高,工作主动性大为增强。
二、主要措施和成效
1、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努力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捋顺管理关系,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效能。
2、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坚持唯实不唯情,唯才不唯人,以规章制度为准绳,衡量政治思想、政治作风、工作纪律、原则立场、工作成效,形成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
3、加强督导检查。注重平时,注重经常,随时检查与阶段检查相结合,各个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不规范行为。
4、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持之以恒的开展思想教育,改造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观、人才观,使其适应时代和发展需要,自觉与组织保持一致,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4.文管故事范文 篇四
2011年以来,市文物管理所按照《2011年争创“市直作风效能建设基层先进单位”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抓好本职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先将我所“争创”活动主要做法和经验汇报如下。
一、争创活动开展情况
争创活动开始后,我所立即召开全体职工会议进行宣传发动,成立了活动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的争创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对照争创活动“六个好” 标准,下大力气进行自查整改,经过全所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所在环境秩序、服务态度、依法办事、政务公开、履行职责、党风廉政等方面的工作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获得了外界的一致好评。另外我单位还将争创活动与民主考评科长活动结合起来,将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了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认真整改,立即纠正。
在争创活动中,单位工作人员均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开服务承诺,认真落实作风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工作作风扎实,严格实行“一站式”简洁高效服务;诚恳听取群众建议,自觉改进工作,简化办事环节,提升服务水平;重视勤政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抓深化、抓延伸、抓提高,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加强为民办事方面的效能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的“办事难”、“行为不规范”、“素质不高”、“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问题;针对责任不清、压力不足的问题,建立工作责任制度;针对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责任。
对查找出的问题,我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梳理,深入剖析,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操作性强、富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重点,规定了整改时限,落实了整改责任,完善了整改措施。经过认真整改,我所精神风貌焕然一新,在学习上、业务工作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另外我单位还进行了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从规范机关行为、优化办事程序、提高机关效能入手,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进行了一次清理和修订,建立完善行政首长负责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制度,并作好了制度上墙。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工作、生活和纪律行为。
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大力进行文物的抢救性考古发掘。今年以来,对我市工程建设中发现的多处古代墓葬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并配合省考古所对阜新高速公路阜阳段等处进行考古发掘,共清理发掘古墓葬近200座,出土大批珍贵文物。二是进行了一批文物修复保护工作。对文峰塔四周护栏进行更新工程并顺利完工;对阜阳贡院遗留的三间古建筑进行了修复保护工作并顺利验收;按照省文化厅有关北关保护六条意见,责成建设单位修改文物保护方案,并及时上报省文物局进行审批通过。三是顺利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工作任务,对普查数据进行了汇总、整改;配合省普查办对我市部分普查点和遗址标本进行照片补拍。四是结合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做好四九暴动旧址纪念馆对外开放的接待服务工作。五是对我市城隍庙、奎星楼和刘公祠等三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安徽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等。
三、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
近年来,在市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全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认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有:2008年6月被市文化局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9年被市文化局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10年市文管所1人次被省普查办、2人次被阜阳市普查办评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先进个人;1人次获得阜阳市直机关工委颁发的市级先进基层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