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学校共青团组织管理条例

2024-07-02

明湖学校共青团组织管理条例(共5篇)

1.明湖学校共青团组织管理条例 篇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维护团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团员素质,根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全厂共青团员要自觉遵守本条例,不断增强团的组织观念,在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 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组织,要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团支部的工作水平。

第一章 组织关系和团费

第一节 组织关系的转接

第四条 团员进入xx单位工作时,须带团员证到xx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团员证在原单位或者所毕业院校没有办理转出手续的,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来厂后5个月内尚未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又无正当理由,则视为自动脱团。

第五条 团员因调动、辞职等原因离开xx单位,应持所在团支部证明和团员证到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第六条 团员因工作需要在厂内部调整,团支部应及时出据证明到xx团委并及时办理厂内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七条 团员因休学、外出学习半年以内等情况暂时离厂,可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凭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

第二节 团 费

第八条 做好团费收缴工作,不仅可以给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主要的是可以加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团员要自觉交纳团费,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与岗位工资一半之和收入在400元以下者,交纳其月工资收入的0.5%,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对不按规定交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九条 每年6月底、12月底各团支部分别要将团费交至xx团委,年终由xx团委向省公司团委上缴团费。个别支部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交纳团费的,经xx团委批准后,可以缓交。

第十条 团员入党后,只交党费,不交团费。

第十一条 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应按时交纳团费。

第十二条 团费由xx团委统一管理。并建立和健全团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团的其他经费混在一起。xx团委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中国青年报》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

xx团委每年将团费收支结算一次,并将收支情况连同按规定应该上缴的团费及时报送省公司团委。

第三节 团 员 证

第十三条 团员证是团员团籍的证明,凡xx单位团员必须持有团员证。

团员证的颁发范围:

1、按团章规定的手续入团的团员。

2、担任团干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十四条 团员在参加需证明团员身份的团内或有关社会活动时,可用团员证证明其身份。

第十五条 团员在参加基层团组织召开的团员大会选举和进行重大问题表决时,应持团员证确认团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六条 团员要参加团籍注册,这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一般每年12月份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主要内容是:

1、以组织生活的形式,由团员汇报一年中参加团的活动情况和个人思想状况。

2、团支部验收团员本团费缴纳情况。

3、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xx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章。

第十七条 团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团籍注册,经教育在3个月内仍不参加注册者,按自动离团处理。

第十八条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应予注册。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留团察看期间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第十九条 团员证应妥善保管,不得作抵押。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团支部统一报xx团委予以补发。

第二章 团员的发展与离退团

第一节 团员的发展

第二十条 凡年龄在14岁以上至28岁以下的在厂职工,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执行团的决议的,可以申请加入共青团。

第二十一条 凡申请入团的人,团组织必须对其进行培养考察,考察期至少半年。主要内容有:

1、定期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2、吸收他们参加团的会议和团的活动;

3、分配他们做一些适当的社会工作;

4、定期组织他们上团课、学团章。

第二十二条 团支部在发展团员时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要求入团的青年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本人愿望和努力方向。

2、申请人选择或由团支部指定本支部2人做入团介绍人。

1)支部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培养。

2)申请人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

3)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将支部大会决议报xx团委批准,并做好记录。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6.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第二节 离团与退团

第二十三条 团员加入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团员年满28周岁,如不担任团内职务,应办理离团手续。

第二十四条 因超龄符合离团条件的团员应向团支部递交离团申请,由团支部报xx团委审批,xx团委要在其入团志愿书上注明何时何地超龄离团,并随档案保存。

第二十五条 团员离团,团支部应召开支部大会举行离团仪式。

第二十六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团支部递交书面报告,由

支部大会宣布除名(不需要表决通过),报上级组织备案。

第三章 团内奖励

第二十七条 团内表彰荣誉称号主要有:1.优秀团员;2.优秀团干部;

3、五四红旗团支部;

4、优秀团小组;

5、优秀团小组长。每年评定一次,一般每年10月底前结束。

第二十八条 评选比例:先进团支部按全厂支部数的25%左右评选;优秀团员以支部为单位计算,一般掌握在10%,其中,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优秀团员可达到15%;评选优秀团干部一般掌握在团支部中团干部总数的20%,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可按团干部总数的30%评选。

第二十九条 对团内各类先进个人称号获得者,予以表彰,并记入本人档案。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团内各类先进个人称号。

1、在表彰内受厂纪、团纪处分的团员;

2、在团的各项活动中,无故不参加者;

3、无正当理由拒绝团支部书记、党支部的合理工作安排者。

4、团支部书记无故缺席支部书记会议三次及以上者;无故迟到三次及以上者;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团内各类先进集体称号。

1、支部有受厂纪、团纪处分的团员;

2、无故未完成xx团委开展的各项活动达二次及以上者;无故未完成年初计划活动内容二项及以上者;

3、故拒绝xx团委、党支部的合理工作安排者;

第四章 团内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为了加强团的纪律,维护团的先进性,对违犯团的纪律的团员本着教育为主、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给予必要的团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 团内处分分下列5种:

1、警告;

2、严重警告;

3、撤消团内职务;

4、留团察看;

5、开除团籍。

第三十四条 留团察看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或1年。

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能做入团介绍人和团干部。在留团察看期间,确实改正了错误,应及时恢复其团员权利;对表现突出的可以提前解除察看处分;如坚持其错误不改,应开除团籍。

2.明湖学校共青团组织管理条例 篇二

关键词:基层团组织,团员积分制,现实意义

共青团工作是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团组织是各级党委的有力助手,团员青年是党的后备军和突击队。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把党的要求和团的任务落实到团员青年的重要职责。(1)团员积分制管理,是以党员积分制为依托,以较为细化的指标体系,量化对基层团员青年及团组织的考核,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保证基层服务型团组织的有效建设,充分体现了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和时代性。

共青团江川县委自2014年8月起,率先在全县各级团组织中开始普遍实行团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实施范围由全县各村(社区)团组织的全体团员开始,逐渐向全县包括“两新”团组织在内的各级团组织中推行。

1 江川县基层团组织基本情况

江川县基层团组织中共有团委14个,其中乡镇团委7个,学校团委3个;团支部786个,其中村级437个,县直73个(不含学校班级团支部),村级共占团支部总数的56%。6~25岁青少年常住人口约57517人,其中团员12106人。另外,全县共有专兼职团干部536名,兼职419名,乡镇团委和学校团委团支书均为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全县团组织覆盖率达一半以上,基本做到有青年人集中的地方就有团的组织。团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有所优化,整体素质不断提升,综合能力逐渐提高。

2 团员积分制管理的具体模式

2.1 方式和内容(2)

每年年初,团县委按照不同层级团组织内团员的实际情况,将团员划分成村(社区)、“两新”团组织等不同类别的团员,由各基层团(工)委制定年度团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对统一、细则详细、易于量化考核的积分内容和计分标准,并确定相应的分值,通过积分达到规范团员行为、促进作用发挥、推进工作开展的目的。

积分按照“1+X”的模式(“1”即基础积分,“X”即加分和扣分),依据基层实际具体工作需要,可实行月、季度、年度积分等不同时段的百分制考核管理模式。

(1)基础积分。实行年度记分制,设置50分的基础分值,对认真履行团员基本义务的团员,年度一次性计分。具体包括贯彻落实上级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缴纳团费、按时参加团组织会议和活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团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2)奖励积分。实行累计加分制。主要考核团员加强思想引领、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等情况,具体包括在工作业绩、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弘扬正气、推动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努力。奖励积分注重与青年创业就业等内容相结合。(3)违纪扣分。实行倒扣分制。内容包括考核团员存在不履行基本义务、违纪违法,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村规民约和社会公德,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团员当年若因违法违纪受到司法机关教育处理处分的,根据受处理处分轻重程度扣分,直至计分清零,情况特别严重者可实行一票否决。

2.2 流程设置

(1)团员据实申报。由各团支部适时(可根据需要每月或每季度)向团员发放积分卡,基础积分由团员对照积分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报所属团支部认定;奖励积分实行申报制度,向所属团支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违纪扣分由团支部查证是否确实存在因违法违纪受司法机关教育处理处分情况再行记分。(2)团总支审核认定。团总支需主动了解掌握团员加分、扣分事项,结合团员自评及群众反映情况,对照积分内容和标准,逐项核实团员每月或每季度积分。(3)季度考核公示。各团总支成立团员积分考核小组,根据支部审核情况、日常记录、台账资料和群众反映,每季度考核认定团员的积分情况,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查询、监督。季度考核认定的积分,要逐一记入团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记录表。考核团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属团组织进行反映,团组织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做出处理。(4)年终综合评定。年终结合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对团员进行测评。测评后,按照年度团员积分占80%,年终测评占20%的比例,计算得出团员年度综合得分后报所属团(工)委备案。各团(工)委直属团支部的审核认定、考核公示、年终考核评定等工作由各团(工)委负责。未纳入积分考核的团员,由团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年度综合得分。(5)档案管理。团员的积分情况纳入全县团建工作台帐进行管理。要结合《江川县共青团工作手册》、《团支部工作手册》的管理使用,按照江川县青春思想导航、青春建功成业、青春保护、固本强基“四大行动计划”实施意见要求,做好团员积分台账规范化管理。

对流动团员,各级团组织结合团员实际情况,制定形式灵活、便于量化考核的内容和考核分值。

2.3 结果运用

将年度综合得分结果作为团员评优评先、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年度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排名前列的团员,可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等次,授予各级“优秀团员”称号,优先作为各级表彰的推荐对象,优先作为推优入党的对象,优先作为培训进修、“贷免扶补”小额贷款、有关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相关困难补助和资助金等优惠政策的享受对象;年度综合得分在60~89分之间的团员,评为合格等次;年度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团员,由所属团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况作出处理意见;连续两年得分在60分以下者,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不得列为慰问表彰的对象,不得作为推荐入党的对象,不得作为推荐各级团干部和团代表的对象,不得享受各级优惠政策,直至开除团籍。

3 推行团员积分制管理的现实意义

3.1 有利于基层团组织晋位升级考核工作的落实

团员积分制考核内容具体细化为三大项,17小项,团支部得分一定程度体现为团员积分的总和,这为基层团组织建设及团员管理提供了有效的过程管理依据和标准,对提升团组织工作效能,强化团员意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增强了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工作热情和干劲,提升了团建工作的规范程度。江川县团委2015年以来,一方面全县各村(社区)团总支依据团员积分制考核结果,相继召开了总支委员会,认真总结团总支的各项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对照晋位升级分类定级指标体系逐项打分,自评出分类定级等次;另一方面各乡镇(街道)团(工)委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并在完成群众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委员会,综合分析团总支自评、群众评议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等内容。2015年,团县委围绕“先进、一般、后进”三个分类定级标准,在全县共评出80分及以上“先进”等次村(社区)团总支24个,60~79分“一般”等次村(社区)团总支38个,60分以下“后进”等次村(社区)团总支10个。这为江川团县委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晋位升级考核目标要求抓好村(社区)团总支的整改升级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3.2 有利于促进基层团建示范点的创立

团员积分制管理促进了各个团组织内部团员相互竞争,相互学习的良好氛围,奖惩分明、公平、透明的制度化标准,提升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2014年下半年以来,江川团县委以团员积分制管理和基层团组织晋位升级为平台,围绕产业帮扶、精神文明建设、青年创业就业等团员感兴趣、参与性高的建设项目,不断加强基层团建基础建设,先后成功打造了江川县江城镇侯家沟村(2014年下半年)、江川县大街街道上头营社区(2015年上半年)两个有活力、战斗力强的基层团建示范点。这对进一步依托党建带团建,围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工程和农村青年科技培训工程“两大工程”为主攻方向,切实做好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服务工作、打造江川县农村青年科技培训示范基地、带动引领团员青年创业致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3.3 有利于完善团员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团干部队伍建设,为县区共青团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团员积分制管理模式的量化指标体系以团员身份认同和本职工作创新为起点,以团员累计积分为过程管理,切实调动了团员青年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激发了团员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提升了团组织的影响力。同时,随着团员积分制在团组织间权威性、影响面的不断扩大,团干部不但要有效考核团员各项指标,保证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有效,还要保证自身考核成绩及所带领的团组织在晋位升级考核工作中处于优势地位,这就使部分原来思想不够解放,不注重学习积累,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手段欠缺,工作方式因循守旧,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弱,面对经济体制改革和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感到茫然的团干部不得不加强学习,将学习与本职工作和个人的成长发展结合起来,紧跟时代步伐,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4 有利于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有效推进

团组织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团员积分制管理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格局统筹考虑,是党建带团建在工作机制方面的一种创新方式。一方面,积分制考核,重视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导向的引导和优良品德、乐于自觉奉献精神的养成,这有利于及时向党组织补充力量,保证优秀人才的输送;另一方面,团员积分制与党员积分制上下联动、相辅相成,不但有利于团员青年党团整体意识的强化,还有利于促进党、团组织的密切配合,最终,使团建工作在党建工作的带动下得到同步发展。

注释

11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意见.共青团中央,2014-07-11.

3.明湖学校共青团组织管理条例 篇三

[关键词]共青团组织;青年管理;青年人

基层团组织是青年人情感寄托、才能淬炼的温馨港湾和生产车间,是青年人展示自我、发挥能量的绝佳平台。基层团干部在其中起着螺丝钉的作用,是他们把广大的青年联合在一起,引导他们手挽手、肩并肩在社会主义建设大会战中殚精竭虑、奋发图强,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令世人瞩目的奇迹。那么,在当前改革步伐愈发紧促的大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深化基层团组织工作方针,优化组织运行机构,带动青年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这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广泛实践的又一重大课题。

一、强化规范意识,提升管理层次

本人在基层团组织工作多年,对团组织的工作性质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担负着为我党输送优秀党员人才的任务,是我党选拔吸纳新党员的必要阶段。所以,共青团的先进性、政治性应该是基层团干部开展一切工作的有力抓手,更是我们团组织的政治目标和方向所决定的。基层团组织的纪律性和组织性非常强,这源于其和党组织一样,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针的。基层团组织负责人要想管理好这个组织,必须事无巨细将每一项工作纳入到团组织常规工作体系中,认认真真做事,公公正正管人,切实为广大青年解忧,消除羁绊青年人健康成长的掣肘。此外,基层团组织在对青年人进行常规管理时,不能盲目而为,偏离团组织的性质,做出有违《党章》和《团章》的事,为了避免在工作中出现纰漏或偏颇,最好依照上级团组织规定,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团员管理制度,做好必要的记录,防止颐指气使,增加工作中的主管随意性。

二、从本职工作入手,做好青年人的“勤务员”

共青团工作,顾名思义,就是为青年人服务的工作,这其中渗透着对青年人的有效管理和科学引导。基层团干部各司其职,每人负责的方面和角度略有不同,但从团组织整体工作的全局看,每一项工作却不可或缺,彼此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为各项工作的统一性和联动性奠定了基础。青年人是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又是群众中最为特殊最有活力的群体,做好青年人的管理工作,既是共青团的工作核心,又是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的重要体现。作为基层团干部,应主动与青年人打成一片,将团的具体工作融入到与青年人的共同工作,一起学习、生活中去,耐心听取青年人的诉求,积极为青年人的发展出谋划策,主动为青年人搭建才艺展示的平台,帮助他们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将团组织的群众性和先进性发挥的淋漓尽致、炉火纯青。润物细无声,团组织的工作是常态性、持续性的,团干部要有统揽全局、大处着眼的洞察能力,扎扎实实将具体有形的工作做好,达到团结青年人,带领青年人,凝聚青年人,教育青年人的目的。当青年人在工作或学习中遇到困难时,团干部应积极主动的深处援助之手,帮助和引导他们建立客服困难的信心与勇气,有针对性的培养青年人做事的计划性计划性、条理性,找准解决困难的突破口集中发力,在工作中逐步增长团组织的威信,突出基层团组织的实质作用。

三、突出“育人”本质,做好宣传导向工作

共青团是我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新鲜血液”,是我党永葆先进性的持久活力所在。团组织的核心工作就是对青年人进行正能量影响和主流道德情操的渗透,将广大青年人紧紧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把青年人培养成具有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基层团干部在开展工作时,要将自己“设计”成一个优秀宣传员的角色,擅长在具体工作中对青年人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积极将企业文化与之相链接,打造企业文化与高尚道德情操“双剑合璧”的青年成长平台,树立典型,筛选模范,在企业青年工人中营造浓厚的“比学赶帮超”氛围,让青年工人既有压力,更有动力。基层团干部是青年工作第一线,更需要扎实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青年工作经验,社会正能量的宣传导向工作看似蜻蜓点水,实则困难重重,基层团干部要不断释放团组织的温暖,晾晒基层团干部的亲切,持续挖掘自身工作潜能,加强素质提升,为开辟青年工作的新局面提供政治和知识保证。

四、积极为青年人献计出策

青年是企业持久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是真正意义上的生力军和突击队。基层团组织是党与青年人建立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企业管理中,每一次生产任务的按时保质完成,都闪耀着基层团干部的身影。同时,团组织与青年人这种得天独厚的关系优势,也为企业工会组织活动工作打开了突破口,每逢工会组织企业职工活动,都会有青年人踊跃参加。基层团干部应积极主动的从企业发展全局出发考虑问题,为青年人贯彻党、政、工各级领导下达的指示或任务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服务,而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围绕各级党委确定的目标开展基层团工作,才有可能确保核心工作不走样,从而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最大优势。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各项工作精神,将基层团组织放在新时期新形势的大坐标中,深入剖析基层团组织的实质,认识和加强团工作的重要性,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基层团组织工作中,千方百计做好青年人的思想矫正和发展帮扶工作,增强青年人与我党的向心力,发挥青年人的本真优势,为社会主义建设增砖添瓦。

参考文献:

[1]李常丽,浅析新形势下企业团组织工作新亮点[J],成长,2013(11).

[2]路遥遥,青年管理创新路径解析[J], 同行,2013(09).

4.明湖学校共青团组织管理条例 篇四

内容摘要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高素质的青年人力资源日益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高校共青团作为青年学生的先进组织,历来承担着为党输送人才的重任。在新的形势下,高校共青团如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开发和管理青年人力资源,是与时俱进地确保其“青年先锋队”地位的关键所在。本文运用管理学、社会学和组织行为学理论,通过对高校共青团组织现状的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系统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 凝聚 服务 素质拓展

一、研究的背景与概况

人力资源是推动现代经济增长的战略性资源和能动的第一资源,而青年是人力资源中最有潜力和活力的资源。高校共青团工作应积极服务于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素质教育的总体规划,充分认识新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成才的新特点,以自身的不断创新和实践大力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全面提高大学生素质,努力把青年的数量优势转化为青年的人力资源优势,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支持。高校共青团具有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工作优势、社会优势等优势,应当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服务青年学生为核心,发扬光荣传统,保持自身优势,在开发和管理青年人力资源中大显身手。

在中国“入世”以后,社会全方位地融入全球化进程,与时俱进地拓展团的功能已成为刻不容缓的现实问题。因此,研究高校共青团组织在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中的现状,有的放矢地提出对策,充分发挥高校共青团组织在21世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调查共在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等有关院校的文、理、医、网络等院系发放调查问卷550份,回收454份,有效率为82.55%。

二、研究的内容与结论

研究表明,共青团组织既有的工作方式对高校青年所起到的作用在时代大环境影响下已有所弱化,团组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举办传统活动,仍难满足广大青年学生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时大学生中普遍存在单一化的专业能力与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之间的巨大差距,迫切需要团组织相应提供切实的帮助。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当前共青团组织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传统职能定位不能满足当代大学生成才的需要

调查显示,认为团组织应当定位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和“青年先锋队”的人分别占24.9%和23.8%。而有45.9%的学生则认为应当是“青年的服务者”。在另一项对“团组织的工作重点”的调查中,选择“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和“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的比例较高,分别为17.8%和17%。有85.1%的学生认为检验团组织工作的标准首先应当是满足“同学的需要”。这说明,随着大学生主体意识的增强,他们对共青团的要求也在改变。如果共青团不能在坚持传统职能的基础上,根据学生需求的变化来拓展自己的职能,就会削弱共青团在大学生中的号召力和威信。

(二)工作观念需要更新

多年来共青团在工作中重继承轻创新,重理论轻素质,重共性轻个性。有2%的被调查者认为团的工作“单调乏味缺乏吸引力,呆板沉闷缺乏说服力。”

(三)团组织的活动有待丰富

调查显示,大学生一学期参加团组织活动1—2次的占31%,而活动3次以上的仅占12%。即便是已经组织的团活动,愿意参加的人也仅占47%,原因主要是“对活动不了解”(占20%)和“没有人组织动员”(占14.7%)。

(四)工作方式尚须改进

不少被调查者指出所在的团支部常常是单纯地“就团论团”,依靠行政化手段开展工作,追求表面上的红红火火,满足于“我说你听”。

(五)团的组织生活内容应当增强吸引力

调查显示,59%的学生对所在的团支部组织生活“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参加不参加无所谓”,18.3%的学生则认为“组织生活内容单调,参加成为一种负担”。学生更愿意选择“休闲娱乐式”(72.4%)和“研讨座谈式”(14.5%)。

(六)团的组织建设要加大力度

目前,高校团干部整体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团干部忙于或满足于自身的工作,理论素养欠缺,知识更新慢。

面对全新的工作对象和社会空间,高校共青团必须根据时代需要和青年特点,进一步完善职能、理顺机制,积极探索在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中体现工作的覆盖率和生命力,成为新时期大学生的贴心人和创新成才的先锋队。

三、相关的对策与建议

(一)充分认识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重要性,形成新思路

高校共青团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建设;另一方面,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把握“四个为本”的价值取向,引导青年学生树立良好的成才观。团组织应当引导大学生将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与爱国主义结合起来,塑造“强国为本”的共同价值理想;要配合学校有关机构探索高校教学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培养学生树立全面发展、“能绩为本”的主体价值取向;针对调查显示高校学生在返还助学贷款及签订用工合同等方面大量存在的失信现象,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大学生道德的基础建设,培养“诚信为本”的道德价值取向;调查显示大学生中心理障碍的比率有所上升,团组织必须积极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培养大学生具备“适应为本”的精神价值取向。

(二)推进组织结构的优化整合,加强“扁平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如何在保证原有绩效的同时压缩层级、精简机构是进一步实现团组织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可以引进企业管理的“扁平化、原子化、弹性化”理念,将团的组织结构由固定职能取向转变为“事业为本”的任务取向,通过“定岗、定责、定人”来规范团组织各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界定和人员配备,抓内促外,明晰责权,推进团的机构、职能和岗位的科目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团的资源整合力和团队战斗力,为青年多办实事。

(三)把握团员青年的实际需求,坚持“三个导向”,开展“三项工程”。

评价高校共青团组织在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建设中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是否提高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高校共青团的工作必须真正把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自身工作的着眼点和出发点,实现服务成才的创意、过程、结果与实效的有机统一和多重优化。

1、坚持实践性,开展职业导航设计工程

由于传统课程设置无法有效地指导学生就业,高校团组织要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沟通学校和社会,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帮助他们选择合适的职业,设计美好的人生。团组织要整理大量信息,引导大学生在课余时间加强实践,不断修正和调试自我目标,真正选准人生的航标和自我定位。

2、坚持多样性,开展素质训练工程

团组织要重心下移、虚功实做,根据基层团组织的专业特色开展多样化的活动,做到“团委搭台、基层唱戏”,在开发人力资源中认真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一手抓巩固,一手抓创新,在多样化形式下进一步体现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活力。

3、坚持科学性,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程

团中央正在大力推广《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这是素质教育的有形载体。高校团组织要通过使用这个证书,因地制宜地建立科学量化、公开公平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认真细致地落实评价工作。

(四)拓展功能载体,通过四种优化,夯实四片阵地,在服务中育人。

建立多元化、交互性的组织网络是团组织开展服务青年工作的基本条件。团组织要依托各级学联、社团、生活园区、学生网站和创业团队,建立健全多层次、高水平的服务体系,形成灵活高效的工作模式和“一体两翼”的大团建格局,构筑富有亲和力的服务阵地,变刚性控制为柔性约束,开发团建创新的生长点,切实赢得团员拥护。

1、通过沟通优化,构筑好信息阵地

高校团组织可以通过建立以《共青团简报》为窗口、《调研报告》为耳目、机关报刊为喉舌、“青年网站”为平台的团工作信息网络,积极拓宽共青团组织的工作渠道,扩大活动影响,摸清青年人力资源的“存量”和“动量”。通过构建多层次、立体型的调研网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青年动态,为领导决策和同学成才服务。要对团员青年的生活状态和思想状态给予“亲密接触”,倾听青年心声,既帮助强者冒尖,又关怀弱势群体。

2、通过环境优化,构筑好科创阵地

高校团组织可以制订条例,优化培养人才的土壤,逐步建立体系完备、层次清晰、制度规范、功能健全的学生学术科技创新体系;可以设立科创专项经费,支持学生的科研工作,奖励优秀的学术成果;可以发挥各院系学科优势和师资优势,成立科创专家委员会;可以建立科创人才库,作为参与社会科技课题的重要资源;可以建立创业风险基金,成立中介机构,定期召开成果展示会,努力探索学术科研成果的转化途径。

3、通过评价优化,构筑好实践阵地

高校团组织可以针对社会实践活动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四个结合”:寒暑假期实践和双休闲暇实践的结合、专业实习和社会需求的结合、认识社会和奉献服务的结合、集中组织和个人自主实践的结合,使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还应当建立社会实践竞标、考核机制,使之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基地化。团组织可以通过青年志愿者注册工作,颁布管理条例,进行专题调研,使志愿者的工作正规化、有序化,并完善激励机制,对表现出色的志愿者授予荣誉称号。

4、通过机制优化,构筑好社团阵地

学生社团是大学生发展兴趣、展示特长的重要场所。团组织要在对各社团全面服务的基础上,通过“社团发展指导中心”主导的“控股机制”,加强对社团的管理和引导,大力扶持出一批品学兼优的社团骨干和活动出色的精品社团,保证社团姓“团”。

(五)完善制度化建构,切实保障服务青年工作的有效进行

整合人才资源,完善人才机制,是团组织做好所有工作的基础。由于高校团干部流动性很强,团的工作特别要加强制度化建设。首先应针对团的各项工作分别制订细化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其次,要为高校所有团员建立公正、客观的评价体系。团的工作具有无偿性,而团内又缺乏必要的酬赏机制。建立一个客观公正的激励制度是吸引最优秀人才当团干和调动广大团员积极性的关键。例如,团组织可以把特色活动纳入到评优机制当中,鼓励广大团员的特色活动、特色形象、特色事迹。在“完全学分制”条件下,团组织可以探索将高校团的活动纳入课程改革体系,真正使学生全面发展。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评价体系,强调各项工作在校园中的“参与面、影响力、认同度和贡献度”,要把“参与同学多不多、活动影响大不大、实际效果好不好、社会效益高不高”作为衡量自身工作的基本指标。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宗旨,用足、用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的思想、政策和资金支持

高校共青团工作一刻也离不开党的支持,以党建带团建是共青团工作的基本方略。共青团参与素质拓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需要党组织的支持。例如复旦团委结合学生园区特点进行属地化管理的行动就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具体实施的。提高大学生素质的各种活动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今年复旦党委把2000年制定的“3年100万”扶持科创的经费增加到150万,充分体现了高校党委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视。

(七)坚持“参与社会”与“社会参与”双管齐下,积极寻求社会认同,提高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效能

青年大学生在高校中所接受的教育最终都要经受社会的检验。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是具备符合其需要的人力资本积累——能为其创造价值。高校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不断完善《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为核心的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促进社会认同。高校团组织要通过学校、科研机构、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社会部门的通力合作,解放思想、努力争取社会资源,加强硬件及其配套软件的建设,提供“活”课堂,开辟多渠道,创造大舞台,全方位满足青年团员成才发展的需求。同时,在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中开发高校共青团作为文化优势组织的核心竞争力,缓解资源短缺与职能拓展的矛盾。

5.学校共青团工作管理规定 篇五

本规定明确了共青团工作管理的内容、要求与方法。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管理。2 依据文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团章程》。3 职责 3.1 党委

3.1.1 负责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3.1.2 支持共青团根据青少年特点和需要开展工作。3.2 团委

3.2.1 在上级团委和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领导学校共青团全面工作。

3.2.2 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以及上级党、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审定团委工作计划,建立和健全团内管理制度。3.2.3 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搞好团的组织建设等。3.2.4 负责对基层团组织的领导、检查、考核。3.3 团委书记

3.3.1 主持学校团委全面工作,负责处理团委工作日常事务。

3.3.2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有关青少年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3.3.3 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随时掌握青少年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宣传教育活动。

3.3.4 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青少年活动。3.3.5 组织团员青少年学文化、学技术、学业务。提高团员青少年的文化、技术和业务水平。组织团员、青少年开展劳动竞赛和各类评比、表彰活动。

3.3.6 经常听取团员青少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青少年的愿望和诉求,维护团员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3.3.7 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适合他们特点的各种娱乐活动,丰富团员青少年的业余文化生活。3.4 团支部

3.4.1 贯彻执行厂党委和团委的指示和决议,团结、带领团员青少年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重点开展工作。

3.4.2 组织团员青少年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技能。

3.4.3 发挥好党联系青少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少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文化活动。3.4.4 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3.4.5 认真做好团务工作并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培养考察青少年入团积极分子。3.4.6 按时收缴团费。4 内容与方法 4.1 组织机构

4.1.1 校团委按学校党支部隶属关系,下设若干团支部。4.1.2 校团委委员由3-5人组成。

4.1.3 各团支部委员和团支部书记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经学生处同意,报校团委批准。团支部书记均实行兼职,支部委员一般由1—5人组成。

4.1.4 团委应建立健全《团支部工作手册》,完善团员证制度。对离校的团员要及时调整,办好手续,做到人、证一致。4.2 会议制度 4.2.1 定期或临时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学习和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学习团务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汇报、总结、检查和布置工作;研究团委及各团支部在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提出对策;交流和推广共青团工作经验。

4.2.2 各团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团员大会和团小组会,传达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任务、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布置下步活动内容并做好会议记录。各团支部工作总结,要以书面形式于12月25日前上报校团委。4.3 组织建设

4.3.1 贯彻团员发展方针,严格把握团员发展的原则和质量。

4.3.2 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吸收他们参加团的活动,定期对他们进行团的知识教育。

4.3.3 要求入团的青少年,应向所在单位团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合格,填写《入团志愿书》,由两名团员做介绍人,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校团委审核批准。4.3.4 年满28周岁的团员,由本人向团组织提出离团申请,经支部讨论同意报校团委批准后办理离团手续。如在团内担任专门职务(团支部书记)的超龄团员应继续保留团籍,直到不担任团的职务时再办理离团手续。

4.3.5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团员,经团支部调查确认,报支部大会讨论形成处理决议,报团委批准后予以除名。

4.3.6 对违纪的团员按《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团章程》第八、九、十条进行处理。4.3.7 团费收缴。各团支部每月30日前,将当月团费按照标准收取后上缴校团委。校团委对各团支部上缴的团费进行统一管理,并按共青团安庆市委的要求,及时足额上缴。4.4 文化及娱乐活动

4.4.1 采取各种方式促进团员青少年对文化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青少年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4.4.2 利用“五四”青少年节、各种节假日等,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4.4.3 积极开展青少年志愿者活动,组织青少年职工不定期到市区、离退休职工家中做好事,开展互帮、互助、献爱心等活动。

4.4.4 各团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团委工作计划及本支部工作计划,开展好支部的文化、业务学习及文化娱乐、体育活动。4.5 检查与考核

4.5.1 分管厂领导对校团委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4.5.2 校团委对各团支部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4.5.3 各团支部对本支部所属团员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5 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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