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决商场租赁合同纠纷

2024-11-11

怎样解决商场租赁合同纠纷(共11篇)

1.怎样解决商场租赁合同纠纷 篇一

商场店铺租赁合同范文3篇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就中国重庆市xx商场商铺租赁经营有关事宜,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中国重庆xx

号商铺,其套内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自200

****年**月**日起于200

****年**月**日。租赁期内,若乙方愿意继续租赁,应提前于租赁期满前45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就租赁条件重新协商,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至期满前前45日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及乙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不营业或分租、转租,否则视同违约,除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外,甲方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甲方将进行重新租赁的准备工作。

三、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撤出。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负全部赔偿。

四、租金:

(1)第一租金内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平方米(套内面积),合计年租金

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

元,(大写)。

(3)租赁期在一年以上,三年内,双方确定第二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第三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必须在执行合同期满前45天,每一次性交清给甲方。

五、履约保证金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当三个月租金),数额小写:

(大写);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乙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拖欠租金、费、水电费等费用、不遵守商场管理制度、导致商场经营混乱及停业、严重损害商场商誉等违约行为,以及其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在15日内补足扣除部分,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补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收回乙方承租的商铺,并保留行使其它索赔的权利。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没有拖商场物业公司的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将在7日内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商管履约保证金: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相关手续入场前应向商场内商业经营管理单位甲方委托代理人:

重庆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商管缴纳2000元/户经营保证金,并签字遵守《xxx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治安、消防责任书》,乙方如违反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按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经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费用:租赁期内的有关物业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及宽带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规定按期缴纳,不得拖欠,甲方将配合物业公司商管的经营管理和相应的收费工作。

七、工商、税费:乙方自行承担和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

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关于安全:乙方在租赁期应注意经营安全,关于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一切开支及因此产生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

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关于商场营业作息时间:应与本大厦苏宁电器商场营业时间同步。

甲方及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

十、滞纳金及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按日计算收取滞纳金。并保留其起诉权。

(2)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缴应交租金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十一、商铺用途及经营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内,只能于该商铺承租经营、类、品牌商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想更换经营的产品种类、品牌,需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公司商管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和商管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换,不得擅自变更。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业态、品牌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发改变或降低经营品牌。

(3)乙方如降低经营品牌、档次,甲方及委托管理的代理人有权权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达到限期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通知终止合同日起,可允许乙方延期1个月时间处理余货),乙方无条件服从。

(3)未经甲方及物业公司商管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商铺用途及经营范围,以及改造商铺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5)本商场的现物业管理单位为xxx大厦的物业公司<现为xxx融科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商场内的商业经营管理和相关物业服务管理为:甲方委托代理人:

重庆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乙方认同甲方委托的代理人代表甲方执行本合同及附件。

(7)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使承租商铺处于经营业状态。若无营业状态每月超过3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条件收回乙方承租商铺。

(8)因一方原因导致商铺在合同租赁期内发生转租/转让、产权转移等,物业公司商管将收取50元/次的变更登记手续费,该费用由引起该变更的一方承担。

十二、装修或改建

(1)乙方对商铺的内部装修,应遵守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先完善手续后装修。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到期)应保持商铺的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并清运出商场,将商铺(包括设施、地板)恢复原状,并不得有损相邻商铺。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保持商铺装修原状,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并符合甲方提出的条件),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第三方(甲方不认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谓转让费、装修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没收经营保证金,除照违约处理外,并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

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负责在三天内清场,由甲方和委托代理人重新招商租赁。

十四、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转租/转让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和委托代理(物业公司商管)提出书面申请,物业公司商管根据甲方要求和商场整体经营结构有权对接租人(第三方)所经营的业态等相关信息进行考查,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并接受甲方的条件及物业公司商管同意后,三方到物业公司商管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十五、履约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十六、本合同只针对甲、乙双方的权责利,与商场其它商铺无关,其经营风险和乙方相关债、债务和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七、如甲、乙双方哪一方提前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三个月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为具有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真实意原反映,与商场其它商铺和第三者无关。

十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内容产为商业机密,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公司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店铺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将坐落在杭州下沙*****C区1-305#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期:2012年11月22日-2013年11月21号。

租金为拐万伍仟元整。(85000元)

第二年租金按某地租金上适当增加部分。以后续租乙方有优先权。押金为壹万元(10000元)

二、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三、甲方以前的债权俩务等各种费用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五、店里的装修损坏必须要赔。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店铺租赁合同范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店铺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店铺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店铺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三、租赁期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四、自合同有效期起,第一年月租金为

元,租赁第二年起月租金为

元。第三年月租金为

元。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甲方

(一)对乙方所租赁的店铺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

(二)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六、乙方

(一)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店铺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二)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店铺的整体构造。

不得将店铺转让给第三方,不得向第三方收取转让费。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四)店铺交接时,乙方做好水电及阁楼的安全检查。

租赁期间一切安全自负。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壹万元人民币为押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半年的租金付给甲方。

八、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提前15天交付半年的房租。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一、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二、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如乙方不续租也应提前两个月告知甲方。

第八条

其它

十三、在本合同期满或解除时,甲方退还乙方壹万元押金。

第九条

违约。

十四、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五、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店租,每逾期一天,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

超过2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我该怎样解决这次土地纠纷 篇二

为便于耕作,去年春,我与同村的李某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互换了667平方米(1亩)耕地,并签订了书面协议,但没有到村委会备案。当时李某60多岁了,老伴早已去世,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去年冬,李某的女儿出嫁了,不久后李某也去世了。李某去世时,按农村的习俗由其侄子端了一下灵牌算是过继给了李某。前不久李某的侄子对我提出,原来他伯父与我签订的换地协议无效,他要继承他伯父的那些田。请问我该怎样解决这次土地纠纷?

读者 刘来生

刘来生读者:

在答复你如何解决这样的纠纷之前,你应该明确两点:第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第37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由此可以断定你与李某互换耕地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但第37条同时也规定:“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它方式流转,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可见,你与李某互换耕地后没有到村委会备案是欠妥的。第二,李某侄子对李某生前承包的耕地是不存在继承权的。因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规定及《继承法》第3条明确的遗产范畴,都说明了耕地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所以李某的侄子要求继承其伯父生前承包耕地经营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你该如何解决目前出现的土地纠纷呢?有四种途径:一是协商。你要心平气和地跟李某的侄子说明法律的有关规定,告诉他这个互换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尽量让对方也去咨询有关的法律人士,达到使对方知法而退的目的。二是调解。申请村委会、乡政府出面调解。通过第三方晓之以理,言之以法,让对方知理而退。三是仲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一般设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四是诉讼。如前三种方法都无法解决纠纷,你只有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制止对方的侵权行为。

3.商场柜台租赁合同 篇三

为了进一步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____________。

二、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③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4.酒店商场租赁合同 篇四

地 址: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_________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5.商场租赁合同 篇五

租 赁 合 同 品牌名称:__________

租 赁 合 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适应消费者对名、特、优、新及绿色产品的需要,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场地设施的名称、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楼________位

__________平方米的展位(实际丈量面积×___________基数)出租给乙方从事经营。

2、乙方提供自己生产或代理经销的商品,在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展位内销售,还

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以供甲方进行备案:

(1) 乙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乙方的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本合同约定品牌厂家授权经营文件;

(4) 乙方合法销售产品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商标注册证明书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证明文件;

(5) 本合同约定的品牌厂家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 乙方展位内标示的、需经相关正规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国

际认证、获奖证书、环保认证、名牌产品、免检产品、A级产品等;

(7) 乙方如经营进口商品,还需向甲方提供海关税单等法律文件;

(8)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提供的商品范围如下:

若需要变更以上经营商品品种,乙方须书面向甲方申报,并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经甲方编码并批准后,方可上柜销售。乙方如擅自变更经营范围,且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止。

第三条 展位等设施使用费及交纳期限(展位面积以实际丈量面积×______基数为准)

1、展位设施使用费:乙方租用甲方经营展位及设施的费用按每天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赁期内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_分。

(1)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电费及支付方式

水电费按乙方实用量计收;乙方需增加水电及其他设施,甲方另行收取使用费; 乙方应于每月1—10日主动将应缴水电费交给甲方,逾期交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 ______ %的滞纳金。

(3) 其他设施费用及支付方式

(a) 空调使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b) 公共设施使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c) 广告、营销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d) _____________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e) _____________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f) _____________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g) _____________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乙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交款时段总额的 _______%作为滞纳金。

第四条 担保金

1、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乙方的良好信誉及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乙

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________元担保金;

2、担保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确保乙方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处理乙方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凡发现质量或服务纠纷,甲方可以用乙方担保金先行赔付。

(2) 确保乙方经营期间及时履行纳税义务。如不及时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其担保金中代缴代扣。

(3)乙方若擅自停业、带走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在市场规定时间内不缴纳税款和工商管理费用以及有其他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时,甲方有权从担保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4) 发生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在担保金扣除后一周内补齐,逾期补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额部分每日1%的滞纳金。

3、担保金的退还

(1) 在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且乙方办理相关核准手续离场 后,扣除按 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费用后不计息予以退还。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据,甲方

凭收据原件退款。

(2)乙方存在提前解除合同等违约情形时,甲方所收担保金不再退还给乙方。

(3)甲方在退还担保金时,应一并将担保金使用情况(包括受赔偿人的收条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第五条 押金

1、电表押金

(1)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统一安装预付磁卡电表,乙方按照规定预付电费,不使用违禁电器,并保证电表安全运行。

(2)交纳和退还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以每个电表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的电卡押金,于退场时将电表磁卡和完好的电表交付甲方确认后,凭收据原件退款。

2、营业员管理押金

(1)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规范市场营销行为、配合业主对营业员的管理。营业员应当遵守市场相关管理规定,文明守法经营。营业员如有违反市场相关管理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其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2) 交纳和退还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以每个展位向甲方支付 _____元的营业员优质服务保证金,发生扣赔情形的,乙方应于一周内补齐押金,于退场时凭收据原件到甲方办理退款,如有应扣款项,则差额退款。

3、装修押金

6.大型商场租赁合同 篇六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繁荣市场,促进双方企业的共同发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过协商,达成营业用房租赁合同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城新区营业楼一至二层(面积6500m2)及附属砖混营业和办公用房、营业设施设备租赁给乙方,房屋、设备状况另附图纸清单说明。

二、租赁期限:

1、从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甲方给予乙方75天的装修和筹备期,这段时间不计算租金。

2、租赁期限为壹拾壹年,即从二〇〇九年元月一日至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具体计费日期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补充协议)。

三、房屋租金分两段计算:

1、一至五年(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万元(¥***万元);

2、六至十一年(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万元(¥***万元)。

四、付费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向甲方付清第一年租金***万元(¥***万元);

2、以后各的租金分两次付清,每年元月、七月各付当年租金的一半;

3、乙方向甲方付租金,年初一次不得延迟至当年一月三十日以后,年中一次不得延迟至七月三十日以后,若延迟期在30天之内,甲方每天收取应付租金3‰滞纳金;若延迟期在30天之外,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应保证上述标的物产权清晰、资产完整,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向第三人出让或抵押上述标的物时,应提前三个月向乙方书面说明,并保证受让的第三人继续与乙方履行本合同至期满,否则,甲方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同时承诺乙方有优先受让和租赁权。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签署移交清单移交上述标的物,移交的标的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建筑主体及附属物完好,可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缺陷。

②水、电已全部进入室内,并可按需正常使用。

③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大型商场消防设施的规范要求,并已取得消防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文书。

④一至二楼人行道电梯两部和中央空调系统可正常使用。

3、本合同期满解除时,乙方应以返还清单方式按上述标准向甲方返还标的物,但因正常使用年限报废和折旧、自然损毁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电梯、空调、水、电移交时,必须保持正常运转。

4、甲方应保证上述营业用房具备330千/小时的供电量,食品店乙方营业所需的正常用水用电,如出现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用水用电不正常导致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5、该营业用房投入使用后,乙方自行负责水电费、人员工资和相关营业税费,房地产相关税费则由甲方承担。甲方可代收水电费,水电费按相关部门对该标的物水电使用的实际收费标准计算。

6、在不影响建筑主体结构的情况下,乙方自行负责装修装饰,合同期满,装修装饰由乙方无偿留给甲方。

7、乙方的营业设施设备,其产权归乙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安排好大型设施设备的室外安装空间,并负责处理相邻权的相关问题。

8、乙方如经营困难或其他原因需提前退房时,需提前一年书面通知甲方,但必须交清当年全部租金。

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协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因政策变化变化及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12、在经营期间因空调、电梯、水、电出现了故障、损坏,乙方无条件予以修复,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若某一方违约,赔偿对方违约金伍拾万元(¥50万元)。若甲方违约,还需赔偿乙方固定资产投资未使用年限的折旧。

1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7.商场广告位租赁合同 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广告位发布广告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广告位租赁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广告位类别、位置及规格

1.1乙方租用的广告位属于:

室内广告位 室外广告位 其它

1.2乙方租用的广告位位于:

1.3乙方租用的广告位规格尺寸为。

第二条、广告位租赁期限及广告内容

2.1广告位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广告位所发布广告的内容为。

第三条、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3.1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广告位租赁费¥ 元/,电费¥ 元/。

3.2上述款项乙方同意按如下付款方式(任选一项,在序号前用“√”表示,未作明示的,视为以A种方式付款):

(1)从乙方在甲方的销售货款中直接扣除

(2)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以现金或支票支付

(3)其他

第四条、广告的制作与安装

4.1广告由乙方自行制作,制作前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须经甲方审查认可。若乙方委托甲方统一制作,乙方应按甲方标准向甲方缴纳广告制作费¥ 元,材料费¥ 元,并同意上述款项按本合同第3.2条规定支付给甲方。

4.2乙方自行制作、委托甲方制作的广告画面之产权及版权均由乙方所有,因广告的版式或内容所引致的纠纷、诉讼概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销售货款中扣回已先行垫付的赔偿款项,并保留对不足部分进行追偿的权利。

4.3广告由乙方自行安装,安装前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按甲方的排期进行。若乙方委托甲方安装或需甲方协助安装,乙方应按甲方标准向甲方缴纳安装费 ¥元,并同意上述款项按本合同第3.2条规定支付给甲方。

4.4乙方的广告安装应服从甲方管理,不得干扰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5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装,安装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安装人员的意外伤亡、对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广告的管理

5.1乙方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按该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对违法、不健康、有损甲方形象或信誉的广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5.2室外灯箱广告亮灯时间一般为每晚天黑时至商场营业结束,具体时间以广告位所在商场的规定为准。

5.3广告发布期间,甲方负责保持广告展示面清洁、亮泽及完整,并不作遮挡或覆盖。甲方可自行或应乙方要求对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的广告及时进行维修,以保证广告的最佳发布效果,维修费用遵循“谁制作,谁承担”的原则。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6.1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缴清广告租赁费就从甲方商场撤柜的,若乙方的未结货款在扣除其他费用后的余额不足以缴清广告位租赁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拆除乙方广告另行招租,并有权向乙方追偿所欠广告位租赁费。

6.2合同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广告位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但应于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重新签订合同。若乙方不再租用该广告位的,也应提前一个月知会甲方。

6.3甲方有权将租期已满既未续签合同又未另交广告位租赁费的广告位予以拆除。

6.4合同期届满,双方未重新签订合同、又未拆除该广告位的,视为乙方继续租用,甲方仍可依照本合同标准从乙方的销售货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广告位租赁费,并对不足部分保留追偿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

7.1租赁期内,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签订本合同时尚未知悉的政府管制因素等)导致该广告位灭失、毁坏,不能继续租用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已收取的广告费不予退回。

7.2合同期内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广告位租赁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按租赁时间酌情退还部分广告位租赁费。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补充条款

甲方:

代表:

日期:

8.商场商铺租赁合同 完全版 篇八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甲乙双方就商场商铺租赁经营有关事宜,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号商铺,其套内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自20年月日起于20年月日。租赁期内,若乙方愿意继续租赁,应提前于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就租赁条件重新协商,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至期满前前日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及乙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期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营业或分租、转租,否则视同违约,除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外,甲方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甲方将进行重新租赁的准备工作。

三、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撤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负全部赔偿。

四、租金:

(1)第一年度租金内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月/平方米(套内面积),合计年租

金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元,(大写)。

(3)租赁期在一年以上,三年内,双方确定第二年度租金标准为元(大

写:)。第三年度租金标准为元(大

写:)必须在执行年度合同期满前45天,每年度一次性交清给甲方。合同编号Contract No:

合同编号Contract No:

五、履约保证金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当年度三个月租金),数额小写:(大写);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乙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拖欠租金、费、水电费等费用、不遵守商场管理制度、导致商场经营混乱及停业、严重损害商场商誉等违约行为,以及其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在15日内补足扣除部分,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补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收回乙方承租的商铺,并保留行使其它索赔的权利。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没有拖商场物业公司的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将在7日内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商管履约保证金: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相关手续入场前应向商场内商业经营管理单位: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商管缴纳_____元/户经营保证金,并签字遵守《xxx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治安、消防责任书》,乙方如违反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按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经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费用:租赁期内的有关物业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及宽带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规定按期缴纳,不得拖欠,甲方将配合物业公司商管的经营管理和相应的收费工作。

七、工商、税费:乙方自行承担和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关于安全:乙方在租赁期应注意经营安全,关于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一切开支及因此产生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关于商场营业作息时间:_______________。甲方及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

十、滞纳金及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按日计算收取滞纳金。并保留其起诉权。

(2)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缴应交租金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十一、商铺用途及经营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内,只能于该商铺承租经营、类、品牌商品。在本合同

有效期内,乙方若想更换经营的产品种类、品牌,需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换,不得擅自变更。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业态、品牌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发改变或降低经营品牌。

3)乙方如降低经营品牌、档次,甲方有权权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达到限期效果,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在通知终止合同日起,可允许乙方延期1个月时间处理余货),乙方无条件服从。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商铺用途及经营范围,以及改造商铺结构。否则视

为违约。

5)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在无正当理由状态下使承租商铺处于无营业状态。若无营业状态每月超过3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条件收回乙方承租商铺。

十二、装修或改建

(1)乙方对商铺的内部装修,应遵守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先完善手续后装修。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到期)应保持商铺的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并清运出商场,将商铺(包括设施、地板)恢复原状,并不得有损相邻商铺。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保持商铺装修原状,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并符合甲方提出的条件),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第三方(甲方不认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谓转让费、装修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没收经营保证金,除照违约处理外,并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

十四、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转租/转让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对接租人(第三方)所经营的业态等相关信息进行考查,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并接受甲方的条件后,可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十五、履约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十六、本合同只针对甲、乙双方的权责利,与商场其它商铺无关,其经营风险和乙方相关债、债务和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七、如甲、乙双方哪一方提前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三个月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为具有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真实意原反映,与商场其它商铺和第三者无关。

十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二

十一、本合同内容产为商业机密,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公司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的附件:《xxxxx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治安、消防责任书》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9.大型商场租赁合同范本 篇九

7.4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权有争议或引起纠纷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年租赁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7.5 乙方违反本合同、6.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万元。

7.6 乙方违反本合同4.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7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8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均视为严重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对方一年租赁费用的违约金。

7.9除本协议违约责任有特别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泄露及不正当使用。公开、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须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条款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 (县)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十五日内,双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关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商场租赁合同范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怎样解决商场租赁合同纠纷 篇十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8)昆民一终字第38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昆明市明通商场。

负责人罗杰。

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王青燕,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树珍。

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陆家棣、刘啸,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昆明市官渡区太和街道办事处吴井社区双龙桥村股份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王金荣,董事长。

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褚建民,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昆明市双龙桥农工商综合服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荣,董事长。

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褚建民,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昆明市明通商场(以下简称“明通商场”)与被上诉人张树珍、原审被告昆明市官渡区太和街道办事处吴井社区双龙桥村股份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昆明市双龙桥农工商综合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08)官民一初字第56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8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9月27日对本案公开进行了询问。上诉人明通商场的代理人王青燕,被上诉人张树珍的代理人陆家棣、刘啸,原审被告合作社、服务公司的代理人褚建民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确认,被告合作社原名为昆明市官渡区福海乡吴井办事处双龙桥村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出资成立了服务公司,服务公司又开办了明通商场。张树珍与明通商场在1999年以前建立了租赁关系,由张树珍承租明通商场新区82号铺面经营服装;该铺面的原承租人为案外人周金兰,后改为原告,原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发票现由原告持有,金额为5000元。1999年12月1日,原告与被告合作社、明通商场签订《双向承诺书》,约定:合作社、明通商场至少于2009年12月31日前,对商场经营户的经营权不作变动,但租金随行就市;保证各租户十年经营权不变,如有变化,愿意赔偿各租户十年租金。承诺书签订后,双方的租赁合同一年一签。2005年7月14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明通商场铺面租赁协议书》,约定年租金为19152元;杂费每月60元;保证金一楼5000元,二楼1000元,退场时损坏铺面及设施的,从保证金扣除,无上述行为的,退场时如数退还保证金;租期一年,由2005年8月30日起至2006年8月30日止,期满另换新协议。协议签订后,原、被告均按协议履行。2005年6月,官渡公安消防大队出具了《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明通商场进行整改;12月,该消防大队进行复查认为整改不合格,要求重新整改。2005年6月30日,明通商场、合作社、服务公司发出一份告经营户书,通知各经营户,租赁协议到期后,严格按协议书相关约定续签;明通商场与经营户于1999年12月1日签订的双向承诺书双方均应遵守,如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提送相关部门处理。2005年12月8日,合作社向各商户发出一份重要通知,主要内容为:商场改造后愿意继续留在新商场经营的商户可选择维持原《双向承诺》4年期租赁回迁方案,新商场建成后,4年的租金一年一交,租金及管理费不变;不愿意继续留在新商场经营的商户可选择一次性给予补偿,同时放弃明通商场使用权,即要求补偿就没有铺面的方案;由于新规划方案中一层建筑面积比原商场面积有所减少,将有40户商户无法回迁一层,因此最后来与商场签订租赁合同的商户只能挑选2、3、4层的铺面。2006年1月21日,被告明通商场、合作社、服务公司通知各商户,于2006年2月20日停止商场一切经营,请各商户在2006年2月20日前腾空铺面并到商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所交相关费用的退还手续。2006年3月3日,被告委托拆迁公司强行将原告的铺面拆除,引起张树珍不满,原告张树珍遂诉至一审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

1、支付违约金101689.53元;

2、退还原告保证金5000元、多收取的租金11189.50元、杂费558.60元,以及占道费1008元(后变更为720元);

3、承担案件诉讼费。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依据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双向承诺书》及2005年6月30日三被告发出的告经营户书,三被告负有保证10年内原告的经营权不会发生任何改变的义务。因此,虽然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系一年一签,但基于该承诺书的约定,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须保持10年不变,是一种长期、稳定的租赁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案所涉商场自身存在火灾隐患,官渡区公安局消防大队于2005年6月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对明通商场进行整改。12月,该消防大队进行复查,结论为“未落实整改要求,复查不合格”,并要求继续整改,确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由此可以看出,三被告系基于本案所涉商场自身存在火灾隐患并整改不合格的原因,在未与原告协商一致及终止双方租赁关系的情况下,擅自强行拆除原告承租的铺面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回迁方案,因双方基于《租赁合同》和《双向承诺书》建立的租赁合同关系是以特定铺面作为标的物所建立的合同关系,而回迁方案均属于在终止现有《租赁合同》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合同关系或获得相应补偿。因此,所谓回迁也需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不能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合法依据。本案三被告虽然提供了回迁方案,但在未取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强行拆除原告承租的铺面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原告主张的违约金数额,虽然《双向承诺书》约定如改变10年经营权,三被告需按10年的租金赔偿原告损失。但就本案而言,三被告将本案所涉商场全部拆除重建的原始原因是消防部门的整改要求,且双方之间的《双向承诺书》系1999年12月1日签订,至三被告拆除铺面导致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已逾6年,原告已实际经营了6年,仅余4年可继续经营,故综合本案事实、根据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合同的情况,酌情考虑违约金101689.53元。原告主张的多收租金、杂费、占道费及保证金因被告无异议,并愿意退还,应予以支持。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

一、由被告昆明市官渡区太和街道办事处吴井社区双龙桥村股份合作社、昆明市双龙桥农工商综合服务公司、昆明市明通商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张树珍违约金101689.53元;同时退还原告保证金5000元及多交的租金11189.50元、杂费558.60元,占道费720元,共计119157.63元。”案件受理费2689元,由原告承担50元,三被告承担2639元。

上述一审判决宣判后,明通商场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

1、撤销(2008)官民一初字第567号民事判决书中要求上诉人承担违约金的判决内容;

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上诉人对明通商场进行整改是基于双方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且上诉人并未侵犯被上诉人的“经营权”,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违约责任于法无据。2005年6月,官渡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具《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认为明通商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要求明通商场设置防火分区,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由于落实该整改要求必须拆除商场铺面,上诉人一方面向有关部门请示,一方面与承租人协商解决办法。2005年12月13日,该消防大队又出具了《复查意见》,认为上诉人“未落实整改要求,复查不合格”,“对逾期未改的消防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因此,按消防大队意见对商场进行整改已势在必行。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发(1993)8号文中指出:“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作为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非当事人所能预见的根本性变化,以致按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情势变更的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按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本案合同在履行数年后消防大队提出整改,属“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属“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非当事人所能预见的根本性变化”,按原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在此情况下,上诉人提出租赁回迁方案和放弃回迁的给予一次性补偿方案供承租人选择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规定。从证据“重要通知”、“回迁安置方案”可以看出:上诉人充分尊重了承租人的经营权,承租人可以选择继续留在新商场中经营,也可以选择得到补偿并退出经营。上诉人认为:在明通商场因为消防原因进行整改时,上诉人提出的两种方案或续租、或补偿,无论哪一种均未侵害到承租人的权利,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前述规定。因此,被上述人自行放弃选择,要求上诉人赔偿违约金是毫无依据的。

二、上诉人与另两原审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法无据。明通商场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其尚且无法承担实体责任,又如何与另两原审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基于上述事实,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经二审征询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原审两被告对原审判决确认事实的意见,上述当事人对一审确认的案件事实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规定:“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本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成立商铺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上诉人明通商场作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其租赁的商铺符合经营使用的要求,不得违反《消防法》的强制性规范,此即出租人保证其租赁物适租的义务。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须维持10年不变的租赁关系,由于上诉人明通商场违反了《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经消防管理机关限期整改仍未能达到消防安全的要求,在未与被上诉人协商一致并终止双方租赁关系的情况下,上诉人明通商场及原审被告合作社、服务公司擅自强行拆除被上诉人承租的铺面构成违约。据此,一审法院依据被上诉人实际经营年限,酌情判令上诉人明通商场及原审被告合作社、服务公司连带支付被上诉人违约金的判决并无不当,本院依法应以维持。至于上诉人明通商场认为本案应以情势变更原则处理的观点,本院认为,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客观情势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因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则。但在本案中,并未出现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客观情势,而是由于出租方对其合同义务的违反,且未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对租赁铺面实施了强拆。关于上诉人明通商场所提出的回迁方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因此,有关回迁的问题需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合意,一审法院对此认定正确。综上,对于上诉人的上述观点,本院不予采信。

关于上诉人明通商场能否承担实体责任,与原审被告合作社、服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上诉人明通商场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其领取了市场登记证,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作为法律所规定的其他组织,依法可以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可以与原审被告合作社、服务公司连带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上诉人明通商场的上述理由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2689元、保全费1128.98元,由上诉人昆明市明通商场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审 判 长

杨 宁黄 超 代理审判员

11.万达商场租赁合同 篇十一

自计租日起,每 个月为一个交租期。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 日内支付第一个交租期租金,之后应在每个交租期届满 日前支付下一个交租期租金。乙方以现金或双方另行商定方式支付租金。乙方付款日以甲方收到款项之日为准。

四、物业管理服务

1、乙方保证遵守广场《经营管理公约》,遵守《经营承诺书》、《经营管理手册》、《消防安全责任书》,及与物业服务公司达成《物业管理协议》等文件规定。

2、乙方承担并直接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该商铺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标准为____ 元/月·㎡,月物业服务费为 元(大写: )。

五、保证金

作为乙方按期足额交纳租金、履行承租人义务的担保,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即 元(大写: )。如乙方未能如约交纳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欠租或损失赔偿金,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补足租金及保证金;逾期未补足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迟延履行违约金

1、若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支付应付未付金额0.3%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2、乙方如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经营不善应提前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撤场申请,在经过甲方审批后方可退场,否则不予退还租金、保证金。(已交租金、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七、商铺使用

1、乙方应事先将该商铺装修方案提甲方审查同意方可实施装修。

2、乙方应执行《装修管理协议》、《装修管理手册》和广场装修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该商铺所在整体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积极配合竣工验收。

3、乙方应积极办理该商铺经营手续,确保开业日前完成工商、税务等开业所需审批。

4、乙方应严格遵守广场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及防火、防盗、用电等规定,否则责任自负,并应赔偿由此造成损失。

5、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广场各项设施设备,保持该商铺良好使用状态。如造成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赔偿。乙方应为该商铺内其自有物品、设备等财产办理保险,并投保该商铺经营的公众责任险,并保持前述保险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

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分租该商铺。否则转租或分租行为无效,相应收益均由甲方享有。

7、乙方保证合法经营,不损害他方合法权利。否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均应自行全部赔偿。

八、商铺交还

1、本合同终止后7日内,乙方应将该商铺恢复到进场日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损耗、拆除将导致该商铺墙面、地面、天花受损的装修部分除外),以清洁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应在交还该商铺前结清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全部费用,否则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阻止乙方撤离其物品;由此导致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未能按约定交还该商铺,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时日租金两倍的占有使用费,且甲方有权采取封门、自行清理铺内物品等强制措施,因此导致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续租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若乙方希望于本合同完结后继续租赁该房屋的,应于租赁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产权方,续租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租赁权。

十、税费

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该商铺租赁及经营涉及的税费。

十一、合同终止与解除

1、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2、租期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已交纳的其他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届时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合同在计租日前解除,则以第一个交租期租金作为计算违约金的标准,下同)。

4、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乙方应按实际发生租期结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届时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5、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擅自提出解除合同(包括擅自撤场行为)的;

2) 乙方迟延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费用超过15日的;

3) 乙方未能在开业日前完成装修或未能在开业日正式营业;或未经甲方同意,在经营期间以任何理由在一个月内擅自歇业、关门两天,或一季度内擅自歇业、关门三天;

4) 乙方擅自对该商铺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严重破坏行为;或擅自改变经营商品类别、品牌;或擅自转租、分租;或实施张贴非经营性文字或图片等严重损害广场形象、声誉行为;或发生严重违反广场管理制度行为且未按物业服务公司要求限期纠正;或从事违反消防、环保、经营等法律法规行为的。如甲方按照约定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后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无异议认可该解除通知,本合同于甲方书面解除通知确定。

十二、场地所有权

租赁期内如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产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下列内容向对方发出通知或文件,视为有效送达对方:

甲方联系地址:

邮 编:

乙方联系住址:

邮 编:

任何一方变更以上内容,应当及时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租赁服务部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万达商场租赁合同范文篇三

出租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是位于东莞市东城区东纵路208号万达广场(下称“万达广场”)室外步行街 号铺(下称“该商铺”)的合法产权人。

2、甲方拟出租/乙方拟承租该商铺。

鉴于前述情形,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该商铺租赁及相关物业管理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该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该商铺的位置:万达广场室外步行街 号(附图)。

2、该商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该建筑面积数为本合同项下的租金、物业服务费等款项、费用计取基数。

3、该商铺的租赁用途:乙方承租该商铺用于经营(商品类别) 或其他经营用途。

二、租期和开业

1、本合同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下称“进场装修日”)将该商铺按现状(即毛坯房的方式)移交给乙方,届时双方应签署交接确认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的装修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即俗称免租装修期)。

3、乙方应在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乙方在免租装修期内需交纳物业服务费,需承担免租装修期内该商铺发生的能源费等相关费用,并应在进场装修前向该商铺所在商场的物业服务公司(大连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预付。

三、租金

1、双方约定该商铺租金为: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 以上租金均不含物业管理费、采暖费、能源费、租赁税及乙方经营产生的费用。

2、租金支付期限:

(1)双方约定,每壹个月为一个计租期;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当个计租期的租金。

(2)其中第一个计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

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可以现金或银行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交到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之日为乙方的实际付款日。

4、本条约定的乙方付款方式、实际付款日的确定,适用于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或费用,其中应向管理公司支付款项或费用的账户由管理公司另行书面指定。

5、甲方收款帐户为:开户行: ;户名: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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