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缘经典散文随笔

2024-07-22

书缘经典散文随笔(共10篇)

1.书缘经典散文随笔 篇一

人与人之间,讲究缘分,人与书之间,也讲究缘分。

小时候,能读到的课外书,非常有限。记得,我读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是一本书页发黄,没有封皮、封面,连正文也少了几页的《邱少云》,里面的插图就是邱少云虎目圆睁,双手插进泥土,忍痛静卧在大火中的情景。那本书,是我从堂姐那儿借来的,反复读了很多遍,才恋恋不舍地还回去。

那时候,新课本一发下来,先迫不及待地把感兴趣的文章读一遍,看到注释上写着选自某某书,就特别想一口气把那本书读完。当时就想,等我长大了,有条件了,就把这些书都买下来,一下子读个够。等到多年之后,真的有了充分阅读的机会,却对很多书早已失去了阅读的兴趣。

大学时,学校里有图书馆,学校附近有图书城,加之,没有了升学压力,阅读条件空前优越。那个阶段,我如饥似渴地读了很多经典之作。

陆陆续续买下了《平凡的世界》《飘》《荆棘鸟》等书,那是我的第一批个人藏书,也是深刻影响了我的人生观、世界观的一批书,成了我终身反复拜读的书籍朋友。

每到毕业季,宿舍的楼下就有很多人在卖书,有成捆成捆地卖给收废纸的,也有自己摆摊卖的,我因此淘到不少喜欢的书。记得一本三毛的《雨季不再来》,就是这么淘来的。

我想,对于这些书而言,遇到喜欢它们的新主人,相比进入废纸堆,应该也是欢喜的吧!

还有一次,图书馆清理库存,按原有定价的半价处理一批书。那些书,有的原价才几毛钱,半价简直就等于白送,我为此淘到一大批老版本的书,而且还带着学校改名之前的图书馆的印章。那批书,除了带给我阅读上的愉悦,也成了我对母校永久的纪念。

入职伊始,晚饭后,常有同住单身楼的男生三五成群地来女生宿舍聊天,大多醉翁之意不在酒。

有人看我床头放着若干书,就说借几本回去看看。没过几天,又来还书。我这个书虫,以为遇到了同样喜欢读书,阅读能力又超强的读友,想趁机探讨一番。结果,几个回合下来,某人落荒而逃,自此再也不好意思来借书。

尽管如此,还是有几本特别喜欢的书,在同事、朋友间的辗转借阅中不知所踪,其中就包括上班后用第一个月的工资购买的《廊桥遗梦》《尘埃落定》等。

与老公初识,第一次去他的单身宿舍,他们单位的住宿条件不错,一人一个房间。房间内,最吸引我的就是那架满满当当的书橱,让我羡慕之余,不由替自己那些屈身于宿舍床下大纸箱子里的书,暗自感到委屈。

最关键的是,那书橱里的书,竟然有很多是我没有读过的。印象比较深的是一套《黑镜头》,页页触目惊心,一旦翻开,简直让人欲罢不能。自此,以书与人结缘。

婚后,我们的书合二为一,装了满满两架书橱,受蜗居面积所限,为此生生挤掉了梳妆台的购买计划。

后来,随着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目前,我们一家三口,一人拥有了一架书橱。根据各自的阅读喜好,家里的藏书也藉此做了较为清晰的分类。

我的书橱,以文学类为主。老公的书橱,以经济、社会类为主。儿子的阅读偏好,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历史。至于散放于各处的两三个小书架,主要用于存放大家近阶段经常阅读的书。

逢年过节,我们给亲戚家正在读书的孩子们的礼物,也以书为主,或者是购书卡。总觉得,让书与孩子们结缘,这比给压岁钱,或者买新衣服,更有意义。

我们的身边,也聚集了一些喜欢读书的朋友,经常互相推荐书目,换书阅读。周末时,也会聚在一起,一杯清茶,一把干果,就是一段畅聊的温暖时光。

人与书结缘,浩瀚书海之中,偏偏就读到了你。人与人结缘,茫茫大千世界,偏偏就与你相识。最妙的是,以书与人结缘,更是缘上加缘,关系更加绵长久远。

2.关于读书的心情散文:热.书缘 篇二

人们见面打招呼,无外乎一个“热”字,热得人汗流浃背,身心疲惫,热得人无处藏身,苦不堪言,哪里才是理想的避暑地?这是居住在“热城”的人们谈论的热点话题。

看到微信圈里,朋友们都各自寻找纳凉好去处了,好生羡慕。

往年的暑假,早已和孩子背起行囊,走在了旅行的路上。

今年的暑假,已非往昔,不能邀青山碧水、蓝天白云来作伴了。既然不能选择远方,何不放下心态,给灵魂寻找新的栖息地呢?

有句话说的好,要么旅行,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

上班是门必修课,无可厚非,既然选择了,就勇往直前,无怨无悔。

八小时外是自由的天空,学会独处,一把椅子或是一张床,一本书或是一杯茶,精神就能彻底解放,不失为炎热夏季的避暑妙方。

一个人的空间,想躺着就躺着,想坐着就坐着,想看书就看书,想高歌一曲也没人拦着,灵魂就在这自由的王国里,自由翱翔。

这个夏天,窗外阳光炽烈地炙烤着久旱的大地,捧起我心爱的书本,褪去燥热,让时光慢下来。

走进《白鹿原》,一页一页翻着书,用手指去摩挲书中的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淡淡的文字,淡淡的心情,倾听着书中的故事,喜欢谁就多看看谁,仔细品味人物的性格特征,内心深处;喜欢哪段文字,或默读或朗读,或圈点或勾画,随性自由,只愿把每一个瞬间,写成永恒。

白嘉轩、田小娥、白灵、朱先生、黑娃、鹿兆鹏、鹿三等等一个个人物跃然纸上,我也置身于小说的人物之中,喜怒哀乐中慨叹人物的命运:

白嘉轩,以自己的典范行为为村民树起了一个楷模;

田小娥,这个纯朴、善良、无助、无辜而又劣迹斑斑的女性,发出的最后一声呐喊痛彻心扉;

白灵,这位白鹿原上的精灵,在乌云密布的白鹿原,她就是那天边透出的一缕阳光;

可亲可敬的朱先生,他是真正的铁汉,代表着品质坚强的文人,他还有柔情的一面,他知道自己时日不多的时候,与家人共聚的那一段,很是打动我,让我在阅读之中,品味人生,荡涤心灵。

是呀,能与一个人相濡以沫走完人生,真是爱情生活中一件幸事,值得永远珍藏和祝福,人生平平淡淡才是真啊!

此时不禁想起《大秦帝国》热播时,我却手捧书本,徜徉其中。老公专为我购买了线装珍藏本,读书时要边看边用专属工具裁开。我往往是手捧书本,急不可耐,看完一页就用手撕,好几次把书撕烂,老公看着心疼不已,坚决不允许我手撕,让我学会慢慢裁开书,享受裁书过程轻微的 “刺刺声”,是多么美妙的一种感觉。我急于看书还是偷偷用手撕,老公被我逼得无奈,只好亲自动手一次裁开几十页,才满足了我的读书速度。再读《明朝那些事儿》时,我读完一本,老公买一本,防止我茶饭不思,陷入太深。

又想起他们父女俩谈论《肖申克的救赎》、《岛上书店》时,我埋怨看不懂。想起看《繁花》时,我不习惯作者的叙述方式,每次看书不到两页,绝对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又被他们俩挖苦嘲笑一番,如今还成了他们的笑柄……

和衣而睡不知多久,梦中竟与书本结缘,梦里尽是甜蜜、幸福和快乐。

3.书缘 王英琦 篇三

王英琦

我和书结下缘分较早。

四五年级时,便人模人样地捧起《红岩》《苦菜花》《三家巷》。上六年级时,已看完《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还看了诸如《东周列国志》《隋唐演义》《官场现形记》等。到了初一,我的目光又“情移”到外国名著上头去了。什么《复活》《红与黑》《高老头》《死魂灵》等等,都是这时候看完的。

可惜好景不长,不久便开始了“文化大革命”。所有的书被扫荡一空,校图书馆也行将倒闭。

我那年才十二岁。“搞革命”嫌嫩了点,“打砸抢”够不上资格。人家大串连,为的是祖国山河一片红,我大串连的直接动机和辉煌成果是两大本漂亮糖纸。

为了打发少年萌动期那过剩的精力和躁动的情绪,我常常上街去瞎转白逛。或是听大学生大辩论,或是看红卫兵刷标语、散传单。

一天,我看完一场拙劣的美其名曰“造反有理”宣传演出归来,路过一个废品收购站,见一个老头正撅着屁股起劲地搬一捆书。我忙凑上去,助了他一臂之力。

谁知这一凑还真不愿走了。老头那捆书竟然都是货真价实的中外名著。我随手翻了一下,就看到了《战争与和平》《毁灭》《贝姨》《聊斋志异》等。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我搜罗出仅有的五角钱。

“五角钱,拿五本去。”老头慷慨地挥挥手。

我挑了五本,仍不过瘾,又多拿两本。老头也没介意。从此,老头的废品收购站成了我经常光顾的地方。

于是,我在每天下午三四点钟光景,就拎着小黄包来到收购站。照例老头每天都要收进一批新的旧书。

每进一批书时,他总爱对我说:“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哇,可肥了咱废品收购站。”

因为厮混得熟了,由一开始的一角钱一本,发展到后来的一角钱好几本。至于那些过期的刊物和杂志,更是比烂萝卜烂茄子还便宜,常常是一角钱一大捆。记得当时除了小说书外,我还买了《世界通史》《中国通史》《中国文学史》《欧洲哲学史》,以及《历史研究》《文史哲》一类的书籍和刊物。

正是在这些书中,我知道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剧故事,认识了富有传奇色彩的《基度山伯爵》,看到了《悲惨世界》里底层人民的不幸遭遇,了解到《在人间》谋生的艰辛……至于亚瑟的坚贞不屈,于连的个人奋斗,简?爱对于人格平等的追求,克里斯朵夫不向命运屈服的反抗精神,都在我少年时代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1968年我下放农村,这些书被装满了一大箱带到农村。为了打发农村那些吃饭干活百无聊赖的日子,昏暗的煤油灯下,淫雨绵绵的歇工日,这些书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和精神伴侣。

我开始一本本、一册册系统地认真地读这些书。小说看完了,就啃这史那史。然而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啃这些属于专家学者读的“高层次”专著,实在有些力不从心了。

好在我当时已经“发蒙”,已经有一种对于知识渴望的原动力,我坚定地认为,既然人家都能把书写出来,我却连看也看不懂吗?──就那么窝囊废蠢不可及?

凭着一股少年气盛的倔劲,凭着我不算太懒太顽愚的悟性,我硬是查看字典,读完了那一本本的“史”,一本本的刊物。

如果说一开始读这些书还有些生吞活剥,还全凭意志和毅力才能读下去的话,那么到后来,我竟喜欢上、爱上这一类的书了。因为这类书,可以满足我的求知欲,可以使我知道昨天的历史、昨天的人类,可以给我们思想,给我们启迪和智慧。记得有一次去一位女友家做客,女友的爱人是学法国史的。无意之中我们扯起了路易

十四、法国大革命、枫丹白露及超现实主义……当时那位女友的爱人十分吃惊,说“没想到女人还有喜欢外国史的”。

其实他大可不必这么惊奇。女人也是人,也有求知欲,读书是不分性别的。我向来认为一个人的读书面越宽越好,我甚至还认为,作为一名作家,肚子里应有几本“史”。我的那些“文革”中在废品收购站里弄来的书,后来便成了我的丰富财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批藏书,不仅成就了我,也成为当时我的一些朋友的共同精神食粮。我之所以在后来写下历史题材的电影文学剧本《李清照》,之所以写出了一系列具有历史纵深感和民族使命感的散文,如《不该遗忘的废墟》《写在半坡村遗址》《大唐的太阳,你沉沦了吗》......就是与那时打下的底子有关。

如果说,今天的我还不算太蠢的话,从某种意义上讲,是那个老头的废品收购站造就了我,使我在人生读书的“最佳峰值”年龄里,读了一批有价值的书。

4.书缘 篇四

本学期老师让读《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我开始读的时候,感觉这本书没意思,就马马虎虎地看,把读书当作是老师布置的一项作业来完成。有一天,我想既然老师让我们读《一千零一夜》,肯定是有道理的.。于是,我认认真真读了一篇,发现这本书不仅有趣,而且能教会我很多知识。我下定决心,以后读书我一定要认认真真的读。从那以后,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现在,我喜欢上了读书,并从书中得到了无穷的乐趣,书陪伴我成长,在书中,我会为冻死在街头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而哭泣;会为淘气包马小跳哈哈大笑;会为斑羚飞渡中头羊的领导才能而折服;会为书中的各种小试验而亲自动手实践……

5.书缘 篇五

说起书,我有一肚子话说不完;说起书,我立刻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书香;说起书,我的心里就会升起一丝丝的喜悦,如溪水般澄明,轻轻淌过我的心田……当我打开书的扉页时,一股清新的书香就扑鼻而来。书里仿佛有一块磁铁,把我的心牢牢地吸住了。

我的心随着书中此起彼伏的情节,不断地变化:看到平平淡淡的地方,我的心情也如同书上那文字一样,平静如水;看到跌宕起伏的画面,我便陷于惊涛骇浪之中;看到凄凉的场景,我的眼前,就浮现那灰朦朦的远山,好像在唱着哀怨的歌……当我翻开这一篇篇充满喜怒哀乐的人生画卷在,有时喜极而泣,有时哀怨缠绵。书就像一位慈祥的老人,把我带入浩瀚和知识海洋,不断探索,不断前进。

书,更像是我们的真挚朋友,是孤独时分担寂寞的知己,是开心时分享快乐的伙伴。正如大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6.书缘的作文 篇六

读了金波爷爷的《我们在雨中登山》,我感觉这首诗写得特别通俗、简洁,但是这首诗里却蕴涵着一种精神:不把压力看成压力,要把压力看成动力。《失重的荣誉》中生动的故事情节和优美的语言深深地吸引着我,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动物和人相似,都有深厚的感情。每天我都沉浸在故事的海洋中,我并不觉得孤独,因为故事里的许多伙伴陪着我一起欢笑,一起忧伤。

可是,这次期中考试,我的语文、数学、英语虽然都达了优,但是成绩很不理想。当我拿到试卷时彻底愣住了:名次却落到了20名,这——怎么可能呢?!我是一直有把握的,这次……回到家,我看着满桌香喷喷的饭菜一点胃口都没有。妈妈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要先完成作业再看书,你就是不听……”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由的往下掉。读书是快乐的,可是排名20的名次,却是让我很伤心的。

7.书缘 作文400字 篇七

我与书的缘分源自贺老先生的连环画。小时候的我识字不多,喜欢听故事,但看书的兴致却不大。为了培养我读书的习惯,爸爸妈妈为此想尽了办法。记得有一天爸爸的同事帮我淘来两本封面发黄的小人书,当翻开书的那一刻,我被书中的图画深深地吸引了。

第一本小人书是《连升三级》。画风简洁,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寥寥数笔却勾勒出丰富的人物性格。故事讲地主的儿子张好古目不识丁,却借助魏忠贤的势力中进士、当翰林。糊涂皇帝朱由检给他官升三级。揭露了封建社会官场的昏暗,同时生动形象地告诉人们,封建统治阶层多的是作威作福、图谋私利的逢迎拍马者。

第二本小人书是《小二黑结婚》。同样的画风简洁狂放,人物性格刻画细致入微。将抗战时期解放区一对青年男女为追求婚姻自由,冲破封建传统和守旧家长的阻挠,最终结为夫妻的故事描绘得异常生动。

8.书缘的作文 篇八

往往暑假时候,我的作业总是在开学前一天才开始使劲补,通常赶到12点是常有的,成为居民楼里唯一亮着的“一盏灯”。现在的我则是在深夜里偷偷的看书。

记得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谜一样的破案》,可是妈妈却说:“不早了,睡吧!”我只好无奈的合上书本。

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嵌在天空,外面死一般的安静,居民楼里的灯都熄了。我去洗澡的`时候心里想的都是尼摩会怎样破案?接下来他会怎么做?我还在回味无穷的时候,身上传来了凉飕飕的凉意。原来,我想的太入迷,热水器开了凉水那一边。

洗完澡,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样都睡不着,满脑子都是破案,那本书如钩子一般勾着我的魂儿,我的心。我心里想着:不行,我一定要看完那本书。这本书竟能打败我的睡意,太不可思议了!

我看见妈妈睡着了,便蹑手蹑脚地下了床,我弓着背,眯着眼,赤着脚,因为我怕有声音。我小心翼翼的走着,看见妈妈翻了个身,我便连忙俯下身来,生怕妈妈发现我。妈妈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你跑哪儿去了?”为了不让妈妈发现我的计划,我只好赶忙说:“在这儿!”妈妈睡眼朦胧地说:“快睡觉,不睡觉不长个的。”

我又艰难地等着妈妈熟睡,静悄悄地挪去书桌。平时我走一步两步就能到的书桌,现在看来就像是无边无际、遥不可及的距离,一步、两步,我静静地爬着。啊!终于到了!我激动得差点喊出来,我开心极了。我的小眼神儿又看了妈妈一眼,生怕她知道,我点起灯看书。

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沉迷进去,我像品味佳肴般咀嚼书页,像看世界最美的景一样,痴痴地看着故事,我像躺在仙河一般醉了。

书,这个“陷阱”越陷越深。凌晨一点,我却还点着灯,在水天相接的地方出现了鱼白肚,我才知道第二天来了。

昨夜,虽瞌睡的紧,但终于把书给看完了,我也很快乐,我躺在床上痛快地、无牵无挂地睡了一觉。

9.书缘 篇九

书,会让黑暗的人生变得光明。在书中,《艰难的归程》引得我时而眉毛紧皱,时而露出欣慰的笑容。《淘气包马小跳》让我知道了做人的真谛。

《安徒生童话》让我树立了勇气和信心。《父与子》让我知道了父子之间的乐趣和亲情。《绿墙的安妮》让我知道了面对别人的讽刺时,最好的报复就是用自己来证明自己的优秀。

10.书缘 篇十

说不清是什么时候,书,悄然走进了我的生活里,也说不清是什么时候,我不知不觉地爱上了看书,是清晨醒来书在我眼前舞动的时候?是吃饭时书在我指间翻转的时候?还是晚上时书轻轻送我进入梦乡的那一刻?心里总是觉得,书,仿如春夜细雨,轻轻地温润了我的心田,让我每天如沐春风……

我爱看书,爱得如痴如醉。几年前,我还是一个黄毛丫头的时候,我读书成绩不好,那时我最大的敌人就是书,每天乱七八糟地读课文,一点意思都没有,天天被老师逼着读,很烦很烦,我曾经发誓——总有一天,我要把我的书统统烧掉。直到有一天,我开始对书不反感——那是被“骂醒”的。那天,我放学回到家里,看见客厅的茶几上搁了几本书,我莫名其妙的来火并开始嚷起来了:

“谁的书啊?放在这里让人想吐!”

我把书包扔到沙发上。

“我一天对着书够累的了,还把书放在这儿最显眼的,真是的。”

妈妈的声音突然从厨房蹦出来:

“读书有什么累的,给你看书还累,有我上班那么累吗?”

“我小时候还没书读呢!二年级就不能上了。上学时还每天打赤脚呢!哪有你现在这么幸运啊,每天上学还嫌累,如果换了是我还求之不得呢?快,把书拿回房看,不然有你好看!”

“这是你爸买给你的——”

我从来没见过妈妈会这么凶,顿时蔫了下来。我不服气地咕嘟着:

“天啊!这是什么世道呀!让我休息一下不行吗?”

继而又想:“应该让老妈天天看书看书啊——看她烦不烦。”

我无可奈何地把这一堆让人讨厌的`书拿到房里看了起来。

“吃饭啦——”不知过了多久,妈妈在饭厅里叫着。

我回过神来——自己居然吓了一跳——我竟然在房间里看了一个多小时的书——在这之前是从来没有的事情。杀了我也不会相信我竟然津津有味地看了这么长时间的书。

我想,应该是从那以后,我对书有了感情。而且越看越有精神,竟时时忘了吃饭睡觉,因为这些书全是我喜欢看的,常常迷惑着我,使我离不开它。我每到上学或放学时间都要到学校的图书室里跑一趟,学校里的图书可以借,但是每次只能借一本,所以我总得跑来跑去地借书。

爱上了看书,我渐渐对书有了情感,我爱护书,爱得小心翼翼。

因为我爱看书,老师让我当班里图书角的管理员。每到放学,我都要去整理书籍,象对待朋友一样,把书摆放好,把书擦干净,把皱的书抹平,不让别人把书弄坏,一点都不能马虎,爱看书的我当然爱护图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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