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通用12篇)
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篇一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为了做好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及时发现总结存在的安全问题,经公司决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一、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本阶段安全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每次会议要有专门的议题,形成会议纪要。
二、安全生产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前段时间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2、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三、安全副经理要对企业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汇报,总结,指出不足和需改进的地方,对难以改进的局面由公司相关领导研究解决。
四、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部门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五、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六、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七、安全会议上决定的事情,各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八、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按公司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2.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篇二
各领域上半年工作回顾
首先, 住房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陈重作了发言, 汇报了上半年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部署;深化专项整治;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事故通报;夯实安全基础。并对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作了总体评价及发生的事故通报。他说, 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但不容乐观。下一步, 住房城建部将从4个方面开展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
交通运输部总规划师戴东昌发言时指出, 交通运输部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针对行业领域特点, 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 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主要开展了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监督检查;狠抓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的安全保障;大力开展专项活动;坚持创新推动;注重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并总结出工作中出现的4大问题:非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心不强;相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监管上存在漏洞。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基本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事故总量和重大事故数量两个下降, 和特别重大事故零控制的目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陈钢对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总体情况作了通报, 并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安全生产领域标准化工作、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监管工作4个方面开展, 并进一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最后还提出了2点宝贵的建议:一是建议国务院安委会更加充分地发挥标准化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标准化部际协调推进机制;二是建议国务院安委会协调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际协调机制,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李健指出, 今年以来, 民航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未发生运输航空事故, 接近历史最好安全记录。但是, 由于通航安全基础薄弱, 行业安全监管难度大, 通用航空安全形势有所下滑。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主要在5大块:落实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工作, 做好生产旺季安全保障工作;加强行业监管, 遏制通航安全下滑局面;加大基础投入, 推进航行新技术应用;落实安保措施, 加强机场治安防控。
国家铁路局副局长陈兰华汇报说, 今年以来, 铁路行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没有发生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 没有发生客运列车较大及以上事故。主要开展了5大块的工作:建立行业安全监管体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突出重点做好防控、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路外伤亡事故多发;二是防洪安全仍需要继续加强;三是外部环境隐患依然突出;四是源头质量控制不严。下一步将加强铁路行业安全监管, 开展安全大检查“回头看”, 组织开展铁路运输安全外部环境检查整治, 努力做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准备工作。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总结说, 1-7月全国消防、道路交通、治安安全形势基本平稳。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 全国消防、道路交通、治安安全形势总体进一步趋稳, 但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局部时段仍集中多发。剖析这些较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暴露出许多突出问题: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下一步, 公安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在消防安全方面, 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紧紧盯住高危单位, 着力解决一批重大隐患和“瓶颈”问题。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进一步强化安全大检查工作薄弱领域和行业;进一步加大对“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剧毒化学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杨栋梁在会上对上半年13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作了通报, 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 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而且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双下降, 有5个行业:民航飞行、铁路交通、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工商贸易, 提出重点表扬。
第二类, 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但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同比持平或有所上升, 有4个行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渔业船舶。目前全国有4 000万工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8万家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 110万艘渔船作业, 加上今年高温暴雨台风自然灾害的条件下, 这些行业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提出表扬。
第三类, 发生了重大事故、重特大事故的6个行业, 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民爆、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这些事故应该吸取教训, 高度重视。
由于篇幅所限, 下面是部分领域分类通报:
煤矿领域上半年总量和较大事故实现了双下降,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降幅为34.8%和16.5%, 39.4%和40.6%, 总体不错, 但是发生了11起重特大事故。
金属与非金属矿领域上半年没有发生特大事故, 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实现双下降,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和17.4%, 但是重大事故同比增加了1起7人。
建筑施工领域上半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9%和9.1%, 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但是较大事故起数同比略有上升。
危险化学品领域上半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3.3%和52.6%, 重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 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但是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所上升。
烟花爆竹领域上半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7%和46.9%, 重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 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但是较大事故同比增加了2起5人。
3.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篇三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会议精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包山到户、包林到户”既与“包田到户、包产到户”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又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经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到户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具有三个非常鲜明的特性。一是具有完整的用益物权。《物权法》明确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林地的原始承包经营权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依法享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在承包期内,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或调整农民承包的林地,赋予农民的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都要依法保护和落实。二是具有长期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林地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这是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最长期限,符合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让农民吃下了长效“定心丸”。《意见》发出的党的农村政策长久不变的强烈信号,使农民对林地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有利于促进现代林业建设和农民持续增收。三是具有流转性。《意见》明确规定,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可采取多种方式流转,可依法进行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的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进行开发利用。这是农村土地经营的重大突破,也是农村金融的重大突破,有效解决了林业生产周期长、农村发展融资难等问题,既盘活了林业资源,又搞活了农村金融,必将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向山区林区流动。这不仅能极大地调动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还将极大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对我国农村发展产生难以估量的深远影响。各级林业部门要深刻领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把这项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大力培育和宣传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改革。培育和宣传好典型,是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经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以来,各地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涌现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成功典型,充分体现了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的首创精神。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召开之际,我们从各地的改革实践中挑选了一批典型,汇编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100例》。这些典型从各个侧面反映了改革情况,交流了改革经验,有的深刻反映了改革带来的巨大变化,有的全面介绍了改革的规范操作,有的生动反映了改革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有的全面介绍了改革后农民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有的生动反映了“一户承包、全家就业”,
“城里下岗、山上创业”,有的详细介绍了改革过程中如何发动和依靠群众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林权纠纷,等等。这些典型,是基层干部群众的伟大创造,是对中央林改政策的生动解读,是抓好林改工作的鲜活示范,也是这场重大改革的精彩缩影,对于全面推进林权改革具有很强的借鉴和示范作用。各级林业部门要借助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还要结合新的实践,精心培育新典型,用典型的示范引导改革,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改革,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康顺利发展。
深入推进配套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只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要真正实现兴林富民、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还必须继续深化配套改革,创新林业运行机制,完善林业政策措施,真正建立起支持林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中央对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对此给予大力支持,下发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了支持林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这次会议又专门就如何建立健全林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林业金融制度、完善和规范各项林业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林业部门要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操作办法,真正把这些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积极发挥主动性,尽快出台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木采伐管理的意见、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林业改革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加快发展林业产业,不断提高农民经营林业的经济收益。大力发展和培育林业产业,是让农民充分利用林业生产资料、实现森林资源财产保值增值的主要途径,也是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积极性的根本手段。只有实现了林业生产发展,农民群众才能实现就业增收,森林资源才能实现持续增长,最终才能真正实现兴林富民的改革目标。国家林业局要抓紧制定林业产业振兴计划,各级林业部门要在已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地方引导农民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业产业,尽快形成有区域特色、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近期,要力争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在森林经营方面取得新突破。引导农民精心经营森林,提高森林的质量和效益,用森林的高产出实现农民的高收益。二是在发展木本油料产业方面取得新突破。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为维护国家粮油安全作贡献。三是在林产品精深加工方面取得新突破。大力扶持林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着力提高林产品的附加值。四是在发展林下经济方面取得新突破。引导农民发展林下种植业、养殖业,开展立体经营,实现长短互补,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五是在森林旅游方面取得新突破。引導农民充分开发森林的文化、游憩等功能,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生态疗养业,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总之,我们将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变成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变成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过程。
4.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篇四
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消防与安全生产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工作,建立消防与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每月中旬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由消防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也可召开应急安全会议。
(二)消防与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
1、各部门负责人员汇报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与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工作经验交流。
2、检查上阶段的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工作。
3、对员工提出的消防与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4、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5、讨论决定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6、对发生的火灾、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消防与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
7、对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8、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
附:《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表》
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表
5.第一节 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制度 篇五
一、会议制度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有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会前准备充分,会议议题明确,确保会议效果。
二、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的指示要求,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
三、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四、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安保会议和文件精神,审查单位安保工作计划,分析单位安保工作形势和人员思想状况,研究安保工作的奖惩、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
五、全员的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一般每一月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安保工作和要求,总结近期安保工作情况,表扬先进,指出问题,布置安保工作任务。
六、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和案件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安全保卫工作紧急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湿故隐患。
七、安全保卫工作会议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八、安保工作会议应详细记录,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节 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制度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而有效地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二、各单位安全检查要做到:每月一次全面大检查,每周一次重点检查,每天定时、定点巡查。遇有重大活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要进行全面大检查。全面大检查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有关部门领导参加。重点检查由主管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参加。每天巡查由保卫干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检查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预防设施完好情况,食品安全、用电安全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学生公共场所安全情况,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情况,校园周边危及师生安全的情况等。
四、检查重点部位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危险化学品仓库、食堂、财务室、学生宿舍、出租房屋、计算机房、配电室、体育娱乐场馆、演播室等。
五、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年安全问题和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要及时要及时报教育局保卫保密科和有关职能部门,安全隐患严重的设施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停用,该关闭的关闭。
六、安全检查务必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注重实效,做好记录。
第三节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和本制度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六)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七)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八)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九)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十)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第六条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第九条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违反本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工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有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上级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教体局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四节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班主任、辅导员为组员,落实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提高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
四、学校班级利用升国旗、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能力。把防交通事故、防雷击、防溺水、防中毒等作为教育重点内容。
五、在学校门口及周边环境,设立安全警示牌。
6.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篇六
第二条 联席会议由街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根据议题内容的需要,可邀请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街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担任。
第三条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政策,组织研究、提出符合我街实际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管理机制;
(二)研究分析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确定我街药品安全发展规划、计划要点和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分析、研究全街药品安全形势,确定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工作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向街政府提出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听取有关部门关于药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研究落实街政府、街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议题涉及的范围可随时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反馈意见,研究对策。必要时可邀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列席,所有应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各参会单位根据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实际需要确定。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经街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签后印发,并抄报街委、街政府领导。
(三)联席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与会单位就会议议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交流有关信息;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商解决办法,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工作。
7.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篇七
史和平副省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一是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2011年, 全省共发生农机事故655起, 死亡319人。其中, 道路外农机安全事故124起, 死亡30人, 同比分别下降15.1%、18.9%, 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道路外农机事故, 已连续多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考核任务。二是农机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积极推行农机实地检验试点, 全省已累计免费实地检验农业机械13.5万台, 拖拉机登记率、年检率及驾驶人持证率 (以下简称“三率”) 同比分别提高了3%、4.4%、2.2%, 农业机 (下转第4页) (上接第1页) 械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管覆盖面逐年扩大。三是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各级农机部门及监理机构进村入户,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有效地减少了农机事故的发生。2011年, 全省农机部门组织农机安全检查5 500多次, 检查农业机械9.82万台 (套) , 整改违法行为9 700多台次。目前, 全省变型拖拉机已降至10万台左右, 比2008年集中整治前减少了一半。四是“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连续六年开展“平安农机”创建, 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得到了不断夯实。2011年, 全省新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和“平安农机合作社”分别达7个、60个、1 211个、156个。自2006年创建活动开展以来, 全省累计受到国家表彰的“平安农机示范县”达到了21个, 位居全国第一。五是农机安全激励保障机制逐步健全。省农机局与中国移动江苏有限公司在全国率先开发推广使用“平安农机通”, 用户已超过32万户;与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合作推广的农机“双优”加油卡, 2011年已发放3.3万张, 充值金额3亿多元。目前全省参保农业机械23.69万台次、驾驶人员意外伤害险17.6万人次, 累计保费达8 400多万元。
史和平副省长在讲话中全面分析了当前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 要求全省农机部门提高认识,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要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责任体系。要按照“政府主导、农机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思路, 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把“平安农机”创建作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的重要内容, 同步部署, 同步实施, 同步考核。二要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要认真执行农业部《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 依托乡镇农机站、农机协会、农机合作社, 推进农业机械实地检验试点, 着力提升农机“三率”。三要进一步提升农机安全保障水平。省农机局、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中移动江苏有限公司要继续深化三方合作, 全力打造“平安农机通”安全宣传品牌, 建立稳定供油机制, 促进农机“三率”的提高。四要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全省农机安全监理队伍要牢记使命, 不负重托, 内练素质, 外塑形象, 不断适应农机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要求。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刘恒新副司长在讲话中肯定了江苏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一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二是创新方式, 深入推进便民服务。三是规范行为, 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四是创建平安农机, 着力构建农机安全长效机制。就做好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刘恒新副司长强调要突出五个方面:一要积极落实农机监理扶持政策, 将农机安全检验、牌证发放等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二要加快落实和完善农机安全监理规章制度, 积极推进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验的实施, 完善区域性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检验规范, 提高农机安全监理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水平。三要切实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行为, 采取有效措施, 切实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四要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方式转变, 不断创新思路, 创新管理, 创新机制, 大力弘扬“五民”的优良作风, 努力提高农机监理能力。五要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强化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 推动监理工作人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 增强服务意识, 改进工作作风, 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服务。他希望江苏继续发挥率先领先争先的作用, 为促进农机化安全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8.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篇八
省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局长马成武在会上简要传达了《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省农委副主任于文波就做好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作重要讲话。
于文波副主任指出,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呈现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按照省委、省政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部署,省农委作为省安委会的成员单位,配合省安委会负责全省农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要从思想深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从讲大局的高度,讲稳定的要求上,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在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主体。要在预防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在治本上下功夫,加快建立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三是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力度。努力构建依法监管到位、责任主体明确、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逐级落实任务。
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省安委会的部署,今年将在全省农业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要严格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抓好落实,确保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扩大隐患排查覆盖面,着力消除死角和盲区。要加强风险点排查,确保隐患整改措施“五落实”。
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的落实;要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一旦发生事故,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做到“三个第一”: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准确信息;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声音。
三是要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将规划指标纳入本行业(领域)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做到同时部署、同步推进。认真修订操作规程,完善工作制度,严格现场管理,确保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系统都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全面提升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省农委副巡视员吴国良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作简要讲话。他提出,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9.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篇九
一、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由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站站长主持,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地址设在乡镇政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由食品安全工作站站长或成员单位负责人提议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包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主要工作举措等,对本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析、研讨本乡镇食品安全形势,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本乡镇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食品安全行业规范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向政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协调重大执法行动和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收集整理并按照有关程序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和决定报请上级决策的事项。
四、食品安全工作站负责联席会议议题的拟定,经食品安全工作站站长批准后,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
10.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篇十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门召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项目的负责人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会议记录由安技部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安技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二、班组安全会议
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班组自定。
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车间领导和安技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三、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主管职能科室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四、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五、相关要求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1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篇十一
会上,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国家安监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毅中传达了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传达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德学传达了党的十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说明。
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显政主持大会,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华山,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赵岸青,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王树鹤、彭建勋出席了会议。
会上,李毅中代表总局党组讲述了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的初步体会,并结合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今后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是要坚持安全发展,完善丰富安全生产理论。要认清安全发展的艰巨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两分法”、“两点论”,要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要站在时代高度,研究解决新矛盾新问题,切实推动安全发展。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安全生产理论。
二是要健全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构建长效机制。要法律法规体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自学守法的社会氛围。健全政策措施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环境的补偿机制。健全安全监管监察体系,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更好地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健全目标指标体系,要抓紧研究制定2010年实现安全生产明显好转、2020年实现根本性好转的主要标志和具体指标。
三是要持续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深化煤矿、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攻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从企业、政府两个层面建立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要把防范严重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狠抓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把煤矿瓦斯治理推向煤层气抽采利用的新阶段,建立小煤矿正常的淘汰退出机制,坚决关闭非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整合技改,推动调整结构优化,加快实现煤炭工业的现代化、规模化。持续深入开展工业、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四是要贯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解决安全生产深层问题,提升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实现。加快调整结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安全生产的重大科技攻关,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
五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况持续稳定好转。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生产为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又必须调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建立在全党全社会大力支持、共同参与和广泛监督的基础上。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制,对企业要开展安全诚信评价,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实行“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业绩考核。
12.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篇十二
在第一分组讨论现场, 来自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内蒙古自治区等省、市安全监管局, 以及部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部门的18名代表, 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的主持下, 围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一把手抓安全、落实责任、创新监管、加大“打非治违”力度、部门联合执法等关键点展开了热烈讨论。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时善表示, “安全生产年”活动符合我国国情, 符合各省市生产实际, 即将召开的“十八大”在政治环境上, 将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我们将继续推动政府和行业的监管主体责任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家明谈到, 安监工作需要从方方面面去创新, 去开拓。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部署, 我们将全面构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 监管重点将不再局限于传统行业领域, 而是扩展到地铁、有限空间、大型活动赛事等方面。
在一把手抓安全的认识上, 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张根虎谈到:“我们省委书记多次参加省里的安委会, 还把各地市的书记也叫来参加, 并提出‘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党委一把手也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011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我们省委书记、省长、分管安全的副省长、省委常委秘书长都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张院忠也谈到:“由于内蒙古自治区区委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视, 给了我们安监部门很多的权利, 对安监部门人员也破例提拔。”
谈到“打非治违”工作时, 有的代表提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 心有余而力不足, 对有些单位构不成威慑力, 致使这些单位对安监部门的处理意见不理不睬。对此, 张家明谈了他的意见:“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上, 立法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 公安部门进行‘打非治违’也是职责范围之内, 他们可以追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刑事责任。北京市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 先由市长和各区长签订责任书, 强化了打击力度。”辽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梁彦提出了应该像公安部门在林业部门成立林业公安分局那样, 在安监部门也成立安监系统公安分局的建议。张院忠也介绍了他们的做法:“2011年, 我们搞了一个市级试点, 划拨了50名公安干警, 成立安全生产执法局, 完全由我们安监支配。”
第二组
2012年1月14日下午, 来自各省市安全监管局、应急指挥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代表近30人参加了第二组分组讨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局长骆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毅, 国家煤监局副局长李万疆出席讨论会并听取代表意见。
山东省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10年实现了双下降, 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为了确保山东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山东省安全监管局局长袁策谈到:“山东安全监管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 做到了‘八个强化’。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五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工作, 六是强化安全文化建设, 七是强化安委会办公室工作, 八是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廉洁和作风建设。”
浙江省2011年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实现了3下降, 但是安全监管任务仍很艰巨, 尤其是对企业的监管上。为了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浙江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徐林介绍:“浙江省通过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 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公示和承诺制度, 加强信用监督, 实施失信惩戒。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经济利益等挂钩。”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也是会议代表关注的焦点。各省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纷纷建言献策。武汉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李上玉强调, 应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队伍建设, 他讲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尽管最关键的是一把手, 但是从事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员待遇差、地位低、风险高, 应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待遇。”福建省安全监管局则是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上下功夫, 局长陈炎生强调:“与国家要求相比, 福建省标准化建设覆盖所有企业, 完成时限提前1〜3年。通过推进标准化建设, 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厦门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柯继安关注的是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创建, 他认为, 通过创建工作可以营造利于安全生产的氛围, 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此, 他提议:“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在创建过程中要制定严密的步骤和办法, 引入认证, 提升含金量, 这样才不会流于形式。”
如何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也成为会议代表讨论的重点。代表们建议应尽快理顺职业健康监管职能职责,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构, 配备人员编制, 提高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能力。浙江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徐林建议:“应该从严格执法、落实法律法规的角度, 将职业卫生工作开展起来, 并尽快促成国务院出台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条例, 细化职业卫生工作。”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局长程传如强调:“应将职业卫生‘三同时’与安全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衔接起来, 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组
第三组的分组讨论会上,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市的安全监管局, 以及部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部门的16名代表竞相发言。
首先发言的是重庆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肖健康。他结合张德江总理强调的“1331”详细介绍了重庆市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思路和措施。从理念上, 重庆市提出, 超前投资, 主动保障, 把买“棺材”的钱用来买“感冒药”。因此, 在安全投入上, 重庆市于2009年投入100亿元, 2010年投入120亿元, 2011年投入160多亿元, 用于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优化检测检验装备, 执法装备和应急救援装备, 组建综合执法总队, 提高安监人员待遇, 强化政府和行业监管, 搞好产业发展, 提高企业工艺安全和设备安全, 加强安全社区建设, 提高家庭应急能力,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形成人防、技防、物防三结合的安全保障体系。
海南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徐学健对张德江总理的讲话体会很深:“张德江总理的讲话, 有三个地方是很大的突破。他提出的是安监部门要加强监察监督能力, 而不是监管能力, 所以, 这就给我们指明, 安监队伍的职责重点应放在监察和监督上, 而不是在管理上。另外, 他强调‘一岗双责’要紧紧抓住不放手, 这就是说安全生产一定要各司其职, 领导齐抓共管;同时把考核提上来, 各级都要层层考核, 不过关就是监管不到位。”他在介绍海南省安全监管工作时说:“海南省安全监管工作正在实现‘三个转变’, 从大包大揽向突出重点转变, 从照抄照搬向结合实际转变, 从管理为主向监督为主转变。”
各代表纷纷发言, 畅谈各地区遇到的问题、工作的思路、具体的措施和做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局长王建新说:“兵团在跨越式发展进程中, 由于执行差异化政策, 很多在内地不能上的项目, 在新疆上了, 这样, 由于高危企业多了, 我们安监部门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黄锦生谈到了该省的三大灾:“从这次会议中了解到, 很多企业实现了零死亡, 这让我们感到压力很大。在四川, 水、火、瓦斯三大灾害很严重, 而根据四川的煤矿特点, 常规的瓦斯抽采方法效果还很差, 并且硫化氢中毒情况也很多。所以, 对于事故多发的矿井, 我们通过3年狠抓两个典型, 一个是树立正面典型, 一个是盯死反面典型, 来扭转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
贵州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李尚宽也针对目前西南部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的情况, 建议从理念人力资源、技术、设备、资金、政策等方面适当向西南部地区倾斜, 为进一步扭转西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 东西部互助, 共同打一个西南部攻坚战。
第四组
广东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省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同志及部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员等近20人参加了第四组的讨论, 互相分享经验, 探讨问题。
关于“一岗双责”的问题,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冯寿宗介绍, 广东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6月2日, 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其中明确了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对本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本地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并对本地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 且提出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指导, 对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原则上由同级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兼任, 用冯寿宗的话说就是“常务必须管安全, 管安全的必须是常务”。而且冯寿宗还介绍“广东省过去都是副省长和副市长签安全生产责任状, 而现在则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甘肃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建民也就备受瞩目的甘肃校车事故谈到, 事故发生后该县 (正宁县) 主管教育与交通的负责人均被撤职, 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岗双责”, 并同时提出应该加强行业监管, 尤其是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 “行业主管部门管规范、管标准, 可以从技术层面来规范生产, 从而管安全”。他表示安全生产不应该仅仅是主管安全的副职领导及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 各相关部门都应负起相应的责任。深圳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李一康建议从“国家层面”明确各方责任, 理顺各方关系, 尤其他提到部分地区存在“安委会”“消委会”“交委会”之间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等现象, 需要尽快解决, 理顺关系。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曹志斌也提到了类似的“安全生产边界”问题, 他提出应该明确规定各相关方所负责任的界限, 避免责任不清的现象, 综合监管也应该规范化、标准化。
关于“安全投入”问题, 冯寿宗介绍说, 广东省2011年用于安全生产的专项资金突破亿元, 约为1.05亿元人民币, 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甘肃建民局长也表示说应该加大安全投入, “不能光说安全很重要, 得看投入多少”, 他也提议, 虽然很多安全投入是需要企业来承担的, 但像应急救援等工作由政府出钱, 相应的专项资金应该再多一些。来自祖国边疆的西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局长达木拉也提出要加大安全投入, 尤其是对像西藏这种基础相对薄弱地区的安全监管基层队伍的投入, 他谈到“我们现在严重缺乏交通工具, 甚至有些安全监管人员只能骑马去检查”。
第五组
山西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省区煤监局的负责人及部分地区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等近30人参加了第五组的讨论, 就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交流经验、探讨问题。
作为“煤炭大省”, 山西省煤监局局长杜建荣首先提到, 结合山西省情况来说, 通过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之后, 煤矿做大了也做强了, 基本实现了规模化、机械化, 2011年山西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74人, 也是近年来首次降至了100人以下,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他同时表示,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仍然很大, 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 做好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关于“压力”, 黑龙江省煤监局局长常天明也谈到, 就目前黑龙江省的矿井数量和相应的装备水平、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灾害程度来看, 工作难度很大, 压力也很大, 但他同时也表示, 现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非常重视煤矿安全, 很多事情甚至都是亲力亲为, 并且正在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工作, 他表示“全国煤矿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黑龙江省也不能拖后腿, 压力再大也得干啊”。国家煤监局副局长王树鹤也表示, 安全生产工作不容易, 不仅责任重大, 而且还非常辛苦, 并对参会代表们的辛勤工作表示了肯定。
另外, 常天明还提到了煤矿开发强度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问题, “现在有些年产15万t的煤矿, 一年甚至敢采100万t, 不仅使煤矿服役年限减少, 而且也会由此引发很多的安全问题”。
对于“生产与安全”的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煤监局局长杨泽余也提到, “现在内蒙古年产千万吨级的煤矿矿井就有21个, 还不包括在建的, 很多煤矿走向 (岩层延伸方向) 都达到七八千米长, 一旦发生火灾, 工人怎么跑?人跑一小时能跑几千米?”他同时建议说, “我们应该研究一下矿井到底多大为好、工作面多大为好, 我认为不是越大越好, 应该有一个度, 比如工作面长度应该是人步行大约几十分钟的长度, 当然具体数字需要专家论证。”他还提议, 对于一些条件允许的地方, 应该隔一段距离, 就打一个“井口”, 如果发生危险, 工人可以就近撤离。“煤矿建设最重要的能力就是人的逃生能力!”杨泽余激动地说。
对于煤矿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 杨泽余建议尽量避免使用“较远”“较近”等字样, “1 000m和100m比是较远, 和1万m比就是较近了”他提到对于标准、规程应该尽量量化、细化, 以便于执行和操作。
当天下午4时左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也来到了第五组讨论现场, 认真听取了参会代表的发言, 并表示将会认真思考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听完第五组的讨论, 记者感觉到, 在2011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的情况下,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者的压力仍然很大, 当然相应的动力也很大。可谓“煤”有压力, “安”有动力。
第六组
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等省煤监局局长,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代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专员等20余人参加了第六组的讨论。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 副局长黄玉治、彭建勋先后参加了该组的讨论。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 除上海市外其他各省区都有分布, 巨大的能源需求、众多的煤炭开采企业, 给我们带来煤炭能源的同时也带来了煤矿事故。2011年, 我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首次下降到了2000人以下, 百万吨死亡率首次下降到了0.564, 用张德江副总理的话说就是“不平凡的一年”。参加第六组讨论的都是煤炭人, 他们的发言中都提到了这2个了不起的数据。
湖南省煤监局局长宋元明结合自己的工作和体会说:“有这样的成绩一是国务院《通知》和《意见》的出台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二是‘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持之以恒地开展;三是与时俱进, 及时出台新的办法, 比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十条禁令’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十项要求’;四是队伍监管监察能力的建设。”江西省2011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1.28, 死亡3〜9人的事故发生2起, 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江西煤监局局长贺爱民也谈到了国务院《通知》《意见》以及2个十条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湖北省煤矿灾害比较严重, 近些年也有很大进步。“这得益于政府文件连续出台的有力推动, 得益于地方政府的重视和监管, 得益于监管监察队伍的努力。”湖北煤监局局长严寅初说。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以人为本, 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让煤矿工人体面、有尊严地工作。在讨论中, 宋元明局长提出,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核心价值观是什么?“除了严格、廉洁等, 我想更重要的是为矿工干”。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也已经出台并实施,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煤矿行业依然是工作重点, 依然需要开展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湖南煤炭工业局的代表在交流2012年重点开展的几项工作中, 除了提到推进煤矿的标准化建设、推进瓦斯治理、强化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外, 也针对地方煤矿职工职业健康的问题, 提出明确职业病防治主管负责单位。严寅初局长也从3个方面明确了湖北2012年职业病防治工作:首先, 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其次, 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用执法手段加强监督管理;第三, 利用多方资源, 给企业提供一些职业病防治、鉴定等方面工作的帮助。
第七组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组讨论第七组按照分组安排, 汇集了来自重庆、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煤监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贵州省能源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主要覆盖西部地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25名代表。与会代表踊跃发言, 围绕如何抓好“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及如何落实2012年煤矿安全工作总体要求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付建华全程听取了该组讨论并作总结。
该组的四川、贵州、重庆、云南等都是全国煤矿比较多的主要省份, 随着目前采煤深度和强度越来越大, 灾害越来越严重, 在百万吨死亡率降到0.5左右这一明显好转的状况背后, 各地依然面临各种挑战和困惑, 如职能交叉、文件执行与实际情况有矛盾、过度强调政府和企业责任而忽视当事人个人责任、标准制定尚需加强、监督和行业管理的实权责任尚需科学地明晰、属地管理仍须强化等。
甘肃省煤炭储量丰富, 正处于煤炭开发期, 注重扎实有效地在4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严格小煤矿的标准, 如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源整合技改等, 提高小煤矿管理水平;二是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规范煤矿建设项目;三是严格执法, 认真履行职责,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四是严格事故查处, 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行为。2012年甘肃省将坚决遏制重大事故, 有效控制和减少较大事故的发生, 降低事故总量。对于煤矿职业健康问题, 甘肃省煤监局局长张家渔建议将该职能明确划分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来负责, 将职业健康“三同时”与煤矿安全设施“三同时”融为一体等。
“近几年死亡人数正在逐渐减少, 连续7年呈两位数下降, 2011年发生事故109起, 死亡140人, 比2010年下降了23.77%和23.5%, 产煤4 360.9万t。但事故总量还偏大, 百万吨死亡率为3.2。”重庆市煤监局局长魏福生汇报了重庆市在过去一年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2011年重庆煤监工作注重了监管体系建设, 2012年重庆煤监局提出1个攻坚、3个深化 (即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技改攻坚, 深化“六个一百”示范矿井建设、深化应急救援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
付建华对煤炭工业“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明显成效和“十二五”取得的良好开局表示肯定。无论从经济发展还是结构调整来看, 安全生产在“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绩显著, 但也来之不易。基于煤矿安全生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反映出的一些主要问题, 针对目前依然严峻的形势, 付建华提到, “我们下一步发展趋势是, 产量还要上, 事故怎么降, 特别是如何遏制重特大事故, 所以说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
对于2012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如何抓好落实, 任务确实很多, 比如如何进一步遏制重特大事故, 如何通过评估恢复生产, 下一步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怎样落实, 下一步标准化工作怎么推进, 以及队伍建设的问题, 三个能力怎么提高等问题。付建华对此要求, 安全监管监察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 要创新思路和办法, 结合各省实际, 认真贯彻好这次会议的精神和实质, 做好2012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组和第九组
2011年全国持续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形势, 离不开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国资委、水利部、卫生部、工商总局、体育总局、电监会、全国总工会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了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并在分组讨论中积极发言。
国资委代表通报了2011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建筑、煤炭、石油化工等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特别重大事故也大大减少。但是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 该行业内的事故激增, 死亡人数也随之增加, 2011年“7·23”事故成为沉痛的教训。事故后, 国资委成立督促中国通号质量安全整顿小组, 督促帮助支持中国通号落实整改责任, 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成立专家咨询小组, 为整顿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用3个月的时间, 按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措施、检查完善4个阶段完成整改工作。
国资委代表也谈到, 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是安全生产资源保障能力、支撑能力相对不足, 尤其在企业兼并扩张或进入到新的领域之后, 如何把安全生产相互融合、统一管理成为面临的新问题。而且中央企业基层的安全工作艰巨, 据统计, 中央企业一线员工中农民工超过了1 000万, 这个庞大群体的安全生产能力和素质都相对较低, 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能力就成为重要工作。
工商总局在2011年制定下发了3个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对烟花爆竹企业、煤矿等进行专项调研, 并现场检查企业97万3 655户、责令整改7万1 446户、吊销企业3 426户, 这些工作立足自身基本职责, 发挥了监管优势, 严把了市场准入关。
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了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1%, 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2%, 重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5%, 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实行零控制。同时, 安全生产工作要面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在大型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高技术条件下高危行业安全准入、高速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监控等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这就需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协同应对。
今年国资委将召开中央企业质量安全会议, 出台应急管理暂行办法, 并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安生产信息化和队伍建设, 为打造一流的企业创造一流的安全生产业绩提供保障。
体育总局代表在讨论中谈到, 在这个低危行业领域也存在高危项目, 包括登山、漂流、滑雪等, 而且大型体育场馆的消防安全、大规模体育活动的踩踏事件等都是这个领域需要面对的安全工作, 体育总局将制定体育高危项目的管理规定, 对行业进行指导, 确保安全稳定的形势。
电监会也将在2012年通过2个完善、4个强化 (即完善安全监管法规标准, 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隐患排查, 强化应急管理,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编辑白瑞
第十组
参加第十组讨论的近40名代表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30余家中央企业, 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职业健康司,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和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等9家中央企业代表在会上发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纪检组组长、总局党组成员赵惠令, 国家煤监局副局长彭建勋参加并发表讲话。
2011年, 我国中央企业生产经营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转变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 履行社会责任得到切实加强, 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中央企业在生产经营较快发展的同时, 积极采取措施,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隐患排查力度,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狠抓基层基础管理, 实行全员培训等, 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胡式海作为第十组的召集人首先发言, “去年华能集团在‘周周抓安全’上狠下工夫, 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积极推进具有华能特色的电厂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煤炭产业的三大专项行动, 开展了‘反违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性评价’, 深化外包工程管理等工作。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定标准化流程, 定期开展隐患排查, 自查自改和自我评估, 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全年集团公司共排查隐患2万8 830项, 整改率达89%, 投入的整改资金达9 789万元。”
“去年神华集团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煤矿板块的事故死亡率也明显下降, 煤炭生产超过4亿吨, 百万吨死亡率达到了0.01, 比2010年减少了0.007, 相对指标下降了2.8%。”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郝贵谈到, “2012年我们将重点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全面推行风险预估管理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抓好重大灾害的防预, 以及安全文化和安全环境的建设。”
“2011年对核工业来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质量部副主任张金涛在回顾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后, 也介绍了集团公司2012年的工作计划, “我们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在集团公司全部企业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 实行全面的安全风险管理。我们要求对集团公司重点安全环保隐患, 结合隐患排查, 结合体系的建立, 结合标准化的建设, 对各单位所有安全风险的变值形成数据库。根据风险的大小分级落实监督责任制, 做到风险可治可控。”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质量安全与社会责任部副主任崔和芳在发言中特别提到了集团公司严格责任追究的做法, “我们张德兴总经理提出, ‘违章视为事故结果处罚’, 从质量、安全、环保3个方面严格责任追究。去年, 我们对4起在企业内影响很大的事故处理时, 董事长、总经理扣绩效工资40%, 其他3个事故单位的领导扣绩效工资20%。我们的原则就是‘抓头头, 头头抓。抓系统, 系统抓’。”中核集团张金涛副主任也谈到, “2011年集团公司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加大了考核。每年年底考核过程中, 对重伤以上的事故都会列为考核对象。按照标准扣分, 并与收入直接挂钩。同时加大问责力度, 发生工伤、重伤以上的单位需要到集团公司来做检查。“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将年度考核改为季度评价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每季度考核的结果占年度考核的60%, 追求安全生产管理的常态化。公司在2011年, 第一季度进行了安全督察, 第二季度对煤矿企业进行了安全大检查, 第三季度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第四季度组织了年底安全生产大检查。”国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部长张波还谈到, “集团加强安全班组建设, 2 337个班组, 3年来已有505个标准班组, 917个优秀班组, 集团今年第一次对前50名安全班组进行了表彰。”
去年是中国铝业公司的违章行为综合治理年, 也是这项工作开展的第二年, 中国铝业公司安全环保健康部主任党积囤介绍, “2012年要在2011年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治理基础上, 深化违章治理行动, 并把好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下来, 建立长效机制。”华能集团对于治理违章行为, 在2011年制定了《反违章管理办法》, 进一步规范了反违章工作的职责和流程, 组织全系统开展了反违章百日整治。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 代表们提到最多的就是承包商、劳务工的管理和职业健康工作。“中船集团是世界第二大民用船舶制造企业, 去年完成的民用造船吨位是1 800万t。船舶行业的主要特点一是危险因素多, 二是外来劳务工多。现在集团一线作业人员70%以上是劳务工。劳务工流动性强, 自身安全意识不高, 所以这是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点。”中船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李忠在讨论会上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 “但是在职业病方面我们感觉差距比较大。”此外, 华能集团、中核集团、国投公司等企业的代表也谈了各自企业的一些问题。
参加第十组讨论的国家煤监局副局长彭建勋听取了代表们发言, 对中央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搞安全应该进一步强化3个理念。一是强化‘科学发展, 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强化‘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理念;三是强化‘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理念。”同时他希望中央企业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有信心, 还是那句话,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对于中央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发展所带来的安全生产的问题, 彭建勋强调要强化行业监管, 强化专业化检查, 并希望中央企业要“高标准, 高起点”建设, 实现精细化管理。中央企业还应该率先考虑职业健康问题, 率先解决培训问题, 变招工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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