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实施方案

2024-08-17

五五普法实施方案(精选9篇)

1.五五普法实施方案 篇一

依法治校是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教育法规建设的日趋完善,实施依法治校,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为了贯彻落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现根据学校“五五”普法规划,特制定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德育处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关事务。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班会、校会、标语等进行宣传。

2、开展普法活动。开展普法知识竞赛,开展主题班会,组织学习和考试,开展法制讲座等活动。

3、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

3、订购普法教材和普法材料。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和健全管理制度

学校以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学校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师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有效实施。实行校长领导下的聘任制,学校设有校长办、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等管理办公室对下辖的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依法规范活动

学校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云南省职业教育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职业思想教育,学校校风是文明、团结、求实、创新。教风是严德、虚心、爱生、探索。学风是勤奋、刻苦、尊师、守纪。职业思想教育是热爱专业、努力学习、建设家乡、自主择业。学校师生遵纪守法,无严重的违纪和犯罪行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良好,教学效果明显。

(三)健全民主管理机制

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建立与社区、学校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

(四)保护教师权益

学校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岗位,保障全校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保障教职工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五)尊重和维护学生权益

学校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和人身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不乱收费,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

学校是普法教育的主阵地,要结合学校实际搞好普法宣传,把各种宣传计划落实到位,各班开设法制课,聘请法制部门的有关人员到校为师生进行法制宣传,以形成学校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2.五五普法实施方案 篇二

自2006年档案“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 省档案局本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方针, 拓展宣传渠道, 创新活动载体, 真正做到了“普法大中有新、宣传活中有实”, 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基础工作做得扎实深入。2006年, 省档案局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 制定了《全省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成立了局领导挂帅的普法领导小组, 并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做到了“三个纳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纳入全局政治学习计划。为使普法活动顺利推进, 先后投入30万元用于培训、购买设备、印发普法宣传资料, 为扎实开展普法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

二是普法宣教活动形式多样。除了通过《中国档案报》、《黑龙江日报》等报纸发表档案法制建设方面的文章外, 还编辑出版了《档案工作政策法规汇编》, 极大地方便了基层档案部门。2007年, “黑龙江省档案信息网”设置了“法规文件”专栏, 及时公布档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各级领导关于档案普法工作的讲话, 建立了一个全面反映黑龙江省档案普法工作情况和汇集全省各地档案立法、执法以及执法监督工作先进经验的普法数据库, 受到公众的欢迎。为方便群众了解档案法律知识, 开设了热线电话, “五五”普法期间共接待群众咨询100余起, 受理回复率达98%。为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 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档案与我有约”为主题的“档案技术服务杯”演讲比赛, 组织召开了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 扩大了《档案法》的社会影响力。此外, 5年来已向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唐电力公司等30家单位宣讲档案法律法规知识;为进一步加大农村档案法制宣传力度, 全省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于2006年深入到13个市地的39个乡镇和行政村, 向乡村领导和档案人员赠送档案法律法规手册。

三是教育培训积极主动。为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档案法制教育, 省档案局积极为干部职工提供学习材料, 方便干部职工开展自学。2009年, 46名处级干部参加了任职档案法律知识考试, 将考试成绩作为个人任职、定级、晋升的考核依据。此外, 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法规学习与档案管理工作相结合等方式, 做到了普法学习和培训的制度化。2006年~2010年, 举办档案法制培训班3次, 共培训档案人员265人。

四是依法治档保证“阳光行政”。省档案局把档案执法作为依法全面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2006年以来, 共检查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的档案部门1 461家, 促进了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同时, 建立健全档案执法责任制, 不断调整执法服务目标, 保证执法目标符合实际。为保证“阳光行政”, 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32项行政权力, 编制了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内部、外部流程图。外部流程图涵盖从申请、受理、审查到审批的全过程;内部流程图将行政执法的流程进一步细化, 将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

3.五五普法实施方案 篇三

靖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把全辖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在上年基础上县联社及各基层信用社进一步加强了普法工作力度,做到领导重视,负全责,联社由一把手负责,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并落实了专门的管理人员,制定了五五普法工作计划,并能在实际工作中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

靖宇联社为把2009年的“五五”普法工作做出成效,达到目标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把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一是在一季度签订了2009年普法工作责任状,制定了三个工作责任制,对2009年工作做了深入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新制定的三个管理机制严肃要求。二是在二季度认真搞好法律宣传工作,要求各社在工作范围内开展好金融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开展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工作。在全辖范围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金融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的学习。三是三季度末对全辖干部员工进行“五五”普法内容进行考试,全面检验干部员工对所学的法律内容掌握程度。

靖宇联社履行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促进法治化管理,完善了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开展了“学法用法”、“争创依法办事示范单位”活动,有完善的干部考核机制,建立了依法民主决策机制,形成了人人学法、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依法治理工作在各个层面全方位展开。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4.五五普法验收方案 篇四

一、检查验收对象、范围

各乡、办事处司法所、区直各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加强检查验收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协调配合。各乡、办事处司法所要加强指导,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将地方、部门的自查与全国检查有机结合起来。

(四)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

三、检查验收内容和方法

(一)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我区“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八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依法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验收主要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填写考核验收评定表,通报考核验收结果和意见。

四、检查验收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3月份开始,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3月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3—4月份)。新市区普法办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自查工作要在4月底前完成,在自查的基础上,对“五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并将本地“五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并将本地“五五”普法期间的工作成效及特色、亮点制成光盘,于4月底前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验收(5—7月份)。考核验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织实施。5月初,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全区进行考核验收,对区直有关部门进行抽查。5—6月份迎接全市检查验收。6—7月份迎接全省检查验收。7—9月份迎接全国检查验收工作。

(四)评比表彰(8—12月份)。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逐级推荐全国、省、市、区“五五”普法先进典型,整理材料。确定拟在全国、省、市、区表彰的先进典型(通知另发),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与支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内容。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组织他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严格按照《新市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新市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认真做好检查验收材料的整理工作,做到文字、实物和影像材料齐全。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检查验收工作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指导和协调下进行。各司法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本辖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区直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及本系统的检查验收工作。条块之间要加强沟通,以块为主,相互配合,避免重复检查验收。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五五”普法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我国法制建设成就,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5.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篇五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对“五五”普法以来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进行全面总结评价。要将总结验收与提升普法工作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通过总结验收,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为更好地履行各级党委、政府赋予发展改革系统的宏观调控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部署、统一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总结验收工作的统一要求,明确总结验收的内容、步骤和方法。结合实际,对总结验收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坚持分级实施、全面总结。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对下一级发展改革委进行检查验收。通过验收,实现全面总结全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

(三)坚持统一标准、确保公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全系统指导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总结验收标准,全区各级发展改革委应严格对照标准开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总结促交流、以交流促提高。以总结验收为手段,以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认真总结交流“五五”普法期间积累的经验做法,为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奠定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发7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新发改法规1058号)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学习情况。主要是:《招标投标法》、《价格法》、《反垄断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

(四)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普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普法保障机制的情况。

(五)发展改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情况。

(六)结合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情况。

(七)通过普法推进立法、执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等情况。

具体总结验收内容参照《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标准》。

四、基本步骤及工作方法

(一)自查阶段(4月—6月)。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指导标准(见附件)进行认真地自查,并将“五五”普法以来的主要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实际效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今后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形成总结验收报告,于6月中旬前将正式报告(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组织评估,适时召开座谈会,对照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标准,全面、真实、客观地对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自查。

(二)检查交流阶段(5月—8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各地“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交流,共同研究探讨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的思路。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成立检查组,于5月初对南北疆开展为期20天的检查验收,通过现场交流、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询问等方式对各地普法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总结验收质量。

(三)评比表彰阶段(8月—11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总结验收指导标准,综合各地自查、检查交流和平时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全区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推荐参与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表彰的先进典型。

评优选优工作采取统一标准,按照规范的评选程序进行,确保评选公正、透明。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

五、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是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重要保障,对加强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总结验收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总结验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协调,突出特点。各地在做好总结验收工作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条块关系,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配合、协调和沟通。要紧密围绕发展改革工作的中心任务,认真检查总结与发展改革工作和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充分体现发展改革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特点。

6.农机系统五五普法实施计划 篇六

农机系统五五普法实施计划2007-12-17 15:09:07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农机系统五五普法实施计划农机系统五五普法实施计划(2)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的指导下,第1文秘网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经农机系统全体职工共同努力,农机系统“四五”普法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农机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农机户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继续大力

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促进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新形势新阶段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落实《汉沽区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农机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农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服务“三农”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标。适应我区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农机部门和农机户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农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农机部门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机户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各级农机部门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紧紧围绕我区“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在农机系统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农村平安、和谐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民服务,从农民需要和农机部门实际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农机发展和农机户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农机户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观念,创新农机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农机部门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天津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扎实组织开展农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开展主题活动促进学习内容的深化,推动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大力开展农机法制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农机部门要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季节,以新法实施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农机法制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运用多种宣传形式,把有关农机法律法规宣传到基层,宣传到农村,让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家喻户晓。

——大力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机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信息进乡村、法律服务进农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以案说法”、案例评析、法制文艺等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农机中心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利用单位培训场所,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制宣传;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做好“”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

7.五五普法实施方案 篇七

领导小组《关于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襄法治20102号)要求,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襄建〔〕136号)确定的内容,认真总结和评价全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检查验收内容和重点

《**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及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以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4月开始,4月底前完成内部自查、5月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6月份以后迎接省建设厅检查验收。

(一)准备阶段。4月上旬,市建委制定《全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

(二)自查阶段。4月中旬,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自查,自查工作要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避免漏检或缺项。4月20日前,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单位将自查情况和五年工作总结报市建委法规科。(来源:好范文 http:///)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底前,市建委将组织检查小组,完成委属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市建委根据各地自查抽查情况,写出总结报告,报省建设厅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比表彰阶段。结合检查验收及时发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整理事迹材料,筛选拟报上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表彰工作做好准备。对先进典型,市建委将积极向省建设厅和市普法领导小组推荐。

五、基本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要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总结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2、实事求是,保证质量。为做好总结验收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并确定专门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具体抓。要提供工作经费,保证普法验收工作正常开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评价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3、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地要对照总结验收的要求,围绕检查重点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要结合当前建设系统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检查,拾遗补漏,及时改进。要以“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教育。

4、查漏补缺,全面推进。结合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回顾“五五”普法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做好准备。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2.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

度有总结。

3.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4.领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5.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6.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7.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8.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逐步深入人心。

9.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10.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11.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核、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2.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13.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

14.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5.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着力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16.制定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相关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治理工作。

17.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18.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19.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20.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

2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制宣传人员培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2.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3.探索开办农民工学校,创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24.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25.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26.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27.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8.五五普法实施方案 篇八

关于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实 施 方 案

自2006年县委、县政府下发《进贤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来,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力监督下,我乡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和《决议》,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向纵深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即将结束,按照进贤县统一部署,三阳集乡依法治乡领导组决定对各村委会、各单位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圆满

完成,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把检查验收与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与研究论证“六五”普法规划相结合,全面客观地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建设“法治三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验收的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要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政府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协调配合。乡依法治乡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主动与各有关村委会、单位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各村、各单位的积极性,将自查与上级的检查验收有机结合起来。

(四)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村、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

三、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

(三)《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

(四)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以及“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依法治理工作及“法治三阳”建设开展情况;

(六)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5月份开始,6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各村、各单位根据要求,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补漏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各村、各单位要根据《规划》和《决议》的要求,以及检查验收方案和单位、企业、村、学校考核验收标准,拾漏补遗,认真自查。自查工作要在5月底完成,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报乡依法治乡领导组办公室。(地点:乡司法所)

(三)集中检查验收阶段(6月初到6月中旬)。乡依法治乡领导组将组织若干检查验收小组,对各村、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并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意见反馈。检查验收结果将适时进行通报。

(四)上级检查验收阶段(6月底)。各村、各单位要根据检查验收组的意见反馈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补缺,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县、乡的检查验收。

(五)评比表彰。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先

进典型,认真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的推荐申报工作。乡党委、政府将适时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并择优逐级推荐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保障“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全乡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把《规划》和《决议》的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二是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要通过这次检查验收,全面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查找本村、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并及时予以补缺,确保《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单位要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通过广播、专栏、条幅等形式,积极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的宣传报道工作。要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广泛宣传各村、各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效,以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学法用法典型,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乡进程,建设“法治三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单位、企业、村、学校考核验收标准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任务分解表

三阳集乡政府

9.五五普法实施方案 篇九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三提高,两增强”的目标,全面客观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圆满完成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这次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是:县“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执行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的运作情况;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八进”活动落实情况;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考核验收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问卷座谈与抽查相结合,查看档案资料与抽查基层单位相结合。

(一)检查验收的方法,主要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评。

一是听取汇报。听取单位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看档案。查看有关普法文件,简报、每年计划、总结、制度、考勤、课程安排、会议记录、考卷、普法照片等资料。

三是抽查。每个单位抽查1—2个二级单位或组织本单位15—20人开展座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四是评议。严格按照依法治县办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综合评定。检查验收组对被查单位的检查情况作适当的意见反馈,下发整改通知,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检查结果由县依法治县办在全县进行通报。

(二)步骤及要求。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验收,实行县、镇乡(区)两级分级验收,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负责验收县级普法单位、镇乡(区)和抽查部分村居。各乡镇(区)负责搞好本级普法单位的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于6月底前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

四、检查验收组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验收工作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四大班子抽领导任组长,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成六个检查验收组统一开展,具体人员名单、检查验收程序范围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乡镇)

2、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学校)

3、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县直部门)

4、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企业)

5、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村居、社区)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乡镇)

一、组织领导(10分)

1、党委、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一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总结工作。(7分)

二、保障机制:(25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2)

2、每年制定计划;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有总结。(6分)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的学法用法制度。(5分)

4、普法办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2分)

5、普法经费能保障日常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2分)

6、普法教材发行,完成规定任务。(2分)

7、成立“五五”普法讲师团。(2分)

8、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2分)

9、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2分)

三、法制宣传教育:(40分)

1、“五五”普法期间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次以上,中心组学法4次以上,中心组成员有学法笔记。(8分)

2、公务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撰写学法用法心得体会2篇以上。(2分)

3、领导干部、公务员集中进行了统一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98%以上。(2分)

4、中小学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切实发挥课堂教学之渠道作用。(4分)

5、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2分)

6、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且适合青少年自身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7、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了集中法制学习培训。(2分)

8、企业依法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2分)

9、认真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活动有方案,有检查,有典型情况反映;法制宣传普及率达到90%以上;开展 “法律进乡村”六个一建设。村“两委”干部普法教育不少于1次,开展外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不少于1次;开展“法律进社区”四个一建设。抓好社区内青少年、农民工、下岗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每年集中培训骨干不少于1次。(10分)

10、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11、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2分)

12、积极搞好扫黄、除黑、禁毒、反邪教等专项整治斗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

四、基层依法治理:(25分)

1、出台了本地法治建设实施办法。(3分)

2、党委、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团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4分)

3、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2分)

4、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方案、有典型、有总结。(6分)

5、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开辟法制宣传阵地。(4分)

6、依法治理效果显著,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4分)

7、治保网络和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纠纷调处工作效果明显。(2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学校)

一、组织领导:(20分)

1、学校领导班子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相关工作。(10分)

2、成立学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10分)

二、保障机制:(20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5分)

2、有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计划、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校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3分)

4、普法经费落实。(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30分)

1、建立健全学校领导(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掌握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5分)

2、开展教职员工学法、用法活动,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教师掌握国家基本法律和教育法律法规。(5分)

3、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按规定开设法制课程,做到有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10分)

4、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活动,每学期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5分)

5、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并发挥作用。(5分)

四、依法治校工作:(30分)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按章程管理学校。(5分)

2、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强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5分)

3、依法进行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无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现象。(5分)

4、定期对校舍、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5分)

5、依法治校成效显著,治安秩序良好,学校形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良好风尚。(5分)

6、教师依法施教,尊重学生人格,无侮辱、岐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5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县直部门)

一、组织领导:(10分)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分)

3、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日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5分)

二、保障机制:(20分)

1、制定了“五五”普法总体规划。(2分)

2、有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2分)

4、落实了“五五”普法经费。(2分)

5、落实了普法教材,对依法治县办统一布置学习并要求购买的普法教材,持有率达90%以上。(2分)

6、积极参加依法治县办举办的各类培训、工作会议及宣传活动。(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40分)

1、建立健全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经常性、规范化。(10分)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法学习,每年有学法用法计划,有具体落实措施。(5分)

3、积极开展专业法大型法律咨询、竞赛及其它宣传周、宣传月等重大活动,五年内有二次以上重大活动。(10分)

4、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橱窗、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难点、热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0分)

5、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5分)

四、依法治理:(30分)

1、本单位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进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5分)

2、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行执法“四制”(服务承诺、首问负责、责任追究、岗位责任),行政机关依法行政。(5分)

3、①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依法治企规划,建立健全依法治企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纳税。(6分)

3、②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规划,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3、③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行业依法治理有规划,有具体落实措施。

4、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3分)

5、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3分)

6、本单位未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2分)

7、创造性地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3分)

8、能按时完成工作。有书面总结,及时反馈普法办信息等。(3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企业)

一、组织领导:(10分)

1、企业领导班子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相关工作。(5分)

2、成立企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5分)

二、保障机制:(25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5分)

2、每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10分)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3分)

4、举办“五五”普法骨干培训。(3分)

5、普法经费落实。(2分)

6、按企业职工人数配备了相应的法制宣传员。(2分)

三、“五五”普法宣传教育:(30分)

1、建立健全企业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掌握国家基本法律、企业生产经营法律法规。(5分)

2、制定企事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培训面达50%;参考率、合格率达98%。(10分)

3、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5分)

4、组织普法骨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10分)

四、依法治企工作:(35分)

1、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企业。(5分)

2、依法建章立制。有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工作、生产、经营有章可行。(6分)

3、围绕维护企业生产、生活秩序,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社会治安、文明创建等专项活动。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和劳动权益。(5分)

4、加强企业管理,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经营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5分)

5、领导干部做到依法经营,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诚信意识增强,无重大合同纠纷。(4分)

6、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依法履行自身义务,无重大涉法上访事件。(4分)

7、将普法依法治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企业自身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成效显著,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质量安全事故,生产生活治安秩序良好。(6分)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标准(村居、社区)

一、组织领导:(10分)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3分)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分)

3、有具体人员负责日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5分)

二、基础工作:(20分)

1、制定“五五”普法规划。(4分)

2、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总结。(10分)

3、有普法网络图。(2分)

4、制定了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实施方案。(2分)

5、制定了普法领导小组职责、普法宣讲员职责。(2分)

三、制度建设:(14分)

1、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的档案资料齐全。(2分)

2、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记录齐全(4分)。

3、建立村(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2分)

4、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有民主理财活动记载。(2分)

5、建立村(居)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档案资料齐全。(2分)

6、建立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2分)

四、硬件建设:(6分)

1、建立村(居)务公开栏。(2分)

2、建立财务公开栏。(2分)

3、有法制宣传栏。(2分)

五、“五五”普法宣传教育:(25分)

1、建立健全村(居)委会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掌握国家基本法律、与生产经营、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5分)

2、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居)民进行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农村开展“五个一”活动,社区开展“四个一”活动。(10分)

3、组织普法骨干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10分)

六、基层依法治理工作(25分)

1、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有活动、有效果、有记载。(10分)

2、依法治理效果显著,治安秩序良好,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5分)

3、无重大维稳事件和违法事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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