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和对策(共8篇)
1.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和对策 篇一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灵台县朝那中心小学白玉宁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未成年人的思想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命运。
我们看到,我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状况总体是好的,但面 临着巨大的挑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各种思潮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在逐年增加,公安部门对全国未成年违法犯罪现象分析,认为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偷窃。以偷窃的自行车为主,兼及其它公、私财物,销赃换钱以便供抽烟、酗酒、上网、赌博等挥霍之用。二是抢夺、抢劫财物,同时对受害人加以伤害。主要目标是少年儿童和妇女。三是效仿黑社会犯罪团伙,或讲所谓江湖义气,为“铁哥们”、“铁姐们儿”两肋插腰,报仇出气,聚众斗殴,行凶打人,甚至杀人。四是道德败坏,对少女、幼女进行性骚挠、性侵犯。五是逃学、泡吧、赌博,涉足色情场所。六是敲诈勒索钱财,主要是强行勒索低年级年龄小的学生的钱财。七是浪迹社会,扰乱治安。以上几种犯罪,是目前未成人犯罪的主要趋向,已经形成社会问题。我们灵台县
城乡也屡屡发生这样的案例,并且越来越多的刑事犯罪涉及到未成年人。
综观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司法界人士分析,认为未成年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犯罪目的由单一性趋向混合性犯罪;二是犯罪年龄趋向低龄化,在校中小学生占有一定比例;三是犯罪形式趋向于共同作案,且作案频繁,模仿性比较强;四是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导致未成人犯罪的原困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社会环境方面的因素。由于各种腐朽文化和思想通过各种途径对未成个人进行渗透、有害信息乘隙而入,严重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同时社会上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活动滋生蔓延,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邪教和黄财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等,给未成年人带来不可忽视的思想影响。
二、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因素。未成年人犯罪者大多是中小学生或辍学者,他们文化水平低,辨别是非的能力弱,形成了为所欲为的个性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思想,常常表现为胸无大志,精神颓废,脾气暴躁,哥们儿义气。突出表现在:有的未成年人精神空虚,缺乏坚定的理想信念;有的娇生惯养,贪图享乐,缺乏艰苦创业的精神;有的厌倦学习,痴迷上网,缺乏勤奋
上进的精神;有的心理素质不健康,自立能力较差;有的行为失范,必然走上违法犯罪的歧路。
三、学校教育的因素。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许多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状况却令人堪忧。学校教育要更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十分严重。在实践中则表现为,学校德育目标的“假、大、空”,德育方式的成人化,德育实效长期低下等问题。而应试教育中,一味抓合格率,致使个别教师欺视学困生,使之产生自暴自弃心理,以致无心学业而辍学。而过早辍学,他们极易流浪街头,受到坏人引诱。
四、家庭方面的因素。部分家庭教育方法不当,不是“棍棒教育”,便是溺爱,娇生惯养,导致孩子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加之有的家庭成员不良品德影响,对下一代的成长漠不关心,这些都容易导致青少年人格的缺陷。
另外,社会法制不健全,也是导致未成人犯罪的主要原因。2004年3月22日,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党和国家顺应时代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已经成为全社会无法回避的一个客观现实。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学校教育应该勇敢地肩负起历史使命,德育教育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在方式上都需要有一个质的转变。德育目标应着眼从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的民族精神;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养正确人生信念;从规范行为的习惯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同时,必须重视师德建设,净化教师队伍。
第二、要优化、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抓好家庭环境,着重解决好家长的成长观念和教育方法问题;抓好社会这个大环境,深入开展网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声讯台等传播有害信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切实净化网络环境;要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对制造传播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出版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依法严惩。
第三、要加强未成年人教育活动阵地的建设,给青少年提供接受先进思想文化,革命传统及理想教育的场所。共青团、少工委、地方各级政府都应投入一定的财力、人力,办好青少宫等文化馆所,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管理体系工作网络,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学生家长、责任区民警,街道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重要作用,依托各种载体,不断创新形式,深入开展各种道德素质教育和实践活动,使他们在道德实践中接
受教育,启发思想,养成良好的品德。
总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为青少年的成长打造一个绿色洁净的环境,从而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使我们的社会祥和安定,繁荣兴旺。
2.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和对策 篇二
关键词: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成因,预防对策
一、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界定
(一) 激情违法犯罪的概念
激情是人较为复杂的心理现象之一, 是一种持续时间短, 表现剧烈, 失去自我控制的情绪状态。激情通常由强烈欲望和明显刺激引起, 这时人很难克制自己的愤怒感、喜悦感以及极度悲痛感等情感。在激情状态下, 人常常不能意识在做什么, 不能评价行为及其背后的意义。
激情违法犯罪是指由于瞬间性情绪爆发而实施的毫无理智、不顾后果、突发性违法犯罪行为, 表现为故意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未成年人性格尚未完全定型, 在受到学习压力、家庭和社会不良因素影响情况下, 情绪易波动, 再加上一些未成年人意志力薄弱, 自我控制力差, 极易引发激情违法犯罪, 造成严重社会后果。
(二) 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特点
1.突发性
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往往没有事先预谋, 具有突发性。在激情违法犯罪中, 违法犯罪动机形成的时间短, 几乎是在瞬间突然发生, 往往是在某种偶然事件的激发下, 感情一时冲动, 顿生犯罪动机, 不计后果突然作案。
2.情境性
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激情行为主要是由当时情景刺激所引起的。未成年犯往往在实施违法犯罪时遭受出乎意料的挫折或打击, 产生报复行为。在行为者看来, 实施报复是合乎情理的。这种“合理化”心理倾向使大脑皮层和皮下神经兴奋失调, 导致意识障碍, 从而把违反道德和法律的反社会犯罪行为当成合理的, 最终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暴力性
未成年人在犯罪中常使用棍棒、铁器等凶器, 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 多为恶性犯罪, 后果往往比较严重。在接受问卷调查的902名未成年犯中, 盗窃、抢劫以及故意伤害等暴力性犯罪共占了82.7%, 可见暴力违法犯罪是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最主要类型。
二、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案例剖析
在调查各项事宜准备充分的情况下, 我们跟随课题组老师以及省妇联的工作人员于2009年9月开始, 分别在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福建省未成年教养人员管理所、厦门市启明学校 (福建省唯一一所工读学校) 、福建省女子监狱等单位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问卷发放、个案访谈等调查。调查工作于2009年11月中旬结束。
问卷898份中涉及激情违法犯罪的选题“你是因为一时冲动才违法犯罪的”, 认为自己是的人数是588人, 占65.2%, 不确定的人数为138人, 占15.3%, 不认为是一时冲动才违法犯罪的人数是172人, 占19.1% (详见表1) , 可见未成年人已成为激情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而导致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原因, 除了与未成年人自身特点有关外, 另外还离不开社会环境因素、学校和家庭因素的影响。
案例1, 陈强是初中三年级学生, 暑假和朋友来到迪吧消费, 跳舞时不小心与人碰撞, 两帮冲动的年轻人为此大打出手, 酿成惨剧, 他也由于故意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一个小矛盾却给他带来了12年的牢狱生涯。
据调查, 未成年人经常逃学去网吧、游戏室等娱乐场所的占56%。暂且不论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是否达到, 只从未成年人出入网吧、游戏室的比例上看, 近一半的人将课余时间打发在成人出入的场所。由此可见, 社会环境的不良因素是导致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诱因之一。
案例2, 初中生王杰, 15岁辍学后开始流入社会。一次他和同伙偷了摩托车后开始飙车, 之后又把车开回原处, 认为只要物归原主, 便事不关己, 只能算是借而不是偷。殊不知, 这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一时“兴起”把自己送进少教所。
对于法盲的违法犯罪我们不知说什么好, 是学生本身的问题, 还是我们教育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调查显示, 有64.7%的未成年人认为, 学校很少开展法制宣传的讲座或者其他法律教育活动。由此可见,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单单是社会、家庭和未成年人自己的责任, 更是学校的责任。
案例3, 14岁的马超, 父母双亡, 有一哥一姐, 从小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哥哥脾气暴躁, 兄弟二人常发生口角。初中一年级辍学, 后以打零工过活, 春节在即, 本想买些年货带给奶奶, 但身无分文, 此时朋友说有个快速赚钱的方法, 于是男孩迈出走向犯罪的第一步——持刀抢劫。
家庭结构不完整和父母关爱的缺失, 让幼小的肩膀过早扛起生活的重担, 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辨别是非的能力还很差, 容易结识社会不良人员, 这也成为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诱因之一。
案例4, 初三寄宿生刘群, 因琐事与同学发生纠纷, 晚上闷闷不乐地回到宿舍, 听到熟睡的舍友发出阵阵呼噜声, 心情烦躁的他拿起水果刀便刺向舍友, 致其死亡。
就刘群个人而言, 由于没有健康的发泄不良情绪的渠道, 因此以这种完全突发性的, 毫无预谋可言的方式来排遣不良情绪, 这也在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中占有相当比例, 不容忽视。
三、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成因分析
(一) 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社会环境因素分析
社会不良因素是制造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不良情境。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具有明显的情境性, 社会不良情境是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主要表现在:一是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媒工具, 为了赢利, 歪曲舆论导向, 传播不良信息。二是充斥色情、暴力的影碟、期刊等, 对尚处于生理发育阶段, 心理又不成熟, 缺乏自制力的未成年人来说, 是一种消极的诱因。
社会文化市场监管不利, 是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温床。社会娱乐场所如迪吧、网吧、游戏厅等是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多发场所。由于一些文化市场缺乏文明秩序, 尤其是网络管理力度薄弱使得许多未成年人长期沉溺于网络游戏中, 荒废学业。调查中, 有经常去网吧、游戏等娱乐场所的占调查总数的60.4%, 偶尔会去的占调查总数的20.4%。
(二) 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学校教育因素分析
学校教育指导失衡, 片面追求升学率。一方面, 学校过分注重学生智力因素的培养而忽视心理引导。在访谈中, 发现所谓的“差生”只能被教师安排到教室最后排。问卷调查统计, 32.6%的学生被老师歧视而破罐子破摔, 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另一方面, 学校的课程设置中缺乏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的开设, 即使有也大多流于形式。调查发现, 60%多的未成年犯认为学校很少开展法制宣传和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活动。
教师自身素质欠佳, 师生关系失洽。一些教师不公平的对待学生, 造成师生关系紧张。教师疏于对学生的正确引导, 学生长期在缺乏尊严的环境中生活, 逆反心理也越来越严重, 对老师的厌恶会逐渐泛化到对学习的厌恶, 甚至对周围同学也产生厌恶的情绪。调查中, 47.4%的未成年犯认为原来学校老师上课缺乏吸引力, 41%觉得学习很累, 厌烦学校生活。
(三) 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家庭因素分析
家庭结构不完整, 家庭职能削弱。许多结构不完整家庭:单亲家庭、离异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 父母一方或双方长期在外, 把孩子托付给亲戚或他人寄养。孩子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父母的关爱, 从而向外界寻求依附, 增加了结交不良社会人员的可能性, 诱发了未成年人的激情违法犯罪。
家庭教育缺位, 亲子沟通缺乏。一方面, 家长缺乏正确的教育引导。调查中, 有47.6%的家长对孩子施以训斥和打骂, 以此作为“教育”孩子的方式。另一方面, 父母长期在外, 疏忽亲子沟通, 缺乏情感上的交流。调查发现, 有36.6%的未成年人表示不愿意与父母沟通, 有心事一般和朋友说, 或闷在心里, 长期的心理压抑, 为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埋下隐患。
(四) 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个体因素分析
心理和人格存在障碍的未成年人, 易发生激情违法犯罪。由于每个未成年人生长环境、受教育程度、生活阅历有很大差异, 从小生活在缺少关爱、备受打击、缺乏成就感等恶劣环境下的未成年人, 如果没有健康的排泄不良情绪的渠道, 心理和人格就会逐渐扭曲, 产生障碍, 形成不良心理状态。[1]一旦受到外界的某种强烈刺激, 就极易采取极端暴力手段进行报复, 酿成大祸。
未成年人的意志品质尚未定型, 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较弱, 易发生激情违法犯罪。由于未成年人涉世不深, 正处于心理的过渡阶段, 易受外界影响, 走上不法道路。调查发现, 有56.3%的未成年犯上学时, 经常逃学去网吧、游戏室等娱乐场所。
四、预防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对策
从上述关于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背景、特点及原因的分析中不难发现, 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是在偶然之中蕴含着犯罪人心理嬗变所导致的必然。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虽然缺乏稳定性, 但并非不可捉摸, 而且是可以预防的。因此, 遏制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关键是要从预防入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研究诱发未成年人激情的内外部原因, 弄清激情违法犯罪的发展趋势, 开辟多种途径, 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 从根源上遏制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发生。
1.净化社会环境, 完善社会救助系统
(1)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减少诱发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因素。
外界不良因素诱发和自我抑制失控的相互作用, 是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形成的主客观原因。[2]因此整顿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是当前预防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政府和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不良传媒的管制, 对广告、宣传单、报纸书刊、电视、影碟, 尤其是互联网等媒体的内容要严格审查, 从而过滤掉引发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诱因。
(2) 充分发挥社区职能, 完善社会救助系统。
针对由于家庭贫困、父母双亡、严重疾病或者素质较低等问题而不能得到家庭保护的未成年人, 依靠社区力量, 建立未成年人托管机构, 是帮助其入学或者就业的根本有效途径。[3]一方面, 要发挥社区的宣传作用, 加强对社区居民, 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制普及和教育。调查中, 大多未成年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之甚少, 因此在立法保护的同时应使相关法律深入未成年人的心灵, 时刻警醒着未成年人。另一方面, 要发挥社区组织作用, 自发组织对未成年犯的帮扶和关爱活动, 让其体验被关爱的情绪情感, 感化未成年犯, 从而能够使其更好的面对未来生活。
2.落实学校教育辅导,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1) 完善学校课程设置, 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学校要以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教学目标, 而不应单单追求升学率。增设法律、道德、心理健康等课程, 灵活多样的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健康教育, 是预防未成年人激情违法犯罪的有效教育途径;另外要结合未成年人常见心理问题, 进行及时的心理辅导治疗, 帮助其更好的认识自我, 掌握自我心理调节方法, 提高应对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 增强社会适应性, 最终达到人格完善。[4]
(2) 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激发学生学习动机。
作为教师, 要认识到学生是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个体, 需要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怀。一方面, 教师要以正面教育为主, 激发学生学习动机。教师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 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 让学生体验学习的快乐和意义, 增强学校归属感。另一方面, 教师应鼓励学生“躬行”, 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深入社会、接触社会, 参与到实践中去, 并引导学生用所学知识看问题、分析问题, 提高其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加强家庭教育功能, 协调家庭成员关系
(1) 加强亲子沟通, 理解爱的真谛。父母的爱是给予子女最好的教育, 尤其是经历家庭结构变动的孩子, 更需要父母的关爱。首先, 建立和谐的家庭互动关系, 使父母成为孩子最好的倾述对象和最信任的朋友。其次, 要善于表达爱。建构温馨的家庭环境、乐观的生活态度, 能够减少孩子的心理压力, 有利于其坚强面对挫折, 使孩子感到家庭的温暖, 增强对家庭的依附感。
(2) 通过举办各种讲座和组织各种咨询服务活动, 介绍和推广家庭教育的基本知识和经验。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是孩子最早的也是最重要的教育影响者, 采用适当方式和途径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指导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各种讲座活动, 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 提高应对“情绪化”的未成年人的技巧和能力, 积极营造培养未成年人成才的“第一环境”;另外家长应身体力行, 在言行上树立良好榜样, 影响子女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合法、合理的行为。
参考文献
[1]毛志伟.浅析青少年激情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J].青少年犯罪研究, 2005, (4) .
[2]江仁宝.激情犯罪的特点与防治[J].青少年犯罪问题, 2003, (4) .
[3]江明辉.福建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 2006.
3.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和对策 篇三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是特殊的社会现象,又是严重的社会问题,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文明进步,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成因分析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问题,其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又有客观环境的影响。
(一)受自身因素影响。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情绪不稳定,对事物判断能力较差,模仿性、好奇心和虚荣心都很强,容易产生对立情绪、逆反心理和攻击性行为,辨别是非以及自制的能力较弱,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或不法分子教唆而误入歧途,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受家庭因素影响。一些家长对孩子娇生惯养、过度溺爱,纵容庇护其不良行为,养成孩子好逸恶劳、自私任性、娇纵霸道等性格;一些家长忙于生计而无暇管教孩子,对孩子的不良习性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使孩子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的恶习;一些家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通常以训斥、打骂代替说服教育,使孩子形成自卑、孤僻、冷漠的性格和逆反心理;一些家庭父母感情不和或离异,家庭结构残缺,造成未成年人缺乏父母关爱,身心健康受损,逐渐产生性格扭曲等等;一些自身行为不端,涉及黄、赌、毒、偷盗等恶习,对孩子造成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
(三)受学校教育因素影响。在当前教育体制下,许多学校只管教书,不管育人,急功近利,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对学生德育、法制和心理的教育,造成一些学生思想道德“滑波”,理想信念意识模糊,法制意识淡薄,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限模糊。一些学校只注重学生的校内教育管理,缺少与学生家长的日常联系沟通,对学生的校外活动情况不了解,不掌握,造成校内外教育管理脱节,对学生在校外的违法犯罪苗头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消除,无法引导学生回归到健康成长的道路上来。不少教师忽视对后进生的辅导和管理,动辄批评处罚,使后进生易产生自卑和厌学情绪,有的甚至产生扭曲心理,流失于社会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四)受社会风气影响。一是社会不良风气尤其是“金钱万能论”、“读书无用论”低俗观念的影响下,使部分未成年人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等发生偏差;二是一些违法犯罪团伙千方百计诱骗、教唆和威胁未成年人犯罪,把一些缺乏分辨力的未成年人“拖下水”;三是带暴力、凶杀、色情等内容的书刊及音像制充斥文化市场,腐蚀和毒害未成年人,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28期2013年第47期-----转载须注名来源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四是色情网站、网络聊天和网络游戏使不少未成年人通宵达旦沉迷其中,玩物丧志,并且受网上不健康内容的毒害,逐渐走上犯罪道路。
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途径及对策
(一)家庭预防。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第一步,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优化家庭环境,强化家庭教育功能,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
1、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醒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使每个家长认识到家长的职责不只在养,更重要的是“教”,自觉地把教育子女放在家庭生活的重要位置。
2、建立良好的家庭环境,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良好的家庭氛围应该是民主和谐的。父母和子女应该平等、坦诚、相互尊重;了解子女,与子女沟通,走进子女的内心世界;理解子女,使子女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家长严格要求子女,培养其健康的人格,为子女做表率,使子女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良好的教育;为子女提供和睦美满的生活环境,不要动辄大骂,吵闹甚至离异。
3、配合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家长活动。认真学习有关部门的家教知识,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方法。让子女朝着健康、愉悦的环境中成长。
(二)学校预防。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是未成年人社会活动的主要场所,未成年人的人格形成,气质变化,品德培养及人生观,价值观的确立,都与学校教育密切相关。
1、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青春期教育,对学生进行性生理,性伦理教育。加强心理健康及法制教育,请派出所民警上法制课,担任法制辅导员,组织未成年人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使他们懂法,守法,提高明辨是非、明辨真伪、区分罪与非罪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用法律和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素质。学习兴趣是学生的情感态度在学习活动中的选择与倾向,是内在动机在学习上的体现。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如艺术、体育、科技和游戏等,使学生的学习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从而丰富学生的审美感受,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陶冶学生道德情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3、开展卓有成效的德育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德育的有效途径。给学生开展理想前途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关、价值观。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控制并减少学生的流失。关爱学生,特别是学困生,在感情上多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他们排忧解难,并充分发掘他们的闪光点,激发他们的内在潜能,用真情实意去感化他们。
(三)社会预防。首先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的作用和优势,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前途以及爱国情操,科学的世界观及遵纪守法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其次,公安、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清除污染社会环境、特别是毒害未成年人的精神垃圾。有关部门必须对学校周边从事文化娱乐业的,要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对从事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宣扬暴力,迷信等不良书刊报张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查处。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应加强沟通、合作,全面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凡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的蛛丝马迹的,应及时制止,并进行说服教育,特别是在初犯阶段,这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全面防范的同时,要重点防范那些流动中的未成年人,如从学校流向社会的辍学青少年,他们由于家庭、学校、社会的忽视而在人们的视线之外,最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应对他们进行重点防范。学校必须严格控制学生辍学流入社会。家庭、学校、社会要经常联系,沟通,密切注视青少年的行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教育,把犯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从而堵塞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
4.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和对策 篇四
策的几点思考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
及对策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也不断向成人化、智能化、多样化发展。这不仅影响着个人的发展、家庭的幸福,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公安机关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能部门,如何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做些有针对性的工作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日前,我们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了解和掌握
了近年来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也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了一点初步的思考。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今年以来,我县共抓获18周岁以下违法犯罪人员149名,占抓获刑事作案成员总数的%。
详细情况见附表
未成年人占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逐年上升,近两年上升幅度较大,应该说,这一现状是触目惊心的。
从调查情况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盲目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往往不顾一切,不计后果,仅凭一时冲动陷入了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型犯罪的泥坑。5月3日晚10时许,因为发生口角,年仅15岁的龚某伙同陈某等人携带钢管、砍刀,找谢某和华某等人斗殴,其激烈场面丝毫不亚于港台武打片。不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犯了法。待到
如梦初醒时,后悔晚矣!
2、模仿性。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偏低,可塑性、模仿性都较强,他们不仅模仿电影、小说、网络等具体情节,而且向社会上的成人模仿。突出地表现在,与以往相比,未成年人犯罪涉足的类型越来越广,除盗窃、抢劫、伤害等传统型犯罪外,吸食毒品、卖淫嫖娼等案件也有所涉足。9月15日,我局接市局网监处电话,称一网名叫“by海洋”的用户在互联网扬州热线上发布“愿意提供炸弹炸了新华中学”的恐怖信息,经过工作,很快就将违法嫌疑人高某抓获,据他自己讲是出于好奇,模仿网络上的帖子作了回复。
3、结伙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团伙性比较突出。未成年人易受伙伴们的影响,有时候就是自己不愿意,但是害怕被孤立,屈服于从众心理的影响,稀里糊涂地就参与到违法犯罪中去。3月30日,我局在射阳湖镇查破一在校生盗窃团伙,七
名学生中最大的仅16岁,最小的仅14岁,先后结伙盗窃18次,其中有二、三个人自己本不想参加,可是看到平时在一起玩的同学都参加了,自己不参加觉得没面子,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的因素,也有家庭的因素,更主要的是自身的因素。近期,我们对近几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一次认真的分析。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个体上来讲,心理不成熟,自我素质不高是走上违法犯罪之路的主要原因。
一是好奇心理。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是未成年人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判断是非的能力差,辨别良莠的能力弱,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容易随心所欲,误入歧途。今年,我局先后查处未成年人卖淫9人,嫖娼1人,强奸3人,他们中有的年仅14岁,多数都是出于好奇引起的。
二是逆反心理。未成年人正处于逆反心理强烈时期,对家长的“棍棒教育”和学校的一些不当做法不能忍受,易产生严重的对立情绪。在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学校的双差生,他们由于学习成绩差,在学校、在家庭经常受到老师、家长的训斥,他们就与学校、家庭对着干,逃课出去玩,直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是盲从心理。这在一些共同犯罪中表现的尤为明显,一部分未成年人完全是在主犯的教唆、诱导、胁迫下,盲目地跟从,在不知不觉中涉足犯罪。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则盲目效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结伙进行犯罪活动。今年来,仅西安丰派出所就先后查处2个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涉案成员20余名。
四是攀比心理。近年来,受社会上笑贫不笑娼、人生在世当及时行乐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未成年人贪慕
虚荣,讲究排场,好逸恶劳。为了与人攀比、追求享乐,他们往往就选择了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以满足他们的玩乐需求。据不完全统计,未成年人犯罪中侵财性犯罪占到了94%之多,他们将轻易得来赃款去打游戏机、洗澡休闲、四处游玩。
五是报复心理。未成年人心态不稳,控制力不强,报复情绪浓,受到一些委屈无法承受,遇到一些事情易生妒恨,继而进行报复犯罪,使自己的行为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范畴。
2、家庭失管失教也是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有的家长对孩子过于溺爱,要什么给什么,想方设法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表面上看是爱孩子,其实是害了孩子,使孩子心理上极不成熟,受不得一点挫折。当受到挫折时,有的采取报复等手段,有的则可能采取偷、抢等犯罪手段取得财物,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有的家长对孩子疏于管教,即使管
教,也大多数只是管孩子的学习成绩,极少与子女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一些残缺家庭更是如此,对孩子放任自流,对孩子出现不良行为不闻不问,互相推卸责任。
有不少父母自己就行为不检点,空余时间搓麻将、打扑克,沉迷于各种低层次的娱乐活动,教育孩子时没有说服力,孩子平时对家长阴奉阳违。
3、学校教育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之一。
目前,在高考、中考指挥棒的指引下,不少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轻德的倾向依然存在,不注重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缺乏有效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不少学生根本就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在学校中备受歧视,平时得不到老师的赞许和关爱,缺少表现自己的机会,自尊心、自信心受到严重损害,有时回到家里还少不了父母的斥责,变相地把孩子撵上了违法犯罪的
道路。有的教师只关心学生在校的表现,极少进行家访,对学生在家的表现不清楚,家长对学生在校的表现也不清楚,对问题学生造成教育与管理上的脱节。一些劣迹较深的学生因年龄较小,违法犯罪后学校采取劝其退学或转校或开除等方式,使得这部分学生过早流入社会,家长难管,法律鞭长莫及,他们往往为所欲为,变本加厉,甚至拉拢,教唆其他学生走向歧途。
4、社会不良环境的负面影响越来越突出。
未成年人不是生活在真空,社会不良环境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不良文化场所是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近年来“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和迷信活动有所蔓延,而且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时期内难以彻底消除。再加上影视、网络文化的兴起,青少年接受各种不良信息的渠道增多,其中不少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以及电子信息产品大肆宣染暴力、色情、迷信,这些内容极易影
响涉世不深、自控能力差的未成年人,直接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等“儿童不宜”进入的文化娱乐场所的存在,是直接引发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客观条件。这些文化娱乐场所容易藏污纳垢,来往此处的大部分人是与闲散少年有相似经历、共同兴趣、共同语言的人,很容易产生不良行为的交互感染。再加上目前的社会风气不尽人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对未成年人形成了极大的示范效应,一些未成年人私欲膨胀,贪图享受,妄想不劳而获,有的为了追求物质上的享受,不惜铤而走险。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一朝一夕就能彻底解决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努力。
1、加强未成年人道德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不断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送法制进校园活动。我局已经选派了110名工作经验丰富、精通法律知识的民警担任了全县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班主任,通过定期组织青少年学生参与法制学习、知识竞赛、参观法制展览、典型案例庭审旁听等生动直观的道德法制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道德法制观念,做到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我们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开展法制教育的龙头作用,逐渐整合学校、社会、家庭三个方面的力量,建立以学校为龙头、社会为平台、家庭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使学校、家庭、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
2、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培养和陶冶青少年健康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极为重要。首先,不断加大打击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坚决打击淫秽色
情网站,坚决遏制住网上淫秽色情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为未成年人提供绿色网上空间。公安机关作为职能部门,一方面坚持不懈的开展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社会黑恶势力,遏制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蔓延对青少年的毒害。另一方面,严厉查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对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坚决从重处理,及时有效地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其次,切实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禁违法违章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加强对业主的教育管理,签定治安责任书,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第三,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加强学校周边的安全检查,依法指导和督促校园加强内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学
生创造安全、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
5.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和对策 篇五
2003年12月至2004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2032件,结案16060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83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916人,厅(局)级干部415人,省(部)级干部15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有4775人,占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总数的2.9%。由此可见,职务犯罪行为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形势之严峻,问题之严重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把惩治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侦破了一批职务高、数额大、影响大的大案要案,特别是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等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振奋了党心民心。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2004年11月3日在中央党校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时强调,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注重有效预防腐败,从源头上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特点
所谓职务犯罪,就是在行使国家和法律所赋予的公共权力过程中,为了个人和部分小团体(集团)的利益,不正确的行使权力,侵犯了国家和其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从而触犯了刑律的行为。职务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他们的犯罪是因为对公共权力的性质和功能的歪曲和异化。可以说,无权力,则无职务犯罪;无权力的异化和滥用,则无职务犯罪。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作为刑事犯罪的一种,在整个犯罪中占有相当的比例,比较突出的如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等等。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在权、钱、情这三个环节的管理上存在漏洞。总体来讲职务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位高权重,贪污受贿
位高权重,贪污受贿是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马德受贿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卖官案,绥化市有半数以上的处级以上干部卷入其中。据黑龙江省纪委发布的消息称,马德利用职务之便和手中之权,从1995年至2002年4月,疯狂敛财折合人民币2385万元,已核实认定马德受贿人民币502万元、美元2.5万元。
(二)品行堕落,贪色循情
经济上的犯罪与生活上的堕落,从来都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些干部的堕落就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在金钱、权力、美色面前经受不住考验,往往背叛自己的誓言,贪赃枉法,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最终品行堕落,沦为人民的罪人。根据对缉拿归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的“罪情”分析,发现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贪色循情。调查发现,这些人为了满足女人的欢心,不惜铤而走险“弄”钱的占了70%。另一种情况,就是用贪来的赃款找女人。从公布的厦门“远华”、沈阳“慕马”等案情看,不少犯了罪的领导干部都属这种类型。
(三)意志薄弱,盲目攀比
职务犯罪的具体行为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引导,新形势下,社会大环境、工作单位环境、家庭小环境的影响,社会风气、朋友群体圈环境等对职务犯罪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现在有的干部喜欢傍大款、跑富庙,接触的朋友都是一些有钱老板,时间长了,难免产生不平衡心理,加上平时称兄道弟,亲密无间,不分彼此,权钱交易在所难免。从检察机关办理窝案串案涉案人员多属于此类。
二、产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政治素质较低。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放松了自身的学习,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人生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究其根本是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法制观念淡薄。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法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地做到依法办事。他们往往认为工政法秘书网作不会出问题,自己不会犯错误,就是发生了一些违纪违法情况,还认为自己是正确的,缺乏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法制观念淡薄。
(三)特权思想严重。在一些职务犯罪的干部中,往往拥有特权,忘记了“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公仆为人民”的崇高宗旨,颠倒了主仆关系,以管人者的身份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耍特权的资本,认为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凌驾于法律之上。事实上,几乎见诸报端的腐败分子在受到惩处后都会自我反省:“如果当时有人提醒我、监督我,就不会有如此的下场”,但悔之晚矣。
(四)管理方式尚待完善。少数基层领导对干部职务违纪违法导致的各种问题认识模糊,在行动上对干部失察、失管、失控。对违纪违法干部无原则地加以袒护和纵容。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度,明确规定既要抓业务也要抓队伍建设,但少数领导实际上只注重完成工作任务指标数字,不检查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手段,不检查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在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的部署要求,缺少深入检查;思想政治工作停留在表层,缺乏渗透到每个环节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制约机制松懈。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具体落实上,517878秘书网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如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存在暗箱操作等严重违法行为,法规制度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成了
一纸空文。这些漏洞,也是监督制约机制没能正常运转的结果。
三、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惩治职务犯罪是治标措施,预防才是治本之策。人们往往关注打击职务犯罪而忽视预防工作。惩办贪污腐败,令人解气,但更重要的是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以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损失,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预防职务犯罪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成克杰、胡长清、程维高等高级干部之所以堕落,都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逐步滑向腐败深渊的。因此,必须从思想上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设,在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思想上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固堤坝。要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教育作为重点,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培训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加强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健全权力运作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在监督机制方面,要特别重视三种监督力量,一是专门监督,主要是依靠检察机关的的作用,要保证其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作用。二是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要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而政协的民主监督则是我国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宝贵政治资源。三是新闻媒体的监督,通过公开暴光和披露来促使腐败现象得以收敛,要确保新闻媒体的知情权、调查权、评论权、曝光权,使之成为制约职务犯罪的锐利武器。
(三)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预防犯罪工作机制。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治对政府而言,其实质意义在于防止行政权力的泛滥。由于行政权是一种由国家行政机关主动行使的权力,其作为或不作为均必须依照法律的授权和规定,否则就容易形成腐败,要依法行政必须重点抓住两个方面:一是立法;二是执法。一方面必须切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工作。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惩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法规,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规范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法规体系,使预防职务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在执法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职务犯罪高发期,要加大惩罚的力度,要从重从快打击职务犯罪,增加职务犯罪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使职务犯罪分子不敢犯罪,犯不起罪。
6.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和对策 篇六
指导教师:XX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着:团伙化、成人化、智能化、低龄化,暴力化、残忍化等特点。未年年人犯罪有其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要采取自身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等多种预防方法,进行综合治理,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大部分是中小学在校学生,也有少部分是辍学待业或提前就业的。人们常用“花朵”来形容未成年人,他们的身心能否健康成长,是关乎国家、民族前途和命运的大事。未成年人犯罪就如一个毒瘤,如不及时加以控制,极易蔓延。关心、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让他们成为“恶之花”,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而且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认真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分析其中的原因,掌握其发生发展规律,无疑对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未成年犯罪
犯罪特点
犯罪原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
《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刑事责任年龄为14—18周岁。近年来,未成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未成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比例最高,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峻的社会问题,据资料显示,1998—2002年,全国法院审判的未成年人犯占全国刑事犯罪犯的比例由1998年的6.36%提高到2002年的7.13%。我们在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上,也经常看到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报道,其中不少是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得到了我国有关部门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正在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我国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可以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事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珠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结合社会实际,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进一步探析预防对策,仍有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一)低龄化
未成年人初始犯罪年龄越来越低。过去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年龄在17岁左右,而现在未成年犯罪的平均年龄只有15岁,有的案犯甚至不到14岁。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总的方面讲,由于人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使未成年人的成熟期提前。未成年人的成熟期提前,使未成年人的身体素质大大增强,未成年人的智力也有很大提高。由于未成年人成熟期提前,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出现了饿需要和满足之间的新矛盾。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就会使未成年人犯罪增多,并使犯罪年龄向低龄化发展。近几年来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出现了上升的趋势。
(二)成人化、智能化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大都有预案,作案前经过精心策划和充分准备,作案后及时毁灭罪证,破坏现场、扰乱警方视线。这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利用迷魂药、高级轿车、汽艇、对讲机、手机、电脑、手枪甚至无声手枪进行犯罪活动已越来越普遍,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特点。
(三)暴力化、残忍化
未成年人犯罪多实施诈骗、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性犯罪。同时,随着其犯罪心理的日益成熟,在个别案件中,未成年人明显表现出“做了就做大做绝”的倾向。另外,由于未成年人本身自制力、判断力较弱,平时容易冲动,暴力倾向比较强烈,案件性质较为严重,且表现为明确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段十分残忍,不计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暴力型犯罪突出,手段残忍,社会危害大。
(四)团伙化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团伙犯罪。据统计资料显示,约40%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属团伙作案范畴。未成年人囿于自身的条件阅历,作案时,常纠集多人,或傍倚成年罪犯。他们相互利用,随机组合,规模不断扩大。这种犯罪与一般意义的犯罪集团不同,纠合在一起的多人中,多具有邻居、同学等关系。它的组合过程更简单,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上的临时纠合,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但有的已具有犯罪集团的雏形。
未成年人犯罪由单独作案向集体性的共同作案转化。渴望友情、乐于合群,是未成年人的一种心理需求独立意识的外在表现。未成年人往往到了心理断乳期,就容易在父母面前封闭自我,更爱与年龄相仿、趣味相投的伙伴在一起,形成一群体,容易相互影响。只要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共同作案,形成共同犯罪。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1、任性放纵,缺乏良好养成。
2、简单粗暴,教育方法不当。
3、家庭影响,生活环境较差。
4、社会影响,心灵受到伤害。
2003年,一部反映校园学生爱情电视剧《流星花园》就造成了很不好社会影响,最后不得不停播,所以,文化市场的混乱给未成年人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据对一些犯罪未成年人调查,他们就是在接触了一些反映黑社会、恶势力团伙罪过程及细节描述的影片后,产生了犯罪动机并学会了作案及反侦察手段。不良的社会环境影响还体现在不良的社会风气,尚未得到控制的腐败现象给未成年人起到了很不好的示范作用,尤其是一些平民家庭的孩子,看到腐败横行、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更容易对社会产生不满,在对种种不正常的社会现实无法正确看待时,容易以极端方式报复社会,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对策
1、提升家庭成员素质。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素质的高低与否,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家长。因此,提高其父母、长辈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行为养成素质,对构建好预防子女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尤为重要。父母应为人师表,注重自身修养及言语举止,用积极向上的思想文化和健康行为影响、带动子女,为子女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作为父母,不仅要关注其温饱,更重要的是当好子女的启蒙老师。关注其品格和人生追求的教育引导,使之不偏离正确的人生方向。
2、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好否既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又关系到预防犯罪工作的有效开展。未成年人处在生理、心理都尚未成熟、可望性极强的年龄阶段,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理解较为单一,辨别事非的能力较差,缺乏抵御“疾病”的免疫力。因此,认真实施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强化监管与执法,大力纯洁文化市场。
3、强化思想、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是治本之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学校、家庭乃至全社会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义务教育法》、《儿童权利公约》,学校是读书育人的摇篮,家庭是未成年子女生活成长的居所,社会是其未来走向自立和建功立业的舞台。学校、家庭既要为其传授书本、生活知识,又要教导其怎样做人、明辨事非、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更要重视对个别“差生”的教育管理和引导,帮助其树立信心,向正确的方向走好。这就要求学校在抓好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注重抓好思想品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把“德、智、体、美、劳”有机地结合起来,齐抓共管。
4、注重传统美德的养成教育。学校要向学生介绍我国劳动人民勤劳勇敢、节俭朴实、富于创造发明等优良传统,组织学生到工厂做工,去农村抢收抢种,使之得到磨炼,树立起爱劳动光荣、节约光荣、诚实光荣和劳动创造生活、劳动创造财富和未来的观念;组织讲述雷锋等英模人物的先进事迹和“节约一个铜板、一滴水、一度电、一粒米”的光荣传统,培育勤劳致富、自力更生、自强不息和勤俭节约的精神和养成朝气蓬勃、勤于劳动锻炼、不攀比吃穿花钱、真诚待人等好习惯。作为父母、长辈要充分认识到溺爱、矫纵就是害子女、十分不利于其成长这个道理,要让其养成叠被、洗衣都由自己打理和做家务的好习惯,并通过做几件事,检验其是否诚实,使之陶冶情操、培养其良好养成。
5、实施特殊的挽救办法。针对未成年犯的心理、生理特征需要,我国法律对其合法权益采取了人道主义的保护,矫治不良行为。对未成年犯的改造应重点放在对其心理的改造,营造一个适应他们接受改造的环境。家庭、学校、全社会都要关心未成年人,帮助他们看到自身的长处、发现闪光点,亲近而不冷落他们,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使其无后顾之忧,保持良好的心态和精神状态,努力向好的方面转化,不断进步,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6、借鉴国外对于青少年犯罪的一些对策
(1)美国对犯罪青少年的社区矫正项目。目前美国的社区矫正已成为普遍适用的司法和执法形式,至今已有160多年的历史了。最初美国的社区矫正形式是缓刑,源于1869年的马萨诸塞州;1899年伊利诺伊州未成年人法院建立,正式确立了犯罪青少年的社区矫正项目。至今,美国社区矫正项目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包括缓刑(Reprieve)、释放安置(Aftercare)、居中制裁(Intermediate Sanctions)等。
(2)英国的缓刑监督制度。这一制度适用于所有的犯罪,不仅限于青少年犯罪。19世纪末,少年司法运动在英国兴起,1890、1891、1897年的教育法案使国家承担起了对青少年进行初步教育的责任,对不良少年的缓刑监督应运而生,大大促进了缓刑制度的发展,并扩展适用到成年人领域。英国的缓刑监督机构主要履行两方面的职责:一是控制和规范缓刑犯的行为,避免和减少缓刑犯罪新犯罪及对社区造成威胁和危害;二是为缓刑犯造成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教育、培训、就业、戒除恶习、适应社会生活等方面提供帮助。
7.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和对策 篇七
内容提要:今年来,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与预防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工作。但是,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作为世界三大公害之一的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司法部门和家庭、学校的一个难题,也是制约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因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分析青少年犯罪的成因、特点,探寻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是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群防群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青少年犯罪已经严重困扰着社会文明和进步,妨碍着家庭和社会德稳定。目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低龄、团伙、暴力、智能化的趋势,日益加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已刻不容缓。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对于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我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青少年犯罪成因是多方面的。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从青少年犯罪特点着手,进而理清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否则我们的研究只是纸上谈兵。
当前青少年犯罪案件呈现出的特点:
(一)、犯罪年龄低龄化。有调查显示:我国青少年初次犯罪的年龄已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的18-25周岁,逐步向14-16周岁年龄段发展。一些青少年刚满14周岁就犯罪入狱,甚至有的实施犯罪行为时尚未年满14周岁。
(二)、犯罪形式团伙化。由于青少年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受生理、心理、智力、阅历等因素的影响,单靠个人往往难以完成复杂的犯罪过程。但是青少年作案时相互依附,借势壮胆,结成团伙进行作案并带有一定的组织形式。这些人往往靠所谓的哥们义气和江湖义气,相互纠集,一拍即合,一哄而起,共同作案,形成一个较固定的团伙组织。
(三)犯罪类型多样化。一是侵财类罪虽仍占大多数,但是以暴力相威胁手段,实施侵财的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二是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贩毒、寻衅滋事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逐年上升。
(四)犯罪主体复杂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校学生和外来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增多犯罪率上升。我们常常可以从各种媒体获悉一些在校生杀人、强奸、贩毒等令人触目惊心的恶性案件。如2004年发生在云南大学震惊全国的“马加爵杀人案”和2010年3月河南郑州警校的强奸杀人案。
(五)犯罪方式智能化。目前,青少年犯罪已经向智能化方向发展,而且出现部分采用现代化的一些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犯罪的案件。当前计算机领域违法犯罪的主体以受过现代教育的青少年占绝大多数。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
(一)个人原因。
贪图享乐、不劳而获的不良动机是青少年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复杂原因,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地辍学步入社会,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奋斗目标,精神空虚,好逸恶劳,特别是受到社会上奉行的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影响,不劳而获的思想严重,羡慕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生活,但由于这些青少年多数无职业,无收入,当他们面对物欲横流的世界时,经不住金钱的诱惑,私欲不断膨胀,不惜铤而走险,实施盗窃、抢劫,甚至是绑架、杀人等犯罪。
(二)家庭原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最基本的社会群体。家庭是一个历史范畴,家庭功能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我国以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为标志,开始进入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的新时期。相应,家庭的功能开始发生变化并在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方面逐步失调。
1、过分溺爱、放纵型家庭:由于当前的青少年在家中多为独生子女,家长过分溺爱孩子,父母在物质生活上不断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是袒护孩子,给孩子造成娇生惯养,唯我独尊的思想,这些青少年任性、骄傲,以自我为中心,利已思想严重,一旦生活发生波折,就会显得非常脆弱、焦躁,或自暴自弃,或采取极端的手段,对抗社会。
2、“严管”型家庭:有的父母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或劣迹,不是说服教育,而是墨守“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信条,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分青红皂白对孩子打骂、惩罚,甚至赶出家门。这样的教育,往往造成孩子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使孩子在心理上与父母为敌,也形成冷漠缺失人格。
3、父母行为不良型家庭:有的父母失业待岗在家,整天不思进取,沉醉在麻将桌上,对子女的学业不闻不问。还有的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不良恶习,给子女以错误的引导作用,并刺激他们模仿,在其心灵中孕育了违法犯罪的种子。
4、贪欲型家庭:这种家庭,一切以金钱为中心,什么都围绕着金钱转,使孩子耳濡目染,为获取金钱不择手段,铤而走险。
5、结构缺损型家庭:当离婚、死亡或服刑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时,家庭的完整性便遭到破坏,这种家庭给子女心理造成的伤害使相当多的孩子因此产生人格和情感障碍,悲观失望、痛恨父母、嫉妒他人、不满现实,形成一种不合群的孤僻个性,或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一切。
(三)学校原因。
应试教育下的学校思想教育工作薄弱,一些学校视教学质量、升学率为“生命线”,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抓教学质量,忽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对一些学习较好的学生,不惜一切代价重点培养,对一些在校表现不好,成绩较差的学生,则弃之不顾,甚至将他们推向社会,造成一些学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使学生心理产生偏差,甚至是破罐破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社会原因。
近年来社会上盛行的不正之风,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一些青少年就是在消极丑恶环境的影响诱惑下,放弃了远大的理想,动摇了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快男歌女及追星使大多数青少年梦想一夜成名,放弃艰苦奋斗,脚踏实际。一些宣扬暴力、色情等非法音像制品,是他们争相仿效江湖义气和哥们义气等封建糟粕,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割据势力。有的沉迷于网吧、歌舞厅无法自拔,暴力游戏使他们变得冷漠、残忍,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五)心理原因。
青少年所处的年龄段以及自身的心理状态与犯罪的形成密切相关。在这一年龄阶段,青少年个人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差,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喜欢模仿却往往较为盲目,加之大多数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和贫乏,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之为“危险年龄”。
(六)就学和就业原因。
初中毕业升学率和社会就业率偏低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学业成绩差,一些老师给予的不是关心,而是批评、挖苦,这种潜在的环境使他们成为学生群体中孤独的竞技者。精神上德挫折,经济上的拮据及流入社会后能够受到的法制、道德教育十分有限,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他们的内心彷徨失措,形成异常的心理、人格障碍及性格扭曲,铺就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策略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由家庭、社会、学校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来完成,预防青少年犯罪应当采取教育、保护、预防性的措施和打、防、管、教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才能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一)进一步提高对防治青少年犯罪工作的认识。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是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 “全党全社会都要十分关心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防治,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各级党政部门和各级领导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家庭对子女的教育观念。
必须重视家庭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中心作用。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父母的处世态度、兴趣爱好、生活习惯及性格特征,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子女的成长。首先,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示范和榜样的力量时无穷的。其次,营造和谐的家庭气氛,曾强亲和力,潜移默化地给青少年品德发展带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再次,家庭的管理与约束对子女的行为和子女对外界事物的认知能力起到了规范和促进作用。自古就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观念,孟母三迁的故事也给我们最好的启示。研究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不当密切相关。家庭教育应该以科学、健康的方法教育青少年,使青少年从小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在法制教育中,家长要带头学法、懂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同时,要教育孩子努力学习法律,不断增强法律观念,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父母要与正确对待子女所具有的时代心理特征及合理要求,关心他们的成长。对子女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尊重理解,当发现子女产生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甚至严肃的批评,帮助其及时改正;子女的优点和成绩要给予肯定,要激励他们不断前进,更要尊重他们的兴趣、人格和独立性,注意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加强心理卫生教育。
(三)加强对青少年思想品德和法制观念的教育。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体往往缺乏正确地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法制观念。首先,学校要对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一些“问题少年”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帮教。要将法制教育贯穿在整个学校教学的全过程,教育主管部门要规定每一所学校每周开设法制教育课,可以采取聘请校外辅导员讲课、开设法制讲座、组织失足青少年现身说法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其次,教育主管部门应该组织印制一些常见的法律、法规以及诸如“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怎样才能预防违法犯罪”等常识的小册子分发给学生,让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再次,要建立学校与家长和社会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制度,构建法制教育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立体教育模式。
(四)积极开展以教育感化为主的帮教措施。
司法、教育和共青团、妇联及各级政府部门都要依靠基层组织,发动群众对本辖区内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劣迹青少年进行全面摸排,加强监管控制,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和学校等单位成员组成帮教小组对摸排出的重点人员、重点对象进行帮教,积极地向被帮教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心灵复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五)净化社会环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的文明程度,加强廉政建设,端正社会风气,使社会环境得到净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
好的环境基础。同时,公安、司法、海关、文化等部门要联手行动,坚决查禁制造和传播负面文化制品的行为,清理整顿文化市场,让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占据主导地位,堵塞可能对青少年产生毒害的文化传播渠道。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经常性地对网吧、发廊、歌舞厅、迪厅、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扩大青少年的升学渠道和就业机会。
现在,每年大量因无法继续升学流入社会的初中毕业生。要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从扩大学校的升学率着手,努力普及高中教育,增加青少年的就学机会,不断提高青少年自身的文化素质和法制意识,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
8.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与对策 篇八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在整个刑事犯
罪案件中所占比率较高。究其原因,可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讲,是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客观上讲,有社会、家庭和学校三方面的因素。
1、未成年人犯罪的自身因素。心理发育不成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阶段,极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引诱,从而形成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进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具体而言,一是享乐至上的幸福观;二是哥们义气的友谊观;三是亡命称霸的英雄观;四是淡薄模糊的法制观。
2、社会环境的影响是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土壤。第一、生活贫富不均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很多未成年人以“有钱”为荣,把“吃喝玩乐”作为人生的信念。社会上拜金主义、贫富差别的影响,对未成年人产生了不良的示范效应。当他们没有或失去享受的物质基础时,就会采取盗窃、抢劫、绑架等手段获取钱物,从而走向犯罪深渊。第二、社会管理力度不够,社会没有专门机构,负责对离开学校的这部分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他们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在社会上放任自流,思想苦闷,精神空虚,一遇不良因素的诱惑就会误入歧途。第三、不良的文化环境对未成年人犯罪起到催化剂的作用。暴力、色情、黑社会等内容的游戏卡、网卡、书刊杂志、影视作品在各种影视厅、网吧、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到处都有。未成年人长期沉迷于这些场所,自然产生模仿心理从而走向犯罪。
3、家庭教育的失当,为未成年人犯罪推波助澜。一是家庭结构缺损,对未成年人产生消极影响。在单亲家庭中,未成年人由于缺少正常的父母之爱,感情受到创伤,生活缺乏保障,再加上同龄孩子的歧视、欺负,内心极度痛苦,精神忧郁,从而形成孤僻、冷淡的性格,甚至会走向极端,变得冷酷、残忍。而这种家庭中的父母往往忽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培养,放任自流,孩子像脱缰的野马,无拘无束,一旦有犯罪诱因出现,就会铤而走险,实施犯罪。二是家庭成员不和睦,造成未成年人人格不健全。未成年人生活在没有感情的家庭中,心灵封闭,感情冷漠,逆反心理强,待人接物缺乏热情,处事方式固执、偏激。一旦遭受挫折和打击,或受外界因素的刺激,就会突然爆发,不计后果,实施犯罪。三是家庭教育失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许多家长忙于工作,疏忽了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对孩子不管不问,放任自流,使之逐步走向犯罪;有的家长只注意孩子的智力开发,放弃了思想品德教育,只注重学习成绩,其他一切都无所谓,导致孩子人格上的畸形,容易产生犯罪;有的家长对子女期望值太高,教育方式又过于简单、粗暴,孩子的一言一行处处受家长支配,稍有过错,就会被训斥或打骂,使未成年人心灵受到创伤,产生恐惧心理,常常会远离家庭,在同学、同龄人、同经历的人群中寻找同情和温暖,一旦遭到坏人的引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有的家长对孩子过于溺爱,使之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习惯。他们是非观念模糊,骄傲自大,任性自私,自我意识过于强烈,一旦遇到挫折则又变得非常脆弱,悲观失望,自暴自弃,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四是家长自身行为不当,误导未成年人犯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会产生极大影响,甚至影响到孩子的一生。如果父母行为失当,或者品行不端,甚至劣迹斑斑,就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诱发其犯罪。五是,家长不了解孩子的生理、心理发育过程、规律和特点,缺少科学的教育知识和方法,并由此导致了子女养育的盲目性、非理性,从而使未成年的孩子走上犯罪道路。
4、学校的教育失衡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传统的教育观念使一些学校领导重视的是生源、荣誉,老师拼命地抓成绩,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理想、道德、法制的教育或者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出现了“教书不育人”的状况;有的学校责任心不强,对校规校纪抓得不严,对于学习成绩较差的未成年学生,无人过问,使他们无故逃学。一旦流入社会,结伙成群,互相传染不良习性,加之学校没有及时发现与制止。久之,使他们胆大妄为,蔑视校规,从而走向犯罪;有的学校将学生分为好、中、差三等,区别对待,在未成年学生中人为地形成身份地位差异和不平等,导致心理严重失衡,最终使思想差、学习差的学生破罐子破摔,走向犯罪。个别教师素质不高以及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总之,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很多,我们只有找准原因,才能对症下药,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犯罪。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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