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仓储合同

2024-11-06

第三方物流仓储合同(8篇)

1.第三方物流仓储合同 篇一

仓储物流合同

合同编号HJ-CC-09

甲方:乙方: 天津宏建物流有限公司地址: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仓库租赁、仓储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装卸、发往全国各地行政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及装卸业务、提送业务运输服务和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仓储物流、物品保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储运、配送、理货、分流、装箱、分拣、打签(贴示)、发货、在途服务跟踪、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提供仓库面积提供货物保管发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将重新签订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第三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物流仓储、配送、发往到全国各个地区。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仓库为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

1.货物名称:**公司旗下的系列产品

2.规格:以外包装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的计划数量与实际出库为准

4.重量:按实际重量为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保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或不符合物流运输存储的包装,乙方有权拒绝存储。

第五条:履行地点及要求

仓库地址:

1、***************

(**************)

2、****************乙方提供使用面积为50㎡的仓库租赁给甲方。费用按每年两万元人民币计算,水电费全免。租赁付费方式:甲方一次性交付一年租赁费用两万元人民币。起租时间2012年

1、乙方的仓库应符合 储运条件、防雨、防尘、防洪、防潮、具备消防照明等设施条件。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足够仓储供面积。甲方在储运期内货物进库数量、货物出库数量、货物各种品相、规格、数量。每月报表、每月盘点、每周清点、每日做好台账。做到货与账相符。

3、乙方负责仓库内外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4、乙方应全力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损坏、丢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经济折扣价赔偿甲方。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破损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击、战争等)所造成货品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尽善意第三方的责任。

调拨至乙方仓库的货物,因货物性质、货物包装、等从外观可辨别的不符合正常验收约定或超过有效期等乙方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验收入库,因此造成货物编制破损,一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库信息预期产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库进行盘点,乙方应履行报表责任,《库存产品出入库汇总日报表》《配送跟踪表》,为减少和

消灭呆滞货物要求在日报表上注明货物的生产日期,报表须发给甲方负责人。

6、货物入库验收信息反馈。货物到仓储站由乙方与送货方核实到货数量,发现有不一致现象即时报甲方处理。乙方应派人到现场验收货物,核实物品名称数量是否相符,与送货人员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发现货物异常(包括破损、损坏货物减少等)与乙方及时追查原因并告知甲方。乙方验收后,再到《货统计表》签字盖章确定产品数量、状态,并在24~36小时内将反馈表上报甲方。

7、乙方验收后负责装卸 装卸费用在报价表附件中。

8、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货物要求 先进先出、轻装轻卸。

9、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进行堆码。乙方负责仓库货物日常巡查发现堆垛歪斜包装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整改,发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失职。

仓库货物堆垛应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垛距、货距一边收发作业及库存盘点。

10、残次品外包有损坏的、退换货的、或不同品质有不同程度问题的、应分开堆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1、乙方必须保障帐、卡、物、相符。甲方将定期 不定期对乙方仓库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账物不符,或仓库管理不达标,乙方应及时整改 服从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条:费用结算方式

1元,若甲方当月发货费用连续三个月低于双方确定的月发货费时,从第四个月起改为单票现金结算或到付结算。

2、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运费及相关费用结算期是每月日为物流服务费进结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表》明细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及确认,如有疑义应于收到账单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项部分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费用月结待遇,而改成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和甲方终止合同,不再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仓储服务。

第七条:保险理赔

1、在合同期内乙方将仓库租赁给甲方,在仓储内有乙方的员工专人负责整理看护。为了规避运输途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带来的危险,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未保的货物发生丢失,毁损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损失部分的运费三倍为限。

第八条:

1、甲方委托乙方做物流配送发货业务,甲方承诺不得将甲方货物委托任何第三方物流企业。若有出现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追究其乙方仓储利用率经济损失。

第九条:

1、甲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品从卸货起到甲方租赁仓库储存至最终出货前的全过程有甲方负责,出库后到收货人收到货物前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1、货物出库由甲方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数量及收货人地址、电话必须明确才可委托乙方负责物流运输发货业务,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出库发货,货物到目的地,收货人收到货物后。乙方的流程工作结束。

第十一条:

1、甲方派驻乙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工作地、住宿等问题由乙方提供。第十二条:

1、甲方将其产品送到乙方仓库。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货送到仓库要付提货费用。

第十三条:

1、乙方凭借甲方发给乙方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发货,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条,口头通知发货,每张出库单具只能出库一次,如造成重复出

库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十四条:

2、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处理及搬运中的安全,做到按产品特性要求进行装卸,对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1、仓库货物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示堆码,方向、高度、层数符合要求,若出现超高堆码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

2、仓库货物堆放整齐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货距以便收发作业及库存的盘点。

第十六条:

1、装卸费用由甲方货物到乙方仓库前的装卸及出库装卸费用

卸车费/吨,/方装车费/吨,/方

第十七条:

1、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提供详情报告由双方协调解决合同。

第十八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产品报价表》中的价格是未含税价格,每票货应加5.85%的税金。如甲方要求货物到达所在城市的配货站要求将货物送货到收货人手中,简称门到门,需加送货费元。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乙方: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字日期:

签约地址:

账号:地址:电话:传真:签字日期:签约地址:

2.第三方物流仓储合同 篇二

关键词:南京,仓库资源,第三方物流发展

随着我国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 在物流业中有着重要作用的仓储业如何定位和发展更是得到行业内的莫大关注。南京作为江苏省省会及长江三角洲经济核心区重要城市和长江流域四大中心城市之一, 2009年实现GDP4170亿元, 增长11.5%, 2010年GDP目标为4800亿元。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张锋教授认为, 南京赢在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方面匹配关系整体最优, 同时更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物流支柱。

一、南京地区第三方物流仓储资源调研概况

按照南京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不同集聚状态, 我们选择了6个区域, 分别对龙潭临港物流基地、禄口空港物流基地、江宁开发区专业化物流基地和保税物流基地、绕城公路以内丁家庄重要交通枢纽综合性物流基地、南岔路口城南商贸物流基地以及郭家山物流大市场和以南京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为代表的现代化城乡物流基地等6种物流基地类型进行了仓库资源的调查, 初步了解了这些区域内仓库的分布、价格、面积和构造状况。

调研数据显示, 南京第三方物流仓库50余家, 面积近100余万M2, 多集中于城东、城南和城北;规模较大库或较新仓库多位于城南, 城北仓库陈旧且偏小, 基本在1万M2以下, 基本情况见下表:

二、南京第三方物流仓储资源状况分析

1、仓库陈旧

南京仓库资源中50%之多是企业传统仓库转型为第三方物流仓库, 且大部分仓库格局欠合理, 功能结构简单, 这些仓库设施陈旧, 无装卸平台, 无机械化作业, 结构老化, 大多为砖混结构, 以普通平房库、简易仓库和普通楼房库为主要库种, 只能满足简单的仓储保管需求, 不能满足发展物流中心或较高仓储要求的需要。

2、仓库布局分散, 不具规模

六个区域的仓库资源, 除江宁禄口和城南地区07年以后开始形成仓库集聚之外, 大多数比较分散, 且面积在1万至2万平方米的中型仓库多, 大型仓库颇少。2007年, 位于江宁岔路口的东山综合服务区内建成了海尔物流园, 汇集了海尔、海信、美的和五星、国美等家电行业生产和销售品牌。但是许多经济开发区的外资企业都选择了自建仓库, 例如夏普电器、LG、西门子电器、马自达和福特等。

3、专业化不足, 管理水平普遍较低

这些仓库中只有小河物流是新建自动化立体仓库, 顺源仓库新建且有部分冷库;其余无论新旧多为普货仓库, 不具专业化产品的储存和管理特色。

目前较好品牌的仓储企业仍然偏少, 主要集中在江宁禄口地区和城南地区, 如城南的普洛斯仓库、万通仓库;南京的城北地区, 除了丁家庄和龙波物流中心外, 暂时还没有较好品牌的仓储企业。

4、仓储价格特点

2009年底, 普洛斯仓库是南京市场租金最高的仓库, 报价为21元/平方米1月;万通物流园仓库作为钢结构标准库的代表, 租金为18元/平方米1月;普通仓库的租赁价格范围在9~18元/平方米1月之间。

通过以上数据, 可以分析出南京市仓库价格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仓租价格南高北低。江宁地区仓库价格, 比南京北部价格要稍高一点;

2、品牌仓库价格高。普洛斯、万通仓库具有一定品牌, 价格明显比一般仓库价格高。

3、价格与交通距离相关。离主城越远, 价格越低。

三、南京第三方物流仓储问题分析

(一) 陈旧的仓库的延续使用和不合理使用, 成为第三方物流发展的障碍

从南京仓库的调研情况来看, 传统仓储业向第三方物流方向转变, 但是由于仓库自身条件的不足和企业体制转换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造成这类仓库只能提供简单的保管且水平低下, 给企业仓储物流外包带来障碍。

例如, 位于南京北部和东北部的郭家山仓库、老虎山仓库、金桥103库等, 这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设的仓库, 没有良好的地面基础, 没有装卸平台、没有现代化的仓储管理系统、缺乏装卸的设备等, 无论是管理还是货物装卸均靠人工作业, 因为地理位置相对的优势使得许多企业面对如此的仓储条件不去另作选择, 同时也对第三方物流仓储失去信心。而这样的仓储企业也靠着自己的位置优势满足于目前的状况, 只要仓库不闲置, 有所收入即可, 不在第三方物流业务上有所发展和追求;即使有些想改观的理念也因为资金的投入、体制等问题放弃, 使得第三方仓储物流的发展处于一种停滞不前的状态。

(二) 个体仓库建设大批涌现扼杀了第三方物流仓储业的发展

在南京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进程中, 带来大批土地的征收, 个体仓库大量涌现, 而这些仓库因为投入有限, 目的简单, 使得仓库低层次建设, 格局欠合理, 配套设施不完善, 没有装卸平台、没有规范的管理、没有信息系统、甚至连排水防火等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 位于南京东北部的恒辉仓储、奋斗仓储等。这样的仓库在客户租用时给出较低的价格, 吸引着部分物流需求者, 同时也给仓储行业的价格带来负面的影响, 不仅占有了客户份额, 而且也并非能提供较好的物流服务。客户满意度不能得到保证, 以至于物流需求方对第三方物流服务持怀疑态度。

(三) 仓库盲目建设, 缺乏总体布局和整体规划

第三方物流仓储建设零散且缺乏方向性, 基于国家在物流方面给予的多方面政策开放和支持, 内资的和外资的仓储物流建设层出不穷, 例如丁家庄物流中心、龙潭保税物流仓库、普洛斯江宁物流园仓库、龙波物流、顺源物流仓库等近40万平方, 这类仓库投资方均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的综合性物流企业, 但是仓库建设虽然具有一定的规模, 投入也较大, 但是从南京整体布局来看, 分别分布于南京的北部、东部和南部, 没有形成规模庞大的物流园区, 无法形成一个现代化的物流集散基地, 不利于在物流资源整合上进行整合。

(四) 仓储企业注重仓租收入, 在第三方物流仓储综合业务发展上缓慢, 影响企业物流外包

目前南京的第三方物流仓库在业务运作时, 过分关注租金收益。第三方物流在仓储建设上的投入是有目共睹的, 关注仓储的收入无可厚非, 我们可以如此计算, 假设建设30000M2混凝土框架结构仓库, 包括土地、安装、仓库建设、资金使用利息等费用基本投入至少在2000元/M2, 总投入约6000万元, 按照25年折旧计算, 成本约为7元/M2月;同时仓储必须配备相应的装卸搬运配套设施, 例如叉车等, 又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 正因为这样的仓储成本, 给许多仓储业带来压力, 他们在和客户洽谈业务时总强调了单项的仓储收入, 许多仓储业往往通过争取高的仓租谈判价格来提高收益, 而忽视第三方综合业务和增值服务的发展, 导致第三方综合业务的发展受到制约。

(五) 仓储业管理缺乏行业标准

我国的第三方物流业正处于发展阶段, 第三方物流和客户谈判多为双方协商, 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 因此仓储业在和客户洽谈的过程中多会比较被动, 因为许多物流需方为了压缩物流成本而一味把压力和风险转嫁给第三方仓储业, 而在服务的价格上却以种种理由及过去的历史为依据压低价格, 造成物流仓储业为了争取客户不让客户流失勉强接受, 直接影响着对客户物流服务的质量, 合作的持续和稳定将受到巨大影响, 带来的后续结果就是客户不断地重新选择物流服务商, 物流服务商服务质量得不到提高, 且需要不断开发新的客户, 这样造成并非良性的循环遏制着整个物流业的发展。

四、南京市仓储物流发展的建议

(一) 第三方物流仓储立足行业整体规划, 不要盲目建设

物流仓库的建设在物流热的推动下“炒着热, 吃着凉”的现象普遍存在:例如丁家庄物流中心在2003年投入4000万元建成并投入使用了24000平米高度为10M的仓库及其配套设施, 规划在丁家庄建立南京市大型物流集散基地, 因为交通通道的障碍、客户服务和维护过程的复杂、以及企业自身发展定位和运行模式的不断调整导致利用率平均50~60%之间, 同时导致配套的3000M2大型停车场使用率较低, 带来资源极大的浪费, 导致后期规划的继续投资不得不暂时搁浅。再如招商物流于2007年于龙潭物流园区建成并投入使用的16000M2仓库也是因为地理位置及客户等原因利用率不及30%。

南京市第三方物流仓库面积10年内增长近50%, 仓库的使用并不饱和, 这不得不让我们对仓储资源投资要细思量。

仓储资源的投入基本定位及盈利模式有两个方向:

第一, 投资方本身从事第三方物流单纯的仓储业务或者仓储和运输等综合性服务, 把物流仓库做为物流的重要节点, 对企业货物进行中转和集散, 从而收取客户的装卸搬运、仓库使用、以及运输和其他增值服务费用。

第二, 投资方做为仓储资源的提供者, 建成后以租赁的形式把资源提供给第三方物流企业或者生产制造、流通企业, 对仓储中心的物流服务由租赁者自营, 投资方以收取租赁费用为利润源。

介于以上两种投资和盈利方式, 第三方仓储投资建设必须夯实需求, 和仓储需求方建立战略联盟, 针对客户的具体需求开发建设, 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二) 加强资源整合, 打造品牌物流

充分利用已有的仓储资源的仓储社会化, 提高仓储效率和仓储业分工发展的专业化功能, 加强仓储企业间的整合、合作、联盟。仓储网络建设的最佳途径是利用别人的仓储设施为自己服务。

宝供物流做为国内第三方物流的佼佼者在资源整合方面起到了标杆的作用, 它在南京市充分利用南京当地资源, 和丁家庄物流中心仓库和招商物流仓库建立合作, 减少了投入同时对客户的服务水平不减。

王家湾物流中心和金陵石化南京化工一厂曾就化工一厂厂内闲置已久的危险品仓库和厂内铁路资源达成一致, 形成南京危险品物流铁路中转站, 为南京地区的危险品企业服务。从而强化了王家湾物流中心的综合性物流服务规模和实力, 同时充分利用了闲置的仓储资源, 解决了王家湾物流中心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却没有危险品仓库的困惑, 节约了对危险品仓库的投资。

(三) 加强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 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南京市的仓库除小河物流具有自动化立体仓库的配套设施外, 其他仓库均采用半机械化的操作方式, 即用人工进行装卸和叉车进行位移、入货位等配合作业, 作业量大, 效率低下。

南京的仓储管理几乎都基于在计算机配合下的人工作业, 几乎连基本的WMS系统都没有, 不能进行库存信息的实时查询, 数据的准确性也很难保证, 若有仓库分散的情况就更不能对数据记性统一和集中共享了;目前在计算机下的人工作业只能作出最简单的统计报表和库存结存报表, 以进行和客户对账及盘点使用, 根本无法进行数据分析, 更无从对库存进行控制和管理。所以仓储管理的提升必须加强信息化的建设。

3.第三方物流仓储合同 篇三

1 第三方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分析

1.1 第三方物流作业流程分析

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传统的企业内部物流业务相比较,有着很大的不同,它的业务主要是为其它企业提供货物转储或配送服务的。在整个供应链中,处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是把供应方和需求方链接起来的枢纽,其所服务的两端都是外部企业,其作业流程是:在接受了客户的转储或者配送订单后,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始对订单进行审核和分类处理等,依据客户的要求来进行仓储、运载等基本业务,最后在进行结算处理,把货物运往需求方的这一过程。

1.2 第三方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现状分析

操作较复杂。一套好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原则简单实用和操作方便。但是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流程比较繁杂,操作起来很不简便,不但没有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还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和不需要的环节,对整个进程产生了影响[1]。这种情况下的管理信息系统只能成为企业信息化的摆设,使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却没有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效益。

功能不齐全。当前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大多数只是在发挥其最基本的功能,无法满足企业的需要。有调查显示:我国目前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有40%被企业用来做宣传,有36%被用于信息服务,有15%被企业用于内部通讯,而用于电子商务平台只有10%。例如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对客户进行服务管理等功能还基本没有开发出来。

建设不规范。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还处于初级阶段,整个行业的标准还没有进行统一的规范。而且企业内部的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不是很完备,信息不完善并且动态的更新不及时,无法规范性的对企业的整体进行管理。如我国目前大多数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只是在企业的内部进行信息的交流,还没有进入开放性的运作阶段,不能和外部信息进行资源共享,这样不仅增加了工作强度和难度,也浪费了资源和导致信息的不真实。

运作效率低。建设第三方物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企业整体效率和企业竞争力。但从当前我国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来看,第三方物流企业在运用管理信息系统不是不成熟,系统存在着很多的缺陷,如系统不能自动化处理业务,导致从一开始接受订单到客户满意往往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管理信息系统运作效率低会使接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受到影响。

2 第三方物流管理信息系统设计

2.1 基本信息管理层

业务资料管理模块。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资料管理模块和业务内的所有业务资料的管理有关,包括车主的基本信息、货主的基本信息及仓储信息等,通过对车主信息和货主信息的配对,生成交易记录并且进行管理。而且业务资料管理模块可以对有用信息进行整合与统计,融入到自己的业务数据库,为以后开展业务提供参考。

车辆资料管理模块。车辆资料管理模块可以对所有可以调度车辆进行管理,其可以建立所有车辆的档案和车辆的使用的记录。

司机资料管理模块。司机资料管理模块是对司机档案和管理司机工作记录,而且司机可以运用这个模块对自己的信息和工作记录进行查询,确认其是否属实,这个模块为司机和企业双方提供了有效的交流平台,提升了公司的整体工作效率。

2.2 作业管理层

订单管理模块。订单管理模块分为订单处理功能和物流策划功能,这个模块是整个物流作业过程开始的第一步。货主首先通过计算机把需要托运或者托管的货物清单运到相应的物流管理部门,并可以在模块中审核客户信用度,最后在对整体的物流服务进行策划。

仓储管理模块。仓储管理模块是依据企业的实际仓储情况来进行设计的,它的功能主要有货物的进入库的作业和在仓库内的作业以及出库作业。入库作业和出库作业都是通过射频识别技术、激光识别条形码技术等技术来对货物进行扫描确认的,并将这些信息一次性导入到数据库实现了顾客和货主的双向传送,并且提高工作的效率,降低了误差[2]。库内作业是对库存盘点和分拣理货以及查询库位商品等工作来确定货物的数量和货物安全以及最大化利用仓库。

配送和运输管理模块。配送管理模块分为货物分配和货物装卸功能,是物流配送中心依据配送单科学分配货物,并对货物进行及时安全地完成装卸工作,最后生成装车清单和货物签收清单的过程。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39期2014年第07期-----转载须注名来源整个物流管理的中心环节是运输管理模块,主要的功能是对车辆进行调度和选择路线以及对货物进行跟踪。

2.3 运营管理层

客户关系管理模块。客户关系管理模块设计的依据是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以人为本的服务思想,这个模块

包括整理客户的资料和客户服务以及客户合同等业务。

经营和财务管理模块。经营管理模块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整体出发,对历史交易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和企业各种统计指标,设立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相符的业绩核算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还可以调整控制不同指标,降低成本。财务管理模块的功能主要是为计费提供标准和费用的结算以及查询报表等功能。

2.4 维护管理层

基础设施管理模块。基础设施管理模块主要是通过计算机对第三方物流企业基础设施进行编码档案和定期的维护等管理工作,增加基础设施使用年限,降低成本。

系统管理模块。系统管理模块的功能主要有用户识别和系统运行以及系统维护等。系统管理模块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和客户的登陆管理,设置不同权限;利用服务端初始化系统管理模块,保障系统在安全的环境中稳定的进行运行;要注重系统的维护,包括系统应用代码维护和数据维护以及应用程序维护以及硬件设备维护等。

我国目前的物流信息化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在建设第三方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方面还存在很多的难点和问题。而在第三方物流企业中设立管理信息系统,不仅可以提高企业整体工作效率和降低成本,还能够促进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

4.物流仓储服务合同(样本) 篇四

物流仓储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合作范围

本合同合作内容是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仓储服务。甲方将其货物委托给乙方管理和操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为本业务服务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本业务内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仓库;

2.仓储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入库及仓储日常管理,日常盘点等服务;

3.单据及数据服务: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仓储管理报表,并妥善保留业务单据;

4.仓储增值服务:当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除仓储管理之外的增值服务,如:打码、更换包装、二次包装、销毁等服务时,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告知乙方,并在双方对服务标准及价格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乙方提供上述服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权力能力及主体资格;

2)甲方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合法经营;

3)甲方应遵守乙方执行仓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4)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货物不得含有危险品、污染品、违禁品等有害或违法物品,如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货物因甲方原因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损害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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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权利能力和主体资格;

2)乙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合法经营;

3)乙方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货物存储标准对货物进行保管。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可代甲方为其存储在乙方仓库内的货物购买保险,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委托货物的货损,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货值表》进行相应赔偿,但最高赔偿数额不超过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

5)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甲方货物遭受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定义,包括:战争、**、飞行物体坠落、商品自身问题或温湿度引起的变质、变色、发霉等非甲乙双方的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风、雨、洪水、雪、地震等。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标准

1.本业务的具体费用标准详见《物流服务收费标准》。

2.本业务费用决定的前提条件

1)本业务相关的报价(以下称“本报价”)表示的前提条件是《仓配物流收费标准》中指定的服务内容,如果超出指定的服务内容之外,报价另行商定。

2)甲方在本报价的货品因特殊要求而另需增加设备时,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即:乙方每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发生的《物流费用结算表》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邮件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通知乙方开立发票,逾期不确认的视为甲方无异议。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上月《物流费用结算表》存在异议,其应在收到上述结算表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并与乙方核对,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通知乙方开立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30日内付款; 2.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帐形式汇至乙方指定的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逾期付款违约金:若甲方逾期支付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物流服务费用的,则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公式:违约金总金额=甲方应付当期物流服务费总金额×0.5%×逾期天数。

如果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物流服务费用超过60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因

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及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时,对方可立即停止履行本协议;

3.在甲、乙任何一方未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如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未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本合同结束后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4.本合同之终止并不影响本合同协议项下未完成之结算或任何一方付款义务以及其他在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了解的对方企业信息,即使本合同终止后,在事先没有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的解决方案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服务协议与补充协议相冲突的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

3.如双方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对本合同任何变更、补充均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确认。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

5.第三方物流外包合服务合同 篇五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分拨及其相关信息服务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签订如下合同:

一、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根据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发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名称、具体的提货时间,发货日期及时间、重量、件数、体积、收货人的姓名、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传或电子信箱等信息);如甲方临时加单,应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或乙方认可的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货物 信息与乙方。因甲方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乙方损失或费用支出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包装货物。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付款与乙方。

甲方若对乙方物流服务费用有疑问,有权要求乙方解释。货物发运后,甲方有权过问货物运输情况。在合同执行中,若乙方运输服务屡次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承诺对承担的甲方国内/国际货物的物流服务予以权利保障,保证足够运力,保证优质服务

2.2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获单位或收货人 2.3乙方街道甲方通知应及时安排收货运输事宜。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装货查验工作,查验无误应填写装货验收单或其他单据,如发现货物短缺损坏,应即使通知甲方有关人员。

2.4乙方对余数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对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经甲方调查确认;(2)货物本生的缺陷或自然思念好以及由于包装不善;(3)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4)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收货人,并经收货人签字确认没有货损的。

2.5乙方对甲方货物必须保持外包装好,不得开箱,否则,如发现短缺损坏,则有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额为短缺或损坏部分的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金额,但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6如运输途中遇到困难,乙方须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定到货时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2.7如货物在物流服务中出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由乙方办理保险索赔事宜。2.8若非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导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增加运费单价的要求,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涨价要求可不予处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一年。

三、物流服务费用及负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期限内依据本合同的价格表(以下称“附件”)及双方核定的余数总量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2、服务费用采取月结90天的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帐单后一个星期内应将帐款核对完毕,并应在结算期内的服务费以支票、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提前提供客户签收单和运输及其费用(暴客保险费)发票给甲方。

四、保险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事宜,保险费率按投保金额的0.14%计算,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单独支付,与运费及物流服务费一同结算)

五、保密条款

(一)双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可能对双方造成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货物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乙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该作为保密信息,未经该另一放(视情况而定)事先明确表示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另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后三年,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或撤消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时付款义务。

2.甲方应承担由于其提供的货物和收货人的信息不正确及因甲方收货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错运或递运不着的责任和相应的重新派送或退云以及乙方车辆和人员闲置所产生的费用。

3.甲方承担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损坏情况下客户或收货人拒收的责任,并承担退运及处置费用。

4.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乙方车辆损坏、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他直接间接的损失和费用,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

5.1若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延迟送货,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24小时)扣减当次运费的15%,依此类推,直至扣完当次运费,并按甲方客户要求的赔偿额予以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当次运费);运输时效从装货离厂之时开始计算。

5.2运输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的处理原则为: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想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保险公司的赔款归甲方所有;(玻璃破损的处理方法详见附件二)若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之内,除《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乙方可负责的情况外,均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但实际购销合同价与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之间的差额不得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若该差额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则甲方须另行申报单价,乙方应相应调整保险费。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保险费支付款项。

5.3为了便于计算保额和结算保费,本部分货物按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确定保险金额,而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按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

5.4 甲方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现的照片、注明货损情况的签收单、货损报告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满前,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定地点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修改与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意念。双方在合同到期时均无终止意向的,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前合同约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附件:

6.第三方物流仓储合同 篇六

关键词:第三方物流合同,《合同法》,具体适用

1.第三方物流和第三方物流合同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 第三方物流在欧美发达国家诞生。第三方物流从诞生之日起, 就以其自身具备的诸多优点而迅猛发展, 成为物流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何谓第三方物流?国内学术界尚无权威定义。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实施的《2006物流术语》将第三方物流界定为“独立于供需双方, 为客户提供专项或者全面的物流系统设计或系统运营的物流服务模式”。物流服务关系合同化是第三方物流的一个显著特点, 第三方物流经营者与物流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加以规范的。我们把这种规范第三方物流经营者与物流消费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称为第三方物流合同。有学者对第三方物流合同进行了更为详细的界定:“第三方物流合同是第三方物流服务经营人与物流服务需求商 (物品的供方或者需方) 之间订立的, 由第三方物流服务经营人通过整合自己或者第二方拥有的基础物流资源提供专项或者全面的物流系统设计及系统运营的物流服务, 由物流服务需求商支付价款的合同。”[1]

2.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性质

第三方物流合同本质上属于民商事合同, 根据民商法理论, 民商事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我国《合同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合同都叫有名合同, 《合同法》分则规定了十五种有名合同, 如买卖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等。另外,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了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等有名合同。《合同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都叫无名合同。学理上, 无名合同可以进一步分类, 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先生将无名合同分为三类:纯粹非典型契约、契约联立和混合契约 (混合合同) 。鉴于我国《合同法》分则和其他法律目前对第三方物流合同缺乏明文规定, 故第三方物流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无名合同。因为第三方物流合同涉及的内容相当复杂和广泛, 其中涉及委托、运输、仓储、加工等法律关系, 而调整委托、运输、仓储、加工法律关系的委托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加工合同都是《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有名合同 (典型契约) , 因此第三方物流合同是集委托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和加工合同等合同于一身的混合合同。综上所述, 第三方物流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无名合同中的混合合同。

3.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的基本法律依据

目前, 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物流法》, 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法规很多, 如《合同法》、《海港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商品包装的暂行规定》等。从根本上来说, 第三方物流合同是民商事合同, 因此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的基本法律依据非《合同法》莫属。如前所述, 第三方物流合同属于混合合同, 其中包括诸如运输合同、委托合同、仓储合同、加工合同等内容, 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仓储合同、加工合同都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 《合同法》对上述有名合同都有详细的规定, 为第三方物流合同的调整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当然, 我们对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调整不能过于机械化, 不要误以为只要将《合同法》中有关运输合同、委托合同、仓储合同、加工合同的法律条文简单相加就可以有效解决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4.《合同法》在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中的具体运用

第三方物流合同的内容涵盖了第三方物流活动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 围绕第三方物流活动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均可以接受《合同法》的调整。要想充分有效发挥《合同法》在第三方物流合同中的调整作用, 还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

4.1处理好《合同法》总则和分则的适用关系

《合同法》在结构上分为总则和分则两个部分, 总则部分规定了各种合同的共性问题, 如合同订立、合同解除、合同变更、合同效力、合同撤销等。分则部分则重点规定了十五种有名合同的详细内容, 如分则对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仓储合同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分则规定体现了不同类型合同的个性。在法律适用方面, 涉及具体合同关系的法律调整时, 分则规定优先于总则适用。也就是说, 在处理具体合同纠纷时, 如果讼争合同在《合同法》分则中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则应该直接适用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讼争合同在《合同法》分则中有明确具体规定, 则可以适用总则的规定, 并参照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到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适用, 则要根据第三方物流经营者提供服务方式的合同具体对待。

4.1.1第三方物流经营者自己完成物流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在第三方物流合同中, 如果第三方物流经营者自己直接完成物流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如第三方物流经营者自己直接完成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及加工合同约定的内容, 则第三方物流经营者和相关当事人之间就会形成对应的合同法律关系, 如形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仓储合同法律关系和加工合同法律关系。在运用《合同法》对上述合同法律关系进行调整时, 就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分则中的相关规定调整, 如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的规定进行调整。

4.1.2第三方物流经营者提供的是综合物流服务

在第三方物流合同中, 如果第三方物流经营者提供的综合物流服务, 则在这种合同中, 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是一揽子服务, 既可能为物流需求者设计并管理物流系统, 又可能提供具体的物流作业服务。在这种情况下, 很难为这种物流合同在《合同法》分则中找到对应的有名合同, 在签订合同、解决纠纷时如单纯依据《合同法》分则规定的有名合同解决, 可能会感到茫然而无所适从。这种综合的物流服务合同, 其法律性质应该是具有混合合同特征的无名合同, 可以在适用《合同法》总则规定的基础上, 以物流系统的设计部分适用技术合同和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而对提供的具体物流作业服务部分则根据服务的具体内容分别适用货物运输合同、仓储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的规定。同时, 该合同还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 因此, 相关规范没有规定的部分, 也可参照有关委托合同的规定。

4.1.3第三方物流经营者通过某种方式将物流作业分包

在第三方物流合同中, 如果第三方物流经营者通过某种方式将物流作业分包给他人或者仅仅提供媒介信息服务, 则第三方物流经营者此时实际上并不具有物流合同当事人地位, 他们可能处于代理人、居间人或行纪人的法律地位, 对第三方物流经营者和相关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律调整可能要适用《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及《民法通则》关于代理和《合同法》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

4.2处理好《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适用关系

法律有一般法与特别法之分, 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很多, 除了《合同法》之外, 还有《航空法》、《海商法》等法律。相对于其他法律来说, 《合同法》是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的一般法, 《航空法》、《海商法》等其他法律是特别法。一般法和特别法的适用归责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即当一般法和特别法在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法律关系发生冲突时, 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 只有当特别法没有规定时才适用一般法。[2]《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充分体现一般法和特别法的适用规则, 该条规定“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因此, 当《航空法》、《海商法》等其他法律对第三方物流合同有特别规定的, 应当优先适用其他法律的特别规定。如《航空法》对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作了特别的规定, 《海商法》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作了特别规定, 第三方物流经营者在处理第三方物流合同中有关航空运输和海上运输法律关系时, 就应该优先遵守《航空法》和《海商法》关于运输业务的特殊规定。

《合同法》无疑应该是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依据, 但在运用《合同法》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时, 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合同法》总则和分则、《合同法》和其他法律的适用关系, 唯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合同法》在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鹏.论第三方物流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J].物流科技, 2012 (5) :42.

7.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 篇七

1、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区别

保管--可有偿,可无偿;实践。

仓储--有偿;诺成。

2、过错责任

(1)保管、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均为过错责任;

(2)无偿保管人仅对其故意及重大过失负责。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人的过错责任】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要承担没有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举证责任)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四条 【仓储人的过错责任】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贵重物品的保管(第375条)

声明义务,否则按一般物品赔偿。法律 敎育 网

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8.物流仓储实习总结 篇八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我到 66 号仓库已经 6 个星期了。不管是任何工作,都有一个从不懂到懂,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当经历了这个过程,则是一大成长。在此我感谢公司给我提供这样一个学习的平台和突破自我的机会。在这 6 个星期中我学到了许多物流仓储知识,也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许多问题。从而让我倍加感觉到自身的不足,激励我在下步的工作中更加努力的工作,虚心求教,充实自我,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

以下是我在这段时间学习的总结:

一、学习过程与经历

当我来到 66 号仓库,领导就已经对我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学习计划。一周 WMS 系统进库,一周现场进库,一周 WMS 系统出库,一周现场出库,两周 CIQ 系统操作。第二周第一个工作日对我在前一周的学习情况做一个考核。我不得不佩服领导考虑的周全,同时也感谢领导的关心与照顾。第一周我随顾老师学习WMS 系统进库,按照领导的意思就是我这一周什么都不要干,就学 WMS 系统进库。由于我以前也接触过一点,觉得这样也太简单了,认为没那个必要,多学点比较好。随着我当时的认识,什么都学,有单子也做,但思考和总结的太少,以致熟练程度和应变能力都不足。到现在我才发现我的认识是错误的,接触过并不代表熟练!所以在那一周我学的并不好,反而更加认识到领导的决策英明与经验成熟。所以我决定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努力学习并加以理解,“学而不思则罔”正确对待每一次学习的机会。生疏加模棱两可还不如不学!这就是领导带给我的第一个认识。

第二周我跟着盛师傅学习仓库收货。这周我总结了前一周的教训,虚心求教,遇到不懂的就问,从接到单子卸货到清点,码放一一罗列方法,总结经验。让我学到了许多以前不懂的知识,也拓宽的思维和应变能力。例如当时遇到一票查验的货物进库,单子上没有盖“已过机”字样,盛师傅要我去问顾老师收到信息没有?我当时不知道什么意思,当我去问过顾老师后得知收到了,就告诉盛师傅,却不知道怎么收到?为什么收到信息就可以接收?等等问题。领导及时的纠正我,“遇事不懂就问,与其留着疑问还不如搞清楚问题,下次遇到就可以顺利的解决”。经过仔细详问,和顾老师的解说,后来我终于明白了。不懂就问,加与理解!这是领导带给我的第二个认识。

有了前两周的经验,接下来这一周我学习的困难就小多了。第三周跟着俞老师学习WMS 系统出库,由于我认真学习,虚心求教,不懂就问,总结经验,在出库方面学到了许多知识,对 WMS 系统也有了一个更全面的认识。当第四周领导对我考核时,我发现其实都很简单,只要平时多学习,遇事多思考总结,把我所学到的概述出来就是我的成绩。同时领导让我领会“关联和控制”我一直都在思考这个问题。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他与周围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后来我逐渐明白其中的个个关联,也为我在工作中遇到了盲点没有头绪,提供了一个解决的主线,思路一下子就清晰了!关于控制,我认为就是驾驭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还需要一个慢慢积累的过程。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多学习,多多积累经验。关联与控制就是领导带给我的第三个认识。

第四周领导安排我前 2 天在仓库“转”,所谓“转”就是指在这 2 天内熟悉仓库的拣货、复核、发货、贴标、打托、等等一系列的出库操作。第三天专门随着沈师傅学拣货,第四天跟陈师傅学复核,第五天跟陈师傅学出货。问题出来了,前两天我发现自己像个无头苍蝇似得,没有头绪。拣货也是一样,只知道跟在后面看,却不知道方法的理解和融会贯通。领导发现后及时指正,让我明白了自己的不足,积极主动参与到其中。这一周还遇到了盘点,由于我的粗心还有库位没勾到。第五周考核的时候领导总结说我比较粗心,和主动性不够,让我醍醐灌顶,不是不能干好,而是自己的原因。“细节决定成败”积极主动这是态度的问题,在部队的时候时时注意的问题,到了社会上却把他忘光了,还需要提醒,这令我我自己觉得很羞愧!不断反思!这是领导给我带来的第三点认识。

第五、六周我跟这张老师学习CIQ 系统,这是一个全新的知识,以前没有接触过,我更加认真的学习,因为我知道这种机会不多了,留给自己的时间也不多了。新的知识带给了我新的挑战,我知道自己面临的困难,从而更加激励我努力的吸收。第五周我跟着张老师从 CIQ 进库搜信息,普通出库,分拨出库,延展进库,延展出库,拉提货单,拉分拨单,拉卡口联,拉延展单,做二放到去 6 号门接车,送车等都过了几遍。也渐渐明白了其中的一些流程和其中的关联。第六周在这些方面我就着重加以强化学习,总结学习的心得,不断的求教,不断的吸收,同事积极主动的帮助张老师制作各种单证。对欧姆龙和亨斯迈这两家客户着重去做,尝试着做各种状态的货物进出库。去海关改单,核销以前从没接触的知识,我一样的详细了解并尝试着去做,不但能学到许多知识还能混个脸熟。随着慢慢的学习CIQ 系统重要性也一样被我熟悉,但是我知道离正真驾驭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这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的去学,争取把它学好,运用好。

二、收获与成果、在这 6 个星期当中,我学会了 WMS 系统的进出库基本操作流程,仓库现场的收发货流程,仓库盘点,CIQ 海关系统的基本操作流程,熟悉了仓库的 5S 管理操作,熟悉了保税仓库的一般作业流程。能独立的完成一票货物从 WMS 系统进库到仓库现场收货、清点及上架到位;能独立完成一票货物从 WMS 系统清关出库到仓库现场拣货、复核、发货、盘点。能熟悉操作 CIQ 进库,普通出库,分拨出库,拉提货单、卡口联、分拨单;能熟悉操作延展系统,拉延展进库单和出库单。、对一些客户的增值收费也有一定的了解。从最小 pCS 数清点到分拣、打包、打托、贴标、换标、换包装等简单加工也认识到位。、对一些问题的处理也有了深刻的理解。从卸车清点,外包装破损,缺货,型号不对,标签破损,货物渗漏,污迹等拍照留底作证到装车,装箱拍照留底,司机签字等都能灵活运用。、对仓库 3 防 5 距有了全新的认识。从货架的安置到库位调整,消防栓灭火器的设置和安全距离,通风设施的安放,照明设施的安放,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到安全通道的设置等都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从货物的摆放,托盘的摆放,货物的保管,货架的承重到库容库貌的整理清洁都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能独立完成延展货物去卡口接车,和延展货物,分拨货物送车出卡口等一系列工作。、还有最重要的是——方法!什么事情做久了都能熟练,单纯的学是不行的,这里就是一个方式方法的问题。这个方法就是学习——理解——反思——总结——融会贯通。我感觉这是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来到 66 号仓库后,我明显感觉到这里的学习氛围浓厚,同事间气氛融洽,大家都对我热情帮助,宽容理解,竭尽所能的教我。当一个星期的学习结束后领导都对我在上一周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这就更加激励我反复的学习,思考,应变,总结,从而让我对所学更加的巩固,也拓宽了我的思维面。

三、好的方面、虚心学习,努力吸收

来到 66 号仓库后,能明确学习目的和方向,虚心向每一位师傅学习仓库的操作模式和管理理念。针对不同的客户做出相应的调整,从系统到现场不断的学习、反思、总结,把真正有用的东西学到手。可以说在这个仓库学到的知识是我以往历经每个仓库都无法比拟的,学习笔记,心得,总结经验等等,也是记录最多的。、正确对待每一项工作,把握每一次学习的机会

不论是系统还是现场都能很好的融入当中,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观察学习员工的操作与其中存在的关联,领会其中的精髓,不断的积累经验。而不仅仅是简单的重复!有句话叫“透过现象看本质”经验总是在不断的实践总结总得来的。不管是哪个岗位它都有学问,善于发现其中的奥妙,举一反三,便能学到知识,充实自己。把自己定位为一张白纸,来这里我就是要把它写满字的!、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在这段时间里,我能每天坚持在岗在位,工作学习积极主动。办事不拖沓,工作不打折扣,对上传下达的指令能按部就班的执行并坚决完成。强化责任意识,把自己真正融为集体中的一员。在工作学习上尽量不给大家带来累赘感,把学到的东西牢记心中,不重复询问,导致大家厌烦。对领导交代的工作按质按量的完成,不给工作留死角,不给大家带来麻烦。、为人谦和,集体责任感强

在学习过程中,为人低调,把自己定位成一个零,以后的每一笔都有自己填写。66 号仓库每一名员工都是十分善良的人,是他们的善良和主动接纳给了我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他们每一个人对工作的热情,对岗位的热爱,员工间的配合,工作中的默契都深深的感动着我,让我也情不自禁的融入进来。让我意识到我已经是集体中的一员,从而更增强了我的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

三、存在不足、自身思想还有待提高,工作态度不够端正

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让我意识到了其实不管到哪干什么工作,都应该尽心尽力,把他当作一项事业来做,或者是当作是一件艺术品,要仔细的精雕玉琢!以前总觉得差不多就行了,工作只是谋生的手段,干的好坏无所谓的觉悟是极其错误的。当我看到大家对工作的热爱后,深深的感染了我。为什么我就不能干好呢?性格决定命运,态度决定高度!我想从现在觉醒还为时不晚。、反思总结不经常,关联应变能力比较弱

学习过程中,仅仅知识学到了其中的操作方法,而对于精髓却没有融会贯通。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鱼”与“渔”之间的关系!只知道接受而不知道为什么接受?怎样接受?这是不行的,长此以往最终只会竹篮打水!这种关联应变能力还需要多多摸索,自己还需要下功夫。、思维极限,控制能力不强

当遇到一个问题时,总是考虑欠周全,感觉下手困难或解决思路不明确。这就是经验不足,驾驭能力不强的表现。当领导第一次给我讲控制的时候我就在想什么是控制,而且在网上查询了一下,大概意思是:“经济学中定义,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业应当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管理学中的定义,对员工的活动进行监督,判定组织是否正朝着即定的目标健康地向前发展,并在必要的时候及时采取矫正措施.”我想这方面的能力应该还需要日积月累的锻炼,实践养成。

四、下步打算、精于专业技能,勤于现场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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