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2024-10-23

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精选9篇)

1.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篇一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毕业院校: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资格审查序号:

说明:1.以灵活就业方式就业的毕业生离校前必须由本人填写此表;

2.所有项目必须填写,真实有效,不得无故空缺;

3.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不再享受待就业毕业生的相关服务项目;

4.本表一式两份,学校、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存一份,并注意保密,保存期限一年。

毕业生就业证明

编号:兹证明,性别:,身份证号:,2013年毕业于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专业,现在我单位、部门从事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二〇一三年月日

填写说明:

1、工作地点一定要写清楚

2、本人签字一定要写清楚

3、黑笔填写

4、资格审查号先空着

5、第二张的毕业生证明如果填写不了一定要在第一张纸的工作地点那一栏盖上单位的公章。

6、院校确认部分先空着,学校填写盖章

7、每个学生两张纸一起为一份,一式两份。都交给学校。然后再上报

2.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篇二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与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改革, 自1999年高等教育资源整合、高校扩招以来, 全国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稳步增长, 2015年达到了749万人左右的历史高峰。随着高校毕业生人数的剧增, 其面临的就业压力将更为严峻。灵活就业以其灵活、便捷、进入门槛低等优势成为高校毕业生的选择之一, 可有效缓解日趋严重的就业压力。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曾经指出, 要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 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 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基于理论研究、实践调研和对同行学者研究成果的梳理, 本文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做如下定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是指在政府宏观调控下, 以高校作为依托, 以社会相关组织作为补充和监督, 针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而形成的一个分工不同但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就业服务体系。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能够有效发展的关键在于社会服务体系的构建, 需要政府、个人、社会和企业共同解决, 为实现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职场氛围。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随着国内外学术界对灵活就业相关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 其在有效解决我国劳动就业方面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是在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方面仍存在社会保障政策尚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成熟等诸多问题。

(一)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的现状

当前, 高校毕业生很难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谋求一份理想工作。国家相关部委和各地方政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在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优待政策, 为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全额或按比例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但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则没有上述优待政策。

从区位角度看,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分布严重不均。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 由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较快、较好, 该区域对人才的需求量较大, 对各类型人才的包容性也较强, 高校毕业生在面对就业压力时会主动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去适应劳动力就业市场的新动态;相反, 在内陆地区, 由于信息相对闭塞, 人们的传统思维认为灵活就业即不务正业, 高校毕业生也大多离开这些地区, 所以在东部沿海地区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数远高于内陆地区。

从灵活就业的岗位来看, 农民工群体是单纯依靠体力的劳动密集型工种的主力军, 而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方面参与的较少, 其灵活就业主要参与工作是高新技术类和信息咨询类, 这类工作大多都有相对宽松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 高校毕业生在自己的岗位上可以对自己的工作做出决策。

从权益保障来看,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基本都属于短暂性的, 他们基本无法从就业单位获得相关的社会保障权利。企业一般是为了临时工作任务需要而雇佣灵活就业者, 一旦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灵活就业者将得到预先约定的报酬而解除劳动关系。作为劳动者应拥有的其他权利几乎无从得到保障, 国家在此领域的相关政策也几乎处于空白, 这将导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面临尴尬的境地。

(二) 高校毕业灵活就业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虽然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已经有了初步发展, 但相比于其他发达国家以及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 现有的一些政策与做法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本文通过梳理和总结已有的研究成果, 发现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1.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在现行的政策法规体系中, 虽有部分涉及“灵活就业”方面, 但不够系统和全面。在政府的劳动保障统计指标中, 没有对高校毕业生中灵活就业人员的统计指标, 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的判定方式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对促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方式的发展, 缺乏统筹与规划, 已有的涉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问题的规划操作性不强, 难以应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许多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时都没有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的社会保障, 这是制约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方式发展的严重障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较低, 社会保险基本上未覆盖灵活就业人员。其中的主要原因是现行社会保险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缺陷。

2.相关配套体系不健全。高校在灵活就业指导服务方面存在指导模式不丰富、指导内容偏旧、就业指导过于空泛缺乏针对性的问题。尽管有很多的学校已经开设职业生涯教育课, 但大多只是为了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 并且高校很多是在大三或大四才开始, 起步比较晚, 没有充分调查学生们的真正需求, 对所有的学生都采取同样的授课方式, 就业指导服务的功能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反观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高校灵活就业服务就非常强化个性化服务, 服务内容非常细致, 就业服务贯穿整个大学时期。

3.社会认知程度不足。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层面上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体系发展还不完善, 其中体现在一方面社会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认知存在偏差, 传统观念认为高校毕业生应就职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 或者从事自由职业。灵活就业被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是弱势群体, 缺乏家人的理解、朋友的支持, 这也是高校毕业生继续灵活就业的一大障碍;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计划创业时往往很难申请到贷款, 没有办法轻松地获得启动资金, 并且企业很难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培训, 在很多时候高校毕业生都在摸着石头过河, 所有的信息都要自己学着去分辨。

4.缺乏劳动相关权益保障。我国《宪法》《社会保险法》等明确规定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采取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相对于采取稳定劳动关系的高校毕业生来说, 因缺乏长期性和稳定性, 更加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但当前的社会保障主要倾向于正规劳动市场中的劳动者, 并且大多数企业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很少给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于自身较强的流动性、异地转移接续等问题, 虽然高校毕业生已经逐步提高了对社会保障的认识, 但当他们在选取灵活就业如自主创业的时候, 会反复衡量来判断是否参保, 如考虑资金是否周转灵活、资金是否应该放在更重要的位置等, 因此, 会选择放弃参加社会保险。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的构建

随着高校毕业生人数的增加和就业观念的转变, 如果不能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群体的相关权益保障问题, 将严重影响人们投资教育的积极性甚至危及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 探索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对策建议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 完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一切权益保障的基础, 应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创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社会环境来充分保障灵活就业群体的权益。虽然我国目前有诸如《宪法》《劳动法》等基本法律, 但是其保障的对象主要为稳定的就业劳动者, 关于灵活就业者权益保障的法律甚少, 尤其是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方面更是处于空白状态。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于有效促进社会就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 从根本上来保护就业者和企业的利益, 促进灵活就业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二) 完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相关的配套设施

就业政策关乎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 有效促进灵活就业的发展, 不仅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 高校与企业之间也需要畅通的沟通机制,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充分的灵活就业信息, 促进灵活就业顺利发展。

1.搭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信息服务平台。高校灵活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需要政府主管部分牵头, 整合社会资源, 加强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促进信息与资源的沟通与共享, 包括信息输入、权益保障、信息服务、职业发展、人事档案等服务系统, 促进高校灵活就业群体配套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2.建立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监督体系和评价机制。建立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监督与评价的机制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监督与评价机制的主体是政府, 政府对该体系的各方如高校、用人单位、社会相关组织是否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进行监督, 发挥国家政府的行政权力, 如发现任何人、任何法人非法强占社会资源必定严惩。同时, 还应构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的评价机制, 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中的绩效指标明确化, 用科学的方法对体系中的各方进行评价。

(三) 转变就业观念, 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以及我国所面临的就业压力不断加大, 灵活就业已经并将成为高校毕业生毕业后面临的有效选择之一。因此, 政府、高校等社会组织必须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与推广力度, 让社会各界改变传统观念, 正确看待灵活就业这一新的就业形式。同时, 政府和企业应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选择灵活就业、自助创业, 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四) 完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相关权益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正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阶段,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对他们的来说显得更为重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家庭结构的变化, 人们越来越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群体由于其就业形式上的多样性, 就业时间、就业地点的灵活性等特点, 更应该受到政府鼓励。

四、结语

就业问题关乎民生。高校毕业生自身凝聚着巨大的人力资本, 特别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 更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因此, 应完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 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方式, 整合社会有效资源以适应大众化教育背景下对社会人才的多样性需求, 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 高校毕业生的人数逐年上升, 高校毕业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压力, 不得不另辟蹊径, 灵活就业这种新的就业方式便应运而生。然而由于中国当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的构建还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 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 在这种背景下构建衡定得当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对我国就业服务的完整性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3.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篇三

1、请用碳素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字体工整,信息准确,不可漏填。

1、请填写完整学号,例如:200702031;学历填本科或专科;学制填四年或三年。

2、就业方式:请在列举的四项情况中更具实际情况选择一项。

3、“用人单位盖章”处由用人单位加盖行政章或单位人事工作相关部门章,其它公章等一律无效。

4、学校内各商店等开具的证明无效。

5、就业时间填写2013年6月20日前的某一时间,例如2013年5月9日;离校后的时间无效。

6、在同一单位开具的证明不宜集中,中小单位一般不超过5人。

4.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篇四

各教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2011‟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规范灵活就业合同统计,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准确,从而全面、科学地反映我院毕业生就业状况,现制定灵活就业合同统计规范并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未纳入省应届毕业生就业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包含以下形式:

1、尚未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

2、毕业生以自由职业、临时打工等形式,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签订协议书的传统标准就业方式的应届毕业生。

二、材料认定

(一)材料要求

《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附件1)的签订要符合以下要求:

1、各项内容填写规范、认真、完整,不得缺项;

2、毕业生楷书签字清晰,并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

3、用人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各院系负责核查;

4、在同一家单位签订灵活就业合同的毕业生不得超过3人;

5、微小型店、所营业单位不作为灵活就业合同统计单位。

(二)材料报送1、6月10日前,已签订完毕的2013届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纸质版,交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6月10日前,《灵活就业合同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交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三)有关说明

1、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创业的单位公章),无须签订灵活就业合同。

2、毕业生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作灵活就业证明使用,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无须签订灵活就业合同。

3、灵活就业合同仅作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用,不具有任何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效力,不作为派遣依据。

三、审核督查

1、各院系对《灵活就业合同统计表》中每一名学生信息进行严格审核,逐一落实;对不完整信息进行补全,对不真实的信息进行删除。

2、对在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处分。同时,在年度就业考核时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时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灵活就业合同统计表

二○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合同

(此合同仅限于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使用)

一、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⒈党政机关 ⒉科研设计单位⒊学校⒋医疗卫生⒌金融单位

⒍国有企业 ⒎三资企业⒏部队⒐其它)

单位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事部门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毕业生姓名: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毕业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_学制: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到本单位工作,乙方愿意到甲方任职,为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合同。

一、本合同为灵活用工合同,用工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报酬以双方协商的标准由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三、试用期间甲乙双方根据试用情况决定是否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正式劳动合同。

四、乙方在试用期间,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利益,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按时完成甲方交给的正当工作任务。

五、在试用期间,由于任何一方的欺诈行为导致另外一方利益受损,可立即终止试用合同,报酬支付到合同解除日。

六、试用期间,乙方因考研、升学、参军、志愿服务西部、录取公务员,甲方应允许终止合同。

七、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学校各存一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灵活就业合同统计表

5.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篇五

毕业学校: 烟台南山学院学号:

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制

注:此表各项由毕业生据实填写,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盖章。

就业--穆江波(165216538)2011/1/12 10:58:4

41.临时性工作

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例如:在富士康工作3个月

2.非全日制工作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例如:利用课余时间到餐馆打工

3.弹性工作

弹性用工旨在固定合同制用工之外的其他用工形式,包括非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商业职能外包等形式,是相对于标准工时而言,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弹性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通俗地讲,有加班等。

4.自由职业

6.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篇六

日前,山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享受扶持政策办法出台。以自主创业方式实现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山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包括三种类型: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等;从事家政服务、家庭手工业、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等方式就业。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证、报到证等材料,到就业所在地的人才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灵活就业证明”。

凭灵活就业证明,大学生可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享受到一系列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包括: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代管档案、职称评定申报、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

7.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篇七

为及时了解我院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开展为待就业毕业生的服务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特制定待就业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和使用办法,

一、待就业毕业生范围

凡当年毕业离校以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并且本人有就业意愿的.应届毕业生,均属于待就业毕业生的范围。

二、登记受理点

1、各系设立待就业毕业生登记受理点,受理点设在各系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

2、各系要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待就业毕业生登记工作,并公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登记办法

待就业毕业生填写“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待就业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填写好“登记表”后,报送给本人所在系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办公室。(“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待就业毕业生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I,该表格也可以从学院就业信息网资料下载栏下载)。

待就业毕业生在登记以后每两周须与本人所在系进行联系,以便学院协助其推荐就业单位,凡连续四周不与所在系联系的,视为该毕业生已经解决就业问题,不需要提供就业服务,

四、待就业毕业生数据上报

各系将登记后的数据进行汇总,按照规定格式报送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报送时间为每月(自毕业当月开始)15日前。

五、待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后续服务

凡在学院登记后的待就业应届毕业生将享受学院提供的以下服务:

1、院就业办和各系为登记的待就业毕业生提供推荐服务,同时提供“一对一”个性化的指导与服务。

2、学院将酌情给待就业毕业生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

3、必要时,学院将为待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一项学院实训中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六、附则

1、登记表填写和使用办法由院就业办负责解释。

8.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篇八

二、毕业生就业情况基本信息

请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下列表中选择相应类别表格填写完整(有且仅选填其中一项)

▲ 档案邮寄 填表须知:

1、本表正反两面复印,由各系组织毕业生本人认真填写,所有毕业生均需填写。各班填写完毕,由班长收齐,按毕业

生协议书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经招生就业处审验后由系就业专干留存,留存时间不少于三年。

2、本表所填内容即视为毕业生关于报到证、档案、户口处理方式的申请,将作为办理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的重要依据。

请毕业生慎重选择,凡因未填写本表或填写不实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3、每生只能从本表的A至H项中对应选填一项。选填第A项毕业生需于5月20日前提供有效协议(证明)到校招生

就业处备案。填写第B、F项者,其报到证、户口、档案按具体情况(政策)办理。填写第C、第E、第G项者档案、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填写第D项者档案、户口转至升学的学校所在地。填写第H项者档案、户口转迁按毕业生本人申请签名办理。

4、选择户口、档案托管“湖南省毕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需签订托管协议书(详情登陆省厅就业网或咨询院招生就

业处),“转至其它机构托管”的需提前与对应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并均于5月15日前将托管合同复印件交到系就业办公室、校招生就业处备案,逾期未交一律按派回生源所在地处理。

5、选择档案、户口转至人事代理指由省级或市级政府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代理,选填该项者,经由毕业生与相关机构签

定人事代理合同后,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6、基层就业项目包括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调生、考取公务员等。

7、具体政策请登陆我院就业信息网站http://.hnsyu.net/jy/查询。

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结合本人实际,经慎重考虑,作出选择,本表即为本人关于报到证、档案、户口处理方式的申请,请学校审核,并按有关政策与本人所选填写项做好就业方案。

9.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篇九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我国,由于就业形势严峻,使正规就业岗位成为稀缺资源,非正规就业往往成为一种无奈的选择.灵活就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探索灵活就业的对策在当前形势下具有重要意义.

作 者:滕远杰 作者单位:吉林工商学院就业指导处,吉林,长春,130062刊 名:吉林工商学院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年,卷(期):25(5)分类号:G64关键词:高校 毕业生 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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