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阳信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24-08-14

2022年阳信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共7篇)

1.2022年阳信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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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362人公

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7年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362人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2017年3月中山市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员共36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2017年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所招聘岗位属镇区学校、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2016年毕业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下同)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广东教师考试网提供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资讯、真题资料,教师考试选中公,快速提分好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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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应聘教师岗位者须具有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和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课教师的社会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具体条件。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

(1)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7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与应聘岗位的岗位等级相应或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表里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是指职称改革前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报考者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时,请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现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并备注清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其对应等级可查看《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过渡名称对照表》(附件4))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特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课教师,在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可放宽至高级工职业资格)。应聘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者除外)。

2.应聘职员岗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7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报考校医、会计和电工岗位的,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应届毕业生报考校医岗位的除外),上述岗位具备相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3月7日后出生)。

(四)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2017年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其中,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等须与岗位相适应。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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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不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2.网络报名时间及方法:2017年3月7 日至3月23日17:30,登陆中山教育信息港进入招聘系统,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招聘系统报名功能于3月23日17:30关闭)。在规定时间内已在招聘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仍未成功上报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3.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和地点:考生网络报名后由招聘单位(以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学校、局属事业单位为单位,下同)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凭账号和密码登陆招聘系统及时查询审核情况,审核通过人员从招聘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报名表,携带有关资料于3月25日、3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在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体育馆(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文路68号)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未能在3月26日16:00前将须带备的材料送达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须带备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交:①《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③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5年和2016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除岗位明确要求外,其他可于2018年8月底前取得);④2015年、201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2)社会人员需提交:①《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从系统导出打印);②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属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须于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须在网络报名时自行申报,并在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8)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17年3月7日止,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单位证明或社保参保凭证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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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环节。

6.打印笔试准考证:2017年4月12日9:00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通过招聘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1.笔试。

笔试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日期和地点:2017年 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2)笔试内容:①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规范、时事政治和综合能力测试等;②报考学校职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学校管理知识、应急管理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等;③报考局属体育类事业单位职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和综合能力测试等。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

(3)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原则上不低于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通过招聘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2.面试。

(1)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和具体形式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按要求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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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一)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二)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三)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社会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入职手续者;(四)不服从组织调配者;(五)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广东教师考试网提供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资讯、真题资料,教师考试选中公,快速提分好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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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八)放弃聘用资格者;(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十)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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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阳信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篇二

根据省政府《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

〔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经靖江市政府批准,靖江市教育系统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0至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靖江市生源(户籍)专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2.2010至2012年毕业30周岁及以下的靖江市生源(户籍)硕士研究生,其中,报考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靖江市第一中学的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3.2010至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音乐、船舶、机电学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二)招聘岗位

各学校招聘学科、人数和相关要求见《靖江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除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取得某一种类某学科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种类本学科及其以下种类相近学科的学校岗位。

4.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5.报考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靖江市第一中学教师岗位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专业参照《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执行。

7.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8.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公开选岗、聘用等步骤实施。

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靖江日报》、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4日—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合兴路36号,靖江市教育局内)。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各类资料,同时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需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⑵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靖江市2012年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⑵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按学科填报,其他专业按照学校类型(指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靖江市第一中学、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分学科填报。

⑶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校类型和学科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⑷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5.缴纳报名费98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毕业生凭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凭其家庭所在镇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6.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由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急需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是否核减核消岗位计划,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7.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12年5月8日(上午8:30--下午5:0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笔试的内容为: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占2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80%。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同学校类型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保留两位小数,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按3:1选足参加面试人员后,若还有硕士研究生的笔试成绩达该学科笔试平均成绩亦可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满分为100分。其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幼教、船舶、机电专业采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说课、专业加试各占面试成绩50%。其他专业采取说课形式。面试地点及时间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费100元/人。

考生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综合成绩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

资格审查的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市人社局、监察局、教育局等部门于7月4日-5日在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需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上述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体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岗位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部门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标准组织考核。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公开选岗。

(九)公开选岗

公开选岗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任何人不得替代,空缺岗位不再替补。公开选岗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相同分数通过现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须根据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种类选择本种类及以下种类的学校岗位。选岗时间另行确定。

(十)聘用及管理

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各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在选岗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试用合同》。试用期间在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试用期管理,按培训考核(10%)、日常工作鉴定(20%)、教育教学质量评估(30%)、专业知识笔试考查(40%)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成绩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对综合评定成绩不合格的人员直接解除聘用关系。非师范类毕业生除通过考核外,还须在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4821562(靖江市人社局)89118220(靖江市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1616(靖江市监察局)

靖江教育网网址:

靖江人才网网址:

3.2022年阳信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篇三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社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中学教师12名、幼儿园教师28名)。现制订如下简章:

一、招考范围、对象

全国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经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高等院校委培毕业生;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专业教师资格证类别不限,其他专业具有以上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8、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至8月1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办公室(原人事局,县政府一楼。联系电话:0378--4979536)。

(三)报名办法:

1、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经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委培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干部证明材料应由县委组织部门盖章)到报名地点报名;

5、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名时应提交《通许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面向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招考岗位的应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登记表》;

7、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者须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9、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8月12日在通许县门户网(网址:)、通许县教育网(网址:)公布招聘岗位的递减和取消情况,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报考因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而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8月13日18:00之前到原报名地点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3年内不准报名参加通许县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2012年8月14日上午8点30分至下午19点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县门户网、县教育网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作弊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现行教科书内容,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4、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教态、语言表达能力、板书、组织教学、教学艺术、教学效果等。

5、面试计分采取体操积分法。即:将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相加平均。

6、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者编入同一面试室。因人数较多在不同面试室参加面试的,采取二次平均分对有关应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

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县门户网、县教育网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考试、体检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县门户网、县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2022年阳信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篇四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武进生源的2010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2、武进生源的尚未就业的2009届师范类毕业生。

3、非武进生源,在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9所 “211”工程师范类高等学校本部就读的2010年应届优秀师范类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考:①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曾获校“三好学生”称号;②在大学学习期间曾获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③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武进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可报考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

5、职业类学校招聘对象详见职位简介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高中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可报本级及其以下的相应任教学科岗位(初、高中生物教师资格可报考小学科学学科岗位)。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招聘岗位查询

各学科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从2010年5月14日开始在武进教育网(/kspx)上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5月24日至27日(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日9:00--16:00)。

报名网址:武进人事考试培训网(/kspx)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网上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选报的学科岗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科一致。

(四)网上确认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应进行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2010年5月24日-27日(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日9:00--16:00)

确认网址:武进人事考试培训网(/kspx)

2、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

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

3、网报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0年5月30日16:00之前,通过工商银行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考务费共计98元。

4、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确实有困难的,统一于2010年5月31日9:00--16:00到常州市武进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缴费或拍照上传(地点: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教学楼503房间,联系电话:86310911)。

5、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考生可于2010年6月2日至3日在武进人事考试培训网(/kspx)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如有问题,请与武进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三、考试、考核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对象:网上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查并持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2、笔试内容:非职教类学校报考人员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写作能力;职业类学校报考人员测试专业知识。笔试总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3、笔试时间: 2010年6月5日8:30-11:004、笔试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

5、笔试成绩公布:2010年6月9日起在武进人事考试培训网(/kspx)、武进教育网(/ kspx)、武进教育网()上公布面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必须为面试合格人员。

资格复审时,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面向社会招聘岗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户口簿(均为原件)。资格复审时间为2010年 6月28日,地点为常州市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资格复审时,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由参加面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由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在确定体检人选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优先录用面试得分高者。

体检不合格的人员,该学科岗位出现的缺额由参加面试合格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双向选择

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统一参加由武进区教育局组织的双向选择会,选择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武进区教育局组织考核。考核后,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

四、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核表》,报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事业单位新聘的工作人员,初聘期为一年。初聘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初聘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人自谋职业。

五、本简章由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武进区教育局

5.2022年阳信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篇五

2012年03月21日 17时42分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锦屏县2012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具体条件以职位表为准)。

2、黔东南州外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且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服务期(截止2012年4月6日)需满1年及以上。

4、定向招考聘用2010年3月1日以前担任本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且截止报名时仍在职的基层优秀工作人员。

5、定向招考聘用由省级以上统一选派且现仍在锦屏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这些职位的报考人员截止2012年4月6日服务(任职)期须满一届(一个聘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4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6日以后出生);

4、村干部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6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截止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6日—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

3、职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④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现仍在服务期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村干部报考人员需持当地乡(镇)党委出具的2010年3月1日前任职材料、目前仍在职材料、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

⑥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州级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还需出具所在地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⑦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⑧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考生可预先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锦屏县人民政府网()下载《锦屏县2012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需进行笔试的考生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2年5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②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应聘计生、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基础医学知识》。应聘锦屏县敦寨小学、锦屏县隆里小学、锦屏县平略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均参加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考试。

锦屏县电视台38、39职位,锦屏县文化艺术中心40职位的报考人员先参加面试后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由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如因面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笔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可进入笔试。如遇某职位进入笔试人员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笔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锦屏,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6日 上午9:00至11:30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三)面试(专业测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本《简章》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考生报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指导监督。面试时间、地点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报考锦屏县电视台38、39职位、锦屏县文化艺术中心40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占70%,笔试绩占3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3、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报考锦屏县电视台38、39职位、锦屏县文化艺术中心40职位的考生,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笔试并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锦屏县电视台38、39职位、锦屏县文化艺术中心40职位,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笔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笔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含“可进入笔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锦屏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⑤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⑥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截止2012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⑧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⑨近3年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⑩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有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按本《简章》规定条件依次递补。

七、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锦屏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同时考取几个单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式行文聘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咨询电话:0855—7221501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0855—7221826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7221936 县纪委办公室

6.2022年阳信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篇六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08 字体设置:[大 中 小]

2011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

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提高区域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按照《济南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历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历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从高校及幼儿师范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院校2009年、2010年、2011年毕业生。

(一)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的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报考初中、高中教师的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专科学历的人员限历城生源及历城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本科学历限山东省生源及山东省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研究生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二级乙等(语文教师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5、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非师范类毕业生所报学科必须与所持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一致,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学科为小学教育、教育学的,只能从语文、数学、英语中选择一科报考。

(二)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中专及以上学历。

3、中专学历人员限济南生源及济南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专科、本科限山东省生源及山东省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硕士毕业生不限户籍.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已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220人、幼儿教师30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城区教育局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为:考生于报名前登录历城教育信息网()和历城人事人才网(),下载《历城区201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予以确认。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5月18日— 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历城教师进修学校。

2、资格审查

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证及报到证(往届)、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性质属师范类的证明)、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历城区201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6)。研究生学历人员不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含2009年招募的),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

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已经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并已经被录用(聘用)的,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已被事业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报名缴费

参照招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收取面试费70元,笔试费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幼儿、音乐、美术三类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选出考生参加笔试(测试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

4、附件5)。其他类别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规定如下:

(一)笔试

1、幼儿教师的考试内容侧重于考察幼儿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素养两部分内容。

2、小学教师的考试内容侧重于考察小学教师应具备的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素养两部分内容。

3、报考高中、初中教师的考试内容侧重于考察高、初中教师应具备的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素养两部分内容。

笔试时间、考点、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历城人事人才网()和历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说课,现场公布成绩。每场次均设社会监督席。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历城人事人才网()和历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幼儿教师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音乐、美术教师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其他学科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名单在历城人事人才网()和历城教育信息网()上及时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弃权、体检不合格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城区教育局同意,可从其他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后的待遇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历城人事人才网()和历城教育信息网()上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相应工资和福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并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予以解聘。

七、报名咨询电话与乘车路线 咨询电话:88066063,88115030

乘车路线:从济南汽车长途汽车站乘30路或从火车站乘11路公交车到华信路站下车,十字路口向南200米路东即是;或从洪家楼(原山东大学老校)乘11、30、K91、118、201、308路公交车到华信路下车,十字路口向南200米路东即是;或从泉城广场乘80路公交车到花园路站下车,十字路口向南200米路东即是。

本次笔试、面试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11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招聘教师计划

附件2:济南市历城区201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附件4:历城区2011年招聘教师音美教师测试程序及要求

附件5:2011年幼儿教师招聘程序及要求

附件6:诚信承诺书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2022年阳信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篇七

发布:雪中之梅 来源:未知 发表日期:2013-01-1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同意,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一)以下人员可报考语文教师岗位:①江苏省生源或户籍的2013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②苏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人员。

(二)以下人员可报考幼儿教师岗位:①苏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人员;②相城区生源或户籍的2012、2013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三)以下人员可报考数学、音乐、体育教师岗位:苏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人员。(四)以下人员可报考英语、政治、历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相城区生源或户籍的2012、2013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五)以下人员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①211工程高校2013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②本科为师范类对口专业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研究生;③985工程高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研究生。(六)以下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语文、数学、音乐、体育、幼儿教师(获得上述学科大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七)特别说明

1、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

2、年龄按周岁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1日。

四、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 2月2日(星期六)9:00——1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人力资源市场(庆元路168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填写《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份(加贴照片),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的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验证并留存一份。

3.图像信息采集、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及材料复印件一份交至“信息采集处”,并进行现场信息采集(拍照)。《 登记表》可自行至相城教育信息网(http://)、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同)下载。(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2.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两份)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3.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4.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5.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设定1:2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3月1日(周五)9:00——11:00携带身份证,到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13年3月2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三)面试报名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3年3月7日(周四)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具有面试资格者,于2013年3月14日(周四)进行面试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报名现场将公布招聘学校名单和招聘岗位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不超1:2的比例进行面试报名,现场如有人员放弃将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进行相应替补。(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以说课为主,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说课。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五)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进行面试报名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六、体检

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核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中学、小学学段录用人员经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取或签约、纳编等相关手续,享受正式事业人员待遇;幼儿园学段录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实行编外人事代理,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待遇参照单位事业人员标准执行,按城镇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1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合同解除。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5181506、8518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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