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第一期

2024-10-03

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第一期(共10篇)

1.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第一期 篇一

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简报

第4期

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

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10月12日县长陈咸华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10月10日,县长陈咸华深入工厂、超市、检测单位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当天,县长陈咸华在质监、工商、经贸、卫生等部门领导的陪同下,首先来到县糖业公司糖果糕点厂检查。随后,陈咸华到万冠超市和检查组执法人员一起检查食品安全。在检查中,陈咸华希望万冠超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入市,让消费者放心,让老百姓满意。同时,陈咸华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检查监督整治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和食品的卫生、安全,让群众用得放心,吃得安全,从而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当天,检查组还深入广西质检院宾阳检测中心进行检查。

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行动督查组到我县督查

10月11日,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到我县督查。督查组采取现场查看、听汇报等形式进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洪涛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陪同检查。

市督查组分别到黎塘镇龙胜村委独寨村蔬菜种植基地、王灵综合养殖场、糖司糕点厂检查,他们对无公害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表示满意。副县长邓洪涛向督查组汇报了我县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和县政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牵头职能部门及成员单位狠抓落实,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我县的专项整治行动正稳步推进并初见成效。全县目前共有8.5万亩各类蔬菜,15万亩水稻为无公害基地,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全县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生产加工食品及药品安全质量安全等方面均安全合格。

督查组对我县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希望我县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把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下去,给群众提供一个安全、环保的环境。

★★★简讯

★★★10月10日,县质监局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食

品生产、销售单位13个,抽取大米样品4个。

★★★ 10月9日,县经贸局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对全县16个镇乡农贸市场、屠宰厂(场)、学校食堂进行巡查,没有发现病害肉、私宰肉上市销售。

★★★ 10月9日,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宾阳分局出动车辆1台次,执法人员7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8家,未发现药品质量安全问题。

抄报: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南

宁市质监局,县四家班子领导,县委办、政府办。

抄送: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0月12日印

2.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第一期 篇二

第6期

武鸣县产品质量和食品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11月 20日

○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督查组到武鸣县督查工作

○太平镇召开“质量兴县”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并督促落实 ○武鸣县质监局举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宣贯会议

☆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督查组到武鸣县督查工作 11月16日,以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冯兵民副局长为组长的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组到武鸣县督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武鸣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冯瑞安局长以及相关成员单位一名领导陪同检查。

首先,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副主任就第二阶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向督查组汇报。汇报显示: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有关会议以后,县政府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行动方案,各镇各有关部门也相应制定了分方案;召开了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各部门各司其责,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现已取得阶段性效果: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食 1

品生产许可证比率10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比率100%;开展无证查处比率100%;12类产品中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建立质量档案比率100%。全县18个超市100%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酒类批发“随附单”使用率100%。全县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比率为100%。非法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比率100%。农村药品的“两网”建设,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100%。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100%。全县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范围比率100%。全县水产品氯霉素检测合格率和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100%,县城市场、乡镇集市上市销售的动物产品检疫率达100%。其次,县工商局潘副局长就流通领域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向督查组作重点汇报。最后,督查组一行深入城厢镇所辖城东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杂货店、糕点店就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产品进货台账制度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督查组认为武鸣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重视、职责明确、措施得力、重点突出、汇报材料全面、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取得了一定成效。建议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互通信息;提高对整治工作长效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全面深入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武鸣县质监局供稿)

☆太平镇召开“质量兴县”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督促落实

10月30日,该镇政府召开“质量兴县”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关于加强乡镇一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李金早《在全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武鸣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该镇按照“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总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以农贸市场、小摊点、小超市、小作坊做为本次检查的重点。目前,该镇已部署工商、兽医、卫生院、企业组等部门各司其职,摸清全镇油坊、小作坊、豆腐加工坊、米粉加工坊;加强畜牧防疫;检查食品加工厂,粉店、小卖部和学校食品卫生;加强对各淀粉企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查。11月上旬,该镇安监办已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淀粉厂家正抓紧时间进行环保整治工程的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农户已经移栽秧苗800亩,完成50%;肉类和蔬菜检测按常规进行;小作坊调查摸底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中(太平镇政府供稿)

☆武鸣县质监局举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宣贯会议

11月16日,武鸣县质监局举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宣贯会议。全县13个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和辖区内45家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以及县质监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武鸣县质监局谢正林副局长就《特别规定》作了宣贯,并就如何深入理解特别规定,结合身边的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解读。冯瑞安局长在宣贯会上就如何做好《特别规定》的宣贯和食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各镇要立即召开《特别规定》宣贯会议,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放宣传资料,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二、立即开展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

摸底工作,建立档案,做到心中有底;

三、立即行动起来,与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落实责任,提高质量意识;

四、获证企业要立即组织企业员工学习《特别规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各项责任制,提高产品质量。(武鸣县质监局供稿)

报:南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李汉奎副县长。

送:武鸣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共印25份)

3.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第一期 篇三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综合工作

简报

(第3期)

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07年10月9日

横县质监局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综合工作第三期周报

9月27日,我县印发了《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横政办发„2007‟190号)和《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横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横政办发„2007‟191号)文件,并于当天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强化责任,明确目标和任务,全面启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我县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后,农业、质监、工商、卫生、药品、经贸等牵头单位和各镇(乡)和有关成员单位均已按照县政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制订了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另外,我局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大对茶叶、月饼、白酒、建筑钢材、人造板等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整治

我局食安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执法车辆7辆(次),检查茶叶、白酒、月饼、花生油、酱油、大米等生产加工企业15家,送达了处罚告知书2份,催交罚款1.2万元。

二、非食品类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我局法规股和特安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8辆(次),检查水泥、钢材、人造板等生产加工企业及液化石油气站及销售点共16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

三、联合执法检查

一是联合工商局、卫生局、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对月饼生产企业和销售摊点进行了检查,检查的主要项目是:进货验收记录、生产销售记录、添加剂使用情况以及产品标签等内容。

二是联合经贸、水产畜牧等部门在国庆节当天开展了一次查处非法私宰生猪行为的“零点”行动,进一步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

抄报:南宁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

室;县局局领导

4.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第一期 篇四

简 报

(第1期)

平铺镇市容分局编印 2011年10月31日

本期要目:

★ 10月份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工作通报】

10月份平铺镇各试点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2011年10月28日至30日,镇市容分局安排队员对试点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了解各村居整治成果和不足,现将寒塘村、新塘村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5月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镇政府及市容分局就十分注重试点村的整治工作,为搞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试点村牵头各自聘请了8名保洁员,并给每位保洁员配备了必要的保洁工具和保洁员服装,购置垃圾运输车、垃圾桶,与种田大户、养殖大户、厂商签订环境卫生承诺书,组织人员对试点村境内沉积的垃圾进行了全方位的清理。

从10月下旬的巡查结果来看,各试点村的整治工作基本启动。寒塘村的过境公路清理的比较干净,道路沿线居民乱堆放、乱亮晒等现象也得到改善,但依然存在小广告、乱堆放等现象。新塘村的仁村村园卫生情况比较好,乱晾晒、小广告现象也得到了改善,但其他区域的整治工作开展就不是很彻底了,尤其是周阳垾片,道路垃圾、乱堆放和乱搭建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二、存在问题 寒塘村存在的问题:

1、境内垃圾桶上粘贴有大量的小广告,并且没有得到及时的清

2、道路旁边的站牌、招牌破损,站牌上粘贴有小广告;

3、道路沿线的部分超市酒瓶和杂物存在乱堆放现象,部分商品出店经营;

4、境内的沟塘渠坝内还有漂浮物和杂草;

5、存在垃圾桶焚烧现象;

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不到位,部分居民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了解;

7、道路沿线居民的门口普片存在乱堆放现象;

8、改厕工作没有彻底完成,部分旱厕、粪坑在改厕后没有拆除。新塘村存在的问题:

10月下旬的巡查中,在新塘村发现大量问题,这里重点指出以下部分问题。

1、境内沟塘、渠坝内的白色垃圾和水草未及时清理;

2、道路沿线生产工具、柴草等杂物乱堆放现象十分严重;

3、境内的过道路沿线普片存在垃圾,并且没有及时清扫;

4、境内存在大量违建物;

5、境内道路沿线及居民门前有大量建筑材料堆放;

6、境内依然存在少量的小广告未及时清理;

7、居民乱架设电线、电话线、和网线等,存在安全隐患;

8、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不到位道,路沿线有多处垃圾乱扔倒现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较差。

三、下月工作重点

10月份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的工作检查重点是各镇的试点村,所以在11月上中旬,我镇的各试点村要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放在首位,根据市容分局提供的问题图片逐项改正,确保在县检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附:寒塘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新塘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5.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第一期 篇五

致中铁一局青荣城际铁路施工指挥部安质部:

根据《关于开展2 0 1 2青荣城际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青荣城铁安函[2012]125号)和“中铁一局青荣城际铁路施工指挥部 “深入开展铁路建设安全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安排 同时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按照中铁一局青荣城际铁路指挥部的具体部署,为确保现场施工的质量和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在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项目部成立了质量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工合作,切实的将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现将具体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检查开展工作予以汇报:

一、项目部成立了“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梁战喜

副组长:宋斌

宋文斌

李勇

刘锋

余伟

包勇

文君

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及架子队负责人

二、具体分工及要求

1、组长全面负责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2、副组长负责具体问题制定专项问题处理方案。

3、工程部、综合部具体负责施工过程安全质量检查落实情况,施工作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的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督促落实。

4、物设部、机电部具体负责现场物资、设备使用性能完好性能、设备运行及保养记录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督促落实。

项目经理:

中铁一局青荣城际铁路第三项目部

6.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第一期 篇六

动方案

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湖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推进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产

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我县生产加工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㈠突出三大重点。即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体系。把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㈡明确八个方面。即把农产品、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馆消费、药品、猪肉、进出口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八个方面作为主要方面;将各种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餐饮业以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整治重点单位;把农村、城乡接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区域作为整治

重点区域。

㈢实现6个100%的目标。即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要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县城城区市场和超市要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城区内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销售单位销售和食用的猪肉要100%来自定点加工屠宰场;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和涉及人身安全健康产品的生产企业要100%建立质量档案;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等。

三、工作安排

明确部门职责

1、县农业局、畜牧局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加强对“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基本解决

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饮料添加剂等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2、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3、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水产局负责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药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

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4、县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馆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彻底解决团风城区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

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从现在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6、县商务局负责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牲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无耳标的牲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

7、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各有关单位根据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阶段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和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排查,积极开展工作。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取消不符合生产经营要求的企业生产资格,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每月至少联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同时组织督查组分阶段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第三阶段:整改规范和总结验收阶段。在各有关部门对照工作目标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县政府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12月20日

之前将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政府成立全县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吴恒斌同志任组长,副县长肖建军、胡凯同志任副组长,县法制办、监察局、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药监局、商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童泽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质监局,负责制定整治方案,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分析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等。各有关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抓,并组织专人实施。

㈡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提出整治目标,分别落实责任。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不能实现预期目标,特别是实行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庇护、纵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㈢搞好宣传,全面发动。大力宣传实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工作整治的重要意义,积极倡导和使用“中国制造”名牌产品,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程。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打假专项行动成效,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

㈣突出重点,力求实效。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食品、餐饮消费、猪肉、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出口产品等8个方面,重点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严格执法,加强办案协作,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㈤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正确处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阶段性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关系,通过专项整治,探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模式和途径,实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企业

7.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第一期 篇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天津市质量工作会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保障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管委会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开发区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开发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原料购进、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促进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由质监局牵头。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排查摸清小作坊情况,加强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年底实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由工商局开发区分局牵头。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猪肉市场监管,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年底实现,区内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三)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由文教卫生局牵头,工商开发区分局、城管局配合。

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学校、职工公寓、建筑工地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 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年底前,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持证率达到100%,餐饮具消毒和保洁监督检查合格率达100%;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使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率达100%。解决区内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和小食杂店无证照经营的问题。

(四)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由文教卫生局牵头,工商开发区分局、城管局配合。

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规范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注册申报的生产工艺、处方和GMP要求组织生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管检查,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年底前,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五)对加工、销售食品摊贩专项整治,由城管局牵头。

加强对区内加工、销售食品的流动摊贩的清理整顿;年底前,区内各建筑工地、职工公寓等周围的移动摊贩要得到有效治理。

(六)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由质监局牵头。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发证后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年底前,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开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局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根据本行动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实际需要,管委会在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等方面给予统筹安排。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管委会统一领导、协调开发区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

(二)依法办事,协同配合。各局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的特别规定》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公众参与质量监督的良好形势。要充分发挥各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增强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整治情况送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积极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向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制度,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每周的周五下午3:00前将本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18日前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五日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8.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第一期 篇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农业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宜农发[2007]127号)精神,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南溪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能顺利开展,农业局以南农发[2007]88号文件,专门成立了由局长舒华任组长,副局长殷金华任副组长,科教股、执法队、植保站、土肥站、检测站等单位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科教股。同时明确了各个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各个站股的职责分工,并以《南溪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对整个工作的目标、内容以及工作步骤等做了详细的安排。

二、广泛宣传“特别规定”、“禁用、限用农药通告”,全面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

按南农发[2007]88号文件要求,我局由科教股牵头开展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在县财政安排的1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局对全县15个镇乡的124个农资经营网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主要是针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把“特别规定”印制了1000份,发放到了每个农资经营网点和部份农产品生产者手中。整个检查行动中,出动农业执法人员126人次,检查各类企业150余个,农药经营网点124个次,查获违法经营农 药、过期农药100余瓶,固体农药、杀菌剂300余包。未查获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行为及未按规定包装、标识行为。同时,开展了技术培训115期次,培训各级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村从业人员5894人次,印发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限制使用部份农药的通告》及各类农资打假资料5000余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资料4万余份。

三、分批次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进行农残抽检

南溪县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公室协同南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性检测站,在主要农产品采收上市期间进行产品检测,上半年检测了3批次、50个样品,农残合格率达94%,建立了完备的检测档案。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区域和生产农户进行通报、警告,并指导农户改进生产技术。通过上述措施切实加强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了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四、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我县已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县整体认定,面积达24万亩;茄子、花菜、西瓜、甜橙、大米等5个农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蜀源白鹅”、“金竹西瓜”2个农产品正在进行绿色食品认证。

五、“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检验检测手段落后,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企业的抽检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制度化。

2、我县农产品消费市场上的农产品,主要以分散的小摊点鲜销为主,还没有大的农产品销售企业,所以进货查验手段落后,多数只能以直观检查为主,难以形成规范的查验制度。同时,农产品的包装标识还不规范,实施包装标识制度还需要一个过程。

3、在各农资经营网点中,过期农药问题相对严重,特别是村社的农资经营网点,此次专项行动中,查获了过期农药100余瓶,固体农药、杀菌剂300余包,表明农资经营人员的农业投入品安全意识明显不够。

9.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第一期 篇九

会 议 纪 要

第1期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伊犁州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纪要

为确保我州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10月29日下午,州政府召开了州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高翠霞副州长出席会议,努拉合买提副秘书长主持会议。会上州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努尔别克传达了两次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精神,讨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州质监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局、州工商局、州卫生局、州经贸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部门前阶段的专项整治

工作和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布置。会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八项重点整治任务取得了一定实效。伊宁市、奎屯市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已100%纳入质量安全检测范围;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已实现100%;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产品的生产企业已100%建立了质量档案;出口食品原料备案基地和生产企业已基本清查完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品已实施100%退货和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已实现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其他目标任务,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乡镇进点屠宰等工作,都在全面推进。但是,专项整治工作与国家、自治区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问题是,整治行动进展不平衡,基层行动滞后,力度不够大,有的整治效果不明显;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冷的情况;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掌握标准不一,要求不规范;相关部门配合不够密切,协作不够及时。

二、努拉合买提副秘书长针对前一阶段整治工作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一是认真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各部门要再动员再部署,努力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要广泛发动,把工作深入到基层,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要对前阶段工作进行

认真总结,分析取得的成效和薄弱环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深入研究部署。二是要进一步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各部门要紧紧围绕8个专项整治工作和12个100%的量化指标,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加快落实。三是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州政府近期要组织4个督察组,由各整治组牵头单位负责人分别带队,赴各县市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提高整治工作的实际效果。五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要采取集中打击与个别查处相结合,部门联动、区域联动、上下联动,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

三、高翠霞副州长最后做了总结讲话,她指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正处于攻坚阶段,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来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整治,对无证无照生产企业打击时,必须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采取好的方式方法和措施,力求稳中求胜,并建立长效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消费,规范各经营单位的行为,使其养成良好的经营习惯,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出席人员:高翠霞自治州副州长

努拉合买提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努尔别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戴裕州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处长李昆明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苏里堂州农业局副局长

沙依旦州经贸委副主任

廖书贵州工商局副局长

王建华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舒方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张辉州卫生局处长

褚建江州畜牧局处长

王勇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处长

主题词: 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整治会议纪要

送: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党委办

10.宾阳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简报第一期 篇十

为切实做好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办秘函〔2007〕75号)和《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根据我市既有大工业、又有大农业的特点,工业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农业生产和加工企业要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有效解决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区域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

(二)工作目标

农产品整治,年底前要达到市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的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生产加工食品整治和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整治任务,年底前要达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年底前要达到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和餐饮经营单位无照经营问题。

餐饮消费整治,年底前要达到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经营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

药品整治,年底前要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猪肉整治,年底前要达到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

业。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要求。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主要任务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产品;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单位;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行为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重点区域来开展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严格把好外埠果蔬进入我市的关口,加大检测力度,杜绝农药超标的果蔬流入我市市场;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整治;加大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力度;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以上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市质监局、市工商局配合。

在生产加工食品方面,要把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整治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在涉及人身健康和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中,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 认证进行生产以及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以上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配合。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以上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质监局配合。

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

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以上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

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快普通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完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加强普通药品和特殊药品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以上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开展全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指导、检查、协调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等犯罪行为;切实抓好生猪养殖、屠宰检疫环节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组织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督指导,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建立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餐饮环节的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工商部门负责猪肉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整治,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强化肉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有定点屠宰票据,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验(疫)或检验(疫)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环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对病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以上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配合完成。

三、实施方法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奖惩并重、治管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采取边整治、边检查、边整改、边规范的方法,综合运用查、治、管、扶、建等措施,把专项整治与加强全过程监管相结合,把执法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启动阶段(9月30日前完成)。各区、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客观分析本地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认真研究确定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整体推进阶段(2007年10月1日至12月15日)。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全面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三)组织验收阶段(2007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成立XXX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市质监局局长XXX任副组长,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畜牧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委宣传部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大行动,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由XX同志兼任,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协调各专项整治组的工作,向领导小组和市政府报送工作信息。办公室分设农产品专项整治组(市农委牵头)、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组(市质监局牵头)、流通领域食品专项整治组(市工商局牵头)、餐饮业食品专项整治组(市卫生局牵头)、药品专项整治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肉禽质量专项整治组(市商务局牵头)和消费品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市质监局牵头),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保证专项整治目标的实现。另设宣传组(邀请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专项整治的新闻报道和对外统一发布工作情况及整治结果。关于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XXX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规定,由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负责落实。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设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各区、县(市)政府对当地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要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业,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有关监管部门共同抓。要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任务逐项、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要严肃查处。

(三)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群策群力,积极工作,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监管机制,对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实行统一行动,联合执法,重拳出击,针对本地突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巩固整治成果。

(四)依法行政,加大打击力度。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法津、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对有违法行为的要处罚,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对管理薄弱的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要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查办,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对涉及食品等质量安全的违法案件要快查快处,对重大食品犯罪案件要快侦快破,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恶性案件要快诉快判。对跨地区的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报上级部门组织协查,属其他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和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绝不允许以罚代刑、罚过放行。监察部门要认真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履行职责、落实责任情况,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失查不作为或乱作

为的行为。

(五)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注重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在严厉打击劣质产品和铲除食品安全隐患的同时,要对我市名优产品和名优企业要重点扶持,广泛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积极鼓励企业通过各种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努力创建我市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注重严格监管与强化服务相结合。要更新监管理念,借鉴市卫生局“保障农村食品卫生,维护农民健康权益”活动和市质监局“关注民生、服务百姓”质监食品安全大行动的经验,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把服务意识融入到监管的全过程。注重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各地在专项整治中要探索建立辖区监管网络的有效模式,把专项整治中成功做法和经验移植到日常监管工作中来,建立起长效的监管机制。

(六)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大力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常识,特别要大力宣传我市优良品牌、优秀企业,树立食品放心乡镇、食品放心社区典型,形成强势舆论,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法制观念和识假打劣能力。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级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整治结果。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让人民群众看到各级政府狠抓产品质量和保障食品安全的决心,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

上一篇:祖国的读后感下一篇:办公大楼落成典礼致辞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