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理权转让协议合同

2024-08-05

品牌代理权转让协议合同(共11篇)

1.品牌代理权转让协议合同 篇一

宾馆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关系和责任,经甲乙双方

友好协商,就将甲方经营的宾馆(以下通称甲方宾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甲方经营宾馆位置:健康东路(十小对面)辉煌商务宾馆

一、甲方同意将宾馆整体转让给乙方,原房屋租赁合同无纠纷。

二、甲方保证现甲方宾馆的合法性及手续齐全。

三、甲方宾馆内现有装修、装饰、设备等所有物品(详见清单)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其在经营期间没有与房屋产权人发生纠纷。

五、经甲乙双方商定,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六、乙方有转租和转让经营权。

七、水电费等一切债务均由乙方负责。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旅馆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甲方无关,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应完成甲方旅馆的所有移交工作。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

****年**月**日

2.品牌代理权转让协议合同 篇二

摘 要 合同转让后原合同中的仲裁协议的效力是否及于受让方成为了突出的问题,就该问题国内外并存着两种理论,一是以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及合同相对性原则为依托的非自动转移理论,二是以禁止反言原则、公平合理期待原则为基础的自动转移理论。本文即以该两种理论为研究基础,辅以对相关实践的分析,最终落脚于我国该制度的建设。

关键词 仲裁协议效力 自动转移 非自动转移

一、仲裁协议效力非自动转移理论与实践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愿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协议。作为契约的一种,它受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规制。此外,书面形式作为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1.形式的书面要求

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和《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以下简称《示范法》)均对仲裁协议的形式做出了严格的要求。

《纽约公约》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书面协定,是指当事人所签订或在互换函电中所载明之契约仲裁条款或仲裁协定。”意大利Zimmer v. cremascoh案的法官即以上述条文规定否定合同转让后原有仲裁协议对受让方的效力。该案涉及一份包含有仲裁条款的协议的转让,但转让行为本身并没有特别涉及仲裁条款。后受让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意大利最高法院认为,在转让合同中不明确提到仲裁条款的话,不能满足《纽约公约》第二条关于同意仲裁的表示应当是清楚的无异议的规定。

然而,国际商事活动的实践已经越来越多的突破该限制,联合国贸法会就《纽约公约》第2条第2款的解释建议为:认识到其中所述情形并非详尽无遗。2006年对《示范法》中的有关仲裁协议的定义和形式做出了重大修改,其中备选案文之一规定:“仲裁协议的内容以任何形式记录下来的,即为书面形式,无论该仲裁协议或合同是以口头方式、行为方式还是其他方式订立的。”备选案文二仅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定义,而不再对仲裁协议的形式做出规定,这也就意味着仲裁协议不再拘泥于双方当事人的书面签署,为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及于合同受让人提供了可能。

2.合同相对性原则

合同相对性是指“只有合同当事人才受到合同约束,只有对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当事方才有权享有或应当负担自己缔结的条款中的权利义务①。”由于合同受让人是合同关系的第三人,不享有合同权利也不负担合同义务,所以承认仲裁协议的效力扩张,实际上是对合同相对性的一种背离②。

英国的承包商Cottage Club Estates Limited与房主Woodside Estate Co.之间的建房合同中包含了仲裁协议,承包商将该合同项下的应得款项转让给了银行,后承包商对该应得款项产生争议而提起仲裁,房主辩称因合同权利转让,承包商不能提起仲裁。法官认为,仲裁协议只约束签署合同的当事人,因此合同权利的转让不涉及该合同中仲裁协议的转让。

但是,随着商事实践的发展,合同相对性原则逐渐出现了例外,首先就表现为利他合同。比如,20世纪50年代德国联邦法院创设的“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及《美国统一商法典》确立的“利益第三人担保责任”制度。

二、仲裁协议效力非自动转移理论及实践

1.“禁止反言”原则

衡平法上的“禁止反言”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法律行为或实现权利时应“言行一致”(my word in my bond)。也就是说,当仲裁条款的签字方利用合同中的实体条款来主张自己对非签字方的权利时,其主张事实上确认了双方之间合同的存在,并且签字方的主张完全来源于合同或者与合同的内容相关。此时,如果他否认非签字方的仲裁权利是不被允许的③。美国Enron Congeneration Limited Partnership Inc. v. Smith Congeneration Intenational Inc.案中原合同非转让方向法院起诉受让人,受让人以合同含有仲裁协议为由,要求将争议提交仲裁。美国第二巡回法院认为,“受让人要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源自于包含了仲裁协议的原合同,而原合同当事人已经表示了通过仲裁解决合同项下争议的意愿,根据禁止反言原则,原合同当事人不能逃避仲裁”。

2.公平合理期待原则

公平合理期待原则要求以合同当事人合理的利益来推定当事人的意图,如果当事人有不同于此的意图,应当作出特殊的约定④。笔者认为,讨论仲裁协议的扩张效力实际上就是要对合同进行解释。在无法获知当事双方的真实意图时,公平合理期待原则就应当被运用以推定当事双方的意图。因为,一个理性的正常人都是在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但是如果双方都想在获取更大的利益则不免会产生冲突,因此又要兼顾对方的利益,也就是得到自身合理的利益而不追求过分的利益。

美国法院审理的Hosiery Mfg. corp. v. Goldston案,原告作为包含了仲裁协议的合同的受让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法院认为,“如果仲裁协议一方可以通过转让受制于仲裁协议的权利而逃避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将没有任何意义。”

三、我国的相关制度建设

我国《仲裁法》并没有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9条规定:“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

笔者认为,该条文包含了以下三层涵义:

1.无论债权受让还是债务承担,受让人都不加区分的适用这一条款。

2.采用自动转移理论,只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限制仲裁条款对当事人之外的人适用,或受让人没有明确反对适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受让人无需重新做出同意仲裁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自动的、直接的适用仲裁条款。

3.强调对受让人知情权的保护。若原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之外的单独协议约定仲裁的话,那么受让人必须实际明知此协议的存在才受仲裁协议约束。

四、结论

综上所述,筆者认为,自动转移理论与非自动转移理论的区别在于前者需要受让人默示同意,只要其没有做出相反的意思表示就推定接受仲裁协议;而后者则需受让人的明示同意,如果当事人没有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接受仲裁协议,则主合同的转让不及于仲裁协议。

然而,自动转移理论也存在弊端。比如当事人A、B原合同中包含有仲裁协议,为了保证仲裁的公正性,双方当事人选择了C地仲裁,而后,A将合同转让给C地的D,间接导致了B在某种程度上处于了不利的地位,而D相较于A而言获得了更优的仲裁便捷地位,换句话说合同转让后受让人获得了优于转让人的地位。因此笔者认为在该理论和非自动转移理论之间进行比较,只能说相较于后者给合同非转让方带来的更为不利后果而言,一定的便捷性甚至“公正性”的丧失是整个制度寻求平衡的后果。

我国的《仲裁法》解释是在支持仲裁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产物,符合了国际发展趋势,采取自动转移理论,同时注重保护受让人的知情权,笔者认为该条司法解释合理的解决了现实中存在的合同转让中仲裁协议对未签字人的扩张效力问题,应当给予积极评价。

注释:

①李永军.合同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5:504.

②徐伟.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扩张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26.

③Hughes Masonry Co. v. Greater Clark Country School Bldg.Corp.

④刘晓红.论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法理基础.北京仲裁.2004(1):60.

参考文献:

[1]赵健.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法律出版社.2000.

[2]李永军.合同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5.

[3]刘晓红.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理与实证.商务印书馆.2005.

[4]刘晓红.论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法理基础.北京仲裁.2004(1).

3.品牌转让协议书 篇三

(一)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转让注册商标名称及类别: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甲方(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唯一权利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品牌转让协议书

(二)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______。

二、商标图样: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_________;国别:_________。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_________。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_________。

六、转让方的保证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_________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3.转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_________。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_________(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_________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_____元。2.付款方式:_________。3.付款时间:_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声明及保证转让方:1.转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转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转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受让方:1.受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受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七、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二、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品牌代理权转让协议合同 篇四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餐馆 转让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餐馆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餐馆整体转让给乙方;该餐馆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总金额为万人民币,大写:

1.新农牛肉面馆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甲方与房主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到期后乙方自行与房主签订协议。

2.新农牛肉面馆整体转让后,甲方将所有年月日到年月日所有暖气费、物业费、交清水费电费交清至鉴定合同当日。将原餐馆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将过户乙方的法人。甲方从签定合同日不再承担法律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三条:餐馆整体转让前(截止年月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获得餐馆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承担。第四条: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5.房屋转让合同协议 篇五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甲方在2018年月日出具房层证明,有查封此合同作废;无查封此合同生效,甲方配合乙方办理书面证明,房产证办理过户手续完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剩余尾款,房产过户及税费由乙方承自行承担,合同签订后需甲方夫妻双方签字同意。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郴州市区(县)街道 栋 单元,楼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

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 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郴州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 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郴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 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一)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郴州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二)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郴州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 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

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 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 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4)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

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 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 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 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 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 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夫妻)签名:乙 方签名:

6.地磅转让协议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待处置地磅一台(经湖南鹏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乙方因工作需要有意购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同,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地磅位于,乙方在地磅起出后应将原地方回填,要求与旁边道路相同标准;

2、地磅起出、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只提供现地磅上未拆卸的相关附属物品,但不保证能否使用,如果已经损坏,甲方不负责维修及相关费用。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后解决,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7.酒店转让协议合同 篇七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整体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位于 。甲乙双方同意按酒店及酒店设备设施现状进行转让及移交。(附:酒店设备设施明细表)

二、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总价: 万人民币(大写: ) 转让给乙方。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85%即 万人民币(大写: ),余款在签订本转让协议的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三、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后,两个月内将 所有的债权债务结算完毕。乙方同意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并接收酒店的管理后,因乙方经营所需的管理、改造、装饰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十五日内完成双方的移交工作,并在签订移交明细表上签字。(附:移交明细表包括:①酒店设备设施明细表.②酒店员工花名册.③酒店现已签订的各种合同.④酒店与房屋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及租金转帐协议.)。

五、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 的全部手续办理完毕,即:消防合格意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并移交给乙方,甲方同意乙方以 的名称进行经营活动六个月。在此期间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酒店的名称变更及相关手续,甲方承担全部相关的费用。

六、 甲乙双方同意至签订本转让协议当日起,甲方自主进行经营活动两个月,在此期间甲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自主经营到期后,乙方接收酒店。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上述转让资产全部是其所有,在乙方买妥后不存在其他债权人或政府、法院等相关单位的追索、查扣、查封执行,如果存在上述情形,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将转让金全部返还,并愿承担转让款两倍以上的赔偿责任。若甲方未按本转让协议履行,甲方应每日按转让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单方变卖酒店内的设备设施以减少乙方损失,甲方视为同意。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若后期有条款增加、变更可追加签订充协议,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九、本转让协议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大连市人民法院起诉。

本转让协议共2页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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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门市转让协议合同 篇八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门市与货物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3月10日前将位于神木县铧山路的陶瓷门面房(面积为180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转让期为203月10日至3月10日,租金为每月壹拾万元(¥:100000.00),合计: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00)。门市交给乙方后,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交纳转让金及该合同约定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向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门市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转让期满后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转让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首付转让费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剩余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于30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费用已包括乙方向甲方缴纳的押金、

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门市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各种品牌陶瓷,转让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中途收回门市,按乙方不按时交付门市承担违约责任。

9.转让协议合同 篇九

承接方(以下称乙方):

为扩大乙方对校园便利店的经营及管理权利,甲方愿将店内所有商品以零售价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校园便利店的经营及管理权,以双方商定的价格销售商品。甲方不得参与便利店具体经营活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商品一事达成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盘点____________商品,按零售价计算商品等额价值共计¥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圆整。

第二条 货款偿还

1.乙方从即日起即可向甲方偿还欠款;

2.为减轻乙方负担,甲方同意乙方分期偿还所欠欠款;

3.乙方须在协议终止之日,付清甲方所有欠款;

4.在协议终止之日,乙方可用店内与零售价等额的商品顶替偿还甲方欠款;

5.乙方在用店内零售价等额商品顶替偿还欠款时,甲方应充分考虑超市的耗损率,并参照国内外大型超市的平均耗损率(0.3%以内),将乙方卖场的耗损率适当放宽至0.5%以内,超出部分需由甲方以现金形式赔偿。

6.如乙方在偿还欠款时商品有调价情况,甲方或乙方可向对方计算出差价,做出合适的补偿。

7.如乙方无故拖欠货款,甲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起诉乙方。

第三条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一次性收回乙方所有欠款

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商品价格,或故意不予出售商品给顾客,造成负面影响较大的

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进行进货或利用卖场进行不合法活动,或损害到顾客的利益的;

3.乙方因经营不善等非客观因素,造成营业额大幅度下滑的;

4.乙方未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便利店经营准则的。

第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营业额下滑的,责任归于甲方

1.甲方未及时出售商品给乙方造成营业额下滑的;

2.甲方提供给乙方过期或劣质产品造成营业额下滑的。

第五条 破损及临过期商品的更换

1.甲方可及时的向乙方更换破损或临过期商品。

2.因人为原因造成商品的破损及商品的过期,甲方不予更换。

第六条 店内设施的维护

1.乙方对店内的各项设施,如空调、POS机、收银台、后台主机、冰柜、货架等拥有自主使用权,一般非人为的正常损毁由甲方承担,但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及残损等,需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2.店内设施的正常损耗维修,需由乙方出具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七条 因乙方管理不善、疏忽大意,造成便利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若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的损失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管理委员会出面协调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做出补充。 第十一条 协议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另一份报送办公室存档。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公证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10.电信代理业务转让协议 篇十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将甲方代理的电信业务及甲方开展业务所获得的业务酬金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向甲方缴纳转让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与中国电信___________分公司签订的业务代理协议开展相关业务,并对自己所展开的业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协议签订后,不干涉与插手乙方的各项业务。

2、甲方有义务承担协议签订前的各项债务,并妥善处理,以保证不影响乙方业务发展和利益。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在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全额支付转让费给甲方。如到期未支付,需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有义务承担协议签订后的各项债务债权,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关损失。

2、如甲乙双方有纠纷,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将上诉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约之日生效。

转让方签字:

受让方签字:

11.合同转让协议 篇十一

甲方:贵阳市场飞山街88号凯发大厦1层7号“铭源记”丝娃娃店 甲方:身份证:电话:

住址:

乙方:身份证:电话:

住址:

甲方经房东同意转让甲方经营的“丝娃娃”店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转让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贵阳飞山街88号凯发大厦1层7号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范围:店内外装修、经营场所。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此前在此地点经营小吃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

2、甲方不再有经营权。

3、乙方从2014年月日开始接手门市的经营权,以后房租由乙方支付给房东,经营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转让费人民币六万元整(¥60000)

2、甲方在签订协议生效后一天内把场地内设备搬走,并交付房屋钥匙。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任何一方不遵守协议造成损失由各自

承担责任。

2、本协议壹式贰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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