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成都市医学会会议流程

2024-06-17

2011年成都市医学会会议流程

1.2011年成都市医学会会议流程 篇一

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成都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成民人〔2011〕48号

各区(市)县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1年成都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具有成都户籍或在成都工作,于2010年、2011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了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往年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但还未登记的社会工作者也可参加此次登记。

注: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申请人员,须向省民政厅申请登记。

二、登记机构

成都市民政事务中心(成都市百花西路5号4楼)

三、登记时间

2011年7月30日至12月30日(节假日和特殊情况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四、登记方式

(一)网上信息登记。申请人首先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系统”填写资料,可登陆成都社工网站,点击首页“社工登记”栏目里的“社会工作者登录”进入登记系统,按照登记说明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二)向登记机构提交材料。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申请人,须在12月30日前到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社会工作者首次登记申请表》2份(可在成都社工网站 “社工登记”栏目下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本人签名的复印件2份;

4.近期同一底片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

(三)查看申请结果。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一周后登录登记信息系统查看登记申请结果,若审核成功,需到登记机构领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登记证书;若审核不成功,请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提交登记申请。

五、注意事项

(一)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系统”今年首次启用,往年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已领取登记证书的社会工作者也需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登记机构对这部分人员已进行了部分资料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还需社会工作者自行修改完善。

(二)网上登记采取自助服务方式,登记者务必遵从诚信原则,对录入的信息负责,有关信息发生变化要及时修改。

(三)社会工作者的管理和服务按照登记时选择的“所在城市”进行属地管理。我市登记者工作地发生跨地区(省、市、县)转移的,应及时联系登记机构。

望各单位积极组织,做好本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联 系 人:康宗英、李小雨

电子邮箱:cdshgz@163.com

联系电话:028-87030087

主题词:民政社会工作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成都市民政局办公室2011

(共印70份)

登记△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通知 年7月2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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