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节能专篇深度要求

2024-08-05

编制节能专篇深度要求(共5篇)

1.编制节能专篇深度要求 篇一

建筑工程方案概念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第一条建筑工程方案概念设计投标文件编制应以鼓励建筑创新为目的,合理降低制作成本为原则,通过简洁的图面扼要地表达设计构思和主要效果,并以简要的文字阐述图面未能表达但必须表达的构思意图。

第二条建筑工程方案概念设计投标文件内容

(一)图纸内容

1、总平面图,反映四周环境、道路、交通流线组织;

2、必要的底层平面与典型标准层或主要层平面;

3、简明表达室内空间关系及层数、层高、总高的剖面;

4、能反映构思的建筑造型图或材料单

一、不表达细部的体块型工作模型。以上所有图纸均可采用草图表现形式,图纸比例不限,但应以表达清楚设计意图和内容为原则。

(二)设计说明

1、总体构思;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框算);

(1)总用地面积

(2)总建筑面积

(3)基底面积

(4)建筑密度

(5)容积率

3、采用特殊结构形式时的简要结构说明;

4、有特殊设备及生产工艺要求时设备和工艺的简要说明。

2.节水专篇内容及要求 篇二

1.建设项目用水来源(自来水或自备井、中水)。

2.建设项目各类用水量明细及设计依据。

3.所采用的节水设施及要求:

(1)凡使用间接冷却水设备(如:冷冻机、空压机、反映釜、引风机、干洗机等),设备间接冷却水必须自身循环使用,循环率应达到98%以上,每小时200立方米的循环水系统,应建设相应的水质稳定处理设施,浓缩倍数应达到2.5以上。

(2)锅炉蒸汽冷凝水应回收利用,回收率达到80%以上。

(3)产品定额用水量、工艺用水情况。

(4)各类用水器具应选用节水型产品(如:节水型龙头、延时开关等)。不得安装使用无节水装置的小便池花管及手轮开关。

(5)内部员工淋浴器必须选用节水型产品(混水器应为单把混调等)。

(6)车辆冲洗应选用节水型汽车清洗器,或建设循环水洗车台。

(7)游泳池用水必须循环使用,日补水率应小于游泳池容积的5%(室外小于10%)。

(8)中水设施应注明水量计算依据,中水回收、回用部位,中水处理工艺流程及设备选型。

(9)绿地、道路应当建设低草坪、渗水地面,使用透水性能好的材料。城镇地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院内应当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的设施。鼓励单位和居民庭院建设雨水利用设施和渗水井。绿地浇灌应用喷滴灌方式。

(10)主要用水设备及部位须装水表计量,并应达到《北京市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管理规定》的要求,并注明装表部位、数量。

(11)冷却塔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4.新改扩建工程对原有用水设施挖潜改造情况。

5.目前用水指标情况,是否需要增加或转移。

6.节水专篇需加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公章。

3.节能专篇报告编写规范 篇三

目录

一、何谓节能专篇

二、节能专篇的重点内容

三、《节能专篇》编制大纲

一、何谓节能专篇

节能专篇是由具有工程咨询资质单位出具的有关投资项目如何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耗指标、实施低碳排放等措施而达到一定节能效果的专业性报告。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以及其他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项目建设方都必须出具《节能专篇》,作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中的重要环节。项目立项必须取得节能审查批准意见后,项目方可立项。因此,对建设规模超过发改委规定要求的项目,《节能专篇》如同《环境评价报告》一样,是项目建设前置审核的必须环节。

二、节能专篇的重点内容

编写《节能专篇》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承担。在研究工艺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时,对于能耗大的项目,编制单位应该分析项目方案存在的问题,提出节能降耗措施,节能专篇重点分析内容有:

1.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耗;

2.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的余热、余压及可燃气体;

3.对炉窑、工艺物料及热力管网系统采取保温措施;

4.合理利用热能,尽可能减少能量利用工艺中的不合理转换;

5.工业企业直接节能的重点应该放在选择能耗低的电机系统等环节;

6.加大洁净煤技术和相关产品的应用范围,采用先进的脱硫技术和燃烧技术,从根本上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7.加大节材、节运、节水和节地等间接节能投入的力度,把高科技应用于节能产业,提高节能效果。

对于高耗能产业,如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应加强对能源利用效率的评价,优先鼓励发展节能降耗环保的先进技术设备和产品,强制淘汰高耗能、污染大、质量差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项目建设方案应该符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战略、能源效率政策的要求;能源资源的开发应该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节能的核心是提高能耗效率、降低单位产值能耗。

对于高耗能项目,应该对拟建项目的能耗指标进行分析,计算单位产品消耗各种能源的实物量并折算成标煤消耗量,或计算消耗单位能源所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进行分析比对,一般要求万元产值能耗应低于0.98t标准煤,达到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

三、《节能专篇》编制大纲

1、项目概况

1.1建设单位概况

应包括建设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简介等内容。

1.2项目概况

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项目类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工期等内容。

1.3建设方案简述

包括项目总平面布置的描述及拟采取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方案等。

1.4项目周边环境描述

包括项目周边环境描述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如有)条件的描述等。

2、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

2.1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耗总体情况及能源生产总体情况

能源消耗总体情况应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耗结构分析、各种能源消耗量分析、总体能耗情况等。能耗生产总体情况应包括项目所在地能源生产种类、年产量分析等。

2.2能源供应条件

应包括项目所在地常规能源的供应条件分析、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地热等)供应条件分析。

3、合理用能标准和标准设计规范

应根据项目所在地区、项目性质等采用相应的节能标准及规范,4、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分析

4.1类似项目用能情况分析

包括类似项目用能结构和用量分析。

4.2本项目用能情况分析

包括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来源及年耗总量、能源使用分布(主要是描述项目用能特点,如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耗能量、比例,什么时段是用能高峰、用能高峰耗能比例等);用能总量及能源结构合理性分析。

5、能耗指标

应列出类似项目国家或地方相关能耗指标或定额,如无相应的国家或地方发布的指标,应对行业或类似项目的能耗水平进行调查分析,并据此合理提出项目所耗各种能源的能耗指标。所提出的能耗指标必须是易于理解及判断的,如民用建筑类项目的耗电指标,其单位应为kwh/m2·年。

6、项目节能措施及效果分析

6.1项目节能措施

6.1.1节能措施综述

主要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所拟采用的相关节能措施的总体论述,其中应当包括关于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采用情况的论述说明,并应明确说明没有采取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

6.1.2相关专业节能措施

应包括项目各专业针对性的节能措施。对于民用建筑,应按最新颁发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提出相应的节能措施,其中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及围护结构的做法应满足上述节能标准的要求。

6.1.3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分析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进行分析,包括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条件分析及利用方案的简述。

6.2节能效果分析

4.编制节能专篇深度要求 篇四

第十六条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术语和定义 2.1 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2.2 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

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

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

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2.7 作业场所

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主要内容 3.1 建设项目概况

3.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3.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3.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3.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3.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3.1.1.5 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3.1.1.6 建设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3.1.2 建设项目外部基本情况

3.1.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情况。3.1.2.2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出现的最严重事故波及的范围,以及在此范围内的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3.1.2.3 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

⒈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⒉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⒊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⒋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⒌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⒍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⒎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3.2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3.2.1 危险、有害因素

3.2.1.1 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3.2.1.2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

3.2.1.3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

3.2.2 危险、有害程度 3.2.2.1 固有危险程度

⒈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工艺流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固有危险程度。

⒊宜通过下列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

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⑶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⑷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3.2.2.2 风险程度

⒈通过国内外同类生产或者储存装置、设施发生的事故情况,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的以下几方面内容:

⑴作业场所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

⑵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⑶涉及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

⑷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⒉预测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最大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数量和最严重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数量。

3.3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3.3.1 列出落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

3.3.2 说明未落实或者部分落实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的论证情况或者理由。

3.4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详细列出建设项目设计中所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具体条款,或者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

3.5 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3.5.1 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的设置或配备情况。

3.5.2 消防队伍的依托或者建设情况。3.5.3 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情况。3.5.4 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3.5.5 应急救援措施。

3.6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3.6.1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的建议。

3.6.2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和数量的建议。

3.7 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3.7.1 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

3.7.2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和分类投资概算。

3.7.3 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投资概算占总投资概算的比例,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分类投资概算占安全设施投资概算的比例。

3.8 结论和建议 3.8.1 结论

根据国、内外同类装置(设施)设计发展情况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从下列几方面作出结论:

⒈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⒉建设项目选用的技术、工艺安全性; ⒊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施安全性; ⒋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⒌建设项目所达到的安全水平。3.8.2 建议

根据国、内外建设项目特别是同类装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情况和趋势,从下列几方面提出建议:

⒈主要装置、设施和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订购; ⒉施工单位的选择; ⒊主要原辅材料的选择;

⒋投入试生产(使用)后的安全管理; ⒌其它方面。4 附件

4.1 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工艺流程简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4.2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生产和储存装置(设施)、防雷防静电接地、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气体检测平面布置图。

4.3 建设项目涉及的特种设备及主要安全附件一览表。

4.4 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条件的分析情况。4.5 建设项目风险程度的定性、定量分析情况。4.6 建设项目选用的技术、工艺安全性的分析过程。4.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依据的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目录。格式 5.1 格式

5.1.1 封面(参见附件1)5.1.2 封二(参见附件2)5.1.3 安全设施设计工作人员组成 5.1.4 目录

5.1.5 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 5.1.6 主要内容 5.1.7 附件 5.2 字号和字体

主要内容的章、节标题分别采用3号黑体、楷体字,项目标题采用4号黑体字;内容的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号宋体字,表格表述部分可选择采用5号或者6号宋体字;附件的图表可选用复印件,附件的标题和项目标题分别采用3号和4号黑体字,内容的文字和表格表述采用的字体同“主要内容”。

5.3 纸张、排版

采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纵向排版,左边距28mm、右边距20mm、上边距25mm、下边距20mm;章、节标题居中,项目标题空两格。

5.4 制作

除附图、复印件等外,双面打印文本。5.5 封装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正式文本装订后,用设计单位的公章对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封页。

附件1

(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单位: 2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建设项目单位:

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建设项目单位公章)

****年**月**日

(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附件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 设计单位联系人: 设计单位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公章)年

5.编制节能专篇深度要求 篇五

1.总则

1.1依据

本细则依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在此基础上明确深度和范围要求。特别在职责范围上加以调整。1.2范围 1.2.1适用范围

本细则只适用于上海市行政管辖范围。同时本细则还明确了相关设计资质。

根据上海市的建设项目设计流程,明确了在总体设计之后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以下称为设计专篇)。1.2.2编制范围

设计专篇的审批部门、评审专家、设计单位,其职责范围和专业范围应该限于职业病防护设施内容。环保、节能、消防、安全都有相应的设计专篇,有关内容应该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评审专家、设计单位负责。目前,将环保、节能、消防、安全全部包罗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非常普遍,评审也经常提及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等相关内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3个专项报告的界面必须明确划分,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其法律责任不能明确。例如预评价报告与设计专篇都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且结论不一样,究竟以哪个文本为主。为此,本细则明确设计专篇是在预评价报告的结论上进行设计及设计汇总,承担设计责任。目前也看到了写成评估性文件的专篇,因此特意强调了设计及设计汇总。

0 本细则强调了工艺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内容。目前工艺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大部分都由设备供应商承担,隐患很大。车间通风、空调、照明、给排水等都有审图单位管理,只有直接影响职业健康的工艺设备的防护设施缺乏事前管理和评估。目前工艺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可由设备商提供,并由设计单位转化设计,成为设计专篇中的一部分内容。也可以由设计单位设计,成为设备采购的技术文件中的一部分内容。

设计专篇强调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运行管理制度的编制界面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项目验收才有运行管理的制度,在设计阶段还没有相关制度,这样容易造成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运行管理制度内容虚假、空洞。只有设计人员才能了解防护设施的管理,这样有利于企业使用好这些防护设施。1.3深度要求

深度要求强调了设计要求和设计语言。设计专篇中的设计语言应该具有可实施性,即专业单位看了设计专篇便能够实施,如同实施方案的深度。

2.术语和定义

无说明

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内容

3.1建设项目概述

将建设项目概述放在第一章,主要是便于初步了解项目,并判断设计依据是否适用。3.1.1建设项目概况

无说明 3.1.2建设单位简介

无说明 3.1.3小结

让设计专篇的评审人员初步了解预评价报告的情况,如果此章节内容与预评价报告没有原则性区别,可以简化相关内容的审核。

3.2设计依据

3.2.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无说明

3.2.2标准、技术规范

无说明 3.2.3项目基础资料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核(备案)批复,初步设计等。部分依据如果没有可以省略。

3.2.4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依据如果没有可以省略。3.2.5设计范围

说明设计范围的同时,须描述是否与预评价报告的评价范围是否有区别。3.3工程分析

3.3.1总平面布置及建筑

此章节主要针对新建建筑、利旧建筑、周边建筑、总图进行描述和介绍。

3.3.2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

推荐设备序号用X-Y-Z表示,X表示车间序号,Y表示工艺序号,Z表示设备序号。

对于设备特别多的项目,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无关的设备可以适当省略。

此节重点强调了生产和辅助设备的参数,参数不一样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不一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方案完全不一样。3.3.3原、辅材料

原辅材料的用量宜用t/a表示,也可用其他重量、数量等单位表示。

3.3.4自动化及操作方式

对于有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设备或岗位,如没有人员操作,应该在此 节重点描述。此节应该重点描述人员的操作状态,避免描述PLC、DCS等自控形式。3.3.5小结

让设计专篇的评审人员初步了解预评价报告的情况,如果此章节内容与预评价报告没有原则性区别,可以简化相关内容的审核。3.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 3.4.1预评价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预评价报告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是通过合法程序确立的。为了避免同一项目出现不同的且都合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设计专篇主要摘录预评价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设计专篇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增或减,可作为建议提出,必要时由预评价报告编制单位修改预评价报告,或出具补充报告。

此节仅需摘录预评价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3.4.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结合工程分析,判断预评价辨识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需要增减,并提出建议性意见。

3.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有关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

如果建设项目比较复杂或规模比较大,建议以总体布局、车间

1、车间

2、公用辅助设施等列为二级目录,将以下其他各节作为三级目录。

如果某节的内容没有,可以取消某节,其他章节按序上移。也可在此节目录下面描述“本工程没有XX内容”。例如,某工程没有自然通风,则在3.5.1.2厂房自然通风设计下写本工程没有自然通风。3.5.1建(构)筑物设计 3.5.1.1总体布局

按设计流程,总图应该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或项目申请报告阶段

已经通过规划、消防、建交委、公安等多个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在初步 设计阶段已经不能更改总图设计。因此总图布局应该在预评价报告阶段作 重点评估,在设计专篇阶段以简要描述为主。

此节要求描述总图设计与预评价报告有何原则性区别。3.5.1.2厂房自然通风设计

自然通风是一种节能的通风形式,其通风原理主要是热压与风压,特别适用于高大热工厂房。对以自然通风为主的厂房,除应描述气流组织的形式外,还应着重阐述自然排风装置(通风天窗、通风帽、高处可开启外窗等)的形式。鉴于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是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以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基础上编制的,编制时施工图设计尚未开始,专篇编制单位可能无法获得详细设计资料。本条规定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宜对所采用的自然排风装置(通风天窗、通风帽等)参数进行描述。“宜”在规范用词中是最低级别,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以自然通风为主的高温车间,应该对厂房有更多的描述,以符合其特殊要求。3.5.1.3采光和照明

采光和照明有卫生要求,但不会产生职业病危害,故仅简单描述即可。3.5.1.4暖通工程 3.5.1.4.1空调

上海是非采暖地区,因此本节的重点设在空调方面。空调的重点设在新风量、新风口。

特别场合需要采暖的,应放在此章节描述。洁净车间应放在此章节中描述。

空调新风口的位置由于在初步设计阶段还未确定具体位置,故可用楼层高度或大概的高度表示。3.5.1.4.2岗位送风

由于目前大部分的岗位送风是不制冷,也不制热。冬季直接送在头顶 的室外冷风有可能成为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此本节要求明确表述温度、速度、控制方式(冬季减小风速也可视作适当防护)等,便于判断岗位送风设置是否合理。3.5.1.4.3车间通风

通风量以及气流组织决定了车间通风的效果,即不是风机选多少风量,就能达到多少换气能力。进风不畅,气流短路等可以导致车间通风的失败,本节除常规要求外,特别提出了气流组织的描述。

同时各区域间正负压关系也是通风对污染物控制的重要手段,为此也增加了正负压控制的技术手段描述。3.5.2防护设施设计及其控制性能 3.5.2.1防尘、防毒设施 3.5.2.1.1局部排风

局部排风是整个设计专篇的重点。

局部排风主要服务于工艺设备,与工艺设备配合得好与坏直接影响污染物的捕集效果。因此,首先须对设备和工艺进行必要的描述。其次须描述操作方式。

污染物的相关性质指温度、湿度等影响设计方案的物理化学性质。捕集罩的图示中,气流的流向建议用箭头表示。3.5.2.1.2事故通风

可参照车间通风描述。3.5.2.1.3其他通风设施

防尘、防毒设施一定会涉及其他通风措施,在此不必重复叙述,可以点明是哪个章节、那个系统内容。3.5.2.1.4工艺设备自带的防尘、防毒措施

除条文中描述的一些防尘、防毒措施外,其他特殊的防尘、防毒措施均在此节描述。3.5.2.2防噪、减震设施

在噪声防护设施设计中,一般很注重固体声的传播,在振动没有成为职业危害因素之前,就必须对振动引起的固体声传播进行治理。所以一般 情况下将噪声和振动进行联合治理。3.5.3.2.1主要噪声和振动源

声源振动描述主要为了判断防护设施是否可行。3.5.3.2.2噪声和振动防护设施

噪声和振动防护设施设计很大一部分的作用是针对环保厂界达标的,作为噪声治理手段很难将其分开,所以需整体描述,但设计专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职业病防护。

细化噪声和振动防护手段的描述,主要是为了避免“采用隔声、吸声、消声、隔振等”千篇一律的描述。

此节没有将“选用低噪声设备”的要求列入,因为大部分“低噪声设备”没有标准可循,低噪声设备是相对低噪声,并没有表达可以达标的意义。“选用低噪声设备”不如直接描述设备的声级。另外“选用低噪声设备”也不属于防护设施。

本次振动控制要求中,没有将软性接管、柔性支架纳入到设计专篇需描述的内容,因为此部分内容已经列入到相关的施工规范中。

生产性噪声根据持续时间和出现的形态,可分为连续性噪声和间断性噪声;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或脉冲噪声。根据频率特性和频谱特征,又可将噪声分为低频(主频率在300hz以下)、中频(主频率在300~800hz)、高频(主频率在800hz以上)、窄频带和宽频带噪声。

机械振动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产生振动的原因可分为自由振动、受迫振动和自激振动;按振动的规律可分为简谐振动、非谐周期振动和随机振动;按振动系统结构参数的特性可分为线性振动和非线性振动;按振动位移的特征可分为扭转振动和直线振动。

噪声和振动防治措施除隔声、消声、吸声、隔声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形式,如涂覆阻尼材料、改变固有频率、防治共振、利用距离衰减、佩戴

耳塞等,应作详细描述。

由于要防止噪声的传播,一般噪声源都处于一个密闭的空间内,因此,需要对此空间采取一定的通风措施。通风系统是噪声治理的一个簿弱点,因为噪声治理讲究等隔声量。通风系统进排风的消声措施直接影响到噪声防护设施的整体效果,因此将针对噪声防护设施的通风列入本节之中。3.5.2.2.3噪声和振动的个体防护措施

无说明

3.5.2.3防暑、防寒设施 3.5.2.3.1热源、冷源描述

本节条文已经将设备自带的保温措施归入此节。3.5.2.3.2通风空调设施

空调、采暖、车间通风、自然通风、岗位送风、局部排风等与防暑、防寒有关的内容,不必重复叙述,可以点明是哪个章节、那个系统内容。3.5.2.3.3防暑、防寒个体防护措施

无说明

3.5.2.4防非电离辐射与电离辐射防护设施 3.5.2.4.1非电离辐射防护设施

对产生非电离辐射的设施的防护设计应有针对性地描述,不应笼统地说采取了合理布局、相关的防护设施。3.5.2.4.2电离辐射防护设施

条文中射线装置应用项目主要包括直线加速器、X射线探伤机、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X射线测厚仪等;含密封源装置应用项目主要包括γ辐照装置、γ射线探伤机、γ射线测厚仪、料位计等含密封源仪表等;非密封源应用项目指各类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和应用中操作非密封源的活动。

针对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采用的防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可参照相应的防护标准,包括《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γ 辐照装置的辐射防护与安全规范》(GB 10252)、《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14)、《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防护标准》(GBZ 115)、《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17)、《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 125)、《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GBZ 127)、《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32)、《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43)、《γ射线工业CT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5)等。

简单描述个人剂量管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放射防护监测计划等辐射防护管理措施。

3.5.3应急救援设施、仪器、设备

无说明

3.5.4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无说明

3.5.5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

根据GBZ1中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关于辅助卫生设施的编制要求,应在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车间卫生特征等级基础上设置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如预评价报告中未确定车间卫生特征等级,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应在先确定车间卫生特征等级后,再设置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3.5.6预评价报告对策措施及建议的采纳情况说明

无说明

3.6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管理措施及应急措施 3.6.1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管理措施

本细则强调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管理措施及应急措施,并非生产运行中的日常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及应急措施。因为在设计阶段建设单位仅有搞基建的队伍,没有生产管理团队,此阶段编制的日常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存在很大的偏离度,即不切合实际。即使是改建、扩建项目,由于生产装备的提高,也很难在此阶段编制成完善的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

另外,控效评价中也有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及应急措施,此阶段已经经过了试生产,编制而成的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会比较符合实际。

由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措施及应急措施,可以从专业角度提出设施的管理要求,便于更好发挥防护设施的作用,延长使用寿命。3.6.2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应急措施

无说明

3.7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概算

在初步设计阶段对应的是概算,施工图设计对应的是预算。本细则将名称修改。

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概算不应该表述运行中职业病防护费用。

将运行费用列表主要是用于判断设计专篇设计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有长期运行的可行性。3.8预期效果

此节主要描述综合效果和综合评估。

4.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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