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

2024-07-15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精选4篇)

1.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 篇一

运河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管理办法

为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质量水平,加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工作质量监督与管理,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现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标准、工作纪律、出勤管理等制定如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保洁人员

1、工作质量标准(1)上岗时间:

夏季(3月31日-9月3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6:00 冬季(10月1日--4月1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2)上岗着装要求:

上岗时须着工作标志服,衣着整洁,劳动工具齐全,安全标志旗明显。

2、工作质量要求: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进行全日保洁。上班时间不脱岗,不虚岗,不旷工,有事向管理人员请假,自己找人替班。

3、普扫标准要求:每天上午10:00前完成一次普扫,下午4:00前完成二次普扫。普扫达到的标准是“四净六无”,“四净”即路面干净,边沟干净,树池干净,路边至墙根干净;“六无”即无垃圾堆、袋,无污泥脏水,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杂物,无连片纸 屑、垃圾袋挂树。

4、保洁标准要求:勤走动、勤观察、勤清扫路面等,及时清除临时垃圾、保洁区墙面等乱贴的杂物,及时清除杂草,及时管理和规劝村民不在保洁区域存放杂物,保持保洁区域整洁卫生。垃圾桶桶体整洁,桶外无垃圾。垃圾池周边整洁卫生。蚊蝇季节按要求及时打药灭蝇。

及时发现村庄道路出入口出现的垃圾,及时向管理人员、村委回报,及时协调清理。

雨雪天气正常出勤作业,并及时清理积水积雪。

服从上级的工作调度和安排,积极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考核扣罚标准:

(1)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每次扣2元。虚岗、脱岗、聚堆闲聊下棋每次5元。旷工每发现一次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开除。

(2)达不到普扫、保洁标准要求时,每项每次扣2元。(3)禁止保洁员在托管区域焚烧垃圾,每发现一次扣20元。(4)保洁员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临时性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20元。

(三)考核方式与考核结果的使用

1、管理员每天考勤检查一次,村委、居民日常监督、举报后核实的内容,计入考核。

2、环卫所组织的不定期检查或抽查结果,计入考核。

3、一体办随时进行的不定期抽查结果,计入考核。

4、区局检查考评组进行的考评检查结果,计入考核。

5、以上每级检查的考核结果均计入本月的工资扣罚。

6、同一事项不重复处罚。

二、垃圾清运人员

(一)工作质量标准

1、上岗时间

垃圾清运车组的上岗时间,由各所根据车组清运工作地点和垃圾倾倒点,合理安排早出车,早清运,垃圾日产日清。考勤管理主要以GPS定位系统进行监督管理,各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考勤监督方法。有事不能上岗出车,向所长请假,自己找好替班人员。未经批准不上岗出车,按照旷工处理。

2、上岗着装要求及车辆管理

车组人员上岗时须着工作标志服,衣着整洁。

车辆行车安全、维护保养、油耗管理,依据区环卫处统一的管理办法执行。

3、工作质量要求

(1)按照所规定的时间要求上班出车,完成当日工作量后下班。

(2)垃圾在车辆运输能力许可的条件下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池)不得外溢垃圾。桶(池)清运后,归位正确稳定。积极协助保洁员、管理员及时清理村头垃圾,及其它地点出现的临时垃圾。

(3)作业车辆外观整洁卫生,车况良好,驾驶证与车辆匹配 符合规定。

(4)服从上级对车辆的合理调度和安排。积极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考核扣罚标准

1、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每次扣6元。

2、旷工每发现一次扣罚30元,第二次60元,第三次开除。酒后驾车每次200元,醉酒驾车,立即开除。

3、达不到工作质量中的要求,每项每次扣10元。其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时,每次每事项扣罚50元。

(三)考核方式与考核结果的使用

1、管理员每天考核检查,计入考核。

2、环卫所组织的不定期检查或抽查,计入考核。

3、一体办随时进行的不定期抽查,计入考核。

4、区局检查考评组进行的考评检查计入考核。

5、每级检查的考核结果均计入本月的工资扣罚。

6、同一事项不重复处罚。

2.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为了认真做好我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根据黄建电[2006]11号文件精神,对本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3月27日台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多城同创”动员会后,街道党政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把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当成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城建领导任副组长的一体化领导小组,成员由城建办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策划部署和组织协调,坚持经常性的下村检查指导,从组织上有效地保证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在我街道的深入展开。

二、全民动员,上下发动

5月22日,街道召开了由全体机关干部、各村书记、主任参加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专题会议详细部署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并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确定了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垃圾统一集中运送到街道中转站再转运区垃圾场处理。同时加强教育力度,坚持以人为本,把村民的素质提高放在重要位置来抓,通用过大力宣传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了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广发动,通过运用大型永久性宣传活云动,在辖区内形成浓厚的氛围。二是抓同创,促效应。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多城同创”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党员、团员和群众参与义务清扫活动,并在各村开展专项卫生清理大行动和全民卫生大扫除。

三、规范操作,狠抓落实

环卫一体化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它既包含物质文明建设的内容、又包含大量的精神的内容、涉及到城市的爱国卫生工作、社会事业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各方面。在工作中,街道根据区里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做到规范操作,狠抓落实,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建成立街道、村两级环卫管理机构;组建街道、村两级清扫保洁队伍,现街道有专职保洁人员9名、各村有专职的保洁人员31人,17个行政村有清扫保洁队伍全部落实到位;投入专项资金100余万元、完成了15个村100个垃圾收集点的建设,收集点的布局比较合理、另外2个村未建收集点的是山前和民建两村,山前已实施了垃圾袋装化、民建因涉及村庄改造尚未开工。完成了吉岙村的示范村建设,完成了该村的绿化美化,建了一座公共厕所,消灭了卫生死角,推行垃圾袋装化,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村民反映良好,卫生习惯也自然而生。

四、查漏补缺,总结提高

3.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 篇三

潍坊市一体化办公室:

在10月下旬进行的2016年下半年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现场暗访中,我市合格率85%,在潍坊市暗访总数11个县(市、区)中位列仅有的两个合格率不达100%的县(市、区)之一,排名倒数第一。主要存在问题是村内外尚有积存垃圾、村内垃圾清运不及时、村内垃圾收集设施不达标和群众反映保洁员工资发放不及时等。针对现场暗访结果和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近期以来,我们有针对性地重点加强存量垃圾清理、村庄内外和铁路沿线环境治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和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具体做好几项工作:

一、有的放矢深入整改。下半年现场暗访中,现场暗访发现和群众普遍反映不满意的事项主要集中在村内垃圾清理不彻底、清运不及时、村内村外垃圾乱扔乱堆乱放、垃圾箱桶破损严重、保洁员工资拖欠等问题上。近期以来,针对上述实际存在的现实问题,我们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督查等形式,引导各镇(街、区)重点分析群众不满意的原因,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任务,逐项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症下药进行整改,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新的问题产生。

二、全力以赴实施攻坚。借助年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验收有利时机,利用冬闲时间,全力以赴实施攻坚。以重点整 改暗访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群众反映不满意的问题以及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为突破口,实行全域化整体整改提高,实现全域高标准治理、长效化管理。一是切实提高整治标准。各镇(街、区)按照省、潍坊市和我市的考核评比标准要求,逐村逐街逐路逐巷进行整治,确保达到标准要求,坚决防止垃圾进村,坚决不准出现新的“三大堆”;对城乡结合部、村庄交界处、“三边三底三界三线”和农村集市、厂区、学校周边等重点部位,实施重点清理,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集中组织开展公路、铁路和河流沿线垃圾清理专项治理,尤其是被上级列为督查重点的铁路沿线卫生,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整治,彻底解决铁路沿线环境脏乱差问题,将铁路沿线建成绿色生态长廊。二是切实搞好垃圾清运。各镇(街、区)切实把市里统一配置的中转站运行起来,保证管好用好。各镇(街、区)结合镇域实际,针对群众普遍反映不满意的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及时查明具体原因,尽快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所有垃圾都能够及时清运。同时,对清运出的垃圾全部运送到指定地点实施集中清理,坚决杜绝异地倾倒、随意掩埋和焚烧垃圾现象,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促进了城乡环卫一体化总体成效。三是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各镇(街、区)针对个别村秋收以来出现的垃圾回潮现象,认真查找分析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和缺项,研究具体的完善办法,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严格考核等措施,努力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各镇(街、区)普遍建立日督查、日通报、日调度、限期整改制度,对村庄内 2 外不达标区域重点清理整治。全面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常态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各村(居)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按要求配备齐全,所有垃圾收集运输设施摆放到位,处于工作状态并保持外观美化干净;日常保洁中合理分派好保洁员,保洁人员按规定着装上岗在岗并保持工作状态;采取日常管理与突击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和促进日常对辖区环卫保洁监管考核力度,通过实行市场化运行模式,全面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机制。

三、完善督查考评机制。高密市政府近期连续召开了由各镇(街、区)镇长(主任)参加的多次专项调度会议,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和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根据会议要求,全方位启动督导、检查、考核机制,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半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连续三次考评位次靠后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检讨”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城乡环卫一体化(月度)检查考核办法》和《城乡环卫一体化(月度)检查指标考核细则》,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行月度百分制检查考核,其中村庄现场抽检60分,电话满意度抽查测评40分。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文明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5个检查考核组,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月度)检查指标考核细则》各项指标要求,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每个镇(街、区)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不少于5个村居(不足5个村的按5个村抽检),每半月一次进行现场暗访检查;同时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组织进行电话满 3 意度测评,每个镇(街、区)每次有效电话不少于50个。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职人员和专用车辆,常态化地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和检查考评工作;设立“12319”市民投诉举报热线,及时接听、快速处理群众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投诉和意见建议。各镇(街、区)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监督投诉机制,及时接听、处理相关举报和投诉,并主动电话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在工作中措施不力,影响了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总体考核成绩的,严肃追究问责。

4.湘潭经开区环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篇四

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经开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作业质量,严

格管理标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和制度化管理,推动和促进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承包工作迈向新的台阶,努力实现“双创”奋斗目标,建设整洁、靓丽、文明九华,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对象

1、考核范围:经开区范围内影响市容市貌的环境卫生工作。

2、考核对象:3家环卫服务承包公司(一标段:株洲创

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标段:湖南金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标段:湘潭市嘉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考核内容

(一)道路卫生管理

1、道路(含主、次干道、辅道、匝道等区域)清扫保

洁、环卫设施设备管理;

2、公交站台、护栏及底座、果皮桶、踩板等设施的清

洗、清抹;

3、果皮箱、移动垃圾箱内垃圾无外溢、外漏等现象;

4、牛皮癣、小广告、横幅等及时清除;

(二)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管理

1、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站、污水提升泵站场内及周边卫生清扫保洁,设备及时维修保养;

2、公共厕所卫生清扫保洁到位,门锁、灯泡、开光阀

门等及时维护;

(三)垃圾清运、转运管理

1、垃圾中转站及时接纳生活垃圾,按规定操作压缩设备,垃圾转运要及时;

2、入园企业生活垃圾清运及时,无囤积现象;

3、入园企业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分类,严禁处理工业垃圾;

3、主、次干道移动垃圾箱内垃圾清运及时;

4、主、次干道在可视范围内的成堆白色垃圾、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

(四)城中村卫生治理

1、城乡道路清扫保洁、环卫设施设备管理;

2、果皮箱、移动垃圾箱清洗、清抹到位,垃圾无外溢、外漏等现象;

3、牛皮癣、小广告、横幅等及时清除;

4、垃圾池、移动垃圾箱垃圾清运及时;

5、成堆白色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到位;

(五)人员管理

1、环卫工人、作业车司机按时到岗,正常交接班,无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

2、环卫工人、作业车司机工作履职情况;

(六)环卫车辆管理

1、环卫车辆及时维修、维护,有记录;

2、车身、车内保持整洁、卫生,无工作任务必须停至停车场;

3、无特殊安排,严禁驶出九华范围;

(六)公司内务管理

1、公司规章制度、巡查台账、信息处置、工作安排、会议记录等资料齐全;

2、临时交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机构

湘潭九华经开区综合执法(公用事业)局环卫处

四、考核方式与方法

(一)考核方式:日常检查、考评监督、督办考核;

(二)考核方法

1、日常检查:实行“白+黑”巡查机制,白班对所有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晚班主要对第一、二标段范围内的机械化清扫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扣分,并督促公司及时整改。(考评标准参照附件一)

2、考评监督:每个星期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定期对公司环卫作业及内务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将发现的问题及扣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予以通报,并要求公司总结工作执行情况,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及时整改到位。

3、督办考核:向公司下达临时交办任务后,督促按时完成,对公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将予以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计分方式

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月度考核得分=100分-检查考核扣分。

(二)奖惩措施

1、检查考核扣1分相当于罚款100元,每个月月底3家公司交齐罚款;

2、奖励:(1)前提条件:经开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在市里排名靠前,此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应追究该公司的相关责任,并取消当月的评优资格;(2)每个月在3家公司中评出1家作为考核优秀;(3)经综合评定,环卫作业情况良好、存在问题少、月度考核得分排在第一位的公司为优秀;

(4)奖金:5000元整。

六、其它

(一)经环卫处向公司临时交办的任务,且辖区非合同范围内的非交付使用的道路,将给予公司工作补贴,补贴标准为:

1、环卫工人:10元/小时/人;

2、司机:20元/小时/人;

3、洒水车:200元/车;

4、扫路车:300元/台。

(二)本办法由九华经开区综合执法(公用事业)局环卫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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