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龄服务业发展现状

2024-10-05

我国老龄服务业发展现状(共8篇)

1.我国老龄服务业发展现状 篇一

《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与展望》试卷8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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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标题 《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与展望》试卷 所属课程 《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与展望》 倒计时 21:6

一、判断题(15 道)

1.在我国以家庭的成员作为主要照料者的传统的养老方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正确 错误

本试卷共有判断题 15 道,单选题 15 道,多选题 10 道,总分 100 分,60 分及格。

2.本讲认为,到2030年左右人口金字塔将形成“倒金字塔”形状。()

正确 错误

3.本讲认为,老年人不应通过打标语、上访等方式来进行诉求。()

正确 错误

4.本讲认为,老年人参与文化身获得热情很高,所以社会提供的可供老年人参与的文化活动总体上比较丰富。

正确 错误

5.在职工作人员成为基层民主政治生活的主要参与者。()

正确 错误

6.如果对于人口老龄化的后果判断不能统一认识,那将直接会影响到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决策。()

正确 错误

7.老龄化问题与人口发展周期相联系有较大的惯性,实质性影响发生时,一般都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机遇。()正确 错误

8.从人口年龄金字塔图的当前情况来看,还是一个金字塔型。()

正确 错误

9.《人口学词典》上对人口老龄化的定义是当老年人在人口中的比例增大时,称为人口老龄化。()

正确 错误

10.政策的碎片化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难以履行它协调、监督、指导、评估和咨询的职能。()

正确 错误

11.如果老年人的需求和社会支持系统之间的矛盾不能得到及时缓解,老年人会通过各种渠道向决策者反映自己的合理诉求。()

正确 错误

12.本讲认为,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应在县级行政区域建设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

正确 错误

13.2015年是我们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到的一个峰值阶段,老龄人口比重将近达到了33%左右。()

正确 错误

14.根据我们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情况,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型的国家。()

正确 错误

15.从第6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情况来看,我国大大的超出了人口老龄化的这个标准。()

正确 错误

二、单选题(15 道)

1.本讲认为,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导致人口活力()

A.下降 B.缓慢上升 C.不变 D.上升

2.本讲认为,()会使我国出现人口流动新的高峰。

A.人口老龄化

B.户籍管理政策的松动 C.出生率下降 D.死亡率下降

3.对老龄化和工业化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在西方发达国家老龄化快于工业化 B.在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工业化同步发展 C.在我国老龄化快于工业化

D.在西方发达国家老龄化慢于工业化

4.从人口动态图上可以看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左右逐渐发展速度越来越快。

A.2015年 B.2050年 C.2020年 D.2030年

5.有关“老有所尊”的表述错误的是

A.老年人尊严与代际和谐是老龄工作重要内容 B.应赋予老人在家族中的绝对权力地位 C.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D.是在原来的6个“老有所”的基础上新增加内容

6.有关“老有所居”的表述错误的是

A.考虑到老年人的居住条件 B.考虑到老年人的居住环境

C.可以通过建立老年宜居社区来达到老年人的宜居 D.必须保证老年人居住在城市中心地区

7.下列有关老龄工作的叙述错误的是()

A.现行的政府养老职能分散在各个政府的职能部门 B.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C.已经拥有了一套整体规划

D.目前老龄工作系统的工作体制还不顺利

8.老龄人口不断增加必然形成一种势力,甚至形成(),左右村居民自治和村居委会选举的过程和结果。

A.利益集团

B.与政府的利益相关者 C.社会团体 D.群众代表

9.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从()年开始,在联合国人口基金的支持下,对全国进行人口方面调查数据支持

A.1991 B.1990 C.1997 D.2001 10.从1949年-1970年之间,除了三年自然灾害以外,年人口平均高达()以上 A.20%

B.30% C.50% D.10% 11.本讲认为,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应该坚持以()为基础,()为依托,()为补充这样的方针

A.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 B.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 C.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居家养老 D.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

12.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

A.3.26% B.6.23% C.30.26% D.13.26% 13.对西方社会中所讲的政治压迫群体理解错误的是()

A.有投票权的“不为我办事我就不投你” B.“你为我办事我才能投你”

C.这种现象在我国一些发达地区逐渐形成 D.这种现象在我国已全面形成

14.建设老龄工作体系中,要以()为先导,推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体系建设

A.战略研究 B.医疗保障 C.社区养老 D.具体政策

15.1971年之前,我国人口增长呈现出的特点是老年人口死亡率(),老年人口数量(),出生率()

A.下降,下降,有所下降 B.上升,上升,高速增长 C.下降,上升,高速增长 D.下降,上升,有所下降

三、多选题(10 道)

1.“三个创建”活动的共同目标包括()

A.老有所养 B.老有所居 C.老有所依 D.老有所教 E.老有所为

2.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的矛盾很突出,主要表现为以下哪些方面()

A.企业事业与机关的养老保障制度相统一的问题 B.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的问题

C.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群众要求反差大的问题 D.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

E.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相关制度配套发展的问题

3.纵观历史,缩减的劳动人口从()屈服于膨胀的负担人口

A.军事上 B.经济上 C.政治上 D.文化上 E.道德上

4.本讲认为,我国老龄化事业面临挑战包括以下哪几点()

A.对我国人才素质的挑战 B.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挑战 C.对我国文化建设的挑战 D.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挑战 E.对老龄工作体制机制的挑战

5.下列有关国办的养老福利机构,叙述正确的是()

A.要参与的那种社会市场

B.要划清边界,为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预留空间 C.要避免扭曲养老服务市场的规律 D.要挤占社会力量在养老市场中的空间

E.不能与社会力量划清边界,要共同参与市场竞争

6.人口老龄化的带来的一系列挑战基于以下哪些基本判断()A.未来我国老年人在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总体需求增大,需求层次提高 B.老龄化问题的实质是老年人的有效需求和社会支持系统之间的矛盾

C.未来我国老年人在收入、健康医疗等方面的总体需求增大,需求层次提高,需求结构更多元化、个性化 D.若老年人的需求和社会支持体系之间的矛盾不能得到及时缓解,老年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然通过各种途径向决策者反映诉求 E.未来我国老年人在权益保障、文化生活等方面需求层次提高,需求结构更多元化、个性化

7.上题中所提到的“三个创建活动”是指创建()

A.老年公寓 B.老年友好型城市 C.老年宜居型社区 D.老年温馨家庭 E.老年医疗救助

8.本讲认为,我国民办养老机构存在两极分化发展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A.过度集中于城市中心区 B.养老院的设施等等非常简陋 C.过度集中于城乡结合部 D.过度集中于农村地区

E.追求规模巨大的豪华的老龄公寓

9.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要加快老年服务体系建设,要做到以下哪些()A.要加快高端养老院的建设

B.要考虑到在社区服务方面要深入探讨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的长效机制 C.在养老机构的建设方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的机制,为养老服务业的多样化发展铺平道路

D.在老龄事业方面,要加强信息服务和政策引导 E.要加快针对老年人的特色医疗建设

10.本讲认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特征包括()

A.老年人口规模急剧扩大

B.老年人口的高龄话趋势愈发突出 C.人口老龄化区域发展极端不平衡 D.“未富先老”任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E.老龄事业发展处于难得的战略机遇期

交卷

2.我国老龄服务业发展现状 篇二

(一)老龄服务需求旺盛

1. 老龄服务需求总量大。

老年人口总量多、增速快,是我国老龄服务需求总量大的客观原因。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提高,老龄化程度迅速加深。吴玉韶、党俊武(2014)预测,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2025年将超过两亿,2035年将约达3亿,老年比将由14.18%上升至21.25%,短短十年时间我国就会从深度老龄化社会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

我国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失独老人等特殊老年群体数量众多是老龄服务需求总量大的另一原因。目前,空巢老人数量已占老年人总数量的一半,留守老人数量约占农村老人数量的23.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农村65岁及以上老人占老年人总数量的比重虽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农村的老龄化程度却仍在不断加深。老年人口中,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占比始终在增加,2013年已达18.4%。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农村老人、高龄老人更容易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对老龄服务的需求更迫切。失独老人由于失去子女依靠,更需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2. 老龄服务需求多样化。

养老方式不同,需要老龄服务的种类、专业化程度等也不同。2013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的家庭调查中,99.31%的受访者常住家庭住宅,7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没有配偶的老人最好与成年子女一同居住。居家养老是老年人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但受访家庭中约30%的老人和子女分省居住,父母每半年或者一年才能见一次孩子,家庭养老人力资源不足,社区老龄服务成为必要辅助,需要的服务不仅包括老年餐桌、理发洗浴、家务钟点工、老年用品修理等家政服务,还包括医疗保健、法律援助、保险理财、教育旅游等其他各种服务。未婚、身体状况较差和较贫困的老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需要大量专业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老龄服务。

(二)老龄服务供给严重不足

1. 老龄服务硬件设施不完善。

2003~2013年,养老服务机构数量由33356家增加到37324家,床位数量由100.2万张增加到370万张。城市养老服务机构数量、床位数量占总数量的比重先降后升,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则呈相反走势(数据来源于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下同),如下图所示:

截至2015年第3季度,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已达89601家,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床位数量达594.8万张,但面对旺盛的老龄服务需求,这些供给只是杯水车薪。其他各类老龄服务硬件设施的建设也待加强。老年学校的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在校学习人员逐年增多,2014年已达733.1万人,却只占当年老年人总数量的5%。社区服务中心的数量2013年、2014年的环比增长率均达21%以上,但社会服务机构的覆盖率仍只有36.9%,近两年变化不大。

2. 老龄服务专业人员短缺。

我国社会服务职业技能人员存在整体短缺现象,专业养老护理员的数量更是远远不够。2009年,我国社会服务职业技能人员共有3575人,其中专业养老护理员只有24人,占比不到百分之一。2014年底,专业养老护理员数量达5934人,占当年鉴定合格社会服务技能人员数量的比重已提高到将近一半,但即使每个养老机构只配备一名专业养老护理员,当年仍有五分之四的老年福利机构没有专业养老护理员。2010~2014年间,老年福利机构职工从18万人增加到约25万人,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水平的人数占比始终不到1%。社会服务行业的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到老年福利机构工作的人数比甚至在不断下降。

老年福利机构从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2014年,城市养老福利机构从业人员中,受教育程度为大学专科的约有16%,受教育程度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仅有7%。且受教育程度高的从业人员更愿意到城市养老福利机构工作,农村养老福利机构中大学本科及以上的从业人数明显低于城市。虽然老年医疗护理机构、老年大学、老年法律援助中心等老龄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较高,但其中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数量稀少。老龄金融服务、老龄文化服务等领域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基本还是一片空白。

3. 老龄服务项目质量不高。

老龄服务项目内容单一使得服务质量与效果大打折扣,机构养老服务表现得尤为突出。现阶段,我国老年福利机构多为国家或集体公办,入住者主要是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提供的服务项目主要是对老年人进行日常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只能满足老年人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和部分安全需求,很难满足其更高层次的需要。绝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资金短缺、政策支持和监管不到位、运营状况低下,就更无法提供多层次的老龄服务项目。极少数个别民办养老机构服务周到,但收费标准过高,远远超出大部分老年人的消费预期。老年法律咨询、老年职业中介、老年旅游、老年影视等其他服务多数只是对传统服务进行的改造,缺乏针对性、创新性。我国部分城市开始进行“虚拟养老院”、“智慧社区”等智能化养老探索,但广大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信息闭塞,基本没有智能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高老龄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还要走很长一段路。

二、财税政策在支持老龄服务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硬件建设投资总量小且结构不合理

“十二五”前四年社会服务基本建设累计投资额达1028.3亿元,约为“十一五”期间合计数486.8亿元的两倍。但两阶段各自投资额占各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均很小,只有0.05%左右。2014年,社会服务基建投资总额约为282.3亿元,其中将近一半被用于为老年人与残疾人提供收留抚养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占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还不到0.03%。

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财政的支持。根据中国民政统计年鉴数据,2014年为老年人与残疾人提供收留抚养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资金来源中,国家预算内投资占比达43.3%,国内贷款和利用外资的比例合计只有1.1%,福利彩票公益金为24%,其他占31.6%。预算内资金投资方向单一,主要投资于收养性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对老年大学、老年法律援助中心、老年活动室等老龄事业机构投资较少。

(二)财政补贴不到位

1. 养老机构补贴机制不公平。

现阶段对养老机构的财政补贴主要按床位给予,包括建设补贴、改造补贴和运营补贴等。资金来源由地方财政承担,没有形成统一的补贴标准和合理的补贴范围。各地虽积极开展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但在财政补贴方面,对公办养老机构的补贴普遍高于对民办机构的补贴。民办养老机构获取补贴有诸多“门槛”,如床位数量、连续经营时间要达到一定标准、机构建设用地非租赁等。不公平的补贴机制造成公办养老机构在定价上占绝对优势,挤占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市场。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床位空缺,常年亏损运营,二者职能错位,导致机构养老服务供给短缺现象加剧。对于老年商务服务、老年房地产服务、老年文化服务等其他老龄服务,财政专项补贴很少。

2. 专业人员补贴缺失。

财政缺乏对专业从业人员的补贴激励机制,导致人才流失严重,在职人员提高专业水平的积极性也不高。我国现阶段公办养老机构具有托底性质,服务价格低,运营基本靠财政补贴维持;而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享受的财政补贴有限,无法提高服务价格,即使有微利也不能分红,二者都无法为护理员提供满意的薪酬。2014年,社会工作师累计合格人数为38610人,其中将近三分之一的人不在社会服务行业工作。助理社会工作师累计合格人数为120332人,但只有43%的人员在社会服务行业工作。35岁及以下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只占总数的22%。

3. 老年人购买老龄服务的补贴范围偏小。

国家财政积极通过医疗保险补贴、护理补贴、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提高老年人的福利水平,但这些补贴大多数由地方政府的社会服务经费承担,覆盖范围小,只针对贫困老人发放,对老年人直接购买老龄服务的激励作用不明显。如社会服务经费与老年人福利支出规模表所示,2010~2014年社会服务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始终保持在3%左右,社会福利支出占社会服务经费的比重不断增加,老年人福利支出增长迅速,但分摊到每位老人身上的经费并不高。2014年领取高龄补贴、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分别只有1719.6万人、20万人、154.7万人,忽略同时领取多项补贴的可能,每位老年人每个月的补贴还不到70元。养老服务补贴主要针对购买机构养老服务的低收入老人,对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缺乏明确的补贴机制。

(三)政府购买机制不健全

我国政府购买机构养老服务的实践较早,购买规模也比较大,政府不仅对集中供养的“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全额购买机构养老服务,还积极采取公办民营、公建民营、公补民用和民办公助等多种购买模式加大购买力度。相比之下,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规模较小,购买内容和方式也较单一。政府主要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由于资金有限,还很难考虑不同状况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购买服务以养老服务券等形式发放给老人,内容大多是助餐、助浴、助洁等基本生活服务,较少涉及医疗护理、心理咨询、身体状况评估等领域,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更是少之又少。购买时主要委托非营利组织,竞争性和透明度不高,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极易引发服务人员的道德风险,直接降低服务质量。

(四)养老金财政支出规模小且结构不合理

与部分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养老金支出的总体规模偏小。2009年,OECD国家养老金支出占GDP的平均比例已达7.8%,公共财政用于养老金支出的平均比例高达17%。2013年,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金分别为16699亿元、1431亿元和3208亿元,合计数占当年GDP的比例仅为3.6%。而社会保障支出对上述三项支出的补助分别为2669亿元(预算数)、1414亿元(预算数)、3208亿元,合计数只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5.6%。

我国养老金政策存在明显碎片化和待遇不公的问题。养老金财政支付结构混乱,统筹层次低,不利于刺激老年人消费。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离退休金由国家社会保障支出直接负担,支付水平远高于企业职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由地方政府统筹,监管不到位,基金增值率低,个人账户资金被挪用现象普遍,影响了参保人的积极性,也使得政府财政负担不断加重(李妍等,2014)。大部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虽然由财政负担,但给付水平仍然很低,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例,较低的基础养老金给付待遇对促进农村老年人消费的作用十分有限,健康状况差的老人获得转移支付后更多的是将其储存起来而不是消费掉。

(五)税费优惠政策零散且落实乏力

现阶段促进老龄服务供给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税种多,基本涵盖老龄服务企业建立、运营的整个存续期间。但不难发现,优惠的方式还比较单一,对养老机构的优惠还是以直接的减、免、退税为主,间接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采用税收扣除。这些优惠政策都多以“意见”、“通知”、“公告”等规范性文件形式出现,具有分布零散、立法层次过低、时间上缺乏连贯性、解读成本过高的特点,贯彻执行效果不尽人意(李广明等,2015)。收费优惠政策只涉及行政事业费、公共事业费,力度偏小。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以及老年人获得的福利费和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等实行免征优惠,对孤老人员的劳动所得实行减征优惠,但却没有对老年人获得的来自家庭的收入给予优惠。而老年人的外部经济来源主要是子女,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一刀切的定额扣除办法,不考虑赡养系数,忽视了子女对老人的支持,也不利于个人养老资产的积累。

三、支持老龄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一)拓宽老龄服务业发展的投融资渠道

十三五期间,国家财政应继续加大对机构养老硬件设施及社区服务中心的基本建设投资,保证托底性老龄服务有足够的机构和床位。尽快建立多级联动财政机制,中央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促进当地老龄服务硬件设施建设。放宽对民间资本投资范围的限制,使民间资本不仅可以投资于机构养老服务,也能积极投资于居家养老服务、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学校、老年活动室、老年职业中介服务、老年影视文化服务等各个领域。政府应加大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智能养老产业,为行业创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此外,还应积极吸引外资,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服务提供方式;加强对民政部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彩票公益金的监督管理,确保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能够有50%以上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资比例;还可将地方政府获得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中的一部分专用于发展老年体育、老年健身等服务。

(二)完善财政补贴制度

1. 完善民办养老机构的财政补贴制度。

对安置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等生活困难老人的民办养老机构按相应床位数量给予和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运营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缓解地方政府资金压力。取消补贴发放的建设用地、机构规模等限制。按年给予的补贴,可根据养老机构为老人提供服务的质量高低和补贴使用的考核效果按浮动比例在年内分期发放,以降低补贴资金被养老机构挪作他用的风险。

2. 完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根据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地方政府应尽快建立、完善当地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并将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应对全体老人按购买养老服务的类别进行差额补贴。将入住养老机构的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到老人手中。对居家养老的老人享受的养老服务补贴采用服务券方式发放,服务券只有在养老服务机构才能消费,而养老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满意的服务并从老人处取得服务券后,才可持服务券换取高于券面一定金额的补贴。

3. 完善老龄服务专业人员的财政补贴制度。

对老龄服务专业人员的财政补贴从培养期开始,政府应鼓励更多有实力的高校开设老龄服务相关专业,并加大对这些专业学生的奖助力度,以吸引人才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在职人员按专业级别和工作年限发放津贴,既能从整体上提高老龄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薪资待遇,降低人才流失率,又能使在职人员积极提高业务技能。此外,还应做好从业人员专业水平鉴定工作,减免部分专业技能鉴定费用和相关考试费用。

(三)创新政府购买模式

地方政府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兼顾当地老龄服务业的长远发展,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在满足基本的机构养老服务后,向居家养老服务、智能养老服务适当倾斜,并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形式购买养老服务。资金在现有养老支出中统筹考虑,实行严格的预算监管(宋艳波,2014)。如果当地老龄服务市场发育滞后,政府财政也没有足够的能力新建养老机构,可以考虑采用PPP等购买方式,缓解政府财政压力。通过购买实施主体、养老服务对象和第三方组成综合评审机制,对购买养老服务的绩效做出客观、及时的评价。

(四)建立可持续养老金财政支付制度

不仅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老龄化程度、财政能力、物价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的变化适当调整养老金给付水平,还应尽快建立稳定的养老金增长机制。一方面,应完成养老金并轨,统一养老金支付水平,由国家财政承担转轨成本;另一方面,应提高养老金的统筹管理层次,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承担并设定合理调整机制,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个人养老金则归入社会保险基金统一管理,拓宽基金的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监管,提高投资回报率,改善退休职工的待遇。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加大农村地区基础养老金的给付力度,缩小养老金城乡给付差异。

(五)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1. 提高税费优惠政策立法层次。

具有立法权的全国人大将与养老服务业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整合成法律文件,提高对执行主体的重视程度,降低政策直接受益人的解读成本,从而真正发挥税费优惠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制定应建立在对老龄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有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具有明确的政策目标。地方政府在不违背全国人大制定法律法规原则的基础上,应根据当地实际在执行时适当给予更多优惠。

2. 灵活运用多种优惠方式。

针对老龄服务业的税收优惠除了采用减、免、退税等直接优惠方式,还应灵活运用税收扣除、加速折旧、延期纳税等间接优惠方式。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除免征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外,对其自用养老设施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一定比例给予税收返还。对营利性的养老机构,简单采用免税政策并不能激励纳税人调整经营活动计划、实现长久发展,应采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延长补亏年限等间接优惠手段,并将其收费优惠规定在适当年限内。

3. 缩短税费优惠政策出台时滞。

“营改增”扩围到生活性服务业后,亟需出台新的养老服务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不仅要对提供机构养老服务的企业加大优惠力度,还要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提供社区智能化养老平台建设的企业在增值税方面给予优惠。对为老龄服务业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企业,应设定较低的增值税率。从事老年培训、咨询、担保、文化旅游等服务的法人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并在所得税上享受优惠待遇。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医疗机构应享受所得税减免、医疗设施购进免进口关税等优惠待遇(唐振兴,2014)。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的所得可以考虑按照赡养系数进行扣除,鼓励子女为老人购买老龄服务。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保证养老基金统筹缴纳,减轻老年人消费的后顾之忧。

4. 建立合理的优惠政策评估机制。

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对老龄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优惠力度和实施结果进行评估,一方面有利于衡量国家财政对老龄服务业的支持能力,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有利于监督地方政府政策落实情况,提高政策实施效率。借鉴税式支出的管理理念,先汇总分析各级税务机关提供的数据,再结合老龄服务业发展的相应统计指标,对老龄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对于已有的税费优惠政策措施,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应根据政策目标进行重新设计。将设置的税费优惠项目,结合财政收入状况和老龄服务业发展趋势等采用科学估算方法评估。评估时应重视纳税人的意见,使税费优惠政策能够从根源上得到落实。

参考文献

吴玉韶,党俊武.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3.我国迎来老龄产业发展机遇期 篇三

首部老龄产业发展蓝皮书的发布,释放出我国老龄产业日趋重要的清晰信号。到2050年,逾百万亿元的消费潜力,近36.8亿人次的老年人口就诊人次,7900万左右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巨大的市场前景将会吸引巨量的资本进入。

《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是我国第一部老龄产业发展蓝皮书。蓝皮书从学者的独特视角,全面阐述了中国老龄产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原因,提出了未来中国老龄产业发展的八个战略着眼点,深度分析了四大老龄产业板块的发展现状、主要问题及对策等,对中国老龄产业的发展潜力进行了预测。

9月23日,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我国首部老龄产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我国已经处于老龄社会初期,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释放了老龄产业发展空间,未来中国将成长为全球老龄产业市场潜力最大的国家。

将成全球老龄产业最大国

根据预测,2050年全世界老年人口将达到20.2亿,其中,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8亿,几乎占全球老年人口的四分之一,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2014年至2050年间,中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将从4万亿元左右增长到106万亿元左右,占GDP的比例将从8%左右增长到33%左右。

当前,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良好,市场需求逐渐释放,市场供给不断扩大,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产业的热情日益高涨,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老龄用品业市场日渐升温,老龄用品、辅具和保健品等需求旺盛;老龄服务业发展持续加速,以养老服务、健康服务为主的老龄服务业成为市场投资热点;老龄房地产业市场供给走旺,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保险公司等为代表的各路资本竞相投入。

报告同时指出,在看到大好形势的同时,也要看到中国老龄产业发展还存在有效需求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组织发育迟缓、产业政策不明晰等问题。在经济结构调整、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加大对老龄产业扶持的新形势下,老龄产业作为老龄社会条件下的基础性产业、支柱性产业和战略型产业,既是未来中国宏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老龄经济和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挑战的战略选择。

“要抓住老龄产业发展的机遇期,最大限度地创造老龄产业发展的有效刚性市场需求,加快出台完善重点领域的老龄产业政策,加速培育老龄产业组织,打造老龄服务网络,建立国家老龄产业核心技术研发基地等,促进老龄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说。

面临产业发展机遇期

老龄金融业、老龄用品业、老龄服务业和老龄房地产业,将是老龄产业的4个板块。报告指出,从2013年到2050年间,中国老年人口内部将发生重要变化,这些变化都是未来开发老龄产业的重要依据。

首先,老年人口高龄化日趋严峻,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将逐步增多,2020年达到2900万,2054年达到峰值1.18亿。为此,未来开发老龄产业的整体战略布局重点应逐步转向中高龄老年人口。

其次,空巢老人和无子女老人将越来越多。到2050年,临终无子女老年人将增加到7900万。“他们的老龄服务需求将变得异常强劲,并带动老龄用品业和老龄房地产业的发展。针对他们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将是一个较大的有待开发的市场。”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

报告指出,老年人口的医疗卫生消费需求巨大。根据预测,中国老年人的慢性病患者将从目前的1.1亿例增长到2050年的3亿例,就诊人次将由当前的13.5亿人次增长到2050年的36.8亿人次,老年人口的医疗卫生消费占GDP的比重将在2050年达到5%以上。

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巨大的医疗卫生消费市场。同时,老年病医院及康复护理机构建设将成为医疗卫生事业新的增长点。目前,我国老年病医院及康复护理机构建设刚刚起步,到人口老龄化高峰期,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器械配备、人员培训,都将产生巨大的产业。

报告同时指出,从未来老龄产业的发展走向看,国家开发老龄产业的战略着眼点主要表现在8个方面,如最大限度地创造老龄产业发展的有效刚性市场需求,加快出台完善重点领域的老龄产业政策,加速培育老龄产业组织,鼓励扶持现有金融机构业务向老龄金融领域延伸,鼓励兴办一批新的老龄金融专业机构等。

编辑|李长海 changhai.li@wtoguide.net

链接:老年人口内部将发生重要变化

中国首部老龄产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指出,从2013年到2050年间,中国老年人口内部将发生重要变化,这些变化将是未来开发老龄产业的重要依据。

——老年人口城乡分布将发生重要变化。这一变化关系老龄产业开发的城乡布局。未来城市老年人口一直增长,而农村老年人口先增后减。仅仅从人口因素来看,开发老龄产业的战略重点在城镇,但开发农村老龄产业也不容忽视,到2050年,农村老年人仍然接近全国老年总人口的30%。

——老年人口省域分布将发生重要变化。这一变化关系老龄产业开发的省域布局。到2030年,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和重庆等10个省市,到2050年,吉林、上海、黑龙江、浙江、辽宁、天津、内蒙古等7个省市,是开发老龄产业的重点区域。

——老年人口性别结构将逐步失衡。2010年,男女两性老年人口大体相当,到2050年,女性老年人口比男性老年人口多出3000万。未来开发老龄产业应当逐步重视女性老年群体的需求。

——老年人口高龄化日趋严峻。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在2013年2300万的基础上,将增加到2020年的2900万,2030年的4300万,2040年的6700万,2050年的1.08亿,2054年达到峰值1.18亿。这说明,2030年以后,开发老龄产业的整体战略布局应当逐步把重点转向中高龄老年人口。

4.关于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调查报告 篇四

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式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市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见图1)。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见图2),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配偶健在的占总数的74.21%,配偶不在的占24.26%,没有配偶的为1.53%。再从老年人子女的数量来看,有1个、2个、3个子女的分别占14.75%、37.50%、26.88%,居前三位,有4个和5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2.22%、7.32%,无子女的占1.33%(见图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5.我国老龄服务业发展现状 篇五

[摘要]良好的身心健康是老年人保持独立和继续为家庭或社区做出贡献的前提,健康老龄化即延长老年人的“健康余寿”,缩短其带病生存期,这需要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合作,有效地融合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可利用、可获得的综合医疗保健与养老照护。分析当前我国三类“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拓展其外延,进而构建“一个中心、两个依据、三种类型、四个战略支撑”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战略框架,完善“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网络,促进健康老龄化的实现并提出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

[关键词]健康老龄化;医养结合;健康生活方式指导

中共中央曾在2006年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明确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的任务,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提出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以实现养老和医疗资源的整合。卫生部与民政部护理事业与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也探索了“医养结合”的老年照顾服务模式,应对社会老龄化和医疗卫生改革的需要。对目前流行的三种“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实践进行分析,提出“医养结合”亟待厘清的误区,拓展模式的外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整合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战略框架,促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协调与整合,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有效地实现健康老龄化所要求的“老有所养”与“老有所医”以及“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的多元化养老目标。

一、健康老龄化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医疗资源融入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模式,能够提升老人的健康水平和独立性,通过其积

以医院治疗为主,导致费用支出高、医疗保险资金压力大。“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对象并非单指“需要中长期专业医疗服务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而应该是全体老年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内容也并非指在老人已经失能或半失能之际提供医疗服务,而是提前介入,加强对老人慢性病的预防,尤其要预防对老年人日常生活影响较大的慢性病,这远比疾病治疗更有意义,也能够更好地利用医疗资源。现代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模式认为,影响疾病的四类因素按照影响程度从高到低分别是:生活方式和行为、环境因素、人类生物学因素和卫生保健服务制度。

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分析。“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在实践中被界定为在养老机构内开设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内开设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等三种模式,养老机构开设医疗机构如: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开设福利医院、青岛福山老年公寓开设医疗中心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机构、重医大附一院内开设青杠老年护养中心、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开设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与湖南康乃馨养老机构合作、北京康泰医院与颐乐之家敬老院合作

(一)“养老机构开设医疗机构”的分析。“医养结合”模式一是在养老机构开设医疗机构,这种模式以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和青岛市福山老年公寓为代表。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简称北京一福)由北京市政府于1987年投资兴办,内设经卫生局批准的北京第一家集医疗、康复、颐养、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医院——老年病医院。主要接受国家优抚、需要照料的离、退休老人、归国华侨等老年群体,其老年病医院是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北京一福是国内具有“窗口”示范作用的老年服务机构,由于其优质的医养服务和低收费而成为养老服务的“标杆”单位,也由此陷入“一床难求”的困境,导致大部分入住者是有特殊背景的老人,成为一小部分老人享受的福利。青岛市福山老年公寓由青岛市民政局于2012年批准筹建的新型民办养老机构,其最突出的特点即内 的学科,为入住老人提供权威的健康支持,但老人发生疾病时,可以立即转到医疗区接受专业的医治。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是河北省最大的三级甲等医院,2013年开始筹建养老服务中心,将成为集综合医院与老年养护中心为一体的养护机构。对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机构的实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其内部优势和外部机会在于医疗机构了解人的老化的过程和老人的医护需求,而能够提供适老的医疗设施与医护服务,这不仅能够解决大型公立医院的压床现象,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还能够为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持续性医护服务。此外,国家部委发布的相关指导意见和规划,明确提出支持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推进医护型养老机构的建设,这些有利因素激励着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机构。对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机构的内部劣势和外部挑战分析发现,由于三级医院和基层医院本就存在较大差距:三级医院人满为患,甚至出现病人压床现象,而基层医院则病患不足,经济效益差,因此三级医院开设养老机构的动力不足,而基层医院开设养老机构的能力匮乏。此外,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机构还可能发生滥用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机构可能使得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差距进一扩大。

三、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

促进和维护老年人的健康应首先从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着手。

(一)规律的生活起居。辖区医护人员可协助老年人安排每日的作息时间,使老年人每日的安排既充实,又舒适。

(二)合理的饮食。老年人应重视饮食的质量,摄取较高的营养物质以保证老年人能量的需求。

(三)良好的卫生习惯。辖区医护人员应指导和协助老年人搞好个人卫生,如皮肤和口腔的卫生。

6.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现状论文 篇六

【关键词】 新常态;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对策

一、引言

经济发展新常态环境下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消费结构提升必然需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按照产业结构演变的规律,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已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20xx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随后,我国出台了有关家庭、养老、文化创意等服务业的发展指导意见,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20xx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等,中央如此高密度发布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着实体现了我国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二、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分析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是现代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要途径,其发展水平将会大力推动城市产业结构优化与产业竞争力形成与提升,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而当前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并不能令人乐观,还存在许多弱点。

1、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现代服务业管理体制上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常常发生政出多门的现象,而且部门间缺乏相应的协调机制,出现问题时各职能部门间相互推诿时有发生,多头管理最后变成了无人管理。另外,因受创新要素的影响,高科技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撑作用还显得不够。在现有的管理体制机制作用下,高校和研究机构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和技术转化受到制约,从而这些智脑为企业提供创新的科研成果转化率较低。

2、人才匮乏

现代服务业,尤其是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但我国服务业人才的培养长期以来没有得到重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国际服务业大量转移进入中国,但我们的从业人员良莠不齐,高端人才匮乏。而培养和储备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需要各服务业、政府和高等教育共同努力来改变现状。

3、认识误区依旧存在

在传统意识中,服务业只是辅助农业和工业的,不能独立存在,甚至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在社会地位方面也受人歧视,所以,长期以来,我国服务业得不到重视,制约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三、促进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快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现代服务业与农业、工业以及传统服务业有很大区别,因此,准确掌握其产业特征,并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才能促进其又好又快发展。

引导现代服务企业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提高自身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加快科研成果及技术转化率。鼓励企业在现代服务业的范畴如现代物流,科技等领域进行成果推广应用,从而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2、加快电子商务发展

电子商务采用现代信息网络,大大改变了传统的贸易方式。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等电子交易方式以其效率高、成本低、收益高等特点,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将会大大推进城市发展。

3、加快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

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的培养,要重视人才引进政策的制定。高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政府应鼓励高校新建服务业紧缺专业,并积极推进校企合作,真正培养出现代服务业所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并落实现代服务业人才引进政策,消除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过程中高端人才缺失或者外流的尴尬处境。同时,可将部分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送进高校或者国外进行进修培训,来提升自身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及服务能力。

4、加快制定现代服务业标准

现代服务业不同于传统服务业,不能用传统服务业的发展标准来规范现代服务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标准做参照,但至今我国还没有出台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标准,这让很多企业难适应,都在“摸着石头过河”,企业处于探索阶段,这会对现代服务业发展带来很大的阻力。因而急需政府等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标准。

四、结束语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是现代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要途径,其发展水平将会大力推动城市产业结构优化与产业竞争力形成与提升,随着中央高密度发布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为现代服务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因为传统观念的存在,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存在着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人才匮乏和认识上的误区等主要缺陷,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应破除这些传统观念,进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加快人才培养,加快现代服务业标准制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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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赵宁宁.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基于主成分分析法和改进的熵值法[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刊,(5)32-39.

[4]王佳宁,罗重谱.都市功能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管理体制:理论因由与现实操作[J].改革,2014(10)54-64.

7.我国老龄服务业发展现状 篇七

老龄社会政策是指通过国家立法和政府行政干预解决老年人社会问题的一系列政策、行动准则和规定, 代表着国家在老年人社会问题方面所作的“顶层设计”。英国是较早步入人口老龄化的传统发达国家, 在老龄社会政策建设方面经历了近百年时间, 目前已经达到相当成熟的程度。并且, 英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开展机构养老服务的国家, 其起源可以追溯到近代收容贫困人口的济贫院时期。在老龄社会政策的影响下, 英国的各类机构养老设施所承担的社会职能不断地发生转变 (表1) 。

一、英国老龄社会政策发展概述

1. 运用国家政策解决社会养老问题 (20世纪初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

英国从19世纪后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 在一大批产业工人的支撑下, 工业化和城市化不断推进。1929年, 英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 进入老龄化社会。[1]大致在同一时期, 面对新的社会需求, 英国政府开始通过增加国家干预的方式谋求在制度层面解决包括养老在内的社会问题:1908年, 议会通过《养老金法案》, 开始为部分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金;1925年, 颁布《寡妇孤儿及养老年金法》, 使鳏寡孤独及老年人皆有生活保障;1930年, 对沿用了近百年的《新济贫法》进行修订, 将原来的济贫制度系统化;……[2]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 英国已出台了包括公共卫生措施、住房立法、疾病保险以及与老人退休金相关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 开始直接运用国家政策解决社会养老问题。

2. 建设福利国家大力推行机构养老 (20世纪40~70年代)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1942年, 英国议会通过了《社会保险与相关事务的报告》, 即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 报告建议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和创建国家卫生服务体系。1945年战争结束, 工党上台执政, 开始战后重建并着手实施范围覆盖“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建设, 在随后的几年中议会通过了3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案, 为之后的老年人健康和社会福利政策奠定了法律基础, 它们是:1946年《国家卫生服务法案》提出建立国家卫生服务体系 (NHS) , 作为英国的公费医疗系统, 包括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在内的免费医疗服务;1946年《国家保险法案》, 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1948年《国家援助法案》, 内容包括为老年人设立公共援助机构和发放养老金, 并于1962年修订, 增加了送餐上门服务内容。[3]此外, 全国性机构“国家老年人照料公司” (NCCOP) 于1947年8月成立, 其主要职能是配合国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包括:从事与老年人相关的慈善活动, 提高包括残障老人在内的所有老年人福利;为老年人建造养老院、疗养院、康复之家、职业中心和度假屋等设施;为老年人承担慈善资金信托管理。[1]

20世纪50~60年代, 英国老龄社会政策的主导方向是由国家来解决老年人的住养问题, 主要方式是由NCCOP和地方政府大量建设养老院等机构形式的养老设施, 把老年人集中起来共同生活, 并提供免费住宿及照料服务。于1968年出台的《健康服务与公共卫生法案》, 明确了地方政府在促进老人医疗卫生福利方面的义务。

遗憾的是, 尽管国家和地方财政支付了大量经费, 但由于缺乏区分健康照护与社会关怀的界限, 没有考虑满足各种老年人的不同需求, 使得这一时期的老龄政策过于向机构养老倾斜, 片面强调机构照料具有的专业护理优势, 而忽视社区照料的社会作用, 结果导致当时有许多身体状况仍然相对较好的老年人长期住在养老院或医院, 而一些真正需要入住的老年人却因床位不足只能留在家里。此外, 人们还发现, 在将老年人集中到特定机构内进行照料或治疗过程中, 会造成照护对象与社会的隔离, 长期居住将使得老年人活动量减少、健康状况不佳、生活自理能力逐步退化、自我认同逐渐丧失、思考贫乏、情感冷漠或忧郁、家庭与社会支持薄弱、工作能力与动机剧减, 再加上服务质量也不尽如人意, 这些都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利。随着1973年石油危机爆发, 西方国家战后经济高速增长期结束。1976年, 英国65岁以上老人比例达到14%, [4]进入老龄社会 (1) 。此时, 机构养老的适合性已受到广泛质疑, 政界、学界等社会各界人士均发起了“去机构化”的倡议, 有关社区照料的内容开始在社会福利政策讨论中出现。

3. 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20世纪80年代~21世纪初)

20世纪80年代, 可被视作英国老龄社会政策发展的分水岭。机构养老的财政负担日益沉重, 迫使英国政府开始从政策层面对老年人福利的资金、管理和协调方面做出重大调整。具有象征意义的是, 1980年“国家老年人照料公司” (N C C O P) 更名为“老龄问题政策中心” (C P A) , 职能也由国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转变为独立制定政策和老年学研究。[5]从此, 英国遵循社会福利社会化、多元化的原则, 在社会福利服务领域建立“准市场化”机制, 政府尽量减少扮演服务提供者的角色, 而让私营部门充当直接的服务提供者, 通过私营化和市场化将福利国家改造为福利社会。即便如此, 政府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成为社会服务的主要购买者、政策法规的制定者与监督者。社会服务的支出实际上绝大部分来自政府预算, 私营和第三方 (志愿者) 组织的服务依旧在政府的计划之内。

在制度建设方面, 1981年英国政府在《日益老龄化白皮书》中提出发挥社区照料的作用, 提倡由地方政府、营利组织、志愿者组织以及非正式支持网络 (如家人、朋友、邻里等) 共同为老年人提供照料, 从强调设施环境建设转为强调照料的资源配置。此后, 又连续出台了多份有影响力的政府报告, 均涉及老龄社会政策的走向:首先是《弗斯报告》 (1987年) , 概述了以老年人需求为主导来对机构养老设施进行评价的重要性;随后是关于机构养老服务的《瓦格纳报告》 (1988年) , 强调需要对入住者进行筛选;再后是《格里菲思报告》 (1988年) , 认为机构养老并非最佳选择, 应该扩大居家照料、日间照料等社区照料服务的规模。[6]

在一系列政策调整之后, 1990年《全民健康与社区照料法案》正式颁布, 意味着社区照料以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的姿态公之于众。该法案明确规定由地方政府专款专案执行社区照料, 要在社区内对老年人提供服务和供养, 内容包括生活照料、物质支持、心理支持、整体关怀, 并对地方政府和第三方 (志愿者) 组织在社区照料中的角色作了重新界定, 即从原先的直接服务提供者变为照护管理者以及服务购买者, 还明确提及了地方社会服务部门必须对服务使用者的需求进行评估。[7]随着该法案的推行, 社区照料中的日间照料服务得到迅速发展, 成为英国老年人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至此, 英国已经用国家法律的形式完整地覆盖了4种社会养老服务模式:一是机构养老, 主要为鳏寡孤独、生活自理能力较差、需要长期照料、缺乏家庭支持的老年人提供服务;二是日间照料, 包括在社区建立的日间照料中心和日间医院, 有固定的场地和设施, 机构化程度比较高, 主要为活力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午餐、开展娱乐活动, 或为身体残障及患精神疾病老年人提供康复治疗服务;三是居家照料, 老年人待在自己家中, 由福利机构上门提供居家帮助, 机构化程度不如日间照料高;四是现场工作服务, 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康复师组成工作人员队伍, 为一定地段内的全体居民提供和安排适当的服务。[2]后三种形式总体上属于社区照料范畴。

进入21世纪后, 英国的社会养老服务总体处于平稳发展阶段, 老龄社会政策暂时没有较大变化。目前, 英国已建立起在服务职能方面由机构养老和社区照料相互补充, 在营运主体方面由政府、私营和志愿者组织三方并存的养老服务体系。但由于社会养老服务开支庞大, 政府财政负担沉重, 要求进一步改革老年人福利制度的呼声一直没有停息。

二、英国机构养老服务的角色转变

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 英国在人口老龄化水平不断提升以及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的双重压力下, 公共财政负担进一步加重, 由政府包办的高社会福利制度开始难以为继, 对社会福利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以此为契机, 英国私营老人护理院的数量迅速增长, 在全部社会养老服务中的份额明显增加, 由此带动了接受机构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总数大幅增长。据统计, 在1980年, 英国地方政府提供63%的机构养老床位, 私营部门提供17%, 但到了2002年, 两者的市场份额正好发生反转, 此后这一趋势一直持续。[8]在私营部门的带动下, 英国机构养老总床位数也出现了大幅增长, 替代了大量的NHS医院床位。1987~1988年到2009~2010年的年度期间, NHS为老年人和精神病人提供的医疗床位数减少了60%,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1985~2005年, 机构养老设施中的医护床位激增了360%。[8]私营老年护理院和养老院在20世纪80年代的快速扩张, 主要诱因是政府允许用补充福利金为入住的老年人全额付费, 这一政策鼓励了大量有照护需求的老年人搬进私营机构。1996年, 英国机构养老服务的总规模达到峰值, 共拥有床位约57.6万张, 之后数量有所下降。[8]同时期, 机构养老的服务范围进一步收窄, 开始倾向为老年人提供康复医疗等准医疗服务, 定位目标也更加明确, 入住者主要为生活不能自理、长期患病或身体衰弱的高龄老人, 许多老年人在养老院或老年护理院走完生命的最后旅程。

三、英国老年人院居照料服务的现状

进入21世纪, 随着私营部门介入社会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程度不断加深, 大规模连锁经营成为英国机构养老行业的总体发展趋势, 而独立经营的个体或家庭式小型养老院在逐渐减少。到2005年, 英国规模最大的11个院居照料服务组织拥有或运营20%的机构养老设施以及30%的养老床位, 但机构养老设施的单位规模没有明显扩大, 到2010年平均床位数也仅为25床。[11]就各种类型的机构养老设施而言, 地方政府承办的养老院单位规模最大, 然后依次是私营、志愿者组织和NHS, 而老年护理院的平均规模要大于养老院, 是后者的两倍多。[9]截至2012年末, 英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已达1 080万, 占总人口比例的17.2%, [10]其中约4%左右长期住在各类养老机构中, [11]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与养老院相比, 老年护理院更受青睐, 接收了近3/4的院居老人, 许多原来需要入住医院的老年人向护理院和能提供较好医疗照护服务的养老院转移, 其中绝大部分入住者对照护服务有“高支持需求” (2) 。另外, 院居照料也为患精神疾病的老年人提供特殊照护, 英国超过半数的阿茨海默症患者住在机构养老设施中, 近年来对此类床位的需求还在不断增长。通过英国第二大健康照护服务组织BUPA养老机构对入住老年人所做的人口普查数据 (3) , 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目前接受机构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现状 (表2, 表3) 。[12]

结语

了解英国的老龄社会政策发展及其对机构养老服务的影响, 不仅因为英国是一个传统发达国家,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许多方面已达到相当成熟的程度, 还因为英国先于中国7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 曾经经历的人口老龄化各阶段, 是中国目前或即将面临的, 因此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但应当注意的是, 英国与中国的人口老龄化总体状况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主要表现在:英国当前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中国,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人均GDP也大幅领先;而中国的突出问题在于老龄化发展速度快, 老龄人口规模庞大, 以及“未富先老”对老龄化准备不充分等。这些决定了中国的机构养老设施建设不可能完全照搬英国当前的模式, 也不能重走其发展道路, 而是要有针对性地学习和借鉴其先进经验, 并立足国情深入研究, 科学统筹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

摘要:英国在老龄社会政策建设方面经历了近百年时间。20世纪初期, 英国基本实现了工业化与城市化, 人口结构逐步进入老龄化, 国家开始出台专门的政策来解决社会养老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机构养老作为全面建设福利国家的社会发展目标的一部分, 得到英国政府的直接参与并大力推行;20世纪80年代以后, 英国通过转变政府职能, 引入“准市场化”运营机制, 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英国老龄社会政策的发展促进了机构养老服务的转型, 当前英国大多数机构养老设施已具有了准医疗机构的特征。本文分析英国社会发展各个时期的老龄社会政策所发挥的作用, 以及对机构养老服务产生的影响, 可以为中国今后制定老龄社会政策提供参考, 也能为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促进养老机构建设良性发展, 提供有益的启示与借鉴。

关键词:英国,人口老龄化,老龄社会政策,机构养老,养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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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国老龄服务业发展现状 篇八

关键词:老龄;体育;政策;新观点;理念

中图分类号:G8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2076(2014)06-0034-05

Inst.of PE,Hanjiang University,Wuhan 430056,Hubei,China2013年02月27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蓝皮书指出,截至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占总人口的14.3%。中国将迎来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这一客观数据也暗示着满足老龄人口需求将成为未来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尤其是关乎老年人身体健康的政策将得到进一步完善。随着中国老龄人口的急剧增多,来自多方面的经济压力导致了社会和家庭负担的增大。政府给予的经济支持是远不够的,个人和家庭也分别承担着来自于老人们的医疗、康复和护理等多方面的经济压力。仅从这一方面来看,鼓励老年人口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有助于增强他们体质,从而减少他们在健康方面的花费。锻炼带给老年人的不仅仅是强健的体魄,更能够给平常单调孤独的老龄生活增加一些乐趣。另一方面,提倡老龄群体参与体育活动能够减少本身已经患病的老人因为疾病带来的痛苦,缓解他们的病情,从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整个家庭给家中老人治疗疾病的开销。不得不提到的是,1970年以来中国的计划生育的政策也对当今的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绝大部分家中唯一的孩子在成年后需要承担照顾两个老人的责任,换句话说,当独生子女结婚后夫妇双方最多需赡养四位老人。这对于刚刚成家的年轻夫妇来说他们要承担的不仅仅是自身生活开销的花费,老龄人口的医疗和看护也会大大增加他们的生活压力。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关心老龄人口身体健康其实也是有助于减少轻青年一代未来生活的负担。

在当今中国,关于体育政策方面的研究并不多见,大多数体育相关的学术研究集中在体育产业和体育教育这一块。这是因为在中国,人们对于体育的关注点更多地投向了它的商业价值,并且大多数体育活动参与者是以娱乐消遣或者保持良好体型为目的的年轻人以及从事体育事业的运动员。本研究的目的是对改革开放后,中国老年人的相关体育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尤其是对政策的制定、执行以及由此带来的改变以及政策制定者、利益群体、政策执行者、公众和大众媒体相互间的关系和影响,提出这些改变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与发展对策。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第30卷第6期2014年12月 何姿颖对我国老龄人口相关体育政策的研究No.6 20141国外相关研究的启示

许多国家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开始关注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话题,这些观念对于我们中国发展老年人体育运动事业也是有着一定的启示作用。举例来说,加拿大的Harvey (1988)非常赞同澳大利亚学者James (2008)提出的这样一个观点,詹姆斯认为运动本身是解决社会矛盾和创造资本积累的工具。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就从发展体育娱乐事业中受益不少,这包括强健了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完善了社区的体育文化建设;强化了各民族间的融合、交流;减少了犯罪率;提高了公民身体素质;进一步发展了科教文化事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还有其他学者给我们呈现了不一样的视角。英国拉夫堡大学Houlihan(2009)认为全球化会影响国家体育相关的政策,他认为:“全球化的渗透对于国家政策的影响不容忽视。”James (2008)也指出,“在过去的10年中,澳大利亚政府一直致力于不断调整国家在体育娱乐方面的相关政策,以便于适应新的国际局势和全球化趋势带来的挑战”。这对于我们的启示是,在完善我国的体育政策和福利制度的进程中,全球化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因而应考虑以更加开明的态度来接受挑战——即通过从多国在发展体育运动的同时,作出了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社会上的相应的改变得到的结果中,吸取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在老龄人体育活动中的相关举措。

Milio 米卢(1981)指出“健康的生活方式既是人们的‘自由选择,又可被看成人们对于‘机会的选择,政策始终对这种‘机会有着影响”。米卢强调的是,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参加体育活动,换句话说,也就是人们是否愿意让体育活动带给他们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而这种“自由”通常是受到相关政策的影响的,政策是否鼓励和支持人们参与体育锻炼也决定了人们获得体育活动机会的大小。若是政策给体育运动提供了更多的支持空间,那么人们参与体育锻炼的机会也会大大增加。因而再次说明了,政策的完善是有利于发展老年人的体育活动事业。

尽管中国经济已经实现巨大地腾飞,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它的整个体育相关的系统仍然存在着缺陷,多年前政府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和运作遗留下来的影响仍然存在,缺乏自主发展的能力和市场经济的调节,缺乏“自我造血”的功能。

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来解决老龄化产生的问题,不单单要改善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也要通过较完善的政策规范社会发展,营造真正的和谐社会。

2我国目前的老龄化状况及趋势

逐渐增加的老龄人群给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一定压力。全国人口普查指出,“中国已经进入老龄人口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底中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94亿,预计在2020将达到2.43亿,2025年这一数据将可能突破3亿。”将使得局面更加令人堪忧。卫生部指出:“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慢性疾病问题、医疗保健以及老年生活质量等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挑战。”因而中国面临着需要合理的政策来促进和调整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2.1政府的组织机构

中国的政府机构的三大部门:第一部门(公共部门)、第二部门(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志愿者部门)协同工作来保证老龄体育事业的有序进行。

公共部门通常是政府实体机构,国家体育总局是典型的公共部门。在体育政策的问题上,国家体育总局代表中央政府尤其是国务院,负责体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等各项具体事务,它也是负有法律效力的权威机构国家,老年相关的体育活动由它的分支机构进行具体的负责和落实。

私营部门通常指的是一些私有企业和公司。在我国,对老龄体育活动这方面的投资一般是由政府负责的,很少有私人投资者涉足。

第三部门又被称作“非营利性机构或志愿者部门”,它目前发展迅速,被认为是介于政府和市场经济件间的一个独立部门。Lester M. Salamon (1997) 解释道,“第三部门有四大特征:广泛性,自愿性,非营利性,有效性。第三部门还被称作是公民社会组织(CSOS),它是公民社会的具体体现,如果非营利性机构不存在也就谈不上是公民社会”。在中国,影响最大的非营利性组织机构是成立于1952年的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ACSF),它监管包括老龄体育在内的大众体育活动并且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应的实体机构。

2.2与老年人相关的体育政策

为了清楚看到政策是如何影响到老年人的体育活动参与情况,我们收集了一些官方资料来对此进行说明。这帮助我们了解在过去的15年中,政府为促进老龄体育事业的发展所做的努力,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2000);《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 (2006);始于1995年的全民健身运动,每五年修订一次,最近一次的更新是在2011年,下次更新在2015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2006-2010)、(2011-2015)。

由此可见,中国政府在老龄体育事业的发展中还是做了不少努力。各类有关促进老龄人体育事业的政策法规都明确了未来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2.3老年人相关体育政策的发展历程

自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中国的老龄人体育事业得到了一定发展。最初,体育活动的目的是强生健体从而保家卫国。沈毅(2003)指出:“体育教育变成了中国共产党强国的重要工具。”这个观点从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在1949年10月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筹备会议的讲话中可以看出,他提出“为人民的健康、新民主主义的建设和人民的国防而发展体育”。由此可见,体育运动在那时是带有强烈的军事主义色彩的。

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1952年6月10日的会议上,毛泽东主席为新中国体育工作题写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十二个大字。这在后来成为了发展中国体育事业的指导方针,也反映了国家领导人参与和指导体育工作。这样的明确声明和指示不仅仅是政治意愿的表述,并且也加强了人们对于体育的意识,这为后来相关政策的起草和实施的具体工作落实提供了引导作用。

在1958到1960年,中国经历了一个特殊时期,我们称之为“大跃进”。“这段特殊时期被看作是乌托邦式的理想主义,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和平均主义来管理各个机构部门,结果是导致了整个社会和经济的混乱并引发了社会危机”。尽管“大跃进”的初衷是希望通过大力发展农业和重工业来改善贫穷和落后的局面,但实际上最终结果是不尽人意的。尽管它带来的消极影响甚至波及到了体育方面,并且许多预期的目标和计划没能完成,但大众体育却相反在这样的激进的运动中得到了发展。但不得不提到的是,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举国体制”开始强调体育在国家利益中的重要作用,全国举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发展竞技体育事业,从而努力改善国际形象和提高国际地位,与此同时,包括老年人体育在内的大众体育尽管得到了一定发展,但并未发展得很充分。

在1966到1976文革的十年中,中国的政治和经济格局发生了灾难性的变化。生产和经济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人们的价值观遭到了严重扭曲。在这种极端的社会意识形态下,竞技体育被当成是资产阶级腐朽的产物的具体体现。与此相反的是,大众体育被看成是共产主义和无产阶级的一部分,受到了全国上下的一致支持。但实际上,大众体育因为受到了经济衰退和社会混乱的大环境影响也并未因此得到很大的发展。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政府的政策方针从“阶级斗争”转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老年人体育运动是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逐渐过分地强调竞技体育的发展又使得包括老年体育在内的大众体育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这个时期国家体育政策被称作“举国体制”,它极大地强调了竞技体育的发展在短时期内提高国家的影响力和国际地位,而这样的政策也大大减少了人们对于大众体育的关注和发展。

1978年是对中国来说至关重要的一年,改革开放的春天带来了包括老龄公民在内的大众体育事业的大发展,尽管此时“举国体制”的影响仍然深远,但是中央政府和非营利机构已经开始致力于大力提倡发展全民体育而不单单强调竞技体育的发展。

1980年后,我国建立起了典型的官僚层级式政府机构,统一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政府的管理在方方面面,基本上负责所有的体育活动, (Hong, 2008)中指出“在这个时期,我国政府用于体育事业的投入80%都在竞技体育”。由此可见,政府在竞技和大众体育方面的投入相当不平衡。伴随着“举国体制”的是我国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市场经济的大力发展也大大改变了我国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格局,包括老龄体育在内的大众体育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从20世纪的历史教训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的政策变动会深深影响到老龄体育事业的发展。

2.4政府在老年人体育方面的改革

自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也带来了体育领域的相关变革。首先,政府由控制和管理体育的各个方面逐步开始向“引导型政府”转型,即开始下放部分管理权力到各级其他部门。Houlihan (1991)指出的“政府的体育职能不仅仅局限于纯粹的提供体育服务,还应该包括提供政策支持以及在体育投资方面起到引导作用”。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也应该像中央政府一样,在处理体育事务方面也有着一定的权威。实际上,Houlihan (1991)又指出,“实际上,许多重要的体育设施场地和活动都是在当地政府支持下才得以顺利地修缮并举办下来的”。

政策对于老龄人体育参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私营企业对“银色市场”的投资为老龄人参与体育以及各类相关的休闲活动提供了更多便利的条件和机会。举个例子,今后的老龄人有更多的闲暇时间,他们有更多的经济富余用于提高生活质量,旅行社可在淡季的时候专门推出针对老龄人的旅游线路,同时,这也能带动旅游业的发展。如推出“红色旅游线路”,“历史遗产线路”,这些带有时代特色的旅游方式会受到很多老龄人的喜爱。

此外,有些专门吸引老年人的体育产品,如宽松和舒适的运动服装、体育和休闲设备、太阳帽,和防滑的运动鞋等等,这都为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机构帮助鼓励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如正在蓬勃发展的中国老年体育协会。目前在中国,有大约12个这样的组织机构。我们认为,非营利机构所做的工作是带领全社会进步成为真正的公民社会。也有人提出看法说“中国老年体育协会虽然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但在本质上来说,她还是由国家体育总局这个政府机构管理的”。Houlihan (1991) 对此做出了解释:“政府,最好在体育方面进行适度干预和管理。目前存在的政府和非营利机构并存的状态,我们希望它最终能够发展成为政府管理得越来越少,而基本上由非营利机构自主管理并能够健康发展下去这样的一个状态。”

最后,全球化也会影响到政府政策的制定,这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私营企业在“银色市场”的投资。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全球化的冲击也给老年体育事业带来了影响。

2.5中国体育政策的矛盾

中国的体育政策也并不总是有利于老年体育事业发展的,甚至部分政策还会阻碍它的发展。

第一个要说明的矛盾是政策制定者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冲突。中国的体育政策带有更多的政治色彩而缺乏功力性。根据 Li (2005)说到的,“体育政策的影响同其他政策相比是比较间接的,它的功利性通常都是比较隐蔽的”。尽管完善中国的体育政策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物力的投入,但实际上,尽管有一天这些政策相对比较完善了,对老年人体育活动的影响也并不大。举例来说,政府大力提倡的“全民健身运动”效果并不显著。然后一些政策制定者似乎可以从这样的政策制定中受益,如获得选举权、连任或者职位的晋升等,尽管这些活动实际上对于人们生活的改善并不大,尤其是对老年人的体育活动现状,但对于政策制定者来说,是“立功”的好方式,因为这样的活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结果在短时期内不太容易“被测量”,可有利于政策制定者未来仕途的发展。

第二个矛盾可被看成是中国传统“面子文化”和社会实际发展需求间的“互斥”关系。中国人的“面子文化”自古以来一直存在,并很大程度地影响着他们对待事物的态度和行为举止。从本质上来说,“面子文化”关注的是在处理事情的过程和态度上“爱面子”,以确保留给他人一种“不错的”印象。由于政府在体育方面的大量资金也是用于发展竞技体育,这使得包括老年人体育在内的大众体育收到了较少的关注和重视。因而我们认为,“面子文化”和实际体育发展的需求是存在着相互矛盾的状况的:过于强调竞技体育而忽略了大众体育实际上也是对老年体育的忽略,如果政府在进行资源配置的时候把更多的福利分配给老年人,那么他们可以享受更好的健康和更高的生活品质,当然,参加体育运动的机会也会相应地增大。

中国体育政策的第三个矛盾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府干预之间的矛盾。之前提到说1978年的改革开放使得中国的体育政策大为改变。此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出现需要政府尽可能降低监管的力度并鼓励加强私营企业、社区服务、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在发展老龄体育事业方面的合作。尽管政府不再像改革开放前那样紧紧控制和管理着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方面面,但实际上在体育政策方面的管理还是抓得比较紧的。Fukuyama (1992)也说过,“目前中国一个很显著的矛盾存在于经济方面管制的放宽和国家高度的干预”。尽管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努力放宽体育政策方面的管制工作了,但这个矛盾始终存在。

2.6加强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支持

信息传递是20世纪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进步。如果在未来政府能够提供更好的政策来支持互联网的发展,将会有更多的老年人有机会去接触和了解体育活动。根据熊(2008)年的观点“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府管理中的应用可以促进政府工作效率化和有效化,增强决策、监管能力和监控系统,并且可以减少政府多余的支出,改善和优化政府结构和模型,在政府和人民关系的纽带”。确切点说,中国老年健康服务方面的网络系统完善将提供老人更好的医疗服务,如传递更准确地药物使用信息,个人健康和疾患诊断信息的录入,医疗保险金的花费明细表等等。这不仅提供了更完善的医疗保障,也能成为老年体育活动信息传递的平台。如中国老年协会就有自己的独立网站,发布全国各地最新的活动信息和活动结果。这种便捷的信息服务提高了老年人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积极性。信息时代的日新月异营造了发展老龄体育事业的良好大环境,同时也促进了整个社会的体育文化事业的发展。

3结语

基于以上的分析,体育活动的参与不仅仅有利于老年人个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同时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通过多方面研究分析发现,国家的政策会直接影响到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发展。

在研究相关政策的时候,我们对政府组织结构、政府的议程设置以及政策的发展历程等多方面、多视野来进行分析探讨,从而较为充分地理解了当今我国老龄体育事业发展的现状。随着时间的推移,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陆续落实了一系列有利于老年体育发展的策略,但在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其一是政策制定者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冲突,中国的体育政策带有更多的政治色彩而缺乏功力性;其二是中国传统“面子文化”和社会实际发展需求间的“互斥”关系,过于强调竞技体育而忽略了大众体育实际上也是对老年体育的忽略;其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府高度干预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政府通过一些举措不断努力完善老龄人相关的政策保障体系,但仍须不断完善并且把相关政策落到实处,才能真正促进中国的老年人口大量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

在未来,随着中国老龄人相关体育政策和福利制度的不断完善,将会有更多更深入的相关研究。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来临,我们应该在各方面都做好充足的准备来迎接它给我们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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