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流动人口管理系统

2024-09-07

甘肃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共6篇)

1.甘肃流动人口管理系统 篇一

【发布单位】甘肃省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5〕17号 【发布日期】2005-02-07 【生效日期】2005-02-0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甘肃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5〕1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二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

(省公安厅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解决好“三农”问题,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加强我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全面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做好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公众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流动人口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把流动人口管理纳入当地城市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指导方针,自觉摒弃带有歧视性和有失公平、公正的各种观念,牢固树立平等意识、人权意识、服务意识和公共意识,积极为他们在城市工作、生活、创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

(一)建立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统一领导本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逐步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部门配合、属地管理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可以单独成立流动人口管理专职办公室,有条件的村(社区)可以成立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站,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建立部门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各行业要把流动人口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加强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积极探索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有效机制。

(三)强化社区管理服务职能。管理服务工作要切实向社区延伸,积极开展房屋租赁、委托代理、信息采集、安全咨询、代收税费、调解纠纷、宣传教育以及劳务中介等服务工作。社区原则上按照与流动人口1∶1000的比例,建立协管员队伍,协管员的报酬根据经济发展实际确定,由当地财政统一解决。

(四)建立企事业单位法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责任制。各企事业单位要密切配合公安、人口、劳动保障等部门,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担负起本单位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权益保障、治安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责任。

(五)建立流出地乡政府管理责任制。流出地乡政府要加强对外出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择业常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和遵纪守法意识。要加强对本地外出人员的登记工作,掌握基本流向,并及时将外出人员身份、计划生育、子女教育等信息向流入地基层政府通报。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与用工量大的城市的劳务协作关系,积极开展定向劳务输出,提高人口流动的组织化程度。

(六)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流入地基层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团组织的作用,鼓励外出人员参与各类社会志愿者组织,增强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的能力。积极支持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和用工单位建立各种服务协会。

三、齐抓共管,共同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教育部门要逐步建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加大经费投入。要安排一部分城市教育附加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对以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进行清理登记,符合标准的及时予以审批;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取消其办学资格;依法取缔非法办学机构。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以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等方面予以帮助和指导。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继续整顿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厉查处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及包工头的非法用工行为,严肃处理和取缔非法用工主体;严禁使用童工。对以非法手段坑害、欺骗求职者、非法使用童工的,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法给予处罚。积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农民工投诉,及时立案,限时办结,并逐户检查农民工投诉举报的单位,及时跟踪调查处理。

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甘肃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建立房屋管理协调机制,采取条块结合形式,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要定期沟通协调,形成管理合力。

民政部门要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推进规范化管理,特别要注意研究解决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跨省接送难,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处置难,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救助管理难等问题。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以乞讨为掩护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解决城市乞讨人员增多的问题。要加强对救助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救助管理的宗旨、性质、对象和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这项工作。

卫生部门要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免疫和健康教育工作,将外来儿童的免疫接种纳入全省儿童计划免疫管理体系,保障流动人口的健康。加强对餐饮、娱乐、食品加工等行业及从业人员的卫生监管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人口部门要做好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的健康检查、计划生育宣传、生殖保健服务等工作,使育龄流动人口普遍受到人口知识、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和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等方面的教育。积极为已婚育龄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公安部门要继续严格落实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制度,积极开展暂住证核查和出租房屋安全检查工作,提高暂住户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率,通过暂住登记准确掌握流动人口的底数等情况,及时发现各类可疑人员,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加强对出租房屋、中小旅店、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车站、娱乐服务等场所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坚决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犯罪活动。认真研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建立打击流窜犯罪、追捕逃犯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坚决清理整顿无照经营的歌舞厅、发廊、网吧等,严厉打击卖淫嫖娼,查禁黄、赌、毒,扫除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取缔无照商贩、非法书刊和非法小广告,查处制假贩假等违法行为的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各地要严格执行有关行政收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取消和清理针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性政策,制定有利于流动人口务工、就业和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要取消各种不合理的行政审批、收费,规范办事程序,为外来人员办事、报案、投诉、求助提供方便。依法加大对各种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案件、事件的查处力度,指导其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经常性的信息交换、通报和协作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强化服务,充分发挥暂住证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作用。

要把暂住证作为流动人口享受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今后凡进入我省城市暂住的流动人口,凭暂住证可查询就业、社会保险、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政策信息;可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可参加当地组织的各种劳动技能培训、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在科技成果申报、认定、奖励、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可参加当地的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可报名参加当地组织的一切公益性活动,参加当地的工会或其他社团组织;持证人子女可按规定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收费与当地居民子女实行同一标准,随行的16周岁以下子女可享受当地计划免疫和传染病防治服务。

五、保证投入,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根据《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03〕561号)精神,将涉及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劳动就业、子女教育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合理核定各地区、各部门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支出成本,按照现行财政供给渠道,在预算中予以安排,为有关部门行使职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流动人口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甘肃流动人口管理系统 篇二

1. 对象

本次研究对象为金昌市初、高中6个年级的在校中学生792人,其中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在校生321人,本地在校生471人;男生435人,女生357人。

2. 方法

根据对8位中学一级以上职称教师和教育心理学博士的访谈,确定对金昌市部分中学生的人际关系、学业压力、强迫症状等10个心理健康因素进行调查。设计调查问卷包括两个部分:

(1)家庭基本情况调查。该量表内容主要包括:性别、家庭人口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和父母在学习、生活、情感交流方面的情况。

(2)中学生心理健康量表(MSSMHS)。中学生心理健康量表由我国著名心理学家王极盛教授编制,可以用做评估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该量表有10个分量表,分别是:1强迫症状;2偏执;3敌对;4人际关系紧张与敏感;5抑郁,如对未来丧失信心,兴趣索然;6焦虑;7学习压力;8适应不良;9情绪不平衡;10心理不平衡。

3. 结果

研究中发放调查问卷800份,回收有效调查问卷792份,其中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各占59.5%和40.5%。外地户籍在校生中男性比例略高于本地在校生,女性比例略低于本地在校生。这表明流动人口子女在校生随父母一同到城市中生活和接受教育已经成为一种客观的社会现象。

(1)家庭环境状况结果分析。

1对被试家庭人口情况各因子进行统计学分析,被调查家庭子女数较多(2.16±1.153)。

2流动人口家庭月收入在3000元以内的占43.9%,3000~4000元之间的占29.2%。

3流动人口家庭29.2%的租房居住。

4流动人口子女在校生与父母几乎没有交流学习的比例为10.2%,交流很少的比例达到41.7%。

5流动人口子女在校生与父母几乎没有交流情感的比例为16.3%,交流很少的比例达到45.5%。

(2)心理健康状况测量值分析。将被试按照本地和流动人口子女在校生分为两类,进行心理健康各因子平均数和标准差的比较分析。他们在强迫症状、人际关系、焦虑和适应性等4个因子上存在统计学意义差异,t值 >5,p值 <0.05。

4. 结论

(1)金昌市中学生中流动人口子女在校生家庭环境的亲密度和情感表达水平较差,家庭成员之间应该加强沟通,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支持子女进一步融入当地生活。

3.甘肃流动人口管理系统 篇三

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人口委办知字„2011‟9号

各市(州)人口委:

现将《2011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2011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十一届四次人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中心任务不动摇,深入开展“提升能力年”活动,着力抓好“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和创建“全国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区”活动,全面提升人口信息化、队伍职业化、群众自治化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教育、性别比治理工作水平,加快改革创新步伐,破解人口发展难题,努力提升统筹、发展、服务管理和保障能力,为确保完成“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奋斗目标是: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9‰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农村计划生育率达到83%以上;已婚育龄夫妇当年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覆盖率达到90%以上;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免费孕检率达到60%以上;全员人口数据库人口信息录入率、准确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按照以上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2011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增强统筹能力。

一是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现行生育政策。落实平抑人口出生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生育问题,继续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升、评先评优中计划生育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服务管理制度,强化婚姻、生育、节育全过程的服务管理,强化生育审批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难点放在流动人口。对工作基础差、生育水平不稳定、人口出生率偏高的人口大县、后进县、贫困县进行重点帮扶指导。

二是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总结推广城乡一体化试点中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着力统筹城乡、区域间人口的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宣传倡导、行政推动、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强化行政、法律、经济、科技、教育等综合治理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促进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三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问责制度和综合决策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改善民生和为民办实事的总体部署,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改革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党政、相关部门、人口计生“三条线”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方法。充分发挥各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作用,坚持和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是强化政策推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办„2010‟29号文件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争取将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人才培训等纳入各级人口发展“十二五”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

二、抓好“两个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发展能力。

一是实施“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制定并落实《“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实施方案》。坚持面向家庭、面向群众、面向流动人口,紧紧围绕生殖健康教育、生殖健康咨询、生殖健康检查、优生促进,在“进”字上下功夫、“家”字上做文章,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强化生殖健康服务,健全生殖健康服务体系。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国家级试点县(区)所有计划怀孕的农村已婚育龄群众(包括流动人口),省级试点的17个县市区年内完成每个县(市、区)500对以上夫妇的任务。继续与卫生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叶酸发放和指导补服力度,确保目标人群免费补充叶酸覆盖率达到100%。推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巩固提高“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水平,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推进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强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行“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扩大服务项目和容量。重点提高城市和县市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覆盖率和使用率,实现“一卡通”服务管理。适时组织召开全省“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现场会。

二是积极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区”。争取省政府制定下发《甘肃省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强化政策推动和工作指导,推进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全面实施“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确保惠及农村计生“两户”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实现全覆盖。鼓励和引导各级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打造具有全国影响、体现甘肃特色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做好人口计生政策与相关民生政策的衔接配套,努力满足计划生育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提高他们的保障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强化政策宣传和社会监督,实行政策公开、监督公开、信息公开,做到政策“标语上墙、挂页入户、资料进袋”。

三、提升“六项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管理能力。

一是提升人口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加大全员人口数据库软硬件升级改造和系统整合力度,提高全员化、自动化、网格化水平。充分利用“六普”数据检验和评估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提高全员人口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增强人口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大力开展阳光计生统计活动,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大人口基础信息比对力度,促进相关部门间人口基础信息共享互通的规范化、常态化,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的目标。加快西北人口信息中心建设步伐,力争将其纳入“国家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金人工程)建设规划。

二是提升队伍职业化建设水平。逐步完善人员多元准入和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岗位责任考核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分级培训制度。加强人口计生干部岗位培训工作,全员培训率不低于30%,新任市县人口委(局)主任(局长)轮训率达到100%。强化行政管理人员执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水平。继续深化技术服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为县(乡)服务站(所)培养更多技术骨干和拔尖人才。加大对市县乡三级人口信息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口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水平。加强与人社、卫生、民政等部门的协调联系,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考评体系,继续组织好现有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工作,争取生殖健康咨询、人口保健、药具管理三个专业的初、中级技术职称资格考试。争取建立B超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全面开展国家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动员、辅导培训工作,参加考试人员培训面达到100%。

三是提升基层群众自治化建设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重点指导“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中15个县市区示范创建活动。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认真实施“幸福工程”项目,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健全群众自治工作机制,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推行合同管理或协议管理,依靠村级和群众自身力量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四是提升人口流动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修订完善《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完善“以房管人、均等服务、区域协作、两地互通、信息支持”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提升网络化协作水平,推进网上服务、网上办证。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化社区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模范社区。全面提升省内“一盘棋”水平,巩固扩大西北地区“一盘棋”成果,推动形成全国“一盘棋”格局。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积极开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整合综治、公安、人口三部门基层力量,创新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协作联动体制,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维权专项活动。加快在流动人口聚集区创建协会组织的步伐,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和维权活动。

五是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水平。抓倡导,加强高层宣传倡导,强化党委中心组人口理论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学校的人口理论教育。深入开展人口国情、青春期健康教育及人口知识进校园活动。强化社会宣传,创新载体宣传,规范标语宣传,营造体现时代特征、群众乐于接受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抓基层,进一步巩固“五有两到户”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强化入户宣传,加快构建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在城市社区积极探索适合居民特点、能够真正到户到人的宣传服务方式。抓典型,继续抓好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人口计生工作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抓报道,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思路新目标,及时宣传报道人口计生工作成绩、进展和经验。重点加强国家和省级主流媒体的新闻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

六是提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水平。强化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严查“两非”、统计监测等工作措施,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势头。建立健全B超检查、出生登记、计生手术实名制,加强《生育保健服务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新型计划生育药物和技术的管理,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市场。全面落实《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与公安、卫生、药监、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定期督查和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查处“两非”力度。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强化工作指导和责任追究,加大对10年来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120的20个县(区)重点管理和帮扶指导。

四、强化“四项措施”,进一步增强保障能力。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以重大侵权案件“一票否决”为核心的行政问责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巩固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成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权,促进基层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和有奖举报活动,加大政务(村务)公开力度,办好用好“12356阳光热线”。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落实信访问题“消号”制度,解决信访积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发生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是强化人财保障。协调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编办、财政等部门的支持,确保地方政府换届和基层机构改革中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队伍稳定,力争乡镇计生办主任进入乡镇党委班子,乡镇计生办落实1—2名公务员编制。落实大学生“三支一扶”和进村进社中人口计生部门进人指标。逐步提高村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和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报酬,村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年报酬不低于村主任年报酬的70%。继续深入开展“双推优”和“双评”活动,重视培养和选拔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群众满意的人口计生干部。按照“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人口计生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达到30元以上。完善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四权分离”、“直通车”发放的管理运行机制,人口计生各项惠农政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惠农资金“一册明一折统”管理。

4.流动人口一证通门禁管理系统 篇四

流动人口一证通门禁系统是在非接触式IC技术研究基础,具体需求分析和公安业务探讨基础之上,采用二代身份证、居住证识别技术,远程网络数字视频技术,远程门禁控制技术,远程报警技术和计算机网络软件技术,专门为城中村出租屋精心设计制造的高科技安全系统。系统既满足了房东、住户的安全防范生活需求,同时又为公安部门提供业务支持,是一个集门禁系统、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的一体化集成系统。

通过建设全省统一联网、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多个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的信息,为社会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一证通”制度以居住证为核心,以管好流动人口租住房屋和务工就业为重点,逐步将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纳入。流动人口在广东租住出租屋、就业、计算居住期限以及享受公共服务等,均会用到居住证。

流动人口一证通门禁系统设计方案

根据规范的要求,需要在每栋出租屋单元门口安装读卡器,该读卡器可识别二代身份证及居住证。

租住人由单元门进入时需刷卡(身份证或居住证),出门使用按出门按钮或刷卡,门锁自动打开。

门禁控制器通过TCP/IP与电脑门禁管理软件相连,形成一个稳定的门禁管理系统。系统的门状态、用户门禁权限、用户资料和门禁卡的注册都是由电脑门禁管理软件完成的。

系统除了对系统外的非法卡进行拦截之外,对系统内合法人员进出出入口也进行时间和门禁点的记录管理,每次刷卡、按出门按钮及非法开门时,监控系统会自动抓拍照片和截取录像,与门禁记录共同保存在系统服务器上。并且在告警发生时,现场有告警输出,管理软件也发出报警声音,而且电子地图也会显示相应的报警点。

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在每栋单元门安装1台或者两台摄像机,摄像机就近取电。离机房远的摄像机,将相临的摄像机信号通过同轴电缆汇聚,再通过视频光端机将视频信号转换为光纤信号,通过光纤传至出租屋登记管理中心的嵌入式硬盘录像机里。离机房近的摄像机直接敷设同轴电缆到机房汇总。通过硬盘录像机和摄像头监控中心人员可实现对现场实时监控以及回放视频等。

门禁系统和监控系统,除了能各自独立运行,还能把两者融合起来,实现门禁和视频、报警的联动,真正实现视频门禁一体化功能。

支持多种专用卡片识别

门禁系统的读卡器支持可读二代身份证,居住证和临时IC卡等多种卡片刷卡开门,实现刷卡进出租屋单元门,同时提供按扭开门/机械开门等出门方式。

刷卡联动视频抓拍录像

当人员刷卡开门或报警时,本系统自动调取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抓拍图像,并存贮在本系统服务器中。方便后期查询调阅图像。系统对所有开门、进门和出门的人员实时监控,本地视频信息存贮15~30天(如果服务器的硬盘空间足够大,存贮时间将更长),供事后查证。管理中心软件可远程查看指定出租屋门内、门外多路视频图像,实现出租屋视频治安巡逻。

门状态报警提示

通过门磁检测器监测门状态,实现防撬、防拆、非法入侵和门未关好的本地报警提示和远程报警预警,报警可通过管理软件的电子地图显示报警位置,在报警过程与关联摄像机进行视频联动录像。

流动人口动态信息管理

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来有注册。去有注销”的流动人口管理规则,可提供流动人口居住情况的动态信息,集中后的数据通过数据仓库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为各级政府机关提供及时、准确的流动人口决策分析报表。

分级管理权限

将系统充分考虑安全性,采取分级管理极限。系统固定只有一个超级管理员,通过超级管理员,可以任意添加管理员、高级操作员、操作员等,这些人员的权限通过超级管理员进行分配,被分配的这些人员,又可以在自己的系统与限定的权限内,分配自己的操作员权限。

提供布控侦察技术支持

提供犯罪嫌疑人进出出租屋实时数据和视频图像信息,为侦察人员在全城范围实现指定楼盘、出租屋的视频监控和实时比对。

消防报警联动

当发生火灾的时候,警号会响起,火警可联动现场门自动打开,并且发出信号给社区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可以做出相应的处理。

系统结构

系统采用“硬件设备+服务器平台软件+工作站”的管理模式,各个管理办公室可根据管理职能配置监控工作站、街道办工作站、租赁办工作站、业主工作站、手机工作站、联动工作站、告警工作站、设备工作站等。

5.流动人口的管理 篇五

一. 流动人口管理概述

一.流动人口的含义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乡镇,到其它地区滞留活动的人口。

流动人口是否在在流入地居住可分为暂住人口和过往人口;按流动人口暂住时间长短可分为长年居住型、季节往返型、短期型三种;按流动人口的地域跨度可分为跨省流动,跨市县流动、跨乡镇流动三种;按流动人口的流入原因可分为劳务经营型(也称就业型)、公务事务型、社会型、盲流型等类型。

二.流动人口的成因、特点与发展趋势

(一)流动人口剧增的基本成因

流动人口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早就客观存在。80年代初期以来,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的不断深入,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联系日益频繁,促进了人、财、物的大流动,流动人口剧增。其原因有:

1.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

我国13亿人口有80%在农村,全国农村有劳动力约4.5亿人左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显。

2现代化建设对劳动力需求的加大

城市、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需求加大,使劳动力由农村向城市、不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有了可能。

3地区、城乡之间的较大差距

由于城市在社会中的特殊经济地位,使得许多农民和一些中、小城镇的居民为追求更高的发展而不断向大、中城市集中。

4.公民自由度的空前提高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的自由度也空前提高,使流动人口有了可能。

(二)流动人口的特点 1.数量大,增速快,周期长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一步增加,流动人口在持续了20年递增的情况下仍呈进一步上升的趋势。

2.来源多,分布广

各地调查统计资料表明,流动人口来源较多,分布广泛。流动人口虽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沿海及其它开发、开放地区,但农村地区、一般地区也有分布。

3.季节变化渐小,滞留时间渐长

调查统计表明,占半数以上的流动人口在暂住地滞留一年以上,有的多达数十年,成了暂住地不流动的“流动人口”,没有常住户口的“常住人口”。

4.构成复杂,呈现“五个为主”

流动人口的构成比较复杂,但仍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以经济活动为主。(2)以农民为主。(3)以男性为主。(4)以青壮年为主。(5)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为主。

5.居住分散,变化迅速

由于流动人口的类型众多,构成复杂,所以居住分散,且处于经常变动之中。

6组织松散,管理难度大。

(三).流动人口的发展趋势

1.流动人口是我国今后长期存在的社会经济现象 劳动力是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没有劳动力的流动、转移,经济和社会就不可能有大的发展。人口大流动是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必然结果。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现象将成为我国今后不可逆转的社会趋势,将长期存在并继续发展。

2.流动人口的规模将持续增长

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一步增加,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的扩大、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开发发放、旅游事业的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促使我国流动人口将呈进一步增长的趋势。

3.一定时期内盲目型流动人口仍将占相当比重

要真正把流动人口纳入合理有序的轨道,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流入地的需求相适应,在短时期内是难以达到的。

4.流动人口的总体结构将向较高层次发展

随着劳动力市场对劳动者素质要求的提高,人才型流动人口的增加,城市之间旅游观光、文化交流、学习进修、社会交往等社会型流动人口比重的提高等,都促使流动人口的总体结构向较高层次发展。

三.流动人口的社会效应

(一)流动人口的积极效应

大量的流动人口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出的一种必然现象,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外来从业人员在改革开放中的积极作用应给予充分的肯定。流动人口为流出地和流入地都注入了活力,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

1.对流入地的积极作用

流动人口缓解了流入地经济发展与劳动力不足的矛盾,成为城市经济发展、市场建设和第三产业的重要力量,加速了市政建设,促进了商品流通,活跃了市场,推动了流入地第三产业的发展,方便了市镇人民生活,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增加了外汇收入,加强了流入地与外地的信息传递和文化交流,刺激了社会消费,增加了流入地的经济效益,推动了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人才的吸纳。

2.对流出地的积极作用

缓解了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从城镇带回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有利于流出地积累资金和发展经济,加快了经济不发达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促进了农村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经济活动方式的转变,提高了人的自由度,使人的价值得到了充分实现,使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得到了充分的发挥。3.密切了城乡联系,改变着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 大量增加的流动人口,密切了城乡之间的联系,打破了我国“城市――工业”与“农村――农业”长期分离、割裂封闭发展的“二元经济”模式,深刻地改变着中国传统的社会、经济结构,使城乡、工农业之间逐渐出现相互促进、互相支持的良性循环局面,加快了社会进步。

(二)人口盲目无序流动所引发的社会问题

今年来,尽管各地和有关部门在加强人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但是,从总体上看,还远远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作为流动人口主体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盲目无序状态,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1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村工作

大量青壮年农村劳动力的流出,使农村劳动力结构失衡,使加强农业、建设农村的措施难以落实。大量相对有文化的人口流出,使农村更加缺乏人才。大量农民把资金用于进城务工、经商、办服务业,农村投入严重不足。相当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流出,农村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2对社会管理造成严重冲击

大量流动人口盲目无序地流动,使本来就处于紧张状态的铁路、公路、航运及市内公交变得更加紧张,尤其是每年春运期间出现的“民工潮”,交通运输秩序难以正常维持。对流入地的城镇就业、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税收征管 市场管理等方面管理工作带来了严重冲击。加重了流入地城市的公共事业和市政建设的负担。

3.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在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形成了一些流动人口非法聚居点,其中有些发展成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帮伙组织,影响了社会安定。由于劳资纠纷、人身安全、福利待遇、解聘等引发的外来从业人员罢工、请愿等群体性事件,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流窜犯罪分子混杂在流动人口之中,增加了发现和打击的难度。(周寅:《户口管理教程》 警官教育出版社)

第二节 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

人口的盲目无序流动及其所引发的相关社会问题,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

一.流动人口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要因势利导,宏观控制,加强管理,兴利除弊。

二。流动人口社会管理的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实行领导责任制,建立协调机构

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人口流入、流出多的地方的党委和政府要树立大局和整体观念,要把流动人口问题作为直接关系更国家发展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经济、政治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要把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

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作为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的职责是:(1)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流动人口管理的方针、政策;(2)对一个时期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研究,提出部署工作的建议,并监督实施;(3)组织、协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措施;(4)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流入地、流出地要加强协作,相互支持

流出地与流入地都要从大局出发,树立整体观念,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解决好工作中突出问题。

(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涉及到社会管理的许多方面和环节,需要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公安部门负责对流动人口的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劳动部门负责对流动就业人员的劳动管理与就业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管理。民政部门负责收容遣送工作,主管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的管理工作,并管理流动人口的婚姻登记。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纠纷调解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对成建制施工队伍和工地建设,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近就地转移,负责对房屋出租的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农业部门负责对剩余劳动力进行疏导。党团组织负责对流动党、团员的管理。计划生育、卫生、铁路、交通等部门和军事机关,应结合各自的职能,共同参与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流动人口社会管理的总体措施

对流动人口必须采用疏导分流、宏观调控、加强管理、教育服务等综合治理措施,以切实掌握流动人口情况,控制流动规模,引导有序流动,充分发挥人口流动的积极作用,保护社会治安和各项管理秩序,以更好地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一)加强疏导,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 1.增加农业投入,抓好农业资源的综合开发,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真正调动农民务农的积极性,减少盲目外流。

2.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鼓励东部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办厂,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压力。

3.鼓励和促进小城镇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使其成为连接城乡经济、文化、商业和服务的中心和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

(二)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的调控和管理

1.建立基层和区域性劳动力就业信息网络,并实行证卡管理,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宏观调控,提高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组织化、有序化程度,逐步形成“信息导向,按需流动,凭证管理,全程服务”的流动就业制度。

2.实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凭证就业管理制度。凡跨地区务工经商的人员,必须凭常住地劳动部门的“外来人员就业登记卡”,到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雇用无上述证件的外来人员,对违反此规定者依规定进行处罚。

3.大力整顿劳动力市场,要加强劳动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使之农村剩余劳动力有组织的转移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对跨地区就业的中介服务活动由劳动部门归口管理,从严控制。

(三)加强对外来人员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管理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外来人口全部纳入流入地各部门的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工作范围,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

(四)改进和加强收容遣送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收容遣送站的管理和遣送工作。要确保必要的经费,为收容遣送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在流浪儿童较多的城市,试办流浪儿保护教育中心。

(五)加强对外来从业人员的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 流入地要寓管理服务之中,变消极限制、防范为积极引导、服务,确保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防止各种歧视和不法侵害,肯定他们对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及时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促成他们增进对流入地的感情。

(六)依法处理违法犯罪问题,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沈建法:《城市化与人口管理》,科学出版社)第三节 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公安机关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其管理的力度如何,不仅直接影响着社会治安状态,而且也影响着其它行政管理秩序,关系到流动人口的权益保护。

一、公安机关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1.办理暂住户口登记,签发和查验“暂住证”。

2.对流动人口中三年内有犯罪记录的和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重点控制。

3.对出租房屋、施工工地、路边店、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的落脚点和活动场所进行治安整顿和治安管理。

4.依法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范网络。协助民政部门开展收容遣送工作。

6.与交通、劳动、铁路等有关部门一起疏导“民工潮”

二、公安机关管理流动人口的基本制度

(一)暂住申报登记制度 根据1985年7月《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暂住于各类旅馆的,由旅馆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定时交当地公安机关查验;公民离开常住地的市区或乡、镇,拟在其它地区滞留3日以上、1个月以下的,有暂住地的户口或本人在3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时申报注销;拟滞留1个月以上但不满16周岁的公民,以及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华侨和港、台同胞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或亲友在24小时内(农村可在72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正在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的人,因病因事请假回家暂住的,应凭所在劳改、劳教机关的证明,当日到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时申报注销。

(二)申领《暂住证》制度

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1985年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暂行规定》确立了暂住证制度,1995年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流动人口的暂住管理制度。

1.申领范围

根据《暂住证申领办法》,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人员,按照规定申请暂住户口登记或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乡、镇,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从事种植、养殖业的人员以及其他需要申领的人员,都应当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2.申领方法

申领暂住证须持有暂住者的居民身份证,带暂住人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薄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厂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他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领取《暂住证》,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

3.《暂住证》的效力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乡镇,在其它地区暂住的证明。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执照是应出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的得伪造、变卖,买卖暂住证。除公安机关依照《暂住证申领办法》可以收缴或吊销暂住证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

4.暂住人义务

暂住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遇有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不得使用假暂住证或借用他人的暂住证;离开暂住地时,应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暂住手续,交回暂住证。

5.违法处罚

违法《暂住申领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1)不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拒不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或暂住人口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2)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1~3倍的罚款;

(3)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扣押暂住证和其它身份证件的,对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

三.流动人口管理的具体方法

(一)集中住宿,统一管理

调查研究发现,居住分散,特别是暂住于私房出租户中,是导致流动人口管理失控、违法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滋生的重要因素,也不利于流动人口自身权益的保护。

一是根据用工政策和企业自身的需求,将民工集中到企业内外民工集中住宿区居住,使居住生活区与生活区分开。

二是在大、中城市外来人员暂住较为集中的工厂、企业、市场周围,由政府出资,或由房地产经营部门开发新建供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集中宿舍区。三是无条件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宿舍的企业,以生产班组为单位,为外来人员就近统一承租,集中住宿。

(二)以外管外,源头管理

一是对流出地比较集中的地区,流入地公安机关主动与流出地公安机关或当地流传人口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切实落实外来人口的跟踪管理措施。

二是对有组织引进的外来成建制务工经商人员,明确该成建制务工单位负责人在管理该单位外来人口中的治安责任。

三是加强对外来人口中违法犯罪可疑分子的掌控。

(三)以主管客,以房管人

与外来流动人口来源、构成、居住、活动等变化无常相比,流入地的用工单位、客留流动人口住宿的户主、个体、私营企业业主和房屋出租户是相对稳定、易于管理掌握的,以主管人。明确规定出租房屋必须建立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四)居住地为主,从业地配合

从业地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对在本地从业的各类流动人口经常进行清理调查,要积极配合,协调动作,形成制度,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五)分类组织,属地管理

为了规范这部分流动人口的行为,减少相互之间矛盾引发的治安问题,提高其组织化程度,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自律性组织进行属地管理。

(六)职工待遇,保护服务 按照规定录用的外来人员实行与正式职业基本相同的待遇,对外来人员实行教育培训一样严格,工作一样安排,报酬待遇一样对待,生活一样关心。

(七)群众协管,突出重点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大,除了公安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外,必须建立一支群众性协管队伍,以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流动人口信息,办理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八)常抓不懈,经常清理

6.甘肃流动人口管理系统 篇六

关键词:甘肃省,人口城镇化,产业结构,实证

人口城镇化是人口由农业部门转向非农业部门的过程, 是劳动力由第一产业流向第二、三产业, 与此同时, 第二、三产业人口不断向城镇聚集发展的过程。人口城镇化的迁移与发展, 必然带来产业结构的变动, 而产业结构的变动也会影响人口城镇化的发展, 二者关系密切。甘肃省为西部省份之一, 发展现状呈现出人口城镇化进程相对较慢, 同时, 产业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在目前城镇化进程的新形势下, 如何通过人口城镇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对甘肃省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本文拟通过Pearson分析法和建立回归模型实证分析甘肃省人口城镇化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为推进甘肃人口城镇化进程和产业结构优化提供参考。

一、甘肃省人口城镇化发展的现状和特点

在建国后的60多年中, 甘肃省人口城镇化水平得到了逐步提高, 以下统计资料反映了这一趋势。由表1可知, 从1950———1980年, 甘肃省人口城镇化率 (城镇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 从9.72%上升到15.15%, 近30年共提高5.43%, 年平均提高0.18%, 人口城镇化的速度非常缓慢;从1980~2015年, 甘肃省人口城镇化率从15.15%上升到41.40%, 共提高近26%, 年平均提高约0.75%;2010年甘肃省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1.40%, 尚低于2005年的全国总体水平, 相当于比全国的平均水平落后十年。这表明:建国60多年来, 甘肃省人口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一般水平, 且差距呈拉大趋势;改革开放以后, 甘肃省人口城镇化水平较开放前明显提高。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历年

二、甘肃省人口城镇化对三次产业发展影响实证分析

(一) 双变量相关分析

本文采用Pearson相关法分析甘肃人口城镇化率和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之间的相关程度和方向。Pearson相关法是对线性关系的一种测量方法, 大致观察变量之间是否存在线性关系。

(二) 人口城镇化率与三次产业产值比重散点图

分别作1950-2015年甘肃省人口城镇化率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的简单散点图。其中, Y表示甘肃省人口城镇化率, X1表示甘肃省第一产业产值占GDP比重, X2表示甘肃省第二产业产值占GDP比重, X3表示甘肃省第三产业产值占GDP比重, 并在各幅散点图上添加趋势线, 如下图1、2、3。由此可得以下结论: (1) 在图1中, Y与X1组成的散点从左上角至右下角大体呈下降的直线, 说明Y与X1之间可能存在线性关系。 (2) 在图2中, Y与X2组成的散点分布较为混乱, 大部分的散点到所添加的趋势线距离很远, 没有呈现出线性关系。因此, 在进行下一步的Pearson相关分析时便不再考虑Y与X2之间的相关关系。 (3) Y与X3组成的散点则大体呈上升的直线, 且图中的各点均匀散落分布在所添加的趋势线附近, 说明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着线性关系。

(三) Pearson相关分析

根据图1与图3, 运用统计软件分析上述呈线性关系的两组变量Y与X1、Y与X3, 计算它们之间的相关系数。通过分析, 得出以下结论: (1) Y与X1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71, 说明它们之间存在着高度的负相关。Sig值为0.006, 表明达到了0.01的显著水平。说明随着第一产业比重的下降, 人口城镇化率不断提高。 (2) Y与X3的相关系数为0.861, 即这两个变量之间存在着高度的正相关。Sig值为0.000, 表明达到了0.01的显著水平。也就是说随着第三产业产值所占比重的增加, 甘肃省人口城镇化率逐渐提高。

(四) 建立线性回归模型

在相关分析的基础上, 运用软件SPSS 17.0将分别做Y对X1、X2的回归分析, 建立回归方程。

根据通常使用的显著性检验标准, 在5%的显著水平上, F=11.215, Sig.=0.000<5%, 表明回归方程有意义。第一产业产值比重的Beta标准系数值为-0.711, t值达到了显著水平 (Sig.=0.000<5%) , 说明回归系数是显著的, 通过检验。

Y与X3之间的一元线性回归模型为:X3=7.572+0.979×Y

其中, F=31.602, Sig.=0.000<5%, 第三产业产值比重的Beta标准系数值分别为0.861, t值达到了显著水平 (Sig值为0.000, 均小于5%) 。说明这一回归模型的估计方程与估计系数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五) 结果分析

方程 (1) 显示, Y每增加1%, X1将平均减少1.454%, 说明人口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将制约第一产业发展。通过上述回归分析可以看出: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对第一产业发展起抑制作用, 如果过快推进甘肃省人口城镇化进程, 将严重阻碍第一产业的发展。

方程显示, Y每增加1%, X3将平均增加0.979%, 说明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对加快推进甘肃省人口城镇化进程有着直接的促进作用。通过上述回归分析可以看出:加快甘肃省人口城镇化进程对第三产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如果甘肃省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 必将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

三、甘肃省人口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层次低, 吸纳劳动力能力差

甘肃省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层次较低, 传统第三产业占主要地位, 而新兴第三产业比重相对较轻。甘肃省第三产业中典型的传统产业有餐饮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仓储及邮电通讯业、交通运输业等, 传统第三产业产值比重达到了38.86%,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98%;传统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却达到了50.38%,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34%。目前, 甘肃省传统第三产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有些行业劳动力供给状况已达到饱和甚至出现过剩, 吸纳就业能力明显较弱。因此, 甘肃省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失衡是严重阻碍甘肃省人口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 第三产业中新兴产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 吸纳劳动力能力低

甘肃省社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房地产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劳动力需求旺盛的新兴第三产业比重较低。无论是从产业产值比重来看, 还是从就业人员比重来看, 不仅低于全国一般水平, 而且与其它各省相比较, 排名明显居于下游水平。因此, 甘肃省新兴第三产业对就业的吸纳能力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 城市基础建设落后, 现有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较差

甘肃省目前拥有12个地级市和2个州, 其中人口数在50~100万之内的城市0个;人口数在100~200万的城市仅有1个, 那就是兰州;人口数大于200的城市0个。其中, 人口最多的城市兰州是以石油、化工、机械、冶金等重工业为主, 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相对较弱, 特别是对发展第三产业的拉动作用较小。除省会兰州之外, 其他城市不仅规模小, 而且基础设施老化, 严重制约着对劳动力的吸纳。总而言之, 甘肃省缺少有较强辐射力、城市综合功能齐全、在国内外知名度高的区域中心大都市。

四、政策建议

(一) 大力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 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和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人口城镇化水平低下, 是当前影响甘肃省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因此, 甘肃省应该把大力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和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做为今后经济发展战略调整的重点和关键点。必须以提高人口城镇化率为突破口, 从而促进人口城镇化和三次产业的协调发展, 进而为甘肃省经济结构的调整及优化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二) 优化第三产业结构, 提升就业能力。

当下, 甘肃省第三产业在增长速度、产值规模、内部结构等方面仍然落后于经济发达省份。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 尤其要注重第三产业中新兴产业的发展, 不仅有利于第三产业的综合发展, 而且还能够快速有效的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进入城市。因此, 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 甘肃省在巩固和发展传统第三产业的同时, 应足够重视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 特别是要加快外部性较强的金融保险业、信息传输业、计算机服务业、文化教育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政府应该通过减少税收、增加投资等各种措施积极鼓励和促进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 有利于带动就业、提高城市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最终达到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的目的。

(三) 扩大城市规模, 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一方面, 加大现有城市建设和改造的投资力度, 提高和完善现有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增强城市吸纳就业和安置人口的能力, 为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提供良好保证。特别是要为城镇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 创造充分的就业机会, 积极改善子女入学、生活、医疗、交通等服务。另一方面, 调整城镇化战略结构, 引导城市群的合理发展。在努力建设小城镇的基础上, 积极发展中小城市, 区域中心大城市, 着力打造有较强辐射力、城市综合功能齐全、在国内外知名度高的区域中心大都市, 这对于推进人口城镇化有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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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宇.城镇化的新形式与中国的人口城镇化政策[J].人文地理, 2006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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