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通用10篇)
1.2011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 篇一
客楼中心小学2011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管理办法
根据县教育和科技局岑教科计字〔2011〕3号文件精神,为帮助我校寄宿制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补助标准:我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75元。
第二条、经费来源:补助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资金由上级全额补助。
第三条、发放对象及范围:发放对象为我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制学生,在扎实做好摸底工作的基础上,事实求是,并具备:
1、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
2、农村父母双亡家庭困难;
3、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
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
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
6、农村因灾返贫家庭;
7、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等家庭。
第四条、评定和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依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每学期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评定程序为:首先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并出具家庭所在地行政村、乡镇政府有关本人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经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评议该生在校期间(至少一个学期)及上一学的实际生活状况,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学校根据本校寄宿生人数比例,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七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
发放程序:教育局、财政局将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如数拨给学校后,由学校制表发放给学生家长或学生,发放的表格一式两份上报县财政局、教育局备案。
第五条、加强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的资金管理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和审计制度,确保该项经费专款专用,及时发放,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建立受助学生的个人档案。
第六条、做好宣传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国家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第七条、本办法2011年春季学期实施。
岑巩县客楼乡中心小学
二0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2.2011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 篇二
发放工作总结
二0一二年,春季教育局下拨640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该经费于2012年6月25日划拨到我校帐户(500.00元/生,合计人民币叁拾贰万圆整,¥320000.00元正),于2012年06月29日至7月6日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7月10日至7月24日统一发放到享受这一补助的学生、家长的手中。我校在这项工作上主要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了以学校领导、村委、教师代表以及学生家
长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从而确保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先后分别召开了两次校务会、教职工大会、班主
任会,对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费发放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使大家明确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的对象和标准,杜绝照顾关系户。
3.学校会同班主任、村委深入学生家庭进行调查,然后将调查名单上交学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最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村委复核盖章确
认,从而落实补助的对象。
4.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名额确定后于
2012年6月29日至7月6日在校内外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无任何举报和反对意见。
5.在发放过程中采取了学生签字家长领取,班主任
监督的办法,并对这部分学生进行了集体照相,召集学生家长召开了座谈会,传达了国家的相关惠民政策,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总之,我校在这项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资助对象和标准进行了发放。得到了当地政府、村委以及群众的一致好评。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思南县天桥民族中学
3.2011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 篇三
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款使用情况汇报
根据黔东南监发[2011]5号,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费专项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现将2005年以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小结如下:
一、补助对象
享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必须是农村初中家庭寄宿学生,同时必须具备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父母双亡家庭困难、农村单亲家庭困难、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农村因病致贫、农村因灾返贫家庭等条件,财政供养人员子女、农村家庭富裕农民的子女不属于资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每年的标准不一样.2005年春我校有43人享受100元/生、学期,共计4300元.2006年春季有148人享受补助100元/生、学期,共计1.48万元.秋季有100人享受100元/生、学期,共计1万元.2007年春季有282人享受100元/生、学期,共计2.82万元..秋季有266人享受100元/生、学期,共计2.66万元.2007年底补中央专项的267人175元/生、学期,共计4.6725万元.,由于经费来得慢,所以用来开支2008年春季.2008年秋季下拨给我校486人指标, 375元/生、学期,金额18.225万元.用于2009年春季支付.到2009年春季款,我校享受补助人
数为525名学生,占在全校学生数的65%,750元/生、年共计金额393750.00元。用于开支2009年秋款.2009年秋款用于2010年春季开支。2010年春季520人享受750元/生、年。到2011年春又补2010寄宿提标款6.4740
万元,因2011年寄宿生款未到位,所以就用2010秋季寄宿生款用于2011年春季开支。提标款就用于改善学生伙食2次/月.依此类推,每年寄宿费都
要推迟半年多才到位.三、发放原则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依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评定。
2、原来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在校学生原则上继续享受该项优
惠政策。毕业、转学和新增指标按有关程序调整到新生或其他年级贫困
寄宿学生。
3、学校必须按财政局、教育局分配的金额全部落实到贫困寄宿学生
手中,没有截留、挪用。
四、评定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家庭所在村民委提供的有关家庭经
济情况的证明材料;
2、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状
况进行评议,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
3、学校、村委干部组成合议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
活补助的学生名单;
4、张榜公示:通过公示栏或公示墙张榜公布合议小组初审确定的学
生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为时七天。公示期内,如有异
议,应重新审定。举报电话:0855-64410290855-6441004.0855-6
4189485、上报审批:学校要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名册的纸质和电
子文档各一份报计财股。纸质文档要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五、按规定管理
1、要规范操作。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有关工作事关学生和群众切身利益,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的评审、核查、公示、上报以及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严禁看关系、送人情,严禁搞平均分配,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实到应该享受的贫困家庭学生身上。以后学校要建立专门的台帐,详细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领取生活费补助资金的人数、名单、金额以及学生本人领款签收情况,以备审核和检查。严禁代签、代领和冒领现象发生。
2、要严明纪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是国家扶贫助学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落实到人,决不允许虚报冒领,决不允许截留、挪用、克扣、贪污和缓发。我校原来承包给别人,学校就发菜票给学生打菜,2008年下,学校自办有食堂,就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打到学生个人的就餐卡上;
3、要加强宣传。学校要进一步加大“新机制”政策宣传力度。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程序(包括申请、评审、公示)、分配指标、认定标准等内容在校内张榜公布。校长有责任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宣传到每个教师;班主
任有责任向本班学生和家长讲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国家资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二零零玖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
工
作
小
结
贯洞中学
4.2011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 篇四
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3年秋季获得贫困寄宿生活补助16人,每人500元的发放8人,每人350元的发放8人,2014年春季追加8人,每人发放150元,2014年春季获得贫困寄宿生活补助26人,每人发放500元。
二、具体作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 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的惠民政策,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一名副校长负责具体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严格细致地审核申请、调查、和认定的各项环节,使生活补助能及时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寄宿生手中。
集中全体师生召开专题会议,由校长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宣传国家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惠民政策,让师生了解到这一政策的基本情况。
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研究部署调查、摸底、发放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认真抓好申请、调查、公示、审核、认定工作,完善档案
召开班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强调工作的 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杜绝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的行为,确保生活补助能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寄宿生手中。要求班主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好国家政策和上级文件的传达、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学生按要求写好申请书,如实填写申请表、调查表和认定表的相关内容,及时组织班主任和财务人员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汇总上送相关材料。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把核实班级贫困的真实情况落实到小组成员,争取到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的支持,班主任和跟班教师依靠村委干部的帮助,通过当地村民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认真核实学生的“调查表”,深入细致地做好贫困寄宿生调查核实工作。
根据学生申请、调查摸底、审查核实,领导小组将享受补助的名额分配到各班,要求班主任认真指导学生填写表格,领导小组成员分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三个年级各个班级材料的整理填写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整改检查出现的问题。
经过严格细致、慎之又慎的调查核实工作之后,对各班级上报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名单审理核实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
分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校长和财务人员共同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到县资助中心。
(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公示期满,全体师生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认定表》,按要求打印发放花名册上报教育局财务股,经上级审核后,严格按照签字发放领取的程序,让学生按时足额领取。
为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校每个学期都集中获得补助的学生家长到学校举行发放仪式。家长对学校的发放工作十分满意,这一惠民政策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直以来,我校都高度重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务实求真的工作原则,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生活补助,让党和国家的“民心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使他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5.2011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 篇五
简
报
芦山中学校长办 第12期
2013年4月18日
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十点,芦山中学在老教学楼前举行2012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提标资金发放现场会,吴大刚校长、王启安副校长、工会主席周富宽、总务陈邦明主任、各班班主任和贫困生寄宿生家长一同参与了现场会。
发放仪式上,吴大刚校长代表学校就“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和营养餐的实施工作等党的优惠政策向学生家长作了介绍。他希望全校受助的学生要学会知恩,学会感恩,要从这笔补助资金中汲取信心和力量,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求学机会,迎难而上,自强自立,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会后学校邀请了全体到会家长与师生共同品试学校营养餐。活动结束家长离开学校时都纷纷表示,现在党和国家的政策真是太好了!学生上学不但不交一分钱,而且国家还发放
6.2011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 篇六
(春季学期)
为贯彻落实《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4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松财(行)专〔2014〕5号)文件的精神,加强对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发放管理,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我校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严格按上级实施,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贫困寄宿生的评定标准
1、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
2、农村因父母双亡家庭困难的学生;
3、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
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的学生;
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的学生;
6、农村因灾返贫家庭的学生;
7、军烈属子女的学生;
8、农村独生子女及农村二女结扎户的学生;
9、对违法生育家庭的学生,要在其父母落实相应的计划生育政策后的学生;
10、财政供养人员的子女因灾因病返贫家庭的学生;
财政供养人员的子女、城镇和农村较富裕农民的子女不属于资助对象。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红卫(迓驾完小书记、校长、工会主席)副组长:向庆(迓驾完小副校长、支部委员)
杨丽(迓驾完小副校长、工会女工委员)
成员:杨武锋(迓驾完小总务主任)
华俊(迓驾完小政教主任)
姚伦挺(迓驾完小教务主任、支部委员)
莫军冲(迓驾完小财务人员)
肖志勇(迓驾完小教务副主任)
阳广迅(迓驾完小少先队辅导员)
杨伟(迓驾完小护校队长、综合教研组长)
石连花(迓驾完小文科教研组长)
刘琴艳(迓驾完小理科教研组长)
曹太祥(迓驾完小财产管理员、工会委员)
蒋尚书(迓驾完小教师代表)
欧桂女(迓驾完小教师代表)
及各班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在总务处,由杨武锋具体负责,莫军冲协助。
四、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肖红卫(迓驾完小书记、校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向庆(迓驾完小副校长、支部委员)
杨丽(迓驾完小副校长、女工委员)
吴有斌(迓驾村书记)
吴廷海(十里村书记)
莫长江(青山村书记)
杨淑芳(迓驾镇居委会主任)
成员:杨武锋(迓驾完小总务主任)
华俊(迓驾完小政教主任)
姚伦挺(迓驾完小教务主任)
莫军冲(迓驾完小财务人员)
肖志勇(迓驾完小教务副主任)
阳广迅(迓驾完小少先队辅导员)
邓文才(迓驾村学生家长代表)
吴锋(十里村学生家长代表)
郭卫(青山村学生家长代表)
龙素碧(迓驾镇居委会学生家长代表)
欧桂女(迓驾完小教师代表)
滕玲艳(迓驾完小教师代表)
及各班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在校长室,由向庆具体负责,杨武锋协助。
五、补助标准
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松财(行)
专【2014】5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农村贫困寄宿学生的指标补助人数402人,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期500元,总计20.1万元。
六、指标分配
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标每学期核定一次,指标分
配向班级人数多的适度倾斜,实行动态管理。本次指标依据各班级及学校最新统计上报的寄宿生按一定比例分配。
2014春季学期贫困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分配数:
一(1)班:16人一(2)班:20人
二(1)班:23人二(2)班:26人
三(1)班:43人三(2)班:42人
四(1)班:26人四(2)班:31人五(1)班:37人五(2)班:34人六(1)班:35人六(2)班:34人
六(3)班:35人
总合计:402人
七、申报程序
1、班主任下队到学生家中摸底调查贫困情况。
2、班主任确定资助人,上报学校总务处,学校评审组初步审
核,发放补助申请表。
3、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申请表。
4、行政村或居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
5、班主任认真审核学生是否填写完整补助申请表。
6、学校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
7、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最后确定资助名单。
8、学校将对资助对象在学校公示7天。
9、学校总务处造册统计汇总上报学校。
10、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发放。
八、工作程序
1、公开信息。学校通过大会、通知等形式公布资助信息,内容为:“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条件、申请方式、审批程序、监督措施。
2、申请。凡是符合第二点共10项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校递交一份书面申请书。
3、审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对受资助对象进行审查。
4、公示。学校将审查后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上。公示期内对有重大异议的受助对象,应及时查实处理,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应予以取消。
5、资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上报迓驾镇中心学校或松桃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补助费发放。学校在收到该补助费拨款到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及时足额的补助款全部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签字印手拇迹,家长带自己子女到财务处领取资助款,班主任最后签字。
7、建立贫困生档案数据库。学校对贫困寄宿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对于部分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并能承受子女的上学费用的,要在下一期停止向其发放补助费。对于弄虚作假写申请,学生本人生活铺张浪费、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学生,学校将终止补助。
迓驾镇完小
2014年5月25日
7.2011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 篇七
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几点要求
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特做以下要求:
1、学校要有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正式文件。
2、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教师代表参加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工作小组,要有正式文件。
3、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是在校住宿的贫困家庭学生。
4、确定受助对象后,进行7天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实施方案文件、评审小组文件、受助学生花名册,并将公示情况进行拍照。
5、上报材料时间、内容及方式:2013年11月25日上报“2013年秋季贫困寄宿生补助花名册”纸质2份(电子档发送至jck8023450@126.com邮箱),学生申请表1份,学生申请书1份(村委会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公示照片1至2张。
6、初中和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仍然是每生每学期625元和500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到位后,由学校为受助学生统一办理银行卡,学校要在2天内将补助资金打到学生银行卡中,并通知学生家长签领。
7、补助资金发放后,必须复印发放花名册,学校留存一份、上报教育局计财科一份。
8、学生申请表、2013年秋季贫困寄宿生补助花名册、2013年秋季贫困寄宿生补助发放花名册样表已挂在怀远教育局计财科QQ群(336020032)里。
特此要求,请遵照执行。
8.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 篇八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本校就读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75元(如上级补助标准提高,学校将及时执行新标准)。
三、健全机制
成立贫困寄宿生工作领导小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总务处为具体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学校要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四、评审程序
1、确定补助学生数。
2、公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信息。学校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3、申请。学校根据中心学校下达补助名额,组织各班级根据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组织填写申请报告和《榆中县东古城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要经所在行政村政府盖章。
4、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
5、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
诉电话等。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6、申诉。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受理复议机构必须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总务处(会计)填写《榆中县东古城小学贫困寄宿生汇总表》,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学区,再由学区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进行审核汇总。
8、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汇总表》、会议记录、发放生活补助费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
五、费用发放
1、学校贫困寄宿生人员确定后,由学校按补助标准统一填制《两免一补打卡发放清(单)册》,并报学区、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批。财政局审批后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拨入榆中县农村合作银行清水驿分理处,然后学区将审核后的《两免一补打卡发放清册》送至榆中县农村合作银行清水驿分理处,由榆中县农村合作银行清水驿分理处所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直接打到其监护人的“一卡通”上。
2、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打卡后,学校要让享受生活补助费的学生进行签字,以确认生活补助费是否及时发放到位。
六、监督检查
9.2011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 篇九
为确保“营养餐工程”能够安全、平稳实施,我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营养餐工程管理自查工作,同时对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现就我乡开展的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望丰小学是在2005年与望丰中学分家后的独立六年制小学,现是望丰乡中心校,现有学生175人(含学前班),生源来自望丰村及乌迭村,其中望丰村九、十组是离校五公里的干河沟自然寨、乌迭村,学生占学校的1/3左右,全乡有寄宿制学校4所(含中学)。寄宿生达到1123人(含中学),全乡小学学生1146人,中学594人。
二、营养餐情况
(一)、完善了“营养餐工程”管理机制。
1、我乡各校都成立了学生营养餐工程领导小组和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落实了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分发人员、库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责,把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了人。
2、要求我校各校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接受入库、留样和学生食用三类台账,规范了营养餐操作、加工、分发食用和采购流程。
3、要求我乡各学校配备了冷藏、保鲜、清洗、消毒、加工等设备,每周对营养餐工程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蛋奶食品卫生监管情况和学生的领取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二)、加强“营养餐工程”经费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营养餐工程”的经费管理,要求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每天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真正做到日清,月结,配合做好上级的检查、审计工作和校务公开。
(三)、切实加强质量监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校在上级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等单位的监督下把好质量关,凡因发放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标准的食品造成食源性疾病,要追究责任,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集体卫生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层层追究相应的责任人的责任。
二、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的发放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下拨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文件精神,我乡对每笔资金进行都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从中心校下拨资金后,由学校财务室将生活费足额发放到各班主任老师,班主任将生活费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每次发放都进行签名盖章(手印)。金额较大的资金各班主任都通知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与学生一起到班主任处签领。低年级学生的生活费由班主任代管,给学生买饭菜票,每天根据学生的需要发给每个学生,并建立个人使用情况流水账供查阅。2010年下半年,望丰中学食堂有刷卡设备后,由学生监督,学校财务人员直接把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打入卡中。学生到食堂在规定的限额内刷卡就餐。
对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管理与监督,加大对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惠民政策进行宣传。每年都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每次调查都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请表》发到每个行政村进行调查核实,由村委会签字盖章上报,对符合条件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进行对外公示。每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前,都将享受的学生花名册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增强了惠明政策的透明度。每年的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都建立有完善的档案资料,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教育局、中心校经常对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我乡各校没有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贪污和私分等的行为。
10.2011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 篇十
关于发放寄宿生营养膳食补助的报告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认真完成了2014年春季学校寄宿生营养膳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享受生活补助人数标准:
2014年春季全校寄宿生240人,县政府、教育局安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共120000元,每人标准500元,主要用于改善学生的生活。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资金落实发放对象。
二、寄宿生生活补助审核程序。
为了严把学校审核发放关,确保审核发放程序公开透明,真正让住校的寄宿生享受到政府的关爱,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寄宿生营养膳食生活补助认定发放的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为成员”。学校严格对寄宿生进行资格检查监督与核实,按照先自己申报、班主任进行审查、上报学校后经财务室统一制出《寄宿生营养膳食生活补助花名表》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批示,由财政部门下拨专项经费。
三、公开发放。
在所有程序结束后,学校在发放前一周通知寄宿生家长亲自到校领取,发放时学校分管领导到场指导监督,会计负责发放现金。发放时一律由家长持身份证或户口本登记证件号码、家庭住址、与被领取人的关系方可签字领钱。情况特殊家长不能亲自领取的,由学生持监护人有效证件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本人领取。发放结束后将《寄宿生营养膳食生活补助发放花名表》复印一式两份上交县教育主管部门。
总之,寄宿生营养膳食生活补助是县政府和教育局对我校学生的特别关爱,作为落实这项政策的实施者我校领导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发放。让真正寄宿生受益是我们的职责,是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的具体措施。
补助下发后,我校领导和班主任通过和学生座谈,调查家长,都十分感谢政府和县教育局对农家孩子的厚爱,让他们不仅住讲舒适,而且吃也能讲营养,从而大大的改善了寄宿生的生活现状。
应县金城镇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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