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安全生产观

2024-11-03

正确安全生产观(精选8篇)

1.正确安全生产观 篇一

正确应对安全形势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一年来.保定国家高新区安全监督站在省、市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为主线,加强宣传教育,保障安全投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检查整治,有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任务,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作 者:保定国家高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作者单位: 刊 名:建筑安全 英文刊名:CONSTRUCTION SAFETY 年,卷(期): “”(z1) 分类号:X9 关键词: 

2.正确安全生产观 篇二

关键词:HSE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关系

早在1997年我国石油石化行业就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大型石油公司的先进管理经验,积极推行HSE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业绩。2004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企业已经建立了HSE管理体系,还要再做一套安全生产标准化吗?二者有什么异同?针对此问题,很有必要对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做一些探讨。

1HSE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概念

1.1HSE管理体系

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管理体系(简称“HSE管理体系”)是总的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便于组织对与其业务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风险的管理[1]。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可有效的提升石油石化企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管理业绩,同时也是石油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

1.2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2]。

2二者的不同点

1)管理范围不同。

HSE管理体系不仅包括安全和健康管理,还包括环境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只包括安全和健康管理。

2)采用原则不同。

HSE管理体系是企业为控制生产经营中健康、安全、环境风险的自主行为,属自愿原则;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政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控制生产经营中的健康、安全风险对企业提出的要求,属强制原则(极少数行业可能要求在建立HSE的基础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此时推行HSE就带有强制色彩)。

3)前置条件不同。

HSE管理体系没有前置条件要求,不同业绩水平的企业都可以通过建立和实施HSE管理体系进行系统化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前置条件要求,提出了硬性的安全业绩指标。如果企业在1年内发生了死亡等事故,就不能满足申请考核评级条件,满足前一个条件后,考核分达不到规定的分值也不能达标。

4)文件要求不同。

HSE管理体系必须建立一套体系文件,主要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三个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强调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要求建立一套体系文件。

5)属性不同。

HSE管理体系属于管理方法,是一套企业管理的做法和程序,主要强调系统化的管理思想;安全生产标准化属于管理标准,在《基本规范》的基础上各行业又制定了对应的《考核评价标准》,对每一项管理活动的评价都有明确的量值规定,以此来判定企业是否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6)级别设置不同。

HSE管理体系不分级别;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一级为最高级。

7)监督机制不同。

在HSE管理体系中,企业为实施主体,中介机构进行监督,三年有效期内每年进行一次监督审核;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中,企业为实施主体,安监部门和考核机构进行监管,三年有效期内采用抽查方式。

3二者的相同点

1)目标一致,都是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规范管理、持续改进安全生产为目的。

2)理念一致,都是以过程风险控制为主线,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与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简单地说就是按照“海恩法则”事前发现并控制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

3)动态循环模式一致,都是通过周而复始地进行PDCA循环,即“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四个环节,使体系功能不断加强和完善,如图1所示。

4)提高推动力的意愿一致,就是特别强调企业高层领导的关注和支持,希望高层以自己的行动表明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从而提高工作的推动力。

5)遵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方面一致,是以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为基本要求。

6)与企业现行安全管理体制的关系一致,它不是取代企业现有的行之有效的、健全的管理体制,而是对现有安全管理的补充和完善,达到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4二者的内在联系

HSE管理体系为企业提出了健康、安全与环境工作系统化的管理方法,重点为管理过程要求,企业通过有效实施HSE管理体系可以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而安全生产标准化通过对照《考核评价标准》量化打分,成为现阶段衡量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一把标尺,对于已经建立HSE管理体系的企业,也是检验体系运行效果的工具。

5结语

综上所述,HSE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都是安全管理方法研究的产物,理念相同,目标一致,有异曲同工之效。

1)企业必须清楚HSE管理体系是国际石油界普遍自主推行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法,而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国家政策层面的要求,不管企业采用哪种先进安全管理方法,最终都要限期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2)对于已经建立HSE管理体系的企业,应以HSE管理体系为系统化的方法,以《考核评价标准》为衡量体系运行效果的工具,坚持落实管理体系不走样,坚持标准不放松。在原有管理体系文件的基础上,对照相应专业评定标准等,进行查漏补缺,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HSE管理体系有效融合,互为促进,成为一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系统。

3)对于未建立HSE管理体系的企业,要视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求确定。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可以直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也可以自主选择建立HSE管理体系,以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4)企业在同时建立HSE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时,应尽可能将上述两种体系与ISO9000管理体系合为一体化管理,这样既可避免增加认证的工作量和减少内外部审核的重复性,又利于基层单位文件、资料填写的简化和增加可操作性,克服管理程序过于繁琐的弊端。

5)鉴于目前企业要建立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计量等多个专业管理体系,建议将体系管理部门归口于企业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统筹管理,各个专业部门承担本专业体系建立、运行的业务指导职责,从而便于多个体系的一体化整合。

参考文献

[1]SY/T6276—2010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2011.

3.正确认识马克思的生产劳动观 篇三

摘要:重温马克思《资本论》四卷,生产劳动的定义是从劳动者对社会生产的关系中得出的。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看,生产剩余价值和为资本增值服务的劳动是生产劳动,则受雇于资本的商业劳动和服务劳动也是生产劳动。而从简单劳动过程看的生产劳动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仅适用于产品生产的社会。斯密在划分资本主义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时发生了二重性的错误,同一种劳动按两个定义来界定,既可以是生产劳动又可以是非生产劳动。我国理论界关于生产劳动理论的“正统”观念,恰恰落入了斯密的窠臼。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必须坚持“社会性”原则。

关键词:生产劳动; 非生产劳动; 资本主义

中图分类号:F240文献标志码:A

一、引言

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划分,一直以来是我国经济学界争论的理论焦点之一。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在经济理论上加以阐释和发展;另一方面是马克思论述生产劳动,在不同的地方由于问题对象不同而对生产劳动范畴的定义存在不同的说法。不同的经济学者在论证和表达自己的理论观点时,对马克思理论观点存在不同的理解并或多或少存在着各取所需的倾向,所持观点也就必然不同。因此,准确把握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即使在今天也仍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马克思《资本论》中,有三个地方集中论述了生产劳动范畴及其与非生产劳动的划分:一是《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论述劳动过程时给出了与简单劳动相应的生产劳动的定义;二是《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篇论述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时,一方面对上述生产劳动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另一方面给出了与资本主义生产相应的生产劳动的定义;三是《资本论》第四卷(郭大力译《剩余价值学说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专用一章对斯密和其他经济学家的生产劳动、非生产劳动学说进行批评,并科学地划分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范畴,从多角度给出了生产劳动的定义。在其它地方,马克思也有一些零星的论述。笔者认为,仅从《资本论》第一、二、三卷的论述来理解马克思生产劳动理论是不够的,必须联系第四卷的相关论述才有可能正确把握马克思的理论观点。所以,本文先探讨《资本论》第一卷中的正面论述,得出必要结论;然后,通过对第四卷相关论述的探讨,来加强和丰富前面的结论。

二、从生产产品的劳动出发定义的生产劳动

《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从生产产品的劳动出发定义了生产劳动。马克思在这里指出:“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末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1]这就是学术界理解的生产劳动范畴的物质规定性,即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但马克思在这段话中的一个注释被不少学者忽略了。注释指出“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在第14章还特别强调了这一点。这个注释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把生产劳动定义为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是从自然的物质规定性来说的,是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角度,从产品生产的角度来说的,是“撇开它的各种历史形式,作为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来考察的。”[1]555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是生产劳动。但这并不是说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在任何社会形态下都是生产劳动,也并不是说凡不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就一定不是生产劳动。是否生产劳动,还取决于其社会规定性。

对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的理解,还需要在更为现实(如商品经济)的背景下来进行。马克思认为,当社会生产力和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由于分工、协作和专业化的发展,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发生了两方面的变化:一方面社会分工的发展导致原本属于同一生产劳动过程的多种劳动从原来的生产过程中独立、分离出来。一些本来属于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变得不再直接,比如运输、部分包装和销售等业务从生产领域转入流通领域,为直接生产提供便利的各种服务(如咨询、信息交流、资金融通等)外化为服务业;另一方面,现实的劳动过程往往需要由更多的劳动者共同协作才能完成,比如一件产品,从决策到投资到生产到出厂由不同的劳动者来承担。这样“产品从个体生产者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社会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上面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中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对于作为整体来看的总体工人始终是正确的。但是,对于总体工人中的每一单个成员来说就不再适用了。”[1]555-556马克思的这些论述不仅涵盖了商品经济社会,而且对现代化大生产同样适用。在现代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条件下,一些不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工人,作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了物质生产的某种职能,可以看作是物质产品生产者。若从单个成员来看,他(她)已经不是物质产品生产者,但仍然是生产劳动者。马克思的这一观点不仅为我们正确认识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提供了基础,而且为我们继承和发展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提供了钥匙。

由此笔者认为,一些学者认为只有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并把其称之为“生产劳动一般”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马克思在研究斯密时,就引用布隆基的评论说“当他(斯密——引者注)把财富的范围完全限制在体现在物质品的价值上时,他就把无限巨量的非物质性的价值,文明国家的精神资本的产物,完全从生产账簿上取消了。”[2]当然,如果另辟论据,那当别论,但请不要标上马克思主义的标签。

三、从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出发定义的生产劳动

《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篇从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出发定义了生产劳动。马克思的论述遵循了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方法论,由简单(一般)劳动过程再到复杂(具体)的资本主义劳动过程。探讨简单劳动过程只是为探讨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做铺垫,目的是为了更深入地讨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揭示剩余价值生产的秘密。在生产劳动理论的探讨上,马克思持同样的方法。

马克思把上述现代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同时又看作是资本主义生产。认为“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它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的自行增值服务的工人,才是生产工人。”这就是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只有生产剩余价值和为生产剩余价值服务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马克思在这里是从生产关系的角度,从劳动的社会规定性,历史地来给生产劳动下定义。从定义本身来理解,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如果不能给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例如手工业生产者的劳动、尽管生产商品但不增值,就不是生产劳动。而非物质生产劳动,如受雇于校董的教师的劳动,隶属于资本的商业劳动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都是生产劳动,因为他们能够为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所以马克思说:“生产工人的概念绝不只包含活动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工人和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包括一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2]556

在以上论述中,马克思举例受雇于校董的教师的劳动是生产劳动,并且是把它作为物质生产领域以外的例子。在生产劳动理论上持宽派观点的学者把这作为非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也可以是生产劳动的基本论据。而持窄派观点的学者认为马克思在这里所举的例子,主旨是强调只有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并不是说教师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而只能说是“形式上”的生产劳动,是资本家认为的生产劳动。就像马克思所讲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名誉、良心也可以成为商品,但它们并不是真正的商品,只是取得了商品的形式一样。而笔者认为,从文字表述来看,马克思肯定地指出受雇于校董的教师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作其它的解释只能是穿凿附会。关于商业劳动是否生产劳动的问题,

持赞成观点的学者往往引用《资本论》第三卷中的一段话作为论据:“对产业资本来说,流通费用看来是并且确实是非生产费用。对商人来说,流通费用表现为他的利润的源泉,……因此,投在这种流通费用上的支出,对商业资本来说,是一种生产投资。所以,它所购买的商业劳动,对它来说,也是一种直接的生产劳动。”[3]持反对观点的学者认为,这仅仅是从商业资本家的角度来看的,也是“形式上”的生产劳动。实际上,在上文中马克思所讲的“为资本的自行增值服务的工人”,“是生产工人”,已经明白无误地说明了受雇于资本家的商业劳动和服务劳动就是生产劳动。因为它们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为资本增值服务的劳动。后面,我们从马克思在第四卷中的论述可以更坚定地确认这一点。

生产劳动理论争论中的窄派所持的生产劳动观,源于他们在经济理论上的一个误解:是生产劳动,就应该是生产的,在封建社会生产地租,在商品经济社会生产价值,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剩余价值,而它们的载体是物质产品。既然马克思认为,只有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才生产商品,创造价值,那么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首先就应该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否则就不能生产价值,更谈不上剩余价值。顺着这样一个逻辑,在马克思的论述中挑挑拣拣,专拣有利于自己的论据,而对一些明显与自己的观点相悖的、回避不了的论述,则进行穿凿附会的解释。

四、从马克思对斯密关于生产劳动见解二重性的批判中深入理解马克思的生产劳动观

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论述了劳动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作出了两种说明:“第一种说明:把生产劳动看为是同资本交换的劳动”;“第二种说明:把生产劳动看为是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2]145、152而这两种说明在斯密的著作中常常是搅在一起,纠缠不清。斯密时而用第一种见解来诠释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时而又用第二种见解来诠释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这样,同一种劳动按第一种见解是生产劳动按第二种见解则是非生产劳动,比如被剧院老板雇佣的演员的劳动;反之,同一种劳动按第二种见解是生产劳动按第一种见解则是非生产劳动,比如个体裁缝的劳动。[4]

马克思认为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中的第一种见解,是他“最大的科学成就之一”。“他把生产劳动当作直接与资本交换的劳动来定义:也就是通过这种交换,因为有这种交换,劳动的生产条件和价值一般(货币或商品)才变为资本。”[2]147从而开创了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层面来认知生产劳动范畴的先河。有了生产劳动的定义,非生产劳动的定义就绝对明确了。“非生产劳动,是那种不和资本交换,但直接和收入……交换的劳动。”例如一个给资本家赚钱的演员或教师的劳动,一个裁缝去资本家家里为资本家缝衣的劳动。前者与资本相交换,他们所从事的就是生产劳动;后者与收入相交换,他所从事的就是非生产劳动。马克思所举的这两个例子,一方面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概念给出了通俗的例证;另一方面对《资本论》第一卷的观点从另一层面给予进一步论证,——与资本交换的劳动才能生产(带来)剩余价值,从而生产资本。演员不是物质产品生产者,但他是生产劳动者;裁缝生产物质产品,但他不是生产劳动者。如果反过来,演员到资本家家里唱堂会,裁缝在服装公司上班,则演员是非生产劳动者,而裁缝是生产劳动者。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生产劳动一般”,任何社会形态下的生产劳动都是特殊的范畴。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是生产劳动的定义,仅仅适用于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在资本主义社会,一种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与其产品的物质性质毫无关系,而只与其表现的社会生产关系相关。因此马克思强调说:“生产劳动者的劳动所借以体现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可以是极无意义的。这种物质性质,和它的这种其实只是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表现的特性,完全无关。”这一观点,马克思在多处不断的加以强调,而许多学者恰恰对其视而不见,坚持认为只有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才有可能成为资本主义甚至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这恐怕已经基本背离了马克思主义。至于所谓从资本家眼里看的、“形式的”生产劳动,其实恰恰就是马克思所讨论的生产劳动。因为马克思说:“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在这里,总是从货币所有者的观点或资本家的观点来理解,而不是从劳动者的观点来理解。”[2]147-148显然资本家购买劳动是为了剩余价值,工人出卖劳动是为了收入。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是否具有生产性,完全取决于资本家的观念。生产劳动从资本家的观点来定义也就是“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观点来定义”:“一切依某种方法参加商品生产的人,从真正的体力劳动者,到经理、工程师(各种和资本家有别的人),当然都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围。”[2]147

马克思认为斯密的生产劳动理论中的第二种见解实际是:生产劳动会生产商品,非生产劳动不生产“任何商品”。按照这种见解,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已经不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所以斯密在这里“已经放弃了以上所说的按社会形式来下定义的方法,已经不再由劳动者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关系,来决定谁是生产劳动者,谁是非生产劳动者。”[2]164、153 这样一来,斯密就发生了许多混乱,有时会回到重农主义者的立场,有时甚至滑入重商主义的观点。马克思认为,斯密在给生产劳动下定义时暗含着一个假定前提:资本支配着全部生产(家庭工业已经消灭),一切产品的生产都是为了买卖,而不是为了直接消费,则生产产品的劳动就是生产价值、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间的物质区别就变得非常明显:生产物质产品(商品)的劳动是生产劳动,生产非物质产品(从事个人服务)的劳动是非生产劳动。[2]152因为前者生产商品、生产价值,后者只生产使用价值,不生产价值。[2]159岂不知从事个人服务的许多劳动也生产物质产品;而不生产物质产品的许多劳动却能为“资本增值服务”,带来剩余价值。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一提,那就是再生产劳动力的劳动是不是生产劳动?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世界,商品界可以分为劳动力和商品本身两类。按照斯密第二种生产劳动观,资本主义社会中凡生产商品的劳动,都符合生产劳动定义的种种规定性,因而生产两类商品的劳动都应该是生产劳动。但斯密把生产劳动力的劳动剔除在生产劳动之外,尽管是“专断”的,“但在一定程度内包含着一种正确的本能”。[2]166这里,说斯密“专断”是因为符合其生产劳动定义的劳动被排除在外;说斯密“正确的本能”是因为若把生产劳动力的劳动也叫生产劳动,那就等于说物化劳动与活劳动一样具有生产性,也可以生产价值。近几年来,有些学者在扩大生产劳动范围时,明确提出再生产劳动力的劳动也是生产劳动,这已经远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了。

归纳起来,斯密关于生产劳动的二重性理论,说到底,是斯密用双重标准来衡量劳动的生产性。按此标准,如果分别进行衡量,会产生一系列混乱。但若把两个标准合为一体,则可以得出一个非常狭窄的生产劳动定义:在资本主义社会,严格地说,只有受雇于资本家且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这个观点恰恰是我们一些学者所坚持的所谓的马克思的生产劳动观,可事实上是斯密的生产劳动观。一些学者之所以犯这样的错误,可能是没有读懂马克思,也许读懂了但不敢承认。因为这些学者往往把生产劳动理论与劳动价值理论密切联系起来,由于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生产物质产品的一般劳动才生产价值,便认为只有生产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看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价值的劳动不一定都是生产劳动,比如家庭作坊的劳动,生产商品,生产价值,但不生产剩余价值,所以不是生产劳动;不生产价值的劳动有可能是生产劳动,比如受雇于资本家的商业劳动、一些服务劳动和一些精神劳动等,不生产商品,不创造价值,但能为资本增值服务,带来剩余价值,所以是生产劳动。

五、认识社会主义条件下确定生产劳动范畴的基本原则

受篇幅限制,本文无意于详细讨论什么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而仅就马克思论述所给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来探讨一下确定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劳动范畴的基本原则。

第一,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划分同样要遵循“社会性”原则。笔者深刻地体会到,生产劳动是个历史范畴,它由劳动者与相应的社会生产关系来决定,而不是一个形而上学永恒不变的范畴。这就是“社会性”原则。所谓“生产劳动一般”实际上就是一个永恒的范畴,所以是不存在的。根据马克思的论述,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定义是从劳动者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关系中得出的,那么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定义同样要从劳动者对社会主义生产的关系中得出。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劳动服从于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社会主义生产劳动也要服从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所以要确定社会主义生产劳动,首先要搞清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而社会主义分为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中国社会目前是处于初级阶段中的初级阶段,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阶段。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生产关系的状况会大不一样,因而生产目的就不应该是一模一样的。只有在完全搞清了社会主义不同发展阶段的生产目的以后,我们才能给不同阶段的生产劳动下定义。否则,理论上的含糊和笼统,可能会导致实践上的损害。如果我们认为我国现阶段的生产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那么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我国现阶段所有参与经济、政治、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娱乐、体育、医疗保健、水利,环境、国防、安全等所有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因为这些劳动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为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当所有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的时候,就无所谓非生产劳动,那么讨论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第二,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有益性”原则。这里所说的劳动的“有益性”比劳动的“有用”性的范围稍有扩大。马克思和古典经济学家使用的劳动范畴通常是指“有用”劳动,意指能够生产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劳动,包括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性劳动除了能够把劳动力的价值再生产出来并添加到生产物之中之外,还能提供一些剩余;非生产性劳动能够生产供人们享用的有形的或无形的使用价值。在这里,他们把无用劳动、无效劳动、有害劳动剔除在外了。无用劳动指该劳动产品既无法自用,也无法它用;无效劳动指生产废品或次品的劳动;有害劳动指危害生命财产安全和违背公共道德的一些活动,其中有许多则是犯罪活动。当然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有用”劳动的内涵可能会有些不同。比如在我国现阶段,为了国计民生的需要,有些产品的生产,即使亏本(就是说连劳动力的价值也不能得到全部的补偿)也要继续,则生产这种产品的劳动理应部分地归于“无效”、“无用”劳动,但它对社会是有益的,是有益性劳动。当然所有的有用劳动理所当然的是有益劳动。再比如,在我们看来是有害劳动,在别的一些国度可能是有用劳动,这取决于法律和价值判断。

[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05.

[2] 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史(第一卷,郭大力译)[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68.

[3]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37.

[4] 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303-321.

4.怎样正确安全使用台灯 篇四

一、台灯位置

1、儿童阅读写字时,台灯要在书桌的左前方,避免右手挡住光线(左手写字,台灯应在右前方);

2、如果书桌靠近窗户,书桌应放在窗户的正面或坐下时不背光的一侧。

二、台灯亮度

专家指出,光照过亮也是视觉疲劳源之一,对视网膜有伤害。青少年视觉生理尚在发展中,使用照度太亮的台灯,会加剧睫状肌的痉挛、影响视力的正常发育。

1、建议采用暖白色光源:色温4000-5000K,从视觉生理讲,暖白色光源最是我们眼睛最舒适的颜色,

2、台灯不要是直射光,光线要柔和一些,光照度在750-1000Lx时为最佳视觉光环境;

3、不能过暗或过亮;

4、在儿童学习时不仅要开台灯,还要打开房间的灯,这样可以减少明暗差对眼睛的不良影响。

三、光源功率的选定

学习用台灯的最佳视觉光环境最低标准光照度为750Lx,而白炽台灯的高度在40厘米时,40瓦白炽灯的光照度也只有350Lx,达不到标准要求,所以,采用25-40瓦的.白炽台灯作为学生学习所用并不适宜,特别对长时间近距离读书作业的学生视力保护来说,存在隐性的伤害。

四、台灯高度要求

学习台灯应有一定的高度,这时灯光照射面大、光照均匀,最适合的高度应该是课桌离台灯光源中心的距离为60cm。

五、选台灯要求

1、要没有光源频闪

因为光源频闪会导致虹膜肌肉不断运动,最终导致眼酸,人眼酸了就会困倦想睡觉。

2、要没有电磁辐射

台灯电源插头只要是两项插头的,那么肯定有辐射释放出来,损害人体健康,尤其是小孩子,导致发育缓慢,而且视力不好。

3、要没有眩光,就是光线要柔和。

4、要节能。现在的LED很节能,3W的光源就能达到节能的11W的光效照度。

5、要24V以下低电压供电,因为那样安全,电不到人。

5.《正确认识安全与经济的关系》 篇五

现代安全经济学“三角形理论”认为:经济为两条边,安全是一条底边,没有底边的支撑,这个三角形是不成功的。“经济发展再快,没有安全就构不成稳定的三角形”。党的十六大也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任何一个行业都要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经济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因此,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对任何组织、企业,任何国家来讲,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一、经济发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物质保障

近年来,我国煤矿事故频发,这些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这是因为,这些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不高,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过多依赖自然环境。因此,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必须增加安全投入,要增加安全投入,就必须有经济发展作后盾。所以,一定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安全投入,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经济保障。马克思主义认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安全生产需要的大量投入,有赖于经济发展的支撑。安全生产状况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发达国家走过的路证明了这一点。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在工业人口仅有5000万的情况下,每年事故死亡约6000人;美国的煤矿二战前每年死亡人数都在2000人以上;英、法、德等国的情况也类似。众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达l万美元时,事故呈下降趋势波幅很小;当人均GDP超过2万美元时,事故就得到有效控制。

我国沿海省份的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山东省04年GDP增长11.9%,事

1 故死亡人数下降了3%。该省按照“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目标,在所有县市都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并在74%的乡镇设置了专职安监员,在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约10%的情况下,山东省却下降了12.3%,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比例也由几年前的80%-90%,下降到了71%。同为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的江苏省也实现了事故死亡人数连续4年下降。而这一成绩也是在该省年均经济增长10%的基础上取得的。

所以说经济发展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根本保障,主要是由于一定的安全投入必然获得相应的安全产出,这是基本的经济规律。

发达国家安全投入一般占GDP的3.3%,而我国的安全投入目前还不到GDP的l%。长期以来,我国安全生产技术费用都是从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按10%~20%的规定比例提取,但实际提取比例远低于这一标准。在许多新建项目中,安全生产配套设施被随意削减的现象比较严重。

同时,因投入不足,我国目前还有一些地方无专门的安监机构,而英国国家安全卫生执行局有4000名工作人员,荷兰3个安全部门每个都有1000多人,日本通产省仅管理化学品安全的一个科就有20多人。

安全投入不足,使我国安全生产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以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例,去年美国为0.017,波兰为0.23,印度为0.5,俄罗斯为0.7,而我国即使是设备条件相对较好的国有重点煤矿,也高达1.257。因此从长远角度考虑,要想从根本上减少事故,还得加快经济发展。

二、安全投资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

一般人认为安全投资是单纯指直接的资金投入,其实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

2 直接用于解决物的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为主,提高物质安全化的资金投入。二是用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解决人的问题为主的人力资源、人员素质的投入。如开展各种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投入,职工防护用品与保健、安全技术攻关等投入皆构成了企业安全投入、投资。这些安全投资有利于安全生产系统的整体安全水平的提高和发展,也保障了企业经济效益持续发展和提高。

安全投资究竟有多大的效益?很大程度被人们认为是摸不着、看不见、只投入不产出的亏本事。这是因为安全投资所反映的经济效益有它独有的特征,未能被人认识。它不同于一般生产经营性的投资,没有直接的很明显的盈利收入,它是渗透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和成果中,效益是潜在的。

它的经济效益可从以下方面来理解:

(一)安全投资可转化为效益

由于安全投资能解决不安全的因素,加强了安全管理,使之不发生各种事故,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使得生产经营性投入不受到损失,实现产品质量、产量的提高,节约材料,降低成本,也是一种经济效益。例如“九五”期间,我国在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安全评估与寿命预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方面(现有各类在役管道800万公里,压力容器4227万台),投资在2400亿元以上。按最保守的估计,平均使用寿命能够延长其设计寿命的50%,可节约投资1200亿元以上。以平均寿命20年计算,每年可节约设备投资60亿元以上。若再计算避免更新设备减少的停产

3 损失,其经济效益将更为可观。再如“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典型作业环境粉尘危害治理技术研究”项目开发了双区交变电场静电凝并除尘技术,增强了粉尘凝并效果,有效地解决了微细粉尘的收集难题。开发的不对称预荷电静电增强过滤除尘技术,有机地结合了粉尘静电凝并与常规静电增强效果,可显著地降低过滤阻力,改善清灰性能,延长布袋使用寿命,提高微细粉尘的收集效率,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二)负效益转化为正效益

在某企业曾发生一起事故,给企业的利润和产值造成了损失,而后来采取了措施,进行了安全投入,治理了事故隐患,加强了安全管理,杜绝了类似事故的发生。

这可以将前次事故损失数视为安全投资后实现的直接经济效益。如某厂一台6吨天车,起吊设备时,由于超负荷发生坠落事故,设备损坏,造成5万多元损失。后来花4000元购置了压磁式超重负荷限制器,避免了类似事故的发生。又如某厂曾发生一次电炉投料混入炮弹爆炸事故,损失近40万元,后来增加了人力投入,在废钢入库、加工储备、入炉三个岗位上设立了9名专职危险物品安全检查员严格把关,一年内拣出危险爆炸物225件,避免了电炉投料爆炸事故,从而避免了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

因此,可以断言,安全投资无论是人力还是资金投入获取的经济效益都是可观的。安全投资和企业经济效益有着一定的关系。安全投资少,会严重影响企业安全进展速度和水平,另外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受到制约。因此,企业在考虑经济效益

4 的同时也一定要加大安全投入。

三、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实践证明,没有安全的发展是不健康的发展,没有安全的效益也只能是暂时的效益。从某种意义上说,同等生产力水平条件下,经济发展与事故发生成正比,经济发展速度越高,事故发生概率就越大。但是,如果具备完备的安全设施、到位的预防措施,事故发生率就会大大降低。

(一)搞好安全生产能够保护生产力。生产力三大要素中,人是最具决定性的因素。人类自有生产活动以来,便存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的本质就是不断消除隐患、遏制事故,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二)安全生产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研究表明,安全生产对经济发展有巨大的贡献,而且行业风险越大,贡献也越大。生产是一种复杂 的物质转换活动,活动全程中会遇到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通过排除隐患、遏制事故。用尽量少的劳动消耗和物质消耗,生产出更多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无疑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浏阳是全球最大的烟花生产基地,年产销额高达23亿元,占全国烟花出口总量的65%。近年来,该市投资5亿元,在烟花行业实施旨在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的工厂化、科技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改造,实现了连续4年无重特大事故的目标,获“全国涉爆斗争先进集体”称号,有效地促进了经济发展,由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一跃成为综合实力居湖南省前列的城市。相反,有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不断、生灵涂炭,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众所周知,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经济发展举世瞩目。但是,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也曾吃了许

5 多苦头。发展初期,由于过分强调发展速度,忽视了安全生产,留下了许多隐患。上世纪90年代初,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化工企业大爆炸,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深圳市委、市政府不得不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重新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这样才有了高速健康的新一轮大发展。

深圳的教训告诉我们,经济的快速发展,必须有安全作保障,从效益上看,尽管有些不重视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一旦发生事故,经济损失是无法估量的。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长期不懈地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尽量少发生事故或是不发生事故,对生产经营单位来说,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近年来,我国日均事故死亡达320人,每年事故损失近2000亿元,相当于3个三峡工程的投资。实际上在重购设备恢复建设往往需要数倍于损失额的资金。可见,事故越多,生产力越低;事故越少,生产力越高,这是一个被实践所证明的辩证关系。

四、安全与经济最终良性互动

安全与经济的关系,最终是达到两者良性互动的关系,而且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关键在于实现经济工作重心的三大战略性转移:

(一)由重生产、轻安全向生产安全并重转移。

实践证明,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并不矛盾,两者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针对当前由于重生产轻安全导致事故高发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处理好两者的关系,绝不能以牺牲人民群众的生命为代价,来追求所谓的发展。要真正认识到没有安全的生产,是无效甚至是负效的,发展是硬道理,但安全是更硬的6 道理。“三个代表”归根结底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遏制重特大事故就是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因为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如果人的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那就没有任何利益可言,也谈不上经济发展,搞好了安全生产,正是代表和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护了生产力,促进了经济发展。

(二)由灭火型向事前防火型转变。

“事未至而预图,则处之常有余;事既至而后计,则应之常不足。”“预防为主”是安全经济工作的永恒主题,“亡羊补牢”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亡“羊”毕竟丢了,且“补牢”是以“亡羊”为代价的。

著名安全经济学家罗云在《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关系》中指出:预防性的投入产出比远远高于事故整改产出比,两者的比例为1:5。这是安全经济的基本定量规律。现代安全经济学“金字塔法则”认为:预防性设计时考虑一分的安全性,相当于制造时十分的安全性效果,进而达到运行投产后千分的安全效果。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的安全经济观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古代宿命论:被动承认出事故是命中注定;近代补救论:即事后“灭火”。再就是现在“条条规程血染成,不能用血来验证”的现代预防论:掌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着力于事前“防火”。从宿命论、补救论到预防论,反映了时代的进步。“善除恶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一切事故都源于隐患,惟有加强源头预防,根除隐患,才是治本之策。

(三)由传统人治型向现代法治型转变。

“法令兴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要依法加大对事故责任者的惩治力度,实现安全生产的法治化。

浏阳市针对烟花行业的“火药桶”特点,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两手抓”,建立了市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组、职能部门与企业、乡镇与联村干部、组与村

7 民的六级互联互保安全责任制,并将其纳入目标考核。同时,我们还实行了市级领导联系产区、主管领导安全述职、干部排查隐患登记三项制度,将“乌纱”“饭碗”紧系安全,鞭策干部严防死守。今年来,依法查处烟花非法生产105起,没收产品6896件,拘留85人,有效地改善了安全状况,促进了经济发展。

总之,作为一个国家、一个企业,乃至一个组织、一个小家,都有正确认识安全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并真正处理好安全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既不能让安全失去经济的物质保障,又不能让经济撇开安全独自危险性前进,而是要做到两者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真正达到社会和谐发展、人民幸福安康。

6.正确运用软件 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篇六

安全性、经济性、适用性是评价建筑工程合理性的三项标准,其中结构安全性是首要的,也是最根本的标准,由此可见建筑结构设计工作责任重大,它与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现阶段在建筑结构设计领域,由于结构分析、计算的程序化,使得结构设计软件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在实际建筑结构设计使用计算机时,如果不知道如何选择适合于具体结构的程序,不知道如何判断程序计算过程是否正确,该设计就会变成只能听命于机器操作的“架空设计”。

有些结构设计人员面对复杂的结构体系和结构分析,出现不问程序应用范围随意套用,不加分析选择计算简图、输入参数但物理意义不明而任意选用、对输出结果不进行合理性分析就盲目采用等现象,严重影响设计质量和工程的安全。如果不给予足够重视,则由于程序使用不当而造成工程事故的出现将是难免的。针对这一现象,本文就结构分析软件应用的有关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供大空商榷。

1.程序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1各种结构的计算程序可以为计算提供很好的手段,要想得到正确的计算结果,并在施工图中应用,除了程序的准确性外,还与输入数据的正确性和结构简化的合理性,程序选用的正确性,都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必须根据工程设计经验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判断,根据其正确与否作为设计的依据。

1.2每一种结构计算程序都有一定的应用范围,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力学假定模型上,程序应用时一定要熟识了解编制的技术条件和使用要求,严格按照程序的数据要求正确输入结构几何数据和荷载数据,同时给定正确的计算参数,经校对、审核无误后才能进行计算。

1.3根据工程结构的实际情况,正确地确定各种参数的取值,如梁端调幅系数、梁跨中弯矩增加系数、梁刚度放大系数、梁扭矩折减系数,以及周期折减系数、地震力调整系数等等,以满足设计要求。

1.4结构梁柱构件设计在程序中往往考虑得不全,设计人员应根据设计经验和单项工程结构特性及规范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整才能应用到施工图中去,切不可盲目应用配筋结果,比如对于交叉框架梁以及实配钢筋为双排筋时,实配钢筋面积应按电算配筋面积乘以1.1~1.2的系数。

2.结构分析软件计算结果正确性的大致判断

2.1自振周期判断:

对于比较正常的工程设计,不考虑折减的计算自振周期大概在下列范围内:

框架结构:T1=(0.08~0.10)n

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和框架一筒体结构:T1=(0.06~0.08)n

剪力墙结构和筒中筒结构:T1=(0.04~0.05)n

式中n为建筑物层数

第二及第三振型的周期近似为:

T2=(1/5~1/3)T1

T3=(1/7~1/5)T1

如果计算结果偏离上述数值太远,应考虑工程中构件截面是否太大、太小,剪力墙数量是否合理,应适当予以调整,

反之,如果截面尺寸、结构布置都正常,无特殊情况而偏离太远,则应检查输入数据是否有错误。以上判断是根据平移振动振型分解方法来提出的。当考虑扭转耦连振动时,情况复杂得多。首先应挑出与平移振动对应的振型来进行上述比较,至于扭转周期的合理数值,由于经验不多,目前尚难提出合理的周期数值。

2.2地震力大小判断:

根据许多工程的计算结果,截面尺寸、结构布置都比较正常的结构,其底部剪力大约在下述范围内:

8度:Ⅱ类场地土:FEK=(0.03~0.06)G

7度:Ⅱ类场地土:F EK=(0.015~0.03)G

式中F EK为底部地震剪力标准值:G为结构总重量。

层数多,刚度小时,偏于较小值;层数少,刚度大时,偏于较大值。当为其他烈度和场地类型时,相应调整此数值。当计算的底部剪力小于上述数值时,宜适当加大截面,提高刚度,适当增大地震力以保证结构安全,反之,地震力过大宜适当降低刚度以求得合适的经济技术指标。

2.3利用对称性判断:

对称结构在对称外力作用下,对称点的内力和位移必然对称。如有反常现象检查输入数据是否正确。

2.4结构渐变性判断:

竖向刚度、质量变化较均匀的结构,在较均匀变化的外力作用下,其内力、位移等计算结果自上而下也均匀变化,不应有大正大负,大出大进等突变。

2.5结构合理性判断

设计较正常的结构,一般而言不应有太多的超限截面,基本上应符合以下规律:

(1) 柱、墙的轴力设计值绝大部分为压力

(2) 柱、墙大部分为构造配筋

(3) 梁基本上无超筋

(4) 除个别墙段外,剪力墙符合截面抗剪要求

(5) 梁截面抗剪不满足要求、抗扭超限截面不多

3.结束语

7.正确安全生产观 篇七

1 微生物肥料的种类

(1) 微生物菌剂。指目标微生物 (有效菌) 经过工业化生产扩繁后加工制成的活菌制剂, 它具有直接或间接改良土壤、恢复地力, 维持根际微生物区系平衡, 降解有毒、有害物质等作用;应用于农业生产, 通过其中所含微生物的生命活动, 增加植物养分的供应量或促进植物生长、改善农产品品质及农业生态环境。微生物菌剂按内含的微生物种类或功能特性可分为根瘤菌菌剂、固氮菌菌剂、解磷类微生物菌剂、硅酸盐微生物菌剂、光合细菌菌剂、有机物料腐熟剂、促生菌剂、菌根菌剂、生物修复菌剂等。

(2) 复合微生物肥料。指特定微生物与营养物质复合而成, 能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 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的活体微生物制品。

(3) 生物有机肥。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 (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 为原料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发挥了生物菌“解”的作用, 本身又供应了各种营养, 是生物菌应用上的一大进步。

2 常用的微生物肥料

2.1 根瘤菌肥

将豆科作物根瘤内的根瘤菌分离出来, 加以选育繁殖, 制成产品, 即是根瘤菌剂或称根瘤菌肥料。适宜于中性微碱性土壤, 多用于拌种, 每667 m2用量15~25 g, 加适量水混匀后拌种。拌种时及拌种后要防止阳光直射, 播后立即覆土。若用农药消毒种子, 要在拌种前2~3周拌药。

2.2 固氮菌肥

指含有大量好气性自生固氮菌的细菌肥料, 自生固氮菌不与高等植物共生, 它独立生存于土壤中, 能固定空气中的分子态氮, 并将其转化为植物可利用的化合态氮素。特别适用于禾本科作物和叶菜类蔬菜。作基肥应与有机肥配合, 沟施或穴施, 施后立即覆土。也可用作追肥, 调成稀泥浆状, 施入根部覆土, 作种肥加适量水混匀后与种子混拌稍后即可播种。固氮菌肥不宜与过酸、过碱肥料或杀菌农药混施, 适于中性或微碱性土壤, 酸性土可用石灰调节。

2.3“5406”抗生菌肥

浸种或拌种, 每667 m2用量500 g;还可用菌肥7.5 kg加入棉籽饼粉2.5~5.0 kg、碎土500~1000 kg、过磷酸钙5 kg, 拌匀并覆盖在种子上。施用时必须配施有机肥料和化学肥料, 忌与硫铵、硝铵混用, 但可交叉施用。

2.4 磷细菌肥

拌种时随用随拌, 不能和农药及生理酸性肥料施用。拌种量1 kg, 种子加菌肥0.5 g和水0.4 m L。基肥用量每667 m2用1.5~5.0 kg, 施后覆土, 追肥宜在作物开花前施用。

2.5 钾细菌肥

作基肥与有机肥混施, 每667 m2用10~20 kg, 施后覆土。拌种时加适量水制成悬液喷在种子上拌匀。蘸根时1 kg菌肥加清水5 L, 蘸后立即栽植, 避免阳光直射。

3 几种微生物肥料在蔬菜上的应用

微生物肥料可用于拌种、浸种、蘸根, 作基肥、追肥, 沟施或穴施。在蔬菜上使用微生物肥料, 主要目标是防治根部病害。如枯萎、黄萎、立枯、疫霉根腐、腐霉根腐等。特点是解决蔬菜死棵问题, 除用溴甲烷等处理土壤, 用杀菌剂早做预防外, 使用微生物肥料是预防根部病害最理想的新方法之一。目前在我国蔬菜上应用的微生物肥料种类繁多, 效果各异。如EM菌肥、激抗菌968、落地生根抗死棵、活力1号、绿先机活性有机肥503、物之源复合微生物菌肥、金太阳“地欣”生物有机肥等。

3.1 E M菌肥

E M是有效微生物群的英文缩写, 起核心作用的是光合菌群, 能产生抗氧化物质, 消除腐败, 消除氧化物质, 抑制病原菌, 增强或形成适于动植物生长的良好环境, 瓶装生大量有益于动植物吸收的物质, 提高动植物的免疫功能, 促进健康生长、形成无公害, 无污染的绿色产品。在切碎地农作物秸秆喷施上E M菌液, 成堆后经8~10天中温发酵而成的生物肥料就是E M菌肥。

3.2 落地生根抗死棵

不仅含有放线菌和芽孢杆菌, 可以增加土壤中有益菌的数量, 维护土壤中微生物的平衡, 利用以菌抑菌的功效来预防根部病害, 而且还含有木醋液和氮磷钾调节剂。在蔬菜上应用, 具有生根好、缓苗快、苗齐、苗壮、不徒长, 不烂根、不死棵、病害少, 开花早、开花多、坐果多、产量高等特点。

3.3 活力1号

为螯合态生物菌肥。加入了日本螯合“动力素”和高活性有效“活性菌”, 黄腐酸钾, 甲壳素, 生根剂及微量元素等。对茄果类、瓜果类蔬菜有极好的增产效果, 能提高土壤保肥保水能力和缓冲能力, 活化土壤, 防止土壤盐渍化, 促进生长, 提高抗逆性, 增产增收。

3.4 激抗菌968

中国农科院原子能研究所研制, 有壮苗棵不死, 肥力高, 苗宝等几种产品, 壮苗棵不死, 适合各大类大棚蔬菜的沟施和穴施。肥力高主要用于鸡粪等农家肥的腐熟。苗宝可拌土育苗, 培育壮苗, 预防多种土传病害。

3.5 绿先机活性有机肥503

氮磷钾、活性菌、有机质、腐殖质、氨基酸、中微量元素六元合一, 具有防治死棵、病毒病害, 抗重茬, 催发促长、催花促果, 松土养地, 防止盐渍化, 提高地温, 抗冻提产等作用, 是一种底施、冲施两便的高钾促果型生物有机肥。

3.6 物之源复合微生物菌肥

北京大学科技部开发, 具有抗重茬、治死棵, 抗灾抗病、抑制线虫、以菌治菌, 改良土壤、保肥保水, 提高作物品质, 保持作物的自然风味, 刺激调节作物对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的平衡吸收, 促使作物早熟并预防作物早衰等作用。

3.7 金太阳“地欣”生物有机肥

中国农科院专家高新技术成果, 含固氮菌、芽孢菌、放线菌、丝状真菌、光合细菌、乳酸菌等, 具有速效加长效, 调节生态, 抗重茬, 治死棵, 以菌治菌, 活化土壤, 祛除板结, 解磷解钾固氮, 促进作物早熟, 提前上市等特点。

4 注意事项

(1) 不能长期浸泡在水中。在水生蔬菜田里施用应干湿灌溉。若是由好气性微生物为主的产品, 则尽量不要在水田施用。微生物肥料分泌的代谢产物具有抗旱作用, 但旱性严重的土壤, 会影响微生物的生长繁殖, 微生物肥料适合的土壤含水量为50%~70%, 故也要避免在高温干旱条件下使用。

(2) 作土壤基施或种肥用于茎叶喷施。微生物肥料最适施用时间是清晨和傍晚或无雨阴天, 避免阳光中紫外线将肥料中的微生物杀死。微生物菌剂一般每667 m2用量2 kg左右。微生物菌剂茎叶喷施时, 一般每0.5 kg应配足50 L左右水喷洒叶背。

(3) 注意有效施用条件。微生物肥料含有活性生物体, 使用时要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操作, 否则难以获得良好的使用效果。微生物肥料施入到土壤后, 有一个适应、生长、供养、繁殖过程, 一般15天后就可以发挥作用, 见到成效, 而且长期、均衡地供给庄稼营养。

(4) 避光、避热保存。微生物肥料不宜久放, 应在有效期内选用。产品中有效微生物数量随保存时间、保存条件的变化逐步减少, 若数量过少则会失效。最好选用当年产品。拆包后要及时施用。

(5) 可单独施用, 但不能代替化肥, 与其他肥料混合使用效果更好。微生物菌剂配上农家肥, 与化肥减少一半相比。但是应避免未腐熟的农家肥或过酸碱的肥料混合使用, 这两种肥料会因为温度或酸碱度而影响微生物肥料的正常发挥。

(6) 禁止与土壤杀菌剂或种衣剂混合使用。化学农药能不同程度地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 甚至杀死微生物。蔬菜作物的整个生育期内也应避免使用土壤杀菌剂。对于种子的杀菌消毒, 应在播种前进行, 最好不使用带种衣剂的种子。

(7) 冬季建议不使用生物菌肥。这是因为磷细菌、钾细菌、放线菌等有益活性菌必须在适宜的温湿度 (20~25℃) 条件下才能够存活、繁殖、分解, 从而起到作用, 在冬季, 土壤温度一般在18℃以下, 很难满足有益菌对温度的要求, 不能正常生长繁殖, 因此效果不太到理想。

5 施用误区

(1) 误认为微生物肥料是万能肥料或不是肥料。合理使用微生物肥料对农作物有增产效果, 但不能单施微生物肥料, 一定要与化肥和有机肥配合施用, 既能保证增产, 又减少了化肥成本, 还能改善土壤、作物品质, 保护生态环境。

(2) 生物菌肥施用后又用杀菌剂灌根。有些菜农定植时, 用了生物菌肥, 可是定植一段时间后, 又用杀菌剂灌根防止根部病害。生物菌肥中含有的放线菌、芽孢杆菌、毛壳菌等有益微生物被灌根的药剂全部杀灭, 结果施用生物菌肥基本没有效果。只要没有发现严重的根部病害就不要用药灌根。最好是先用杀菌剂处理, 待杀菌剂过了有效期 (如半个月以后) , 再施用生物菌肥。

(3) 施用生物菌肥后未及时搅拌土壤、定植蔬菜, 晾晒时间过长。有的菜农在定植蔬菜时, 提前挖穴、施肥, 第二天再定植, 遇到光照好的天气, 生物菌肥在阳光下时间太长, 微生物被阳光大量杀死, 施用效果明显降低。微生物“怕光”, 阳光中的紫外线具有强烈的杀菌作用, 菌肥施用后需要立即翻入土壤, 不能任其暴露在阳光下。

(4) 土壤条件恶劣, 生物菌不能存活。生物菌施用后作用不明显, 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土壤条件不适于生物菌的大量繁殖造成的。微生物存活并大量繁殖时, 需要消耗较多的有机质, 氧气等。土壤板结, 有机肥用量少, 化肥施用过多, 土壤盐渍化加重, 都会使生物菌的繁殖受到很大影响。因此, 生物菌肥最好与腐熟好的有机肥一起使用, 减少化学肥料用量, 还可通过合理农业技术措施, 改善土壤温度、湿度和酸碱度等环境条件, 保持土壤良好的通气状态 (即耕作层要求疏松、湿润) , 保证土壤中能源物质和营养供应足, 从而促使有益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和旺盛代谢。

(5) 施用量不足, 施用方式单一。定植后, 蔬菜根系受伤, 抗病性降低, 正是最需要有益生物菌发挥作用的时候, 若定植时施用量不足, 生物菌肥发挥的效果也不明显。因此, 穴施时一定要注意用量充足, 定植后也要注意追施生物菌肥。

8.四招教你正确选择安全软件 篇八

那么,个人消费者如何在众多安全软件中“慧眼识珠”,挑选最合适的安全防护软件呢,趋势科技给出以下四条妙招:

一、请充分了解自身电脑安全需求再做决定

如果你经常使用陌生的网络服务,但对自身的网络威胁辨别能力没有信心,那么,趋势科技建议你选择能一款“轻快”——最小限度占用电脑资源,而且具有全面防护功能的安全软件:可以集杀毒、数据防窃、恶意链接拦截、甚至移动设备安全防护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软件。

二、衡量对于软件推广行为的接受能力

现在,很多用户都喜欢使用免费杀毒软件。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往往意味着软件会推送各类广告和应用程序。因此,我们需要衡量自己对于这种推广行为的接受能力,如果难以接受,选择付费的安全防护软件将是一种更好的选择。

三、在隐私保护上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

据了解,一些集成了众多功能的安全防护产品往往会在后台进行更多的网络通信。虽然我们无力决定安全防护软件的行为,但是我们却可以在隐私信息保护上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例如,及时改变网络策略,阻止一些软件在后台频繁、大流量的网络通信;将重要的信息加密,避免明文信息等。个人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具有数据防窃或隐私保护功能、可以全面保护账户及个人信息安全的软件。

四、选择各方面表现均衡的安全防护软件

对于用户来说,追求在性能上有单一表现的安全防护软件是不可取的。一款优秀的安全防护软件,不仅需要有优秀的安全防护性能,还需要在资源占用、隐私保护等方面有优秀的表现。安全专家建议用户可以选择类似PC-cillin 2013云安全版等安全、轻快、周全的安全防护软件来保护信息终端的安全,提升数字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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