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废旧物资处理暂行办法(通用10篇)
1.公司废旧物资处理暂行办法 篇一
安康供电分公司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本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工作,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办法。
一、废旧物资种类
废旧物资是指在农村电网建设、技术改造工程以及日常生产工作中,经淘汰或更换下来的设备、材料等物资。废旧物资包括报废物资和利旧物资。报废物资指由于逾龄使用、技术落后或严重损坏等原因,经技术鉴定后须报废的物资。利旧物资指由于各种原因需拆除,但经整理、修复、保养后可再次使用的物资。
本办法适用于市公司本部及辖属县公司的废旧物资管理。
二、废旧物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废旧物资管理,是公司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各部门成本管理的一项综合性工作,为加强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成立废旧物资回收领导机构。
(一)市公司成立废旧物资回收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总会计师
成员:生产技术部、计划基建部、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工作部、财务经营部和党委工作部负责人。
负责本部和七县公司的废旧物资管理。负责审核本部废旧物资回收计划及回收明细表,对可利用的回收估价重新使用,不可利用的资产进行报废申请,并按集团公司资产处置批复意见进行资产账务处理,对报废的资产按废旧物资管理进行登账,使用和出售审批,按程序办理下账手续。
负责审核县公司资产报废申请,并汇总后提交集团公司审批,资产报废申请批复后,监督检查各单位按程序管理废旧物资。
(二)县公司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废旧物资回收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
负责对本单位废旧物资的管理,审核废旧物资回收计划及回收明细表,对可利用的回收估价重新使用,不可利用的资产进行报废申请,并按市公司资产处置批复意见进行资产账务处理,对报废的资产按废旧物资管理进行登账,使用和出售审批,按程序办理下账手续。
三、废旧物资管理职责
(一)废旧物资回收领导小组是废旧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审批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制度和工作流程;
2、审核回收计划、回收明细表、资产报废鉴定审批表及报废物资的处置和出库,组织(或委托)采取招标或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
3、监督检查各部门废旧物资管理情况,指导各部门解决废旧物资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二)财务经营部是废旧物资的价值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核定利旧物资的账面价值;
2、负责编制报废资产审批明细表,并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批;
3、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核定报废物资的资产损失并办理有关手续;
4、督促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调整资产台帐、卡片,保证帐、卡、物相符;
5、负责废旧物资出、入库的记账。
(三)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负责编制废旧物资回收计划,并按计划监督资产使用保管部门上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
2、负责审查使用保管部门提交的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见附表);
3、负责报废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
4、负责审批利旧物资的修复使用方案,指导使用保管部门进行修复再利用;
5、负责废旧物资出、入库的审核。
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分工(县级同市级):
生产技术部:负责电网资产、检测设备及仪器仪表的废旧物资回收审核。按照设计图纸对退回拆除废旧物资明细进行审核。
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室):负责车辆和办公设备(计算机,生活电器,办公桌、椅、柜,沙发传真机、碎纸机等)资产的废旧物资回收审核。
市场营销部:负责计量设备和计量检测设备资产的废旧物资回收审核。
(四)资产使用保管部门,具体职责是:
1、负责废旧物资的保管,不得随意处置。
2、根据废旧物资回收计划并结合报废及拆除资产情况,填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10KV及以下电网建设工程按馈路或行政村名,35KV及以上按照单项工程编制),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废旧物资回收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物资仓库保管员开据废旧物资入库单,做为上交废旧物资依据。
(五)物资保管员是废旧物资回收的责任人,具体职责是:
1、按照审批后的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回收、整理废旧物资,并向资产使用保管部门开据入库单;
2、建立废旧物资仓库,做好废旧物资回收后的整理、分类、建帐、储存、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3、定期向废旧物资回收领导小组上报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
4、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回收报废物资的变现残值并交财务部门入账;
5、及时办理废旧物资出入库手续,保证废旧物资出入库信息记录清晰,帐、卡、物相符;
6、提出废旧物资初步处理意见。需修复的制定修复方案报实物管理部门审批后组织修复。
(六)党委工作部负责对废旧物资管理、处置工作履行监督职能,并建立监督机制。
四、管理流程(见附件:流程图)
1、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对需更换及拆除的资产,编制废旧物资回收计划,交资产使用保管部门落实废旧物资回收。
2、资产更换或拆除后,由资产使用保管部门根据报废及拆除资产情况,填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见附件),并与废旧物资回收计划核对,不符的要注明原因,报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和鉴定,并由废旧物资回收领导小组审批。
3、经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物资转入工程物资,或作为备品备件转入原材料管理,并于资产拆除后的一周内将入库手续送达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由资产使用保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资产实物管理部 5
门进行技术鉴定,然后由财务部门填报资产报废鉴定审批表上报县、市公司领导审核。
4、资产报废申请经上级单位批复同意后,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及时将处置手续及相关票据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并由保管员根据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向资产使用保管单位回收废旧物资,同时,开据废旧物资入库单(见附件),入库单一式四份(保管员、资产使用保管部门、财务经营部、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各一份),分别做为以上各部门登记废旧物资账簿依据。
5、物资仓库保管员在每月25日前向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和财务经营部报账。
五、废旧物资日常管理
(一)属于公司资产的废旧物资,各使用保管部门要将各种原因产生的废旧物资如实、无条件地上报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和废旧物资回收领导小组审批。
(二)电网资产的废旧物资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由物资公司统一回收。非电网资产的废旧物资由各单位按照公开、透明的程序变卖,废旧物资处置变现收入必须当月及时入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坐支、截留、私存。
(三)电网资产废旧物资回收管理
1、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电网工程废旧物资回收计划的编制,在编制废旧物资回收计划时会同使用保管部门初步判定报废物资和可利旧物资,并在废旧物资回收计划中注明。
2、生产技术部组织对废旧物资进行技术鉴定,审核报废物资回收明细表,经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
3、施工部门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照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将拆除的物资分类整理,足量上交使用保管部门。要保证拆下来的主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的完整性,不能出现以少充多、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情况,确保废旧物资的完整。
4、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标注为可利旧的物资,施工部门要保证设备的完好、完整,并做好运输工作,严防物资在回收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毁损和流失。
5、物资保管员回收各资产使用保管部门上交的废旧物资并办理入库手续。
6、更新改造工程实施前,工程管理部门应将开工报告及《拆除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送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停止计提相关资产折旧,并依据省集团公司《关于明确更新改造工程拆除资产处置程序及账务处理的通知》(陕地电发[2011]197号)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并逐级上报,履行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手续。
7、市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与省集团公司物资公司联系协调对电网资产的废旧物资及时回收。
(四)车辆报废由本车辆驾驶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按照省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陕地电发[2006]77号)规定报上级部门审批。
(五)物资仓库做好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建帐、储存、保管、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生产单位或部门需领用废旧物资和经鉴定可再利用的物资时,办理物资领用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出库手续,否则不得领用。(见附件:废旧物资领用申请表、出库单)
六、报废资产相关的账务处理
1、将报废的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处置
(1)对无法继续使用的物资按废旧物资管理并登账备查,在省集团公司物资公司统一回收付款后,按以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2)可继续使用的物资,按照旧货市场同类物资的交易价格进行估价入账,转入工程物资或原材料管理。
借:工程物资(或原材料)—废旧物资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固定资产清理的结转
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完备,且报废的物资处置完毕后,结
转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盈余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同时将报废资产的净值由内部往来转出:
借:上级拨入资金
贷:内部往来(按照报废资产净值上转)
七、本办法由安康供电分公司财务经营部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
1、废旧物资管理流程图
2、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
3、废旧物资出库单、入库单、领用申请表
安康供电分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2.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篇二
为全面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所属的各单位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油品、废弃包装物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备品备件、工业垃圾等,经使用单位和机动部确认后,一律由公司物资部组织回收。
二、所有废旧物资均有上述部门归口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三、废旧物资回收:
1、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使用单位负责交送物资部废料场,要做到及时收集、定期交送。
2、物资部有专人负责对从公司各单位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登记,建立专门的废旧物资回收台账。
3、物资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要根据品种、等级重新分类,定置存放,妥善保管。
四、废旧物资再利用、销售:
1、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的处理,一律以拍卖的形式向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拍卖。公司各单位可再利用的物资,由使用单位办理领用手续。
2、废旧物资拍卖按以下程序进行:(1)由公司机动部、使用部门、党政综合办对废旧物资进行价值鉴定,并报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
(2)由公司物资部、党政综合部、财务部、机动部、合约部、五个职能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党委书记共同组成竞拍小组。
(3)公司物资部负责组织竞买人的报名工作,向竞买人提供处理废旧物资的相关资料。
(4)物资部负责组织召开拍卖会,开会日期确定后,通知已报名的竞买人将报价单密封后,在开会前统一交到物资部。
(5)拍卖会议现场开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6)物资部凭公司废旧物资会议确定的最终结果,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交接,完成废旧物资的现场清运和货款结算。
(7)对存在特殊性的物资,如废油等类物资不具备长期储存条件的,应随时交付拍卖人处理。此类拍卖人由公司竞拍小组择优选定,拍卖人一年一选择。
3、公司物资部将全部限售货款,交公司财务部入账。
4、废旧物资销售出后,凭公司物资部开具的专用出门证出入,其它的出门一律无效。
五、为鼓励废旧物资的回收,对废旧物资产生单位,按照废旧物资销售额(无税)的5%-10%每年进行一次奖励。对废旧物资管路部门,按照废旧物资销售额(无税)的5%-10%每年进行一次奖励。
六、公司物资部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废旧物资的及时回收。废旧物资保管员每月向公司考核部门上报废旧物资回收率,并向各生产单位反馈信息。
七、公司党政综合部负责监督废旧物资处理全过程,如发现有渎职或营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严惩,并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八、公司物资部应根据本办法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保证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九、公司以前所制定的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
附:**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工作流程图
3.公司废旧物资处理暂行办法 篇三
为加强我校闲置与报废物资的管理,充分发挥资产的效益,根据《北京市(市级)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闲置物资的处理
第一条 闲置物资的范围:
1.两年内不用而完好的或可修复而未修复的设备;
2.因教学、科研、生产任务变动或课程内容变化,以后不再使用的设备,或者是使用未超过五年,性能下降,不能满足教学、科研、生产要求又不属报废的设备;
3.新增添两年以上未安装使用的仪器设备; 4.库存积压两年以上的各类低值易耗品。
第二条 使用保管部门应定期对所保管和占用的资产进行清查,对产生的闲置物资及时分析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填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物资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第三条 闲置物资的校内外调剂手续,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调剂闲置物资手续经有关职能部门会签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其进行适当调剂和处理。
第四条 闲置物资的利用,本着先校内后校外的原则。校内必须办完转帐手续后方可利用。调剂到校外,原则上应有偿,对调剂到校外的物资,价格在一万元以上的,要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五条 闲置物资的校内外调剂、处理所收款额,全部上交校财务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处统一安排使用。
二、报废物资的处理
第六条 报废物资的确定:
l.修理费用接近同种新产品价格的设备;
2.主要部件和主要零件损坏严重,无修理价值的设备; 3.设备陈旧过时,精度和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或无改造价值的仪器设备;
4.国家规定不准使用的仪器设备或已到报废期的设备; 5.老化变形、锈蚀腐烂、降低标准也不能使用的金属材料、油料、木材、水泥等各类原材料及各类低值易耗品; 6.无修复价值的各类家俱。
第七条 固定资产申请报废,须填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物资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保管人详细说明报废原因,按下述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1、单价在1万元以下(不含)的固定资产报废,由各院、(系)、部(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院(系、部、处)主管领导审核,分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
2、每批次在1万元以上或每批次在20万以下(不含)的固定资产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报主管校长审批;
3、单价在3万元(含)以上或每批次在20万元(含)以上或北京市规定要上报审批的固定资产的报废,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北京市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 报废物资手续办理完毕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报废单分送各业务部门和使用单位销帐。
第九条 报废物资的分类:
一类、机械、机电设备,废有色金属及材料;
二类、钢铁(包括加工的边角余料)、废金属管、零件;
三类、电子设备、废仪器仪表、各类废家俱。
第十条 报废物资仍为国家财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负责回收。报废物资应保持完整,未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处理或拆卸零部件。
第十一条 报废物资应贯彻先利用,后处理的原则。如部分零件尚有使用价值的,可拆零利用。凡需领用物件的单位或个人,填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物资处置审批表》,说明用途,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领用手续。
第十二条 报废物资的处理,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负责办理。收回的残值全额上交校财务,属于库存材料处理上交款冲抵库存材料损失,其他作为学校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专项基金,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处统一安排使用。在收回的残值中安排一定比例的金额,用于聘请专家鉴定、搬运工工资和奖励等费用支出。
第十三条 学校投入校办企业的固定资产报废,按本办法执行,残值可留作企业作为更新改造基金。
第十四条 为加强学校物资的处置管理,报废物资运出校门时,应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出具的报废物资出门报告到保卫处开具出门证,门卫方可放行。其它单位和部门不得自行到保卫处办理出门手续。
三、其它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4.废旧物资处置办法 篇四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工作,加快废旧物资的及时回收和资金变现。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3 职责
3.1 经营管理部
3.1.1 经营管理部是废旧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的相关制度。
3.1.2 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库的管理。3.1.3 负责各类包装物的鉴定。
3.1.4 组织对手续完备的报废物资按批次处置变现。3.1.5 协调废旧物资管理环节中的有关问题。3.2 财务资产部
3.2.1 牵头组织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3.2.2 参加废旧物资处置方式的确定工作。3.2.3 根据废旧物资处置结果,办理相关财务手续。3.2.4 督促使用保管部门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调整资产台帐、卡片,保证帐、卡、物相符。
3.3 生产技术部
负责生产类物资的报废鉴定工作。3.4 物资使用部门 负责对日常维护、检修活动中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分类整理,负责据实填写“废旧物资鉴定表”,附件三,并办理鉴定手续,负责如数移交完成鉴定的废旧物资,承担移交前的妥善保管义务。
3.5 审计办事处
全过程监督、审查废旧物资管理程序有效、合法。3.6 纪检监察部 3.6.1 监督废旧物资管理关键环节是否规范、合法。3.6.2 负责受理废旧物资处置工作中的投诉举报。3.6.3 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7行政管理部
3.7.1负责现场废旧物资装运过程监督。3.7.2负责废旧物资出厂审验。4 管理程序和内容 4.1 工作程序
4.1.1 物资使用部门将废旧物资或包装物分类存放、登记,并申请相关部门鉴定。
4.1.2 物资使用部门将经鉴定的废旧物资或包装物,须持盖 1 章生效的废旧物资鉴定表,交回经营管理部。4.1.3 经营管理部组织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对拟处理的废旧物资或包装物进行评估,并依据废旧物资特性,商议提出处置变卖建议方案。4.1.4 经营管理部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并获得批准后,组织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相关人员按批准的变卖方式处置废旧物资或包装物。
4.2 工作内容
4.2.1 废旧物资和包装物的回收管理 4.2.1.1 对日常产生数量较少的废弃材料或淘汰、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备件及材料,由物资使用部门分类登记,按生产类、包装物和其他废旧物资划分,分别填写“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见附件三,报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经鉴定无再使用或修复价值的废旧物资,由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移交至经营管理部废旧物资回收库。在移交过程中,经营管理部责任人须对照“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明细逐项清点实物,确保清单与实物一致,经鉴定可以再利用或有修复价值的,由物资使用部门负责将该类废旧物资妥善保管,对该类物资按修旧利废管理标准执行。
4.2.1.2 对于机组等级检修期间产生的大量废旧物资,可暂时集中存放在生产现场指定的区域内。其中,价值较高且易搬运丢失的废旧物资,使用部门要妥善保管。经营管理部在 收到“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后,到现场核实废旧物资存放情况,在不影响车辆通行、人员装卸和现场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安排处置。
4.2.1.3 因物资流动的需要,发料时必须同材料、设备一起进入生产现场的包装物或固定件,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登记、建账后,由物资使用部门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或不再使用时,按照规定退回经营管理部,物资发料时遗留下来的包装物,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登记、建账后,按规定管理。4.2.1.4对于废旧物资属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严格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规定办理鉴定、报废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附件四,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报废的固定资产在办理完“报废固定资产回收单”,附件五,后,移交经营管理部统一处置。
4.2.2 废旧物资和包装物的处置
4.2.2.1 经过鉴定无再使用价值并已回收的废旧物资和包装物,由经营管理部组织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等部门人员共同进行估价,并依据废旧物资属性、类别提出拟处置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4.2.2.2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原则,国家明令有特殊处理要求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无特殊要求的其他废旧物资,原则上采用竞价,密封报价,方式处置,报价单拆封、结果评议应由经营管理部组织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 检监察部等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并由经营管理部责任人将评议过程及结果如实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2.2.3 所处理废旧物资的计量方式由经营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等相关人员,依据废旧物资类别、自然属性等实际情况商议确定,经营管理部责任人负责填写“废旧物资处理清单”,附件六,存放在生产现场指定区域的废旧物资的数量清点,使用部门配合办理。审计办事处、纪检监察部全过程跟踪监督,并在废旧物资处理清单上签字认可。
4.2.2.4 财务资产部依据会签的废旧物资处理清单和有效的处理价格依据收取变卖资金。
4.2.3 废旧物资的装车监管
4.2.3.1 废旧物资回收库内废旧物资的装车监管由经营管理部负责。4.2.3.2 特殊情况下,存放于现场的废旧物资装车监管由废旧物资所属部门负责。
4.2.3.3 废旧物资处置期间,行政综合部负责对进入公司区域的买方人员进行保卫监管责任。
4.2.4 废旧物资和包装物的出厂
4.2.4.1 所有废旧物资和包装物的出厂,买方应以财务资产部出具的有效收款凭证到经营管理部办理出门证,出门证使用××××公司废旧物资出门证,见附件七,运输车辆牌号、废品明细等信息由经营部废旧物资处置经办人认真填写,然后按财务资产部确认收款签字——审计办事处签字——经营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盖章——行政管理部保卫监督签字的程序进行办理,废旧物资出门证一式四份,经营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审计办事处、行政管理部分别留存,行政管理部保留出门证原件。
4.2.4.2 行政管理部当班门卫仔细核对出门证,检查运输车辆装运的实物是否与出门证上登记的废旧物资相同,经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4.2.4.3 经检查未持有效的出门证,任何废旧物资和包装物一律不准放行,行政管理部当班门卫有权扣留,扣留的废旧物资和包装物交回经营管理部。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 5.1 主要风险
5.1.1 经营管理部在清点废旧物资申请部门所交实物时,因“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明细不清,造成实物数量与“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明细不一致,存在废旧物资或包装物流失现象。5.1.2 现场存放的废旧物资由于物资使用部门监管人员监装不严,可能造成买方错装现象。
5.1.3 在实施最终拉运过磅时,因监管人员监管不到位,可能造成过磅数与实际数量不符。
5.2 关键控制 5 5.2.1 规范“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明细的填写格式,经营管理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严格把关。
5.2.2 经营管理部在组织实施现场废旧物资拉运前,须确认废旧物资所属部门监装人员到场,并汇同买方人员三方共同确认废旧物资范围。
5.2.3 在最终实施拉运时,经营部应组织审计或监察人员、行政部保卫人员,并汇同买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废旧物资的过磅数量。6 专业术语及缩略语 无 引用标准、支持性文件 无 8 附件
附件一, 废旧物资竞价流程图 附件二, 废旧物资处理流程图 附件三, 一般废旧物资鉴定表 附件四,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附件五, 报废固定资产回收单 附件六: 废旧物资处理清单
附件七, ××××公司废旧物资出门证 附件一 6 附件二 7 附件三
一 般 废 旧 物 资 鉴 定 表
年 月 日 序号 废旧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原存放地 现存放地 备 注 废旧物资鉴定人 鉴定时间 鉴定部门 意见
(盖章)废旧物资申请部门 承办人 废旧物资接收部门 承办人 8 附件四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年 月 日 固定资产固定资已使用年净值及净规格型号 附属设备 制造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原值 购进年月 耐用年限 已提折旧 卡片编号 产名称 限 残值
报废原因: 漳泽电力 申请单位 鉴定人员 公 章 公 章
主管经理: 企业领导: 专业技术人员: 审 批
意批准部门主管: 财务部门主管: 审计部门主管: 审计部门: 见 财务部门主管: 二级管理部门主管: 经营部门主管: 财务部门: 经办人: 经办人: 9 附件五
××××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回收单
年 月 日 卡片编号 固定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资产状况 使用部门 二级管理部门: 物资供应部门: 经办人: 注:本表一式三份,使用部门、财务资产部、物资供应部门各一份,物资供应部门留原件,其他部门留复印件。附件六
废 旧 物 资 处 理 清 单 年 月 日
序皮重 毛重净重金额 废旧物资名称 车牌号 存放地 号(吨)(吨)(吨)(元)合 计
部门承办人确认签名 计量人员(盖章)收购单位 存放部门 经营管理部 财务资产部 审计办事处 纪检监察部 11 附件七
××××公司废旧物资出门证 编号: 经营部经办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时 回收公司负责人 废旧物资种类 运输车辆牌号 废 品 明 细
经营部负责人 财务确认收 签字、盖章 款签字 保卫监督签审计办签字 字
5.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篇五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保管、销售处理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促进公司效益改善,特制定本制度。
二、废旧物资的范围:
本办法的废旧物资包括:①、报废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废旧钢铁、余料、残次废料。②、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③、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的更换材料。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铁屑、包装物等。⑤其它废旧物资。
二、管理职责:
1.生产部
①、生产部各车间负责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工业物料、生活垃圾等、进行规整分类,分别存放指定地方或废旧物资仓库,对需要入库的废旧物资,负责办理入、出库手续并妥善保管;
②、负责对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废旧物质的现场回收,办理报废手续,对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质提出处置方案。
2、财务部
①、主要建立废旧物质核算台账,办理固定物资报废手续审批,根据审批权限,上报审批手续,负责废旧材料报废手续审批,废旧物资的货款回收,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
3、供销部
①、根据上报的废旧物资进行销售处理,将销售物资的货款交财务部。
4、设备保全部
①、负责对废旧物资鉴定、外委、内修的验证。
5、行政后勤部
①、负责对废旧物资的处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三、制度内容:
1.废旧物资的回收及管理
1.1、废旧物资是生产车间在正常生产、维修、大修及日常经营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残余价值的各种废旧设备,配件,原材物料和工业、生活垃圾等;
1.2、各车间产生的废旧物资,由生产部负责管理;办公室产生的废旧办公物资,由行政人资部负责管理;报废的库存材料,由物料库负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
1.3、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生产部门负责及时收集,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仓库要核对数量,落实存放地点并监督分类存放与管理情况;
1.4、生产部负责根据方便生产、方便运输、整洁有序“三原则”划出废旧物资分类存放地点(无利用及销售价值的工业及生活垃圾一律存放到指定的垃圾场所或填埋),加以分类存放;生产部统一指定堆放场地的,应按要求存入指定场地;
1.5、有价值的废旧物资,废旧物资产生部门(车间)要如实填写废旧物资明细表,并由生产部门(车间)负责人审核签字。
1.6、行政人资部需监督有关部门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存放、明确标识。
2.废旧物资处理
2.1.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的处理,除公司自用外的一般废旧物资一律进行销售处理,根据废旧物资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销售处理。销售工作进行前,由生产部负责人上报总经理,经总经理组织研讨批准后方可实施;
2.2公司供销部根据各公司上报的废旧物资库存情况,进行废旧物资的销售; 金额较高的大宗废旧物资,如车辆、废旧设备或配件、轮胎、各种成型或替换下的有色金属材质的物品等。供销部要组织销售处理。
2.3 一般废旧物资处理方式:
2.3.1 由公司行政人资部发出公告,将报价上报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处置。2.3.2 买方每次提货、过磅,均应财务、仓库人员同时在场,装车完毕后买方到财务处付款,财务开具收款凭证,行政人资部出具出门证,无出门证则门卫不得放行。
2.3.3收货单位或个人每次提货,均应凭采购部出具的提货函到指定废旧物资存放出(仓库)进行计量装车、现场清理、办理出库手续,本过程须财务、仓管人员同时在场,财务会计在确认款项已收后需在出库单上签名或盖章,否则门卫不得放行。
2.3.4公司各车间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规定及时回收,或擅自处置废旧物资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上报并通报批评。
2.4.一般废旧物资的处理流程:
废旧物资→使用部门填写《废旧物资处理单》→生产部确认可以处置并签署处理意见→上报总经理审批→购销部执行→生产部、行资部现场监督清点废旧物资签字认可→行资部开具出入证→进行物资拉运。
3、生活垃圾的处理 3.1.可回收垃圾
3.1.1、纸类、金属、玻璃、铁屑,由供销部协调变卖处理。3.2、不可回收垃圾
3.2.1、食品垃圾或其它生活垃圾,每天由外委单位运装出去,门卫保安人员要监管运行情况。
3.2.2、焚烧(限绿化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放到燃烧点进行焚烧。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行政人资部监督执行。
重庆帆禄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6.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废,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已办理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处理两种方式,废旧物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物流中心部是废旧物资处置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
(三)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
第六条 物流中心是废旧物资处置的具体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
(二)负责收集、汇总废旧物资处置需求,制定废旧物资处置计划。
(三)负责实施废旧物资处置工作。
第七条 物流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汇总公司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并上报公司物资管理部。
(二)负责处置经公司物资管理部批准的、可自行处理的废旧物资。
第八条 资产管理单位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交报废物资申请;
(二)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安排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的使用;
(四)负责废旧物资拆卸和现场管理工作。
第九条 主管部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
(二)负责确定废旧物资处置方式;
(三)参与废旧物资的拆卸管理。
第十条 财务部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再利用退役物资资产调拨手续;
(二)负责报废物资变卖后残值回收和帐务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审计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 法律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第十三条 监察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处置原则和方式
第十四条 废旧物资处置坚持“先利用,后变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由物流中心负责仓储管理及利库。
第十六条 报废物资的变卖处理采用公开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以出价最高者中标为原则。
第四章 废旧物资回收
第十七条 对因工程需要拆除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单位应登记造册,保证资产实物形态的安全、完整,财务部门应加强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对拆除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清理核实,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八条 经技术鉴定可处置的废旧物资,由资产管理单位负责拆卸。
第十九条 物流中心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现场盘点,核实现场实收数量,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 对可再利用的物资,物流中心及时安排入库,并负责库存管理。
第二十一条废旧物资应及时规范地回收处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章 其它管理
第二十二条 废弃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处置应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为防止报废物资回流进入电网建设,对报废设备在变卖处理前应进行拆解处理。
第二十四条 物流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 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操作。
第二十六条 资产管理单位负责废旧物资处置前的保管及防盗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7.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原则
(一)坚持回收利用为主,出售处理为辅的原则。对于能修复或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必须加以回收利用,不得对外出售。
(二)坚持内部优先调剂的原则。对于本单位能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应及时挑选,不能利用的,由分公司进行内部调剂。对于无修复利用价值的,由公司废旧物资领导小组鉴定后,报上级废旧物资处理办公室办理手续,需要出售时,在同等的价格条件下,比价出售。出售时,必须经分公司有关部门参与。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实行比价出售,杜绝“暗箱”操作。
(四)坚持追究从严的原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废旧物资实行回收制度,(按照供应量的2%修旧利废,3%的废旧物资回收)凡完不成指标的,要查明原因,如擅自出售,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为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造价部、企管部、综合办、计财部、审计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废旧物资回收政策的制定,研究决定废旧物资管理的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工作,日常监督工作由企管部(审计)部门负责。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造价部。其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和公司有关废旧物资处理的政策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回收、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范围
第六条: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基建、安装、维修、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橡胶制品、电线电缆、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报废设备残体、国家规定要强制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积压多年不再使用的配件、包装物及其它有出售价值的废旧物资。
第四章:废旧物资的处理程序
第七条:公司对废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造价部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工作,企管部(审计)、计财部协助,建立回收台账和原始记录。严格验收管理手续。
第八条:对进行回收的废旧物资,要进行拣选,能修复、利用及调剂的不得出售处理。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使用修复产品。第九条:对本单位无修复利用的废旧物资,各单位应有固定场所存放。造价部、企管部(审计)、计财部门深入工地现场,了解废旧物资存放情况。各单位每季度末25号前编制《废旧物资库存明细表》报工程造价部。
第十条:造价部根据各单位废旧物资库存表进行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利用的作出售处理。
第十一条:定期出售报废物资、废旧物资原则上每半年处理一次。由造价部牵头,企管部(审计)、计财部参与。组织三家以上的单位进行比价出售,并开出售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到计划财务部交款后方可出售发货。
第十二条:回收提成奖励标准,按处理废旧物资,回收净值的10%提取奖励,用于奖励在回收过程中做出成绩的人员,其中5%奖励回收单位,5%奖励有关参与部门。其余冲减成本。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有下列情况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一)凡不执行废旧物资处理管理程序,未经鉴定和报批就擅自出售的,除收缴该批废旧物资款外,对单位处以1-5倍于废旧物资款的经济处罚,并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对违反财务制度,把废旧物资款转变为“小金库”,按照上级关于取缔小金库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其它规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有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8.废旧物资管理办法1(最终版) 篇八
为了提高我公司旧物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废旧物资资源,克服因管理粗放、权责不细、奖罚不到位造成废旧物资管理松懈的弊端,废旧物资管理落到实处,避免和减少废旧物资的丢失和浪费,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矿废旧物资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废旧物资管理领导机构
组长:经营副总经理
副组长:纪委书记供应科长
成员:供应科副科长废旧管理员财务科科长政工部部长生产科科长 机电科科长调度室主任地测科科长
通风科科长安监处处长保卫科科长后勤科科长劳资科科长计划科科长审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基建科科长销售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供应科,其主要职责是:
1、健全和完善矿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2、加强修旧利废管理,堵塞漏洞,落实责任;
3、负责审查和鉴定物资报废管理工作;
4、下达并考核各单位废旧物资回收、上缴及修旧利废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好废旧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的日常管理工作;
5、对废旧物资管理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二、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原则界定
1、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废的库存积压材料和其它物资;
2、经技术部门鉴定同意报废的机电电器产品;
3、在生产和机械加工过程中,生成的边、角、余、废料等;
4、所回收的材料已不具备修复和使用价值的物资;
5、对大型材料如钢轨、钢管、电缆、皮带等物资,不需要经过再加工就可回收复用的,不得作为废旧物资处理,如果确已不能再加工修复使用,由矿废旧物资领导组批准生,方可上缴或处理。
三、废旧物资回收范围
1、凡在生产、加工、修理及使用中废弃的物资,旧零配件、旧工具、各种包装物、均属回收范围。
2、凡属交旧领新的物资,各单位在领用材料前要提前将旧品交供应公司仓库验收,同时持仓库出具的《废旧物资交库单》到计划组办理领料手续。
3、供应科计划员、保管员都要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属于交旧领新范围的物资,计划员要严格按《目录》的规定凭“废旧物资交库单”批料。不交旧品,无充分理由的一律不发新品。由于特殊情况不交旧或确新增的物资,由领料单位出具证明经审核属实,方可发放新品,并在领料单备注栏内注明。
四、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复用
1、各单位所回收的废旧物资必须按其物资不同性质分类装运。
2、对井下回收的旧钢轨、旧钢管、旧矿车、旧电缆、运输带等材料,为了减少装运的人力和物力,对有复用价值的由使用单位回收并保管,并将回收、复用的数量及时报供应公司核实,以便填报统计报表及记入废旧物资台帐。对不能复用的应交供应科仓库统一管理。
3、回收的其它废旧物资统一交供应科仓库保管存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4、供应科对于回收的废旧物资,要坚持“先利用,后处理”的原则,组织复用,以旧代新,做到合理使用,物尽其用。
5、回收的废旧物资要集中分类,专库专区存放,建帐、建卡、专人管理。在入库、保管、出库手续上,应视同新品管理。要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6、要及时准确的填报有关废旧物资回收、复用、处理的报表,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信息。
五、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1、根据总公司对废旧物资实行“单位分管、手续统办、价格适度、反还对应、足额到位、奖罚对等”的管理办法,公司供应科负责废旧物资的保管、上缴等各项基础工作,依据正利公司出据的《废旧物资专用让售单》对外销售处理。
2、废旧物资处理实行统一的废旧物资内部回收单价结算。见附表2《废旧物资权限划分、内部结算价格和回收比例一览表》
六、对不可利用的固体废弃物按照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管理。
七、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望基层单位及时指出,由公司供应科负责补充和进一步完善。
八、本办法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9.废旧物资处理制度 篇九
为了规范*****废品处理程序,严格管理,杜绝漏洞,对废品处理特做如下规定: 本着公开、公正经招标确认承包商并签订服务合同
一、废品种类:
钢带PVC、铜线PVC、白PVC、废钢带、废塑料、料头、废纸盒、废铁、废漆桶、废木托盘、废塑料托盘、废塑料产品箱、废漆渣、废漆水
二、废品处理程序
1、处理时间:每周处理三次
2、处理地点:废品储存区
3、处理部门:以生产为派一名经办人,行政人事部派一人协助,财务监督,每次处理结束后必须三人签字确认
三、处理废品注意事项:
1、废品要分类区分,卖废品时要称重确认
2、废品处理完后,一定及时统计数据
3、必须保管好最初统计单(统计单须有买卖双方经办人签字,公司按照程序各级领导签字,并依据此单据结账)
4、原始单据经副总经理签字确认以后,由财务保管,行政人事部保管电子版
5、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每周、每月、每年的废品数据
四、特殊废品(废漆渣、废漆水)处理程序:
1、公司产生的废漆渣应该放到桶里,储存场所必须保持通风,废漆水两年清理一次
2、定期向环保局申请固体废弃物处理情况
3、必须按照环保局要求处理
4、危险固体废物不要在公司储存时间过长,数量达到一吨处理一次
10.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篇十
版本号:第一版 编 号:WZ/C-006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发布日期:2005年6月1日 实施日期:2005年6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及安全出入,特制定本办法。
二、加强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利用和处理是贯彻勤俭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节约的基本原则。
三、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健立健全废旧物资体系,做好清理、划分、归属工作,强化各环节管理,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是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第二章 回收的物资类别及权限
一、原辅材料
1、纸筋:指生产线正常生产及打样生产的商标边角废料。
2、纸张余纸:指生料纸的破损部份及卷芯余纸。
3、油墨:指生产线已调配过不能再用及过生产年限的油墨。
4、电化铝:主要是生产用电化铝的废基膜(除全息防伪电化铝废基膜是由厂家回收外)。
5、机配件:已过使用年限或损坏的不能再用的各机配件、零部件。
6、印版、刀具:已报废的各种印版、刀具。
7、包装物:指包装产品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牛皮纸、纸箱、塑料袋等。
8、低值易耗品:办公家俱、办公用具等。
9、工程物资:专用设备、专用材料等。
10、其他可以回收利用的物资。
二、回收物资的权限
统一由公司物资供应部回收,其他部门需要回收的须经总经理批准认可。
第三章 废旧物资的保管
一、为保持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仓库的清洁,纸仓库设有专门的废旧物资存放区域,仓库必须做到库容整齐、分类科学、摆放有序,便于存放清点,原则上遵偱“谁使用谁存放”,要求各使用单位按要求存放。
二、废旧物资存放区域允许堆放的废旧物有:废电化铝、堵头、牛皮纸、塑料布、桶类、卷芯余纸、废纸、打包带、卷芯。
三、制造中心每天送废旧物资的时间:早上7:30—8:30分,中午3:30—4:30。
四、存放的规定要求:
1、各种废旧物资的摆放地点按照仓库相应标识分类依次摆放,需要向上码放的必须摆放整齐。
2、塑料外包装应认真打包,捆绑整齐。
3、各种防伪、非防伪纸卷废料必须区分摆放。
4、多余纸架必须拉走。
5、电化铝的存放应标识清楚,不得随意乱摆乱放。
6、废桶中不能有剩余油墨、溶剂等。
7、各种废旧物资摆放高度如下:
牛皮纸:1.2米/架;堵头:25个/垛;卷芯:2个/垛;桶:10只/堆(大桶除外)。
8、严禁入库物资中夹带可能造成火灾隐患或其它隐患的物质。
五、纸张组督促检查
1、使用单位按规定存放外,须接受物资供应部纸张组的监督检查,纸张组每天早上8:00和下午4:30分两次检查。
2、检查内容是废旧物资是否按规定摆放,废纸内是否混入废商标等,并记录签字,发现有违反规定要求的,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按第六章处罚规定处理。
六、纸张组注意检查废旧物资的数量,发现库存数量较多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回收单位,以便及时清理,保证库容储量。
七、制造中心一段时间暂不能使用的物资,由制造中心向物资供应部说明情况同意后,由物资供应部临时安排存放点,并按照第五章处理。第四章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办法
一、常规、长期的废旧物资(纸筋、废商标、卷芯、牛皮纸、破损纸等)以及固定客户须同购买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价格,并将合同协议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其他零星废旧物资(桶类、塑料布、打包带、电化铝等)的定价以市场价为基础,按公司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并经物资部经理同意执行。
三、出售的废旧物资必须造册登记,品种、数量、金额清楚,交接双方签字认可。不在公司区域交易的废旧物资,需有物资供应部经办人、收款人签字证明。
四、物资供应部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及时结算收款,购买方能转帐的由对方转帐到财务部付款,其他回收处理的费用按规定上交公司财务部,并同财务人员到银行入帐。
五、需要报废处理的物资必须由物资供应部进行定期、集中处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处理。
六、公司任何一个部门有需要业务用废旧物资的,需由部门经理同物资供应部经理讲明原因,由物资供应部开具出门证带出,出门证上要注明,以示区分。
七、出售的废旧物按重量计算的,必须在公司过磅,由公司门卫值班人员负责过磅,并分类别登记数量。特殊情况,如装卸物超过5吨,公司磅称不能过磅的,须到外过磅的,须就近选择过磅点过磅,并于当日将过磅单交回公司(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须派人随同过 磅。
八、所有的废旧物资出门必须持有物资部开具的出门证方可放行,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核对检查出门证内容与实物是否相符。
九、以月为期限,每月后勤服务部同物资供应部核对出门证单据,核对符合的签字认可,单据统一交由物资供应部保管。
十、物资部开具的出门证单据须专人保管,做到安全、完整,保管期限一年,一年后无特殊要求,即可报告财务部,财务部认可后,由安全管理员监督销毁。
第五章 物资的报废
一、物资报废的范畴
1、由于自然磨损自然损坏的、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及人为损坏的。
2、因工艺改变及其它原因失去使用价值的物资。
3、长期闲置(一年以上没有使用的)不用,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用的物资。
4、其他符合报废条件的物资。
二、物资报废的程序
1、有账务的物资报废审批程序及报废材料的鉴定按《物资报废管理制度》执行。
2、无帐务的物资报废由使用部门出具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情况和理由,由物资供应部鉴定后,提出处理意见。物资供应部不能鉴定的,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鉴定,鉴定人员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签字认可。
3、、印版、烫印版、压凸版、刀具的报废,由制造中心印版管理员填写《报废记录表》,报品质管理部认可,并由制造中心作破坏性处理后,送制版厂销毁,由制版厂签收,回执单交物资供应部印版采购管理员处留档。不在制版厂销毁的可由物资供应部统一处理。
4、每年年底结帐,清仓盘点后,物资供应部须把全年无支出的材料汇总列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鉴定人员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 罚则
一、凡属回收范围的物资,使用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准自行处理,违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不认真履行物资存放规定,或者废纸内掺入废商标的,发现一次,处相关部门50元的罚款。
三、门卫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放行,造成物资流失的,根据损失大小,给予扣除当月工资10—100%的处罚,情况严重的,给予辞退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废旧物资处理暂行办法】推荐阅读: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相关规定09-30
居民废旧家电处理情况调研07-26
废旧电子产品处理证书09-22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08-10
回收废旧电池倡议书-回收废旧电池倡议书11-06
XXXX公司安全事故处理暂行规定10-06
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1-18
废旧机油回收协议10-13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暂行)09-26
废旧回收管理制度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