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

2024-09-16

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精选8篇)

1.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 篇一

****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专业分包单位:*****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工程名称:*******工程

专业分包名称:装饰工程施工工程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总分包之间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各主体责任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生产安全与职业健康,促进施工全面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监督乙、丙方贯彻落实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促进各方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

2、监督丙方执行好乙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丙方在施工过程中各种涉及较大安全问题,杜绝因违章施工给职工和他人带来的伤害。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协助丙方了解乙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乙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3、乙方监督丙方对进场的人员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检查丙方班组级安全教育、活动情况。

4、乙方根据丙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5、乙方根据相关规定对丙方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交底,并定期检查安全执行情况。

6、由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材料、临时用电、职工生活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丙方应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7、乙方有权要求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8、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安全生产隐患的,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丙方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9、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乙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要求甲方对丙方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活动。

2、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未执行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非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3、丙方要服从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中自觉遵守操作规程。

4、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并检查施工人员落实情况。

5、丙方人员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

6、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乙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检查、督促,落实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

7、丙方必须依据相关法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协助整改,合格后方可作业。

8、丙方提供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并认真监督配用。

9、丙方认真执行现场文明施工制度,施工留下的杂物应清理出施工现场。如果遗留在施工现场,乙方为其清理,产生的费用向甲方申报,在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给乙方。

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丙方必须按程序及时向甲方或有关单位报告。如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同时按救援预案进行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丙、乙方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11、丙方应保管自己的机械设备及材料,特别是易燃物品,应设专人保管和使用,配置好灭火用品。

12、丙方上报【安全管理方案】给乙方项目部监督实施。

13、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发现有不安全施工的隐患,应立刻报告丙方或者乙方施工管理人员,排除隐患后方可施工。如果由于发现隐患不报告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丙方负责。

14、丙方所有施工人员,应保护好建筑体中的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如果施工需要临时拆除的,施工后应立即恢复,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果因此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丙方负责。

15、丙方施工人员在建筑物内,认真执行好安全管理制度,应自觉遵守文明管理制度,搞好场地卫生,定时清理生产垃圾;不能在建筑物内大小便,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并打扫以后发现的大便至工程结束。

16、按照建筑安全管理规定,丙方应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的安全员。

四、双方安全管理人员及联系电话

乙方现场安全员:***(电话:***)

丙方现场安全员:***(电话****)

五、其它: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由三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无大小事故,待工程竣工验收后自行解除。

甲方:******有限公司(签章):

乙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章):

丙方:*****工程有限公司(签章):

2012年月日

2.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 篇二

1 准确区分分包的种类

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就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与具有合格资质的分包队伍,以完成建设工程某一部分或若干部分为目的而进行的分包。

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施工单位与建筑劳务企业就提供劳务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完成建筑产品施工生产为目的而进行的分包。

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专业分包是分包人要自己完成一部分工程或若干工程,其自身要具备完成该部分工程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管理能力等条件;劳务分包只需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劳务,以满足施工的劳务需求。

能够承担什么类型的分包工程,取决于公司的资质情况,不能超越自身的资质范围。所签订的合同类型要与分包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不能以合法的合同形式掩盖实质的违法分包。一些工程施工对于专业分包有严格的要求,大多在招投标时就明确要求某些工程不允许进行专业分包,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一些单位为了赶工期或降低成本等原因,暗中进行专业分包,但为了形式上不违背招投标中关于不允许专业分包的要求,而将专业分包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形式签订,这属于违法分包。

2 正确行使分包权限

工程承包人可对其施工范围内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承包人的分包权利不是自动取得的。承包人分包权利的取得有两条途径:一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中约定取得;二是虽然在合同中无约定,但可通过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取得。

我国《合同法》第272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建筑法》第29条也有类似规定。以上规定指明承包人可以在合同约定或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这里所称的分包并未明确是专业分包还是劳务分包,但根据我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规定“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属于违法分包。由此推断,《合同法》272条与《建筑法》29条中所称的分包实际上是指专业分包。

劳务分包如何进行呢?劳务分包应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在合同中笼统的约定“如承包人对工程进行分包,应经发包人批准或同意”,这实际上既包含了专业分包,也包含了劳务分包,在此种情况下,承包人进行分包,不论是专业分包还是劳务分包均应经发包方批准或同意,并及时以书面的形式确定。确定的具体形式灵活多样,例如:发包人单方的书面确认材料;发包人在分包合同上作为第三方(即鉴证方)签字认可等。

3 清楚划分分包范围

工程承包人进行分包时,其分包范围是有一定限制的,不是任意进行分包的。我国《合同法》第272条第二、三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筑法》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也有类似规定。

分析以上规定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不得以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

2)不得进行肢解分包;

3)建设工程主体结构不能进行分包;

4)分包人不得进行再分包。

要理解以上内容,需准确区分转包、再分包、肢解分包的概念。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

再分包是指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分包人,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他人的行为。

肢解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承包人应在准确掌握以上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分包,否则,会造成违法分包。

4 避免发生违法分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超越了自身权限和范围进行分包就会构成违法分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笔者归纳了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几种违法分包情况:

1)承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这里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分包人没有取得相应资质。如:某公司没有相应的劳务资质,承包人将劳务工程分包给该公司;二是超越资质规定的范围。如:某公司只具有承接500万元以下规模的劳务工程资质,承包人却将500万元以上的劳务工程分包给该公司。

2)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同意而进行的分包。

3)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进行分包。

以上是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违法分包,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分包人原因也会造成违法分包,这也是承包人应该防范的,因为我国《合同法》规定承包人要对因分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分包人原因造成违法分包主要是再分包。禁止再分包在《合同法》272条中有明确规定。但该条中的分包没有指出是专业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是不是分包单位只要进行任何分包都是违法分包呢?这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作出规定。我国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中规定“……。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根据该规定,专业企业可以进行劳务分包但不能再进行专业分包,而劳务企业是不允许进行任何分包。虽然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不能解释作为国家法律的《合同法》,但该规定在我国的实际建设工程施工中已实际执行多年,并没有因为下位法不符合上位法而被否定。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执行该规定。

违法分包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但会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影响承包人的社会声誉和形象,因此要高度重视,违法分包的主要危害包括:

(1)因为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不能有效保障施工质量和工期,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期延误。

(2)因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分包行为及合同无效。

(3)违法分包可能会招致建设主管部门的处罚,遭受罚款、停标、甚至降低资质等级等。

(4)违反总包合同中关于分包的约定可能被发包人追究违约责任。

5 认真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是分包工程顺利施工及实现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分包合同签订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司的权益。为降低分包合同的风险,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72条、《建筑法》第29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属于违法分包。因此,在进行分包前要对分包方进行资格审查。

2)使用分包合同规范文本。建设部制定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各地方建筑主管部门大多也制订了自己的合同范本,这些合同范本比较规范、严谨,在进行工程分包时应尽力采用规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各单位、各工程的情况不尽相同,为更好地防范合同风险,使合同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在使用过程中,应对合同范本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特别是对合同中的自拟条款应进行反复推敲,使之更加完善、合理。

分包合同的内容应建立在总包合同的基础上,不应超越总包合同的规定。

3)进行合同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分包合同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自变更后7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6 全面履行分包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依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中的各项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防止分包方进行再分包。我国《合同法》第272条、《建筑法》第29条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2)加强对分包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对达不到要求者,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措施。根据《合同法》第272条规定:“…,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加大了承包人的责任和风险。因此,对分包工程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严格分包合同中变更与签证的管理。对分包方提交的各种变更单证,要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经认真审核后,再决定是否签认,不可盲目的一概接受。

4)按照合同约定验工、付款。在验工过程中注意不要重复验工或冒验,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收取正规发票。此外,分包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应参照总包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确定。

5)认真收集整理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资料,要确保齐全、真实,附合同要求。各种资料的收集应以原件为准,以保证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以及发生纠纷后作为证据的之用。

7 妥善处理纠纷

在分包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协商解决,避免影响工程施工,造成更大损失。如协商不成,应依照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基础上积极、充分地收集证据,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加以解决。

分包合同签订时应对“纠纷解决方式”条款中的仲裁或诉讼方式做出明确选择。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经常发生两项纠纷解决方式均选或均不选的情况,此种情况下如果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就仲裁条款达成一致,则仲裁条款无效,双方可以提起诉讼。如果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正确填写具体的仲裁机构名称。

3.浅谈建筑施工分包安全管理 篇三

1.1“低价中标”使建筑安全措施不落实

由于现阶段建筑市场不规范,竞争激烈,行业利润逐渐降低,承包商为了求生存、图发展,不得已压低中标价,甚至采取低于成本价的方式竞标以赢得工程项目,中标后,不惜偷工减料以降低工程成本,从而影响工程质量,导致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无序不合理的“低价中标”使建筑安全成为“无源之水”,重大施工安全事故依旧连连发生,安全事故得不到明显遏制。

1.2建筑业中转包、层层分包和资质挂靠等现象普遍,导致管理难度加大

总包单位利润空间.狭窄,大多采取全分包模式收取管理费,或者采取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相结合的模式。这就给了分包方机会,而也埋下了隐患:因分包方只在乎报价足够低,致使选用的分包队伍的专业素质低下;分包方采取资质挂靠,一些队伍打着其它单位的旗号,实际上临时招聘几个管理人员;分包方干脆将承包的工程再次转包,层层分包造成的最大危害是最底层的承包者为节约成本,聘用大量的临时工—工资低,素质差,基本无安全文明施工意识,且更换频繁。

再者,分包队伍可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关系户,有业主单位关系的,有单位领导关系的,各个层面都有。有些不好管,有些管不了,有些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管。对劳务分包队伍风险防范与控制一直是总包方管理上的一个瓶颈。

1.3建筑企业粗放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

总包方主要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也不能到位,基本都只由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其他人员既不了解安全管理,也不参与安全管理工作。还有部分是以前的质量检查员等临时转行过来的,不具备与所从事的施工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对施工现场缺乏应有的安全监管的作用。

一般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队伍设置单独的安全管理机构的较少,普遍都是设置工程管理部门,安全只是工程管理的一部分内容,且主要侧重于工程进度与质量的管理。

1.4安全责任不落实,认为安全管理与己无关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管理责任脱节,是安全工作落实不下去的主要原因。虽然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但主要领导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开会时说起来重要,工作时做起来次要”的现象较普遍,认为安全管理是安全小组的事情,与个人无关,安全没有真正引起广大员工的高度重视。发生事故后,虽然对责任单位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对相关责任人、与事故密切相关责任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够,也直接导致责任制落实不下去。

安全会议是项目安全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施工项目有小部分能够召开一周一次安全会议,主要是讨论上周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周的计划,一般不会超过半小时,但是更多的项目并不召开专门的安全会议,而是纳入整个项目的项目会。一般而言,这种项目会议持续2小时左右,于安全管理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1.5现场安全管理无章可循,听之任之

施工现场变化因素较多,管理措施不能及时跟上。各单位在各项施工前缺少有效的风险分析和相应措施的制定,在施工过程中不落实安全措施。现场部分管理人员日常工作要求低,对现场作业中存在的习惯性违章和一些隐患问题不敏感、不制止、不分析、不研究,无动于衷、见怪不怪。甚至有的管理人员还带头盲目乱干,导致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无序。

2.建筑施工分包安全管理改进措施

随着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发展,工程分包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必不可少的,针对分包安全管理的上述主要问题,为了做好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总包项目整体安全,本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改进措施。

2.1完善建筑市场配套环境,规范合理低价中标

为了合理低价中标法的顺利发展,需要建筑市场有一个良好的配套环境:

(1)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应针对当前合理低价中标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相应对策,并以法律或文件形式加以规范,以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2)建立风险担保机制。中标单位的利润比较微薄,降低了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容易造成“低价低质”现象。可以参照国外一些先进做法,如建立工程担保体系和风险保险制度,减少承包商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出现问题时所产生的损失。

(3)建立配套的惩罚机制。如中标单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其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吊销其资质证书。

建筑市场形成良好的配套环境后,总包方的建筑安全也有了多方面的保证,使得安全管理成为“有源之水”。

2.2审核相关资质,确保分包队伍的合法性

项目前期,安全管理人员要把好分包队伍引进关,强化事前控制,保证分包队伍的“合法性”。一是审查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使用无此证的单位。二是审查分包队伍的资质,不得超资质分包工程。三是不使用资质挂靠的分包队伍,杜绝转包、重复分包现象的发生。禁止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队伍再分包。四是审查分包队伍的工伤社会保险交纳情况。要求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此外,还要审查其法定代表人证件、公证处公证书、特殊工种证件等内容。曾经有分包队伍出现事故后不能较好地处理伤员又瞒着,结果遭安监执法队调查,因分包队伍不具备主体资格,最后执法队对总包方进行处理,致使总包方除了经济上的损失外,还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

2.3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发挥分包队伍的管理作用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而低技术含量决定了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普遍较低。加强分包队伍的管理,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一是促使分包队伍形成自身的安全管理體系。确保一定比例的安全管理力量,是做好安全管理的首要条件。二是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培训制度。凡新进公司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安排生产岗位。总承包单位要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的安全学习开展情况,保证安全培训的效果。三是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安全施工的技术要点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定。上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是有效杜绝各类违章、了解施工中的危险因素、提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非常有效的措施。

2.4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各项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没有责任就没有约束、就没有动力。总包方安全机构要做到“明确责任、严格考核、严明奖惩”:第一,责任要明确,一定要通过相关的法规制度来加以确认,并且要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第二,考核要严格,通过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的情况实行严格的考核,并与工作成绩挂钩。第三,奖惩要严明,对履职尽责的、做出成绩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反之,要严厉追究,决不姑息。

4.劳务分包单位施工承诺书 篇四

15、我方承诺对公司、项目部及业主、监理以及其它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类检查单、整改单、联系单、处罚单等无 条件签收(异议的事后沟通 ),须整改的`做到定人、定 期、定措施 整到位、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接受处罚,对拒签的双倍处罚。

16、我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如因我方的安全生产、质量技术、劳动保护、文明卫生、环境保护或因违法行为、违 反劳动纪律被业主、监理通报、处罚或新闻媒体爆光,产生不良影响, 我方将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并承担相应发生费用。

贵公司或 项目部有权根据事件性质的严重性对相关人员处置及对我方处罚。

17、我方承诺严格遵守与贵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协议》、《防火安全协议 书》、《文明卫生协议书》《外包施工治安管理协议书》以及公司、项 目部相关制度与《项目部安全生产处罚规定》。

18、我方承诺做到材料节约、对不服从管理浪费模板、木主料、钢筋、混凝土及干粉砂浆等主材料的接受项目部 处罚。

19、我方承诺对员工做好班前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做每周做好班组活记录交项目部。

20、我方承诺已了解并熟悉施工现场状态和贵公司的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并严格遵守。

5.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 篇五

1、分包单位的资质报审、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备案表、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2、节能材料备案(上海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备案登记使用现场核验单);

3、门窗质量保证书;铝合金型材质量保证书;门窗配件质量保证书;

4、外窗气密性的现场检测;现场检测有旁站记录和音像资料;

5、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建筑外窗应至少抽取一组(3樘)样品进行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投射比和中空玻璃露点的复验;特别要检查报告中的数据和设计要求的数据是否相符;

6、总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节能施工内容;

7、节能分部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包含如下内容:

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质量控制要求和具体技术措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计划、隐蔽工程验收计划、现场实体检验计划。

8、节能专项检测方案;

(该方案必须经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盖章,经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或总监签字)。

9、工程料报审表:

(中性硅酮密封胶:附数量清单、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复试报告;

铝合金型材:附数量清单、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

玻璃:附数量清单、型式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安全试验报

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复试报告;

发泡剂::附数量清单、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

副框方钢管:附数量清单、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

防水砂浆:相关资料)。

10、工程检验批报审表(附检验批验收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单);

11、建筑门窗及玻璃复验项目、检验委托单(见附表)。

6.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篇六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批准: 审批: 编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成都泛悦城市广场项目经理部

2016年4月

目录

总则.................................................................................................3

一、技术资料管理........................................................................3

二、技术质量管理..........................................................................3

三、施工管理..................................................................................6

四、进度管理................................................................................7

五、安全生产管理..........................................................................7

六、文明施工管理..........................................................................8 附件1:对分包单位的奖罚措施...................................................8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总则

在南国臵业泛悦城市广场项目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要严格按照我项目部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一、技术资料管理

【分包单位责任人:项目负责人】

1.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证书要与合同书人员相符;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工程实际要求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在工序验收中,分包单位必须严格实行“三检”制度,且合格后报总包方验收,由总包方复核后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及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二、技术质量管理

【分包单位责任人:技术负责人】

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须遵守总包单位质量部门现场管理制度。分包单位质量的监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施工图纸管理:分包单位应对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问题及矛盾部位及时书面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上报甲方、设计单位,避免因图纸引起的质量问题,待书面确认下发后方可施工。2.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封样样品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进场材料的合格证及复试报告要求齐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

3.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设备,应及时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签字后再报监理、甲方进行验收,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4.施工质量的报验程序(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由分包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报总包单位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向监理、甲方申报验收。同时核查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施工记录等有关资料。(2)对“不合格”分项工程的处理

①分项工程质量,经检查为“不合格”时,由总包单位提出“整改通知单”经总工签署发出,分包单位应立即提出处理办法和措施,进行处理。

②“不合格”分项工程整改完成后,由分包单位自检合格,然后报总包单位复查,并提出“整改报验单”,经总包、监理复查合格后,签署意见。

5.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1)分包单位应配备足够合格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总包方。总包方同样有专职质检员对分包单位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 录,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总包方不予以签字并督促其整改。

(2)分包队伍必须认真执行“样板制”:施工中执行“样板墙、样板间、样板层”制度,明确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便于监督检查。“样板”必须按规定经验收合格,并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展开施工。总包单位对分包队伍的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与样板间不符时,要求其限期整改。

(3)由总包组织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分包队伍的质量通病预防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

(4)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有必要时总包亦将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总包检查合格后,报监理核验。

(5)每月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组织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分包队伍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监理、甲方一同参加,对于质量安全检查评定,发现质量问题要下发质量问题通知单,限期整改。如在限期内不能有效整改或整改不完善,对有关责任人将进行处罚,并填写在每月评定表内。

(6)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质量过差,进度严重滞后,总包单位下达限期整改单,直至符合要求为止;若屡次不整改或未按期完成,将组织外调施工人员进场整改,费用为两倍由分包单位承担。

6.成品、半成品保护

(1)施工作业前,应熟悉图纸,制订多工种交叉施工作业计划。既要考虑在时间上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又要考虑保证交叉施工不产生干挠。做好工序交接,防止盲目施工、不合理赶工期和不采取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交检要清楚,责任要 明确,管理要到位。

(2)分包单位应制定详细可行的成品保护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对产品的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经验收后,分包单位即组织人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由总包参与协调和监督。

(3)每层均设平面图、材料堆放标识、技术交底栏和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根据整体要求合理安排工序穿插,施工中才能避免各互相交叉污染。例如:装饰工程大理石地面铺装完成后采用石膏板铺贴防护,小立面应用砂浆抹45°斜角保护,周围圈警戒线;墙面干挂大理石应及时塑料保护膜粘贴覆盖,阳角采用木工板粘贴保护;楼梯间采用竹胶板铺贴防护;落地门窗设臵警示标识等。

三、施工管理

【分包单位责任人:技术负责人】

1.项目实施前,总包单位对各施工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进行技术安全交底,避免因抢工作面造成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影响质量、延误工期。

2.分包单位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计划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计划执行。

3.配合协调

现场施工总体布臵必须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场地使用,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堆放材料或堵塞道路。分包单位施工用的机具、电缆线、配电箱等进场时均应在总包处登记并做好标识。

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动火审批制度。分包队伍须提前填报 使用计划,说明使用部位、使用时间及使用量送交总承包单位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

四、进度管理

【分包单位责任人:技术负责人】

1.总承包依据合同总工期,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向甲方交付最终产品,为此总包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周密策划和严格管理。

2.根据总进度计划,分包单位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执行,且将进度计划具体到每日完成工程量进行细分,当日未完成工程量的部位,必须进行加班完成,确保最终完成总节点目标。

3.分包单位需按照进度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机械、材料,有序、合理组织施工现场的资源调配。

五、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单位责任人:安全员】

为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施工正常有序地进行,分包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

1.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向总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安全知识。

2.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并履行好总包方现场的管理制度,如:人员进出场工作证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生活区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分包单位必须遵守,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3.分包单位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人员,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发现违规、违章操作的,必须予以制止并处理,总包方亦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或违章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文明施工管理

【分包单位责任人:安全员】

分包队伍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现场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标示清晰;库房、加工场区做到各类设施、机具、材料做到井然有序;每日工作面完工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垃圾存放在指定地点。

严禁在现场随地大小便或在建筑物上乱写乱画,不得在现场打架斗殴、赌博,严禁偷盗行为,违者将予以重罚并清退出场;严禁雇佣不明身份的人员施工或留宿非本工程施工人员;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做饭、取暖,宿舍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污染墙地面和破坏公共财物,垃圾集中入桶,禁止随地乱扔。分包单位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文明施工。附件1:对分包单位的奖罚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更好地督促分包单位管理,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特指定本奖罚规定。

一、施工管理奖罚规定

1.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现场人员出勤情况不定期检查,缺勤每人每次罚款200元。2.总包项目管理人员下达的工程指令,未按要求或拒不执行且态度蛮横,按每次罚款500元。

3.进度计划未按要求完成,且无正当、合理理由的,按每分项工程罚款1000元,抢工节点计划未完成按每次罚款10000元。

4.抢工节点计划提前完成,奖励10000元。

二、技术质量奖罚规定

1.分包单位现场质量经检验为“不合格”时,分包单位应立即提出处理办法和措施并承诺整改完成时间。到期未整改的或达不到要求的罚款1000~5000元。

2.样板间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展开大面积施工的,处以1000~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发现与样板间不符时,要求其限期整改,与样板间差距过大,严重影响质量的罚款5000~20000元并进行返工。

3.自检:施工人员操作过程中应随时进行自查自纠,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应的分项工程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应及时处理。连续二次一次性验收不通过,则对分包单位罚款500~5000元。

4.因工程质量不达标而进行的返工或处理,除了进行必要的罚款所使用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分包单位承担。

5.每月由总包单位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对于各分包单位的质量检查评定,按照规范标准评定优良的奖励1000~5000元,差的罚款1000~5000元,并限期整改。

三、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分包单位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如违章施工出现安全事故等意外的,必须立即认真负责地进行妥善进行处理,坚持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不能给工程带来负面影响。

2.分包单位必须保证参加施工的工人,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常识,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给予200元处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100元;不系帽带罚款50元;不准赤膊、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4.作业之前,必须对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负责立即更换。禁止使用破旧的、淘汰的和伪劣的安全防护用品,违者罚款200元。

5.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临边作业时,不规范系挂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的罚款200元。

6.酒后进入施工现场、酒后上岗操作者罚款200元,并要求退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0元;动火作业要办理动火证,有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桶等消防措施,严禁私自动火作业,违者罚款500元。

7.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防护装臵、消防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准随意拆除或挪动,未经总包单位负责人同意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戒标志,每处罚款200元,并负责恢复。8.机具(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维修,更不得移动或拆除防护罩等安全装臵,违者罚款200元;严禁戴手套操作,在使用机具时出现的任何意外由分包单位负责。

9.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臵,现场临时用电不按照规范要求布臵和安装的一处罚款200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者一次罚款200元。

10.现场所有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违者一处罚款200元;电工不按规定接零或接地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失灵、损坏更换不及时,一处罚款200元。

11.参与施工的分包单位人员对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避免重大事故的给予200~1000元奖励;对于建设、监理、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三定一验收”原则及时整改回复,违者罚款500~2000元。

12.故意损坏项目部公共财物的,原物赔偿,并罚款500元;楼层里或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一次罚款200元。

13.发现施工人员偷盗现象,视情节处罚所在单位5000~20000元,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不准打架斗殴,违章者予以5000元罚款。宿舍内不准聚众赌博,如发现给予劳务分包单位1000元经济罚款。

四、现场材料管理、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1.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签字后再报监理、业主进行核查,通过后方可入库或 11 使用。未经报验私自使用的处以1000~10000元罚款,并对材料进行复查,若材料不合格则全部清退出场,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2.进场材料不按照规划放臵材料,乱堆乱放,不符合符合现场文明要求的,罚款500元,并立即整改;场地不清洁者,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屡次警告不执行者,每次罚款500元;严禁随意堆放垃圾,不按规定堆放到制定位臵,罚款500元。严禁私自从楼层边向外或电梯井、预留洞口向下抛物和倾倒垃圾,违者罚款2000元。

3.每层均设材料堆放平面图及标识,未合理安排工序穿插或未按成品保护措施施工的,造成互相交叉污染和破坏的,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单位处以500~5000元罚款。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地现场文明、材料管理制度,每次罚款200元,态度不端正者,加倍处罚。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7.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 篇七

1分包管理建章立制及资格审查

项目分包管理是一种市场化运作机制, 从企业、区域和项目运行的角度必须进行优化性的制度构建, 以及对具体的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才能够形成完善的分包管理办法。在分包管理中心构建过程中成立分包管理领导小组, 积极运作对项目分包管理, 推动在分包管理中形成优化过程。领导小组下设分包评审小组, 对分包工作进行评审, 评审出优秀分包商。在对分包商进行资质审查过程中, 必须从国家电网公司最新的合格分包商名录中进行选择。这样, 对分包商进行选择既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又可以减少在进行企业资质和施工绩效管理中进行单独审查的情况。在进行分包商选择过程中需要确定其具有真实的单位资质, 严禁挂靠, 以及冒充等情况。

2分包管理评选审定

评定是分包工程的核心环节, 发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保证评定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定的结果和过程。评定应充分考虑现行人工价格水平、辅材市场价格、施工难度、工期、质量、自然条件因素等, 对于新入围的分包队伍进行重点分析, 防止施工单位为提高中标率进行不平衡报价, 一旦中标后又找各种理由要求提高价格甚至中途退出, 给总承包单位造成损失。对分包商的评审由分包评审小组负责, 发布分包商信息。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的基本要求, 以及在商务和技术2个方面的要求对评审文件打分, 并且根据分数排名顺序确定预中标单位, 上报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同意后进行合同签订, 以及安全协议签订。

3分包商队伍现场管理

在现场管理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对于现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进行管理, 尤其是对施工记录、特殊人员资质进行管理, 形成在现场管理中的安全文明施工, 以及形成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全面性优化过程。在现场管理过程中需要对营业执照、资质、施工监理、安全质量记录、技术素质和管理机构等进行资格审查。进入现场与报审的内容必须相符, 对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求的进行全面整改。

4施工进度管理

加强施工进度控制, 施工组织中的月度计划要服从进度计划的要求, 当工程进度受到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而与计划偏差较大时, 现场管理者要结合实际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调整滞后项目的施工方案, 适当增加资源投入, 科学安排施工顺序, 采用多作业面的平行流水作业或立体交叉作业等方式, 倒排工期, 以加快施工进度。

5工程分包结算管理

分包结算主要是根据工程进度进行进度款结算, 以及进行竣工结算等工作。在进行结算过程中主要是依据合同进行分包工程量和工作量明细的管理, 在工程部审核后报市场部和财务部, 在约定期限内结算工程款。分包的保修期和工程的整体保修需要协调一致, 以及形成不低于工程整体保修的比例, 在结算过程中需要扣除部分分包保修期发生的保修费用。分包工程结算流程中, 先由公司上报实际工程量, 由工程部审核工程量;再由市场部根据工程量合同, 及变更签订文件进行工程结算;然后由审计部门审计工程结算, 审计部门将审计结果报财务部门, 进行最后结算。

6工程成本测算

工程成本测算是分包结算管理中的重要工作, 不仅仅是企业进行自身业务管理中的核心环节, 同时也是工程进行分包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对促进企业成本管理, 以及推动企业形成快速发展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进行成本测算, 必须进行全面考虑和计算, 只有在形成工程成本跟踪测算情况下, 才可以为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

7工程结算资料归档

8.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工程项目;组织;协调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与协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所谓组织,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和形式加以编制,安排事物,使有系统或构成整体”,而所谓协调,即协商与调解,指“为了取得一致意见而共同商量”和“斡旋于双方之间以便使双方和解”。由此可见,组织与协调的作用就是围绕实现项目的各项目标,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相邻单位、政府部门全力配合项目的实施,以形成高效的建设团队,共同努力去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的过程。

1、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的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含三个主要的组织系统,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而整个建设项目又处于社会的大环境中,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包括系统的内部协调,即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之间的协调,也包括系统的外部协调,包括政府部门、金融组织、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周边群众等的协调。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人际关系的协调、组织关系的协调、供求关系的协调、配合关系的协调、约束关系的协调。各种关系的协调均应遵守如下原则:

(1)守法是组织与协调工作的第一原则。必须在国家和工程所在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去协调、去工作。对于业主项目部,更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

(2)组织协调要维护公正原则。要站在项目的立场上,公平的处理每一个纠纷,一切以最大的项目利益为原则。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就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这样,最终才能维护好业主的利益。

(3)协调与控制目标一致的原则。在工程建设中,应该注意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的统一,不能有所偏废。协调与控制的目标是一致的,不能脱离建设目标去协调,同时要把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统一考虑,不能强调某一目标而忽视其他目标。

2、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的内容

我认为,在项目工程建设中,主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有:①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②组织与协调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③组织与协调与工程组成材料供应商的关系;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争议的协调、处理。

(1) 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

根据我国行业管理的规定、法规、法律,政府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如规划、建设、质量监督、城市管理、供电局、人防办、供水公司、街道办等),均会对项目的实施行使不同的审批权或管理权,如何能与政府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有效的组织协调,将直接影响项目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根据以往与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工作的经验, 我认为,重点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应充分了解、掌握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相应办事程序,在沟通前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文件、资料和要回答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②充分尊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要求,必要时先进行事先沟通,决不能“顶撞”和敷衍。

③发挥不同人员的相应业绩关系和特长,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由不同的专人负责协调,以保持稳定的沟通渠道和良好的協调效果。

(2) 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组织与协调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制订本项目的合同网络图,该合同网络图标明了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规定了各参建单位的协调沟通渠道,并据此组织制订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其中,进度总控计划要由业主、监理、设计、总包各方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经各方签认后发布。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需经业主审核,由业主同意后发布执行。合同网络图、进度总控计划、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即成为项目部与各参建单位组织协调工作的基础。

在设计阶段,项目部应重点做好方案设计单位与初步施工图设计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设计单位协调工作的重点在于制订涵盖双方工作的设计进度计划,及时组织专项方案的论证会,以确保各阶段设计思路、原则的一致性。

对于施工单位的组织协调,我认为应推行施工总承包制,通过招标和合同条件明确总包单位、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工作范围,明确总包单位对于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和权力。明确由建安总包承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的整体责任,使总包单位既有责任又有权力实施整体管理。对于业主直接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要在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的交货时间、地点和相应的质量责任。总之,对于上述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的组织协调,运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综合运用技术、经济、法律手段,使各方在各自利益不同的条件下,能以实现项目建设的大目标为原则,及时地沟通、协商,处理相互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使项目各单位形成一个高效的“建设团队”。

对于监理单位,应注意树立监理对现场管理问题上的权威,尊重监理对于施工质量的否决权、施工调度权等国家、省法律、法规赋予监理的合法权益。发现现场的施工质量、进度问题,要及时地与监理进行沟通协商,坚持通过监理给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工作指令,同时,充分发挥监理在现场施工质量、工期和工程量计量方面的监督管理作用,应该与总监理工程师加强沟通与协调,尤其是现场施工重大问题的处理与决策,事先双方要力争能协商一致。

要做好上述工作,就要全面掌握设计内容,了解业主意图,对工程管理做到心中有数。要掌握各承包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内容、大小、难易程度、采用的主要施工工艺、机具以及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要熟知各个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可能出现的矛盾进行预先分析,在工作中发现矛盾应及时加以解决。要抓好施工关键部位,以及各施工单位的衔接界面,以避免和减少因工作划分不清引起的各种矛盾。此外要重视开好工程例会、等各种会议,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中有重点、会后有检查,确保组织协调工作的效果。

(3) 做好与相关方的信息沟通管理

实践证明,在工作中出现矛盾常常是由于信息不畅通,在建设的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自行其事造成的。因此,我们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体系,使信息在整个工程建设的系统中得到良好的传递。尤其要做好与业主、监理、设计的沟通管理。与相关方的沟通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A.业主的沟通管理:①与业主的请示、报告一般应通过项目部经理进行,以保证传递信息的完整、统一;②项目部经理应直接向业主代表请示、汇报工作;③向业主提交的报告、发文等均应经项目部经理审核批准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才能发出,发文应有专门立档的签收记录表和有关人员签字;④业主给项目部的批示、发文等应单独立档保存;⑤指导日常工作的月、周工作计划,管理月报由信息工程师准时报送业主;⑥及时收集业主的反馈意见,对业主的投诉和不满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并做出相应处理;⑦与业主方领导的不定期沟通,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B.与监理单位的沟通管理:①与监理的沟通一般通过会议、发文及口头等方式,按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②应尊重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进度的问题处理,必要时可组织有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的专题会;③准时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方的监理交底会、工程例会,在施工现场应注意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权威和尊严;④接受由监理单位发布和安排对施工单位的指示和安排;⑤接受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申报资料的审批;⑥项目部经理应加强与总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总包项目经理的沟通与协调,尤其是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与决策;⑦项目部应注意收集监理、建设单位的反馈意见;⑧与各方的收、发文件均应单独立档保存。

C.与设计单位的沟通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①由工程部经理牵头负责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②对设计图纸等文件的管理信息应由信息工程师统一登记、保存,使用时办理领用手续;③项目部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会、工程例会及其他专题会;④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与设计专业负责人协调沟通对设计变更、洽商的确认;⑤项目部经理应重视与总设计师的沟通、协调;⑥凡涉及设计单位的工作计划应抄报设计单位;⑦与设计单位的收、发文件应单独立档保存。

3、结束语

上一篇:学剪纸作文450字下一篇:“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