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的通知

2024-08-09

关于举办“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的通知(精选2篇)

1.关于举办“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的通知 篇一

关于举办第四届“好娃娃”杯全国少年儿童 书画、作文、摄影大赛广西区大赛活动的通知

城区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指示精神,利用各种形式丰富少年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全面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关注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从小培养运动健康的理念,在成功举办前三届“好娃娃杯”全国少儿书画大赛的基础上,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少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决定在今年继续举办以情感教育为主旨、以“健康、运动、快乐”为大赛主题的第四届“好娃娃杯”全国少年儿童书画、作文、摄影大赛,并邀请中央电视台少儿节目主持人刘纯燕(金龟子姐姐)为活动的爱心大使。

江南区选拔赛由我局主办,南宁未成年人网络家园网站承办,现将有关大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通过小画家、小书法家、小摄影家去书写、描绘美丽的广西,发展的广西,盛况空前的中国—东盟博览会,让全国各地和全世界人民了解广西、了解南博会、了解民歌节,同时使广大少年儿童在亲身实践中感受到祖国的强大、民族的强盛、人民的幸福、家乡的巨变,感受到伟大的民族精神,从而培养广大少年儿童爱国主义情操,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奋发向上的拼搏精神,培养少年儿童的审美、想象和创造能力,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

二、活动主题 健康、运动、快乐

三、参赛对象

凡是15岁以下的在校学生均可以参加

四、时间安排

活动启动仪式:2007年10月19日

投稿时间:2007年10月15日—2007年11月15日

领取参赛稿纸时间:2007年10月8日—2007年10月15日 江南区评比时间:2007年12月1日—2007年12月10日 全国评选时间:2007年1月5日—2007年1月31日

五、比赛内容及要求

本次大赛分为书法、绘画、作文和摄影四项赛事。每项比赛均分为儿童组(8岁以下)和少年组(9至15岁)

(一)书法大赛:来稿尺寸不限、书体不限,软硬笔书法均可,内容积极向上;

(二)绘画大赛:以“健康、运动、快乐”为主题,根据自己对运动、健康和快乐的理解,通过绘画的方式来表现主题。来稿画种不限,表现形式不限,尺寸一律为四开纸(44厘米×55厘米);

(三)作文大赛:以“健康、运动、快乐”为主题,写一篇内容健康向上、贴近生活的作文。要写出真情实感,文体不限,严禁抄袭。字数要求:儿童组不少于300字,少年组不少于500字。

(四)摄影大赛:数码相机、普通相机拍摄的照片均可(不包括摄影短篇),以冲洗出来的纸质照片参赛,照片尺寸7寸以上(含7寸)。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不得抄袭。凡已在报刊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参赛。

(二)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如稿件寄出六个月后没有收到组委会通知,参赛作者可自由处理稿件,在参赛期间,投稿作品一律不准一稿多投。每名参赛选手每项均可参加,但每项仅限投一幅作品参赛。

(三)本次比赛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回收稿件,并注明各种稿件数量,由学校统一送到大赛组委会。学校送交稿件数量将作为评选全国和江南区优秀组织奖的重要条件之一。

组委会地址:(530022)南宁市新竹路9号南宁未成年人网络家园编辑部。电话:0771—5866400、5862969。作品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地区、学校、辅导老师、通信地址、邮编及电话。

(五)部分作品和获奖名单将在《中国少年报》、南宁未成年人网络家园(上。

本次大赛为我区中小学校全员参与全国性比赛的一件大事,也是进一步检阅我区中小学生书法、作文、绘画、手工制作的一次大好时机,请各学校收到通知后积极组织,派专人负责,认真落实。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2.关于举办“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的通知 篇二

教职成函[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 ,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 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积极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切实加强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展示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采和熟练的职业技能, 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 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要“定期开展全国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要求, 我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职业教育社等部门, 决定于2009年6月27日至30日上午在天津市举办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在大赛举办期间, 同时举办第七届全国职业教育现代技术装备及教材展览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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