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校安工程突出问题及整改工作汇报

2024-08-20

阜宁县校安工程突出问题及整改工作汇报(2篇)

1.阜宁县校安工程突出问题及整改工作汇报 篇一

海口市白龙中心小学

校安工程存在问题整改报告

在区教育局校安办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学校的全力配合下,我校校安工程教学楼重建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今年3月30日封顶,为进一步加快工程进度,同时开展砌墙、建栏杆、拉水电等几个工作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预计6月底竣工。但由于学校校园窄,且只有一个校门,本校区的500多名师生、施工人员及工程车辆都必须经过此校门,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在施工过程中,我校、监理方和施工队协调合作,共同努力,经常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存在问题

1、学校只有一个门口,工地人员和师生等共同使用这一门口,安全隐患大。

2、电闸箱安装在工地围栏上,电线挂在铁栏上,危险。

3、市安监站先后两次下达开设施工人员临时出入口整改通知单,我校也先后两次向区校安办打报告,要求开设施工人员临时出入口,实行工地施工封闭管理,但至今尚未兑现。

二、应对措施

我校多次召开施工、监理和学校三方会议,采取加强管理、加强人防等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到位。

1、在工地护栏上张贴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12、购买安全交通警示柱和安全带,在校园和校道设立安全活动警戒线;

3、对保安员、现场施工安全员、校安工程包干人等加强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每天坚守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安全教育天天讲、安全事故日日防,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工作记录、归档和检查制度;

5、每当课间或上学、放学时段,从校道到校园安排3-4个责任人看管学生,确保万无一失;

6、对施工运料加强管理,凡车辆运料尽量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

7、充分发挥监理的监管作用,每天监理人员都到施工现场认真履行其职责;

8、施工方高度重视安全施工工作,经常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建立工地人员档案,要求施工人员具体填写花名册,并加强门卫管理,凭名出入;

10、移除围栏上的电闸箱,把电闸箱和电线安装在距围栏较远的地方,确保用电安全。

三、继续努力

2011年11月6日上午,海口市总工办、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单位相关人员莅临我校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时,为工地封闭管理提出从学校东侧围墙(临白龙南路)开设临时出

入口的整改意见,并下达《建设工程整改通知》单。根据《建设工程整改通知》的要求,于2011年11月7日我校向区校安办提交了《海口市白龙中心小学关于从学校东侧围墙开口的请示》,同时和区校安办一道努力,协调了各相关部门,但开口事宜涉及到市政、园林、交通、城管、通信、燃气管道等诸多部门,协调工作难度大,导致开口至今尚未落实。

2012年3月19日,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人员又临我校施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发现出入口仍未开,于是再次下达《建设工程整改通知》,强烈要求在学校围墙适当位置开设临时出入口,以实现工地封闭管理,并在3月27日市校安工程相关人员安全培训会上通报此事。为了解决问题,我校3月29日又以书面报告方式向区校安办反映情况,并和区校安办共同不懈努力,协调各相关部门,希望问题及早得到解决。

在临时出入口尚未落实的情况下,我校将继续密切配合监理和施工方,做好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作,使教学楼重建工作在保安全、保质量、保进度的前提下顺利推进,并按预期竣工。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2.阜宁县校安工程突出问题及整改工作汇报 篇二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

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省厅和平顶山国土资源局的具体要求,我局结合本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融入国土资源的各项管理工作之中,现将有关开展此项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方案周密、行动迅速,全面展开排查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继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动员会召开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一是召开党委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全市排查整改动员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局排查整改工作;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三是要求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从组织上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建立和落实了领导责任制,明确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排查整改工作,在全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层层发动,周密部署。我局把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作为大事列入议事日程,给予了高度重视。一是全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思想发动,传达了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抓好自查、清理抽查和重点检查等环节,全面监督检查征地、土地出让、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等重点部位,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二是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汝州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等文件印发至局属各单位及各国土所有关单位,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深入宣传排查整改工作,把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排查整改工作上来;三是印发了《汝州国土资源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牵头单位与配合部门协调运行工作方案》,明确各协调部门排查整改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各协作单位将共同合作,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有序开展。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做好排查工作。

按照省厅、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纪委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要求,我局及时组织专门人员对2008年1月1日以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使用权审批、出让等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项目清查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清理情况。我市2008年以来立项并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规模超过500万元以上的项目2个(汝州市杨楼乡李庄等5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王寨乡裴爬村北土地开发项目),总投资估算1915.04万元;低于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有2个(王寨乡裴爬村西土地开发项目、王寨乡尹冲村土地开发项目),总投资估算800.51万元,通过整理可以新增耕地面积273.81公顷。我局对以上立项并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基本上按照土地治理项目管理“五项制度”和廉政建设制度、动态巡查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项目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未发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的情况,也没有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问题,项目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以上项目属垫资项目,各项费用尚未支付,没有发现使用违规资金情况。同时邀请审计部门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提前介入,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做到“干一个项目,决算一个项目,验收一个项目,审计一个项目,放心一个项目”。目前我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正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规范土地使用权审批出让行为情况。2008年至2009年12月31日,共计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5宗,土地面积为429.1194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7宗,出让面积68.9080公顷,应缴土地出让金为16303.42万元,实缴土地出让金为16303.42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8宗,划拨面积为360.2714公顷。在土地使用权审批出让中,我局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执行供地政策,完善供地程序,依法供应各类建设用地,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实现了阶段性清理整顿和长效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政职能,避免闲置土地等状况发生。

(三)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在征地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建设用地报批程序,认真实施征前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依法计算补

偿安置倍数和标准,征后进行两公告一登记,实施补偿中严格按照补偿标准,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没有截留挪用补偿款的现象。对城市规划区内征地,凡是征地后失地少地的农民,每月给予50元生活补贴,确保被征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2008年,在朝阳路17号地征用的157.523亩,征地补偿1050.5612万元,其中城北征用45.344亩,征地补偿335.8535万元, 塔寺征用112.179亩,征地补偿714.7077万元。2009年,物流中心征地补偿153.2239亩,征地补偿965.8403万元。项目用地供地前应对被征地农民拨付的各项征地补偿费用,均按征地合同约定全部补偿到位。未出现拖欠、克扣、截留群众的征地补偿款现象。运用这一操作方式,达到了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效果。

三、牵头单位与配合部门建立协调运行机制

(一)按照汝州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工作部署,为保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顺利实施,国土资源局以牵头单位及时与配合部门相互协商、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牵头单位与配合部门协调运行实施方案》,同时建立双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的方式方法,共同维护土地资源管理秩序。

(二)发改委和监察局对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管,在排查违规调整容积率项目上,4月26日我局接到市建设局容积率调整函后,已将4宗项目(香榭水郡、香榭世家、世纪华庭、吉星德追忆苑小区)提供给国土局,我局委托汝州市华英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将按照调整后规划设计条件现行地价对四个项目重新进行评估,初步评估须缴土地出让价款是:一是香榭水郡住宅小区项目出让时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为1.8,2007年4月6日汝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07第一次联席办公

会审议通过容积率调整为1.97,须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为197.2万元。二是香榭世家住宅小区项目,出让时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为1.8, 2007年4月6日汝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07第一次联席办公会审议通过容积率调整为2.05,须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为487.7万元。三是世纪华庭住宅小区项目,出让时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为1.8, 2007年12月28日汝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07第六次联席办公会审议通过容积率调整为1.9,须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为258.1万元。四是吉星德亿苑住宅小区项目,出让时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为1.8,2008年7月28日汝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08第二次联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容积率调整为2.1,须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为100.85万元。

四、采取措施,扎实开展市区违法建设项目排查整改工作。

自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活动以来,国土资源局与城建等部门共同配合扎实开展市区违法建设项目摸底清查,通过排查,有10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城市规划,但尚未办理用地手续,属于违法建设项目。目前这10宗违法建设项目已全部立案查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起,结案10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起(另外2起未到申请法院执行时间)。2010年2月份市政府下发了汝政阅(2010)7号《关于违法占地整治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针对全市的违法占地建立整治

违法占地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运平任召集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同时,以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积极行动,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在全市开展了打击违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人员4000余人,动用大型机械60余台,拆除违法占地334宗,面积1549.41余亩,建筑面积89100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580亩,拆除小洗煤厂、配煤厂67个,门面房及其它房屋162间,农村宅基地地基158宗,拆除小型洗煤机67套,移交司法机关8起,极大地震慑了违法占地行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省厅、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的排查整改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情况下,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开展工作中全市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运行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领域建设方面制度。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决策,奋力推动排查整改深入开展,加大土地执法力度,研究联合办案机制,加大市场配置资源力度,着力解决国土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国土资源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使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制度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特别是要将制度建设与问责紧密挂钩,对违反制度和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建立刚性问责机制,做到“有过必究”,真正起到关口前移的效果,减少权钱交易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科学发展,为汝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一篇:浙江省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学习体会下一篇:浅析中西餐桌礼仪文化的差异_毕业论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