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协议书

2024-08-23

奖罚协议书(共5篇)

1.奖罚协议书 篇一

奖罚条例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一)制定《质量管理奖罚条例》的目的

制定并执行《条例》的目的是:表彰先进、促进员工的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整个酒店的高效率运转。有功行为奖励条例共12条,均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详见《条例》第一部分)

(二)纪律处分等级

1、口头批评——违反《质量管理奖罚条例》,但情节较轻者,属于轻微过失,罚分1分---5分(每分值人民币伍元整)。

2、口头警告——每月触犯三次轻微过失,除罚分外,给予部门口头警告处分。

3、罚10—20分。违反《质量管理奖罚条例》,情节属于重大过失。

4、店内通报批评或严重警告——每月发生两次重大过失除罚分外给予店内通报批评;每月发生三次重大过失除罚分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记入个人档案。

5、辞退——员工出现严重过失,应立即辞退。

6、除名并业内通报——员工造成严重过失,给予除名处分;影响特别坏或性质特别恶劣的,应立即除名并在业内通报。

(三)员工犯规经济处分

1、按《质量管理奖罚条例》相应条款处罚金。

2、辞退扣培训押金。

3、除名扣培训押金。

(四)处分有效期

口头警告 15天(口头警告期内,不能参加B级VIP以上接待)严重警告 1个月(严重警告期内,不能参加一线对客服务)

(五)员工上诉

员工如对处分有任何不满,均可直接向其部门领导或人力资源部投诉。

(六)具体奖励/处罚规定及执行程序见《XX酒店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为了严格执行GB/T14308—2003标准,充分体现出高星级酒店所具备的管理的专业性,氛围的整体性和产品的舒适性特点。维护酒店客人的正常利益和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酒店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小过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饭店的每一位员工应严于律己,不折不扣地按照饭店各项制度和规定办事,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让自己在物质上得到好处,在人格上受到尊敬,在事业上取得成就。

一、有功行为奖励条例

1、为促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被采纳者,根据其实际效果的大小奖励10—100分。

2、受到宾客书面表扬,给酒店带来荣誉的员工,经本部门或其他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核实,每次奖励5分。

3、受到宾客书面表扬,给酒店带来荣誉的主管以上的干部,经本部门或其它部 门督导上级核实,每次奖励1—10分。

4、对拾金(物)不昧的干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其它部门督导上级核实,视金额的大小,给予10—20分的奖励,并且给予部门或酒店通报嘉奖,事迹载入个人档案。

5、对于及时发现火、盗、毒、伤事故隐患;直接制止事故发生或及时报告避免事故发生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和干部。依具体情况,给予10—100分奖励,并且给予部门或酒店通报嘉奖,事迹载入个人档案。

6、在处理突发事件中,为保护宾客、员工的生命安全和酒店及客人的财产见义勇为做出重大贡献的,给予50—300分奖励,并且由酒店总经理签发嘉奖令,全店通报表扬并将其事迹载入个人档案。

7、非专职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一定贡献的,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销售业绩突出者由总经理签发嘉奖令,全店通报表扬,并将其事迹载入个人档案。

8、勇于揭发违法乱纪、徇私舞弊行为者,奖5—20分。

9、季度的微笑明星、服务明星、节能明星、营销明星、管理明星、奖励20—40分。

10、参加国家、省、市、县同行业技能比赛获奖者,给予50—100分的奖励,并由总经理签发嘉奖令,全店通报表扬并将其事迹载入个人档案。

11、为酒店的经营、管理、服务工作做积极贡献者,奖励1—50分。

12、每月部门员工奖分X分;则领班奖X/2分;主管奖X/4分;经理奖X/8分;总监X/16分;对领班、主管、经理及以上人员的直接奖励。其奖分应单独计算。

奖励程序: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质管部总核,执行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过失行为处罚条例

轻微过失

处理原则:①罚分1分—5分;②口头批评;③口头警告。

1、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10分钟以内算迟到、早退、罚1分;脱岗15—30分钟罚2分;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2、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交验包裹,罚1分。

3、上班时不携带员工证或不交警卫检查,罚1分。

4、在店内前厅、商场逗留、穿行或出入客用店门,罚1—2分。

5、未经批准搭乘客用电梯,使用客用卫生间,罚1—2分。

6、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下班后穿店服离店,罚2分。

7、当班时间私自在店内逗留闲逛(员工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后30分钟,不离开酒店可视为闲逛),罚1—2分。

8、当班时不佩戴店牌、不着店服、仪容仪表不符合规定标准,罚1—2分。

9、当班时高声喧哗或高声说话,(包括对客区、行政区、PA区)罚1—2分。

10、工作时哼歌、吹口哨、跺脚、奔跑,在经营场所双手叉腰、抱胸、插口袋、整理头发或者衣物、抓痒、化妆、照镜子、打响指等有失职业风度的动作。(包括对客区、行政区、PA区)罚1——5分。

11、当班时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杂志等,罚1—2分。

12、当班时吃东西,不按部门主管规定的时间就餐,罚1—4分。

13、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各种不卫生的行为(包括对客、行政、PA三区)罚1—5分。

14、服务时不使用敬语或礼貌用语,使用禁语者,罚1—5分。

15、未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擅自动用店内物品,设备、仪器等,罚1—5分。

16、当班时,不接受领导的安排、指挥,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罚1—5分。

17、在客用吸烟区吸烟者,罚1—5分。

18、服务效率差,引起客人明显不悦,罚1—5分。

19、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严重者另行处理),罚1—5分。

20、不遵守员工宿舍、员工餐厅和更衣室的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严重处分),罚1—5分。

21、不遵守酒店或所属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服务程序(情节严重可按规定给予严重处分),罚1—5分。

22、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类似条款处理。

23、未达到《三星级酒店各工种操作时速标准》,罚1—5分。

24、在各对客区未达到GB/T14308—2003(附录B)设施设备维保标准,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未按规定时间报修,罚1—5分。

25、工程部接到报修单未及时修理或虽修理但未修好,又无正当理由,罚1—5分。

26、各对客服务区、行政区、PA区未达到GB/T14308-2003(附录B)清洁卫生标准,相关部门当班人员罚1—2分。

27、未达到GB/T14308—2003(附录C)服务质量标准,相关部门当班人员罚1—2分。

28、根据责任连带原则,按月核算,每月部门员工罚分X分,则领班罚X/2分;主管罚X/4分;经理罚X/8分;总监罚X/16分。对领班、主管、经理及以上人员的直接罚分应单独计算。

29、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发现本部门员工的问题,视而不见或文过饰非的,直接罚该管理人员2—5分。

30、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发现其它部门员工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不向该员工所在部门主管以上人员通报的,罚2—5分。

31、与客人抢道,有急事超越不从客人侧面通过,不说“对不起”的,罚1—2分。

32、上班时间串岗,聚众闲聊的罚1—5分。

33、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的120秒以内罚2分,300秒以内罚1—5分。300秒以上按重大过失第3条处理(特殊情况急需通话时,在不影响对客服务情况下,向领班请假,在非对客区用自己的通讯工具与通话人通话;在经营不忙时可使用酒店座机,通话时间尽量控制在30秒以内,以免影响信息传递和减弱服务质量)。

34、对客区服务高峰时间,(7:00-8:30;11:00-13:00;17:00-19:00)公用座机一律不得转接私人信息,违者罚1-2分(可口头转述)。

35、前厅、客房、餐饮服务人员、以及工程部人员在一线开展维保工作时,手机响一次罚1—5分。

36、一先服务员对客服务过程中,突然中断服务接听电话或办其他私事,罚1—5分。

37、私带朋友在酒店员工宿舍内洗澡,用员工餐的,罚1—2分。

38、未经酒店允许,带领朋友参观核心区域的(总台、客房、宴会单间、后厨、总控室、洗衣房、发电房、财务室、库房等)。罚1—5分。

39、未接到总办、营销部通知,擅自接待参观人员到核心区域参观的,相关部门当班人员,每人罚1—2分。

40、工作时间私自会见亲友的罚1—2分。

41、在对客区、行政区、公共区域奔跑的(特殊情况除外)罚1—2分。

42、在酒店任何区域,员工见到客人不热情、不礼貌的罚2分。(见到客人养成点头微笑+您好的职业习惯)

43、见到上司(主管以上人员)不打招呼的罚1分(例:点头微笑+经理您好)。

44、员工致意后,上司不致礼的罚1分(点头微笑+小李您好)。

45、员工之间不致礼,不回礼的各罚1分(例:小张;你好!小王;你好!)

46、接听电话不规范的罚1—2分(要求用普通话,所有店内电话均应用规范用语)。

47、对客区、行政区、PA区,员工间对话不使用普通话的罚1分。(营造语言环境)。

48、对客服务不使用普通话的罚1—2分。(客人要求用地方语言交流除外)

49、工作时间在客人面前打哈欠、挖鼻孔、伸懒腰、剔牙、剪指甲、掏耳屎等不礼貌的行为的,罚1—5分。

50、工作时间随意佩戴饰物的(结婚戒指除外)罚1—2分。

51、不按照规定佩带工号牌和其它标识,罚1—2分。

52、员工不按规定着装,或者着装不整洁的,罚1—2分。

53、各工种操作时,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作业的,罚1—5分;相关上级同罚1—5分。

54、男员工留长发、留胡须、染发的;女员工不按规定梳妆的(规定:淡妆、发不过肩、不染指甲、不染发)罚1—5分。

55、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杂物的,罚1—2分。

56、前一道工序的员工给第二道工序的员工操作带来麻烦的罚1—2分。

57、浪费员工餐食物、浪费水、电、气等加大酒店成本支出的,罚1—5分。

58、动用客人物品或私拿客人丢弃物品的罚1—5分。

59、违反酒店服务程序或其它确保服务质量的有关规定,情节轻微的罚1—2分。60、一线工作岗位(含后厨切配间、灶前、工程部)、禁烟区、公共区域内吸烟的罚1—5分(因陪同客人除外)。

61、穿工装的人员流动吸烟的罚1—2分(可在固定吸烟区吸烟)。

62、所辖区域未按规定进行用电器控制的,罚该部门5分/次;有直接责任人的罚该责任人1—5分,(罚部门的分值合成人民币值,按责任人:领班(主管):经理=5:3:2分摊)。

63、凡酒店(部门)召开会议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者罚1—2分。64、各种专业公会议,干部迟到、早退者罚1—2分。65、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者罚1—5分。66、无故参加升旗仪式迟到早退者罚1—2分。

67、参加升旗仪式精神不饱满、仪容仪表不规范者,罚1—2分。68、见到酒店VIP客人不微笑、不问候的罚1—5分。

69、见到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及星评委领导和检查员不微笑、不问候的罚1—5分。70、给酒店的荣誉、知名度、美誉度造成损失,但情节轻微,影响尚不严重的罚1—5分。

71、凡享受酒店通讯补贴的管理人员,通讯工具应24小时畅通,违者罚1—3分/次。

72、酒店各部门的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畅通,若不通则每次罚当班人员1—2分(当班人员有责任控制座机通话时间)。

73、员工有思想上、生活上及其它方面的问题,并有所表现,领班和管理干部未及时(指一周内)发现并协助解决的罚1分。

74、由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或忌贤妒能,有可能造成骨干员工或有培养前途的员工流失,但经教育改正错误,并未造成后果的罚1—5分。

75、本部门出现帮派,影响工作效率,领班、主管化解不及时,罚2分;若直接参与罚5分/人,并限期改正,若不能及时改正,则可调整相关干部岗位。

76、保安人员,泊车服务时语言、动作不规范的,罚1分/人。

77、保安人员在岗位上执勤姿势、军礼、注目礼等动作不规范、回答客人询问不热情的,罚1分。

78、保安人员每次巡检没有完成全部程序,敷衍了事,填写假记录的罚5分。79、司门员迎送客人时语言、动作不规范、态度不热情的,罚1分。80、VIP客人到店,司门服务、行李服务出现偏差的,罚2—5分。

81、到店八次以上的VIP客人或酒店忠诚客人,叫不出客人姓氏职务的,罚1分。

82、总台服务人员接待、问询、贵保、留言、电话等服务程序不规范,态度不热情、不使用规范用语,让宾客有不悦感觉的,罚1分。

83、前台服务人员未按《三星级酒店各工种操作时标准》规定时间完成服务项目的,罚1分。

84、客房服务中心,叫早服务不规范罚1分。85、住店客人外出跟房检查不规范,罚1分。

86、客房中心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未按《三星级酒店各工种操作时速标准》规定时间完成服务项目的,罚1分。

87、餐饮部各岗位未按《三星级酒店各工种操作时速标准》规定时间完成服务项目的,罚1分。

88、菜肴受到客人批评的,灶头厨师罚1—2分,行政总厨1—2分(若客人拒付,则该帐单由总厨承担)。89、娱乐部员工服务不热情、不规范的,罚1—2分。

90、娱乐区域卫生质量差,杯、酒具等卫生不合格的,当班员工罚1—2分/人;造成客人投诉和质检中开出罚单的,经理个人罚1—5分。

91、娱乐部收费项目不明码实价,敲诈客人的,当班人员罚5分。并退回多收费用给客人。

92、会议中心服务员个人卫生不达标的,罚1—2分。

93、会议服务会场卫生差、会标、鲜花、绿摆、杯具等摆放不标准;温度不合乎要求的;设备未配置全的(工程部配合);未达到办会方会务组人员满意,而又是服务员力所能及的,罚1—2分。

94、营销人员重要接待跟踪服务出现差错的,罚1—2分。岗位指令有误的,罚1—5分。

95、营销部人员工作失误,给酒店重要客户带来不悦的,罚1—5分。(若造成忠诚客户流失,且无法挽回的,可按严重过失第21条处理)

96、办公室人员未履行其岗位职责,或工作质量出现差错的,罚1—2分。97、工程部未坚持计划例检或走过场,未按各岗位抢修到达时间迅速恢复经营状态的,当班人员罚1—2分,主管罚1—2分。

98、财务人员(含收银员)由于业务不熟,准备不足,在客人结帐时造成时间拖延引起客人不悦的,当班人员罚1—2分。跑单、漏单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个人负责。

99、质培部人员进行日巡检(每日至少两次)、周例检时,未坚持原则的,不认真发现和指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整改的,罚1—5分。

100、质培部人员一、二级培训抓得不得力,不能有力保障一线服务工作的,罚1—5分。

重大过失

处理原则:(1)罚分10—20分;(2)店内通报批评;(3)严重警告并记入个人档案。

1.对客人及同事无礼、不庄重、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欺负同事,罚10分。

2.发现饭店财物受损、丢失、不管不问或谎报消息,罚20分。

3.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没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主管分配的工作任务,罚10分。4.相互转换,涂改员工餐卡,罚15分。5.未经人事部门批准相转换更衣柜,罚10分。

6.未经领导允许,在饭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罚15分。

7.有意违反店内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及特殊工作指示(性质严重者可按严重过失第九条处理)罚15分。

8.随便改动或毁坏排班表、告示牌、张帖的规章制度、文件、布告、通知、通告,罚20分。

9.将饭店的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者,罚20分。10.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罚20分。11.当班时打瞌睡、下棋、打扑克、弹拉乐器或收看电视、听收音机、手织毛线等,罚10分;暴露在客人面前罚20分。

12.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罚20分。(情节严重者按《消防法》规定处理)

13.未经允许自进入客房,罚10分。

14.无故旷工(全年累计旷工不足3天),无故不打卡连续3天的,旷工一天出口发日工资外,罚10分/天;无故不打卡,罚5分/天。

15.因事缺勤(包括因病)而不预先打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罚10分/天,(若事出突然,也要尽可能短时间向主管汇报,说明情况后,可免予罚分)

16.未经部门主管允许私拿饭店公物使用,罚10分。17.拾到遗失财物不上交,不报告,罚20分。18.偷看黄色淫秽书刊、杂志罚20分。

19.随意在店内墙壁、电梯、公卫场所乱写乱画,罚20分,并承担恢复清洁费用。20.严重违反饭店的其他(或本部门经饭店管理当局批准的)有关规定罚20分。21.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类似类款处理。22.在酒店内吵闹、骂人的罚1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罚20分。

23.不服从工作调配,顶撞上司的罚10分(若确属合理化建议,可事后向上司建议,但命令必须服从)。

24.工作时间主动饮酒或酒后上班带醉意的(因工作需要也应掌握尺度)罚10分。

25.擅自使用酒店经营服务项目的,按其经营收费的标准补齐费用,另罚20分。26.擅自动用酒店经营设备、原料为个人提供方面的,除补齐费用外,罚10分。27.弄虚作假取假期的罚20分(缺勤天数按重大过失第14条处理)。

28.员工擅自调班、替班的罚10分/人;干部擅自调班、替班的罚20分/人(员工确需调班,需经主管批准;干部确需调班需经上级直属上司批准)。

29.随意更改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方法规范、服务过程程序,引起宾客投诉的,经过核实视情节和后果,罚10—20分。

30.私自吃用客用食品,根据情节和后果,除按标准收费外,罚10—20分。31.不履行各类岗位安全职责,出现火、盗、毒、伤事故苗头和隐患的。罚20分。(安全是最大的效益;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对本部门《火、盗、毒、伤防范点》高度关注,责任到人,制度到人,警钟长鸣!)

32.破坏团结、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酒店工作的,经教育愿意改正错误的,罚10—20分。

33.对客人失礼,或与客人发生争执的,罚10—20分。

34.工作粗心(准备不足、尚无规范、督导不利)造成差错,或者能补位而未补位,将问题暴露给客人的,相关人员罚10—20分。

35.管理人员在执行《质量管理奖惩条例》中执法不公的,罚20分。

36.客人投诉时,管理干部和员工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安抚客人,而是互相推矮导致不良后果的,相关人员罚10分/人。

37.总值班经理值班、各部门经理未经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批准离开饭店的罚20分,员工工作时间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离开酒店的,罚10分。

38.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挟嫌报复情节一般的,罚20分。

39.部门之间因信息沟通不畅产生矛盾,特别是将矛盾暴露给客人的,相关当事人罚10分/人。

40.因种种原因,VIP接待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后果,相关人员和主管、经理、总监各罚10分/人。

41.三个月内再次违反重大过失条例的,按违犯条款罚分后,另加罚10分。42.酒店业内人士(兄弟酒店管理人员、旅游星夜主管部门等)在酒店消费引发的投诉事件,相关部门和人员按违犯条例的罚分处罚后,相关员工加罚10分/人;相关主管以上人员加罚20分/人。

43.酒店业专家(省市县行管部门领导、星评检查员、旅游院校老师、酒店管理公司专家、高星级酒店的高层人员等)在店检查工作期间,违反本条例的相关人员除按所违条款的分值罚分外,另相关员工每人加罚10分;相关主管以上人员加罚20分/人。

44.盗窃酒店财产在300元以下,经发现表示愿意赔偿损失改正错误的,罚20分。

45.因发泄不满,故意损坏酒店财物的,除按原则赔偿外,罚15分。

46.不服从管理,顶撞、谩骂、侮辱、恐吓各级管理人员,经教育愿意检讨和道歉的,罚20分。

47.员工违反操作程序或因大意给客人和员工造成较大损失的,因善后处理得当,未造成严重投诉的,罚10—15分。

48.干部管理不善、失职失责、指挥失误,给酒店造成损失,但事后积极控制事态,为酒店知名度、美誉度挽回一些损失,经济损失(包括索赔)降至最小的,罚20分。

49.违反酒店《经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造成各类事故或苗头发生的,相关人员每人罚20分。

50.向客人索取小费,罚20分。

严重过失

处理原则:①辞退;②除名;③业内通报。1.殴打宾客、同事的。

2.因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条款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审查的。

3.用非法手段偷窃、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单据或利用已付帐单向另外客人收钱和故意加收、中饱私囊。

4.偷窃、骗收客人、同事、饭店的财物。

5.私自将属于饭店的物品、客人遗忘、赠送的物品及同事遗忘的物品携带出店。6.与客人私做交易、行贿、受贿或进行不道德行为及额外服务以收取费用者。7.擅自给亲友或熟人以特殊照顾或优惠。8.骚扰客人私生活、偷窃、窥视者。

9.当班时故意违反店内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规范,造成饭店财物严重受损或客人同事重伤、死亡。

10.违反国家法律、财经纪律、给国家和饭店造成损失。11.在饭店内携带、藏匿枪支、弹药及其他各种伤人凶器。

12.有意向外单位泄露饭店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饭店利益遭到损害或伪造文件欲谋私利。

13.对领导不忠实及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有损于饭店及全体员工利益的谣言。14.当班时聚众闹事,煽动及参与殴打事件或煽动员工集体怠工、罢工等活动,假传上级命令或对上级命令压而不发。

15.在店内与客人做淫秽交易、为客人招妓或参与此类活动。16.旷工连续3天,或全年累计3天的。

17.未经管理当局允许,同时受雇于其他雇主、公司或单位。18.当班时睡觉,在饭店赌博,替他人打卡。19.当班时酗酒、服用毒品麻醉剂、致幻剂兴奋剂等。

20.拒绝执行管理当局的决定,当班时不服从上级的命令,拒绝工作或遇到紧急情况时不服从上级指派的工作。

21.引起客人严重投诉。

22.未经允许私自用万能钥匙打开客房及办公区,私撬更衣柜。23.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重大影响。

24.财物人员及同伙人员(含收银员、库管员,服务员等)侵吞钱物为己有的。25.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类似的,按此类条款处理。

三、执行程序

1.条款中每一分相当于人民币五元整(5元)。

2.“员工拒签,同样生效。”经核实,员工确实触犯轻微过失、重大过失、严重过失中的某一项,对已犯的错误不知悔改,拒签上级填写的《过失单》,但部门领导、质管部经理签字后即生效。

3.填写《过失单》以直接领导为主,间接领导为辅。A部门领导发现B部门员工有违犯过失条例行为,原则上要通知B部门经理,由B部门经理填写《过失单》。若B部门经理了解情况后与A部门经理看法有差距,B部门经理应向A部门经理做出合理的解释。若A、B两部门经理意见相悖,报上一级定夺。

4.主管以上人员有权出具《过失单》,但生效必须是本部门经理、质管部经理签字之后。

5.总值班经理有权开《过失单》,必须请本部门经理、质管部经理签字并通报情况,同时按第6条处理。

6.质管部经理收到《过失单》后,要了解事实真相,帮助违纪员工,同他谈心总结教训,解开思想疙瘩,轻装上阵,做好工作。质管部经理在《过失单》上签字后,做好处理登记,该记入员工档案的记入档案;同时把《过失单》财务联交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余额。

7.若质管部经理了解情况后,认为处罚过轻或过重或不适,可提出自己的意见与部门经理商议达成共识。若达不成共识交上级定夺;若确属难以定夺的问题,召开酒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达成最终意见。

8.员工罚分折成的罚金,一律由酒店财务部处理,建立酒店奖罚专项帐户,统一管理。

9.员工对部门和质管部处罚不服,可向酒店总监、执总、总经理、酒店工会委员会和员工委员会申诉,请酒店质量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意见为店内终极结论。

10.执行《质量管理奖罚条例》必须同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全,教育广大干部和员工,自觉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条例》管理时,一定要坚持“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处理原则;坚持必须的执行程序;坚持必要的申诉程序。在全员监督下,使《条例》成为酒店建设的有效工具。

2.奖罚制度 篇二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项目投标工作公司任何员工都可以参加,享受奖励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公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3.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篇三

为了更好的促进昆山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五工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项目部将给予适当的现金或实物奖励。

1、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或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者给予奖励500~5000元。

2、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或不利环境因素,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污染事故的发生,及事故中抢救有功者给予奖励500~2000元。

3、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施工纪律避免重大伤亡或污染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100~1000元。

4、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者给予奖励500~2000元。

5、对创江苏省“平安工地”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500~2000元。

6、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消防保卫有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或班组,给予奖励500~3000元。

处罚

1、现场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罚款200元。

2、施工现场吸烟者罚款100元,高处作业设有可靠立足点,不系安全带,罚款2000元。

3、非机手人员,乱开机械设备者罚款100元。

4、现场电、气焊无动火证,没有防火措施罚款100元。乙炔瓶、氧气瓶间距达不到有关规范距离,罚款50元。

5、消防器材,挪做它用者或损坏者罚款100元。

6、非哨工人员,随意指挥塔吊运各种材料者,给予罚款100元。

7、使用沙轮切割机、打磨刃具、工具者罚款100元。

8、电气设备、电缆线的敷设、电气开关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罚款50~100元。

9、使用电焊机二次线不到位,借路使用者罚款100元。

10、私自拆卸现场、楼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者罚款200元。

11、特殊工种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者罚款 100元。

12、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罚款100~200元。

13、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罚款500元,打群架者罚款10000元。(双方罚款)

14、施工现场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或指责管理人员者罚款50~500元。

15、施工现场穿托鞋、赤脚、光背的罚款50元。

16、宿舍脏乱罚款50~100元。

17、宿舍前乱倒脏水罚款50~100元。

18、各班组不按文明施工,作业完后不及时清理现场,不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的罚款100~200元。

19、非电工,私接乱拉电线者罚款100~500元。20、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罚款50~500元。

21、私自拆卸安全标志牌者给予罚款100~500元。

22、凡有偷、拿、盗、窃工地上的各种材料者罚款100~1000元。

23、易燃易爆物品,应单设库房单存、单放,放在宿舍的给予罚款50~100元。

24、不经批准,私自留住外来人口的罚款100元,生活区住家属、小孩的每日罚款50元。

25、年龄未满16周岁、超过55周岁者应自动退场,否则罚款1000元。

26、任何人严禁喝酒后上岗作业,违章者给予罚款200元。

27、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者,每人罚款50~500元,闹事情节严重者开除。

28、电焊机外壳及其它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不做保护的罚款100元

29、易燃易爆品、库房内吸烟的或木工棚内吸烟的给予罚款100~200元。

30、架子作业面、安全防护不经验收合格,私自使用罚款100~500元。

31、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不按规定搭设的罚款100~200元。

32、安全网搭接不紧、不牢固的、各种架子不符合规定的,有探头板、飞跳板的罚款100~1000元。

33、工地上非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作业的罚款50~100元。

34、现场不节约用水的罚款100~200元。

35、厕所脏乱,不卫生,有蚊蝇的罚款50~100元。

36、伙房脏乱,不卫生,有蚊蝇的罚款100~300元。

37、项目部例会不请假、迟到者罚款50~200元。

38、非管理人员晚上到办公室、会议室聊天、打牌者,随意动用办公室、会议室办公用具者罚款50~l00元。

39、非电脑操作人员,没经领导批准者,随意动用电脑罚款10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注:施工队伍的罚款在当月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项目部不直接罚作业工人),管理人员的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

4.感染管理奖罚制度 篇四

(征求意见稿)

(一)、【制度和考核标准】: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以及医院的各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执行。

(二)、【督导检查】:由医院感控办按照《合肥爱尔眼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考核细则》具体落实。

(三)、【奖励】:

1、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暴发流行趋势,及时上报、积极配合院感

科进行调查者,奖励100元

2、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进行细菌培养+药敏一例奖科室50元。

3、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检查中受到表扬的个人,奖励200元。

4、每评选医院感染管理优秀科室及个人,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

(四)【处罚】:

一、医院感染病例监测

1、医院感染病例报告:漏报医院感染病例1例扣罚责任人50元。散 发医院感染病例超过24小时上报的扣罚责任人20元,出现医院 感染流行趋势未及时上报感控办,扣罚责任科室500元,造成严 重后果者,交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处理。

2、医院感染病例调查表:未及时、正确填写表格,扣罚责任人10元

二、消毒隔离

1、未按要求对诊疗区域空气、物体表面进行的清洁及消毒,并在规 定时间做空气、物表培养,扣罚责任人50元。各项培养监测记 录缺项、不完整、错误扣罚责任人10元。

2、未按规定监测消毒液浓度或更换消毒液,扣罚责任人50元;专 职人员检查时发现浓度不达标,扣罚责任人20元。无监测记录 或记录不规范扣罚责任人10元

3、未按时监测紫外线灯强度或擦拭紫外线灯,扣罚责任人50元,专职人员检查时发现强度不够或不亮,扣罚责任人50元。紫外 线灯管无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或记录不规范扣罚责任人10元

4、未按规定对灭菌器进行BD试验、物理、化学、生物监测,扣罚责 任人50元。

5、诊疗操作结束后未及时清除台面、器械血渍、污渍者扣罚责任人10元

6、诊区无菌用品、药品过期扣罚责任人50元,诊区医疗用品如酒精 罐等未按要求定期更换、消毒者扣罚责任人10元

7、科室无菌物品管理未按效期先后顺序规范放置、使用扣罚责任人 20元,发现一件过期消毒灭菌物品,扣罚责任人50元。科室洁污 物品未分开放置扣罚责任人10元

8、科室未按规范要求定期对湿化瓶、引流瓶、受水壶、药杯、止血 带、体温表、病历夹等医疗用品进行消毒扣罚责任人10元

9、未严格执行患者床单元及床上用品的清洁、消毒管理要求者扣罚 责任人10元。

10、诊疗操作未按要求规范穿衣、戴帽、口罩、手套者扣罚责任人 50元

11、未对传染病患者或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采取正确的消毒隔 离措施,感控专职人员指出后拒不采取整改措施者,扣罚责任人100元。

12、清洁用具未按要求分区使用、放置、消毒者扣罚责任人50元

13、违反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屡教不改者,扣罚责任人100元。

14、违反其他消毒隔离制度,屡教不改者,扣罚责任人100元。

三、手卫生

1、不能正确掌握卫生手消毒流程者扣罚责任人20元

2、不能正确掌握外科手消毒流程者扣罚责任人50元

3、不能正确使用快手手消毒剂扣罚责任人10元

4、诊疗操作前后未执行手卫生者扣罚责任人10元

四、职业暴露与防护

1、科室配备防护用品不齐全者,扣罚责任科室100元。

2、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扣罚责任人10元

3、未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品者,扣罚责任人50元。

4、因违反操作规程发生职业暴露者,扣罚责任人50元。

5、发生职业暴露未按要求上报者,扣罚责任人10元

五、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1、无故缺席医院感染知识培训者,扣罚责任人50元。

2、医院感染考核补考不合格者扣罚责任人50元

3、科室未按要求组织、完成院感知识培训者扣罚责任人50元

4、在各级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考核中,医院感染知识掌握不熟练者,扣罚责任人50元。

六、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

1、新采购医疗用品证件不全即进入临床使用扣罚责任人100元

2、消毒药械证件过期未及时更新扣罚责任人50元

七、医疗废物及污水管理

1、生活垃圾中发现医疗垃圾,扣罚责任人100元。

2、锐器没有放置在锐器盒中,扣罚责任人100元。

3、诊疗操作结束后未正确处置医疗废物,扣罚责任人20元

4、医疗垃圾监管不到位,造成医疗垃圾流失,情节严重者交由医院 感染管理委员会处理。

备注:

1、有明确责任人的奖惩到个人,责任人不明确时奖罚到科室。

2、责任科室划分:视光、门诊、手术室、准分子中心、住院

部、消毒供应中心。

医院感染管理科

5.酒店奖罚制度 篇五

此制度严格依据《员工手册》第十章奖惩制度的所有条款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各酒店的实际情况,现规范公司的奖惩制度如下

一、奖励

凡工作成绩显著或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经部门提议、单位审批,可给予奖励 第一条:每月评选优秀员工3名、微笑大使3名,给予奖金100元

评选范围:锦江酒店、雅杰商务酒店及二线部门(财务部、后勤保障部、行政人事部)各1名

评选办法:由各部门组织本部门员工无记名投票选出。

第二条《员工手册》:第十章第一项<奖励>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50元、(第1、第2、第3、第10、第11、第16、第19款为奖励100元,第6、第8、第9、第23款为奖励200元)

1、为企业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并为企业采纳实施取得良好效果或减少风险损失者;

2、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3、为单位嬴得美好声誉者;

4、拾金不昧者;

5、绩效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

6、在技术革新和设备改造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7、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者;

8、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避免重大损失者;

9、为保护和抢救人身生命、财产、公共财产竭尽全力者;

10、维护国家民族尊严、维护单位及企业品牌声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

1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歪风邪气进行斗争表现出色者;

12、与上述情形类似的其它可以给予奖励的行为;

13、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用做出显著成绩者;厉行节约,对控制成本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部门采纳者;

14、服从统一安排,不计个人得失者;

15、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酒店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16、积极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主动完成额外工作者;

17、帮助企业培养员工,带教成绩显著者;

18、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9、积极帮助企业推荐员工及人オ,推荐人选被企业成功留用(3个月以上)者; 20、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21、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22、积极参加公司及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并获得优秀成绩者;

23、其他对酒店做出贡献,总经理或董事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以上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比例分配。违纪处理

公司对违纪员工的违纪处理形式分三类:“过失提醒”、“记过”、“违纪辞退” 员工违纪的,单位根据违纪事实、程度轻重重、造成后果、以及违纪员工对违纪行为书面的认识态度,给予适当处罚。

第一条:《员工手册》第十章第二项<违纪处理>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生1次或1项记“过失提醒”1次,每次或每项扣罚绩效50元,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员工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工作期间仪容着装、标识佩戴、劳防用品穿戴等违反单位相关规定或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能有效执行服务规范、工作规范、品牌标准的,包括但不限于仪容不整、衣冠不洁、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戟胸牌或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服务不用问候语、不用礼貌用语、使用禁语等的;

2、连续旷工不满1天的,或根据考勤规定迟到、早退受到旷工处理等情形累计满1天的;

3、擅自调换岗位、班次、串岗、离岗,未造成差错或损失的;

4、工作时间打瞌睡、干私活、嬉戏、闲聊、上网聊天、吃零食、喧哗、吵闹闹、打牌、打球、下棋、饮用含酒精成分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未经批准从事与本工作岗位无关的工作内容;

5、私自会客的,或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岗位的;

6、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7、采摘花草损坏绿化、随地吐痰、乱倒垃圾杂物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8、擅自动用单位管控的设备、设施、工具、车辆等的;

9、因工作不认真、缺乏责任心等造成工作差错,以及失职、消极怠工,或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定量(任务)的;

10、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上级指挥、工作安排的,违反操作流程规范或组织审批流程规范的;

11、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的,或违反规定使用客用电梯和客用厕所的;

12、其他与上述情形类似的行为;

13、将岗位工服穿出酒店外或借给公司以外人员穿着;

14、非因公原因在宾客活动区穿行或走动;

15、因事因病缺勤,未能及时请假(2小时之内);

16、在培谢课上随意交谈、打闹、睡觉、玩手机、不专心听讲或考试作弊等;

17、当班时佩带的手机响闹或裸露工作服之外;

18、当班时洗浴或在员工活动室休息娱乐;

19、不按规定地点存放自行车和其他私人车辆; 20、私自带领外单位人员或亲属在员工餐厅就餐;

21、推诿或拒绝其他部剖]正当要求者;

22、进出酒店拒绝接受酒店安保人员检查;

23、工作、服务、卫生未能达到规定标准;

24、在更衣柜或宿舍内私自存放客用品(如牙具等客耗品);

25、因工作需要查看工作资料,看后散乱放置未归档者;

26、后勤、维修保障人员,接到报修后,无正当理由10分钟内未到达维修现场;

27、员工违反从业常识造成损失或违反财务制度、安全制度、人事制度或其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造成公司500元以下财产损失的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二条:《员工手册》第十章第二项<违纪处理>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生1次或1项记“记过”1次,每次或每项扣罚绩效100元,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员工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受“过失提醒”处理1次后又发生前款违纪情形之一的;或同时出现“过失提醒”情形中2项情形的;

2、连续旷工满1天不满2天的;或累计旷工满2天的;

3、经常迟到、早退,或考勤作假等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

4、擅自调换岗位、班次、串岗、离岗,造成轻微差错或损失的;

5、在单位内墙壁、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乱张贴的;

6、故意撕毁、涂抹单位张贴的各类通知、通告、宣传品等的;

7、拾遗不报的,或收取客人小费、礼品、财物不上缴的;

8、未经客人允许或非工作需要私自进入客人房间的;

9、工作敷衍、态度粗暴等引发单位(或部剖门、或旅馆、或宾客)投诉的;

10、利用职权庇护、纵容违纪行为,或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

11、工作差错、失职、消极怠工、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资源浪费、经济损失、损害公司品牌形象的;

12、发生员工工伤或安全事故等不按规定请示、报告、备案,给单位造成损失或赔偿的;擅自动用设备、设施、工具、车辆等,造成损坏或一般安全隐患的;

13、私自占用、挪用单位或客人财务价值较小、被发现后能主动并全额归还的;

14、制造谣言、拔弄是非、恶意中仿、诋毁等行为损害客人、其他员工、企业形象或利益的;

15、私自配置单位或其他员工更衣箱钥匙的,在更衣箱中藏有单位财物或管制刀具或违禁物的;

16、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擅自在外从事兼职活动的;

17、未经领导同意,在值班室或员工宿舍留宿他人的,或在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场所)进行娱乐活动的;

18、非工作时间,在工作或经营场所滞留,经劝阻无效、影响正常工作或经营秩序的;

19、违反单位保密规定,泄露单位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财务、人事事、管理等信息),以及向他人提供单位内部文件资料、或丢失单位内部文件产品资料等可能危及单位利益,但未造成后果的;20、违反单位有关信息技术管理规定,擅自使用他人或专用计算机,或浏览、下载、传送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加载、拆卸单位计算机软硬件等行为的;

21、其他与上述情形类似的较严重违纪行为;

22、两次无理由或因个人原因拒不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或工作安排;

23、办事推诿、不承担责任、耽误工作;

24、值班人员不在岗位明显处值班或值班睡觉者;

25、偷看、窥视、骚扰客人私生活;

26、当值时饮酒或上班时醉酒的;

27、偷看黄色淫秽书刊、杂志或国家明令禁止的刊物、书籍;

28、未经有关部室批准,在企业内张贴各类横幅、标语、倡议书、通知、启示、宣传品、漫画等;

29、拒绝或躲避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30、未通过正当渠道、正当方式,反映意见,恶意诬告公司同仁,制造事端的;+

31、在防火要害部位吸烟,擅自移动或拆卸消防器材;

32、因个人行为不检点,被有关部门批评教育的;

33、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且经主管指出后仍未改正的;

34、对员工的违纪行为,在场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者;

35、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36、无故或借故不参加公司和酒店组织的相关培训,或参加培训退到30分钟以上者;

37、员工违反从业常识造成损失或违反财务制度、安全制度、人事制度或其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造成公司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财产损失的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三条:《员工手册》第十章第二项<违纪处理>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的:每发生1次或1项记的,属于严重违纪,给予“违纪辞退”处理。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受到“记过”处理1次和“过失提醒”处理2次的,又再次违纪的

3、在出现“过失提醒”情形1项以上又同时出现“记过”情形1项以上的一

2、同时出现“"过失提醒”情形其中3项以上或“记过”情形其中2项以上白

4、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的;或累计旷工满5天的

5、恶意损坏或侵占单位、其他同事、宾客财物的

6、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擅自动火、改动消防设备的;或不按规定存储和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

7、偷窥他人(包括宾客、同事等)隐私的,或侮辱、谩骂、威胁、殿殴打他人的,或向宾客索要小费、礼品的,或向宾客非法套取、买卖外汇的,或严重侵害客人利益的

8、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扰乱单位正常经营秩序,或有谩骂、偷盗签、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性骚扰等行为之一的;

9、使用(占用)客房,以及私自或擅自销售客房,动用及其它客用设备/设施/物品(被褥等)等营私舞弊、损公肥私的;

10、违反诚信原则,伪你造、涂改、虚报有关凭证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11、对于单位或宾客财物,私自带离单位的、或私占私分的;

12、因擅自调换岗位、班次、串岗、离岗,或未经批准从事与本工作岗位无关的工作内容,造成事故或损失价值超过2000元的;

13、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上级指挥、工作安排,或违反操作流程规范或组织审批流程规范造成事故或损失价值超过2000元的;

14、以权谋私或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私设小金库,另立账册,贪污、索贿、受贿、行贿等或私自占有、挪用单位、宾客、其它同事财物数额较大(价值超过2000元)的

15、因管理不善、工作指挥失误、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价值超过5000元的;

16、造成客人严重不满或重大投诉,被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机关批评的;

17、严重违反考勤管理制度,虚报报工时、改动工时,涂改原始记录或统计资料和其它凭证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涂改、伪造医疗证明及其它证明骗取假期的,或请病假、事假等假期期间在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在其他用人单位兼职的;

18、违反单位保密规定,泄露单位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财务、人事、管理等信息),以及向他人提供单位内部文件资料或丢失单位内部重要文件和产品资料,情节严重,损害单位利益的;

19、违反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或超越管理权限,给单位造成损失的;20、违反单位有关信息技术管理规定,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更换计算机配置,以及测览下载、传送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和加载、拆卸单位计算机软件,影响单位经营管理的;

21、传阅、复制淫秽刊物和声像制品的,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其它法律法规的;

22、其他与上述情形类似的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

23、拒不履行本职工作,经指出后仍不履行的

24、故意制造、开具各类虚假证明、虚开发票者,不论金额大小;

25、直属上级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6、因违反国家对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导致宾客或员工食物中毒

27、未经许可私自食用酒店食品、饮料或用于免费款待朋友、亲属;免费安排住宿;

28、未经酒店店长书面允许,酒店员工带朋友或亲属至酒店客房及楼层、厨房、消毒间等涉及客人隐私及安全的区域;

29、服务不周造成客人投诉,且性质恶劣的(性质恶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侮辱、谩谩骂客人;一个月内被投诉三次或以上或两个月内被投诉四次或以上的;故意行为给客人造成困抗或损害的)30、仿效上级管理者签字,盗用印信、公章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31、未通过正当渠道、正当方式,反映意见,且不听劝阻,故意抗乱会场、办公秩序或在公共场所、宾客活动区吵祠;

32、故意破坏或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33、员工违反从业常识造成损失或违反财务制度度、安全制度、人事制度或其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造成公司2000元以上损失的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第四条《员工手册》第十章第二项<违纪处理>第四条单位在对违纪员工进行违纪处理同时,可给予以下相应的经济处罚:

1、受受“过失提醒”处理第一次者,其受处理当月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奖金、奖励;受“过失提

醒”处理第二次者,其受处理当月及次月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奖金、奖励;

2、受“记过”处理理一次,自受处理当月起连续3个月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奖金、奖励;

3、员工受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受处理当月起除项目提成、销售提成外,不再享受其它任何形式的奖金、奖励励(包括本年终奖)第五条:员工严重违纪,按单位规章制度予以违纪辞退的,应履行法定程序后实施;

第六条:员工旷工是严重违纪行为,旷工期间无工资,同时不享受奖金津贴补贴等;员工每旷工1天造成单位损失的赔偿费用一般不超过员工本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日工资的3倍。

第七条:员工对违纪处理不服的,可自收到《员工奖励与违纪处理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间,上级部门末做出改变原违纪处理决定前,仍按原违纪处理决定执行;上级部门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处理决定

第八条:单位对违纪员工做出违纪处理,应填写《员工奖励与违纪处理单》,交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如违纪员工本人拒绝签字,须由违纪员工当班同事1人和当班主管1人作为见证人签字存档,《员工奖励与违纪处理单》按劳动合同中员工确认的联系方式送达员工本人。

第九条:“过失提醒“、”记过”处理的有效期为一年。调离本单位去往锦江之星系统内(或本企业)其它单位工作的,违纪处理信息由调出单位通知调入单位。

三、附则

第一条:由员工所在部门提议并填写《员工奖励与违纪处理单》,经单位审批后实施奖励;对员工奖励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二条:对员工和各类奖励及违纪处理事项,人事管理部门及时记录、存档。第三条:单位因机构变动或日常工作调动、改聘次一级的职务或岗位的,或单位根据业绩考核、对不胜任工作的员工做出的职务降级、工资下调决定等的,不属于违纪处理范畴。

第四条: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司法机关拘留或逮捕的,单位在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履行中止劳动合同期间,单位可依法不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第五条: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理的),或被劳动教养的,单位可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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