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作文初中

2024-09-07

我的同学作文初中(精选14篇)

1.我的同学作文初中 篇一

我们班有一对双胞胎,名曰“张梓兄弟”,分别叫做张梓煜、张梓熠。你一看到他们的体型,一定会大跌眼镜:一个胖得像南瓜,一个瘦得像油条;一个高得似乎可以撑着天,一个矮得似乎和蚂蚁一样……这哪里像一对双胞胎呀?不管了,现在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老二——张梓熠。

他是老二。没错,他、是、老、二,不要被他像装满馅的肉包子一样的身躯给骗了。我非常相信第一次见到他们的人绝对都把他当成老大了。的确,张梓熠比他哥哥高出不止一个头,他肚子里似乎装了个大西瓜。和又瘦又弱又矮的老大张梓煜比起来,还真是像哥哥。

他十分健谈。

有一次,我独自上学。虽然我已经“身经百战”,但我仍然有些害怕。

下了楼,过了马路,在水饺小推车那儿买一碗水饺吃。碰巧遇到也在这儿买早餐的张梓熠。

买了早餐,与张梓熠顺道而行——两个人在一起,既不孤单,又拥有安全感。

张梓熠十分善于谈话,他的肚子里除了食物,就是话题。我们从游戏“植物大战僵尸”到全球变暖问题,再到脑筋急转弯,最后到电影,简直无话不谈,一路谈到学校。

我们聊得很嗨。这一路上,“害怕”这一问题早已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他不好的地方是骂人。他似乎把这当成了一种享受,放学就和杨亦龙骂、和张梓煜骂,还有张梓熠发明的“群骂”,和群聊一样,群骂是他们三个人一块儿骂。

这么骂也就算了,他们还把粗口的语言“发扬光大”“升级改造”……连我也被“感染”上了一点“粗口PE——TMD250病毒”。我想,我应该出一本书:《张梓熠教你10小时内学会骂人》。(PS:本人非常希望张梓熠能改掉这个坏毛病。)他十分爱玩。

我跟他从小到大在一起,在一起玩。

“CF”、“粉笔头大战”、“躲猫猫”、“火线指令”、“一二三吃饼干”、“好人抓贼”……什么都玩,玩HAPPY了,玩爽了,甚至有一次都忘记时间了,最后我们都挨了一顿训。

这就是张梓熠——一个爱谈话、爱玩、爱粗口的男生。

2.我的同学我的班 篇二

大番薯是我们班“国宝级”的开心果,拥有火星人的幽默感和抗压能力。他生性散漫,属于传统意义上令老师们头疼的小孩。

某日自习课,大番薯闲来无事,坐立不安,便起身到教室外面溜达。岂料,在走廊上与班主任Mr.方狭路相逢。

Mr.方是个循循善诱的良师,只见他笑眯眯地问:“大番薯,自习课你在走廊上干什么?”

“啊,我在进行光合作用。”大番薯使出他的绝招——火星式幽默。

“可你是块茎植物啊,怎么光合作用?”Mr.方不愧是科学老师。

大番薯愣了愣,淡定地指指自己身上的绿色毛衣:“我有叶绿素的。”

Mr.方被他弄得哭笑不得,我们在教室里早已笑成一片。

最近大番薯又迷上唱歌,经常听见他哼哼:“你是一颗菠菜,菜菜菜菜菜菜;我是一个番薯,番薯番薯番薯,正在光合作用的大番薯……”

兔板牙

兔板牙是我的同桌。她有两颗很“兔”的大门牙。兔板牙皮肤白白的,头发软软的,身材瘦瘦的,是个很文静的女生。她很爱干净,抽屉总是理得整整齐齐的,桌上的书本和文具也秩序井然。她的爱好是纸工,一有空她就摆弄那些纸,她可以用草稿纸折出栩栩如生的青蛙、公鸡、莲花等东西。她曾经送给我一个用挂历纸做的笔筒,又实用又漂亮。

如果你以为她只是一个小女生,那就大错特错了,兔板牙的另一个身份,是我们的班长。她做事细心,有条不紊,注重倾听“民声”,处理问题公正公平。

某天该做眼保健操时,因为有些书还没理好,我便仗着自己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继续理书。几个调皮的男生不服气了:“班长,陈安舟怎么不用做眼保健操?”“班长,你不会袒护自己的同桌吧?”我狠狠地瞪了那些男生几眼,心里在想:自己是兔板牙的同桌,她不会这么绝情吧?岂料,兔板牙走到我的身边严肃地说:“陈安舟同学,请你做眼保健操。”

提起班长兔板牙,大家都是心服口服,她也因此获得了超级好的口碑和人缘。

“超男”

如你所想,超男当然是货真价实的女生啦!超男的父母给她取这个名字应该是希望女儿将来比男孩子更有出息吧。目前看来,超男没有辜负她爸妈的期望。

超男留着干净利落的短发,落拓潇洒,常穿纯色的POLO衫,是我们班的“班草”(当然这是她自封的)。

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班主任跟大家商量值日生的事,安排下来每月还缺少一名负责运水的男生(班级的饮用水要到后勤处去领),超男自告奋勇地顶下了这个岗位。此后,超男总是兢兢业业地和她的搭档按时搬运我们班的饮用水,从来没有失误过。

运动会的时候,她主动参加1500米长跑比赛,虽然只得了第5名,但这已经让大家很满意了。她还加入学校的定向运动小组,是组里唯一的女性成员,最近一次比赛我们学校取得了优秀的成绩,这里面有她很大的功劳。超男的学习成绩也是顶呱呱的,说不定下次月考又要给我们一个惊喜了(这家伙总是像黑马一样刷新纪录)。

据说她的理想是成为一名维和队员,这不仅令女生非常崇拜,也让男生佩服得五体投地。

“超女”过气的今天,正是“超男”的时代!加油吧,超男!

大姐大

大姐大,可是我们班最有分量的人物,所以嘛,留着压轴。

大姐大是我们班的团支书,如果说兔板牙是行动者,大姐大就是煽动者,她具有超强的个人魅力,男女通吃。凡事只要她激情召唤,全班立刻情绪高涨跃跃欲试。无论是运动会还是文艺汇演,我们都能在她的带领和组织下取得优异的成绩。

大姐大性格开朗,不拘小节,不论男女,都乐意做她的死党。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很铁”。徐清丢了钱,她二话不说把自己仅剩的50元借给她;泡泡的被子不小心被饮料打湿了,她让泡泡和她挤一张床睡。只要你需要,只要她有,她一定会迅速伸出援手。

3.我的同学初中作文 篇三

姜天霖是个喜剧之王。体育课上,老师让我们做高抬腿,这时姜天霖开始发挥他的喜剧神功,只见他两手高抬,左右摇摆,两腿一个向左踢,一个向右踢,头也伸的很长,样子很浮夸,我和周围的人看了他,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还有一次是在风雨操场,上课时,旁边有跳健美操的同学做出了很妖娆的动作,姜天霖看见了,压制不住自己的少女心,于是,他跟着他们跳了起来。姜天霖弯着腰,左手指着前方,右手扶着腰往下滑,身体也从左到右移动,样子和神态简直和女生一模一样,为了不被老师说,我使劲憋住笑,最后脸都憋红了。

姜天霖的朋友也很多,下课时,座位上常常看不见他,最后会在操场角落发现他正跟一帮男生你追我打,有说有笑。姜天霖遇到困难时,他的朋友们都会主动来帮助他,与他共渡难关。

4.我的初中同学作文 篇四

她,瓜子脸,双眼皮。爱扎马尾辨,无论走路还是跑步,马尾辫就在她身后一甩一甩的,好似一个小精灵,时时跟在她身后。

第一次见到她,是一个秋天的下午,她坐在公园的秋千上,手里拿着一本书,坐在那儿安静地看着书。我走进了她:“你好!”

她抬起头,冲我笑笑:“你好!”你也喜欢看《窗边的小豆豆》呀!我看了一眼书的名字,对她说。

“嗯”《窗边的小豆豆》让我明白,童年是最独特,最具有价值的,是永恒的。童年的美好旅程让我学会了理解与尊重,也收获了笑容和感动。

聊着聊着,我发现我俩的共同点和共同语言很多,于是,这一天,我拥有了友谊,后来,当老师介绍这位新传来的同学时,我才知道,我们是一个班的!

还记得一个星期六,我去她家玩。一进她家,我就开始参观了,我这儿看看,那儿翻翻,当我的目光瞥到那个地方,我惊呆了――在电视柜上,一致精美的陶瓷兔。我快步走到跟前,拿起兔子,一双水蓝色的瞳孔放射出迷人的光彩,一双雪白的长耳朵向上竖起,两颊上透着两股红晕,像极了一个娇羞的小姑娘,它手里提着一个小篮子,穿着一身水蓝色的连衣裙,与它那清澈如水的瞳孔配极了。陶瓷兔,看得入神了。

“喂,你要喝的水!”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手一滑,只听“�纭币簧�,那精致的`陶瓷兔应声摔下,在地上打滚……

“啊”!我喊了一声,赶紧蹲下身来,拾起兔子,兔子并没有全碎,只可惜那一双雪白的长耳朵摔掉了!

思齐看见后,并没有训斥我,反而哈哈大笑:“哈哈……小兔子哈哈……变成“小秃子”了!”

我低头一看,也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小兔子没有了长耳朵,到特像一个娇羞的“小秃子”。

就这样,思齐以宽阔的心胸平解了这件事。“小秃子”呢,就是我们友谊的见证!

每当我回忆起这件事,我都在心里默默的想,宽容是一场滋润心灵的春雨,宽容,是一缕温暖人心的阳光,他能温暖我们,照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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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的同学话题作文初中 篇五

我的同学孙昱他有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和一张瓜子脸,他的优点很多,学习好,乐于助人,慷慨解囊,体育更是一级棒。他和我是一对“铁哥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和他是在幼儿园认识的,一天,我和他在幼儿园里玩,突然,我们两个人相撞了,孙昱哭了,我连声道歉,一会儿,他就不哭了,我和他从此成为了好朋友。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俩长大了一些,我们的友谊也更加深厚了。我们的家也住在了一起,于是我们经常在一起写作业,一起玩,我和他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发生在在一个下午放学后,那天我和他早早回家,一起写作业,我写着写着就遇到了一道我不会的难题,我抓耳挠腮,绞尽脑汁,苦思冥想也没想出来。

就在这时,孙昱发现了我有题不会,于是,他就笑嘻嘻地走过来问我是哪一题不会,他看了看那道题,思索了一会儿,就胸有成竹并告诉我这道题如何解答,不一会儿,我就解答出了这道难题。我满心欢喜地做完了数学作业,过了1个小时我把所有作业都做完了,于是,我打算玩跳绳,可是,我却不会跳,第一次,我跳一下就停一下,动作十分笨拙,后几次也是一样,他看见我一点也不会,就教我如何跳绳,在他的指导下,我很快就学会了跳绳。

从此,我也从心眼里佩服这个好朋友,好同学,我们的友谊也使我们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6.我的同学周华 篇六

他告诉我,一切都会有的

关于周华,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在大学第一学期的时候,有一天我坐在床边对着窗外发呆。从农村来到北京大学的我,普通话说不好,学习成绩跟不上。当秋叶从窗户外面的杨树上瑟瑟飘落的时候,心中充满了忧伤,所以情不自禁地叹息一声:“我真的好想家,好想回到农村啊。”周华刚好在宿舍,默默递给我一个苹果,说了一句:“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在大学生活中,周华有两件事情让我记得最清楚,一是他总在背诵一本叫做A Man Who Escaped的中级英语教材。他不断地高声朗读,不断地背,背到了滚瓜烂熟的程度,逐渐成为我们班口语最好的学生之一。我后来开始背《新概念英语》,部分意义上是受了他的影响。第二件事是他会拉小提琴,因此在班级联欢或者系里联欢的时候总有他演出的身影,这也让我这个任何乐器都不知道怎么拿的人充满了羡慕。当时我们的宿舍楼和女生宿舍楼挨得很近,楼道有个窗户正对着女生宿舍楼的窗户,周华就经常到那个窗户边拉小提琴,大概是为了吸引女生的注意吧,可惜好像没太成功,有时还会被女生吼一声:能不能别拉了!当时北大风靡抱着吉他唱歌,所以周华不久也转向了吉他,最后成了自弹自唱的一把好手。

我在北大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物,在成绩上不优秀,也没有太多的动力去追求优秀;但周华不一样,他的自制能力很强,规定了学习目标就一定要设法完成,睡觉起床都特别有规律,凡是想学会的东西都很专心地去学,结果他在大学期间英文水平直线上升,到大学毕业时已经是我们班的佼佼者。后来毕业,他也成了我们班几乎是第一个出国读书进修的人(女同学嫁到国外的除外)。而且他在文艺方面体现了出色的才能,当我在北大连皮鞋还不知道怎么穿的时候,他就能够很出色地出入北大的各个周末舞场,用优美的舞姿来吸引众多美女的眼球了。

到大四的时候,中国已经开始向世界迅速开放,物质生活的力量开始渗透到大学生活之中。我记得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从日本弄回来一个随身听,配了立体声耳机,当时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小的耳机,然后他把耳机塞到我们每一个同学的耳朵里,美妙的音乐就从耳机流到我们的耳朵里,让我们惊为天籁。

他的梦想曾让我张大嘴巴

北大本来是一个学习的世外桃源,学生们除了泡图书馆,天天大谈尼采、叔本华的言论之外,就是纯情的恋爱了。但随着物质生活的渗透,大家的眼睛也开始看到了外部。由于我们是学习英语的,得风气之先,会谈论一些物质生活的话题。记得有一次在宿舍,我说我最大的愿望是拥有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结果周华说,他的愿望是未来拥有一辆保时捷汽车,我记得我当时的反应是张大了嘴合不拢的感觉,觉得这是一个几辈子都不能实现的梦想。

现在的周华,经过大学毕业后25年的奋斗,不仅仅拥有了汽车,而且已经拥有了在价钱和品质上都超过了保时捷的宾利汽车,当然更加拥有了一份比汽车更值钱的事业。今天的我,尽管还没有买过保时捷或宾利,但也拥有自己奋斗的平台——新东方,一个让人兴奋和充满期待的地方。自从大学分手之后,我和周华除了偶尔联络之外,没有见过几次面,大家都各奔东西忙着自己的事业和家庭,在渴望成功的驱动下,拼命工作和寻找机会。

我一直以为周华的成长之路会一帆风顺,因为他的才华,因为他的志向。在读完了他的自传《从自行车到宾利》之后,我不禁掩卷叹息,首先是没有想到他的成功之路也充满了艰辛,本来他可以在中国外交领域发展,可以很体面地成为一个优秀的外交官或大使,但他选择了辞职,自己创业。在澳洲没有资源的情况之下,卖过保险,做过直销,甚至身无分文,但最后终于闯出了一条道路,成了澳洲经营房地产最出色的企业家。其次是没有想到他在大學的那一句话,原来不是信口说来,而是确实表达了自己心中的一个梦。这个梦伴随了他这么多年,一直没有褪色,到今天依然在推动着他的生命前行,当然他这个梦已经升级,现在变成了波音737商务飞机。

思维改变人生

其实重要的不是钱,也不是由穷变富的过程,更不是富了以后告诉大家我富了。在周华身上体现的是一种不服输的精神,这种精神在大学的时候就存在,一直延续到今天。周华有一句话:改变了人的思维,就改变了人生。他变了,我也变了,我们的长相除了变老一点,没有改变太多,我们改变的是我们的思维,是我们的大脑程序。

7.我的同学初中800字作文 篇七

时光荏苒,我很快与班上的同学打成一片,包括他。我第一次认真地注视他是在一节体育课上,一个眼神游离而呆滞的同学吸引了我,我打量了他一下,虎背熊腰的身姿,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些许的刘海下是一些青春留下的脚印,双手不自然地放在身后略显拘谨。这不是李某珊的初二同学吗,我有些印象了,他身旁的黄小峰一直围着他团团转,喋喋不休,似乎只想博他一笑。我问身旁的同学,同学说:“他呀,好像是脑子有点问题的。”同学的回答令我对他更诧异了。于是我便跑去向他要了qq。那天晚上,我渐渐在网上打开了他的心扉,原来他是个很健谈的人,其中最经典的台词是:你手机的型号是什么?

后来我才知道他很正常,而且是个腼腆厚道的高材生。课堂上老师讲授的知识他不仅能很快地理解,而且课后还做大量的习题巩固,遇到不懂的便打破沙锅问到底,誓不罢休,这也是他能取得优异成绩的关键所在吧。在我的记忆中,他从不轻易缺课。有一次晚自修,我见他面红耳赤地插着手,一问才知是发烧了,然而他并没有请假,还干练地完成了两张数学试卷。

他不但勤学好问,而且低调大度!

生活中的他是个极富思想和内在潜质的人。即使他的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但他从不夸夸其谈,而是韬光养晦,默默耕耘。还记得我与他同桌那段时光,我的心情常常阴晴不定,三天两头便找他出气。然而他从不责备我,而是一次次地保持沉默,直到我若无其事地又与他谈笑风生。那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

因而我视其为榜样。那时还常常跟着他去买早餐,课间跑到他座位上吹水,上体育课练习扔铅球……于是他便自然而然地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因为他长得很可爱,闲暇时我总喜欢调戏他,也因此我成了班上广为流传的第二号基佬。暑假或小假期,我也喜欢在qq上找他说话,在yy中与他唱歌,似乎这已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8.初中我的同学作文开头 篇八

2.友情是一盏灯,黑暗中照亮前行的远方;友情是一首诗,冰冷中温暖渴求的心房;友情是春日的雨,夏日的风,是秋日的果,是冬日的阳。没有人能丈量友谊脚下的路有多长,没有人能够测试友情心中的海有多深,唯有时间,时间的目光可以一刻不停地注视着友情的身后和前方,明晰着友情的足迹,追逐着友情的人,记录着友情的故事。

3.在我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是同学伸出了援助之手,给予我最大的帮助;在我不高兴时,是同学们给予了我快乐,特别是:杨柳,常乐,王家,董一璇;在我因考试没而哭出来的时候,是同学给予我在大的安慰……

4.六年的时间,让我与同学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六年的友谊,在每个人的心中种下了一颗种子,慢慢的生长,努力的开放。花朵,在每个人的心中绽放,永远不会把它忘记,因为,他代表着我们纯洁的友谊!

5.俗话说:“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的确,山纵然高,但不及同学之间的情高;海纵然深,却不如同学之间的爱深!这同学之间的感情就像是一个个跳动而优美的音符萦绕在我的耳边,久久不能散去。

9.我的同学聚会 篇九

人到中年,常听到旁边的同龄人自嘲:老了。

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变化则是:过去的事情一清二楚,而今天上午做了什么,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如果这就意味着老了的话,那自己恐怕早已老去,因为每一次同学聚会,局面都大致如此。上学的事情,每一个细节都被挖掘出来,知道的不知道的都知道了,然而聚会前后那几天怎么过的,好像都忘了,因为注意力都在聚会当中。

十年一大聚,五年一中聚

不知什么因素,一种时尚正在快速地扩张,那就是同学聚会。儿子与同伴们十来岁已常有聚会,母亲七十多了,一回老家,最盼的也是老同学聚会。而我,也经历过,昨天晚上刚刚和高中同学喝完大酒,今天上午十点,小学同学已经在家门口守候,中午喝之前,还要趁清醒提醒自己:晚上还有初中同学的聚会,万万不可被酒冲昏了头脑,可酒杯一端,誓言烟消云散。

一个班级,是否可以常常聚会,一来要看上学时期班级的气氛和友情的密切程度;二来要有几个热心张罗的人,用他们的辛苦与热情点燃那些半推半就欲走还留的同学;第三,还需要组织者拥有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智慧,总能创造出一个又一个聚会的理由。

比如我的高中班级,十年一大聚,五年一中聚,有同学从外地回了老家就是一小聚。而在北京的中学同学,在日常聚会之外,还开创了每年九月一日必聚的传统,因为“开学了”。

有一次在飞机上,看杂志上一篇对导演康洪雷的访问。他和我一样,也是内蒙人,每年,他都会回草原,和同学们在一起,不用说《士兵突击》,不用说《激情燃烧的岁月》,大家就说过去,就是大口大口地喝酒,而且行也行不行也行,只要酒下得顺利,同学们和自己都会很释然:这小子没变,还是咱们的那个老同学。

看到这里,我热泪盈眶,只好合上杂志,再没看剩下的半本。没办法,感同身受。

大学同学不在草原,不用拼喝酒,但也不少喝。我的一位天津同学如马三立般留下一个经典感慨:每次咱们班聚会,我都只记得前半截,后半截都是下次聚会时同学们讲给我听的。因为每次后半截,我都喝多不记事了。

其实,好多人恐怕都和他一样。

二十年的时光,不觉年华老去

大学入学二十年,我们组织聚会,起名“至少还有你”,用意十分明显,不管怎样世事无常,不管路途顺还是不顺,不管眼泪多于笑容又或者相反,值得欣慰的是:至少还有你。

在聚会前,我们收集了每个同学提供的校内旧照,稍加编辑,制作成一个大大的专辑。在聚会的开场,我们几十个中年男女,重新汇聚在校园内原来的教室里,老师们也都请了回来。一开始,就是老照片播放,二十年的岁月,不要说有时认不出别人,估计连自己都难以辨认,在一片“这是谁”“这是我吗”的七嘴八舌中,慢慢地,开始“老泪长流”,师生都如此。这时,看着有人带来的孩子依然快乐地在课桌间游戏,突然产生了一种巨大的错觉,这是过去,还是现在?二十年时光真的消失了吗?

在同学的聚会中,常常会有笑话。比如一位男同学对一位女同学敬酒,真诚地借着酒劲说道:“上学时,我一直暗恋你,你叫什么名字来着?”满座哄堂大笑,男同学只好干杯为敬。

聚会时,同学们的惯常语是“没变没变”,大家互相陪着慢慢变老,自然觉得彼此没变。但隔一会儿走进校园,看着校园里年轻的师弟师妹们,正和自己当初上学时年龄一样,大家才哑然失笑,“没变没变”纯属自欺欺人。

有聚会就离不开音乐,一次,我们将过去校园里最流行的歌曲与舞曲,编辑成二张CD,长达两个半小时,聚会中的舞会,正是在这过去的旋律中行进的,而在这熟悉的旋律中,大家似乎得以安慰,不觉年华老去。

还有一次聚会,晚餐也结束了,舞会也结束了,酒醉的人也醒了,大家意犹未尽,就席地坐在外面的水泥地上,将所有现在能想起来的上学时的歌唱了一遍,直到脑海中一片空白。

我们的友情已经变成了亲情

2009年就更宏大,毕业二十年,于是组织了全年级的聚会,之前光策划会就开了近十次,最后几百人云集校园,踢球、跳舞、大联欢。组织者尽力,同学尽情,学校尽心,成为又一段难忘的记忆。以至于一年后,很多同学又要组织庆祝大聚会成功举办一周年的聚会。

聚会固然好,然而副作用就是,聚会之后重新回到现实中难。并且岁数越大越是如此,甚至让你产生幻想:人世间,为什么不能一直上学到永远?正是在这样的失落中,一天一天,艰难地从纯真校园岁月再回现实的混乱世界里。而同样难的,是从干干净净的同学友情中,再回到人心隔肚皮的竞争或用有距离的环境中。不过,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正因此,才有了同学聚会的价值,也才使同学聚会日益时尚并大踏步向产业方向发展吧!

对于我们,同学聚会已经像一个信仰,而且有趣的是,分开之后,反而似乎比大学校园里还亲还互相牵挂。聚会多了,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在岁月的催化下,我们的友情已经变成亲情,每一次聚会,都使得亲情的成分进一步发酵。

也因同学在那里,聚会在那里,平日里一些日子才不那么难耐,起码不必担心岁月匆匆,过去的一切都会模糊,没关系,想不起来的,同学替我们记住。当然,更重要的是,哪怕未来不再让人期待,至少我们还共同拥有一个温暖的过去。(资料来源:节选自《幸福了吗?》)

10.我的同学初中作文300字 篇十

热气腾腾的“汤圆”

大家看了这个名字,一定会感到奇怪吧!嘿,这是我给汤哲欣取的绰号。他虽然在学习上成绩不是最理想,但是他这个人特爱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一次,在考试当中,我的橡皮突然找不到了,这可把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时,汤哲欣见状,二话没说,悄悄地把他自己的橡皮递给了我,我长长地松了口气,感激地朝他笑了笑,真是雪中送炭呀!

记得还有一次,我准备出一期新的黑板报,正要把黑板擦干净,“汤圆”见了,又递水桶、又拿抹布,不一会儿就把黑板擦得干干净净,忙得不亦乐乎……

聪明的“诸葛亮”

所谓的“诸葛亮”就是我们班上的诸佳栋。他胖乎乎的,学习成绩挺好,作文也写得不错。他最大特点就是爱动脑,小聪明特多。任何学习上的.难题都甭想难倒他,对那些学习成绩差的同学,他不是歧视、远离他们,而是伸出热情的双手,让他们快快进步。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诸葛亮”。

11.初中夸夸我的同学作文 篇十一

说起我的同学,哎!这个词形容他再恰当不过了――小气。

窗外,乌云密布,老天爷愁苦的脸上有着一些晶莹的东西不停地往下落……望着这番情景,我不由得想起那件事。

那天,我和他一起去奥数测试,放眼望去,许多题都是我学过的,所以做起来得心应手,可是“杀”到半途中,遇到了个“猛”将把我困在原地,我想尽了各种办法,可就是算不出来。千钧一发之际,我把“求救信号”发给了他,他却视而不见,还拿那张纸当草稿纸用,最可恨的是他还说声:“谢谢”!我恼火了,直接拍了他一下:“喂,第27题,56。73865%对应的是什么?”我把声音压到最低,怕被发现后“乱箭射死”。“哥们,不是我不告诉你,而是这次考试非常重要,如果你……嘘,老师来了。”老师来回看了一遍,便出去了。现在考场无老师,正是大好时机,“哎妈呀,别磨磨唧唧了,像个娘儿们似的,快说!”“不行,这样会害了你,害兄弟这件事我做不出来,对不起,无可奉告!”“靠!别伪装君子了,小气鬼,鄙视!”

他依旧做他的,视我为空气,过不了多久,警报声响了,我彻底绝望,看来这场我军大败。

考完之后,他仍有说有笑,手搭在我肩上:“考得怎么样,可以吧,应该可以进吧,我相信你!”“切,伪君子……”说完,我把他手往旁边一甩,跑开了,刹那间,晶莹的泪闪耀在眼眶中……转弯的一瞬间,条件反射的瞄了他一眼,他仍然傻站在原地,眼神中充满了委屈……之后,我回想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才发现自己错得很离谱。

然后,在某一天我向她道歉,他却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摇了摇头,手挠挠后脑勺,开怀大笑:“矮油,什么时候的事啊?嘻嘻,没想到你也有――的一面啊!”“什么?再说一遍”“哈哈,哦,对了,那道题我讲给你听吧!”“好,谢谢。”“73/0。367*3。260%求的是丁工厂……”他手指着草稿本,一字一字的给我讲解。我望着他,他却依然认真地为我讲解,丝毫没注意我这边,过了一会儿,才缓过神,我们对视了几眼,都忍不住哈哈大笑。那笑容十分灿烂。

还有一次,我们为了一件小事,发生了争执,互不相让,吵的面红耳赤。正当我要举手相击时,他眼珠一转,露出极为奸诈的笑容:“君子动口不动手,难道你想做伪君子吗?”一听这话,只好放下手臂,可谁知他又来一句:“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既然都这样了,出于无奈,只好和他“破镜重圆”了。

对了,他就是我的同学朱筱柯。

12.我的“吃货”同学 篇十二

是什么样的味道呢?那味道带着幽幽暗暗的浓烈,就在同学们走进教室的一刹那,直往我们鼻子里钻,让人想起鸡腿、肯德基和牛排。这样的气味来自于本作文的主角:但同学。

不用说你肯定能够猜到,但同学绝对是一个顶级“吃货”。他每天上学都带一大堆吃的,什么辣子、掌心脆、冰冻酸奶,只要有卖的就没有但同学没有的,有一些学校外面小摊上没有卖的东西他也有。不管是上课还是下课,他都可以随便从抽屉或者书包里拿出好吃的东西来,吃得“嘎吱嘎吱”响,不知是老师没发现还是老师也沉浸在这声音里,但同学的零食从来没有被没收过。就因为这些零食,但同学几乎成了全班人气王。他无论走到哪儿,都有一大帮人围着他伸出手来。这可不是采访,而是要吃的。但同学的零食,一天一个花样。

但同学十分好学,在课堂上经常举手发言。虽然他成绩差一点,但只要举手就可以回答问题。重点不在这儿,而是在但同学的答案上。每到但同学回答问题,我们的口水就“哗哗哗”地响。

片段一:“但同学,你的梦想是什么?为了梦想,你付出了什么努力?”“老师,我的梦想是开一家烤鸡店。为了梦想,我每天都去吃烤鸡!”(旁白:同学们捧腹大笑。)

片段二:“但同学,你这次假期去了哪里玩?”“禀报老师,我去了好多景点,每个景点的东西都好好吃,我把它们吃了一个遍,有烧饼、发糕、鸡腿、板鸭……”(旁白:同学们哄堂大笑。)

现在你应该知道了吧!但同学的答案没有一个不是关于吃的,无奈之下,老师只好把他“禁言”了。

这就是我们班的五星级“吃货”——但同学。

430073 湖北省武汉市光谷第五小学六(6)班

歪歌伴唱

好妹妹乐队《五月的你》

我喜欢看你 贪吃的表情

在下午三点 的自习室里

我喜欢看你 傻笑的表情

张大着嘴巴 满手的零食

你说你喜欢 边旅游边吃

吃货的心愿 一定会实现

能不能让我 做你的朋友

拥有你的快乐和胃口

13.我的同学初中作文650字 篇十三

转眼间六年的小学的结束了,我的也都考上了的初中。而我也来到了油田六中,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好,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便是郭佳惠了。

郭惠惠是一个高个子的.人,她的小学同学说她在小学是一个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边事的人,可是我却不这么认为,你看她现在每天都嘻嘻哈哈的,早已成为我们班的活宝了。

期中考试后,我刚下考场,就被郭佳惠拦住了。‘‘你考的怎么样,我考得差不多呦。’’她问,‘‘不怎样。’’我看了她一眼,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好不好,我在的那个考场有一个人。’’她那边还没讲完,我便打住了。‘‘你讲的是啥呀,我给你讲一个吧。’’五六分钟后,我的笑话讲完了,郁闷的心情也烟消云散了,再看看郭佳惠那边,早已是‘‘鼻子眉毛拧一团’’了,看着她那样子,我也笑了。

郭佳惠还是一个大诗人呢。有一次她突然问我有没有穿秋裤,我说穿了呀。她点点头,把手放在背后,头发一甩,说到‘‘天若有情天亦老,不穿秋裤就等死。’’我一听这话,笑得快趴下了。她还会改编诗歌,有一次我心情很不好,她便说‘‘我给你说一首我改编的诗吧。’’我白了她一眼,她仍是说‘‘好,我要开始了。’’‘‘咳咳,唧唧复唧唧,木兰在打游戏机。’‘我也可以,郭佳惠。听好了,床前明月光,李白睡的香。举头望明月,低头鞋一双。’’我们两个都笑了。

郭佳惠的英语比我好,这点很值得我。她在上英语课时总能听讲,让讨论问题时她总会一丝不苟的来讨论;老师讲的任何一个小知识点她都会一字不漏的记在心里;我在有问题时,她都会热心的帮我讲解,知道我完全明白为止。

14.我的爱人同学 篇十四

刘文红工作的第一个单位是李学富所在的城建公司,从事管理工作的丈夫给初出校门的刘文红上了第一堂“管理课”,让搞技术的她了解了分工在组织工作中的重要性,这也是为什么提起管理经验,刘文红常称丈夫是自己的“启蒙老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刘文红设计的养老保险及物资管理软件在年底的技术评比中获了奖。

1994年,刘文红辞去工作,加入了当时尚处于初创阶段的佳讯飞鸿公司。

10年过去了,随着公司由最初的十几人发展到今天二百余人的规模,刘文红也由一名技术骨干成长为管理整个技术体系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这个时候,一路前进的刘文红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亲力亲为、身先士卒的工作原则已经无法应付日益庞大复杂的业务,及时补充系统性的管理学知识显得十分必要。

在丈夫的支持下,刘文红选择重返北大,来到国内首屈一指的 BIMBA学习高级管理知识。这一段的学习对刘文红的帮助很大,带着以往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刘文红进步很快,将学到的知识用到日常的工作中,令周围的同事、下属刮目相看。另外,在BIMBA学习的同时,刘文红还考取了通讯学博士,在通讯技术领域继续充电。

说起这段经历,刘文红掩饰不住满脸的幸福,“当初如果不是丈夫的支持,我是不会辞去城建公司的工作的,那样也许就不会有现在的成绩了。”

一方面是提高管理工作层次的需要,一方面是目睹妻子在BIMBA的成绩与进步,2003年在妻子结束EMBA的学业后,李学富也进入BIMBA,成为妻子的“师弟”。

多年的大型国企管理经验让李学富并不满足于对一般管理知识的掌握,对于在BIMBA的学习,李学富自有个人心得。“单纯的知识可以用很多方法获得,花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到BIMBA学习,是因为这里有别处学不到的东西。这是一个开放的课堂,来自不同行业的高层管理人分享各自的工作经验和心得,我在这里最大的收获是提升了把握不确定事物的能力,这种收获来自老师带给你的思想与灵感,来自同学间思想火花的碰撞。”

李学富是个注重学习、善于思考总结的人,是国内较早从事建筑业项目管理探索实践研究的人之一,曾参与创造的大型企业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荣获建设部一等、国家级二等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他一旦认定一件事,就一定全身心投入,争取做到最好,对书本知识的实践运用,帮助他树立真正足以笑看市场风云的自信。

谈起去年北京城建参加奥运项目法人竞标,李学富颇为自豪:“当时来自国内外40多个企业组成的13个联合团队,大家争一个项目,这是一个真正的国际竞争,抱着志在必得的决心,科学组织,带领整个联合团队日以继夜的团结拼搏,编出了60多万字中文版、英文版的投标文件,在国际专家评委会两阶段评审中均获第一名,最后我们赢了。”

身处不同的行业,不同组织形式的公司,夫妻二人对管理有着不同的心得,讨论起来虽然存在分歧,但这种和谐的碰撞也颇有启发性。如果说妻子是创业企业中的带头型领导,李学富则是从基层一步步成长起来的管理型领导,他言谈平实而深刻,对一些宏观、抽象问题的认识颇有见地。从家庭事务到个人事业,李学富充分尊重妻子的选择,虽说不加干涉,但用刘文红的话说,“他的建议还是很有影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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