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案件防控心得

2024-07-09

银行案件防控心得(共7篇)

1.银行案件防控心得 篇一

银行案件防控学习心得

根据总行《关于印发<九江银行案件防控及整改方案>的通知》和《九江银行案件防控及整改方案》,为进一步增强强案件防控意思,认真讨论与学习,了《九江银行案件防控及整改方案》。通过学习,了解了许多以前忽视的问题,加强了对案防控制的风险认识。

一、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是风险防范的基础

牢固树立危机意识是前提,银行业案件防控的很多问题都是因重视不够而产生的。现在是金融改革发展的机遇期,银行业金融机构顺势而为、做大做强,这本身无可厚非,但如果缺乏忧患意识,看不到风险和问题,就非常危险。因为对银行来说,银行经营的就是风险,居安思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案件防控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应充分认识开展关键风险点监控的重要性,切实落实监控检查职责。这是建立我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的必须,也是维护我行自身稳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案件防控工作关键点在于落实到我们每一个员工,只要我们都有案件防控意识,遵章守纪,案件防控工作就会事半功倍。

二、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风险管理,应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严格遵守现有的规章制度,防患于未然。在风险还未暴露时就解决在萌芽状态,才是我们银行员工应该做的的。首先,要正确理解规章制度。理解不准不全,不能有效提高执行力。其次,要分解规章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将规章制度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各个岗位,通过学习我们知道哪些是不应该做的,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必须坚持做的,哪些是应当拒绝做的。在执行制度面前没有任何借口,同理在案件防控工作执行上也应该不能有任何借口。

三、加强自我检查,自觉接受上级监控,落实整改

应该加大发现问题的自我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检查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对于监控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杜绝屡查屡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对发现问题多、频率高、问题突出的关键风险点我们要想办法,采取措施,研究解决当前在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讨论制订相关办法,避免因管理不到位导致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自我学习

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自我职业素质和识别、控制风险的意识与能力,是建设合规文化,防范风险的根本所在。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应加强我们自身规章制度与业务理论水平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业务活动中去。强化责任意

识,要求自己爱岗敬业,认真严肃对待自己的职业,忠于自己的事业,勤奋工作,深思慎行,将责任心融化于血液,体现于行动,伴随于身边。

2.银行案件防控心得 篇二

网络金融诈骗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利用网络信息手段, 搭载网络金融平台, 通过宣传推广, 假冒“网络金融”产品或服务迷惑客户, 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所构成的事件。现阶段发现的网络金融诈骗案件, 按照作案手段划分, 主要有网络集资诈骗、“伪P2P”平台诈骗、网络理财诈骗等形式。

(一) 网络集资诈骗

网络集资诈骗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使用欺诈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 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诈骗的方法是指通过开设网站, 投放虚假广告, 虚构资金用途, 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 骗取集资的手段。如2015年2月, 广州市中院对广东某集资诈骗案24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 主犯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该案就是打着“融资租赁”的幌子, 行骗全国16个省市, 涉案金额高达99.5亿多元, 受害人多达23万余人, 使众多中老年人被骗得血本无归。

(二) “伪P2P”平台诈骗

P2P金融又叫P2P信贷, 是互联网的一种, 指个人与个人的小额借贷交易。“伪P2P”平台诈骗是指作案人建立P2P网络信贷平台, 虚假向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以承诺为借款者与出借者自行在P2P平台发布借款信息和出借信息, 并为借贷行为提供担保, 从而吸纳资金。“伪P2P”平台组建者并不具备投资和担保的实力和能力, 一旦投资受挫或资金链断裂, 组织者迅速“跑路”。为投资人带来极大损失。如“e租宝”就是一个“空手套白狼”的“伪P2P”平台, 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而是用自己公司收买企业或者注册空壳公司等方式在“e租宝”平台上虚构融资项目, 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线, 其95%以上的项目都是假的。

(三) 网络理财诈骗

网络理财诈骗是指作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并借以投资理财的名义, 在互联网上建立理财网络平台, 以许诺高额回报, 吸引投资者或者家庭通过根据商家提供的理财服务和金融资讯投入资金, 从而骗取投资者资金。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侦办的各类理财欺诈案件中, 以“天天分红、高额返利”的“分红式”网络投资诈骗是最常见的投资理财骗局, 该类诈骗最大特点就是放长线钓大鱼, 以投资公司为载体, 以定期分红为诱饵, 前期给网民定时“分红” (返利) , 待网民不断追加资金或介绍亲友大量投资后就关闭网站跑路

二、网络金融诈骗案件的特点

(一) 犯罪手法极具迷惑性

网络金融诈骗的两种情形, 一种是通过P2P网贷模式向公众吸纳投资, 对客户声称由金融公司提供担保并搭载平台, 促成客户与客户之间直接交易, 实现网络贷款。第二种情形是以众筹名义向公众筹集资金, 并允诺以高额汇报, 大量吸收公众存款。作案人在实施网络金融诈骗前都会投入大量的宣传推广。如某网络金融诈骗案在前期通过国内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并邀请政府官员、经济学家为其站台, 它还抓住了部分老百姓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多的弱点, 用虚假的承诺编织了一个“陷阱”。为了加快扩张速度, 在各地设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销公司, 直接面对老百姓“贴身推销”其理财产品, 甚至还会“热心”地为他们提供开通网银、注册平台等服务, 正是在这种强大攻势下, 该公司仅用一年半时间, 就吸引来90多万实际投资人, 客户遍布全国。

(二) 团伙犯罪特征明显

网络金融诈骗技术性强, 分工细化, 3人以下不可能完成犯罪活动, 该类案件为团伙犯罪, 或单位犯罪。一个网络金融诈骗犯罪的谋划及实施, 至少需要一个互联网平台, 一个宣传推广团队, 一个“投资”经理人团队, 且团队之间分工明确, 相互协作。比如“钰诚系”的顶端是在境外注册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旗下有北京、上海、蚌埠等八大运营中心, 并下设融资项目、“e租宝”线上销售、“e租宝”线下销售等八大业务板块, 其中大部分板块都围绕着“e租宝”的运行而设置。

(三) 犯罪成本低, 收益高

犯罪分子不用锁定特定犯罪对象, 在上网的电脑上轻点鼠标就可以编纂信息或者将诈骗信息发布出去, 短时间内往往就会收益较大甚至巨大。如某P2P融资平台老板为90后, 由其注册成立的互联网融资平台于2015年6月宣布“跑路”, 据不完全统计, 该老板的跑路导致十几名客户损失了上千万。

(四) 犯罪涉及面广, 社会影响大

网络不受时空限制, 故此类犯罪的犯罪地不仅仅局限在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 被害人也可能分布在多个省市甚至多个国家、地区。如“某有色金属交易所”网络集资诈骗案发后, 令这家号称世界最大的稀有金属交易所, 延续了数年疯狂的围猎资本游戏最终因资金链断裂, 20多个省份的22万投资者的430亿元资金难以讨回。

(五) 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网贷中非法集资案件的受害群体往往人员众多, 遍布全国各地, 部分人明知这类投资存在隐患, 但自信可以在资金链条断裂前抽身走人, 甚至认为即使案发, 也会因为参与人数众多而得到重视, 所以一旦利益受损后, 往往会通过互联网方式串联, 形成强大的利益群, 采取上访等非理性手段“追讨损失”, 用各种正常和不正常甚至极端的方式给政府及执法部门施压, 试图迫使政府为其“买单。

三、网络金融诈骗案件的防控对策

鉴于上述网络金融诈骗案件的界定、种类和特点, 在该类犯罪案件越来越多的情形下, 为了保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健康稳定发展就有必要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防控。

(一) 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风险意识

政府“处非办”牵头联合银监、工商、公安经侦等职能部门组织P2P公司的负责人召开警示教育会议, 通过以案说法, 提高公司负责人对非法集资的法律认识和抵御能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介, 对网络借贷的知识和风险进行宣传, 提高投资者识别防范风险能力。同时对相关案例的犯罪表现形式和危害进行宣传, 以案释法, 呼吁群众积极向金融监管、公安机关提供可疑网站或相关案件线索, 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加大查处打击力度。

(二) 加强市场审核, 建立行业监管

在鼓励P2P网贷平台创新发展的同时, 也规范其业务范围。金融监管部门尽快促进整合调研成果, 联合相关部门出台P2P借贷行业的具体管理办法, 在行业准入、行业监管、第三方资金托管模式上加以明确, 从而让P2P网贷公司远离非法集资风险, 促进其长期健康发展。在其成长阶段, 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门, 包括公安机关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要实时掌握网络金融公司的发展状况, 审核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 一旦发现其实力不足、资金链薄弱或将投资资金挪为他用, 要迅速介入, 提出整改意见。

(三) 推进协作配合机制建设, 拓展联合执法能力

首先, 经侦部门需要不断完善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 包括银监会、工商局、税务局及综治维稳办等职能部门, 依靠当地政府层面进行推动, 形成行政管理部门的“阵地控制”与公安机关“主动侦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并在情报信息收集共享、移交案件线索及开展调研培训等方面进行积极协作。其次, 公安经侦部门需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的协作配合, 如网监、刑技、治安等, 拓展和增强发现线索、获取证据的途径和能力。

(四) 加强情报收集研判, 注重情报导侦。

经侦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这种新型非法集资犯罪的情报信息, 从而掌握此类犯罪的总体情况, 围绕其发展的新动向, 加强多层次多方面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 并布置专门力量进行分析和研判, 揭示此类犯罪有别于普通非法集资犯罪的新特点、新手法、新规律和新趋势, 制定行之有效的打击整治方案。侦查人员可以通过网络记录挖掘出用户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交互过程中的第二手数据, 发现交易记录、日志记录、用户对话等电子证据, 为指引侦查方向、收集犯罪证据提供依据。并使用关联性分析技术发现隐藏在资金数据中的关联事件, 提高案件的侦破率。

(五) 依法侦查取证, 制定精确打击策略

P2P网络借贷所有的流程都是通过网络平台来完成, 所以P2P网络借贷引发的经济犯的记录信息, 从而能够有效收集、调取、固定相关犯罪证据材料。办案过程中, 侦查人员要严格依法收集电子证据, 保证收集证据过程的程序合法, 及时将电子证据进行固定, 为制定进一步的侦查策略提供依据。公安机关在实施监督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运营时, 要有提前介入侦查的意识, 一旦发现投资商涉嫌诈骗, 要迅速截留公司财务防止外流, 控制公司负责人防止外逃, 保存公司网站运营数据及信息防止证据遗失, 为挽回投资人经济损失, 稳控社会情绪, 查清案件打下基础。

(六) 制定应急预案, 做好稳控工作

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往往涉及人员众多, 资金遭受损失的受害人在案发后会不断上访维权。公安机关应及时排查化及分析, 协助政府提前介入干预, 后期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 及时批露案件的侦破进展, 澄清事实, 消除误解, 引导舆论。二是及时制定应急预案, 掌握投资人相关动态, 如成立专门维稳小组, 由其负责接待投资人, 统一答复投资人的疑问, 慎重对投资人关心的问题进行表态, 及时疏导舒缓投资人的情绪, 并在交流中掌握投资人的思想动态, 以便做出应对。三是要增强保密观念, 对重要的案情或暂时不宜公开的情况信息, 严守秘密, 以防激化矛盾, 造成群体性事件, 引发不必要的事端。

3.银行案件防控心得 篇三

关键词:制度落实;银行案件

一、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的根本原因

(一)员工的意识不强,忽略了管理意识。近年来,一些银行的基层组织,主要注重经营,忽略案件防范的情况下,防止软硬现象现象,尤其是在银行网点相对恶劣的地理条件,在基层,任务是最高的是片面追求的几个关键业务指标评估,内部管理缺乏,安全教育、责任意识。

(二)员工纪律意识不高,他们受到的教育较少。目前,许多银行分支机构在基层,面广,线长,在基层员工的绝大多数,很长一段时间,标准化和制度化的思想教育是不够的,认为在其分支低头不见抬头看,思想教育无意义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银行内部员工的道德标准,法律和法规没有净化和相对的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防腐能力差,主要是由个人的良知工作,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谈不上。

(三)检查辅导流于形式,缺乏监督。实力一方面相对薄弱,基本粒子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检查个别辅导人员,另一方面责任心差,纪律性不强,正式的检查指导,并通过的议案,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加以处理,发现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来惩罚,逆来顺受,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还发出了整改通知书,但没有进一步的跟踪检查的实施,使问题的产品,更造成重大经济案件,以后应该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四)员工“法不责众”的心理在作怪。过去个别基层负责人及员工为了突出工作业绩,经常打规章制度的查边球,久而久之形成了风气,造成了员工对违规行为熟视无睹,认为既然大家都在这样做,说明就是对的,即便错了错的也不是我一人,大家都错了最后也是法不责众、不了了之,一人违规最终形成多人跟风,“羊群效应”的从众、盲从、跟风心理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不及时纠偏,最终会酿成大患。

(五)为“完成任务而违规不算违规”的错误思想在膨胀。部分员工认为创利、创收功在单位,利在自己,是为行里出力、做“贡献”,为完成任务违规不能算是违规,即便上级行检查发现,领导也会给说情打招呼,个别负责人更是对正在发生的违规操作不闻不问,即便发现也不及时制止,最终违规形成了风气。

(六)前台操作人员“熟人文化”的心理弊端未根除。经办柜员错误认为办业务都是自己人,内部人员不会出事,低头不见抬头见,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办理,同时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偶尔一次不会被发现,也不会出事,制度执行在“一般客户”面前公事公办,而在“自己人”面前,“熟人文化”的心理弊端,把风险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统统抛在脑后。

二、认真落实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落实规章制度是一种责任,要贯穿在实际行动上和工作中,不能够只满足于挂在嘴上和写在纸上,搞一些形式主义。这两年,银行系统内发生的违规放贷、员工参与非法民间融资、窃取银行库款、挪用客户资金购买彩票案件等,都提示出规章制度在一部分单位没能得到认真落实。

三、 抓好规章制度落实的迹象措施

企业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通常是用来规范各个部门规范的办事以及各项标准;落实的规章制度为了实现的标准化,经营决策的准备化,从而增加企业的凝聚力,确保企业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一)抓制度落实首先要以人为本,企业的每项规章制度都要充分的考虑实用性,古人曰:“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为政贵在行”,“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抓制度落实要以人为本.其所有的规章制度都是需要人去执行并且甲乙监督。所以,是否具有实用性是非常重要的。害的要避免过于严格超控模式,引起作者的广大员工的不满,不能太过于松懈,导致企业的制度失去的原本的约束力。以上所述,需要从实际出发,站在全局考虑,把握好度,让各个职能部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适当的管理模式带动所有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样才是最终制定管理制度的目的。再者,培养广大员工的积极执行意识,养成好的做事风格。抓落实极度重要,“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是千百年来人们从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治理国家的结论。不管是多次不止的信贷违规发放,还是财务的管理当中存在的疏漏,很大一部分都是落实的意识不够强,制度执行不严格,应该执行的制度却没有执行,左右照成了一些问题发生,还有一些甚至给企业经营照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意识,通过遵章守纪教育以及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抗腐防疫”能力,树立“三铁”理念,让合规观念扎根在大脑,植根于内心,把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变成个人思想上、行动上的自觉行动,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

(二)强化监督检查机制是抓好规章制度落实的关键

有效的制度,落实是关键,只有把制度内容从文字变成员工的自觉行为,才是落实到位,这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从建筑的角度和创建“学习型组织”着手,及时组织职工学习规章制度的内容,加强各种健身培训,让员工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为了确定正确和错误标准的指导作用方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此外,科学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奖惩,确保实施的规则和条例的地方。

要加强制度落实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使员工养成一种正确的行为习惯,形成良性循环。

一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相关规则条例检查,努力大力推进系统实施的,职能部门制定的一些制度以及上级本身的监督管理,要在实施中不断完善这项制度,发挥作用上下级相互监督。

二是检查辅导及相关检查人员要切实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做到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同时,要狠抓整改落实,特别是对上级检查、审计监管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做好跟踪督导,直到落实到位,一定要避免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对执行制度好的给予通报表扬,执行制度差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加大违法行为的各项相关处理,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做到不徇私枉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消除侥幸心理,保持规则和法规的严肃性。

四是引导正确,正确对待员工,使每个人都明白,检查不是在找茬,是对单位以高度负责的员工,在更深的层次上的一种保护,是推广工作的早期发现,早期正确将避免更多的问题。被检查的单位,因此,不要怨恨,应该积极配合检查,对各种检查加以监督,采取正确的态度配合完成检查。

4.银行网点案件防控心得5 篇四

通过案例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行员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风险防范、合规操作意识和能力,使全行员工更加清醒的认识到,加强内控管理,按章操作办事的重要性。全行员工纷纷表示一定要按章操作,遵纪守法,并做好风险防范的重要举措和基础性工作。

首先,对照案例,查找不足。透过发生在我们建行活活生生的案例,不难看出,十案十违规,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轻易得逞,主要原因就是部分员工不执行规章制度,严重违章操作,思想麻痹,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造成的。因此在开展警示教育过程中,一定要“以案为鉴找根据,总结教训查不足”,各行要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查找在内控管理上还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堵塞漏洞,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次,要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提高广大员工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规范广大员工遵章守法,按章操作的行为。案例显示案件当事人多为品行不端、见利忘义、胆大妄为,但仍得到重用的人。从而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实行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就是要积极引导和督促员工消除不规范的操作行为,远离违规的操作习惯,养成按章操作的职业品格。

第三,有章必循,狠抓规章制度落实。从发生的案件中充分暴露出我们建设银行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并且严格执行的还不够。我们要从管理和操作两个层面一个制度一个制度落实,加强监督,按章办事,合规操作。认真履行岗位监督职责。

通过本次案件的学习必能使全行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违规操作行为不断减少,内控管理水平和依法合规经营能力不断提高,从而有效促进全行业务的健康发展。

5.银行案件防控心得体会 篇五

银行案件防控心得体会一

近一时期,商业银行不断发生违法违规案件,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给银行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潜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突出,为了切实加强对商业银行管理,坚决遏制案件多发势头,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银监会决定开展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要资料的查防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经过一段的学习现将本人的心得体会浅淡如下:

近几年来,随着银行业的竞争加剧,每个银行都在不遗余力进行着金融创新推出自我有特色的金融产品,这些经营活动对提升他们自我在银行业中的地位以及中国银行业在世界银行业中的地位起到了必须的作用。但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太刻意追求经济利益我国银行业在推出新产品的同时往往忘了对相对的制度保障进行建设,造成有的新产品还在沿用旧得制度进行管理有的甚至没有制度进行管理,这是近几来很行业不断发生重大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近期以来发生的一些案件也有很大一部分在我们传统的业务中,犯罪份子利用的也仅仅是传统的手法就造成了我们银行业的重大损失。我们在执行内控制度的过程中出了麻痹大意,有章不循的现象,在平时工作中没有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和业务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只凭自我经验和感情办事,从而被犯罪份子利用钻了空子。

在我们平时工作中有些环节很容易引发案件如:(1)信贷方面:贷款授权授信管理、向关联企业多头放贷。(2)会计方面:银行与企业的对账制度;会计业务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业务处理“一手清”现象;英证、押管理;会计交接;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和保管等等。这些环节的管理有赖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有赖于制度执行人的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这次活动把防范操作风险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同加强制度建设和深化银行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把防范操作风险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和完成业务经营目标结合起来,把防范操作风险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同增强员工风险意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结合起来,必使这两个方面得到同时的增强。

透过这次活动,每个员工透过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必将使我们银行违法违规案件行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银行案件防控心得体会二

近期,我行开展了案件风险防控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并结合我平时在工作中实际情况,对案件防控意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

现就此次学习的心得总结出几点体会,也是我对此次学习的一个理性的认识本人认为:要做好案防工作,关键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银行内部风险防控

(一)严格坚持开立个人网银业务,在开立网银业务时必须由客户本人亲自办理。

(二)大堂经理、柜员、复核、授权人都应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非法活动,(三)大额储户一定要留有客户的电话,及进和客户进行对账,对客户的账户资金变动进行动态提示。

(四)对网银业务绑定的手机电话号码一客要和客户进行现场确认,确保为客户本人所有并视同要件进行管理。

(五)坚持“四眼制度”复核、授权人员要前移到柜员内,现场复核,确认业务全程无误后再进行复核,(六)严禁柜员人员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七)加强对员工银行业务基础知识和案防知识的培训,特别是新上岗人员,要重点加强岗位职责流程知识的培训,学习研究监管风险提示,使工及早识别各种外部欺诈企图。

(八)充分发挥录像监控作用安排有业务经验人实时查看录像。

二、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提升合规操作意识

案件防控的根本在于每位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通过不断的学习相关业务操作和金融法律法规知识,最终从自身的角度杜绝案件发生的可能。

我们每位员工只有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自身岗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吸取教训,并对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旅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才能使我们银行违法违规案件得到遏制,从自身出发,持之以恒,提高防范意识,谨。

银行案件防控心得体会三

这次全行“强化内控管理、全员防范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防范案件工作指引》、《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国农业银行会计主管内控操作手册》《关于加强会计内控管理的若干意见》、《四个一律》、《银监会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等制度资料。透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强化内控管理、全员防范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好处。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永恒的主题。真正把“强化内控管理、全员防范案件”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到实处,是一项长期的综合工程。结合这次学习,以下心得体会。

一、加强员工教育,营造内控管理的良好氛围。制度最终靠、人来执行,管理的核心是人的管理。营造和谐的内部环境,真正从源头上防控风险。

坚持常规培训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强化员工教育。为让全行每一位员工了解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构成风险的原因以及预防措施,坚持提示在前、预警在先,提高全员对会计内控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加强员工行为管理。牢固树立“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规范员工操作行为。

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职工工作生活相结合,营造和谐氛围,基层营业一线工作,条件相对较差、工作压力和劳动强度相对较大,深入基层,与员工谈心交流,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经常交流沟通,营造心齐气顺的良好发展环境,征求员工对全行经营管理的意见,了解员工思想状态和工作生活惰况,解决基层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与一线人员应对面地共同查找内管工作的难点和问题,与柜员谈心了解在职责履行中的问题和困难,密切干群关系,稳定一线员工队伍,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基础管理,握高全员内控管理工作的自觉性。管理务必从管理层抓起、从基层基础抓起。在风险控制上出现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缺乏常抓不懈的机制,造成管理力度层层递减、风险控制措施层层减弱。

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对风险的控制力。应对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的压力,按照工作求细、措施求实、手段求新、执纪求严的要求,狠抓制度落实,促进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加强会计内控管理体系建设,构成齐抓共管的内控管理格局。

强化突击检查,突出检查的随机性,以不打招呼突击检查为主要形式,在资料上,突出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等容易发生问题和案件的风险点的检查。完善制约机制,防范对账风险,明确职责义务,加快对帐进度,强化对账管理,切实防范对账风险。关注细节,持续改善,提高管理效果,扎实开展创“三铁”活动,全面提高会计内捏管理水平,强化全行创“三铁’活动的氛围,有效推动活动的开展。

三、稳步推进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向纵深发展,还需要强化对专项治理活动的领导、协调、督导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对重点业务、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治理,认真履行案件专项治理的职责,指导、督促本条线做好对重点业务环节的治理。强化整章建制,按照边检查、边整改和建立预防案件长效机制的要求,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开展对规章制度的专项清理、修订和完善工作,构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内控机制,对无章可循的,要抓紧制定规范的操作规程,杜绝管理“断层”和风险控制“盲区”;对不适应发展变化要求的现有规章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持续管理的连续性和风险的可控性。强化基础管理工作,要把基础管理摆在与业务拓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大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内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要回顾基础管理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集中时光、人员和精力,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

制度是规范人的行为的保证,是相互控制的基础,员工之间、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要相互控制监督,建立一种制度防范长效机制。强化职责意识教育,抓住时机,以高度的政治职责感,从本单位抓起,从自我做起,树立服务意识、合规意识、品牌意识,做到科学发展、规范发展,透过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到达全行员工合规经营理念,遵章守纪意识和防控案件意识明显增强,实现案件专项治理的任务目标。

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根本,迸一步强化会计内控管理,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全面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努力实现“两个控制”目标,确保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安全稳健运行。

银行案件防控心得体会四

这次全行“强化内控管理、全员防范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防范案件工作指引》、《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国农业银行会计主管内控操作手册》《关于加强会计内控管理的若干意见》、《四个一律》、《银监会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等制度资料。透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这次“强化内控管理、全员防范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好处。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永恒的主题。真正把“强化内控管理、全员防范案件”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到实处,是一项长期的综合工程。结合这次学习,以下心得体会。

一、加强员工教育,营造内控管理的良好氛围。制度最终靠、人来执行,管理的核心是人的管理。营造和谐的内部环境,真正从源头上防控风险。

坚持常规培训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强化员工教育。为让全行每一位员工了解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构成风险的原因以及预防措施,坚持提示在前、预警在先,提高全员对会计内控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加强员工行为管理。牢固树立“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规范员工操作行为。

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职工工作生活相结合,营造和谐氛围,基层营业一线工作,条件相对较差、工作压力和劳动强度相对较大,深入基层,与员工谈心交流,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经常交流沟通,营造心齐气顺的良好发展环境,征求员工对全行经营管理的意见,了解员工思想状态和工作生活惰况,解决基层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与一线人员应对面地共同查找内管工作的难点和问题,与柜员谈心了解在职责履行中的问题和困难,密切干群关系,稳定一线员工队伍,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基础管理,握高全员内控管理工作的自觉性。管理务必从管理层抓起、从基层基础抓起。在风险控制上出现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缺乏常抓不懈的机制,造成管理力度层层递减、风险控制措施层层减弱。

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对风险的控制力。应对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的压力,按照工作求细、措施求实、手段求新、执纪求严的要求,狠抓制度落实,促进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加强会计内控管理体系建设,构成齐抓共管的内控管理格局。

强化突击检查,突出检查的随机性,以不打招呼突击检查为主要形式,在资料上,突出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等容易发生问题和案件的风险点的检查。完善制约机制,防范对账风险,明确职责义务,加快对帐进度,强化对账管理,切实防范对账风险。关注细节,持续改善,提高管理效果,扎实开展创“三铁”活动,全面提高会计内捏管理水平,强化全行创“三铁’活动的氛围,有效推动活动的开展。

三、稳步推进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向纵深发展,还需要强化对专项治理活动的领导、协调、督导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对重点业务、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治理,认真履行案件专项治理的职责,指导、督促本条线做好对重点业务环节的治理。强化整章建制,按照边检查、边整改和建立预防案件长效机制的要求,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开展对规章制度的专项清理、修订和完善工作,构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内控机制,对无章可循的,要抓紧制定规范的操作规程,杜绝管理“断层”和风险控制“盲区”;对不适应发展变化要求的现有规章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持续管理的连续性和风险的可控性。强化基础管理工作,要把基础管理摆在与业务拓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大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内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要回顾基础管理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集中时光、人员和精力,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

制度是规范人的行为的保证,是相互控制的基础,员工之间、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要相互控制监督,建立一种制度防范长效机制。强化职责意识教育,抓住时机,以高度的政治职责感,从本单位抓起,从自我做起,树立服务意识、合规意识、品牌意识,做到科学发展、规范发展,透过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到达全行员工合规经营理念,遵章守纪意识和防控案件意识明显增强,实现案件专项治理的任务目标。

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根本,迸一步强化会计内控管理,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全面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努力实现“两个控制”目标,确保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安全稳健运行。

银行案件防控心得体会五

20__年,信用社多次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银监有关案件防控的文件精神,结合联社下发的典型案例的通报,用心开展了讨论与学习,参照制度认真查找问题,深入挖掘残留在自身的陈规陋习。透过近段时光的学习教育,本人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现将本年度对案件防控学习的体会通报如下。

近年来,各种金融案件频频发生,发案率仍然高居不下,应对案件事件形势严峻。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落实到位造成的,主要反映在以下问题:

一、防患意识不强,疏于管理。

近年来,大部分信用社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信用社,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职责意识,甚至欺上瞒下或走过场形式学习。

二、员工法纪意识差,疏于教育。

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绝大多数员工身处最基层,长期以来,规范化、制度化的思想教育开展不够,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各自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好处,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潜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稽核检查过于形式,监督不足。

一方面稽核检查力量相对薄弱,对信用社点多、面广、线长和客观上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稽核检查人员有的职责心差,原则性不强,稽核检查图形式,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罚,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些事情虽然发现了,也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对落实状况没做进一步的督促检查,使问题越积越大,最后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案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经过学习与思考,本人觉得能够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以提高案件防控的实效性。

一、树立“以人为本”,提高思想教育水平。

信用社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林林总总,不可谓不全,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但是好多制度在许多职工看来只是墙上的制度,并没有很好的予以落实,规范自已的行为。究其原因,是大家的思想意识在作怪,是农村信用社长期的员工思想教育工作不到位,岗位安排僵化,老好人意识严重的结果。

案件防控工作教育活动,首要解决的就是一个人的意识问题,就应使大家认识到,制度并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指导实际工作的。个性是案件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例,对每一位员工就应是有很强的震憾,模范地遵守内控制度,不仅仅仅是对自身的爱护,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在这个方面,农村信用社就应将本项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真正使每一位员工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自觉。

二、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违章违纪的代价。

长期以来,信用社内有章不循现象严重,不能将制定各项内控制度的良好初衷落到实处,是导致各项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模范执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实,才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落实状况的后续跟踪和监督工作,对于严重违反内控制度的要严厉予以处理,要让每一位违章违纪的员工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有切身之痛,严重的更应清理出信用社队伍。

三、完善工作机制,防范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各项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每一件有内部员工参与的案件背后,无不有作案人长期处心积虑的身影,他们正是利用了工作机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精心准备,伺机作案。我们要透过工作机制的转变,来防范道德风险转化为实际风险。比如,在工作机制方面,能够以制度化的形式进行岗位轮换,以制度化的形式做好稽核监察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员工的培训工作等等。

四、建立健全好各种规章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重视员工道德风险防范,严格操作流程,把对员工思想排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同时对员工“班前看神态、班中看情绪、吃饭看胃口、交流看情绪、下班看快慢、班后看做啥?”透过这“六看”,基本上能够及时发现员工心态是否失常,做到密切关注员工思想动态,将各种诱发案件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切实加强自身的素质学习

个性是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潜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业务活动中去。强化职责意识,要求自我爱岗敬业,认真严肃对待自我的职业,忠于自我的事业,勤奋工作,深思慎行,将职责心融化于血液,体现于行动,伴随于身边。

6.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学习心得体会 篇六

近年来,各种金融案件频频发生,发案率仍然高居不下,形势严峻。纵观金融案件的发生,尽管形式各异,但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落实到位造成的,主要反映在以下问题:

一、防患意识不强,近年来,由于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尤其在基层,任务至上,片面追究几项主要业务指标的考核,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

二、经常性的制度学习少。

在学习活动期间,我依照行里下发的有关活动意见,并结合我平时在工作中实际情况,对案件防控意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现就此次学习活动的心得总结出几点体会,也是我对此次学习活动的一个理性的认识。

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合规操作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身为网点一线员工,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加强柜面营销和柜台服务,是我们临柜人员最为实际的工作任务。作为临柜人员,我深知临柜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它是顾客直接了解我行窗口,起着沟通顾客与银行的桥梁作用。因此,在临柜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要做一个“有心人”。虚心学习业务,用心锻炼技能,耐心办理业务,热心对待客户。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我们都很清楚地意识到:只有更热情、周到、专业、快捷、创新、个性、尊享的优质服务才能为我行争取更多的客户,赢得更好的社会形象。

7.银行案件防控教案 篇七

银行自产生以来,风险就与之形影不离、相伴相生。风险既是一种挑战,也蕴藏着机会。银行因为有效管控风险而生存和繁荣,也因为风险管控不力而衰败和消亡。困此,风险管理是银行最重要的职能,也是现代银行科学管理的核心内容。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银行业风险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银行能否正确认识风险、能否有效管控风险,将决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近几十年来,随着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频繁爆发,人们对银行风险的重视和认识逐步加深,银行风险管理已引起社会、政府和银行机构的高度重视。如何有效识别风险、管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特别是防范案件,已成为银行业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

第一节 银行风险

一、银行风险的含义(一)风险

1、风险定义。目前,学术界对风险的内涵还没有统一定义,由于对风险的理解、认识程度不同或对风险的研究角度不同,不同的学者对风险概念有着不同的解释。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风险一般是指未来的消极结果或损失的潜在可能。这一定义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二是损失的可能性。

2、风险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和风险结果是风险的基本构成要素。风险困素是风险形成的必要条件,是风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包括有形因素如物质条件、无形因素如道德品行等。风险事件是风险因素没有被有效管理控制从而导致风险结果的事件,它是风险存在的充分条件,在整个风险中占核心地位。同时,它也是连接风险因素与风险结果的桥梁,是风险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媒介。风险结果是风险事件发生后所造成的影响或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如资金被挪用无法追回、间接损失如声誉 1

形象受损等。

3、风险与损失。风险与损失两者有着密切的关联关系,风险是损失的条件,损失是风险的结果,但风险并不必然有损失。风险通常采用损失的可能性及潜在的损失规模来计量,但绝不等同于损失本身。损失是一个事后概念,反映的是风险事件发生后所造成的实际结果;风险是一个事前概念,反映的是损失发生前的事物发展状态。风险既是损失的来源,也是盈利的机会。盈利来自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和控制,高风险可能带来高收益。混淆风险和损失,也就混淆了发生损失之前的风险管理和损失发生后的损失处臵,从而影响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风险管理。人们在追求目标的同时,为降低和规避风险,利用各种手段识别、分析、计量、管理、控制和化解风险的决策与行动过程就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本质就是用科学、先进、有效的方法,在业务发展、盈利需要和风险之间找出平衡点,其目标是把风险带味的积极影响(机会)最大化,同时让消极影响(损失)最小化,实现等量风险最大效益。

(二)银行风险

1、银行风险。银行风险是指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导致其损失或盈利能力下降的可能性。银行业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是经营风险、管控风险并承担风险损失、获取风险收益的特殊行业。作为一种核心能力,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银行的兴衰存亡。

2、银行风险管理。银行风险管理是指银行通过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控制或缓释等方法,预防、回避、分散、转移或承受经营中的风险,在追逐利益的同时,维护银行安全的行为。

(三)银行风险的主要特征

与一般企业相比,银行风险的主要特征包括:

1、客观性。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主体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局限性,市场经 2

济主体作出的决策往往是不及时、不全面和不可靠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客观上可能导致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风险产生;即使作为“理性经济人”,人也有一种道德上的冒险精神和趋利避害动机,其投机、冒险和各种钻营性的客观存在导致银行风险不可避免;银行作为信用中介,客观上面临着期限、数量、信息不对称等风险,加之信用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风险存在的必然性。

2、隐蔽性。银行对信用的传导放大作用,导致许多损失或风险隐患被信用循环所掩盖;银行具有信用货币发行和创造信用的功能,使得本来属于即期银行风险的后果,可能被通货膨胀、借新还旧、以贷收息所掩盖;银行垄断、行政干预或政府特权,使一些本已显现的银行风险被人为的行政压抑所掩盖。

3、扩散性。银行风险不同于经济领域其他风险的一个最显著的特性。就是银行机构的风险损失或失败,不仅影响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突出的是导致众多储蓄者和投资者的损失或失败。这就是银行风险的扩散性。一方面,银行作为储蓄和投资的信用中介组织,一边联结或聚集着成千上万的众多储蓄者,是存款者的集中地;另一边联结或聚集着众多的投资者,是投资者的总代表。银行经营管理的失败,必然连锁造成众多储蓄者和投资着蒙受损失。另一方面,银行业不仅向社会提供信用中介服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创造信用、放大信用。因而,银行风险不仅对原生存款和初始投资产生广泛的影响,而且还具有数量倍数扩散的效应。

4、加速性。银行风险一旦爆发,不同于经济领域其他风险爆发时只在既定范围内匀速变动,而是因风险失去信用基础,从而加速变动。如一旦某种情况下银行出现某笔或某几笔存款不能兑付时,就可能导致挤兑事件发生。这时越是存款兑付不了,就越是投有客户去存款,客户越是挤兑;越是挤兑和存款减少,就越是兑付用难,从而形成“马太效应”。再如,银行一旦大量贷款难以收回,就会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越是资金周转困难,贷款就越难收回,从而形成贷款循环“锁定”和恶性循环。所以。一旦银行风险爆发,往往都呈现突发性、加速性,如不及时有效控制,极易导致大范 3

围的金融危机,甚至引起社会动荡。

5、可控性。随着银行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金融市场的规范、历史经验的积累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银行可以通过一定的制度、方法和技术手段等,对风险在事前进行识别、分析、预测、防范,在风险发生时进行化解、补救。控制风险并不等同于彻底消除风险,而是把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限度,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此外,宏观金融监管的加强,特别是金融监管法规、条例、制度、办法的建立健全及监管方式的创新发展,使金融行为主体受到有效约束,从而把银行风险纳人可控的组织保障之中。正因为银行风险是可控的,才使银行案件防控工作具有现实意义。

二、银行风险的种类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通常将银行面临的风险划分为八大类风险,即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银行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按照协议条款偿还债务的可能性。它是威胁银行机构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稳健性的最大因素。只要存在银行资金的发放、承诺、投资或其他的风险敞口,无论是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内还是表外,都会产生信用风险。对大多数银行来说,贷款(授信业务)是银行最大、最明显的信用风险来源。信用风险不仅包括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还包括借款人信用状况或评价下降(信用评级下调)的风险,如贷款到期不能偿还本息等。常见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违约风险和结算风险。违约风险是交易对手因经济或经营状况不佳或恶意逃债而产生的违约风险:结算风险是交易双方在结算过程中,一方支付了合同资金但另一方不能履约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交易类业务是市场风险的主要风险来源。市场风 4

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是银行财务状况受到利率不利波动影响的可能性,是市场风险中尤为重要的风险类别。汇率风险是耒预料到的汇率变动给银行头寸价值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股票价格风险是银行受到股票价格不利变动造成投资负面影响的风险。商品价格风险是指在二级市场(期货)交易的实物产品受到价格的不利变动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及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存在于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它不能给银行带来利润,银行之所以承担是因为操作风险不可避免。管理的策略是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风险。操作风险包括下列事件带来的损失: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风险;客户、产品和业务操作风险;实体资产的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风险等。

(四)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力为增加资产和偿还到期债务提供融资或变现资产而造成损失或资不抵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危害性较大,如出现储户挤兑就可能出现流动性危机。流动性风险一般可分为负债流动性风险和资产流动性风险。负债流动性风险是银行无法以与其他类似银行相同的成本从市场上筹集资金(融资)的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是银行无法在市场上出售或冲销资产头寸(变现)的风险。

(五)国家风险

国家风险又称国家信用风险,足指经济主体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贸往来时。由于别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国家风险存在于国际间的经济贸易和金融交易活动中。国家风险通常是由债务人所在的国家的行为引起的,它超出了债权人的控制范围。如冰岛、希腊等国家出现的债务危机,伊拉克的战争等。

(六)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银行的负面评价,从而导致其客户群缩小、发生昂贵的诉讼或使其收益下降、形象声誉受损的风险。银行的意外事件、政策调整、市场表现及任何一项日常经营活动都有可能对银行产生负面影响,造成声誉损失。银行通常把声誉风险看做是对其企业价值的撮大威胁。维护客户和整个市场信心、预先防范和有效应对声誉风险是银行非常重要的任务。

(七)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因违反法律或法律不完善、不明确情况下发生交易行为,导致银行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对银行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其表现形式有:银行在金融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将会受到法律制裁(违法);金融合约不能受到法律应予的保护而无法履行或金融合约条款不周密(缺陷);法律法规跟不上金融创新的步伐,使创新金融交易的合法性难以保证,交易一方或双方可能因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保护而遭受损失(缺失);各种犯罪及不道德行为给金融资产安全构成威胁(外部威胁)等。

(八)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不适当的未来发展战略,或与该战略有关的假设条件、参数、目标以及其他特征发生了负面改变,导致银行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来自银行战略目标缺乏整体兼容性或相互矛盾,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经营战略存在缺陷,实施时所需要的资源匮乏,以及整个战略实施过程中的质量难以保证。

上述风险分类并不是绝对的、孤立的,各种风险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如操作风险中内控水平的提高可以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发生。所以,风险管理中必须注意各种风险的关联性,这也从一个侧面对银行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三、全面风险管理(一)风险管理的发展

近30年来,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20世纪80年代。80年代初期,由于受债务危机影响,各国银行普遍开始注重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与管理,西方主要国家银行纷纷展开合作,《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诞生是这个阶段的重要成果。该协议通过对不同类型资产规定不同权数来量化风险,是对银行风险比较笼统的一种分析管理方法。2、20世纪90年代。随着衍生金融工具及交易的迅猛增长,市场风险日益突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巴林银行倒闭、大和银行及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损失等震惊世界的金融机构危机大案,促使人们在对信用风险关注的同时,加强了对市场风险的关注。一些国际大银行开始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测量与资本配臵模型,以弥补《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不足。金融危机促使人们更加重视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的综合模型以及操作风险的量化问题,由此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

3、21世纪初。2007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引起的新一轮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金融和实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冲击,也暴露出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缺陷、应用失度和监管缺失。这些金融创新中的风险管理工具,并没有消除风险,而是分散、转移了风险,并通过它的高杠杆交易功能放大了风险,形成极大的金融泡沫,最终导致了危机的大爆发。这次危机对持续加强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再次敲响了警钟。由于造成了惨重的损失,除国际金融组织外,各国政府也纷纷出台政策,在展开全方位金融救助的同时,着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

(二)全面风险管理的内容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是银行从战略定位、组织架构、管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文化等全方位入手,以资本为基础,对整个机构内所有层级和部门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各种风险进行的统一度量和控制。

1、全面风险管理概述。全面风险管理是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和资产组合,由管理这些风险的各个层级纳 7

人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中,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然后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不仅是银行业务多元化后,银行机构本身产生的一种需求,也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国际监管机构对银行机构提出的一种要求。在新的监管措施得到落实后,全面风险管理方法会更广泛地得到应用。

2、全面风险管理过程。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是贯穿于业务发展每一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

风险识别:指银行对宏观、微观环境中潜伏的各种可能给银行带来损失的网素进行系统归类分析,从而识别出风险因素的操作过程。目前,普遍采取的风险识别方法主要有:财务报表分析法、德尔斐法、故障树和筛选一监测诊断方法等。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第二是分析风险发生后所导致的损失程度。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和经营决策的基础。风险评估方法主要有:缺口分析法、久期分析法、外汇敞口分析法、敏感性分析法、情景分析法、风险价值法。

风险评价与决策:是指在取得风险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研究该风险的|生质、分析该风险的影响、寻求风险对策的行为。风险评价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主观因素。常见的风险评价方法有:概率统计法、概率分布法、概率树和损失模拟法。

风险处理:又称风险处臵、风险化解,是指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概率和规模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或方法,使风险损失对银行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风险处理的方法主要有:规避风险、预防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和承担与补救措施。

风险学习:对风险进行总结,使每一次风险识别、评估、控制技术等形成相应规范案例和可运用的技术方法,并在银行内部对风险案例进行学习培训,熟悉处臵过程,掌握具体处理技术、方法,从容应对可能再度发生的同类风险。

3、全面风险管理方法。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主要采取统一授信管理、资产组合管理、资产证券化以及信用衍生产品等一系列全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防范和转移 8

各类风险。随着技术的成熟,银行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通过内部模型来识别、计量和监测风险,使得风险管理越来越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此外,建立全员风险管理文化也成为银行防范风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有效识别、计量和监测风险,银行通常设有风险管理部门,但风险管理绝不仅仅是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无论是董事会、高管层还是业务部门,每个人在从事岗位工作时,都必须深刻理解可能潜在的风险因素,并主动预防。

4、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应着力建设支持全面风险管理的“五大体系”:一是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建立法人治理、内部控制、行业监督和外部监管全方位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个层面和各个部门管理风险的综合优势。二是风险管理岗位职责体系。对各个层级、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管理风险的责任进行明确,并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推进流程化操作、实施有效监督和奖惩使之落到实处。三是业务和管理流程体系。完善并落实覆盖每项业务活动和管理行为的操作管理流程,使每项业务和管理行为都按流程操作,并保持业务的灵活性,从而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拓展业务。四足风险管理工具体系。针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种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的指标与监测体系、方法与策略体系、行为与规范体系、监督与奖惩体系。五是风险考评奖罚体系。完善与员工薪酬、职位晋升密切相关的风险管理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严格考核各级经营管理者管理风险的绩效,视风险管理成效兑现奖惩,使有效控制风险者得到激励,制造风险者付出相应的成本和代价。

第二节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并称为银行的三大主要风险。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估计,在银行业所有风险中,因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仅次于信用风险。从银行业暴露的案件情况看,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能转化为损失的几乎都与操作风险相关。因此,正确认识和全面理解操作风险的含义、特性及成因,对加强操作风险的管理、控 9

制和监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操作风险概述(一)操作风险定义

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颁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以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巴塞尔委员会承认操作风险在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含义。因此。允许银行出于内部管理目的使用自己的操作风险定义,只要其中包含巴塞尔委员会定义中给出的基本成分即可。尽管对操作风险很难作出确切的定义。但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已在整个银行业赢得了基本的认同。

2007年5月,中国银监会正式颁布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参考《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定义,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实际,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操作风险通常以不经常发生的离散事件或偶然事件等形式出现,其成因简单,事件发生概率一般较小。

(二)操作风险主要特征

操作风险是银行“开门即来”的最古老的风险,具有内生性为主、涵盖全部业务、难以度量等特征。

1、内生性。操作风险源于银行业务操作,主要由内部因素引起,如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是,银行工作人员越权或从事职业道德不允许或风险过高的业务,除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盗抢欺诈等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损失外,操作风险大多是在银行可控范围内的内生风险,而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更多的则是一种外生 10

风险。

2、具体性。操作风险中的风险因素主要存在于银行的业务操作之中。且几乎涵盖了银行的所有业务活动。虽然前后之间有关联,但单个的操作风险因素与操作性损失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可以定量界定的数量关系。难以用分散化方法进行管理且不易量化。因此,不同类型的操作风险具有各自的具体特性,难以用一种方法对各类操作风险进行准确的识别和计量。

3、多样性。操作风险主要来源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和外部事件。由于引发操作风险的因素十分复杂,如多样化的产品、产品营销渠道的拓展、新技术的应用、人员的流动、违规操作以及制度流程的变化等都可能引发操作风险,而通常可以监测和识别的操作风险与由此可能导致的损失规模、频率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常常带有鲜明的多样化特征。因而。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难以确定哪些因素对于操作风险管理采说是最为重要的。

4、不对称性。对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来说,一般原则是风险高收益高,风险低收益低,风险与收益存在对应关系,它们是一种投资风险或带有投机性的风险。操作风险则是一种纯粹的风险,承担这种风险不能带来任何收人,只会造成损失,而且操作风险损失在大多数情况下与收益的产生没有必然的联系。

5、分散性。操作风险管理实际上覆盖了银行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既包括那些高频低损的日常业务差错,也包括那些低频高损的自然灾害、欺诈行为等。操作风险与各类风险相互交叠、涉及面广,试图用一种方法来管理控制所有领域的操作风险,几乎是不可能的。对于操作风险的管理,不可能由一个部门完成,银行应将更多日常性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分散于各相关业务部门。

二、操作风险分类

(一)内部欺诈。指故意骗取、盗用财产或违反监管规章、法律或公司政策导致的损失,此类事件至少涉及内部一方,但不包括性别、种族歧视事件。

(二)外部欺诈。指第三方故意骗取、盗用财产或逃避法律导致的损失。(三)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风险。指违反就业、健康或安全方面的法律或协议,个人工伤赔付或者因性别、种族歧视事件导致的损失。

(四)客户、产品和业务操作风险。指因疏忽未对特定客户履行分内义务(如信托责任和适当性要求)或产品性质或设计缺陷导致的损失。

(五)实体资产的损坏。指实体资产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丢失或毁坏导致的损失。

(六)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指业务中断或系统失败造成的损失。

(七)执行、变割和流程管理风险。指交易处理或流程管理失败和因交易对手及外部销售商关系导致的损失。

在我国银行管理实践中,这七种类型大体可以归纳为人员、流程、IT系统及技术、外部事件四类风险。

(一)人员风险:指银行员工违反职业道德,违法或违规、违章操作,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盗用、诈骗银行资产;或者由于自身素质、能力达不到岗位要求或工作不尽职造成的损失。

(二)流程风险:指银行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存在缺陷,甚至留下漏洞。导致员T操作差错或不法分子蓄意犯罪而造成的损失。

(三)IT系统及技术风险:指银行内部IT系统不完善、软件硬件故障,不能形成对风险的技术预警、控制,或影响正常运行造成的损失。

(四)外部事件风险:指直接来自外部的主、客观因素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包括犯罪、法律纠纷、灾害、政治事件等。

三、操作风险管理(一)操作风险管理的原则

2003年2月,巴塞尔委员会从营造适宜的风险管理环境、风险管理(识别、评估、12

监测和缓释/控制)、监管者的作用、信息披露的作用四个方面提出了关于操作风险管理与监管的十项原则:

1、营造适宜的风险管理环境。

原则一:董事会应了解本行的主要操作风险所在,把它作为一种必须管理的主要风险类别,核准并定期审核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对存在于本行各类业务中的操作风险进行界定,并制定识别、评估、监测与控制、缓释操作风险所应依据的原则。

原则二:董事会要确保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受到内审部门全面、有效的监督。内审部门必须拥有一支独立运作、训练有素、业务精良的内审队伍。内审部门不应直接负责操作风险的管理。

原则三:高级管理层应负责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在银行内各部门得以持续的贯彻执行,并且各级员工也应了解自己在操作风险管理中的责任。高级管理层还应负责制定相关政策、程序和步骤,以管理存在于银行重要产品、活动、程序和系统中的操作风险。

2、风险管理: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

原则四:银行应识别和评估所有重要产品、活动、程序和系统中固有的操作风险,并确保在引进或采取新产品、活动、程序和系统之前,对其中同有的操作风险已经经过了足够的评估步骤。

原则五:银行应制定一套预警程序定期监测操作风险状况和重大损失风险。对积极支持操作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应该定期报告有关信息。

原则六:银行应制定控制、缓释重大操作风险的政策、程序和步骤,定期检查其风险限度和控制战略,并根据其全面的风险偏好和状况,通过使用合适的战略,相应地调整其操作风险状况。

原则七:银行应制订应急和连续营业方案,以确保在严重的业务中断事件中连续 13

经营并控制住损失。

3、监管者的作用。

原则八:银行监管者应要求所有的银行,不管其大小,制定有效的制度来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重大操作风险,并且作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原则九:监管者应直接或间接地对银行有关操作风险的政策、程序和做法进行定期的独立评估,并确保有适当

4、信息披露的作用。

原则十:银行应进行足够的信息披露,允许市场参与者评估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方法。银行对公众进行及时和经常性的相关信息披露,可以提高市场约束力,并促成更加有效的风险管理。

(二)操作风险管理

在建立清晰完善的组织架构基础上,银行要合理运用量化工具,识别和评估所有产品、活动、流程和系统中的操作风险,计算应对这些操作风险所需提取的资本准备,在风险事件发生前进行充分识别、计量、监测、预警,事件发生后以资本准备结合各种手段及时控制、处理风险,避免更大损失。

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操作风险管理流程的起点,也是后续各环节顺利开展的基础。风险识别的主要任务是识别出银行的操作风险暴露情况。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不同的银行业务将会分别面临哪些操作风险,什么因素会导致这些风险的发生,这些风险发生的频率如何,可能产生何种影响或多大损失。

2、风险计量。《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三种可供选择的风险经济资本计量方法,即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这些方法已经整体操作风险的尺度。基本指标法是指以单一的指标作为衡量商业银行的方法。标准法是将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划分为8类产品线,对每一类产品线规定不同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系数,并分别求出对应的资本,然后加总8类产品线的资本。即可得到商业银行总体操 14

作风险资本要求。高级计量法是指商业银行在满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资本要求以及定性和定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内部操作风险计量系统计算监管资本要求。这三种计算方法在复杂性和风险敏感性上是逐渐增强的。那些操作风险管理仍处于较低水平的、尚未达到量化阶段的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可以选择较为简单的基本指标法和标准法。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操作风险的特殊性,它的风险计量需要大量的孤立事件的历史损失数据,而目前只有欧洲部分银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和数据统计系统,大部分银行机构则缺少丰富的历史事件和损失数据积累,不能实现对操作风险的科学计量。因此,这些银行对操作风险的管理主要根据经验进行判断、推测和进行硬性手段准备(如对人的控制,政府、司法力量的介入等)。

3、风险评估。是指银行根据内外部损失经验分析、情景分析等方法,综合银行业务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对所有被识别的银行所面临的操作风险因素进行测评,以决定哪些风险可接受,哪些风险不可接受,需加以控制或转移。评估的要素主要包括:内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外部数据,以及银行业务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等方面。评估的主要方法包括自我评估法、损失事件数据法和流程图等。

4、风险控制、缓释。是指银行针对不同性质的操作风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在银行风险容忍度之内的许多操作风险,可以通过银行的内控机制被调整、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如人员操作失误可通过有效稽核减少其发生频率,系统漏洞可通过不断更新维护系统予以控制,损失可以通过保险予以减缓等。必须指出的是,由于案件的秩序破坏性和损失不可控性,在制度安排设计中,不能为其留有容忍度,即要对案件实行“零”容忍,一旦出现,须严加处理。

在具体实践中,中小金融机构应当制定与外包业务有关的风险管理政策,确保业务外包有严谨的合同和服务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中小金融机构还可购买保险或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并将其作为缓释操作风险的一种方法。但不应因此忽视控制措 15

施的重要作用。以购买保险等方式缓释操作风险的中小金融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的书面政策和程序。同时,要按照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为所承担的操作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5、风险监测与报告。是指银行应当制定有效的程序。定期监测并报告操作风险状况和重大损失情况。应针对潜在损失不断增大的风险,建立早期的操作风险预警机制,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降低风险,降低损失事件的发生频率及损失程度。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应当根据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规定及时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在中小金融机构,稽核部门搬不直接负责或参与其他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但应定期检查评估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作情况,监督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新出台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进行独立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评估情况。

第三节 银行案件风险

一、案件与操作风险的关系

操作风险是产生银行案件的主要根源,案件是操作风险的重要表现形式。在操作风险七种类型中,有两大类可直接导致银行案件,即内部欺诈和外部欺诈。主要表现形式是违法违规操作,直接后果是犯罪和案件。

(一)金融犯罪

银行案件主要是指金融犯罪案件。我国《刑法》界定的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中的刑事犯罪,主要是指发生在金融业务活动领域中,违反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国家有关货币、银行、信贷、票据、外汇、保险、证券等管理制度,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情节严重。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金融犯罪不包括那些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和系统漏洞以及外部事件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目前,我国金融犯罪共明确具体罪名37个,其中常见的银行领域犯罪主要有:

1、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如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等。

2、金融诈骗的犯罪,如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等。

除了上述罪名,在侵犯财产罪中还有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谥窃罪等可适用。(二)银行业案件定义

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治理和信息统计的特殊性,本书关于案件的概念与法律案件概念有所不同。2009年,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统计制度》。该文件根据案件信息统计与管理的实际需要,将银行案件分为两类,并分别给出了定义。

第一类案件: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共同实施,或与外部人员合伙实施,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客户的资金或财产为侵犯对象的,涉嫌触犯《刑法》,应移进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或巳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第二类案件: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外部诈骗、盗窃、抢劫等侵害,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鉴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的特殊性,2009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定义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实施或因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所引发的,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或其客户的资金、财产或权益为侵犯对象的侵占、挪用、贿赂、破坏经营管理秩序以及诈骗、盗窃、抢劫等,应移送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或经公安、司法机关(纪检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三)银行案件风险

银行案件风险属于操作风险的范畴,是银行工作人员(内部人)发生违法违规违纪案件或内外勾结及外部侵害(诈骗、盗窃、抢劫等)案件造成银行资金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

二、银行案件风险成因

银行案件风险遍布于所有银行机构,近年来统计数据硅示,我国银行业案件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生居多。对案防思想认识不充分、公司(法人)治理不完善、制度流程不健全、监督检查不深人、责任追究不到位、教育培训不重视、经营思想不端正、选人机制不科学等是引发案件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充分。对案防重视不够

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案件形势的严峻性、案件风险的危害性、案件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监管机构、上级行业管理部门部署的案件治理、风险排查的工作要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照本宣科,原文转发,不能结合本单位管理实际和业务风险状况制定案防措施;有的根本不对下传达部署,基层员工对案防工作不了解,对案件风险缺乏防控意识,甚至有的单位发生了案件,仍不能举一反三,彻查相关风险,认真进行整改,导致同质同类案件频繁发生。

(二)公司(法人)治理不完善。监督约束缺失

中小金融机构与其他机构相比,在公司(法人)治理上十分薄弱。特别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现仍处于改革过渡期,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缺失、监督制衡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理(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治理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清,缺乏有效制约。一些机构虽巳基本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按行政模式运作,理(董)事长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理(董)事会代替经营班子,监事会作用没有有效发挥。行业管理组织的政策、职能不清晰,对所辖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业务决策与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一些县(市)18

联社(农村银行)理(董)事长、主任(行长)聂分支机构负责人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存在诸多违规甚至违法问题。

(三)制度流程不健全,执行力不足

1、制度流程存在缺陷。部分机构制度流程不健全,特别是一些业务环节存在瑕疵和漏洞,不能覆盖所有风险点,多数机构没有建立制度流程后评价机制,制度流程出台后长期不作修订。

2、规制流程执行不力,部分机构制度执行意识淡薄,管理层内部控制、条线管控缺失,对违规、越权、逆程序操作见怪不怪,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习以为常。部分员工原则性差,人情大于制度,对个别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使权力不抵制,屈从或盲从领导意志,甚至同流合污。部分高管人员、业务条线管理人员、制度流程制约岗位人员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没有起到监督制约作用,助长了违规操作、违规经营行为,致使一些人肆无忌惮、明目张胆作案。

3、重要案防制度落实不力。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回避和休假等“四项制度”和印证押卡、金库尾箱、查询对账、贷款三查、授信授权、岗位制约、监控安保、员工行为等重要管理制度,但有些机构始终没有落实。在已发案件中,90%以上的案件是因为案发机构没有认真执行制度或疏于重点环节防控。

(四)监督检查不深入,不能有效揭示风险

1、缺乏风险管理机构,没有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合规部门,未配备风险、合规管理人员,风险、合规管理存在“真空”。

2、业务管理部门未能有效履行业务辅导、风险揭示和本业务条线的风险防控职责。部分单位对监督检查工作不重视,稽核人员配备、经费与其职能不匹配,缺乏独立性、权威性。业务管理和稽核监督没有有效发挥防控风险的作用。

3、业务管理和稽核监督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没有完善、协调的业务和稽核条线检查规划,缺乏对风险的研究分析,不能准确把握风险点,头痛医头,脚痛医 19

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检查方式单

一、手段落后。一些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久犯不察,长期潜藏,放大了风险和损失。

4、缺乏尽职免责、尽职奖励和渎职惩罚等相关制度安排,相关人员不尽职,应揭示的风险不揭示,该奄出的问题查不出来,该发现的案件发现不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认真落实整改,导致同样的问题屡查屡犯。

(五)责任追究不到位,惩戒誓示作用不足

在处理违法违规案件中,案件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在处理尺度上宽严不一。在责任追究上,普遍存在只追究基层机构不追究管理机构、只追究当事人不追究相关监督岗位和领导的现象,特别是有的重大案件没有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或问责力度不够,导致有关违规违法人员和不作为的监督管理者没有付出相应的成本和代价。此外,一些机构存在避重就轻、以罚代处和袒护开脱、久拖不处问题,以致在很多地区形成员工普遍受罚、问题屡在屡犯、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没有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缺乏应有的威慑力和公信力。

(六)教育培训不重视,部分员工行为失范

部分中小银行机构不能正确认识员工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状况,忽视对员工相关规章制度、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风险防范等应知应会的培训,偏重于请大学教授、金融理论专家讲授国际金融理论、国外银行经验、公式模型等,严重脱离实际需要。不重视对新知识、新业务、新技术的培训。特别是计算机应用、IT系统操作培训不到位,导致一些基层网点计算机业务操作严重依赖于个别人员,使流程制约、岗位监督形同虚设。有的单位长期缺乏对员工的思想品德、法律法规教育,少数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经不起金钱、物欲的诱惑,染上黄赌毒等恶习,甚至与黑社会勾结,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许多案件都是因为对员工的思想和不良行为教育、管理、监督和约束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导致的。

(七)经营思想不端正,弱化了内部管理

部分中小金融机构没有坚持科学发展观,脱离自身基础和发展实际,片面追求做大做强,抢占市场份额,重规模扩张轻风险管理,重业务发展轻内部控制,在经营管理上,缺乏自我约束意识、风险意识。部分管理部门考核机制不科学、不合理,简单地以存款、贷款、利润等规模性指标考核经营业绩,且每年都累进式增长,由于对宏观经济形势、客观情况、风险考虑不够,部分指标严重超出基层机构实际承受能力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致部分机构为了完成任务而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八)选人机制不科学,重要岗位用人失察

在选人用人上,没有形成客观、公正的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使用、考核、评价、监督和处罚管理机制。

1、在人员选用上,重关系轻品行,重“社会能力”轻专业水平,谁能拉来客户、业务,谁就能得到提拔重用,就可必拿高薪酬,甚至任人唯亲。把一些心术不正、品行不端的人安排到重要岗位,甚至坐上高管的位子,埋下风险隐患。

2、缺乏对各级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日常考核和履职效果评价,对其思想、行为变化缺乏监督约束,特别是对异常行为视而不见或见而不囊。使有问题的人员长期居于高管或关键岗位,有的单位将履职效果差、出了问题的人安排到异地继续任职,甚至提拔重用,把恶习和风险叉传染到其他机构。

3、对用人失察缺乏问责惩戒机制,明显任人唯亲、用人不当酿成案件和风险损失,很少追究有关领导用人失察的责任。

三、银行案件风险防控措施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只有银行安全才能维护金融稳定,进而促进国家社会经济的进步与发展。要有效防控银行案件风险,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是从源头抓起,立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培育合规企业文化,建立查、防、堵并举,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内外部有效监督的全 21

方位案件治理防控体系。

(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借鉴先进银行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符合中小金融机构特点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和落实好股东(社员)大会、董(理)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的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努力构建科学决策、有效监督和强化执行的有效法人治理机制。同时,充分发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和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高管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增强高管人员行使职权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防止一个人说了算,杜绝权力寻租风险。

(二)建立健全案件防控责任制度

明确法人机构是案件防范和查处的主体,董(理)事会对案件风险负最终责任,董(理)事长作为案件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担负首要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承担分管业务条线的案件风险防控责任;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建立全员防范案件风险机制,把责任细化和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的所有岗位,逐级落实案防责任。

(三)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制度流程体系、岗位职责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风险事件应急处臵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处臵方式、工作流程、报告路径、工作措施、责任划分及其他有关要求,形成一套完整的处理程序。

(四)下大力气狠抓执行力建设

狠抓制度、流程、职责的执行,使员工充分了解自已工作岗位应遵守的制度、流程与履行的职责。高管人员必须按程序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员工业务操作中后手对前手要有监督制约,前手不按制度、流程执行,后手应拒绝办理,让所有的业务、权利、操作流程都臵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下,体现制度、流程、职责的“刚性”约束力,真正做到靠制度管人。按流程操作,依职责履职。

(五)增强稽核和业务检查的有效性

建立对董(理)事会负责、相对独立的稽核组织体系,充实稽棱力量;完善稽核检查信息系统、操作规范和稽核奖惩办法;结合风险实际,制订稽核检查规划,加大稽核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对已查出的违规问题。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整改,改变屡查屡犯状况。

(六)建立案件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制度流程和操作规范,制定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和违规处罚办法,明确作案人、制约人、负有领导责任人员,以及业务管理和风险、合规、稽核等部门相关责任人的经济、纪律处罚标准和程序。对大要案要在影响范围内公开处理,深刻剖析案件的特点和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和防范措施,通报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威慑和警示违法违规行为,改变违规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状况。

(七)强化科技系统技防功能

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需要,结合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和引发案件的风险点,对全辖的IT系统、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出评估。制对缺陷和薄弱环节,借鉴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成熟经验,高标准地建立完善综合业务系统和各类交易系统,建立风险交易信息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增强IT系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功能,将所有风险业务纳入信息科技系统管理。在柜台、ATM、自助银行等重要部位,逐步推广安全保卫远程视频联网监控技术,实现全程、有效、实时监控,发挥远程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增强技防能力。

(八)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

(九)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风险文化、合规文化

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和犯罪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员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爱岗敬业的思想意识、23

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严守法律底线,增强遵纪、守法、合规和风险意识。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不仅要培训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业务技能,还要培训日常业务操作风险的识别、防范技能,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风险文化、合规文化,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十)加强对案防工作的监管

监管部门要加强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分析,对辖内机构风险点进行提示或实施现场检查,建立常态化的督察制度,督促辖内机构增强风险意识,监督落宴监管案防部署和要求。对管理松散、内控不力、风险突出、案件频发的机构及其高管人员,耍及时采取监管措施。监管不力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监管人员的责任。

因此,我们只有知道什么是风险,风险的危害性,风险产生的环境,控制风险的要点,防范风险的方法和手段,才能在工作中防范各类风险问题的发生。

第二章 合规文化建设

伴随我国银行业的稳步快速发展,目前中小金融机构已基本具备现代商业银行所具有的各种外在制度形式,但很多制度、流程和规则并没有完全融人实际的经营管理活动之中。究其原因,除了体制、机制原因之外,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中小金融机构普遍缺乏一种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先进企业文化,传统思想和不良习俗在相当程度上助长了违规行为的惯性延续,造成了资金和声誉上的巨大风险和损失。

第一节 合规文化

一、企业文化与合规文化(一)什么是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的指导思想、经营哲学和管理风貌,包括价值标准、经营哲学、管理制度、思想教育、行为准则、道德规范、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以及企业形象等。

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其自身的企业文化应当是具有行业特色与鲜明个性的、在实践中形成并为全体员工自觉遵循的共同意识、价值观念、经营理念、制度规范、行为准则和品牌形象的总和,其本质在于注重职工的自觉性和价值取向。

(二)银行合规文化的含义

巴塞尔委员会在《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中提出台规文化理念:“合规应成为银行文化的一部分,合规并非只是专业合规人员的责任”,“合规应从高层做起,当企业文化强调诚信与正直的准则并由董事会和高章时,合规才最为有效”。结合“合规”的含义,银行机构为避免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自上而下地建立起一种普遍意识、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从思想上确保其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始终符合法律法规、自律组织的约定郎规章的要求。合规文化的内涵,包括诚实、守信、正直等职业道为操守,以及银行对社会负责、银行对员工负责、员工对银行负工对其他员 25

工负责等价值观念和取向。

(二)企业文化与合规文化的关系

1、合规文化是金融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企业文化为背景,在合规经营和合规管理活动中凝练并通过企业文化的战略层面、精神层面、面、行为层面和形象层面共同体现的、被广大员工认同并自觉遵守旨理理念、台规价值观念和合规管理行为规范。

2、良好的合规文化只有在健康企业文化的基础上才能够实现。银行机构必须从整个企业文化建设的高度强化合规文化培育,包括诚信与正直的价值观念、高标准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树立对不合规现象进行有效抵制和主动举报的合规态度。合规经营始终是银行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是银行实现稳健经营的关键所在,只有台规经营才能使银行风险始终处于可承受和控制的范围之内。台规文化是银行企业文化的核心构成要素,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在合规文化的配合下才能有效发挥作用。因此,银监会将合规文化建设与职业操守的要求纳入《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二、中小金融机构合规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在经济环境更为开放、跨行业风险传染概率提高的大背景下,国内中小金融机构面临着巨大的合规性挑战。近年来发生的大量案例说明,合规风险正成为中小金融机构主要风险之一。

(一)合规文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

实践证明。具有良好合规文化的银行必然具有持续竞争力,而这种竞争力恰恰是能给银行带来财富收入和声誉价值的不竭源泉。台规与银行的成本控制、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银行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密切关系,合规能为银行刨造价值,有效的合规文化能将合规风险消除于无形之中。为控制合规风险、实现合规日标,银行需要通过实施一系列制度、标准、程序,借助一定的制度安排,构建对合规风险的主动识别、评估、监测、报告以及回馈、整改等机制,将合规风险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因此,26

建设合规文化是中小金融机构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健全有效内控体系的重要保障。

(二)合规文化建设是确保银行业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

合规文化建设是银行业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一家先进的银行必然有良好的合规文化做支撑。国内银行业受到不健康的发展观所主导,曾走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粗放经营道路,为片面追求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张和短期效益,不惜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甚至有章不循,铤而走险,违法违规经营。由于放弃了银行业所应有的谨慎、稳健和诚信,结果导致内部控制失效,操作风险加大。这些现象说明合规文化在我国银行业的薄弱或缺失,因此,合规建设是中小金融机构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自身稳健运行、遏制违法案件发生的内在需要,台规管理应作为银行风险战略中的重要内容。

(三)合规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制度执行力

中小金融机构并不缺少制度,真正缺少的是对制度的执行。究其根源,是因为没有形成严格的、令行禁止的合规习惯和约束,欠缺自觉合规的文化环境。事实证明,完善的制度只是提供了一个共同的规则,只有在执行中形成共同的习惯并上升为稳定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取向,制度要求才能落到实处。缺少合规文化的支撵,制度执行中往往会出现上下级机构之间的“博弈”,或者不同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畅顺。员工之间也容易受“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等不良习惯影响,对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建设良好的合规文化,有利于银行实现由被动管制到自觉管制的转变,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中小金融机构合规文化建设的内容(一)合规创造价值

虽然合规风险管理本身并不能直接为银行增加利润,但却能通过系列的合规活动增加盈利空间和机会,避免业务活动受到限制,为银行创造价值。一方面,良好“规范”的形成过程本身就是对业务和管理流程的整合和优化,通过持续修订内部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具有较强执行力的、程序化的内部制度,并将日积月累的各种有效制 27

度深沉下来,从而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密切关注和跟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市场规则的最新发展,争取必要的话语权,积极争取有利于银行发展和业务创新的外部政策环境。中小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主动合规,与监管当局实现更为有效的互动,如在申请开办新业务时主动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可缩短申办新业务的周期,获得竞争优势。此外,合规管理与成本控制、资本回报等银行经营的核心要素具有正相关关系,有利于加强成本与风险控制,提高资本回报。良好的合规文化还有助于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品牌价值,增加银行无形资产,吸引更多的优质客户。

(二)合规从高层做起

一个企业的最高管理层层往往会对整个企业文化产生决定性影响。中小金融机构良好道德风气的形成,关键在于董(理)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诚信责任”,不仅要在内部设定鼓励合规的基调,积极倡导并推行诚信正直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努力培养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而且还应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将积极主动践行合规文化作为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带动和影响员工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只有自上而下地强调诚信与正直的行为准则,并由高层作出表率时,合规才最为有效。

(三)合规人人有责

合规并不仅仅是合规部门或合规管理人员的职责,更是银行所有员工的责任,合规工作与各个流程、各个工作环节和每个员工都息息相关。只有合规成为每一个员工的行为准则,成为各级各岗位员工每日的自觉行动,人人都自觉有效地履行合规职责,才能共同保证法律、规则和标准及企业精神得到遵循和贯彻落实,合规风险管理才有可能。

(四)主动合规

中小金融机构应主动发现、主动暴露合规风险隐患或问题,主动改进相应的业务政策、行为规范和操作流程,主动避免违规事件的发生和主动纠正巳发生的违规事件。同时,还应主动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如果发现合规风险却隐瞒不报,28

一旦被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监管者查实,臆瞒不报者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对于主动报告问题或隐患的,可视情况减轻处罚,甚至免责、酌情给予奖励。

(五)有效互动

通过银行内部上下级、管理层与员工之间以及与外部监管者之间的有效互动,共同吏现合规管理目标。中小金融机构内部的有效互动可以通过台规意识的培养和问责制的有效落实来实现。中小金融机构与监管机构的有效互动必须两方面共同努力:一方面,监管规则的出台要更深入地征求监管对象的意见,给予其充分的话语权,使监管规则更具操作性,更符合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必须积极主动地争取和利用好自己的话语权,围绕拟出台法律、规则和准则的可行性、未来执行效果、制约因素以及对经营与产品创新的影响等,提出自己客观的意见和需求。法规准则正式出台后,中小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对违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四、培育合规文化的方法与渠道

(一)在各级管理人员中倡导依法舍规经营理念

1、严格落实合规管理责任。中小金融机构“一把手”作为合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推动业务经营,又要抓好合规管理;各机构、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制度、研究制度、遵守制度,增强抓管理的能力;对不重视、不会抓、搞不好合规管理的人员,坚决进行调整。

2、坚持稳健经营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业绩观,不以眼前利益牺牲长远利益,不以局部利益影响全局利益,不以当期业绩使未来发展背上沉重的包袱。

3、规范各项决策管理。经营管理决策要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决策。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决策科学性;需要公开的事项做到公开透明。阳光运作。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带头学习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权力使用、人际交往、生活作风上牢牢把握住自己,并自觉接受内部监督、外部监管、员工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实现依法、公开、科学决策。

4、加强高管人员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和落实诫勉谈话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主要管理人员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班子及成员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风险意识,进一一步端正发展观、业绩观、权力观。通过建立廉政档案,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强化教育和监督,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

(二)在员工中营造合规守纪氛围

1、大力开展思想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袭。利用各种机会,强化稳健经营、合规操作的思想,使每位员工都增强合规经营、规范操作的意识。

2、加强员工的自我学习。通过推行基层营业单位晨会制度、定期学习甜度和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等,促进一线员工对规章制度的学习,使每个员王熟练掌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增强依法办事、按章操作的自觉性,夯实制度执行的基础。大力倡导并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努力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同。

3、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各类案例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让每位员工知道什么是禁止的,什么是鼓励提倡的,什么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使员工自觉执行制度、理直气壮地抵制违规行为,防范各类操作风险和案件的发生。

(三)高度重视员工的行为管理

1、坚持从严治行。对全体员工从严要求、大胆管理,强化正面思想道德教育与规范,逐级对干部员工进行严格的考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违规违纪行为果断进行处理,坚决铲除违规土壤,使行风行纪明显转变。

2、加强对员工行为的关注。各级负责人经常与员工谈心和交流,多渠道掌握员工思想动态,不但要了解员工在单位上的思想和工作表现,还要掌握其家庭和社会交往情况,对员工的思想和行为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管理办法,细化高管人员、部门负责人、营业网点负责人、会计主管和柜员等各层面、各岗位人 30

员行为排查的重点内容。建立员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异常行为排查奖励制度,使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制度化、精细化;改进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方式,通过“听、看、谈、报、防、查”等方式,提高排查效果。

3、加强对员工日常行为的管理。为有效控制和防范员工不照行为可能诱发的案件和风险,建立重点员工关注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对涉及黄赌毒、社会交往复杂、经商办企业、情绪异常、纪律松懈、消费不正常等异常行为的员工,详细了解情况,落寅帮教责任,发现不良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召开员工家属座谈会等方式,取得员工家属的配合,协助单位做好员工作时间以外的行为监督工作。

第二节 职业操守

职业操守是职业行为规范的总称,职业行为是指从业人员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履行特定岗位职责的行为。2006年10月,中国银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2007年2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并通过了《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这些指导性文件对银行从业人员明确提出了良好职业操守的要求。

一、诚实信用

银行业是一个高度依赖负债经营的行业,声誉是银行的生命线。声誉风险可能导致银行客户流失甚至客户挤兑,将酿行臵于濒临倒闭的边缘。因此,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接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能以任何理由违反和抗辩。品行正直是银行业从业人员的立身之本和基本要求,也是维护银行声誉的根本所在。从业人员品行不正,虽然不违反法律法规,但也会给银行的声誉带来损失,还会为银行欺诈种下祸根,外部人员也会利用从业人员的品行不端实施内外勾结的犯罪。因此,银行业从业人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恪守诚守信用原则,保持个人品行正直,以免自己的行为给所在机构带来不良影响。

二、守法合规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中 31

国银监会于2006年10月公布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要求商业银行经营必须与“适用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相一致。

三、专业胜任

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是银行业从业人员从业的基本前提。由于社会发展、市场需求的变化,银行业务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从业人员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四、勤勉尽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不仅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态度,对所在机构尽到诚实信用的义务。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勉谨慎,尽职尽责。

五、保守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这是银行从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六、公平竞争

银行业机构和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要公平竞争。不得采用非法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以达到销售或强迫、诱导客户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目的。

七、抵制违规

银行员工对于同事非故意地违反规章行为要及时进行善意的提示,对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所在机构、监管及公检法等部门报告。对所在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行业公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揭露。有权利、有义务向上级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直至国家可法机关举报。鼓励员工监督与举报违法行为有助于银行管理规章的有效执行,对于举报者。相关机构应予以奖励并建立保护机制。

第三章 案件治理与风险防控

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当金融犯罪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其危害结果不单单是巨大的财务损失,往往会加剧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造成其资产质量下降,形成大量坏 33

账,进而可能出现支付困难、流动性风险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当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扩大为系统性、全局性风险时。最终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加强银行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遏制案件发生,成为防范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基础。

第一节 案件治理与风险防控工作

一、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概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改革的深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操作风险也在同步加大,特别是大案要案的发生,给我国银行业带来了巨大的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引起了国内外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深入开展银行业案件治理,遏制案件高发势头,从2005年开始,中国银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操作风险和案件风险。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

2005年年初至2006年,银监会先后组织召开了10次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在历次会议上针对不同机构、不同时期案件特点和形势,分别提出了案件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2005年2月,中国银监会召开了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次会议,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会后出台了《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提出了防范操作风险的“十三条意见”。在20(今年4月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明确提出“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大案要案下降、案件堵截成功率上升、努力挽回银行业信誉损失”的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目标。为从根本上防控风险,2005年4月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第五次会议,提出了建立案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十项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银行业犯罪的打击力度。

2、实行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各级领导责任。

3、加强任职履职管理,对高管人员实行动态监管。

4、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力量,增强自我纠错能力。

5、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系统建设监管,提高信息科技水平。

6、完善会计统计相关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管理。

7、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处臵突发事件的能力,努力控制和减少案件损害程度。

8、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9、完善不良资产处臵办法,做好资产管理公司案件治理工作。

10、提高银监会有效监管水平,发挥专业化监管优势。

2006年3月,中国银监会召开第八次全国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总结银行业第一年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部署深化治理措施,进一步明确强化内部控制,要求重点整治银行授权卡(柜员卡)、印鉴密押、空白凭证、金库尾箱、查询对账、重要岗位等案件多发的六个关键环节。2006年8月。召开第九次会议,提出了强化内控管理制度的“十个联动建设”:

1、针对票据业务案件高发,实行按规定收取保证金和推行由他行托管保证金的联动,禁止自开自贴和自管保证金的做法。

2、一线业务的卡、证、章管理和基层机构行政章的管理联动。

3、基层行行长、主任的定期交流轮岗与会计主管的委派制并行与联动。

4、重要岗位的强制性休假与岗位审计紧密衔接联动。

5、激励基层员工署名揭发坏人坏事与对员工保护制度的配套建设联动。

6、贷款“三查”的尽职调查与“三查”档案妥善保管责任制的配套建设联动。

7、完善审计体制,充实审计队伍,提升工作质效与加强对审计问责制度建设的配套和联动。

8、查案、破案同处分适时与到位的双重考核制度建设联动。

9、案件查处和相应信息披露的制度配套建设联动。

10、对基层操作风险管控奖惩并举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联动。

在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查防结合,重在防范;改革管理并重,重在加强内控”的原则,围绕公司治理结构、内控机制和制度建设、业务流程改造、强化监督检查、调整考核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加强合规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及时总结,抓住各个阶段的主要矛盾,有序推进,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实现了“大案要案数量逐年大幅度下降,案件堵截成功率明显上升”的既定目标,特别是在防堵新案、查处陈案、挽回损失、责任追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大中型商业银行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历时两年时间,从2007年开始转入操作风险的常态化日常监管。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治理作为银行业案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5年开始。2006年年初,针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高发的严峻形势,中国银监会党委专门召开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提出用三年时间,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面、深入地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成为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2006年至2008年,各级监管部门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紧紧围绕“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目标,全面排查,深挖陈案,严控新案,强化内控。严格问责,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经过艰辛努力,“三年大见成效”目标基本实现。

1、主要措施。

(1)统一安排,全面部署。2006年至2008年,中国银监会党委先后四次召开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案件专项治理工作。2006年重点治标治乱,充分暴露陈案,全面开展案件排查;2007年实施分类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全面遏制案件高发势头;2008年组织案件治理“回头看”,巩固和扩大成果,启动长效机制建设。各级监管部门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均成立了案件专项治理领导组织,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分工抓、案件管理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大检查、主要风险点排查、案件治理“回头看”活 36

动,坚持案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2)大力排查,消除隐患。按照银监会的统一部署,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续开展案件排查,揭露出一大批潜藏多年的陈案。一是重点排查内控制度的有效性;二是重点排查风险隐患大和近年来案件多发机构;三是重点排查借冒名贷款、大额贷款、存款、票据、结算、重要凭证等业务;四是重点排查“黄赌毒”、经商、炒股、不正常交友等重点人员;五是重点开展案件治理“回头看”深度排备,清扫案件风险“死角”。

(3)落实责任,加大处罚。对新发案件和重大责任案件实行“双线问责”、“上追两级”和“一案四问责”制度,在处理案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制约人、知情人以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完善制度,强化考核。:Z006年至2008年,各地对照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和完善规章制度,细化业务操作流程,初步建立起涵盖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此基础上,各地普遍加强丁执行力建设,建立切实可行的督办制度、考评制度和问责制度,并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确保制度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5)差别管理,重点整治。各级监管部门针对不同时期风险特点和案件多发业务领域,及时对存款、大额贷款、超比例贷款、借冒名贷款、账户核对、债券投资、票据融资、联行结算、重要凭证等业务领域进行风险提示,督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岗位责任。防止同质同类案件重复发生。

(6)以人为本。加强教育。各地普遍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开展法律知识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岗位培训,加强警示教育。对重大案件进行通报,印发案例,举一反三,警示员工。2007年,银监会精选了30起典型案例,印发监管干部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员工学习。

(7)通力合作,协调联动。按照银监会“十个联动”要求,各银监局、省联社与 37

当地公检法、宣传等机关建立了案件查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有效控制和引导舆情,积极营造有利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治理的外部环境。

2、主要成效。

(1)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06年至2008年,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生案件、涉案金额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趋势。2008年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比2005年分别下降了66%和55%。

(2)案件治理高压态势全面形成。各地普遍加大案件责任追究力度,部分省市对重大案件公开处理,开展了问责风暴行动,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2006年至2008年共处理案件责任人8135人,其中移交司法部门461人,行政开除(含解聘)850人,追究领导责任2517人。

(3)案件防控主动性明显增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意识和能力逐步提高,白查发现案件数量明显上升。2006年至2008年,全国暴露陈案占案件总数的79%,案件自查发现率为82%。新案逐年减少,由2006年的129件减少到2008年的48件。

(4)案件查处协调联动机制初步建立。2008年,中国银监会与中纪委、监察部联合督办并通报了上海农村商业银行“5〃28”员工挪用存款赌球案后,各地纷纷建立了省级政府领导下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查处联动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省级政府的风险责任,打击金融犯罪力度明显加大。监管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也建立丁联动查防案件的动态机制,增强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合力。

(5)案件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扎实起步。按照银监会关于防范案件风险的各项要求,从总体上看,各地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操作流程及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设立独立稽核组织、开发信息科技系统、构建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等措施,初步构建了防范操作风险的内部防线。

二、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风险状况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三年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农村中小 38

金融机构长期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和案防机制不健全等原斟,致使案件数量在银行业占比居首,风险隐患严重,案件防控工作任重道远。

(一)案件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一直高居银行业首位。2006年至2008年各类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分别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总数和涉案金额的61%和36%;三年的千亿元资产案件率分别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水平的521倍、401倍和4 88倍。

2、涉案金额和平均案值较大。涉案金额在连续两年大幅下降后,2008年出现局部反弹迹象。个别地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大案要案占比明显上升。风险管理、案件防控水平亟待提高。

3、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金融机构制度执行力严重不足,案件排雀不细致、不彻底,责任追究不到位,致使陈案未能充分暴露,新寨大案时有发生。

4、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主要面向县以下的地区,服务于零散的客户,且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监管链条过长等,案件风险也不可忽视。

(二)防控案件风险难度加大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县域中小企业经营困难,资金链条断裂,不仅贷款违约风险开始显现,而且诱发内外勾结侵占、挪用、诈骗银行资金案件明显增多。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在经济下行期和“去杠杆化”压力下,银行盈利模式和经营方式发生很大变化。由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有的以存贷款多少论英雄、发奖金,从而诱发案件。案件防控面临的内外部压力进一步加大,形势比以往更加复杂。

(三)内部控制基础薄弱和制度执行力仍然不足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客观上点多面广,绝大多数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广大农村地区,社会情况复杂。管理层级多,员工队伍数量庞大,整体素质仍然较低,结构性矛盾和问题突出,与商业银行相比,这类机构法人治理不完善,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应对高科技犯罪手段明显不足。加之部分机构管理松懈,违规违章问题十分突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仍是整个银行业案防工作最薄弱的领域。

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三年案件防控治理目标与规划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经济面临较大调整,外部风险压力明显加大。同时,农村金融仍处于体制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公司治理、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醪等方面存在诸多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加之前期案件专项治理存在地区、机构之间不平衡,案件风险防控形势严峻。按照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银监会党委决定,从2009年起再用三年时间持续开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工作。

(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工作的目标

2009年至2011年,经过三年努力,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风险管理意识普遍增强,制度流程基本完善,内控管理明显进步,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高,案件防控长效机制有效建立,主要案件防控指标力争达到国内银行业平均水平,案件数量和百万元以上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规划

通过深入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全面落实案件专项治理和“回头看”中制定的备项整改措施,大力构建制度流程、内部治理、风险控制、责任追究、协调联动、培训教育的长效机制,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案件风险问题。规划提出了分阶段三步走目标:

1、规范。2009年主要是完成风险深度排查,落实法人机构、上级管理机构、监督检查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和各岗位案防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规范、制度流程、监测技防体系,严格实施问责、落实整改。通过“回头看”排查和规范各项案防基础工作,40

基本清查和消除主要案件风险隐患,年末实现陈案充分暴露,大案要案得到有效控制。

2、强化。20l0年主要是全面强化2009年实施的各项基础工作,构建制度流程体系和内部治理、风险控制、责任追究、协调联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实现案件防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强化案防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岗位约束、流程制约、IT技防、监督检查和业务条线防控有效实施,内控执行力明显增强,新案和同质同类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3、提升。2011年主要是在前两年规范、强化的基础上,提升制度流程体系和案件防控机制建设层次,法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企业文化、激励约束、员工结构明显改善,实现案件防控机制的自我更新、自我修正和自我完善,主要案件防控指标力争达到国内银行业平均水平,最终实现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目标。

第二节 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

经过案件专项治理和持续开展的案件防控治理,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重心逐步从治标转向治本,要做到案件防控持之以恒,需要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概述

所谓长效机制,指工作系统中各子系统、各项工作之间长期有效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规范性。组织当中各项工作及工作之间的衔接与关联是按照一定程序、规定规范运行的。二是稳定性。组织的各子系统工作框架及各项工作运行是相对固定的。三是长期性。指长期有效的运用。

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长效机制,是指以现代商业银行内控目标为标杆,以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为基础,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科学的信息技术和完善的安全设施,构建合规文化和风险管理框架,在中小金融机构内部建立起“治理完善、制度健全、内控严密、执行有力、持续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建立起“查、防、堵、惩、教”相结合的案件防控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内 41

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中小金融机构健康有序运营。

二、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的内容

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既是一项长期工作,更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金融机构自身的努力,也需要良好外部环境的支持。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应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内部监督、人员管理、技术防范、责任追究、应急处臵、信息披露、协调联动等方面着手,提升案件防控水平。

(一)会司治理机制方面

1、规范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小金融机构特点,按照“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的要求,建立“结构简捷、形式灵活、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模式,明确股东(社员)代表大会、董(理)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班子的职责,完善备类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落实监事会对决策、经营管理的监督权,特别是落实对董(理)事长、高管人员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的监督,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2、完善风险管理构架。根据现代银行管理原则,结合中小金融机构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监督、评估和控制经营管理中的各类风险,构筑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独立、垂直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和科学、有效、全面的风险管理系统,并对管理层、执行层的职责、权限与报告制度作出明确的规定。有条件的可设立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牵头负责风险管理,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以保证全辖风险管理系统顺畅、高效运转。

3、强化业务流程管理。中小金融机构应加快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的整合,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和机构扁平化改革,解决管理链条过长、管理层次偏多的问题,构建有利于案件防范和风险管控的经营管理体制。

4、推进合规文化建设。积极培育适应市场化、商业化取向,以合规文化为核心 42 的企业文化,综合考虑合规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将审慎、稳健的经营理念贯彻落实到各项经营管理中,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确保依法合规经营。提升中小金融机构的社会形象。

(二)内部控制机制方面

1、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和“开办一项业务、出台一项制度、建立项流程”的原则,对现有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的科学性、严密性、完整性进行评价,制定和完善覆盖所有机构、全部业务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确保使每一个环节和流程均“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强化岗位流程制约。通过制定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明确岗位权利、义务和责任,建立岗位自我约束防线;坚持柜台、服务前台、中台、后台分离,重要凭证、印鉴、密押管用分离,严格贷款“三查”。规范各岗位间的工作衔接程序,明确同一流程前后手岗位监督职责,建立严密的业务流程制约肪线。

3、加强重点环节控制。中小金融机构应明确防控重点,建立对要害部门、重点业务和重要人员的风险排查制度,加强对印押证、票据审验、授权卡等案件易发部位及业务环节的风险防控,建立案件定期排查制度,及时堵塞漏洞,严防操作风险。

4、持续内控制度评价。中小金融机构要建立内控制度的评价制度,每年由合规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和管理制度执行的实际效果。做好相关制度、流程的后评价工作,从充分性、合规性、有效性和适宜性四个方面对内控制度进行梳理、评估、测试,深入解剖现行的每一项制度、每一个操作环节可能引发案件的风险,及时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增强规制的适用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内部监督机制方面

1、实施会计委派。法人机构要逐步探索建立向荩层分支机构派驻会计主管(坐班主任)制度,委派会计的组织、人事、薪酬关系上挂管理,负责对受派机构业务活动及负责人进行监督制约。委派会计对受派机构会计核算业务的真实性负责,对贷款发 43

放进行有效监督,对受派机构不正当经营及异常交易行为不予以授权处理,对于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可直接向委派机构报告。对委派会计的考核以委派机构考核为主,受派机构考核为辅。突出合规指标的考核,兼顾绩效指标的考核。

2、完善稽核体系。中小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独立于经营管理。独立于内部控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对董(理)事会负责,在董(理)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要不断完善“垂直管理、上挂下查”的稽查组织体系,按制度要求配足稽核人员,加强对内审稽核队伍的培训,从组织、人事、制度等方面保证内部稽核审计部的权威性、独立性。建立健全银行内部审计的问责和免责制度。增强内审人员责任意识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3、加大检查整改。内部审计部门及各业务条线必须协同配合、上下联动,加大内控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科学确定检查的内容和方式。形成暴露问题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整改力度,对各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部门和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建立整改台账,抓好后续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实效。

(四)用人管理机制方面

1、完善劳动用工制度、中小金融机构应健全完善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制定适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员工准人和退出制度,科学定编、定岗、定员,实现员工能进能出的正常流动,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应根据需要,科学、公平、透明地做好人才引进,逐步优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结构,建立科学的高管人员选拔任用和考核机制,防止用人失察。

2、提升全员素质。中小金融机构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制订全员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建立培训质量标准,以岗位需要为导向,分级管理、分类指导。针对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不同特点,开展差别化培训,形成包括全员培训(各层面员工)、全程培训(前台、中台、后台)、全方位培训(知识、技能、素质、企业文化等多方面)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全员综合素质。同时,要注重 44

加强员工理想信念、职业操守、正反案例、经济金融法规和反腐倡廉的教育,提高员工自我防范能力。

3、加大人员管控力度。通过建立健全授权管理、前后台职能分离等岗位分离与制衡制度,落实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近亲属回避等“四项制度”。同时,制定员工行为监察制度,掌握员工投资炒股、经商办企业、社会交友、与收入不相符的高消费等情况,定期对员工“黄”、“赌”、“毒”等不良行为进行摸底排查,随时把握情况,建立高危人员档案,实施必要岗位调整和限制。

4、科学制定薪酬分配制度。中小金融机构应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薪酬分配制度,将内控建设、合规管理和案件风险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与员工的职级调整、绩效工资分配挂钩,按照经营成果、风险控制、岗位责任、业务水平、工作效率和质量合理确定员工薪酬,注重适当向基层员工倾斜,充分调动一线员工积极性。加快建立和完善员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解除员工后顾之忧。

(五)技防安全设施方面

1、加快电子化建设。加快金融电子化网络和系统的建设,对信息科技系统风险防控功能作出评估,及时开发、优化、升级信贷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稽核、事后监督等业务管理子系统,将所有风险业务纳入信息科技系统管理,增加信息科技系统对重要业务、风险环节的监测预警功能,充分发挥信息科技在业务流程改造、案件风险防范中的作用,提高信息科技系统支持业务运行和风险控制的能力。

2、加大安全设施投入。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相关标准,加强营业机构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柜面业务监控系统覆盖面,监控业务操作,有效防范盗窃、抢劫等外部人员针对银行业机构的刑事案件。

(六)责任追究制度方面

1、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制度,定期开展规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有章不循、违规操作行为严格处罚,加大违法违规成本。涉及违法犯罪的 45

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2、严格案件责任追究。中小金融机构要制定详细的案件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作案人、制约人、负有领导责任人员、业务管理及风险、合规、稽核等部门相关责任人的经济、纪律处罚标准和程序,从制度上规范案件问责。按照“自查从宽、他查从严,尽职免责、失职重罚”的原则,严格案件责任追究。

(七)应急处臵机制方面

中小金融机构应建立应急处臵机制。提高案件查处效率。对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危及业务经营的各类案件或突发事件,按照预防、预警、发生和善后四个阶段的不同特点,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处臵方式、工作流程、报告路径、工作措施、责任划分及其他有关要求,形成一套完整的处理程序,实施全程管理。对各类案件,一经发现要及时立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查处人员迅速到位,作案人得到有效控制,部门间联络畅通、协调有序,彻查包括作案时间、作案人、涉案金额、资金流向等案件详情,保全资产,挽回损失,把握舆情,并深八分析案件成因特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信息披露机制方面

中小金融机构应按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规定要求,逐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相应的工作机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逐步完善和规范信息披露的要素和内容,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社会监督。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行(社)务公开机制,凡涉及职工利益、福利、薪酬、奖惩等方面的重要制度办法要经职代会(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以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员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九)协调联动机制方面

中小金融机构应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公安、纪检、检察、审计等部门,共同建立案件查处联席会议制度,把案件内部防控同争取外部支持统一起来,形成案件防控的内外合力,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有效减少案件损失。此外,46

中小金融机构应自觉接受外部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和监管引导,有效落实涉及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市场准人、监管评级、高管任职等监管政策和要求。

第三节 案件责任追究

一、案件责任追究原则

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处理适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权责对等、逐级追究的原则。根据案件性质、涉案金额、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程度等情况,在核实相关人员责任基础上予以追究。

根据以上原则。案件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教育惩罚相结合。在案件责任追究中,应通过惩处案件责任人,使本人受到教育,也使其他员工引以为戒。

(二)依据要充分。评价案件责任人的过错和应承担的责任,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具体来说,就是哪些行为属于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哪些行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应受哪种方式的处罚,都要有规范文件或条文明确规定。

(三)处理要公平。对案件责任行为,不管涉及谁,都应毫无例外地追究其责任。一是集体失职的共同责任行为,不能搞法不责众。要分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分别作出相应的处罚。二是不允许存在担任职务、行使职权的人员不承担责任的现象。三是不允许出现问题推卸责任或强加责任、包揽责任或代负责任。

(四)处理轻重要适度。案件责任追究既要与寨件责任性质相符,又要与案件责任情节相符,合理运用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和加熏处罚等规定,公正地进行责任追究,即根据案件责任过错大小和情节性质决定惩处的轻重。

二、案件责任追究政策(一)案件责任追究政策概述

为增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风险责仟意识,规范案件责任追究工作,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发生,中国银监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际,于 47

2009年4月印发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明确了案件责任追究的指导政策,对中小金融机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1、纳入案件责任追究的案件范围。包括中小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实施或因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所引发的,以金融机构或其客户的资金、财产、权益为侵犯对象的侵占、挪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以及诈骗、盗窃、抢劫等,应移送司法机关或经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2、纳入案件责任追究的责任人员。指对案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中小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包括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指中小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共同实施,或与外部人员合伙实施侵犯本机构或本机构客户资金、财产、权益行为的涉嫌违法犯罪人;网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形成案件风险、引发不良后果起直接作用的违纪违规人员。

间接责任人,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案件的发生,对案件造成的风险或者不良后果负间接责任的中小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具体可划分为机构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机构经营管理责任人、其他间接责任人。

(1)机构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指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对案件防控治理承担首要责任的理事长或董事长。

(2)机构经营管理责任人。指中小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指中小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人员,一般为主任、行长、总经理。分管负责人指在中小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分工中,对发生案件风险的岗位、环节、领域或业务直接分工管理的高管人员,一般为副主任、副行长或副总经理。相关负责人指在中小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分工中,分管与直接发生案件岗位、环节、领域或业务等相关联、相制约工作,对造成案件风险或不 48

良后果负连带管理责任的高管人员,一般为副主任、副行长或副总经理。以及承担检查监督职责的监事长等。

(3)其他间接责任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崮故意,过失或不尽职,对应制约、管理或监督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知情不报。未能有效防范案件发生,对造成案件风险或者不良后果负间接责任的其他工作人员,一般为中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二)案件责任追究方式

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方式包括纪律处分、经济处理和其他处罚三种: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经济处理包括扣减绩效收入、赔偿经济损失等;其他处罚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变更劳动关系(批评教育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停职、免职、责令辞职等,变更劳动关系即与案件责任人依法解除劳动台同)。以上方式可以并用。

(三)案件责任追究的有关要求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规定,对因故意、过失或不尽职而导致发生重大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员,在核清违法违规事实后,按规定程序,一律解除劳动合同。涉嫌违法犯罪的,无论涉案金额大小,一律开除。对流程制约岗位和业务管理、监督等条线未尽职尽责,或管理不力、知情不报的间接责任人员,由本级或上级机构依据有关规定一并追究责任。

1、一案四问责。即问案件当事人的责任、问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相关人员责任、问相关知情人责任、问发案单位上级领导人责任。

2、双线问责。即对经营管理条线问责的同时,还要对稽核监督条线问责。

3、上追两级。即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到案发机构的上两级领导。(四)案件责任追究的特别规定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对案件责任追究中的一些特别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即按照“自在从宽、他在从严,尽职免责、失职重罚”的原则,实行鼓励自查、尽职免责的责任追究政策。

1、从轻、减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情况:

(1)通过加大案件治理、完善流程操作、改进业务管理、加强稽核检查及采取得当措施自查发现、主动揭露和暴露案件的。

(2)案发前发现内控中存在问题并及时提示风险、提出整改要求,或曾主动反映、举报案件线索的。

(3)案发后及时主动追缴资金和积极赔偿损失的,根据挽回损失程度相应减轻有关人员责任。

(4)在暴力胁迫情况下行为失当,事后积极补救的。(5)有重大立功表现和其他可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

2、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情况:(1)机构屡屡发生同质同类案件。

(2)对发现的案件苗头、违法违规事实或重大线索不及时报告、制止、整改、纠正、处理,或故意包庇隐瞒的。

(3)决策、指使、授意、教唆或胁迫他人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

(4)发生案件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和损失,或隐瞒事实真相,隐匿、伪造、篡改、毁灭证据和妨碍、干扰、阻挠、抗拒调查和处理的。

(5)案件引发支付风险或群体性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

(6)由于提名、举荐不当,人事管理部门考核失实,用人失察、失误,造成“带病”提拔形成严重后果,或把不良行为人安排到重要岗位等,引发案件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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