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三年行动计划

2024-09-05

智慧校园三年行动计划(通用8篇)

1.智慧校园三年行动计划 篇一

昌九地区对接融入国家战略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部署,推动昌九地区对接融入国家战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成为我省对接融入国家战略的核心区,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对接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的总体部署,发挥昌九地区对接融入国家战略的前沿阵地和示范引领作用,以昌九一体化为支撑,着力实施交通互联互通、产业转型升级、城镇联动发展、重大平台建设、开放合作提升、创新驱动协同、公共服务共享、生态文明共建“八大行动”,提升昌九地区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努力把昌九地区建成“一带一路”内陆腹地重要战略支点、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支撑和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增长极。

(二)对接路径。

1.构筑“一带一路”内陆开放高地。依托南昌航空口岸、九江港口岸和长江水道,主动对接中欧国际班列和海上丝绸之路,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大通道。以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为重点,实施招大引强工程和大规模“走出去”工程,引进先进制造业和先进技术,建设一批境外能源矿产基地。深化与沿线国家在旅游、文化、生态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努力建设国际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丝绸之路特色文化交流中心、国际生态合作重要平台。

2.聚焦长江经济带“一道两廊”建设。统筹推进长江九江段、鄱阳湖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加快建设昌九生态“双肺”,构筑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打通对接沿江省市的水陆空关键通道,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产业集聚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建设长江经济带产业承接转型升级示范区。

3.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增长极。加快建设南昌大都市区、九江都市区,加强与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对接合作,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依托沿江、沪昆和京九重点发展轴线,形成沿线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联动发展的格局。加强公共服务合作交流,全面提高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4.做强对接融入国家战略的核心区。聚焦聚力赣江新区建设,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打造改革创新的新引擎。大力推进昌九交通互联互通,加快形成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产业错位发展、融合发展,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共服务同城化,提升共建共享水平。

(三)发展目标。

一年起势头。制定出台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对接融入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纳入行动计划的重大生态、交通、产业等项目建设,赣江新区获批建设,形成一批对接“一带一路”的机制平台,全面参与长江经济带“一道两廊”建设,密切与长江中游城市群主要城市合作,昌九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形成对接融入国家战略的良好势头。

两年大进展。生态环境优势不断巩固,水陆空综合交通优势有效提升,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明显提高,赣江新区建设全面铺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规模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参与长江经济带“一道两廊”建设取得突破,昌九地区在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地位不断强化,昌九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对接融入国家战略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年见成效。全面打通与周边省份的关键通道,建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基地,“一带一路”内陆开放高地日趋显现,初步建成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的样板区、综合交通走廊的枢纽区、现代产业走廊的优势区,赣江新区建设持续推进,昌九城镇群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示范引领、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交通互联互通行动。

1.构建联江通海的水运格局。推进长江中游江西段6米深水航道建设,加快赣江、信江高等级航道建设,建成长江九江段一级航道、赣江湖口至南昌段二级航道,形成干支有机衔接的高等级航道网络。支持九江港、南昌港建设,重点推进九江彭泽、南昌龙头岗等港区以及铁路专用线、疏港公路建设。促进九江港与南昌港分工合作,加强九江港与上海洋山港等国内重要港口的接驳运输与合作,打通连接“海上丝绸之路”通道。

2.建设畅通周边的陆路交通。建成武九客专、九景衢铁路,推进安九客专、昌吉赣客专、昌九客专等铁路建设,加快实现南昌、九江至长江中游城市群主要城市1—2小时,至上海、广州等周边主要城市3—4小时,至北京6小时。推动南昌始发的赣欧(亚)国际铁路货运通道常态化运行,打通九江经武汉、重庆对接“渝新欧”、“汉新欧”等“陆上丝绸之路”通道。建成昌九大道二期和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项目,全面对接沿江和周边省份高速公路网。

3.打造高效快捷的空中走廊。完成南昌昌北国际机场T1航站楼改造,启动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改扩建前期工作,加密南昌至乌鲁木齐、西安、厦门等国内干线航班,开辟南昌通达东南亚、欧美国际航线,大力提升昌北国际机场枢纽地位。推进共青城、修水等通用航空机场规划建设,支持九江机场升级改造,探索航空旅游、航空物流等通用航空综合利用模式。

4.构筑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整合共享交通通道和枢纽,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紧密衔接,形成“两港(空港、河港)四网(铁路网、轨道交通网、快速路网、高速公路网)”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铁水联运、水水中转和空铁联运,推行客运“一票式”和货运“一单式”联程服务,提升多式联运水平。推动交通大数据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区域运输效率。

(二)产业转型升级行动。

1.建设沿江临港产业集聚带。引导大体量、大运量、大进大出临港产业向九江沿江地区集聚,大力发展石油化工、电力能源、船舶制造等临港制造业,加快推进沿江石化产业园、沿江汽车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打造万亿临港产业带。

2.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基地。深化与中航工业战略合作,加快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南昌航空工业城建设,形成全国重要的航空产业基地。推动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汽车产业联盟,加快汽车整车扩能和新产品开发,建成全国重要的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南昌新材料产业研发中心和九江新材料生产集聚区,共同建设全国有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基地。推进硅基LED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完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打造“南昌光谷”。发展壮大南昌青山湖区、共青城市和瑞昌市、德安县等服装产业基地,建成重要的新兴纺织服装产业基地。

3.大力发展新兴成长产业群。开展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建设中国电信中部地区云计算中心,推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的应用与发展。大力发展生物技术药物、生物农业等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智能装备、3D打印、新一代机器人等先进装备制造业,促进新能源技术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

4.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10个以上年货物吞吐量200万吨左右的物流园区。推进南昌电子商务国家示范城市建设,打造一批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壮大南昌红谷滩金融商务区、金融产业服务园和九江八里湖金融服务区。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开发,构建以南昌、鄱阳湖、庐山为核心的昌九特色旅游圈。促进健康养老与生态观光、医疗旅游等领域融合互动,培育一批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

(三)城镇联动发展行动。

1.加快发展两个都市区。建立南昌大都市区发展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增强南昌市的要素集聚、科技创新和综合承载功能,构建一小时经济区,打造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以九江市中心城区为核心,联动瑞昌市、九江县、湖口县、彭泽县等周边县市发展,培育九江都市区。

2.积极建设三条城镇带。加强九江与宜昌、荆州、岳阳等沿江城市分工协作,打造沿江产业走廊和重要的休闲旅游城镇带。以南昌、长沙为中心,建设沪昆沿线城镇集聚区,构建连接全省东中西的重要经济发展轴。依托京九通道和昌九大道,推进昌九城镇带建设,建成全省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带。

3.共同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以南昌大都市区、九江都市区为中心,辐射带动环鄱阳湖城市群建设,加强与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联动,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产业发展协调、生态文明共建以及公共服务共享水平,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四)重大平台建设行动。

1.启动赣江新区建设。高起点推进新区规划和建设工作,以主要交通通道和鄱阳湖水系为依托,合理布局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空间。着力承接沿江沿海高端产业,高标准推进新型城镇化,系统推进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努力把新区建成现代化滨湖临江新城。

2.加快两个先导区建设。南昌临空经济区全面推进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模式,加快建设水、陆、空立体综合交通枢纽,推进电子信息等临空型产业集聚发展,力争到2018年实现生产总值200亿元,建设全国临空经济示范区。共青先导区深入推进省直管县、“大部门制”、金融创新等改革试点,加快共青城科教(大学)城建设,发展小镇经济,力争2018年生产总值在201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3.壮大产业承载平台。推进4个国家级开发区做大做强,争取2018年南昌高新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亿元,南昌经开区、九江经开区、小蓝经开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500亿元。加快18个省级工业产业集群建设,争取到2018年形成3个超500亿元产业集群。申报建设1—2个长江经济带产业承接转型升级示范区。

(五)开放合作提升行动。

1.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放合作。深入实施招大引强工程,积极引进先进制造业和先进技术。实施大规模“走出去”工程,支持钢铁、冶金、水泥等行业骨干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生产基地;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抱团出海”,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省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沿线国家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建立能源生产和供应基地。

2.深化与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对接合作。推动与上海、江苏、浙江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建设彭泽“飞地产业园”,探索产业整体转移等新模式。推动加入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体系,促进昌九地区绿色农副产品、优势工业品进入长三角地区。深化南昌与武汉、长沙战略合作,支持九江与湖北、安徽沿江市县联动,建设赣鄂皖长江两岸合作发展试验区。

3.营造国际化便利化投资贸易环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服务模式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开展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提高通关通检效率。加快南昌综合保税区建设,按期封关运行;支持九江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共青城申报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或保税仓库。

(六)创新驱动协同行动。

1.加强协同创新支撑。以南昌高新区、九江经开区等园区为主体,加强与上海张江、武汉东湖、长株潭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作,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成体系地建设研发平台、集聚创新要素,打造区域创新中心。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985高校等开展科技合作,共建研发和产业化基地,争取组建15家左右产业技术联盟。支持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研发和国际间的科技交流。

2.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强研发平台建设,支持创建众创空间,争取到2018年新增各类创新平台20家、众创空间50个。建立健全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人员以技术发明、创新成果投资科技型企业,探索金融支持创新发展模式。

3.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实施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每年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鼓励科研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级工程师担任“产业教授”。

(七)公共服务共享行动。

1.加强教育合作。支持昌九地区高校跨区域整合资源,设立教学、培训和科研分支机构。推动南昌大学等高校与武汉、长沙等地高校开展联合办学、学科共建等合作。加强昌九地区职业教育合作,建设共青城科教(大学)城等一批特色职业教育基地和职业教育集团。扩大昌九地区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的覆盖面。

2.推动医疗卫生合作。完善昌九地区三甲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机制,推进两市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发达地区大型综合型医疗卫生机构在昌九地区布点。依托省卫生信息平台,推动昌九地区卫生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卫生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推动建立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3.推进文化繁荣。支持昌九地区文化市场组建联合体或演艺联盟,与武汉、长沙等深入开展市场开发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合作。合作办好“中三角演艺联盟”、“中三角公共图书馆联盟”、“中三角非物质文化遗产联盟”。加快江西出版集团与湖北、湖南出版传媒企业合作,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4.开展社会保障合作。推进昌九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继续实施昌九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一体化建设,加强与武汉、长沙等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合作。加快“多险合一”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扩大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推进与湖北、湖南社会保障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八)生态文明共建行动。

1.有序开发利用九江长江岸线资源。统筹推进岸线开发利用、水污染防治和生态廊道建设,把水安全、防洪、治污、港岸、交通、景观等融为一体。划定沿江地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红线”,防止沿江水资源过度开发。大力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构建沿江生态屏障。

2.切实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严格控制湖体核心保护区,有效管控滨湖控制开发带。推进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提升鄱阳湖水资源调节功能。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收集系统建设,到2018年,昌九地区实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全覆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1%以上。

3.加快建设昌九生态“双肺”。在昌九西部生态涵养区(“绿肺”)加大植树造林和低效林改造力度,新造以防护林为主的生态景观带,保护生态公益林,提升森林生态品质。加强昌九东部生态涵养区(“蓝肺”)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湿地生态与鸟类资源监测体系,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推进南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支持九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4.加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推进南昌新建区、湾里区和共青城市、武宁县等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区)建设。继续实施昌九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善水环境和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积极推动建立长江重要支流和湖泊的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昌九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昌九地区对接融入国家战略工作,研究重大政策举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省部协同机制,争取重大项目和事项纳入国家层面统筹推进。推动建立长江经济带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加强与重点省市的沟通协商。

(二)抓好任务落实。南昌市、九江市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本着统筹推进、远近结合、积极引导、滚动实施的原则,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省直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帮助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三)加强协调督促。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昌九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组织推进重要事项、重大项目和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2.智慧校园三年行动计划 篇二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罗洁表示, 青少年是学雷锋、践行北京精神的重要主体。2月下旬, 北京市中小学通过学诵雷锋事迹、寻找学生身边的道德榜样、学做志愿者等活动弘扬雷锋精神。接下来, 将建立健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 制定并实施《中小学德育三年行动计划》。

据悉, 这项计划将以弘扬和培育北京精神为重点,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 统筹今后三年北京中小学德育工作。在开设德育骨干课程和学科德育课程的基础上, 开设《中华传统文化》《志愿服务》《北京精神》三门地方课程。

3.智慧校园三年行动计划 篇三

根据行动计划,“互联网+”的三年行动目标是:到2018年,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进一步深化,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为此,行动计划提出七大行动,包括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和标准建设推广行动、智能制造培育推广行动、新型生产模式培育行动、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行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育行动、网络基础设施升级行动、信息技术产业支撑能力提升行动。

其中,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和标准建设推广行动确定的发展目标是:到2018年,形成一套完整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10000余家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1500余家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60000余家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形成以管理标准促创新、促转型、促发展的新格局。

智能制造培育推广行动确定的目标是:到2018年,高端智能装备国产化率明显提升,建成一批重点行业智能工厂,培育200个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初步实现工业互联网在重点行业的示范应用。

行动计划还从强化组织保障、改革体制机制、创新财税支持、创新人才培养、加强国际合作五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4.智慧校园三年行动计划 篇四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严防死守、严管严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范围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整治建筑工地违章动火作业的;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特种设备、无证上岗的;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及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质安站负责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二)建工站负责在建项目市场行为检查

(三)执法大队负责非法项目整治

(四)质安办加强督查,负责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四、工作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20xx年1月10日开始至20xx年4月19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列出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查。

(二)执法监管、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面验收、总结深化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9日)。各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要对“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的每个岗位和个人;施工单位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要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严禁压缩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和造价;监理单位要熟练掌握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权属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由局质安办督查,局各有关二级机构、相关股室具体实施。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抓手,将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化体系,使安全监管的责任落实到人,将安全生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5.智慧校园三年行动计划 篇五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市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教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

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6.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进办学机构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中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推进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加强校园“三防”建设,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相关股室、单位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2.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

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分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1.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抓紧整治实施,切实保证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市教育局将三年专项整治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6.宁夏学前三年行动计划 篇六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8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扩大学前教育规模,提高保教质量,逐步满足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截至2010年底,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37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90所,占24%;民办及部门办幼儿园283所,占76%;农村幼儿园共计73所,占19.6%。全区在园(班)幼儿共13.7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0.9%,比“十五”末增长12.5个百分点,全区共有幼儿园教职工7029人,其中专任教师4613人,占65.6%。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3978人,占56.6%。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空前提高,学前教育的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目前我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尤其是农村学前教育薄弱、教师数量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规模,壮大教师队伍,提高保教质量。利用3年时间,全区共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19所(其中每县建1所县级幼儿园,共2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97所),乡镇中心幼儿园覆盖率达到50.8%。各县(区)通过富余校舍改造、举办校中园等形式建设村级幼儿园或幼教点210个,全区新增民办幼儿园50所,增加学前教师4500名。到2013年,全区在园幼儿达到18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2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4%以上,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7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9%以上。

(二)年度目标。

--2011年,启动实施“ 十二五幼儿园建设工程”。全区共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9所(其中新建县级幼儿园9所,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40所),计划内建设资金由自治区和市(县、区)按比例分担。各县(区)利用富余校舍改造村级幼儿园或幼教点70个,新增民办幼儿园20所。全区增加学前教育学位15000个,新增学前教师1500名,区、市、县三级培训在职教师1500名。全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2%,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6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4%。

--2012年,新建公办幼儿园22所(其中县级幼儿园1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9所)。各县(区)改造村级幼儿园或幼教点70个,新增民办幼儿园15所。全区增加学前教育学位10000个,新增学前教师1000名,区、市、县三级培训在职教师1500名。全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3%,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68%,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7%。

--2013年,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48所。各县(区)改造村级幼儿园或幼教点70个,新增民办幼儿园15所。全区增加学前教育学位20000个。新增学前教师2000名,区、市、县三级培训在职教师2000名。全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4%以上,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70%以上,提前两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9%以上,城市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农村学前教育基础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1.加强领导,建立保障机制。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科学谋划,大力推进,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要将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列为当地民生工程,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扩大学前教育规模,采取多种措施解决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切实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2.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管责任,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中央要求和有关标准研究制定我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管理、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民政、物价、综治、公安、卫生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

3.强化督导,建立督导评估制度。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市、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快建设,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规模。

4.发挥政府职能,大力兴办公办幼儿园。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实施好“十二五幼儿园建设工程”,3年内完成每个县(区)建设1所规模500人以上的县级幼儿园和97个规模300人左右的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任务,5年内实现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

5.落实国家要求,做好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6.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各地要在实施好“十二五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基础上,不等不靠,多渠道筹措经费,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等资源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保证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人口较多的村举办相对独立的幼儿园,不具备独立办园条件的村可与相邻村联办幼儿园或举办幼教点,逐步形成覆盖乡镇、村的学前教育网络。

7.创新政策,大力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各地要鼓励社

会力量举办幼儿园,通过创新政策,采取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发展学前教育。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支持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开展民办示范幼儿园评估,对通过验收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资金奖励。

(三)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8.确定财政补助标准。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各地政府要设立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3年要有明显提高。自治区每年从教育专项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学前教师培训和优质民办幼儿园奖励。各地也要安排相应的经费,保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9.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制度。各地要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的资助力度,保证他们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师整体素质。

10.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各地在幼儿园审批、年检和等级评估中要严把教师资格关,公(民)办幼儿园聘任的教师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对新聘任的幼儿教师要加强岗前培训,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保证幼儿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实行园长竞争上岗、教师聘任制,提高办园效益和活力,努力建设一支热爱学前教育、业务素质高、年龄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11.核定编制,保障公办学前教育师资需求。按照幼儿园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要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地区配备专职巡回指导老师,保证居住分散地区的幼儿接受一定程度的学前教育。

12.加大培养力度,拓宽学前教育师资来源渠道。进一步扩大宁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办好宁夏幼儿师范学校,实施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加大面向农村的学前教师培养力度。

13.建立培训网络,全面提高学前教师能力。建立区、市、县(区)三级学前教师培训网络,加强全员培训,开展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培训,3年内共培养自治区级学前骨干教师50名,市级骨干教师100名,县(区)级骨干教师200名。分区、市、县三级对5000名在职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学前教师的保教能力。

14.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障学前教职工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学前教师,在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及工资福利待遇上给予倾斜。对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表彰。

(五)深化改革,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15.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管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注重对幼儿进行情感态度、行为习惯、智力能力的培养,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避免和防止片面追求超前教育和学前教育“小学化”。

16.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提高民办学前教育质量。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登记、年检,做到责权统一。加大对无证办园的整治力度,保障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

17.建立联合发展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城市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联合发展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到城市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挂职培训或轮训,并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观摩活动,以提高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宁夏将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缓解入园难

新华社银川5月18日电(记者 任玮)17日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19所,使全区在园幼儿达到18万人,实现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59%以上。

据自治区教育厅介绍,截至2010年底,宁夏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37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90所,占总数的24%;民办及部门办幼儿园283所,占76%;农村幼儿园共73所,占19.6%。全区在园(班)幼儿共13.78万人,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50.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个百分点。

宁夏计划用3年时间,新建22所规模500人以上的县级幼儿园;97所规模300人左右的乡镇中心幼儿园,使乡镇中心幼儿园覆盖率达到50.8%;各县(区)通过富余校舍改造、举办校中园等形式建设村级幼儿园或幼教点210个;新增民办幼儿园50所;全区增加学前教师4500名。

到2013年,宁夏全区在园幼儿将比“十一五”末增长20%,学前1年、2年、3年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4%、70%、59%以上。

自治区主席王正伟说,宁夏要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并逐步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吴忠市利通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为了加快吴忠市利通区学前教育发展,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规范、规模小等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精神,特制定吴忠市利通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坚持从实际出发,拓展整合学前教育资源,因地制宜,积极创办城乡学前教育;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幼儿成长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律,创新学前教育管理机制,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发展现状及发展目标

(一)发展现状。

利通区现有各类幼儿园28所,其中城镇18所,农村10所;公办园(包括乡镇)5所,集体办园1所,民办园22所;自治区级示范园1所,三类园以上19所,未定级8所。2010年,3—6岁适龄儿童18040人,入园(班)幼儿14180人,其中幼儿园8890人,农村学前班5290人;共有教职工917人,其中幼儿园教职工779人,学前班138人;公办教师117人,大专199人,中专210人。目前,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0%以上,专业合格率达75%以上,市级骨干教师22名;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8.6%,其中城镇87%,农村65.2%;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6.8%,其中城镇99%,农村92.3%。

在市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近年来,利通区学前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走在了全区前列,尤其是一些规模大、效益好的民办幼儿园已发展成为幼教事业的龙头,有力补充了幼教资源的不足,为幼教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利通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当前学前教育资源仍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其主要问题是:城乡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管理水平、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均不能适应学前教育的发展需求;学前教育投入严重不足,财政没有单列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资源严重紧缺,尤其部分民办园存在规模小、条件差、班额大等现象,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幼儿教师严重短缺,按幼儿园师幼比1:

7、学前班师幼比1:15的标准计算,现至少还需要补充幼儿教师930名;临聘幼儿教师待遇低,缺乏保障机制,流动性大,严重制约学前教育的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3年,利通区幼儿园总数达到53个,在园幼儿16950人,其中城区幼儿园22个,在园幼儿7410人(其中公办5个,在园幼儿2430人;集体1个,270人;民办16个,在园幼儿4710人);农村乡镇和村办幼儿园达到31个,在园幼儿9540人。公办园达到33个,在园幼儿11070人,民办和集体办园20个,在园幼儿5880人。

---到2013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使学前一年入园(班)率达到98%,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

---到2013年,所有幼儿园都达到三类以上标准,其中达到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的3所,一类园达到25所。

---争取到2013年,每个乡镇新建和改建一所乡镇中心幼儿园,人口集中的中心村基本达到一所幼儿园,乡镇标准化幼儿园达到80%以上,逐步取消学前班,加快推进农村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争取到2013年公办幼儿教师增加到700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专业合格率达到85%;完善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培训制度,使100%的园长、90%的教师接受专业培训。

---积极开展儿童早期教育实验研究,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使70%的家长接受科学育儿指导,提高家长育儿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稳步发展城区幼儿教育。到2013年,使城区幼儿园数量达到22所(新增11所,淘汰民办园4所),其中公办5所,民办16所,集体1所。新建、改建4所公办幼儿园,建筑面积16690m2,项目投资2367万元,其中:将利通区第二幼儿园迁至现朝阳小学,并进行改建,办园规模为18个班540名幼儿;将原五星小学改建为第三幼儿园,办园规模为15个班450名幼儿;将原秦桥小学改建为第四幼儿园,办园规模为15个班450名幼儿;在教育园区新建公办第五幼儿园,办园规模为15个班450名幼儿。在新民小区配套建设1所村办幼儿园,规模为9个班270名幼儿。城区规划新建民办园6所,建筑面积14867m2,其中:在新西区建设3所民办幼儿园(在和府小区建设1所,规模为9个班270名幼儿;在龙河金帝小区建设1所,规模为3个班100名幼儿;在8#地块建设1所,规模为9个班270名幼儿);在老城区建设3所(在阳光骄子小区建设1所,规模为9个班270名幼儿;在润泽华府小区建设1所,规模为12个班360名幼儿;在明珠花园三期新建一所,规模为12个班360名幼儿),使城区幼儿园布局基本合理,满足群众入园需求。

(二)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随着学校布局调整,充分利用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重点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到2013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集体办园达到31所,在园幼儿达到9540人,使所有乡镇都建成一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人口集中的中心村基本达到一所幼儿园,普及和延伸农村学前教育。三年内新建、改建乡镇中心幼儿园28所,建筑面积77900m2,项目投资12346万元。其中:在金积镇新建1所、改建3所(包括原金积幼儿园、东门幼儿园、油粮桥幼儿园、郝桥幼儿园);在古城镇新华桥村建1所;在上桥中心小学改建1所、在新建的中华中心村建1所、罗渠村建1所、牛家坊村建1所;在板桥乡梁湾村建1所、罗家湖中心村建1所、板桥村建1所;在高闸镇新建1所、韩桥村新建1所;在马莲渠乡中心学校附近建1所、改建巴浪湖小学1所;在东塔寺乡李园中心村建1所、洼路沟中心村建1所;在金银滩镇建1所、跃进桥村建1所;在金银滩农场新建中心幼儿园1所;在孙家滩开发区中心学校建1所、石家窑村建1所、种畜场建1所;改建郭桥中心幼儿园、刘湾幼儿园;在扁担沟镇新建1所、改建黄沙窝中心幼儿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尽快建立“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管理、社会参与、城乡统筹、整体推进”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 切实把发展学前教育摆上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当作改善民生和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加以落实。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新建和改建公办幼儿园,正确引导、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幼教事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二)统一规划,和谐发展。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在城市居民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时,要统筹规划幼儿园建设,城区要根据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修订版)》的要求,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做到与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采取管理主体自办、租赁、承包、合作办园等多种方式,管好、用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对那些具有办园实力和经验、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的民办教育集团,优先满足他们的办学愿望,以成本价划拨土地,在水暖电等方面予以照顾,教育部门优先办理办学许可证,优先予以定级(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充分发挥品牌示范引领效应,做大做强民办学前教育,全力推进公办、民办幼教事业和谐发展。

(三)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市财政要按照自治区生均200元的标准核拨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并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幼儿园园长和师资的培训、优质民办园的奖励等。积极争取项目,实施自治区“县、乡(镇)幼儿园建设工程”。

(四)建设队伍,提升素质。编制、人事部门要积极支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通过加大对小学富余教师向幼儿教师转岗培训、招聘等方式解决幼儿师资不足问题。创新机制,努力将公办优秀师资逐步向民办幼儿园流动,不断促进民办幼儿园师资水平的提高。实行幼儿教师及园长持证上岗和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2011年所有园长接受培训,每年培训幼儿教师200人;核定编制,根据国家规定逐步配齐教职工,多渠道补充合格教师。落实待遇,切实解决好幼儿教师的工资福利、职称和社会保障等问题,逐步建设高素质的幼师队伍。

(五)规范办园,提高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有关要求,强化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督和指导,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和质量观。健全完善学前教育管理制度,坚持公办民办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和人员培训及教学管理指导,提高民办园质量。实施小班化教育,幼儿园每班人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7.智慧校园三年行动计划 篇七

目前, 全市共有学前教育机构264 所, 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 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5%。 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借东风, 抓机遇, 构建发展新格局

2010 年之前, 酒泉市的学前教育整体状况令人堪忧, 学前教育资源十分匮乏。 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少, “ 大班额”现象严重, 农村及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差。 在师资方面, 城乡幼儿教师数量不足, 在编教师仅占幼儿教师总数的13.56%, 其余教师都是临时聘用。

师资队伍不稳定, 流动性大, 直接影响到全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成为全市教育发展的一大短板。

2011 年, 酒泉市政府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列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的重大民生工程, 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同时, 借国家实施《 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 2010~2020 年) 》 的东风, 着力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 把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解决城区幼儿“ 入园难”, 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作为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促进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举措, 认真实施《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和“ 春蕾”行动, 采取“ 新办幼儿园扩大覆盖, 改办三年制延伸学制, 实施幼儿园改造工程提升办园条件, 加强师资培训提升保教质量, 开展评估指导提升管理水平”五大措施, 促进全市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在城市, 政府支持街道社区、有条件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个人等通过多种形式兴办幼儿园, 并投资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了一批幼儿园。 在农村, 结合新农村建设, 采取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 跨村联合办园、 一村一园等多种办园模式, 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 优先规划改建幼儿园。 全市逐步形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 村级幼儿园为支撑的全覆盖、保基本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2013 年, 酒泉市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 全市共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81 个, 工程总投资2.13 亿元, 新增肃州区二幼、 金塔县幼儿园、 玉门市三幼、 瓜州县二幼和三幼、肃北县幼儿园、阿克塞县幼儿园等城市公办幼儿园9 所, 新增“ 公助民办”幼儿园17 所, 新建和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23 所。 农村幼儿园的内部设施配套和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基本满足了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为保证适龄儿童多样化的选择, 酒泉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 引导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 2015 年, 对12 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了162 万元的财政奖补。

目前, 全市共有民办幼儿园75 所, 在园幼儿达11000人, 占全市幼儿总数的39%, 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在不断加强幼儿园硬件建设的同时, 酒泉市把解决幼儿教师短缺及待遇保障这一问题作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拓宽引进渠道, 配齐补足教师。

自2011 年以来, 根据教育部《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 暂行) 》 , 全市利用省政府每年公开招考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的机会, 共招考补充幼儿教师268 人。 各县区通过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小学教师转岗等方式, 多渠道补充幼儿教师。

目前, 全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实现了每班“ 两教一保”的配备, 农村及民办幼儿园实现了每班“ 一教一保”的配备。同时, 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公办幼儿园在编教职工执行国家统一的绩效工资制度, 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 通过财政专项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予以解决。 政府有关部门还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稳定教师队伍。

抓培训, 重监管, 促进办园规范化

学前教育的发展, 离不开一支素质强、水平高的幼儿教师队伍。 为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水平, 酒泉市推行幼儿教师准入制度, 把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全市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当中, 依托“ 国培计划”和“ 省培计划”, 建立起了国家、省、市、县、园五级幼儿教师培训体系, 并积极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学历进修, 推进教师学历层次提高和整体知识结构优化。

在实施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全员培训工程过程中, 酒泉市将集中培训与园本培训相结合, 即时培训与过程培训相结合, 理论学习与实践反思相结合, 采取“ 走出去, 请进来”、城乡结对、师傅带徒弟等多种形式, 开展互评课、展示课、观摩课和教学能手评比活动, 强化基本功达标和岗位练兵, 提高幼儿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同时, 坚持送教下乡与送培到校相结合, 组织城市幼儿园与农村薄弱园结对帮扶, 促进城乡学前教育融合发展。

五年来, 共培训专任教师1430 人次, 开展园长集中培训7 次, 培训园长438 人次。 目前, 全市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82%, 专业合格率达到85%, 较2010 年提高2%和24%。

为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市、县人民政府积极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实行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靠实目标责任。

教育部门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工作规程》 和《 甘肃省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 , 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 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的管理。 公安、消防、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 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 卫生计生部门积极落实儿童保健、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 各部门之间分工负责, 协调配合, 每学期开学前开展联合专项检查, 日常开展不定期抽查。

在实施联动监管的同时, 酒泉市还建立了学前教育发展督导监测、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 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 将学前教育统筹规划、资源配置、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办学条件、规范管理和发展水平纳入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年末进行严格考核。

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 重点从课程设置、幼儿一日活动、收费管理、卫生保健、安全防护等十二个方面进行检查, 督促幼儿园认真执行《 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 和《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 坚持保教并重,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 实施科学保育、教育, 纠正“ 小学化”倾向, 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县区都采取多种举措规范办园行为, 金塔县就制定了 《 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 民办幼儿园办园标准 ( 试行) 》 等, 从制度上不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育典型, 促发展, 提升内涵保质量

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全市学前教育稳步向前发展的过程中, 酒泉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 通过幼儿园分类评估、等级认定, 培育先进典型, 以“ 典型引路、 关注弱势、 全面推进” 为策略, 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酒泉市4 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定期深入民办、农村幼儿园进行科学保教研讨、送教观摩活动, 与农村教师互动交流。 市、县有关部门也经常组织开展城乡幼儿教师教学才艺展演。 幼儿教师读书养性强素质, 学习赛课练内功, 成为了酒泉市学前教育发展的“ 新常态”。

典型引路, 强园带弱园, 缩小了城乡学前教育差距, 促进了教育公平, 提高了农村和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水平。 如今, 在酒泉的许多农村地区, 幼儿园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色彩绚丽的环境, 美观大气的建筑, 端庄文雅的教师, 活泼可爱的孩子等, 无不彰显着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 幼儿园已成为农村幼儿的天堂。

为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 市上结合《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和“ 甘肃省实验区工作方案”, 制定了《 酒泉市〈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实验区工作方案》 , 确定金塔县、阿克塞县为市级实验区, 另外, 还确定了7 所市级实验园和31 所县级实验园。

实验区、实验园以《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为指导, 创新方式方法, 每学期召开1 次园长联盟会议, 确定1个主题, 开展1 次“ 幼儿园管理专题研讨”活动, 在开展教师培训、家园共育、课题研究、推进幼儿科学保教一日活动等方面进行探索, 分享实验成果, 推广实验经验, 扩大实验效应, 引领带动了全市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

在精心实施实验区工作方案的同时, 酒泉市将教研作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幼儿园保教水平的一个重点。 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 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 定期组织专职教研员及由教学名师组成的兼职教研队伍, 深入幼儿园积极探索符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保教模式, 对幼儿园保教行为、游戏设置、自制玩教具等进行指导。 此外, 还完善了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 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 通过骨干教师引领提升、学科名师走课培训, 及时解决学前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 不断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和水平。

8.智慧校园三年行动计划 篇八

主要目标

到2018年,朝阳区妇女儿童公益慈善促进会形成一套独立、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机制,打造出1~2个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品牌服务项目,在社会上营造“人人公益,人人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影响带动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加入到为妇女儿童做公益慈善的行列中。

行动计划

(一)心·信相印

加强促进会自身能力建设和社会公信力建设,提高促进会的生存发展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

——增强自身实力。建立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能力突出的工作人员队伍,发展一批志愿者骨干队伍,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培训、提升大家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为妇女儿童提供专业化和优质化的服务。

——加强文化建设。培育弘扬“以人为本、精干高效、管理严明、团队和谐、服务优质、讲究诚信、遵纪守法”且具有促进会特色的组织文化,树立促进会正面形象,增强会员单位、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归属感,增强社会大众和服务对象的认同感。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严格、切实、完善的制度,包括会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要信息披露制度、奖惩制度、自律守则等。建立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管的自治机制。

(二)爱·照角落

针对特殊妇女儿童群体开展服务项目,让她们感受到来自社会各方的关爱和温暖,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橙美公益”关爱环卫女工项目。根据环卫女工的具体需求,开展健康关怀、特困帮扶、素质提升、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特困妇女儿童救助项目。针对因病致贫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制定求助的范围和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确有需求的,开展定向众筹、定向救助等活动。

——单亲母亲帮扶项目。在社会支持网络、亲子关系构建以及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精准的帮助。

——关注孤独症儿童项目。与专业机构合作,通过促进会的力量,给予这些孩子和家庭关爱和帮扶。

(三)善·行朝阳

大力弘扬善客文化,在社会营造“人人向善、人人学善、人人行善、人人扬善”的良好道德风尚。

——推出善客典范。推出一批为妇女儿童发展付出公益慈善之心和力量的突出单位和个人,打造“朝阳善客”品牌,树立慈善典型,感受善行力量。

——打造善行文化。通过举办妇女儿童领域公益慈善论坛,征集善行微电影、举办善行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营造崇善向善的社会环境。

——建立微善行氛围。以新媒体为阵地,及时发布身边的善行善举信息,积极与群众互动,增强善行文化的社会渗透力。

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16年4月~2018年底)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在朝阳区各领域、各层面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营造朝阳温度社会氛围,激发社会大众积极参与行动计划和服务活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

(2016年10月~2018年9月)

以三大行动和四类服务项目为指导,全面实施三年计划,通过开展具体可行的活动和服务,营造慈善公益氛围,发现优秀善行人物,培养优秀骨干志愿者,打造组织文化,提升自身实力。

(三)总结提升阶段

(2018年10月~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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