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介入项目报建流程

2024-10-03

前期介入项目报建流程(精选7篇)

1.前期介入项目报建流程 篇一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全程报建工作流程

1、测绘现状地形图

在确定开发项目后,联系重庆市勘测院测绘拟开发地块,并确定所需地形图份数,缴纳测绘费用后领取现状地形图(含管网)。

2、国土用地手续 2.1申请用地红线。2.2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必须经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

3、项目立项

3.1编写完成“项目建议书”,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写“立项申请”。

3.2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建筑面积10万㎡以上送市计委立项,建筑面积10万㎡以下送区计委立项。3.3如项目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寻找有资质的单位根据拟建项目编制,报市或区计委审批。3.4在取得建委初步设计意见书后,根据建委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下达的指标为依据编写下达投资计划及固定资产许可证申请并持有关资料向市、区计委申请下达年度计划及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3.5计划下达后,领取批文及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4、规划定点、选址

4.1申办开发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初审。4.1.1向市国土局大厅提交地灾评估申请资料

4.1.2根据审批情况,决定是否作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若需作地质灾害性评估,联系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报告需经市地房局专家评审通过。4.1.3审批通过,领取批文,交资料员存档。4.2向区规划局提请定点手续审批

4.3审批同意后,向区规划局交纳40%的规划证照管理费,然后领取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规划红线图,原件存档、提供利用,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5、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若项目建筑总面积超过10万㎡则须申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审批过程:详规方案报送区规划后,区规划上报市规划,市规划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若通过,则形成请示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否则继续修改设计直至通过专家评审会。

审批通过后,市政府向市规划下达同意详规方案的批复,市规划在详规方案总图上划红线、盖章,领取市府批文及附图交本部资料员存档、提供利用,批文复印件送相关部门。6规划方案审批

6.1环境保护审批[申请环评书(表)编制要求通知书]。6.1.1 准备资料报区环保局审核:

6.1.2 取得“环评编制要求通知书”后,联系、确定环评单位,委托其编制环评书(表)并通过专家评审。

6.2在完成消防、绿化的设计方案后,开展以下工作: 6.2.1消防方案审批。6.2.2绿化方案审批。6.3规划方案审批。

审批同意后,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方案审查意见书及方案,交本部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7、初步设计审批 人防(方案)、防雷(方案)、消防、绿化、综合管网专项设计,在取得上述设计初步设计图后,在等待项目初步设计图及说明过程中,首先进行专项设计的初步设计送审,下列工作除绿化需先取得消防初设审查意见书外其余均可同时开展:

7.1人防方案审批。7.2教委批复。7.3防雷方案审批。

准备设计方案原件1套(由策划部提供)报市防雷办审批。若有设计技术疑问,派员解释和答疑。审批通过后存档。7.4消防初设审批。7.5绿化初设审批。

7.6环境保护审批[环评书(表)审核意见]。7.7综合管网审批。7.8办理拆迁许可证。

办理程序详见《拆迁管理流程》。

8、建委、人防初设审定 8.1建委初设审批 8.2人防初设审批

9、规划施工图审批

9.1在取得建委初设审查意见书,完成人防、消防、防雷施工图设计后,在等待项目施工图设计中,首先完成(可同时开展)以下工作: 9.2人防施工图审批。9.3消防施工图审批。9.4防雷施工图审批。9.5环境保护审批[“三同时”审核意见]。9.6办理市政手续。9.7办理规划许可证。

10、办理施工许可证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做以下工作:

10.1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书(建筑面积4万㎡以上须报市建委审查)。10.2申办招投标手续。10.3打印施工许可证。10.4施工许可证盖章

11、开工前手续准备

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期间,可同时做以下工作: 11.1市政手续。11.2卫生许可证。

11.3若项目地块内涉及树木移栽、砍伐,应根据地块大小到市或区园林局办理相关手续。11.4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

12、办理预售许可证

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许可证副本送房屋交易中心备案,正本存档。

13、天然气安装申请

13.1联系燃气公司进行用气的接洽、设计、缴费及施工。13.2燃气公司设计师到项目现场查勘时,工作人员应陪同

2.项目前期报建工作总结 篇二

荣翼 发布于 2013-07-09 浏览 51人次

项目前期报建工作总结

一、规划方案审批阶段

规划为主办部门,消防、绿化、环保、人防为协办部门实行并联审批。程序为先把方案报规划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由规划向协办部门发协办通知,再将资料报协办部门。由于在报环保之前要请环评单位做环评,历时较长,因此,规划允许报环保可以在不拿协办通知的情况下先进行。最后待拿到各协办部门的方案审查合格意见后再报规划,由规划出方案审查意见。

具体所交要件如下:

1、规划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投资备案证(复印件1 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份,含电子光盘);

(4)彩色渲染图(1 套,限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及建设项目)

2、消防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份,含电子光盘);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原件1 份)。

3、环保 由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对项目用地按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进行环境评价,出环境影响报告表,再由环评单位将报告表及申报表完善后报开发区环保分局审批,审批通过后获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

4、人防所需提交的资料有:

(1)防空设施易地建设建议书;

(2)防空设施易地建设申请书。

5、绿化

(1)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原件1份,含电子文档);

(2)1:500 绿化布置图(原件2 份);

(3)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总平面图(1 张)。

方案阶段涉及到市规划局信息中心核面积,这个程序穿插在规划发完协办通知后,由规划经办人签字同意去核面积后再由开发商拿去核,要件是方案阶段的建筑图1 套(含光盘,要严格按照规划规定的图层进行画图)。

二、初步设计阶段

初设与方案阶段报建相似,实行并联审批,规划为主办部门,消防、绿化、节能、防雷、市政为协办部门。程序是先报规划,待初设预审通过后,再由规划发协办通知到各协办部门,待规划拿到几个协办部门的审查合格意见后,由规划出初设批复。具体所需要件如下:

1、规划(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表》(原件1 份);

(2)初步设计图说;(原件2 份,含电子光盘);

(3)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1 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 份);

(5)投资备案证(复印件1 份);

(6)工程勘察报告及质量审查合格意见(原件1 份);

(7)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 份)。

注意:工程勘察报告要求是初勘以上深度,历时大概10 个工作日。

2、消防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

(2)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原件1 份)

3、园林

(1)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2)绿地布置图(原件2 份,含电子光盘);(3)总平面图(原件1 份);

(4)说明书(园林绿化说明,原件1 份);

(5)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6)园林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注意:绿地布置图细化到植物配置表,并将植物标注在图上。

4、市政

(1)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2)综合管网图(原件1 份);

(3)灯饰效果图(一式两份,含电子光盘)

(4)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注意:如果是高层的灯饰,则要在高层上安装导航灯。

5、节能

(1)节能概算书、模型(原件1份,含电子文档);

(2)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6、防雷

(1)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申报表(原件1 份);(2)雷电灾害评估报告(原件1份);

(3)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4)初设总平面图(原件1 份)。

三、施工图阶段

拿到初设批复后,准备做施工图,施工图完成后找审图公司审图,获得审图合格书; 施工图阶段需报资料:(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1 份);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 份);

(5)施工图建筑部分(加盖设计单位资质印章,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6)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

(7)施工图审查报告(复印件1 份);

(8)户型统计(90 ㎡为界,户数及户数比例,面积及面积比例,满足90/70 政策);

(9)初设及附图(复印件1 份)。

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阶段涉及到市规划局信息中心核面积,这个程序穿插在规划发完协办通知后,由规划经办人签字同意去核面积后再由开发商拿去核,要件是方案阶段的建筑图1 套(含光盘,要严格按照规划规定的图层进行画图);同时,到潍坊市勘测院进行放线。

四、施工图备案(在办理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1)勘察、设计、图审合同及图审费用发票(复印件1 份);

(2)整套施工图(含电子文档)(原件1 份);

(3)节能模型电子文档

(4)节能备案登记表(含电子文档);

(5)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合格书(节能、消防、综合原件各一本);

五、招投标

进行招投标的前提是进行施工图备案,招投标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需要配合招投标公司提供相关的资料有:(1)投资备案证;

(2)施工图备案凭证;

(3)施工单位3 证及项目经理证;

(4)施工合同;(5)资金证明(要求银行帐户里的余额大于总造价的30%);

(6)图审报告(综合篇);

(7)公司章程(采用直接发包的只能是私营企业);

(8)企业营业执照;

(9)房地产开发资质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报质量、安全以及施工许可

报质量、安全以及施工许可三者可以同时进行,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报施工许可之前,必须要完善相关费用的缴纳,城市配套费、综合服务费、质量监督费、定额测定费、民工保证金。申报项目资本金的时候应提交如下资料:

(1)投资备案证;

(2)初设批复;

(3)土地出让合同;

(4)潍坊市房地产权证;

(5)潍坊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

(6)潍坊市潍城区项目资本金存入申请书;(7)项目资本金使用计划申请表。

报质量、安全及施工图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原件3 份);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上要求提供的资料;

(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原件4 份);

(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上要求提供的资料;

(5)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书;

(6)建设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

(7)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8)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压原件);

(9)施工单位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

(10)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该项目有关人员的任职文件(即责任书)(原件1 份);

(12)已签订的《潍坊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13)计划生育责任书;

(14)管线保护专项措施(原件1份);(15)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详细办法;

(1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 份);

(17)开工审查表何工程现场勘验报告(原件1 份)。

3.前期介入项目报建流程 篇三

课程背景

房地产开发特点是:1.周期长、投资量大;2.多专业,多阶段,多节点;3.高风险、高回报,需要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项目的成功一定是一个团队目标一致、通力协作、不断努力的结果。重点在三大节点:A、项目开工;B、开盘;C、内控交房;两大阶段:项目前期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通过图表和案例说明)。

这是一门结合房地产全程开发的报建实战课程,通过开发流程的一系列报建环节的梳理和核心部门公共关系的剖析,告诉房地产企业老板、集团开发负责人一个优秀的报建人员如何高效地进行该项工作,才能保证企业开发项目快速取得合法证照。

良好公共关系的建立与维护不仅对于已开发项目具有直接的促进作用,还对于公共危机的处理和化解、企业长期形象的建立、各项优惠政策的博取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让地产公司老板提高对开发报建的认识,培养和训练专业的报建团队,让你从不断发生的繁琐的企业管理工作中,找到最核心的关键,做一个内行的开发管理者!

师资简介

杨 凡老师:

国内房地产资深专家,东南大学工程硕士,南京大学EMBA,全经联创新讲师,明源地产研究院研究员。杨老师早年就职部属建筑设计研究院,曾在2家上市地产公司的总部产品研发中心参与和支持了多项住宅和商业综合体的设计的研究,对产品创新与设计控制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先后担任过苏宁环球和百胜麒麟等多家地产公司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总经理,积累了丰富的一线的实战经验。

曾全权负责一些开发集团公司的区域公司的前期报建和设计管理工作,参与营销与成本管理工作,总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设计、及项目的全过程运营管理,经历多个项目的投资拿地、全程报建、南京和重庆等地项目的拆迁安置、土地一二级联动、合同谈判以及项目的运营管控等工作。对外对于土地价值的判断、投资机会的选择与切入、拆迁安置技巧、一二级联动获取策略、政府公共关系维护和报建技巧,对内对于项目的关键节点设置和把控、计划管理的落地、内部各部门综合协调等方面具备独特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有房地产多个项目的整体运营管控经验和操盘技能。

杨凡老师今年来多次被邀请走进大型国企和上市公司,给企业中高层和行业内的管理人员上课,并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重庆大学和中南大学等大学房地产总裁班客座,给学员培训上课,在时代光华等专业地产培训机构的云直播平台授课,深得从业人士的好评。

课程收益

让房地产企业老板提高对开发报建的认识  教会房地产老板如何用好开发人员  让房地产老板学习公共关系的有效利用 让房地产报建从业人员快速入门和提高层次

通过学习,能够让您清楚开发主要流程、重点及风险点。

了解开发开发报建全过程的内、外部管控办法,并能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实施。

课程对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总经理、主管、开发部负责人、报建专业、公共关系部相关人员

一篇: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报建的外部主要工作内容:

一、项目报建流程及主要审批成果

二、项目设计审批

(一)、设计方案审查(并联审查)

1、方案预审需提供的材料:

2、协办部门材料及数量:

◆涉及消防事项的审查 ◆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的审查

◆ 涉及防空地下室设置事项的审查(涉及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 涉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事项的审查(涉及危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

的建设项目)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审查 ◆ 涉及电力保护事项的审查

◆涉及河道管理事项的审查(限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涉及机场空域安全管理事项的审查 ◆涉及无线电管理事项的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

(二)、扩初设计审查(市住建局并联审查,各区、县住建局有差异)

1、初步设计预审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2、主办部门所需要的材料:

(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表(含电子表格);(2)初步设计图说(按主办部门预审意见修改后)及其光盘;(3)涉及高边坡支护的,应提供边坡支护方案设计可行性评估报告;

3、协办部门提供的材料: ◆消防所需申请材料: ◆园林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气象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人防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市政部门要求的申请材料: ◆交通部门所需申请材料:

(三)、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 第一部分(综合篇)第二部分(消防专篇)第三份(节能专篇)

三、项目工程办证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二)、项目核准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五)、建设工程预售许可证办理(六)、建设工程备案证办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四、项目工程招标

(七)、建设工程招标报建

(八)、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备案(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五、项目专项审查

(十)、平基土石方专项工程(十一)、高切坡治理专项工程(十二)、建筑装饰专项工程

六、项目施工报监(十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

(十四)、建设工程施工临时占道、开口办理(十五)、移植行道树办理(十六)、人防设施损坏报批

七、项目行政管理

(十七)、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十八)、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管理

八、项目验收

(十九)、项目规划专项验收管理(二十)、项目消防专项验收管理(二十一)、项目环保专项验收管理(二十二)、项目防雷专项验收管理(二十三)、项目园林专项验收管理(二十四)、项目节能专项验收管理(二十五)、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二十六)、项目档案资料管理

九、总结要点及相关案例: 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

2、项目公司设立、立项、环境评估、房地产开发资质

3、总平面审查阶段

4、管线综合审查、排水许可证

5、单体审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消防和人防专项审查

7、节能审查、施工图审查

8、渣土和建筑垃圾排放许可、噪音排放许可、夜间连续施工许可

9、质量监督、安全监督

10、施工招投标、监理报建

11、施工许可证

12、放线、验线

13、预售许可证

14、关于预售中的土地解押

15、规划、消防、人防、管线、质量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交楼

16、潜规则概要

第二篇: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前期的内部主要工作内容:

一、项目前期阶段 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流程、完成标志、控制要点及主要风险: 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4 项目定位报告(公司)(1)、市场定位、客户定位、产品定位、价格定位(2)、经济测算(3)、项目发展报告:开发计划、项目考核指标初定、资金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土局)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1)、建筑方案设计通过(公司)(2)、方案文本报规通过(规划局)(3)、项目投资概算(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1)、施工图最终蓝图完成(公司)并通过图审(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3)、目标成本审核通过(公司)(4)、项目预算审核通过(公司)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

6、项目开工(公司):项目开工主要流程

7、样板区开放(公司):样板区开放主要流程

8、预售许可证(房管局)

案例:预售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1)、项目亮相(公司)(2)、项目开盘(公司)项目前期阶段小结:

核心工作:项目定位、方案设计、预售许可证获取 关键性节点:五证的获取、样板区开放 最主要影响因素:

1、拆迁影响项目启动时间;

2、定位报告、规划设计质量导致工作出现反复;

3、报规报建工作推进缓慢;

4、设计单位履约能力。

二、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全过程营销)

1、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线管控流程及完成标志、主要过程控制节点

(一)、建安工程

(二)、室外配套工程

(三)、取得规划验收和综合验收合格证,工程验收整改完成

2、项目实施阶段——销售线核心工作:按期完成销售、回款目标,主要工作内容有:(1)、分解月度指标;(2)、产品分析、聚焦销售重点,(3)、价格监控及调整,(4)、月度推广计划执行,(5)、客户到访及接待成交工作,(6)、月度指标考核

3、项目交付后主要工作

(1)、物业服务(2)、项目后评估(3)、产权办理(4)、结算办理

第三篇:开发报建工作的流程、节点工作、操作指南及案例分析

一、如何理解和判断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报建 1.当前国内典型企业对报建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2.报建工作在房地产项目全程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项目的合法性)3.优秀企业的开发报建体系的组成分析

(结合2-3个优秀企业的报建体系组织结构分析)

二、如何构建适合房地产企业的报建流程和体系 1.开发项目所在城市的报建基本框架和流程(2-3个城市的报建流程图分析)

2.不同报建阶段的具体分析(结合6项案例)

(1)用地环节(含拆迁安置阶段、管网拆除、土地确认书、国土合同、土地契税、国土证等方面的报建程序或流程的具体研究)

(2)立项环节(投资备案、项目资本金、可行性研究,水土保持等)

(3)规划设计环节(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等)(4)工程建设环节(招投标、建筑节能、环境保护知识)

(5)销售环节(开盘前期的报建、媒体审查、大小权证的办理)(6)竣工验收环节(规划验收、消防、人防、绿化、防雷等)3.开发主线——五大证照报建剖析(结合实际案例)(1)如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取得国土证(2)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3)快速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许可证的办理(5)预(销)售许可证办理

4.技术独立系统的报建技巧和策略(1)临水、正式用水的报建策略(2)临电、正式用电的报建技巧(3)如何推进大市政道路建设的报建

(4)通信、网络、燃气、供暖等专业部门的报建策略 5.企业如何构建恰当的报建模式和流程

(1)按项目开发流程,由不同部门分阶段报建模式(2)统一由一个部门对外报建模式

(3)报建团队和专业组相结合的报建模式(4)不同报建工作界面的搭接和分隔(5)高效的报建会议如何组织和管理

三.报建工作典型难点及技术处理(结合实际案例分析)(1)对项目报建难点和阶段的客观认识和分析(2)项目抢跑开工建设的处理

(3)国土问题(红线交叉、土地抵押等)的解决(4)施工图和方案差异大的处理(5)竣工验收超指标的状况处理(6)......四.不同类型开发企业实际关注的报建节点(1)民营企业关注哪些开发报建节点(2)国资企业关注哪些开发报建节点

(3)结合内外部情况,掌控报建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五.房地产企业开发报建团队的建设 1.如何遴选和培养报建人员 2.报建人员的知识结构体系 3.基本礼仪

4.岗位再培训的重要性 5.报建人员的心里调节

6.报建奖罚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六.房地产企业开发报建团队的建设 1.开发报建工作的重要性 2.开发报建工作的核心价值 3.开发报建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4.企业投资项目报建流程 篇四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建设单位的请示或函;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5.资金筹措情况;

6.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湛江市城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申请表;

2、城市规划信用承诺书;

3、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申请者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

4、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5、标明项目位置的1:500现状地形图5份(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高压走廊、输油管道、城市道路等市政工程项目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

6、属于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即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2)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复印件);(3)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复印件);(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提交的专业管理部门意见。

7、属于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出让时规划部门下达的用地规划条件(复印件);(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反映用地范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

(4)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航空、通信等部门的,应当提供各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8、经营性开发项目提供地名主管部门对项目命名的批准文件。

9、属于分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名称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2)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已取得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4)规划部门下达的用地规划条件及规划部门历次批复的其他文件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5)因建设用地单位本身的更名、改制等不涉及改变用地规划条件而申请改名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10、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

1、复印件须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件须带原件核对;

3、现状地形图须由具有城市测绘资质的单位施测,采用1954年北京平面坐标系统(中央子午线111度),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4、将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全部制作成电子报批光盘(文件格式要求:文本为DOC、PDF、JPG等格式,设计图为DWG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批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湛江市城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申请表;

2、城市规划信用承诺书;

3、在1:500现状地形图基础上绘制的总平面规划彩图一式二份;

4、按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规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深度要求编制的规划成果(含说明书)一式2份,成果光盘2张(说明书为DOC文件,规划总平面图为DWG文件,效果图为JPG文件)。

5、建设项目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6、属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的,提交方案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属规划调整的,需提交历次规划审批文件及附图(复印件);

8、属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公建配套设施布局的,应当取得拟调整的公建项目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9、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10、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11、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组织评审(论证)的,提交评审(论证)意见及相应的修改说明;

12、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

1、复印件须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身份证明文件、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件须带原件核对;

3、现状地形图须由具有城市测绘资质的单位施测,采用1954年北京平面坐标系统(中央子午线111度),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4、将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全部制作成电子报批光盘(文件格式要求:文本为DOC、PDF、JPG等格式,设计图为DWG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初步意见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填写湛江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申报表一式三份;

2、项目的初步设计、工艺流程说明书和平面布局图(或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

3、土地使用证及场地(厂房)租用合同复印件;

4、提供环保方案说明书(含节能方案);

5、有建筑工程的,须提供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报送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评报告表五套;

2、有行业管理部门的,提供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一式三份;

3、提供技术评估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的技术评估意见一式五份(区、县报批项目一式七份);

4、提供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方案。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建设单位的请示或函;

2.由相应专业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节能报告;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4.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6.招标基本情况表; 7.资金筹措情况;

8.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湛江市城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申请表;

2、城市规划信用承诺书;

3、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5、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6、批准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及图纸(复印件);

7、项目建设地点1:500现状地形图3份;

8、建设工程方案图3份(设计图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和国家承认的注册建筑师章);(1)总平面图(比例1:200或1:500);(2)建筑设计说明和文本;

(3)单体建筑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比例1:200或1:500);

(4)彩色透视图或效果图(A3纸规格)、模型;

9、建设工程设计成果光盘1张(文件格式要求:说明书为DOC文件,方案图为DWG文件,效果图为JPG文件);

10、属扩建、改建工程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原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2)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证明文件;

(3)属危房改建工程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复印件);

11、水厂、电厂、桥梁、污水厂、开关站、变电站、垃圾处理厂、调压站、气化站等项目须提供相关部门意见;

5.前期介入项目报建流程 篇五

一、土地手续办理

1、土地出让合同;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2、土地用地勘测图。

3、建设用地批准书

4、土地契税、地税完税证明(财政局、地税局)

5、土地登记申请,审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二、规划手续

1、项目总平面规划,规划设计方案申报经规委会通过后,发规划批文,按规划批文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总平面图规划,进行项目建设工程单体初步设计,申报单体工程规划许可证。

3、交纳规划技术服务费、配套费等,办理城建档案馆移交合约。

三、项目发改立项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规划批文、总平面规划图

3、环境影响评价

4、抗震设防

5、办理完以上资料后报发改委审批后发立项批文。

四、工程施工手续

1、场地三通一平,达到场地平整,水、电、路通具备施工条件。

2、工程勘察,设计。根据单体工程规划具体要求进行勘察,勘察单位出详细勘察报告后,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施工图。

3、图纸设计审查;工程施工图审查(建委审图中心)、消防设计审图(消防局)、防雷设计审核(气象局)、人防手续(人防办)。

4、工程报建,勘察现场。

5、办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监理合同。

6、前期绿化设计,办理绿化审批手续。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8、建筑垃圾处置、商混供应合同。

9、交纳相关费用,社会劳动保障费、开发管理费等。

10、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工程建设阶段

1、临时设施规划办理,规划放线验收工作。

2、开工建设,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

3、配套工程施工建设。

4、房屋面积测绘,办理房屋预售手续(房管局)。

5、签订销售合同。

六、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1、建设项目单体工程验收。

2、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

3、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4、物业服务公司进驻管理、服务。

5、业主交接装修入住。

6、办理建设项目产权登记备案手续,业主办理房产权证。1.0目的

明确开发项目报建报批、取证范围、条件、法律法规依据,屹立项目开发的顺利进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开发项目全过程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的管理。3.0、职责

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开发公司按职责、业务的划分,分别负责组织办理相关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3.1管理中心负责

公司祖册登记、营业执照、法人执照、自制评定申报;公司备案申报; 3.2综合部负责

1、《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办理

2、土地使用许可证办理

3、建设用地批准书 申办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6、施工许可证的申办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办

8、房屋所有权证得办理

3.3工程部负责办理: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申报。4.5、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A、开发项目的土地位置由经批准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定。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定的位置,应符合位置土地使用条件。而使用条件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公告”或“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

B、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土地使用条件,一般以《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文件形式提交负责土地出让或划拨的管理部门,作为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必备条件。C、《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2、规划控制指标及规划设计要求。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筑的建设要求。

4、基础设施和工艺设计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5、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6、项目经营方式等。

D、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经办部门持批准的文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开发项目用地申请。E、经批准的用地由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F、通过拍卖、招标或协议方式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方签订合同。G、公司对持有使用权的土地,依法支付出让金、地价、有关费用和履行拆迁、安置、补偿等责任。

本程序应按照下列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I、《土地使用证书》的办理

1、《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2、办理授权委托书

3、申请土地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土地登记申请表、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个人身份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土地附着物权属证明。

4、土地管理部门审定后核发《土地使用证》。

5、土地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登记及变更登记按相关法规规定办理。

6、公司经办、管理部门应按当地土地管理行政部门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定期检查手续。J、《房地产项目开发手册》的办理

1、房地产公司莹在土地使用合同签订后或《建设用地批准书》下达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领取《房地产项目开发手册》。

2、房地产公司应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事项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司开发经营活动的审查、批准、处理意见,记录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手册》中。K、《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的办理

1、开发项目用地使用权合同签订后或《建设用地批准书》下达后,项目策划部应向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经审核批准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申报时提交文件:土地使用证书、红线图(用地控制图)、规划设计方案、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及其他规定应提报的文件。

3、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开始对项目进行勘察、规划、设计工作,并按规划进行设计。L、《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1、房地产公司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应向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部门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获取此证后才允许进行施工图设计。

2、申办提交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文件(含图纸、资料说明,必要时提供勘察设计报告)、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设计合同、红线图(用地控制图)及其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M、《施工许可证的》的办理

1、房地产公司负责向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

2、应提交的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的证明文件、施工合同、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资金证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3、经核准并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开发项目工程方允许施工。N、《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提供文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施工合同、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商品房预售方案、须向境外销售的,应同时提交允许销售的批准文件。O、《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披肩》的办理

1、开发项目全部竣工,经预验收合格后,由开发公司工程部想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竣工综合验收。

2、竣工综合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及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并满足使用要求。

2.2住宅及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单位工程全部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

2.3施工机具、暂设工程、建筑残土、剩余构建全部清运完毕,达到场清地平。

2.4拆迁居民已合理安置。

3、申请竣工综合验收应提供下列文件:

申请书、商品受制人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交付使用证明、总平面图和分层平面图、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机构做的勘测报告及规定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4、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属实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公司应负责及时将证书送交房屋所有权人。备注:

1、报建/报批、取证获取的各种证照,按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保存。

2、所有申办报建报批、取证提供的文件、资料,均应整套复印一份长期保存于申办部门。

6.规划和建设局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篇六

(只限行政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经营性用地建设项目不再办理)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表明拟选址用地的位置、范围的1:500标注建筑红线的现状地形图;

3、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4、涉及乡镇的项目应附各镇对此项目的意见; 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 申报材料:

1、建筑设计方案审批申请表;

2、建筑设计方案;(1)总平面布置图;

(2)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2个以上不同方案);(3)建筑方案效果图(2个以上不同方案);(4)计划批复文件;

(5)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7-15个工作日

三、建设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备案通知书 申报材料:

1、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原件一份);

2、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审查合格书(原件一份);

3、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建施部分蓝图)。办证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总平面设计图或初步设计方案;

4、总平面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5、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图;

6、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划拨用地除外)

7、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

2、土地权属证(审查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4、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合格书及审查备案通知书(复印件一件);

5、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建施部分一套);

6、建筑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建施图纸)数字光盘(一份);

7、消防审查意见书(复印件一份);

8、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9、文件和图纸装订成A4规格。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建设工程白蚁预防

申请材料(直接到白蚁办办理):

审查合格的建筑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

2、底层平面图;

3、如有地下室的应提供地下室平面图。办理时限 即办

七、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申报材料:

1、《什邡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原件一式四份;

2、《什邡市居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通知书》原件一式二份;

3、立项批文复印件;

4、银行资金证明;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有受监理的应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查登记表》一式四份及派驻监理人员岗位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招标投标备案

申报材料(直接到招投标站办理):

(一)工程招标备案

一、办事流程

对所提交备案资料进行审查

二、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报建表 2.招标方案核准书

3.委托招标的代理合同(附招标代理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代理该项目从业人员证书复印件)4.委托工程量清单编制合同(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5.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6.资格预审文件(实行资格预审时提交)7.招标文件

三、承诺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一、办事程序

对符合要求的备案资料予以备案

二、申报资料

1.工程招标投标开标会议记录 2.评标专家抽取备案表

3.中标人投标文件(国有投资工程提交)4.评标报告

5.外地队伍入什注册登记表 6.中标通知书

三、承诺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符合标准的给招标人核发招标备案通知书,招标人发出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法律依据 同上

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证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原件一式三份;

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一份;

3、中标通知书、招标合格通知书或免于招标通知书;

4、经审查通过的全套施工图一套;

5、施工图审查报告书;

6、《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表》原件一式二份;

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施工企业建造师、安全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9、公司企业对项目机构设置任命文件;

10、已买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保单复印件);

11、设计单位对审图意见的回复;

12、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即:安全员、质监员、材料员、施工员、建造师)原件的扫描件;

13、监理公司监理员、监理工程师压证(原件);总监证复印件;

14、文件和图纸装订成A4规格。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申报材料(直接到建筑业管理科):

1、施工合同(原件一式九份,或根据发、承包双方需要),其中一份合同留合同备案机构;

2、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不提供);

3、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书。办理时限 即办件

十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报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在四川建设厅网上申请许可打印件);

2、立项批文;、3、规划两证一书;

4、中标通知书;

5、质量监督证;

6、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7、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总造价5%

8、施工企业为该工程从业人员购买的工作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9、施工企业在工程投标时,所列出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复印件;

10、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执行压证施工(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

11、现场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备案登记表;

12、施工组织设计。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十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申报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规划设计方案和主要楼层或户型的平面图、剖面图;

5、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预售条件的工程进度证明;

6、已完成基础以上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

7、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以及明确标示有物业管理用房位置和面积的总平面图。

8、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及方案。

9、白蚁防治证明。

10、房产测绘报告书。

11、什邡市商品房预售楼盘申请表。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十三、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申报材料(直接到规划建设管理科办理):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原件一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一份);

4、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原件一份);

5、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管理记录(原件一份);

6、消防验收审查意见(原件一份);

7、符合规划部门要求的竣工测量的数字化地形图或竣工测量凭证(饮食地形地貌、建构筑物、室外工程、配套设计;比例为1:500);

8、建筑工程房产测绘报告;

9、文件和图纸装订成A4规格。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申报材料(直接到质量安全监督站):

1、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2、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实验报告;

3、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5、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6、视工程具体情况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办理时限 即办件

十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申报材料(直接到质量安全监督站):

1、备案资料(复印件);

2、存档资料;

3、留站资料(复印件);

4、质量评定资料;

5、质量保证资料;

6、技术管理资料;

7、视工程具体情况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时限 即办件

十六、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

申请材料(直接到城市建设档案馆):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基本内容;

1、立项的所有文件

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的所有文件;

3、勘察、测绘、设计的所有文件;

4、招标的所有文件;

5、开工审批的所有文件;

6、财务的所有文件;

7、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8、监理的所有文件;

9、施工的所有文件;

10、竣工图的所有文件;

11、竣工验收的所有文件。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七、乡村规划许可证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立项批文;

3、国土用地批文;

4、环评批文;

5、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备案书;

6、消防审查意见;

7、乡镇对项目的意见;

8、用地红线。办理时限

7.前期介入项目报建流程 篇七

报 建 流 程

2007年9月

A、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建筑类)

B、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C、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D、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E、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须知(建筑类)F、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市政类)G、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市政类)

H、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I、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 J、申请机动车出入口办理须知

K、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L、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M、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N、建筑方案审查 O、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P、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许可 Q、控规调整

R、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

S、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售楼部规划许可 T、申请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 U、办理退还保证金 V、建筑外立面装饰审查

W、建筑屋顶“平改坡”方案审查 X、建筑屋顶“平改坡”施工图审查 Y、办理配套服务设施方案审查 Z、补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AA、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AB、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AC、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工程规划许可 AD、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政工程类)许可

AE、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AF、道路及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许可

AG、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许可AH、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AI、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市政工程类)AJ、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规划许可

AK、桥梁、河堤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许可

AL、桥梁、河堤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AM、用地内部管线、接管工程规划许可

AN、原管位延长小于 100 米 的管线工程规划许可

A、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2、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

(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

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

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地铁管理部门意见;

7、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文化部门意见;

8、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应征求市国土部门意见。

B、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2、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3、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4、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

4、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的意见;

5、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的意见;

6、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的意见。

7、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要求。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

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

C、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一、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

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

4、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应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在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

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方案审查应注意哪些事项?

1、总平面图必需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

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7(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

(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

8、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9、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D、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国土权属文件:

(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

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四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

3、要求建设单位制作现场公示牌的书面通知书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2、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E、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章。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修正案)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方可办理供水、供电、入户、产权登记、营业执照等手续,验收不合格者,经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发给合格证。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中心城以内区域及双流航空港范围内由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高新区建设项目除外)。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其附图(加盖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

4、勘测部门实测的房屋竣工测量图;

5、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的房屋面积报告、图表;

6、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

(二)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对,现场核验工作,经验收合格的,缴清相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验收不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处理意见;进入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的,按规定依法处理后,再进行规划验收。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F、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进行计划立项及其他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二)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2)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一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一份。3、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三份。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

5、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内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选址红线图一份(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起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一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以建设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1、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实测竣工图,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

2、规划红线和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红线和通知书自行作废。G、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市政类)

一、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一)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道路、排水、桥梁工程。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管线工程:

1、工程位于在城市规划区内。

2、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非道路同步实施工程。

4、不包括采用“T”型方式直接与道路上配水、配气及排水管线相连的给水、煤气、排水接管工程。

二、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以下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各一份。

2、项目批准文件、相关纪要一份。3、1:500(1:1000)地形图两份。(煤气、给水应标注接管点位置,若有特殊要求,标注拟建方案)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旧城区)。

5、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九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标注有规划设计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地形图一份。

2、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放线通知单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应注意下列事项:

规划设计要求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设计要求和通知书自行作废。H、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二)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一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一套。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一份(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起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批准使用文件,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作废。I、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 规划许可办理须知

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办理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

(一)新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工程;

(二)已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改建工程。

二、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

2、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一份。

3、管线施工设计图三份。

4、与相邻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若接管须穿越近邻单位的用地,或是须与近邻单位的管网相连)

5、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订的非开挖合同。(若接管须穿越刚建成〈未超过5年〉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

6、建设用地相邻道路的排水施工图一份。(仅限排水工程)

7、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排水管道施工设计图一份。

(二)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给水、煤气工程:建设单位

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现场办理,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管线施工设计图两份。

2、排水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排水施工设计图两份。J、申请机动车出入口办理须知

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机动车出入口?

(一)在2005年7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包括现已建成的单位用地、居住小区等)。

(二)需在道路范围内的机非绿化分隔带上的开口。

二、申请机动车出入口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申请表一份。

2、书面申请一份(内容包括拟开口性质、宽度、数量、位置等具体要求及理由)

3、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1:500地形图两份。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标注有开口位置、宽度、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地形图两份。K、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二、哪些市政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

(二)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上跨、下穿立交及道路隧道工程。

(三)新建的有轨交通工程及地下铁路工程。

(四)新建、改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

(五)雨水、污水、给水、煤气等市政公用管线。

(六)电力、通信、路灯等排管浅沟和埋设电缆、架空线缆。

(七)热力、气体、油料、化工物料等特殊管道。

三、哪些市政工程不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的大修和养护工程。

(二)为解决施工期间临时交通而建的便道、便桥工程。

(三)在城市道路上新建、改建、扩建长度在100米以内的地下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各类临时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建设单位用地范围内的专业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需要到计划管理部门进行任务立项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申请规划设计要求。

(三)需要办理用地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和文件?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和文件: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

2、施工设计图三份。

3、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一份。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道路工程及非同步实施的管线工程)

5、施工图设计说明书一份。

6、签订覆土前规划竣工的测量委托书一份。

7、放线资料一份。

8、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非开挖施工合同原件(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日内审批完毕,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意见: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施工图两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领取上述图纸文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又未被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L、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3)-→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建须知》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书面决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勘测放线单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通知书1份。

四、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2)自有、招标、拍卖、挂 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建设用地面积(指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要求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

六、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七、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

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

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

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M、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4)-→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及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不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设计红线图4份。经审批不同意的,给予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

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

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六、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报齐必备文件、图纸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给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

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

七、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N、建筑方案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方案审查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5)-→复审、审定(1)-→窗口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7、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同意的,核发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和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四、申请材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5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1套;

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

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1、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送审的建筑设计总平、方案需符合申办建筑方案中的报审要求。

六、申办建筑方案审查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

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七、申办建筑方案审查注意事项

1、总平面图必需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

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

(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

8、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9、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O、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1)-→复审、审定(1)-→窗口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124元/平方米;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6、窗口电话:

7、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六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二十三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取得土地权属文件、缴费完成、施工图、文物挖掘审查均已通过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及建施总平面图。

四、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国土权属文件:(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

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1、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审查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

2、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取得土地权属文件。

3、申请项目已完成坐标放线工作。

六、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按步骤送交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4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给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

七、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2、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P、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审批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代收。

6、窗口电话:

7、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予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核准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核准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按《规划验收意见书》实施整改后重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四、申请材料

1、规划验收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附件。

2、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3、勘测部门实测房屋竣工测量图2份

4、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竣工建筑面积图、表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

6、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限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建筑)。

五、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注意事项

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完成规划验收意见书所要求的所有内容的。

2、应持相关部门费用核定单报建。

3、已完成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所有配套项目。

4、违法建设已进入违法建设查处程序进行处理。

六、取得的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份或规划验收意见书。Q、控规调整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控规调整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成都市规划局规划处

4、承诺时限:技术性调整:9个工作日;非技术性调整: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83190824、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成都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

《关于〈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的补充说明》。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规划局规划处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审批的书面决定。

四、申请材料

1、控规局部调整申请报告6份,含以下内容:

(1)控规局部调整申请书(详细列明局部调整内容和理由,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3)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局部规划调整所涉及的相关批复、议事纪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6)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成果及红线图(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8)已批准的总平面图(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9)其它涉及控规调整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2、控规局部调整的专题论证报告6份(图说文件,含电子文件)

五、前置条件

1、申请调规内容不属于原则上不予调整的控规内容:《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中的第十一条;

2、因自身原因再次申请同一地块的控规调整超过一年的。

六、取得审批文件

由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控规局部调整函复意见书》1份。

七、注意事项

1、受理控规调整申请,不视为已同意调整申请

2、为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建议在正式申请前到市规划局承办部门咨询相关要求;

3、市规划局控规调整承办部门:中心城五城区及高新区行政辖区内的控规调整由对应市规划局各分局承办;郫县、新都位于外环路以内部分的控规调整由市规划局郊县处承办;龙泉驿区位于外环路以内部分的控规调整由市规划局锦江分局承办。

R、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124/平方米。(2)申请规划验收缴纳25元/平方米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完善《关于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

1、申请人自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后,接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通知,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件回执》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领取窗口工作人员签发的《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2、申请人自申办规划验收合格证受理后, 接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通知,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件回执》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领取加盖“此费已核”专用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单》。

第二步:申请人持《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单》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银行收银柜缴纳报建费。

第三步:申请人将缴款通知书送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表明缴费已完成。

三、前置条件

1、申请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已在市建委取得《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并经规划验线合格。

2、申请人申办的规划验收项目:

33(1)应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2)费用核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如有减免需出具相关部门的减免意见;

(3)已建违法建设同意补办的项目,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一并核缴(149元/平方米)。

四、说明

核缴费程序属于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合格证发证前的一个必备程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进行。该程序只表明建设单位缴纳报建费情况,不能代替取得最终证照的其他前置条件。

S、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售楼部规划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售楼部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三十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审查设计总平图,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报首席代表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经审查符合临时售楼部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套红)”章的临时售楼部总平图。

四、申请材料

1、临时建设承诺书一份(窗口索取)

2、临时售楼部的总平图3份

五、前置条件

1、临时售楼部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

2、临时售楼部的位置在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红线以内。

六、取得的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套红)”和“成都市政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审批专用章同意按此总平建设临时售楼处、(有效期两年)、(如城市建设需要或建设工期竣工验收时自行无条件拆除)”章的设施总平图一份。

2、《临时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

T、申请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申请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其中:受理(1)-→初审(1)-→踏勘现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测放用地红线(6)-→复审、审定(1)-→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五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根据《申请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同意的书面决定,向申请人发放《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1份)及有关附图。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一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市国土局土地拍卖中心联系函一份。

3、原土地手续(国土证复印件、统征地批准文件)4、1:500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由蓝笔标注拟拍卖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五、申办《申请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报齐必备文件、图纸后,规划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一份;

2、标明设计范围的用地红线图一份。

U、办理退还保证金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退还保证金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5天

5、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6、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要求 的进入核实审查程序,对不符合要求 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经审查符合退还要求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填写并向建设单位发放加盖窗口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单位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第四步:建设单位凭《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单位退还保证金通知单》、原缴款时市规划局开出的保证金收据第三联原件(退款联)、收款单位财务收据,到市规划局财务室(505室)办理退款手续。

三、申请材料

1、退保证金申请一份。

2、原缴款时市规划局开出的保证金收据第三联原件(退款联)。

3、收款单位财务收据。

四、前置条件

1、经市规划局验收合格的项目,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2、如原缴款凭据遗失或收款单位与原缴款单位不一致,必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

V、建筑外立面装饰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外立面装饰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一般地区6个工作日,城市特别地区8个工作日。其中: 一般地区:窗口受理(1)-→初审(2)-→审定(2)-→签发(1)

特别地区:窗口受理(1)-→初审(2)-→审查(2)-→审定(2)-→签发(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发〉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五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依法向申请人发放盖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效果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书1份。

四、申请材料:

1、建筑外立面装饰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房屋产权证或市规划局批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套的骑缝章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3、红线图1份;

4、A3幅面的建筑外立面装饰彩色效果图2份(打印纸);

5、建筑外立面装饰设计方案2份(含总平图,需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注册建筑师章);

6、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已建建筑);

7、现状照片(限已建建筑);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1、已建建筑整体外立面装饰,不含改、扩建项目;

2、拟建建筑外立面方案变更。

六、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批核同意的,核发盖“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盖“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效果图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七、注意事项:

1、建设项目外立面装饰的安全性由设计单位负责。

2、外墙装饰外缘端不得超出道路红线。

3、建筑立面图及效果图上应说明拟用的饰面材料类型。

W、建筑屋顶“平改坡”方案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平屋面改坡屋面方案审查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5)-→审定(1)-→签发(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发〉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三十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依法向申请人发放盖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效果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书1份。

四、申请材料:

1、建筑屋顶“平改坡”方案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房屋产权证(如属多家产权,需有联建协议或多家委托其中一家报建的委托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涉及权益人利益的,应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

3、A3幅面的效果图2份(打印纸);

4、红线图1份;

5、“平改坡”建设项目方案2份;

6、市勘测院出具的房屋勘测放线成果1份;

7、现状照片;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中心城区内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建筑平屋顶改坡屋顶的建设项目。

六、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总平图1份和盖“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效果图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七、注意事项:

1、房屋坡屋顶改造的安全性有设计单位负责。

2、仅限于“平改坡”建设的项目(坡屋檐起点不高于原外墙屋顶面0.3米,坡度不大于30度),不含改、扩建项目及加层项目。

3、平改坡后不会对周边建筑产生环境污染(如光污染、噪音污染)和日照遮挡。

4、“平改坡”建设项目方案图2份需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注册建筑师专用章,涉及结构变化的,将安全性证明结论标注在总平面图中。

X、建筑屋顶“平改坡”施工图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平屋面改坡屋面施工图审查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1)-→审定(1)-→签发(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发〉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三十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依法向申请人发放盖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效果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书1份。

四、申请材料:

1、建筑屋顶“平改坡” 施工图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市建委对“平改坡”建设项目方案会审会议纪要1份及盖有审查章的附图;

3、A3幅面的效果图2份(打印纸);

4、“平改坡”建设项目施工图2份(需增加面积的项目施工图应经审图中心审查批准后受理);

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中心城区内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建筑平屋顶改坡屋顶的建设项目。

六、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A、盖“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和盖“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效果图1份。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1份(仅指增加面积的部分)。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七、注意事项:

1、房屋坡屋顶改造的安全性有设计单位负责。

2、仅限于“平改坡”建设的项目(坡屋檐起点不高于原外墙屋顶面0.3米,坡度不大于30度),不含改、扩建项目及加层项目。

3、平改坡后不会对周边建筑产生环境污染(如光污染、噪音污染)和日照遮挡。

4、“平改坡”建设项目施工图2份需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注册建筑师专用章,涉及结构变化的,将安全性证明结论标注在建施总平面图中。

Y、办理配套服务设施方案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内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公厕及小区增设的自行车库、自行车棚、门卫、收发室等)方案审查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5)-→审定(1)-→签发(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总平面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1份。

三、申请材料

1、配套服务设施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份; 3、1:500地形图1份;

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2份,方案图1套(修建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土地权属单位须在其中一份总平图上签署意见;增建小区自行车库、门卫、收发室等,业主委员会或相关机构须在其中一份总平图上签署意见);

5、承诺书1份;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四、前置条件:

1、建设单位确保修建配套服务设施不得引发与土地权属单位、相临用地单位及业主矛盾纠纷,若出现矛盾纠纷,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解决。

2、在建成区拟增建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的位置与控规资料不一致时,社区、居委会须将拟建总平方案在拟建位置进行公示,报建时须附公示结果。

3、建设单位须承诺不改变拟建建筑的使用性质,负责协调解决与土地权属单位、相临用地单位及业主的矛盾纠纷。

五、申办配套服务建筑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查同意的,核发方案总平图1份并盖“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六、申请配套服务建筑注意事项:

1、如遇国家城市建设需要时,建设单位无条件自行拆除拟建建筑。

2、新规划报建建设项目的配套服务设施,按“一书两证”程序申请报建。

Z、补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补办项目(申请补办规划手续的已建建设项目或停工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3)-→审定(1)-→签发(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26、86917530、86917531

7、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及实测竣工图1份、设计红线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三、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建设单位关于申请补办建筑项目规划手续的报告或情况说明。

3、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

(2)自有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4、市勘测院出具的实测竣工图3份和红线拨地交接单1套。

5、1:500地形图6份,其中1份用蓝笔标注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四、申办补办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盖有规划审查蓝条章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设计红线图1份;(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五、申办补办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

1、若必备文件系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复印件上签具“经与原件核验无误”,并署具姓名和时间。

2、建设单位报建时提供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署具提供时间并盖鲜章。

3、建设单位报建前,应先进行勘测放线,并须请国土部门和供地单位现场指界并在红线图上签章,及时到市勘测院领取红线拨地交接单和实测竣工图。

4、属于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同意补办后,同时将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1份与《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违法建设案源移交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交市规划执法监督局进入处罚程序。

5、核发的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应及时送设计院作建筑施工图。

6、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建设项目不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1份;完成违章处罚(仅限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和施工图审查后,进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

7、建筑施工图完成后,报3份建施总平图和1套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到市政务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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