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保密协议书

2024-09-22

信息系统保密协议书(通用10篇)

1.信息系统保密协议书 篇一

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1、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甲方:XX单位

乙方:XX单位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因为工作关系向乙方提供电脑和网络系统,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据此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承诺不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⑴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⑵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⑶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⑸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⑺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⑻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⑼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网络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发送垃圾邮件、攻击其他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行为。

四、乙方不得通过甲方网络系统利用单位QQ群及电子邮箱传播不负责任、造谣滋事、煽动偏激情绪、制造恐慌气氛、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种有害信息。

五、乙方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单位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向与单位业务无关的第三人传递、转发或抄送单位商业机密信息。

六、乙方应当时刻提高保密意识,不得与单位业务无关的任何人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单位机密信息。

七、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当月工资的10—20%,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签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2、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XX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XX行业《关于加强XX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XX〔XXXX〕XX号)、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办公计算机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

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七、不外传公司业务的各项数据。

八、不外传公司员工资料。

九、不外传其他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关信息)。

十、确需外传的,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3、妇幼健康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 科室:

为了加强医院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和信息技术管理等涉密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卫妇幼[20XX]X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双方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协议内容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涉及的保密内容:

本协议涉密内容是指乙方在甲方从事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信息技术管理、办理出入院等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信息资料记录、相关统计数据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其信息存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计算机磁盘、会议和其他口头形式。

二、甲方义务

1、甲方信息管理部门有义务对从事妇幼健康信息采集、录入、保管的人员和信息公司进行准入审核,落实相关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孕产妇保健档案和儿童保健手册、孕产妇和新生儿等出入院的诊疗信息录入安排专人管理,对电脑内保存的信息资料设置管理权限,做好日常监管,排除安全隐患。

2、甲方信息管理部门有义务维护乙方使用的计算机正常运转,安装必要的防火墙或内外网的物理隔离,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

3、甲方信息管理管理部门有义务对乙方掌握的重要涉密信息进行定期安全备份,安全存放。

4、甲方有义务对涉密岗位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安全方面的专业培训,使乙方了解并落实相关制度,掌握相关安全防控的知识和技能。

三、乙方保密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保密制度,恪守职业道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在甲方涉密岗位上掌握的涉密内容在保密期内泄露给未经甲方授权的其他人员,不得将信息提供给未经授权的向第三方进行满意度测评,不得买卖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私自连接外网,发送垃圾邮件、攻击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不得私自使用外来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危害网络信息安全。

3、乙方不得在在运行的信息系统上私自开发、挂靠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软件或系统,不得在内网、外网、QQ、微信、论坛等之上擅自发布涉密信息资料。不得私自通过运行的信息系统发布通知或广告等。

4、乙方要对涉密计算机设置加密口令并严格保密,定期更换。禁止将登陆口令泄露给其他人,防止他人私自使用计算机或允许他人复制涉密信息资料。

5、禁止以盗窃、利诱、胁迫他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相关涉密内容。禁止故意或过失向他人披露、打听、超越岗位职责范围接触、获取甲方涉密资料。

6、乙方未经批准禁止私自带领外来人员观看、复制、摄像、记录等涉密资料。

7、乙方在调换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应当向甲方相关部门交回全部涉密资料,不得私自保管或带走。乙方保证把自己的掌握或控制的所有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光盘、磁盘、磁带、笔记本、图文、客户名单、报告报表、清单、影像资料或其他书面、图示记录等)无条件移交甲方,并履行交接手续。若涉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在甲方复制后负责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四、保密期限

甲方安排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开始之日起至甲方涉密资料公开之日止,即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违反国家和甲方相关保密制度,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利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给予乙方交回全部资料、警告、通报批评、扣罚绩效、调离原岗位、承担赔偿责任、记过、缓聘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并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乙方因违犯协议,存在侵权获利的,获利的不正当利益归甲方所有。

3、由于乙方泄露涉密信息造成公民个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案件发生构成犯罪的,在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解除劳动关系、追究乙方责任而支付的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全部违约追究成本的权利。

4、本协议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但本协议同时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章):

法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4、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甲方:集宁区房产物业管理局

乙方:

乙方因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责),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秘密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包括会议场所,出席人员、列席规模,会议事项等等涉及会议方面的一切信息。

2、各类工作会议,产生的文件、决议等需要保密的,或者未确定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在未传达或正式发文和发布前,都属于保密范围。

3、会议印发的密级文件,会议传达涉密内容等。

4、新城建设或项目招投标方面的会议或各委、办、局在本单位召开的会议,涉及到需要保密的信息。

5、通过内网、交换文件、相关单位业务往来的电话、传真、电子文档等信息,需要保密的,或者请示领导之前,未确定是否需要保密的信息。

6、领导指定需要保密的信息。

7、业务办理过程中涉及房产数据并指定为保密数据,严禁泄密。

二、除了履行职务需要之外,乙方承诺,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秘密,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以泄露、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不得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秘密信息。如发现秘密信息被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U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五、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下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知道秘密信息起,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对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七、双方约定: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秘密信息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八、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精神,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乙方事先也已经全面了解了甲方的保密制度,甲方的保密制度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合同独立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2.信息系统保密协议书 篇二

1 信息安全威胁

广义上的信息安全威胁 (即信息安全风险) 主要是由信息系统自身脆弱性特点诱发的。其主要是指, 在某些特定事件的发生下, 信息系统存在的可被攻击性以及可被破坏性。由于信息系统当前仍处于发展过程当中, 决定了无论是从硬件设置还是从软件配备的角度, 均存在一定的弱点与缺陷, 而一旦信息安全威胁成功利用了这部分弱点, 则可能会对整个系统内部的关键信息产生恶劣的影响, 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对于本文所研究教育系统而言, 其系统本身同样存在一定脆弱性: 首先, 以学校为例, 系统所对应的业务应用以及网络操作模块存在安全方面的缺陷, 在搭载互联网传输的情况下, 未实现对上/下行信息的加密处理, 不但无法确保信息的安全与保密, 还可能对认证功能产生影响。其次, 教育系统安全技术设备的使用率不够理想, 参数设置不够合理。再次, 缺乏对人员的管理, 且教育系统领导对于信息安全与保密的认知不够全面, 无法形成良好的支持力度, 导致组织层面决策支持受损。同时, 过于依赖技术设备自身的安全性能, 未形成应对信息安全威胁的控制机制。

2 信息安全及保密措施

2.1 管理性措施

从管理控制的角度上来说, 应当在对信息对象进行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引入岗位责任认定制度, 以教育系统为整体, 明确各个工作部门所对应的信息保密范围与安全责任归属, 并且以此为基础, 对教育信息共享级别进行划分, 同时制定针对性的电子文档管理制度。笔者建议, 可以根据文件信息所对应信息安全共享级别的不同, 结合教育部门职能差异, 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一方面可使访问群体与信息之间的关系倾向于固定, 另一方面可有助于工作部门、人员对信息保密责任的落实。 同时, 还可在组织管理方面引入对信息安全的计划。结合教育系统的运行状态, 确保出现信息安全威胁的第一时间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措施。并且, 考虑到教育系统中信息共享具有一定的增值性以及相对性特征, 因而建议结合教育系统内部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 对工作人员有关信息的操作 (包括信息访问、信息输出/输入等在内) 进行权限设置。特别是对于学校而言, 需要及时取消非在职员工原有权限设置, 并制定合理的制度, 要求其对已掌握信息严格保密。

2.2 技术性措施

根据前文中对教育系统内部潜在信息安全威胁因素的分析, 建议进一步强化对整个系统网络的审计管理、口令管理、线路管理、资料管理以及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 具体的措施为:

(1) 教育系统中的信息威胁可能存在于操作系统、应用系统、网络系统等等子系统当中, 需要通过审计管理的方式, 加强对线索的监视与控制, 及时发现并控制、根除安全隐患。同时, 还可以审计为手段, 明确信息操作方面的异常行为, 及时追查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

(2) 口令管理的主要内涵在于 , 在对敏感性教育系统内部信息进行访问时, 需要适当提高对应口令的长度、复杂度。同时, 基于安全性因素考量, 可对信息系统面向特定信息访问群体的开放时间进行限制。采取强制性措施 对重要信息访问对象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更换, 同时也可引入一次性口令, 防止恶意入侵。

(3) 网络线路作为教育系统的访问载体, 需要确保其传输质量的安全可靠。要求安排专人定期对线路安全进行检查, 重点评估线路是否搭载有非法装置窃取安全信息, 一旦发现需要及时清除。

(4) 为防止因技术性缺陷而造成的教育系统内部信息丢失问题, 要求在系统更新、升级或定期检查时, 对既有设备资料进行备份, 并妥善保存。

(5) 需要教育系统相关操作人员通过引入口令隐蔽技术的方式, 对服务功能技术加以更新与完善, 持续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级别, 并对既有或潜在漏洞进行修补。

3 结语

信息安全伴随着网络系统的发展而备受关注。对于教育系统而言, 为确保信息的安全与保密, 要求引入完整的工作体系, 将管理性措施与技术性措施相互融合, 形成健全的信息安全保障架构, 并遵循教育系统的一般性特点, 提高系统内部信息的安全性水平。

摘要:教育系统内部信息的利用价值体现在为领导决策的制定提供服务, 因而需要保障其真实性。同时, 由于时间期限会对内部信息的利用价值产生深入的影响, 因而也需要保障信息的时效性。为此, 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工作是极为必要的。文章针对教育系统内部信息安全与信息保密方面的现状进行分析, 并在此基础上探讨能够积极应对威胁、保障信息安全的保密措施, 构建一套完整体系。

关键词:教育系统,信息安全,信息保密

参考文献

[1]陶遵适, 孙若萍, 柴丽文.三代远程教育系统信息传播子系统的分析[J].现代远程教育研究, 2004 (2) :65-68.

[2]刘彩霞, 王会寨, 邱旭东.全国高等体育教育系统文献信息资源共享模式研究[J].中国体育科技, 2003, 39 (6) :35-37.

[3]林继熙.基于CSMS技术的高校安全教育系统的设计[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11, 40 (1) :101-105.

3.信息系统保密协议书 篇三

关键词:企业;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员工保密责任意识、保密知识和教育薄弱。

2.保密专职人员配备少,保密团队不够强大。

3.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有待在实践中检验,保密专项检查还须不断加强。

4.工作及学习训练过程中存在泄密可能。

5.保密工作团队上的问题。

二、对保密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对保密工作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堵塞泄密途径。可成立保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保密工作,并制订保密管理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同时,制订如下措施:

1.设置涉密项目管理区域,凡是用户项目涉及秘密,都经由专门安排的涉密负责人进行处理,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此类项目。

2.涉密项目管理区配备专门的资料存档柜,钥匙交由保密领导小组管理,涉密资料查阅必须经过批准,不得外借、复制。

3.涉密项目使用固定的涉密计算机及打印机,涉密计算机不能上网,不得带离涉密工作区域。

4.涉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知悉的保密事项,不能向外泄露,不得对外从事技术服务。必须妥善保管各种保密资料,不得丢失泄密。

5.涉密员工离职,应将自己保管的保密资料上交,不得带走或留存。

6.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涉密岗位责任制度,与涉密员工签定《保密协议》。

7.涉密办公区计算机系统由专人管理,并配备好防范设施,涉密文件的打印需用专用磁盘由专人负责。

8.建立健全涉密载体管理制度,对涉密资料做好真实详细的记录,存档保管。

9.建立系统访问控制。

10.涉密系统必须建立一套安全监控系统,全面监控系统的活动,并随时检查系统的使用情况。涉密系统应建立完善的审计系统和日志管理系统,利用日志和审计功能对系统进行安全监控。

11.在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方面,要求计算机网络抵御来自外界侵袭等应采取的安全保密措施。必须采用国产的设备来实现网络的安全保密。目前主要通过采用安全防火墙系统、安全代理服务器、安全加密网关等来实现。

12.对于计算机信息传输的保密,要求采取不易被截取的通信方法(如光纤通信),并对传输数据进行数据流加密,使非法攻击者无法读出所截获的传输数据。

13.应制订严格的保密制度。通过对应用人员、系统设备、系统软件和所处理的信息及介质的制度化管理来保证用户的利益和安全。这主要是通过各单位机房管理制度或守则,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制度和介质管理制度等实现,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措施

根据近年来的形式,大力开展保密风险评估,作为企业开展保密工作的前提,能为单位领导准确把握本单位保密工作所面临的风险,进行重点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1.进一步加强保密“软件建设”。

保密条件建设分为“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两大类,其中“软件建设”是灵魂,“硬件建设”是基础。加强保密“软件建设”,就是要从根本上进一步强化人员的保密意识,建议有关部门领导要加强教育,统一思想,通过认真学习《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条例》,切实开展好保密工作的教育与宣传。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及保密局文件精神,按照工作要求落实措施,对重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所属人员的保密意识明显提高,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同时,要结合本单位保密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本公司《保密制度》,严肃保密工作纪律,发生失密、泄密,视情节轻重、危害大小,依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将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思想理念,从思想教育入手,将保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做到领导不唱“独角戏”,全员上阵抓保密,及时纠正“关好门、锁好柜、封住嘴、管好件”就能万事大吉的认识偏差,形成人人参与保密的氛围,努力为本单位的安全保密工作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

2.进一步加强信息设备的安全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高技术信息设备不断涌现,它们在为员工日常工作、学习、训练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保密工作带来了更多挑战。为此,要进一步加强信息设备的安全建设,对一些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不能引进使用,使用时要制订严格的使用规则。另外,建议对本单位的所有办公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保密清查,将所有设备登记入册,进一步明确使用范围和责任人,同时对这些信息设备要进行不定时检查,将有隐患的设备及时处理。同时,要制订必要的防范措施,对网站要进行全天候监控,严防病毒攻击与木马植入,涉密计算机软件要安装先进软件,安装防辐射、即时杀毒、备份软件,涉密信息设备要有防电磁辐射、防内置、防失控、防失窃功能。多管齐下、全方位防护,为本单位信息设备的安全使用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3.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机制。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同样,企业保密工作也需要完善的保密机制来保障。近年来,随着保密形势的日益严峻,对保密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建议单位保密部门领导要加强制度建设,始终把落实规章制度作为抓好保密工作的关键环节,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从文件的登记、收发、传递、归档、销毁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落实管理规定,做到了按制度管人管事。

4.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面对日益严峻的保密形势,保密风险的控制更为困难。所以,建议保密部门领导要建立良好的保密秩序,有效遏制泄密问题的发生;要努力做到领导不唱“独角戏”,全员上阵抓保密,保密工作人人抓,常抓不懈的良好局面;要建立长效机制,有章可循,真查实改。公司领导要带头做好保密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适应新要求、采取新措施,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做好各项保密工作,努力促进本公司的保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总结

4.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篇四

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甲方:河南佳吉轮胎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办公计算机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

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七、不外传公司业务的各项数据。

八、不外传公司员工资料。

九、不外传其他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关信息)。

十、确需外传的,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5.保密信息协议 篇五

为防止下文所述保密信息未经授权外泄,(即“披露方:)办公地址为:与(即“接收方”)地址为:。特达成此保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双方同意就某些专有信息和保密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建立保密关系。

1、保密信息定义。在本协议中:“保密信息”包括在披露方从事的业务中具有/可能具有商业价值或其他用途的所有信息或材料,对于书面形式的保密信息,披露方应在材料上贴标签或盖章,著名“保密信息”或类似的警示语,对于口头传达的保密信息,披露方应立即提供书面资料,说明口头交流信息中包含保密信息。

2、非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协议中的保密义务不包括下述信息:(a)在披露时,知识已经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或随后并非因接收方过失为公众所知悉的内容:(b)在披露方披露前,接收方发现或创建的信息:(c)接收方通过合法手段获取的信息,而并非来自披露方或披露方代表:或(d)接收方在事先获得披露方书面批准后披露的信息。

3、接收方义务。开绿岛披露方的独家排外利益,接收方应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接收方应根据合理需要限制员工、承包商及第三方保密信息的访问权限,并要求相关人员按照本协议中规定的保密要求签署保密协议,未经披露方事先批准,接收方不得为其自身利益使用、发布、复制或向其他单位发布保密洗洗或允许其他单位为其自身利益或损害披露方利益使用保密信息。应披露方书面要求,接收方应立即将所有记录、说明及其他隶属于保密信息的书面、打印或有形资料返还给披露方。

4、时间段。本溪一中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结束后任然有效,且接收方有义务继续为保密信息保密,直到保密信息不再是商业机密或披露方向接收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其在协议中的保密义务,以先到者为准。

5、关系。本协议中的所有信息都不会出于任何意图将任意一方作为伙伴,合作

者或其他档位员工。

6、可分割性。如果法院认为本协议之条款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则依据本协议的剩余部分执行各方的意图。

7、完整性。本协议反映双方对主要问题的完整理解,并代替之前的所有建议、协议、表述及理解。未经双方书面签署,不得对本协议做出修改。

8、放弃权利。未能执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权利不表示放弃之前或随后的权利。

本协议及各方义务双方代表、委派人和继任者任然具有约束力。各方通过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

披露主题信息:

1、披露方签名:接收方签名:

职务:职务:

公司名:公司名:

6.客户信息保密协议 篇六

甲方:

乙方:

时间:2018/6/19 1.需要保密的信息:

甲方购买乙方的 供给第三方客户,甲方将客户的信息(含公司名字,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等信息提供给乙方做单据资料等。经过友好协商,上述资料为甲方的重要客户机密,乙方有义务对上述资料承担保密的责任,经过一致商定,甲乙双方签署此保密协议。

2.保密承诺

乙方在促成与甲方交易的同时,不能主动联系甲方的客户。乙方承诺在任何事后不得将客户资料给任何其他人使用。即便该客户主动找到乙方公司,乙方承诺仍应避嫌。

甲方盖章(签字):

7.商业接洽始于保密协议 篇七

保密协议, 一般是交易双方初步商业接洽后签订的第一个法律文件, 也是公司法务人员和律师最常遇到的法律文件之一。其作用是通过法律方式约束潜在信息获得一方, 从而使得信息披露一方更加放心披露自身的保密材料和信息以便更好的促进双方商业交易。作为信息获得一方的法务人员和律师, 充分理解保密协议, 可以更好的判断自身公司对外所承担的保密义务, 衡量潜在风险;而作为信息披露一方的法务人员和律师, 充分运用保密协议, 可以更好的保护自身公司的机密信息。在涉外商业接洽中, 保密协议的运用则更为常见, 因为外资企业通常都会要求在谈判开始前就签订保密协议, 以保护商业谈判过程中披露的信息。有了保密协议的法律保护, 谈判双方也会更加容易开诚布公的进行商谈, 提供详尽的数据, 从而更好的促进双方达成商业交易。

一、有效建立保密协议管理机制

任何一家公司都可能在不同的保密协议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信息披露方或者信息接收方, 又或者同时作为信息披露方和信息接收方。在商业接洽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 那么起草和审查保密协议时的策略当然也就不同。信息接收方当然希望保密协议涉及的保密信息范围越窄越好, 泄密责任越小越好, 保密时限越短越好。而信息披露方则希望在最大限度内保护保密信息不被泄露。[1]所以作为公司法务人员或律师, 要为自己服务的公司建立不同的策略和保密协议模板:单向接受信息, 单向披露信息以及双向 (既接受信息同时又披露信息) 。另外, 还需要建立公司相关层级领导审批制度, 以保证不论作为信息接收方还是信息披露方, 公司的利益都能得到切实保障。

二、保密信息的定义

信息披露方希望“保密信息”这张网撒得越大越好, 最好涵盖所有形式的信息, 不论是书面的口头的还是电子形式的, 甚至包括信息接收方根据保密信息开发的工作产品 (例如根据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制作的分析图表) 。具体的, 可以将“保密信息”定义为由披露方或代表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的任何不为公众知晓的任何形式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样品、技术、规格、图纸、设计、构思、工艺和测试方法等。而且对于口头披露的保密信息, 应当在口头披露时明确表明为保密信息, 并在披露后短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口头信息接收方发出保密信息的摘要, 同时表明为保密。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是, 信息披露方务必要求信息接收方收到具体保密信息时进行签收, 以作为日后主张权利的证据。[1]

然而信息接收方则希望在“保密信息”的定义中排除以下内容:1、信息接收方已经掌握的信息;2、社会公众通过一般查询可以获得的信息;3、信息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4、信息接收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且该第三方对该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

所以, 不论是信息披露方还是信息接收方的法务人员或律师, 在起草和审核保密协议时, 一定不能闭门造车!务必要与业务人员一同把关, 研究每个项目中保密信息的内容、性质、重要程度、来源以及使用目的。并据此在与对方的商业谈判中, 划界清楚, 不至于承担不必要的义务和责任, 为今后的商业活动铺平道路。

三、承担保密义务的主体

承担保密义务的主体, 当然是信息接收方。那么是否仅仅是信息接收方这一家公司呢?

作为信息披露方, 通常来说总是会要求保密协议下承担保密义务的主体范围不只包括信息接收方, 还需要包括信息接收方的关联方。若从最有利于信息披露方的角度来定义, “关联方”可以定义为:控制其他法律实体、被其他法律实体控制或与之共同受控于其他法律实体的任何法律实体。如果某一实体直接或间接拥有另一实体足够的投票权从而能够选出另一实体董事会或管理机构的多数成员, 该通过其他方式主导另一实体的管理和事务, 该实体将被视为“控制”另一实体。

作为信息接收方, 则往往坚持只有信息接收方这一主体承担保密协议项下的义务, 而使其关联方免于承担义务。

一般商业谈判中, 双方经过商谈之后的妥协结果通常是这样的:1、若信息接收方的关联方有途径接触保密信息, 则义务主体包括该关联方;2、对于没有途径接触保密信息的关联方, 被排除在义务主体之外;3、义务主体不包括信息接收方的被投资公司。

四、保密信息的使用、披露以及事后处理

保密协议中另一个极其关键的问题是界定如何使用和披露保密信息以及合作结束后如何处理保密信息。

对于商业接洽中所涉及的保密信息, 必须对其使用目的进行清楚和明确的界定, 比如保密信息仅可用于“评估某项目合作可能性”、“测试某型号产品特性”或“仅限于股权收购谈判”等。从另一侧面, 在某些保密协议中, 还应特别针对不允许的使用, 进行明确排除, 比如保密信息不可用于“同类产品的研制开发”等。

对于保密信息接收方再次披露的限制:

(一) 禁止未经许可向第三方再披露

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许可, 信息接收方禁止向第三方披露 (甚至包括其关联公司、外部顾问等) 。如果商业目的的需要, 一定要求信息披露方允许的话, 信息披露方则需要考虑要求该第三方与信息披露方也签订保密协议, 承诺与信息接收方承担连带责任。

(二) 向员工披露的限制

信息接收方必须在“确有必要知道”的前提下向员工披露, 并要求获知信息的员工与信息接收方签有合格的保密协议, 或者在信息接收方企业内部制定保密规章制度和企业政策以确保员工不会将保密信息再次泄露给第三人。

(三) 政府、法律强制要求披露

如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或法院令的要求, 需要信息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 信息接收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信息披露方, 给予信息披露方合理的机会对披露要求提出异议, 以寻求保护令或适当的救济。信息接收方只能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判决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 且仅限于其被强制要求披露的范围。

那么商业接洽后, 如果未达成商业合作, 那么已经披露的保密信息应当如何处理呢?这在实务中也是不能忽视的问题, 所以一定要在保密协议中提前界定清楚, 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作为信息披露方, 往往要求信息接收方按照其随时可能发出的指示来返还或者销毁所有载有保密信息的材料, 以及信息接收方基于保密信息开发的工作产品 (例如根据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制作的分析报告、财务报告等) 。

另一方面, 信息接收方则应当力争信息披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一些限制。比如信息披露方应当在要求返还或销毁保密信息时提供书面通知;比如信息接收方需要保留选择返还或是销毁保密信息的权力;比如信息接收方有权保留下列材料:基于保密信息自行开发的工作产品的副本, 应法律规定或合规要求存留的保密信息, 以及电脑备份系统中常规存储的保密信息。

通过上文分析, 可以知道, 保密协议不仅仅局限在公司和员工之间, 更为重要的保密协议其实存在于公司与公司之间。本文认为, 有效建立保密协议管理机制, 清楚定义保密信息, 理清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主体, 以及限制保密信息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是公司之间保密协议最为重要的四个法律特点。

参考文献

8.论网络信息保密安全维护 篇八

关键词:网络技术;信息保密;信息泄露

中图分类号:TP393.0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1) 13-0000-02

Network Information Privacy and Security Maintenance

Tang Liang

(Head Office of China's Auto Industry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Beijing100080,China)

Abstract:Network information leakage and its information security safety hidden danger of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by people.This paper analyzes the network information leakage of the four kinds of performance,the maintenance information confidential and prevent information leakage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Network technology;Information secret;Information leakage

信息资源、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关系密切,信息安全关系到一个企业、一个机构乃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盛衰兴亡。随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等一切社会活动越来越依赖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信息泄露及其给信息安全带来的安全隐患愈来愈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研究网络信息保密的安全维护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网络信息保密安全维护的意义

信息论和控制论的奠基者美国学者维纳认为:“信息就是我们在适应外部世界和控制外部世界的过程中,同外部世界进行交换的内容的名称。”现在一般认为,信息资源包括维持网络服务运行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以及在网络中存储和传输的用户信息数据等。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等是网络安全的关键。而信息的保密性是指信息不泄漏给非授权的用户、实体或过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一旦信息泄露给某个未经授权的实体,那么信息就会出现泄密问题。信息的保密性是信息安全中最主要的核心内容。

对个人来讲,通常个人电脑中发生的个人密码泄露、隐私信息泄露、银行账号泄露等事件通常都是病毒、木马以及恶意程序造成的,当然也可能是个人信息保管不善造成的信息泄露。当前,个人信息泄露正日益严重地妨碍着公众的正常生活,不仅让当事人不堪其扰,更可能为刑事犯罪提供土壤。

对社会经济来讲,信息保密性更为重要。信息作为社会的重要战略资源,已经成为人类最宝贵的资源,信息资源、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关系密切信息关系到整个经济体系的良好运行,一旦重要信息非法泄露,就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影响。

对国家安全来讲,信息保密最为重要。重要信息的泄露将直接导致国家安全的问题。当今各国都在努力的利用网络、间谍等方式来获得所需的情报,而网络又是最直接便利的途径,因此如何确保网络上的信息保密性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

二、网络信息泄漏的表现

目前,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的搜集渠道愈来愈多,范围也愈来愈广,信息泄露的机会也愈来愈多,使得信息保密性遭到极大威胁。下面主要介绍是常见的几种信息泄露的途径。

(一)各种途径和方法的窃听、窃取所造成的信息泄露

在网络时代,信息的传输干线主要通过光纤线路进行,传统的窃听手段和方法都将面临失效。当然,新的窃听、窃录、窃收方法和技术也在不断产生,比如把窃听、窃录、窃收装置放在计算器、打火机、电话或各种电器的插座内,甚至可以放在电容器、计算机芯片内。另外,在办公室、宿舍、汽车等地方谈话时声波在玻璃表面引起极微小的振荡,都可以通过光学接收机将其变为可以听到的谈话。美国甚至研究出了可以窃听海底光缆的先进潜艇。

(二)网络设备和线缆工作中电磁辐射造成的信息泄露

目前许多信息都离不开电脑和网络。除光纤外,这些设备在输入、输出、加工处理信息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电磁辐射。通过高科技设备就可以在离工作间几十米甚至上百米处检测测到计算机等设备的电磁辐射状况。将收集到的电磁辐射信号,经过专用仪器,就可以还原成正在处理的信息和显示装置上正在显示的内容。因此,在早期使用同轴缆线连接网络中,重要的军事部门的缆线必须在视力所及的范围内布线,主要就是为了防止电磁辐射造成的信息泄露。

(三)信息在有线网络及无线网络传输中的信息泄露

信息要通过电话线、网络、卫星等媒介来传输,如不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这些信息就存在着传输泄露的可能性,随时可能被截获,甚至有人会以合法的身份访问网络内的信息。

随着近年来计算机和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移动无线网络技术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普及和应用,无线网络的安全问题也成为不可忽视的主题。由于不再受到线缆铺设的限制,配备移动计算机设备的用户能够方便而自由地移动,并可以与其他人在没有固定网络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通讯。然而很多的无线网络都没有设置安全机制,使用默认的口令供人连接进入。这就给对无线网络进行非法攻击提供了机会,最终导致信息泄密的可能。

(四)信息储存介质管理不当造成的信息泄露

信息的存储介质没有统一的管理,在计算机软盘、硬盘、光盘,U盘等介质上随意存放一些十分重要的秘密资料。而存储在这些介质上的信息如不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就存在丢失和被人窃取的可能。另外,信息存储在芯片、软盘、硬盘等载体上,由于操作不当或机器发生故障等原因,可能造成这些信息载体的报废。而报废的载体,经过某种技术处理就可获得其内部的信息,导致信息的泄露。

三、维护信息保密和防止信息泄漏的策略

(一)树立全民的信息安全意识

三分技术和七分管理是网络安全的核心内容。在我国,网络用户乃至网站易受攻击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多数网民粗心大意、网站管理者缺乏保护意识。因此,强化人的信息安全意识是防止信息泄露的第一步。各级组织应该把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全民网络安全观念放到战略地位,使人人都能认识到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自觉地维护网络信息安全。这就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计算机软、硬件及数据信息和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观念和责任心;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制定完善的管理机制并教育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保密规定,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此外,国民的信息安全教育也不容忽视,当前环境下,彻底改变中国民众普遍存在的信息安全意识观念较差的状况,对于维护中国的信息安全极为重要。

(二)使用防火墙等有关的网络技术提供网络的安全保护。

所谓防火墙指的是一个由软件和硬件设备组合而成、在内部网和外部网之间、专用网与公共网之间的界面上构造的保护屏障,它是一种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结合,使Internet与Intranet之间建立起一个安全网关(Security Gateway),从而保护内部网免受非法用户的侵入,防火墙主要由服务访问规则、验证工具、包过滤和应用网关4个部分组成。防火墙的核心技术是包过滤,就是根据定义好的过滤规则审查数据包是否与过滤规则匹配,从而决定数据包能否通过。当然,仅使用防火墙所提供的访问控制能力是不能够完全保护信息的安全,还需要与其它技术共同使用。如身份认证、负载平衡流量分析、网络地址翻译、代理服务器等。代理服务器是使用代理技术阻断内外网络间的通信,达到隐藏内部网络的目的。它具有设置用户验证和记账功能,可按用户进行记账,没有登记的用户无权通过代理服务器访问Internet网。也可以利用在代理服务器上做安全设置,实现网络防火墙的功能。

(三)使用恰当的技术对信息进行加密处理

信息加密是使用数学或物理加密手段,来实现系统内信息传输和存储的安全、保密、真实和完整,它是保障信息安全最基本、最核心的技术手段。到目前为止,正式公布的加密算法已有数百种,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对称加密,用户使用同一个密钥加密和解密;一种是非对称加密,加密者和解密者各自拥有不同的密钥。比较著名的对称加密算法有的DES、RC4、RCS等,它要求密钥必须保密,需要用不同于发送信息的另一更安全的信道来分发密钥。RSA、RAB取则是较有名的不对称密码系统,它的密钥管理简单,可以实现数字签名和验证,更适应网络的开放性要求。使用数字签名可以保证信息的不可抵赖性,数字签名是利用字符串代替书写签名或印章,起到与手写签名或印章同样的法律效用。它在电子商务中应用广泛,通过电子签名证明当事人身份和数据的真实性,主要通过对称算法实现。

参考文献:

[1]王轶军.浅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问题的分析与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6

9.三方系统接口保密协议书 篇九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实现__________平台与_________系统对接、读取________数据。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密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秘密为甲乙丙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丙方从乙方获取的乙方所开发的对接____________系统的接口及相关信息(以下简称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向丙方提供乙方所开发的对接__________系统的接口(以下简称该接口)。

2、乙方提供该接口这一事项(以下简称事项一)。

3、甲方__________对接__________系统这一事项(以下简称事项二)。

4、丙方对接该接口这一事项(以下简称事项三)。

5、丙方对接该接口所获取的所有数据信息(以下简称该数据)。

二、丙方从甲方或乙方获悉的秘密,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丙方不得在甲方__________项目之外使用该接口。

2、丙方仅在甲方__________项目中向有关参与的员工提供该接口信息。

3、丙方不得向非__________项目的任何单位、个人提供该接口。

4、丙方不得向非__________项目的任何单位、个人提供该数据。

5、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事项一。

6、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事项二。

7、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事项三。

三、本协议不因__________项目合同的履行结束而终止,__________项目合同结束后,丙方仍有义务保护该秘密;不论丙方参与甲方__________项目到何种进度,丙方均不得以该秘密向甲方或乙方索取、追述和主张任何权利。

四、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凡因丙方在项目及管理上的疏忽而造成泄密情况的,一经查实,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10.信息系统保密协议书 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遵守甲方有关保密和防止同业竞争的规章制度,在任何时期,未经甲方公开或已被公众所知,乙方负有保密和不利用甲方秘密搞同业竞争的义务。

二、甲方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各种技术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设计方案、图纸、工艺流程、数据等)、经营管理秘密、财务秘密、公司档案、产销策略、客户及货源情报等商业秘密。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开甲方后一年内,根据甲方工作任务或利用甲方技术成果或物质条件所开发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盗取、转让、非法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金计算方法:乙方赔偿所开发项目总投资金额的3倍,不低于50,000元人民币。

四、乙方在所承担项目开发结束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离开。否则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金计算方法:同上。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盗取、泄露、转让、非法使用甲方秘密,在甲方工作期间及解除合同后一年内不得利用甲方秘密在第三方从事相同或相关的业务和工作,否则甲方依据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追究乙方责任。乙方赔偿额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乙方并承担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该金额与赔偿金不关联)

六、员工薪资是公司的一项重要机密,任何人都有保密的义务。员工不得泄露或变相泄露自己的薪资,不得互相诘问、攀比,更不得到人力资源部薪资员处询问其他员工的薪资,不得通过不正当途径打探他人薪资额,破坏保密制度,违者将受到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七、未尽事宜依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八、本协议是《劳动合同书》的附件。签字时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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