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什么是保函

2024-07-30

银行保函什么是保函(共11篇)

1.银行保函什么是保函 篇一

银行保函与预付款保函

在工程建设中,作为承建方(乙方)在整个项目周期内要向建设方(甲方)提供两种保函:

一.银行(履约)保函

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正常履约担保)。其中现金为签约合同价的2%,银行保函为签约合同价的8%,保函条件是无条件保函。

二.预付款保函(也是一种银行履约保函)

当主合同拿到了的时候可以申请预付款了。某工程的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25%,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是10%,第二次是25%。

拿第一次预付款的时候须要向甲方交一些文件,其中有一项就是按本次支付金额的100%开具的以发包人为受益人,可凭发包人首次申索即作无条件付款的预付款保函和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原件(就是之前那个8%的银行保函)。

同理,在第二次申请预付款的时候,也是要出具一个金额为合同价款15%的预付款保函。

那为什么要分两次支付预付款呢,这个要看招标人的要求,比如第一次支付要求是项目部组建完成进场时,第二次是乙供主材合同签约完成时等,各个甲方要求不一样。

预付款是要在每次付进度款中按比例扣回的,在进度款付完前必须全部扣完,这个扣法具体要看甲方要求。

三.保函的退回

预付款保函(25%)的退回:在预付款全部扣回,切在承包人提交合格的退还预付款申请60天后退还给承包人。

现金履约保函(2%)的退回: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在完成竣工结算后,甲方收到规定的资料后60天内,无息退还。

银行履约保函(8%)的退回: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在完成竣工结算后,甲方收到规定的资料后60天内,无息退还。

名词解释:

银行履约保函(Bank Guarantee):是承包商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的保证认真履行合同的一种经济担保。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一般规定,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银行履约保函分为两种形式:

1、无条件(Unconditional或on Demand)银行保函;

银行见票即付,不需业主提供任何证据。业主在任何时候提出声明,认为承包商违约,而且提出的索赔日期和金额在保函有效期的限额之内,银行即无条件履行保证,进行支付,承包商不能要求银行止付。当然业主也要承担由此行动引起的争端、仲裁或法律程序裁决的法律后果。

对银行而言,他们愿意承担这种保函,既不承担风险,又不卷入合同双方的争端。

2、有条件(Conditional)银行保函。

银行在支付之前,业主必须提出理由,指出承包商执行合同失败、不能履行其业务或违约,并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出示证据,提供所受损失的计算数据等。

一般来讲,银行不愿意承担这种保函,业主也不喜欢这种保函。

2.银行保函什么是保函 篇二

关键词:保函,保证,提单,船舶代理人

一、案情介绍

2002年5月2日, 甲所属某货轮在香港承运一批货物。货物装船后, 甲签发正本提单一式三份。收货人凭指示、通知人乙。5月3日, 货轮抵达目的港珠海, 甲公司通知乙提货, 因其不能出示正本提单, 甲船公司拒绝交货。5月9日, 乙向甲出具一份银行印制的“提货担保书”。并在保证单位栏记载:“上述货物为敝公司进口货物。倘因敝公司未凭正本提单先行提货致使贵公司遭受任何损失, 敝公司负责赔偿。敝公司收到上述提单后将立即交还贵公司换回此担保书”。乙公司盖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在银行签署栏记载:“兹证明上述承诺之履行”, 落款为丙银行, 盖丙银行国际部业务专用章。甲接受“提货担保书”, 签发了提货单。之后乙公司一直没有付款赎单, 提单最终被退回给托运人。2003年4月6日托运人持正本提单在香港法院以无单放货为由, 对甲提起诉讼, 要求赔偿货价损失、利息和其它费用。法院判令甲向托运人支付赔偿金并承担托运人所发生的律师费。随后甲持相应索赔单据向丙银行提出索赔, 认为保函申请人乙于2002年5月9日凭提货担保书提货后, 至今未将该项货物的正本提单还回, 要求丙银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丙银行审核后向甲赔付, 并向乙公司提出索赔。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当中, 货物一经装船, 应托运人的要求, 承运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或者船长或者他们授权的代理人就会签发一套正本提单给托运人。收货人想要在目的港顺利提货, 就必须持正本提单去向船代换取提货单, 并办理相关手续, 就可以提货了。然而,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 有时船舶已经到达了目的港, 但因为邮寄的延误, 或者提单被押汇, 还未到达进口地的银行, 或者说虽然提单已经到达, 但因为汇票兑现期限等其他各种原因, 收货人不能及时拿到提单。那么这时, 收货人就无法凭正本提单去提货。为了贸易的顺利进行, 就出现了银行保函, 也即, 收货人凭着银行出具的保函去向承运人提货。

二、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简称《担保法》) 第六条规定:“保证, 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时, 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从这一条可以看出, (一) 我国担保法里所讲的保证是指对债权的担保, 要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 具有债权从属性; (二) 担保人是以自己的信用, 也即担保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来为债务人承担无限责任。《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可以作保证人。”在债务人届时不履行债务时, 保证人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代为履行或代为赔偿的责任。

《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担保法》第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 保证的方式; (四) 证担保的范围; (五) 保证的期间; (六)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 可以补正, 但并不因此而无效。”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保证的相关概念。

关于保函, 《汉堡规则》明确规定了保函的法律效力, 《汉堡规则》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承运人或其代表未就托运人提供列入提单的项目或货物的外表状况批注保留而签发提单所引起的损失, 托运人保证赔偿承运人, 而出具的任何保函或协议, 对包括收货人在内的, 均属无效。”第二款规定了这种保函和协议对收货人在内的任何提单持有人无效。第三款规定:“这种保函或协议对托运人有效, 除非承运人或其代表未保留此种批注是有意诈骗。”而“在承运人有意欺诈的情况下, 对于相信提单上对货物的描述而行事的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方, 如未批注的保留与由托运人提供列入提单的项目有关, 承运人就无权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 要求托运人给予赔偿。” (《汉堡规则》第十七条第三款) 。并且也不得享受《汉堡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限额, 还要赔偿“由于相信提单上所载货物的描述而行事的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方所遭受的损失。” (《汉堡规则》第十七条第四款) 。由此可见, 《汉堡规则》里, 这种保函或协议并不符合保证的形式。它只规定了托运人出具保函的情况下保函对托运人和受让提单的任何第三方的效力, 而未对承运人接受保函交付货物情况下保函的效力做出规定。

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 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因此, 承运人对提单正当持有人负有交货义务。依据《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在货物运输等经济活动中, 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 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在目前国际航运实务当中, 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和信用来担保债务人会履行债务, 也即会交付提单, 而向承运人出具了保函, 承运人就凭银行保函交付货物。此时, 银行的担保符合我国《担保法》下的保证。所以, 除了恶意欺诈外, 银行出具的保函在三方当事人之间是有效的。

三、凭保证书交付货物

尽管我国《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必须凭提单交货, 但实践里仍然经常会发生凭保函交货。主要是承运人为了能使收货人可以及时提取货物, 同时也是为了让自己可以尽快的完成交货义务而采用的一种习惯做法。在提单被实际收回之前, 若承运人凭保函交货产生损失, 即便他可以将此种损失根据保函而转移他人 (包括保证行、收货人) , 但因他违反运输合同项下应当承担的义务, 所以一旦提单的正当持有人追究起来, 他仍必须赔偿一切凭保函交货而引起的损失。

实践中, 保函通常会有以下条件: (一) 保证赔偿承运人及其代理人员、雇佣人员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责任; (二) 对因此而产生的诉讼提供足够的法律费用; (三) 对承运人的船舶或其他财产因此而被扣押或羁留或可能产生此种威胁, 提供所需的保释金或者其他担保, 并赔偿承运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或者其他费用; (四) 保证以提单换回保函, ; (五) 银行与收货人一起负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保证分为两种方式: (一) 一般保证; (二) 连带责任保证。”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 作为承运人的船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 必然也必须会要求银行与收货人一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船代应注意的问题

在我国的航运实践当中, 通常是由目的港的船代凭着提单持有人提交的提单去签发提货单, 再去提货, 那么, 作为船舶的代理人, 在凭银行保函签发提货单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

1. 要取得承运人明确的授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承担民事责任。”因此, 船代只能在承运人授权的范围内从事相关的代理, 并且由承运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否则, 就只能由船代自己承担。另外, 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 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承运人授权不明, 因船代的行为而要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时, 船代负连带责任。所以, 船代凭银行保函签发提货单时必须要有承运人明确的授权意思表示。

2. 要尽到合理谨慎审核的责任

《担保法》第十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 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实践中, 国外船公司会同意凭保函交货, 但前提是要求船代合理谨慎的审核保函的真实性以及内容的有效性, 经过审核确认真实有效, 船代才可以凭保函签发提货单。在我国实际业务中, 银行保函通常由银行国际业务部签发。因此, 只有经银行授权, 它的职能部门国际业务部才能出具保函。同时, 除了承运人自己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外, 船代为了避免因审核保函有过失导致承运人损失而要负赔偿责任, 通常船代会将保函交给承运人进行确认。

3. 要求对方在规定期限内以提单换回保函

当收货人拿着保函来提取货物时, 船代应当谨慎操作。他可以实际控制货物但要为收货人提供报关上的便利, 等到收货人拿回正本提单来。这是一个谨慎的船代应当注意的第三个问题。如果保函规定了保证责任期限, 收货人和银行就应当在要求的期限内尽快拿到提单以换取保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通常都会签发全套提单, 但在交货时, 只要收货人交回其中一份正本提单换取保函, 其他数份就会自动失效。至此, 承运人的交货才恢复至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程序。

参考文献

[1]司玉琢.海商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2.

[2]杨良宜.程租合约[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 2008.

[3]郭明瑞.担保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4]王义源.远洋运输业务[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1992.

3.银行保函 篇三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它有以下两个特点:

1.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2.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

二、银行保函的主要法律关系

银行保函业务中涉及到的主要当事人有三个:委托人、受益人和担保银行。此外,往往还有反担保人、通知行及保兑行等。这些当事人之间形成了一环扣一环的合同关系,它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下:

1.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基于彼此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权利义务关系。此合同是它们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相对于保函协议书和保函而言是主合同,他是其他两个合同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如果此合同的内容不全面,会给银行的担保义务带来风险。因而银行在接受担保申请时,应要求委托人提供他与受益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2.委托人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双方签订的《保函委托书》而产生的委托担保关系。《保函委托书》中应对担保债务的内容、数额、担保种类、保证金的交存、手续费的收取、银行开立保函的条件、时间、担保期间、双方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解除等内容予以详细约定,以明确委托人与银行的权利义务。《保函委托书》是银行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及履行保证责任后向其追偿的凭证。因此,银行在接到委托人的担保申请后,要对委托人的资信、债务及担保的内容和经营风险进行认真的评估审查,以最大限度降低自身风险。

3.担保银行和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保函而产生的保证关系。保函是一种单务合同,受益人可以以此享有要求银行偿付债务的权利。在大多数情况下,保函一经开立,银行就要直接承担保证责任。

三、银行保函的种类

由于银行保函种类较多,主要有:

●见索即付保函

见索即付保函是指对由银行出具的,书面形式表示在受益人交来符合保函条款的索赔书或保函中规定的其它条件时,承担无条件的付款责任。

见索即付保函与我国国内经常使用的保证合同有重要区别,它的主要特点:

(1)见索即付保函具有独立性。虽然担保人是依照基础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申请,向基础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作出见索即付的承诺,但一旦见索即付保函生效,担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完全以保函中所记载的内容为准,而不再受基础合同的影响。只要受益人按照保函的要求提交了索赔文件,担保人必须付款。担保人不得主张先诉抗辩权,也不能以基础合同的债务人的抗辩理由来对抗受益人。即使基础合同的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或者基础合同已经因其它原因中止,担保人的责任也不能随之解除。只有在保函本身的有效期过后,担保人才能解除担保责任。相反,通常使用的保证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合同无效,作为从合同的保证合同亦无效。

(2)见索即付保函具有无条件性。受益人只要提交了与保函中的约定相符合的索赔文件,担保人即应付款。担保人并不审查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担保人的付款义务的成立也不以委托人在基础合同履行中违约为前提。而通常使用的保证合同保证人,其承担保证责任是以基础合同中主债务人违约为前提,保证人可以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即使主债务人本人放弃抗辩权,保证人亦可以行使抗辩权而不受影响。

(3)见索即付保函主要适用于国际融资、国际商务的担保等业务,与其它国内商务或融资时的担保有不同法律特征。根据我国担保法和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本身提供的,物的担保优于人的担保;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时,债权人可以随意选择某一担保人承担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对担保物的代位求偿权。而在见索即付保函下,付款责任顺序通常在保函中事先规定,一般开立见索即付保函的银行承担第一付款人责任,并享有对抵押物代位求偿权,这一点,不同于一般的保证合同。●履约保函(PERFORMANCE GUARANTEE/BOND)

多用于供货方/劳务方/承包人向买方/业主提供承诺。

●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REPAYMENT GUARANTEE)

多用于保证一旦供货方/劳务方/承包人未能履约,买方/业主的预付金额能得以收回。

●预留金/留置金保函(RETENTION MONEY GUARANTEE)

多用于对合同尾款的提前支取所做出的归还承诺。

●付款保函(PAYMENT GUARANTEE)

作用类似信用证,对合同一方在合同项下的付款责任所做出的担保。适合国际及国内贸易。●延期付款保函(DEFERRED PAYMENT GUARANTEE)

属于广义上的付款保函,对延期支付或远期支付的合同价款及利息所做出的担保。

●借款保函(LOAN GUARANTEE)

指应借款人要求,向贷款行或贷款人所出具的对借款偿还的保证。

四、如何办理保函业务

●向银行申请核定相应的授信额度或缴存保证金;

●向银行提交申请书、保函格式、合同或招标书等业务背景资料、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贷款卡号等资料;

●银行按申请人的要求开立保函后交申请人带走或以SWIFT/TELEX的方式直接向受益人开立;

4.国内投标银行保函 篇四

致:

鉴于(投标单位名称)(下称“投标单位”)拟向(招标单位名称)(下称“招标单位”)送交关于(公路项目名称)合同段(或桥)的投标书(下称“投标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单位须按规定的金额由其委托银行出具一份投标保函(下称“保函”)作为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义务担保。

我行同意为投标单位出具人民币(大写)元)的保函,作为向招标单位的投标担保。本保函的条件是:

(1)如果投标单位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

(2)如果投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告书后28天内:

(a)未能或拒绝签署合同协议书;或

(b)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我行将履行担保义务,保证在收到招标单位的书面要求,说明其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任何一种原因的具体情况后,即凭招标单位出具的索款凭证,向招标单位支付上述款项。

本保函在按投标须知第12条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期满后28天内保持有效,任何索赔要求应在上述期限内交到我行。招标单位延长投标书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行。

银行地址:

邮编:担保银行(全称)(盖章)

电话号码:

电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电传:

传真:日期:年月日

5.银行保函的开立 篇五

有关保函开立的主要规定有:(1)保函应以书面形式开立,所谓书面形式当然包括有效的电讯信息和加密押的同类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2)保函应该规定的主要事项包括:主债务人(即保函申请人)、受益人、保证人、开立保函所依据的基础交易、最高保证金额和付款所用货币的币种、保函失效日期或决定保函失效的具体事件、要求付款的条件以及保函金额递减条款。这里所谓的“金额递款条款”是指保函中可以规定在某一日期或向保证人提交为此目的而规定的单据时,保函的担保金额按一定数额或按可却确定数额减少。(3)保函一经开立,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即为不可撤销的文件。(4)保证人是否开立保函应由其自由决定,但是,当保证人收到开立保函的委托后,认为如按该委托开立保函,保证人将会受到保函开立国有关法律或法规的制约,从而将不能履行保函的责任时,保证人可以拒绝为申请人开立保函,但他应该立即以电讯方式通知委托人,或者,如不能以电讯方式通知时,以其他快捷的方式通知,说明其不能执行该项委托的原因,并要求委托人重新提出新的委托。

关于保函的生效,URDG第6条规定,除非保函中明确规定保函生效日期将为开立日期之后某一日,或规定保函的生效将受制于某一条件并由保证人依据与这一条件有关的单据而确定生效日,保函应从开立之日起生效。

6.银行保函 篇六

Bank Guarantee Form for Advance Payment

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To:(name of the Purchaser)

致:(买方名称)

(name of the Contract)

(合同名称)

Gentlemen and/or Ladies:

先生们和 / 或女士们: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 of clause 20 of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Contract,(name and address of the Supplier)(hereinafter called “the Supplier”)shall deposit with the Purchaser a bank guarantee to guarantee its proper and faithful performance under the said Clause of the Contract in an amount of(amount of guarantee in figures and words).根据合同条款第20条中的规定,(卖方名称、地址)(以下简称“卖方“),向买方提交总额为(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

We,(name of bank), as instructed by the Supplier, agree unconditionally and irrevocably to guarantee as primary obligator and not as surety merely, the payment to the Purchaser on its first demand without whatsoever right of objection on our part and without its first claim to the Supplier, in the amount not exceeding(amount of guarantee in figures and words).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要求就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

We further agree that no change or addition to or other modification of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to be performed thereunder or of any of the Contract Documents which may be made between the Purchaser and the Supplier, shall in any way release us from any liability under this guarantee, and we hereby waive notice of any such change, addition, or modification.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This guarantee expires 30 days after the last contractual delivery date.本保函从卖方收到合同预付款起直至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后30天内有效。

Name and Position of Guarantors:

保证人姓名和职务

Signature and seal of Guarantors:

保证人签字、盖章

Name of Bank:

7.银行保函 篇七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下称“保函申请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_________ ___的______________(合同或协议名称),我行接受保函申请人的请求,愿就保函申请人履行上述合同或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下称“保证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______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_____年 ____月 _____日止。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保函申请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原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索赔通知必须同时附有:

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保函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2、证明保函申请人违反了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

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数据。

(三)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保函申请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协法定的义务以及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六、本保函项下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行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全部消失。

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因受益人的过错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保函申请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行均有权主张。

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本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上海),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消失,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行;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界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十、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其他条款:

(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自动消失,此后提出的如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2)、所以索赔通知我行必须在我行营业时间的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银行营业日17:30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银行营业日到达。

十二、本保函自我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8.银行保函类型 篇八

对外保函主要有如下具体保函种类:

1、投标保函

主要用于国际投标与招标业务,通常是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条件之一。银行(担保人)应投标人(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以招标人为受益人的保函,保证投标人在开标之前不中途撤销投标、不片面修改投标条件或中标后不拒绝签约、不拒绝交纳履行保证金或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否则银行将支付给招标人一定的金额作为赔偿。其目的在于表明投标人的诚意与资格。

2、履约保函

是银行(担保人)应交易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开立的以另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保函,承诺在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银行将支付给受益人一定金额作为赔偿。

3、预付款保函

是指银行(担保人)应交易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开立的以另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保函,在申请人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时,银行将保证偿还受益人预付或已付给申请人的金额。

4、质量与维修保函

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

5、留置金保函

是指部分进口贸易中,按合同规定对进口方尚未偿付的一小部分货款(即留置金),应出口方的要求,由进口方向银行申请开立的留置金偿付保证书。

6、借款保函

我行接受借款方的请求,向贷款方出具保函,如借款方不按期向贷款方偿还借款本息,我行将根据贷款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付款责任。

7、融资租赁保函

在融资租赁活动中,我行接受承租方请求,向出租方出具保函,如承租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我行将根据出租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付款责任。

8、补偿贸易保函

9.银行预付款保函 篇九

本保函编号:12038005

根据贵方与XXX(以下简称“申请人”)于201X年X月XX日的第KXXXX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贵方按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支付币种人民币金额XXX元整的预付款,我行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的保函。

本保函担保申请人按合同约定使用预付款。担保范围仅限于申请人应退还的预付款。本保函最大担保金额不超过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XXXX元整。

我行将在收到符合下列条件的文件之日起7个银行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索赔通知书记载的金额,但索赔通知书中单次索赔的金额或各次索赔的累计总额均不能超过本保函的最大担保金额,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以最大担保金额为限。

索赔文件:(1)经贵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索赔通知书;(2)经贵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经申请人证实或认可的违约说明书,声明申请人既未按合同约定使用预付款,也未退回约定金额。

本保函项下的最大担保金额随合同的完成进度而自动按比例递减,合同的完成进度以我行收到的XXXX公司出具的证明书为准。

本保函自XX银行XXX分行放贷中心负责人XXX亲笔签字、担保人加盖印章后并在我行收到申请人提供的其已收到贵方支付的预付款的证明书之日起生效,失效日为20XX年X月XX日。任何索赔必须在失效日前或当天到达我行。失效日后,本保函自动失效,无论贵方是否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行,我行的保证责任解除。

未经我行书面同意,贵方与申请人修改合同或其附件时,我行的保证义务解除。本保函未经我行书面同意不能转让。

本保函适用中国法律,本保函项下的任何争议由XXXX所在地法院管辖。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

10.进度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篇十

进度付款保函

(本文件作为合同格式文件,将在投标人中标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获中标,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此要求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开证日期:银行保函编号:致:受益人(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

本保函作为买方与(卖方名称、地址、以下简称卖方)在年月日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数字和文字)合同号为的合同进度付款保函。

注册于(银行地址)的本行向买方具结保证本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在收到买方第一次的表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无论卖方有何反对,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以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按买方提出的不超过元(进度付款金额,用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和买方支付进度付款之日起到本行实际返还日期止的利息,利息按年利率 7% 计算支付给买方。

我行进而同意,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买卖双方签署的其它合同文件的改变、增加或修改,无论如何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不要求接到上述改变、增加或修改的通知。

本保函金额将按买方确认的每批到货价值的%(进度付款比例)递减。本保函须在出证行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才视为生效。

本保函自进度付款支付至卖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之日起生效,直至年 月 日前(合同项下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后验收30日内)一直有效,如本保函到期时货物还未到,须重新延长本保函的有效期。

出证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印刷字体):

签字:

11.银行保函 篇十一

开户行要求提供的资料: 1.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2.保函格式和要求 3.申请(加盖公章)

4.冻结与保函保证金额相等的资金

我写的保函申请如下:

×××银行:

我公司

项目(合同号:),需向

有限公司,开具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的保证金额为:

元(大写:),系合同总价的%,有效期至 年 月 日。特此申请。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函格式如下:

质量保证金保函

致:

本保函是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根据贵方要求就

供货合同(合同号:,以下简称“合同”)提供的货物的质量保修保函。

我们,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我行自己及我行的继受人,一旦收到贵方书面提出的卖方未能履行上述合同中的质量保修规定并构成违约的说明,将在七(7)个工作日内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不超过金额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担保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项。

对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以及受益人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只有经过我行的事先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本保函自开立日生效,有效期到

****年**月**日止。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方。在我方验证贵方的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

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时间和日期之后自动解除。

本保函项下的转让权利及其请求需经过我行事先书面认可。

银行保函的相关知识:

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应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银行保函业务的特点

1、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客户接受;

2、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银行保函的主要种类

1.加工贸易税款保付保函

加工贸易税款保付保函是指在申请人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生产及进料等加工业务项下,银行担保申请人在海关享受免税进口复出口待遇的担保。它是专门针对需要向海关缴纳关税及其他税费保证金的加工贸易企业(包括来料加工企业和三资企业)而开办的一项手续便捷、费用低廉的特色业务。

目前,中国银行是由海关总署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确认的唯一可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加工贸易税款保付保函的运作流程(开立:*1-6;修改:7;注销:*8-9)

*1 申请人向海关申请开设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海关向申请人出具《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

*2 申请人向银行提交申请书、保函格式、联系单等资料;同时,申请人应落实银行接受的反担保,如向银行提供金融机构备用信用证或申请核定授信额度;

*3 银行审核同意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开出保函;

*4 银行把保函交申请人带走,由申请人提交给中行台帐点;

*5 中行台帐点为申请人开设台帐并开出《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

*6 申请人凭《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及保函正副本各一份到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7 台帐需要变更时,申请人凭海关出具的《银行保证金台帐变更联系单》等资料向银行申请修改保函,有关程序参见上文3-6。

*8 申请人完成加工出口合同后,凭海关出具的《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及保函正本到中行台帐点办理台帐正常核销手续;

*9 银行收到中行台帐点交来的保函正本后,审核相关资料,并在申请人结清银行有关费用后注销保函,同时相应解除申请人提供的反担保,如恢复授信额度或退还保证金。

加工贸易税款保付保函业务的益处: *1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 *2业务费用低廉; *3业务手续简便。

什么企业适合办理加工贸易税款保付保函业务?

*1 属于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B类或以下分类的企业,包括来料加工和三资企业;

*2 办理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生产及进料等加工业务,进口敏感类商品,须向海关缴纳关税及其他税费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企业加工业务完成后可退还企业);

*3 可提供银行接受的反担保(银行接受的反担保方式主要有:足额保证金;定期存单质押;银行认可的金融机构开立的备用信用证;以物业抵押或其他方式作担保,授信开立保函。)

2.关税保付保函

关税保付保函是银行应进口商申请而向海关开立的、担保进口商按海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付款承诺。具体来说,凡是达到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A 类和B类标准、并可提供一定数额的中国银行保函的进口企业,便可向东莞/太平/黄埔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先放后税》凭证。获得先放后税凭证的企业在进口货物时,若所需缴纳的税款金额在保函金额以内,都可以先通关,并在通关后15天内向海关交税即可。

关税保付保函的运作流程

*1 申请人向海关出具申请函并填写申请表(海关格式)

*2 申请人向银行提交申请书、保函格式等资料;同时,申请人应落实银行接受的反担保,如向银行申请核定相应的授信额度或缴存保证金; *3 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后,即向海关开出保函。

*4 银行按申请人的要求开立保函后交申请人;

*5 申请人凭银行保函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先放后税》凭证(海关将在1周左右批准签发凭证,有效期通常为半年);

*6 申请人凭《进口货物先放后税》凭证享受快捷通关的待遇;

*7 海关在《进口货物先放后税》凭证到期后将保函正本退还申请人;

*8 申请人退回保函正本给银行并申请注销保函。

*9 银行审核相关资料后注销保函,并相应解除申请人提供的反担保,如恢复授信额度或退还保证金。

关税保付保函业务的益处

*1 该保函业务有助于企业加快进口货物通关速度;

*2 减少企业因货物滞留港口而增加的滞港费用(一个货柜一天的费用高达3000港元);

*3 使企业获得关税税款短期资金融通(最长15天);

*4 业务操作简单,灵活方便;

什么企业适合办理关税保付保函业务?

*1 办理进口业务、须向海关交纳进口关税;

*2 达到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A 类和B类标准;

*3 需向东莞、太平、黄埔等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先放后税》凭证;

*4 可提供银行接受的反担保(银行接受的反担保方式主要有三种,即足额保证金;定期存单质押;以物业抵押、其他银行开立的备用信用证或其他方式作担保,授信开立保函。)

3.投标保函

以招投标方式进行的采购或施工/建设项目等,申请人作为投标人参加竞标,按照招标书要求,委托银行向招标人/业主担保。担保内容一般包括:投标人在招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标、不更改原投标条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标后于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书要求签定相关合同及/或提交履约保函/向招标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4.履约保函

银行应申请人要求,就申请人将按合同要求履行合约所作的保证承诺。

5.预付款保函;

申请人通过银行开立的对预付之款项的归还向预付款方作出的一种保证承诺,用于保证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履约时,将申请人事先从付款方收到的预付款全部或部分款项退回付款方。

6.质量保函; 银行承诺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在一定时期内(即保修期或质保期)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及质量标准而提供的担保。

7.维修保函

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就申请人就合同的标的物在一定时期内(即维修期)履行合同所规定的维修义务所出具的担保。

8.其它保函

借款保函、融资租赁保函、补偿贸易保函、来料或来件加工保函、预留金保函、延期付款保函、票据或费用保付保函、提货担保及保释金保函等等。

申请保函业务的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1.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开立对外担保函的企业还需有履行涉外合同能力,并拥有可靠的偿债外汇来源。2.在银行有基本帐户或一般结算帐户。3.在银行无欠息,无呆滞,呆账贷款。4.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5.能够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反担保。

6.有关基础合同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批准程序,某些特定情况还需具有进出口许可证及配额等文件。

7.与申请人签约的受益人,经银行或可靠机构咨询,资信情况良好。

银行保函办理手续

1、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

2、提交保函的背景资料,包括合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3、提供相关的保函格式并加盖公章;

4、提供企业近期财务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5、落实银行接受的担保,包括缴纳保证金、质押、抵押、第三者信用担保或以物业抵押或其他方式作担保,授信开立等;

6、由银行审核申请人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项目可行性、保函条款及担保、质押或抵押情况后,可对外开出保函。

另一些银行要求办理银行保函比较烦琐,要求提供的资料也比较多 1.基础合同或意向书 2.保函格式

3.申请人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当期财务报表 4.保函受益人的有关资信材料 5.反担保承诺函或物业抵押材料或其他反担保方式的承诺等

6.开立借款保函、融资租赁保函、补偿贸易项下的现汇履约保函等融资性保函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材料

7、受理银行对申请人和受益人资信情况、担保项目情况、保函条件、反担保措施等进行审查。

8.银行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9.开出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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