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系统年终工作总结

2024-09-29

监狱系统年终工作总结(共8篇)

1.监狱系统年终工作总结 篇一

2018年中,我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加强自我要求,在领导的关怀下和同志们的支持下,全年工作完成较好,下面我将2018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理论学习,首先是从思想上重视。理论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在2018年中,我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主要包括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切实地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二、勤奋工作,尽责尽职

作为一名党员,在工作中我始终以身作则,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恪尽职守,执着追求,服从监狱领导分工,在单位工作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分担单位工作,与同事凝心聚力,共同开展好本单位工作。

三、积极向上、遵章守纪

生活上,我能自觉做到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平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注重日常生活作风的养成,坚决抵制了腐朽文化和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对自己的侵蚀,做到了生活待遇上不攀比,要比就比贡献、比业绩;作风上艰苦奋斗,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纪律上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四、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积极参加兵、师局、监狱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不断锻炼自己的交际能力和工作能力,同时也是自己不断提高的一个机会,对于每次活动我都会认认真真去对待,从不搞形式主义。

五、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

一是在政治思想上,与新时期党员的标准之间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常常借口工作忙、事情多,不能抽出时间静下心来进行理论学习,致使思维层次徘徊于低水平,思想境界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主要表现在:对一些工作缺乏恒心和细心,特别是一些工作开展的没有章法,即使完成了也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有时工作上有“不要出头冒尖”的思想,有时“怕得罪人”,而不愿发表个人意见;

三是党性修养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在个别时候在看待一些事件上,政治鉴别力,敏锐性还不够强,有时未能做到迅速敏捷、细致深入、全面准确地洞察问题的本质;

有时缺乏前瞻性,只是立足眼前,不能放眼长远,没有认识到一些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没有认识到进入新阶段一些事物发展变化的迅速性,从而没能适度超前地做好系统的谋划和准备。

(四)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主要表现在:对自身的使命感认识不够充分,遇到一些复杂的工作,有时会出现逃避,躲避现象。

(五)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作风,从抵制不够,到见怪不怪,才使自己也多多少少受到了一定影响,理想信念不够那么强烈,精神状态不够那么振奋;

有时事不关己,而不想发表其他意见;

有时看大多数人都同意,而不再发表不同意见;

没能始终按照一名优秀党员干部的标准,来严于律己、艰苦奋斗、恪尽职守。

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理论学习有偏差。学习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仅满足于平时的集中学习文件等学习形式,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甚至与业务相关的就学,与业务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知识结构有待拓展,学习重视度有待提高。

(二)淡化了宗旨意识的持续锻造。随着工作时间的推移,有时不能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权力对谁负责、权力为谁而用”的问题。

(三)思想认识不高。对于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有时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有时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松了过不了关,严了会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抱着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态度,在从严治党上有瞻前顾后现象。

(四)削弱了党性修养的持续锤炼,自我要求降低。没有严格按照优秀党员的标准来提升党性修养,没有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慎言谨行、防微杜渐,没有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的意识不强。未能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未能经常锤炼升华自己的思想,致使进取精神有所淡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有所松懈。

七、下步整改措施

(一)拧紧思想总开关。加强理论学习,主动自觉地向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坚持学习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换自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坚决同一切损害党和群众利益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严格按权限职责程序办事,严格按规定及时请示汇报,时刻进行自我“身份”提醒。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请示报告,请销假制度,树立阳光工作意识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三)当好勤廉表率。一是加强自我修养。把握住方向,管得住小节,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杜绝不良嗜好,抵制不正之风,养成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工作上。二是始终敬畏权力。对权力要有敬畏心,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三是自觉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各项决策部署;

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各项制度,严以律己、清正廉洁。

(四)强化纪律意识。做到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准则》和《条例》,遵守监狱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言、慎行。以勤为标、以惰为戒,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努力地完成自己的分内工作,注意生活中的细节继承发扬好习惯,坚决摒弃坏习惯。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衡量自己,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在向周围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丰碑无语,行胜于言,总结是为了更好的行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请党组织继续监督和考验我,我将以坚刚耐苦、勤劳自励、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状态,牢记使命,不断超越,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用实际行动为党徽添彩、党旗增色,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2.监狱系统年终工作总结 篇二

近年来, 福建省监狱系统设施不断完善, 监狱系统得到了良性的发展, 随着服刑人员对生活物资的需求数量不断加大, 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物资采购过程中有许多问题出现, 生活物资采购成为重中之重, 其现状不容乐观, 因此, 福建省监狱系统应加强对生活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建立统一的采购机构, 规范采购行为, 彻底杜绝三无产品, 以保障罪犯的合法利益, 当下, 对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的进一步规范工作, 已经成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重中之重。

二、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的现状

全系统各单位以福州榕粮网 (http://www.fzgrain.com/) 、福州菜篮子网 (www.fzclz.com) 、福建省物价局网、市场价格行情、当地市场价格等当日公布的批发价格的平均价格, 扣除承诺下浮价格为供应价格 (若30天内未更新, 则以此之前就近公布的价格为准;超过30天的, 参照福建公布的CPI指数为价格浮动依据) 。如遇特殊情况, 采用《海峡都市报》天天菜篮子等公布的价格为参考价格。针对网站上没有发布的商品, 均以当地超市同期商品的平均价 (不以特价商品做参照) 为供应价格。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 由采购人确定时间, 对合同约定需市场调查部分的商品进行市场调查后确定平均价格, 作为当季部分商品的定价标准。验收由监狱专门验收人员以现有验收制度和标准按规定的程序每日组织验收。监狱招标小组对部分商品价格和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 如发现选定商品价格, 高于同期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 或存在质量问题, 将按合同作出相应的处罚。

(二) 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存在的问题

1. 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不规范

福建省监狱系统各基层单位的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委托代理机构,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由代理机构依据法定程序, 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公告, 对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及承包商公平参与投标、竞标, 各基层单位根据自身需求, 在众多供应商中择优选取最优者中标。这一过程虽然对供应商进行了一定的调查, 但是, 这种调查没有对供应商进行深入的考察, 也没有具体的选择标准, 各基层单位自行采购的过程尽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但自行采购招标定价标准五花八门, 定价标准并不统一, 不能被统一评价与对比, 另外, 委托代理机构招标往往会出现人情采购、关系采购, 没有明确的供应商考核体系, 降低了对供应商的有效控制。

2. 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合同及采购验收问题

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过程, 公开招标后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不够细化、不够规范、不够严禁、不够完整。由于合同没有明确物资的质量、型号、包装等要求, 很容易被供应商钻空子, 导致现实采购的物资与合同中标的物资存在很大的差距, 监狱系统实际采购验货后, 采购的生活物资质量各不相同, 并且, 对各种物资的验收严格度不同, 质量不同的生活物资验收使用后流入监狱系统, 对服刑人员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另外, 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验收过于简单, 未就中标人送来的物料、用品的外观包装是否完好, 发票、货单是否齐全进行验证, 不负责任的验收造成采购物资的差异化, 因此, 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质量、验收工作由谁来进行有效监管, 成为当下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过程的一大问题。

三、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的注意事项

(一) 保证监狱系统采购行为具有标向性

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时出现各种问题, 如采购不能如期进行, 采购的物资质量不合格。为了使监狱经费及资金用到实处, 并展现其优势, 就需要对采购内容进一步的细化, 由相关部门对监狱系统的采购进行严格审查。采购小组需要关注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的可行性, 由领导对于大宗生活物资采购事项进行评定, 即是否与监狱的实际需求相符, 是否与监狱管理、发展需要相适应, 并对需要采购的生活物资规格、性能、质量、价格等内容进行了解, 同时, 对其他监狱已购买物资进行调研, 对已经购买的大宗物资调配、共享, 保证监狱系统采购行为具有标向性。

(二) 关注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招标、合同及验收全过程

监狱系统的招标过程十分关键, 其选择方式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对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招标过程, 应该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精细化, 采购价格不只局限于以超市挂牌价下浮价格为标准, 需要进一步扩展询价渠道, 通过多渠道对比制定采购价格, 如邀请对比多家供应商、上年预算对比、实地调查、网络询价等方式, 对各渠道价格进行咨询对比后予以定价;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其在监狱系统中处于很特殊的位置, 加倍关注监狱系统物资采购合同签订的内容, 一切以遵循法律、保护权益为原则, 保证物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一致性、确定性;由于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包括多方面, 在监狱系统合同签订过程中, 一定要清楚确定相关物资的采购内容, 明确规定付款以及预付、保证金及最后款项支付时间等内容;验收工作作为物资采购的最后环节, 主要是对采购物资的监督与总结, 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中标人配送物资的外观包装、发票、质量、规格等。物资采购质量需要与物资采购合同规定相一致, 物资采购的验收工作由相关部门的参与者共同进行, 主要包括监狱系统采购部门、财务部门、供应商、主要采购人员及纪检等相关部门人员。

四、规范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的措施

(一) 福建省监狱系统建立统一大宗生活物资采购机构

在福建省监狱系统建立专门的生活物资大宗采购部门, 对福建省监狱系统的生活物资采购中容易集中且提高效率、价格相对固定、质量容易评价、验收不复杂的食品, 如大米、面粉、鲜猪、牛肉、冷冻食品、副食品、食用油等由该部门集中采购, 全面负责公开招标供应商。首先, 可以扩大供应商价格的比较范围, 提高采购效率, 降低采购成本;可以以较低的总成本获得所需的物资和服务, 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和政策作用, 提高与供应商的谈判力度, 较容易获得价格折扣和良好的服务, 容易落实统一采购方针政策, 统筹安排采购物料, 信息利用率好, 形成信息优势;可避免交叉采购, 降低人力成本;可培养稳定的供应商关系, 便于后期配合协作;保障效益兼顾公平, 利于集中监管, 有效防止腐败。其次, 采取全省统一中标供应商采购供应的模式, 当条件允许的时候将所购物资尽可能的标准化。全省供应的商品采购资金数量较大, 各地区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以及经济差异均不同, 只有企业规模资本实力强、资信度高、配送能力强的公司才可能中标, 这种模式可以使采购成本降低到一个较合理的水平, 使得各单位以较合理的价格获得质量达标的产品, 相关企业也较愿意参与到监狱系统的物资供应活动中, 便于企业制定完整及合理的配送方案, 人员、车辆实行标准化及流程化运行, 确保配送质量及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集中采购部门由对相关采购规定、招标规定、系统财务制度熟悉的专业人员组成, 即通过在各部门抽取专业人才组成大宗采购部门, 以实现各部门联合采购, 从而将福建省监狱系统生活物资采购规范化、流程化, 在福建省监狱系统采购部门实行轮岗制, 严格分离不相容岗位, 考虑监狱采购的安全性、完整性, 实现相应的平行岗位监督、部门间交叉监督、领导监督、采购人员及采购过程全程监督等职责, 以达到在福建省监狱大宗生活采购系统中的纵横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管, 不断完善监督体制, 能够确保其可以充分发挥作用, 而不是虚设;在福建省监狱系统内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对于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没整改不放过, 没追究责任也不放过, 对相关责任人员没教育、没处罚也不放过。

(二) 加强各基层单位自行采购的管理

没法集中采购的副食品类 (包含小菜、调味品等) 、冷冻品类等因具体品种、品牌、规格较多, 各单位实际需求不同, 由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采购。由单位自行采购的可以按政府采购规定与其他物质采购一样, 要求各单位成立专门机构, 并组成一批专业人员具体负责采购, 并要求各单位完善各类采购制度, 如采购实施细则、代理机构抽取制度、比质比价制度、公开透明制度、信用记录制度、品目商品价格对比库等相关制度。加大验收环节的管理, 通过制度规范采购行为。

(三) 进一步规范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合同与验收流程

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合同中, 内容要写得尽量清楚确定, 不能模棱两可, 对监狱系统大宗采购的生活物资, 严格细化质量、包装、规格、型号等内容。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如验收、监管等, 由相关人员验收采购的生活物资, 是否与合同规定的数量、金额、质量、型号等内容相匹配外, 还需要对中标人配送物资的外观包装、发票、货单是否齐全进行监督, 大宗采购的生活物资要与合同、监狱要求的质量等方面相一致, 部分物资需要先试用;另外, 对于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验收的参与者, 既要包括采购部门, 还要有统一采购经验的各部门专业人士参与, 联合验收统一采购, 保证生活物资采购质量的前提下, 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

(四) 进一步加强采购内控管理和监督机制

监狱系统还应充分认识政府采购领域加强内控管理和采购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各单位应从实施归口管理、不相容岗位分离、明确委托代理权利义务、强化内部监督、实施定期轮岗、加强系统管理、健全档案管理等方面入手, 做好政府采购, 特别是大宗生活物质采购的内控管理。各单位还应出台具体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应当将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 重点检查代理机构抽取是否规范、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标书编制是否合法, 省监狱局还应定期组织全省范围检查, 加强对大宗生活物质采购的监督检查。

五、结语

随着福建省监狱系统设施不断完善, 监狱内部对于生活物资的需求数量加大, 大宗生活物资采购越来越频繁, 对于物资的要求越来越严格, 尽管我省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取得了成效, 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就福建省监狱采购系统来说, 受诸多限制因素的影响, 蕴藏的各方面问题越来越严重, 通过对当前福建省监狱系统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工作的深入分析, 结合当前的行业大环境, 提出一系列建设思路, 优化福建省监狱系统公开招标采购管理, 完善福建省监狱系统采购管理办法, 使福建省监狱系统采购过程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孙克飞.浅议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监督的难点与对策[J].理论学习与探索, 2012 (03) .

[2]宫本奇.政府重大项目策划研究[J].中华民居 (下旬刊) , 2014 (01) .

3.正在增长的西方监狱系统 篇三

“大禁闭”这个标题,也可以用来描述我们所处的20世纪后期欧洲监狱的状况。我们虽然无法在数字和比例方面做出精确的比较,但是这个现象在20世纪后期也“扩及了整个欧洲”。

我们这个时代就如同17世纪一样,一些主要的西欧大国在监狱人口大量增长方面占领先地位。如果再加上北美洲的情况,这个时代在这方面的景象更为完整。

美国、英格兰和威尔士、前西德以及意大利这4个西方大国,自1970到1985年间的监狱人口变化状况中,美国占上升的领先地位。该国在1970年每10万人中约有180名受刑人,到1985年上升至将近320名,即在15年内增加了大约78%。英格兰和威尔士则从每10万人中有不到80名受刑人增长到将近100名受刑人。意大利在同一时期中,从每10万人中有40多名受刑人增长到70多名受刑人,监狱人口在15年内增长将近1倍。虽然意大利的监狱人口在这段时期之后有所下降,但在这段时期内,这4个国家中唯一呈现下降趋势的是前西德。该国在1983年之前,监狱人口显著上升,但在这一年之后却大幅下降。

前西德的监狱人数为何会下降?当时的失业率(急剧上升而非下降)无法解释这个转变,人口因素也只能做有限的解释(当时的出生队列较小,但是出生队列的大小,最快也只能从1988年开始对成人刑事法庭产生一些重大影响)。犯罪率无法用来做任何解释(犯罪率是上升的,但是可判处监禁的罪行则稍微降低),在立法方面也没有任何重大改变。因此,专家认为该国监狱人数下降,可归因于检察机关或法官的实务改变。是否因为德国在近期经历了其他国家所没有的(或至少没有相同程度的)黑暗的政治经验,而这个经验警告人们,是否不能让国家的实际权力无限增长?我们不知道答案,但是判决的执行似乎是抑制监狱人数的一个因素。

然而前西德是这段时期的一个特例,不仅与上述其他3个国家相比较是如此,与其他欧洲大国相比亦是如此。除此以外,在一些如瑞典、丹麦和挪威等较小的欧洲国家,监狱系统的压力也相当大,这些国家的监狱行政人员也非常关切监狱超过负荷的问题。在挪威,这个压力虽未造成监狱人口的显著上扬,但却增长了一大串的等候名单,也就是说“排队”等着去服刑。挪威在平时监狱人数约在2000名左右,但在1985年约有6500人在等候名单上,该等候名单在1981到1985年之间增长了49%。然而,在这个队伍中,当然有一些人具有“优先权”:毒犯和暴力犯无须等候。芬兰的监狱人数一直很高,但在这段期间,该国是唯一监狱人数持续下降的北欧国家。

欧洲委员会成员国在1986年2月1日的监狱人数是以1983年2月1日的监狱人数为基准数100而计算的。只有4个国家低于1983年的基准数:奥地利下降到95,前西德91,马耳他89,瑞典85,在瑞典的下降是暂时的,主要是受到该国在1983年释放政策改变的影响。我们可从以下的数据看出,其他15个会员国的监狱人数或多或少都有提升的现象:比利时提升到119,塞浦路斯110,丹麦109,法国122,希腊109,爱尔兰145,冰岛106,意大利120,卢森堡116,荷兰124,挪威103,葡萄牙183,西班牙104,英格兰/威尔士105,苏格兰108。值得一提的是,比利时、塞浦路斯和希腊这3个国家的监狱人数在1984年有过短暂的高峰,随后就一直下降到1986年。但是,总体趋势仍十分明显。

监狱人数的增长表示,一些西方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早期对于改变监狱系统发展所做的努力,很快就被其他的力量轻易击溃了。

在许多国家监狱系统中,各种程度的监狱人数增长带来了许多监狱兴建计划。这种兴建计划在20世纪80年代成为美国公众讨论的主要问题,当时《时代周刊》在1983年12月5日提到“持续增长的监狱危机”,并详述“要容纳所有新进的囚犯,新的监狱还盖得不够快……仅是建筑的费用就相当惊人:在未来的10年内,整个美国兴建监狱和看守所的计划约为47亿美元”。整个费用相当庞大。此外,在美国的另一个重要发展是监狱私营化开始出现,也就是说,以营利为导向的市场机制,目前正逐渐渗入饱受压力的监狱系统。1985年的秋季,在英格兰/威尔士有16个新监狱正在筹划中,总值约为5亿英镑,其中包括了1.2万个囚位。这个计划在英格兰被称为“史上最大的监狱兴建计划”。

监狱系统的增长为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为什么会有如此的增长?这个问题极为复杂,也很难给予明确的答案。我以下针对3个可能性,做简短的讨论。

第一个可能性:监狱系统的增长是由犯罪率增加造成的,尤其是当被记录的犯罪率增加时,情况更为显著。随着法院成为一种干预机制,被记录的犯罪率可能直接反映在较高的监狱人数上。但是这个解释有一些问题,我们在此列出其中的两个问题。

一方面,我们有具体的实证资料显示,监禁率下降时,被记录的犯罪率也可能上升。反之亦然。前西德在某些方面可作为前者的例子,而20世纪70年代则为后者提供了很好的例子:许多国家在这10年中的犯罪率飙升,尤其是在斯堪的纳维亚诸国,监狱人数却不是下滑就是持平。

另一方面,目前的犯罪率不一定在增长。美国在80年代早期的全国犯罪率是下降的,但是当时的监狱人数却急剧上升。倘若真的有一般犯罪率直接反映在监狱人数上的这种情况发生,我们可以将它解释为政治决策的结果:这可能表示,我们所关注的国家一直遵循着与以前相同的刑事政策。换句话说,甚至连这种直接的反映都是政治决策的结果,而这是一件常被忽视的事实。但是,由于这种直接的反映几乎是不存在的,这更清楚地显示了政治决策是主要的因素。

第二个可能性:犯罪化的模式正在改变。新的行为模式可能被纳入刑事政策范围,并加以犯罪化或是更严厉地犯罪化。一些欧洲国家在毒品犯罪方面,似乎已经开始有这种现象。在荷兰和挪威这些国家,针对毒品犯罪而加强犯罪化以及执行更严苛的立法和审判,显得相当重要。例如,挪威在1982年将使用毒品的罪行类别从轻罪改成重罪,也因此增加了犯罪化的程度。

在几年之内,挪威已将与毒品相关犯罪的最高刑罚从10年监禁改到15年,再改到21年,这是一个影响审判执行的主要因素。当然,从记录的犯罪率上显示,一些与毒品相关的犯罪也有所增加。但倘若不是犯罪化的增强,以及上述最高刑罚的大幅提高,监狱中长期监禁的毒犯人数也不会增加到如此之多。然而,这些人数不仅堵塞了整个监狱系统,也是在挪威出现排队等待服刑的主因。

第三个可能性:就是普遍加重某些犯罪类型的惩罚程度。证据显示,许多国家都有这种情形,有的是经由立法,有的是通过审判的执行,有的则是两者并用。以美国为例,该国的强制判决立法,规定某些犯罪类型的罪犯或是累犯必须入监服刑,便属于这个模式。比如说,1978年的一则法律,规定法官必须将所有暴力重罪罪犯判处监禁,这可能是造成纽约州立监狱爆满的一个因素。同时,许多州的最短监狱刑期也大幅增长。在挪威,长期无条件监禁刑罚(表示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监禁)的数字从1981年开始增长。但是,短期监禁刑罚的数字则维持不变。与毒品相关的长期刑期犯罪数字,可能是这个现象的一个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原因。除了针对与毒品相关的犯罪以外,对于一些其他的犯罪也采取更严厉的惩罚,似乎成了普遍趋势,挪威的情况正是如此。

上述的三个解释中,第一个有关直接反映的理论已经差不多被排除了。第二和第三个解释,即新的犯罪化模式和惩罚程度的普遍加重,就比较有可能性。如同前面所述,各个国家在这两个解释上各有差别。以此为观点,我们或许可以说,监禁机构增长模式并不是仅有单一因素。但在较为一般的层面上,这两个解释有一些相同点:不论是新的犯罪化模式或是更严厉的立法或审判执行,意味着更严厉的刑事政策,以及以更积极的方式使用监禁刑罚来面对犯罪行为,是监狱系统增长的主因。总之,更加严厉的刑事政策,以及积极地运用监狱,似乎是许多西方国家所采取的模式。

4.监狱大队2010年年终工作总结 篇四

院关于监狱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省局、监狱研究确定的全年工作思路、工作任务和目标,在大队长带领全队民警多措并举,从转变工作理念入手,强化狱政管理,规范刑罚执行,积极探索创新改造方法,努力提高罪犯履行质量,坚持把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狱工作的“首要标准”,坚持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大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就。

一、队伍建设方面

1、强化制度建设,努力提升对民警队伍管理规范化水平。大队通过加大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力度来全面落实《干职百分考核实施细则》、《民警月绩效考评细则》、《民警直接管理若干规定》及监狱有关评先选优精神等制度,将我队民警管理进一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加强对民警管理的监督考核,对制度不落实和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严肃按制度处理,全年来,我队民警因违反制度被扣百分考核分的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

2、紧紧围绕能力建设这条主线,努力提高大中队两级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一是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等重要内容,加强班子的思想建设,二是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围绕我队各项工作现状,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清正廉洁,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加强了班子的作风建设。

3、始终坚持每周二、四政治理论学习,以此为抓手、大力提升民警的思想政治素养,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民警,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及时传达省厅局及监狱最新指示精神,使民警长久的保持政治热情和工作干劲;

4、切实落实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我队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大队党支部始终牢固树立党建工作的重要地位,积极探索党建创新,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发展这一要务抓好我队党建工作,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党支部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组织活动,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对党员民警的动员、教育,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从认识上增强我队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提高我队党员的素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从而带动大队全体民警奋发向上、积极履职的良好风气;

5、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大力推进民警队伍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在全监民警岗位技能大培训考试考核中,全队民警考试考核成绩全部达标。大队支部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严格依法按章办事,全队民警的警容风纪、队列指挥、队前讲评、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实现全面提升,民警的教育改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对罪犯进行心理咨询与矫治的能力,狱内侦察能力,应用写作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在大队支部的带领下,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推动学习型队伍建设,抓好罪犯正课教育师资培训和新民警实践带教工作,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信监狱民警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监狱事业,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

二、监管改造方面

首先、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年初大队成立了教育改造工作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思想、文化、技术教研室,负责对各项教育工作制定计划,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及检查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季度专题教育开展时大队另外成立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年工作进行了职责细化、明确分工、确保了全年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强化检查督促工作,加大考核力度。大队进一步完善了教育改造工作目标考评制度,从制度建设和执行上大力推动各项教育措施落实的同时,加大对责任民警的考核力度,切实使教育改造工作从人员、内容、效果上得到保证。

其次、扎实开展“三课”教育活动,完成全件教学任务,成效明显

5.监狱系统年终工作总结 篇五

年监狱纪委在上级纪委和监狱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反腐败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了监狱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结合我单位实际,监狱制定并与各监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

设目标责任书》194份、《纠风执法目标责任书》263份和《争创无民警违纪单位目标责任》296份。监狱纪委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要点并细化到每一个阶段,纪委、监察科依据阶段安排定期检查、督导监区的每项工作,以检查评比和实践交流等形式促进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深入落实各项谈话制度,一年来监狱领导对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都进行了个别谈话教育,对影响较大性质较严重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全年共进行诫勉谈话4人次。罪犯离监前谈话制度得以严格落实,全年截止到目前为止刑满释放犯人184人,全部进行了释前谈话,谈话率达100%,为罪犯释放后安全反乡及回归后减少或降低重新犯罪率打下有力的基础。加大监督检查罪犯邮包发放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在罪犯邮包发放中检查出现金18340元。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监狱党委依据上级要求,较好地落实了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财务、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工作由副职领导具体分管,主要领导审核或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按规定的操作。监狱还成立了由财务科、办公室、监察科及相关科室组成的物资采购小组,操作中严格按照&8218;三重一大&8219;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四)为深入落实&8218;四抓四看&8219;学习和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监狱领导于8月上旬分组参加了监区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中各监区领导能从客观实际的角度出发,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班子成员能积极面对,及时有效地制定改正的措施和方法,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认真查处违纪案件,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上半年收到师局转办信访件1件,监狱领导收到转办信访件2件,目前已办结。&8218;9.19、对‘’10.25&8219;两案件的四责任人、、、行政记过处分,到期考察过后予以按期解除。今年,奎屯监狱党委较好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安排,至今保持民警无违纪无监管安全事故。

三、纠治突出问题,净化行业风气

(一)年初,各单位均制定了纠风工作计划和安排,层层签定了《纠风执法目标责任书》263份,继续推行和完善纠风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监督。

(二)在民警队伍中和服刑人员中,继续重点治理为罪犯捎钱带物,私自提供通讯工具的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关于加强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若干规定》继续严格落实,&8218;六条禁令&8219;&8218;九个严禁&8219;和,严肃查处违反禁令的各种行为。监狱纪委全年共查处有违犯禁令的民警3人次并通报各监区达到了有效的教育作用。

四、加强廉政教育,促使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一是元旦、春节前,及时下发了《两节期间廉洁自律的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能带头廉洁自律,勤俭节约没有发现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生。

二是认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贯彻上级纪委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民警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全年各监区出专题教育板报24板次,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以正反典型开展教育活动狠抓廉政教育,继续开展禁止为罪犯转递现金和提供手机的治理活动,组织民警对《兵团监狱机关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进行了学习,接收上级纪委配备警示教育基地相关物品价值近5万余元,物品做到了专人管理,登记造册,并开展了现身说法教育。目前教育基地已接待受教育的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10批次,共1148人次。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广泛影响。

四是为深入落实&8218;四抓四看&8219;学习和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7月中旬对以来违反监管制度,违反党纪、政纪的12名民警举办了离岗培训班,旨在教育和帮助离岗民警提高认识,反思思想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用学习座谈、剖析等形式使参训人员思想上有认识、学习上有提高、工作上有进步、行动上有变化,从而进一步促进监狱全体民警提高执法执纪的自觉性。

五是组织落实廉政文化建设,监狱党委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监狱纪委将学习活动安排落实到每一个监区和具体人员身上,做到了组织周密,注重实效,共向民警家庭发放倡议书270份。

6.监狱系统年终工作总结 篇六

应用工作的几点思考

(办公室左运国)

目前,孝感监狱各项土建工作正如期建设,信息化工程也是开建在际,预期明年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面临全新的监狱以及投资上千万的信息化系统和设备,我们如何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并使用好这些信息化系统和设备,这是我们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新监狱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工作提出几点肤浅的见解,希望能供我狱民警、职工在工作中作以参考。

一、我狱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进展、现状以及思考 目前,我狱在经过前期的论证,方案的规划、设计等一系列工作之后,现信息化设计方案已基本确定,下一步准备开展信息化建设工程的招标及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工作结束后将进行信息化工程施工建设,在整个信息化工程建设时期,建议要有监狱信息化管理人员全程参与,为今后整体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作准备。在此时期中,从管网的布线、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到系统试运行的培训,监狱信息化管理人员与信息化工程的施工单位有一个很好的沟通、学习的机会,机会错过将不可弥补。他们要从宏观到微观做到全面掌控。不管是系统的整体架构,设备的性能,还是细微到某一个网络节点,必须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能对日后整个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做到有的放矢。可以

说信息化建设过程也是一个储备人才和培训人才的良好时期。

在此时期里,我们广大民警职工要从思想上也要有一个彻底的转变,我们从一个农村监狱转向为一个城市监狱,从粗放式的管理到精细化的管理,从松散化逐渐走向规范化的这个过渡期,我们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从作风纪律上要从严要求自己,在工作上要勤学好问,不能不懂装懂,并且从现在开始要认真参加监狱组织的各种系统的业务培训。如果从现在开始还不警觉,那么搬迁后将会有大批人不能适应新的监狱环境和新的工作要求,势必会影响到我们监狱的整体工作。所以,思想转变是我们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二、我狱信息化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建设内容

孝感监狱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是整个监狱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管理相结合的重要内容。目前我们规划建设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大的方面:一是网络和硬件平台系统,其中包括综合管网和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机房工程、电教及有线电视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供电及防雷接地系统;二是安全防范和应急指挥系统,其中包括音视频监控系统、门禁一卡通系统(含在线巡更系统)、综合报警系统、广播和对讲监听系统、内大门AB门管理系统、会见管理系统、亲情电话系统、手机信号屏蔽子系统(预留)、无线定位子系统(预留)、安全防范和应急指挥系统集成等内容。另外,还涉及到办公自动化方面的OA办公、心理咨询系统及内部网站等内容。

三、对我狱信息化应用培训的一点建议

面对全新的信息化系统,无论是信息化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人才,还是各基层单位的兼职信息员,或是全狱的民警职工,从现在开始,都需要着手培训,以适应明年搬迁后的工作需求。监狱可以考虑分三个层面培养自己的专业信息化人才:第一个层面是信息化管理部门专业技术员,建议送出去学习,到高校或是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养,重点是信息化专业技术;也可到其他信息化建设好的兄弟监狱或外省先进单位考察、学习他们信息化方面建设及管理经验;还可建议省厅省局在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设立监狱系统信息化培训基地,建立信息化实验室,定期重点培训全省各监狱信息化专业人才,建立常效机制,因为信息化是个飞速变化的技术性很强的专业,为了不让监狱专门从事信息化工作人员从专业上掉队,必须充分提供培训交流机会;第二个层面是各部门、各监区信息管理员,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培养,重点是与本单位部门业务相关的信息管理技术;另外,在系统安装调试之后试运行阶段,最好要求施工公司安排技术培训人员在监狱驻点三个月以上,他们可以就整个孝感监狱信息化系统对我狱各基层信息员及信息化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第三个层面是全体民警职工,由监狱政治处和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培养,重点是与本岗位相关的计算机和信息操作技能培训及孝感监狱信息化系统的使用,包括每个子系统的功能、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等等。

四是对从事监狱信息化管理工作人员选择的一点思考

7.监狱系统年终工作总结 篇七

一、监狱系统开展领导干部公推公选的现状和主要做法

近年来, 监狱系统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路径、新载体, 多层次、多角度选拔使用领导干部, 成效十分明显, 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能力、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升, 初步建设了一支能够担当责任、懂法律、善管理的高素质监狱领导干部队伍。

以江苏监狱系统为例, 近十年来, 先后组织了4次较大规模的公开选拔和公推公选, 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两推一述、差额票决等方式共选拔监狱处级领导干部282名, 占70.4%。实践证明, 实行公推公选, 打破了求全责备、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禁锢, 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 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开辟了新的途径。江苏监狱系统的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出题委托权威部门。省监狱局委托省委组织部省公选办, 牵头负责公开选拔笔试、面试出题和阅卷工作, 纪委监察室派员全程参与笔试、面试出题的监督和服务。二是考务借助专业机构。笔试和面试等考务, 委托江苏省电视广播大学和南京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承办, 设置规范考场, 省委组织部专门派人巡考, 省公选办领导到场监督指导。三是流程规范、监督有力。公选规则设置科学规范, 对报考要求、民主推荐标准和面试比例等都作了公平公正、统一公开的明确规定。公选操作流程规范精细, 操作过程精致缜密, 对考试过程第一时间跟踪公布, 广泛接受监督, 切实提高公选的公信力。

二、监狱系统实施领导干部公推公选应该规避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监狱系统实施领导干部公推公选工作, 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和实践, 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应该来说是越来越成功, 为新时期监狱单位的领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成绩是值得肯定的,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实践过程暴露出来的问题。纵观近十年来监狱系统公推公选领导干部的历程, 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存在四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选拔出的少部分领导干部高分低能, 能考不能干。近年来, 公推公选工作过程中除了民主推荐之外, 更重要的一项就是很严格的笔试、面试环节。考试的分数高, 只能说明他的理论基础好, 而不能足够反映其理论运用的能力水平。即使在面试环节, 侃侃而谈, 思路十分清晰, 但是实干精神、务实作风并不能通过一次演说来具体反映。

二是公推公选的考试环节与岗位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现在领导干部公选考试有笔试、面试等多种形式, 考试内容也很丰富, 同时也在不断地改进, 综合领导干部多方面素质需求的考量。但是, 实践证明考试内容在选择上更多注重的是知识面、知识结构的系统性和领导能力等方面。监狱系统工作的特殊性, 很多处级领导干部是监狱管理的直接领导者, 不仅需要领导干部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 更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实干技能。

三是监狱系统公推公选监狱级领导干部, 应该切实解决谁推谁选和如何推荐的问题。监狱系统的管理机关对基层的处级以下领导干部情况掌握主要是通过推荐、考试、考核等形式, 但是基层监狱单位党委和监狱民警的真实意见建议作用权重不高。同时监狱党委的意见有的仅仅是监狱主要领导的意见, 民主测评也只是面上的海选, 缺乏针对性, 缺乏科学的相互比较, 不能完全反映其是否具有担任监狱级领导的真实水平。

四是对处级后备人才的管理和使用缺乏常态化的管理机制。虽然省监狱管理局建立了后备人才库, 每年也对后备干部进行考核考察, 但是对后备干部的培养使用缺乏系统性和计划性。作为监狱单位对本单位的后备干部培养路径还不够多, 培养的措施还不够实, 培养的力度还不够大, 导致少部分后备干部方向不明确, 成长不不快快。

三、监狱系统领导干部公推公选工作机制建设的前瞻

监狱系统要把领导干部的公推公选模式用好, 选拔出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的好干部, 必须加强领导干部公推公选工作机制的建设和完善, 必须在公推公选的标准流程设计、民主政治建设、组织纪律规范、科学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多下功夫。

1.围绕监狱系统公推公选工作的科学化建设, 完善公推公选的标准流程体系。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细节成事。流程管理, 就是根据工作事物类型及解决处理方式, 制定相关的标准化处理方式、解决步骤和程序。首先要完善公推流程。监狱系统探索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工作的好做法, 就是要探索其活动进行的标准化操作流程, 要明确先干什么、后干什么, 且必须公开透明, 明确标准要求。例如:推荐不仅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同时要针对公选岗位特征, 广泛征求相关条线分管领导的意见, 因为分管领导对分管条线同志的工作能力、表现了解得比较深, 在此基础上, 再由监狱主要领导结合多方意见, 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推荐人选。其次要完善公选的流程。公推公选的核心在于选, 也就是选择、选拔、选举。公开选拔就必须要体现一个“公”字, 必须设计科学规范的标准化流程, 严格程序, 改进方法, 降低成本。例如:对公选过程中的考试, 应该根据竞选岗位分别明确考试的内容和范围, 并迅速组织考试, 不宜留有更长的复习时间, 最大限度地减少“临时抱佛脚”的投机应试现象, 应该注重考核参选对象知识经验积累, 有效防止“高分低能”、“会考不会干”的现象。第三要完善权重设置。完善公推公选各项流程的权重, 是其标准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体现。我们不仅要认真研究制定好流程之间的权重设置, 同时也要积极探索考试考核等具体环节、具体内容之间的权重。我们要利用人力资源管理学的理论, 给予科学的量化计算, 这样会更加可行、可操作, 更为科学, 能够避免一味的强调笔试、面试, 领导干部的可选择面会更大, 综合考量得更全面、更贴近实际, 更为科学。例如结合监狱工作的特殊性, 针对业务技术含量和实际操作要求高的领导岗位, 更多地考虑一些与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 更应考虑相关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考试权重。

2.围绕监狱系统公推公选工作透明化建设, 建立谁推谁选的民主政治体系。贯彻落实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选人用人新要求, 就是要创新选人用人方法,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增强公推公选的透明度。首先要紧密联系群众, 广泛组织群众参与。一个干部的素质高低、能力强弱、品行优劣, 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楚, 也最有发言权。我们要更好地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政治的积极性,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鼓励民警职工参与公推公选的全过程, 避免“有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状况, 营造“有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良好氛围。其次要征询基层意见, 权衡基层党委推荐。基层监狱单位科监区级领导是监狱级领导的直接候选人, 是监狱党委一直以来提拔、管理、关注、培养的对象, 基层党委对他们的人格品质、工作能力、作风修养、工作实绩等方方面面都比较了解, 基本能够给予客观公正、深入细致的评价。基层监狱党委对监狱级领导后备干部的推荐, 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和参考价值。第三要坚持民主集中, 组织考核果断决策。在监狱系统开展领导干部公推公选工作, 我们必须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不断完善党委 (组) 内部在用人上的酝酿机制、决策机制, 大力推行省厅、局党委会票决制与差额票决制。要积极做好组织考核工作, 扩大基层参与面, 拓宽考核载体, 可以采取“相对比较法”, 对同一岗位的参选对象同时进行测评, 分德能勤绩廉量化打分的形式, 相互之间通过得分进行相对比较, 可以分出相对的高低。

8.监狱系统年终工作总结 篇八

〖发布日期:2012-6-28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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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监狱劳教系统2012年

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自治区监狱劳教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了做好此次考录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人数

本次考录计划招录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22人,其中,监狱系统304人,劳教系统18人。

二、招考范围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六项目”)(201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人员也可报考);

“六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3.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4.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普通高等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第(一)项和第(二)项中3、4所提户籍条件的取得时间为2012年7月3日之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日至1994年7月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8.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定向“六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报考者必须是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项目”人员。凡是到2012年7月3日服务期满超出3年或被正式录用到

机关、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正式编制)的“六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职位,只能报考其他职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报考者在本次考录办理录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在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新录用(聘用)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报名时间:2012年7月3日9:00—7月7日24:00。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同时报考者须自行选择笔试考点,并在网上点击确认。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二)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会同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自治区劳教局政治部负责。报考者对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可向以上资格审查机关咨询;对招录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可向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12: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2.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和享受低保的城市家庭的报考者,分别将家庭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以及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报名结束前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6601704),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2012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2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2011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到自治区内就近的盟市以上人社部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截止时间2012年7月31日。符合减免条件的毕业生,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应聘人员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因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被取消的职位,将于7月11日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其所交费用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报考者交纳报考费的银行卡里。

(五)报考者须于7月19日至2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考录所有职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取消开考。

(二)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

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的计算

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

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合成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考生人数与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予以取消。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2.考生须持《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报考定向招录“六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考生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两年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等真实情况以及提供虚假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对报考者统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体能测评。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组织及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资格复审通知书》。2.面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3.凡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与录用人数等额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

5.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实际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进行;《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

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自治区劳教局政治部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自治区劳教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上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拟录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体检结束前向自治区司法厅或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劳教局政治部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

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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