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宪法主题班会记录

2024-09-08

学习宪法主题班会记录(共10篇)

1.学习宪法主题班会记录 篇一

甲:尊敬的老师

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下午好!五甲班《学习宪法知识》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甲:鸟儿渴望自由的飞翔。

乙:鱼儿向往自在的嬉戏。

甲:但自由是相对的,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安宁,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法律。

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担负着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需要我们

合: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

甲:今天,我们将举行一次激烈的法制知识竞赛,首先由我为大家介绍比赛规则:

1、第一二大组为黄队,三四大组为蓝队。

2、主持人念完题说“开始” ,才开始抢答,先举手先回答。注意要读出选项的内容。

3、答对得1分,答错扣1分。

4、纪律分由主持人判定,注意听从主持人的安排。

5、获胜的一队将得到一份神秘大奖!

乙:我宣布:比赛正式开始。

(选择题题部分)

甲:刚刚同学们的回答都非常精彩,接下来是问答题部分。1.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乙:大家说得非常好!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平时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甲:2.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乙:作为小学生,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别人,也不能因为一时大意让别人伤害到自己,这样的后果是既触犯了法律,又造成了双方一辈子的痛苦,那将是多么惨痛的事啊!

甲:3、假期我们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乙:是的,明天就是中秋节了,希望同学们在庆祝节日的时候,安全意识要牢记心中。

甲:最后我们来看一下是哪一个队获胜。黄队分,蓝队()。恭喜()队,接下来将有一份神秘大礼送给()。倒数,3/2/1!送给你们一片掌声!

甲:让我们多学法,多知法,多守法,让法律指导我们的言行,让伤害远离我们,让我们都拥有一个美好的现在和未来!

合:有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相信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五甲班《学习法制知识》主题班会到此结束,谢谢老师和同学们的参与!

甲:最后我们来看一下是哪一个队获胜。黄队()分,蓝队()。恭喜()队,接下来将有一份神秘大礼送给()。倒数,3/2/1!送给你们一片掌声!

甲:接下来请老师为我们强调假期安全事项。

2.学习雷锋主题班会记录 篇二

一、活动目标:

1、通过介绍雷锋的生平简介以及他亲身经历的真实故事,弘扬“雷锋精神”。

2、通过认真地学习和参加有关的助人为乐活动,构建“优良班风、和谐校园”。

3、让同学们以实际行动来学习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二、活动准备:

1、准备一些相关的雷锋图片和他亲身经历的有先进代表性的真实故事。

2、准备几则《雷锋日记》和《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歌的录音带。

三、活动安排程序:

欣赏图片------生平简介------雷锋日记------雷锋故事-------听一听歌曲------学会唱歌-------精神大讨论-------代表发言-------要求行动------总结归纳------谈一谈体会

四、具体活动过程:

1、师生共同欣赏一些与雷锋相关的图片。(2分钟)

(陶冶学生情操------勤俭朴素、助人为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先请个别同学畅谈自己对雷锋叔叔的了解,然后由班主任老师向同学们补充介绍雷锋的生平简介。(3分钟)

《雷锋的生平》

雷锋叔叔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里,7岁就失去了父母,成了孤儿。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培养下,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平时他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从平凡的小事做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此,他多次立功。1962年8月15日,一个普通士兵逝去了,雷锋叔叔因公牺牲时,年仅22岁。虽然他离开了我们,但是他留下了一个永不消逝的名字--雷锋,也留下了一种伟大而高贵的精神--雷锋精神。他的精神将会永远地闪耀在祖国的大地上,闪耀在校园的每一个角,雷锋精神将会永远地活在我们心中。

3、请一位同学来读几篇有先进代表性的《雷锋日记》。(3分钟)

雷锋叔叔在数百篇日记里,记录了他成长的足迹,总结出许多人生的格言,留给我们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比如:雷锋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就是雷锋精神的实质。这种伟大精神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教育和激励人们前进的宝贵的精神财富。

4、请若干位同学来讲一讲有关雷锋的真实故事,其他同学集中精神,认真听后简单概括。(3分钟)

《助人为乐的雷锋》故事

一天,雷锋因公出差,踏上了从抚顺开在沈阳的列车。上了车,他看到旅客

很多,连忙把自己的座位让给了一位老人。他看到列车员很忙,就又动手帮着扫地板,擦玻璃,收拾小桌子,给旅客倒水,帮助妇女抱孩子,给老年人找座位,帮助中途下车的旅客拿东西。一些旅客不住地招呼他:”同志,看你累得满头大汗,快过来歇歇吧!”“我不累。”雷锋叔叔是永远不知道累的。

5、思考:同学们,听了雷锋叔叔的故事,你觉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呢?(3分钟)

提示:------雷锋是一个自强不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战士。

6、播放录音,让学生听歌曲《学习雷锋好榜样》,要求学生学会唱这首歌。(12分钟)

《学习雷锋好榜样》歌词

学习雷锋好榜样 忠于革命忠于党

爱憎分明不忘本 立场坚定斗志强

学习雷锋好榜样 艰苦朴素永不忘

愿做革命螺丝钉 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

学习雷锋好榜样 毛主席的教导记心上

全心全意为人民 共产主义品德多高尚

学习雷锋好榜样 毛泽东思想来武装

保卫祖国握紧枪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7、全班分为若干小组,进行激烈的“雷锋精神”大讨论,并且由代表发言。(10分钟)

A、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志存高远,胸怀宽广,牢固树立远大理想。

B、紧跟时代步伐,永不满足,永不懈怠,发奋学习,大力弘扬文明新风。

C、团结友爱、诚实守信、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D、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努力工作。

E、在生活中勤俭朴素、厉行节约,坚决反对贪图享受、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

8、说说身边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具有雷锋精神的人和事。

用实际行动促进良好校园风气的形成,用自己的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的生活。

五、活动总结:(5分钟)

1、由班主任老师总结归纳这次学雷锋活动。

通过 “学雷锋活动”,让同学们在心中树立雷锋助人为乐的良好形象,以雷锋为学习的楷模和好榜样,接过雷锋手中的枪,继承革命英雄的光荣传统,把“雷锋精神”认真贯彻到实际行动中来,全体师生要共同努力,构建一个优秀文明的和谐校园。

3.考风考纪学习主题班会会议记录 篇三

考风考纪学习主题班会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2011年6月24日 会议地点:1教305教室

与会人员:国贸103班全体同学

班级下班党员 班主任宋伦进老师 会议主题:

正考风

严考纪

会议流程:1.团支书组织班级同学学习《南华大学学生守则》中关于

2.班长组织班级同学了解往年在考试中违反考纪的反面

3.下班党员结合自身经验教训向班级同学介绍考试方法

和如何处置考试中的突发情况。

4.班主任宋伦进老师讲话。

内容摘要:

大家进入大学已经进一年,现在即将进入入学二年级,大家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符合自己情况的学习方案,完善自己的复习计划。不能违反考纪,严格考风,用自己的实

典型。

考试纪律章节。力说话,宁可挂科不能抄袭争取在期末考试中发挥自己应有的水平,考出满意的成绩。

5.邱达凯同学领誓,全体同学高举右拳进行考前宣誓,坚决不违反考试纪律,严格考试风气。

6.全体同学进行分组讨论,交流感悟心得,增进学习体会。

会议效果:

经过主题班会的学习,全班同学进一步增进了对南华大学关于考风考纪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认识,进一步了解了考试流程和考试安排,更加牢固的树立了严肃考风,严正考纪的意识,更加明确了诚信考试,道德考试重要性。会议过后全班同学反响强烈,纷纷表示要在期末考试中诚信考试遵守考纪律,以良好的态度和优良的考试作风迎接期末考试。

本次会议是一次较为成功主题班会,会议促进了班级内部的团结,凝聚了同学意志,统一了班级认识,广大同学更加紧密的团结在班委的周围,班风更加向好,班纪更加趋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学宪法做合格小公民班会记录 篇四

本次法治教育主题班会,是本周又一个卓有成效的法治教育活动,它将促进全体学生由知法向懂法、守法、用法再迈进坚实一步。

活动四:宪法主题演讲比赛

我校二(5)班王子涵同学积极参加了福田区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在比赛中以《宪法助力成长路》为题,对何为宪法精神、宪法精神的用处和意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他赛前进行了精心准备和刻苦训练,充分展现了我校学生风采。

此外,我校还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途径,组织全体学生学习了《宪法》的有关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在同学们心中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巩固学习到的法律知识。

5.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主持稿 篇五

在平日的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主题班会吧?主题班会是围绕一定主题而举行的班级成员会议。那么,主题班会都有哪些类型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主持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主持稿1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是20xx年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我们在此举行特殊的升旗仪式,目的就是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今天的教育活动共有两项内容,下面进行第一项:升国旗、奏国歌;(请旗手、护旗手归队)

第二项:有请X校长讲话,大家欢迎!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希望同学通过今天的教育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学法、懂法、知法、护法、守法,并从行动开始,在学校做守纪好学生,在社会做守法好公民。

最后,关于宪法日教育活动,做以下安排,第三节上课后各班结合发的宪法内容读15分钟,学校安排检查,望各位上课教师配合并做好安排。

今天的宪法日教育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主持稿2

同志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2014年11月1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今天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日”,今年宪法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县委、县人大决定开展一系列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向《宪法》宣誓,是开展宪法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今天参加宣誓活动的有: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全体组成人员,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县人民法院班子成员及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及检察员,县公安局、司法局、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及中层骨干,共200余人。

下面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朝年同志领头向《宪法》宣誓。

同志们,我们每一位国家公职人员应该成为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模范。通过今天的宣誓,要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今天的宪法日宣誓活动到此结束,散会。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主持稿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了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大家依法办事的能力,今天,我们在这里集中举行法制讲座。进行法制讲座的领导有:

杨柳乡政法委冉书记;

杨柳乡派出所胡所长;

杨柳乡司法所刘所长;

杨柳乡安监站陈站长;

杨柳中学陈校长。

各位老师、同学们,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个社会人,你必须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并拥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只有这样,你才会在社会中按规则幸福的生活,遇事才会作出正确而果断的处理。为此,请在座的各位认真听讲,用心领悟讲座内容,理解性地积累法律知识,为点亮你漫长的人生路而奠定坚实的基础。

首先,有请杨柳乡安监站陈站长为我们作安全知识讲座,大家掌声欢迎。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主持稿4

同学们:

为了让宪法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今天下午,我们学校很荣幸请到张家铺派出所谈伟警官为大家作一次宪法课,大家欢迎。

同学们,刚才谈警官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出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所以,通过今天谈警官的讲座,大家务必都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在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及时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一生的罪,就是亲人的两行泪。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大家要对照刚才谈警官讲到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以前那些不良的习气,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我还希望四五六年级的同学,通过这次法制教育,写出自己的体会文章。

6.讲宪法主题班会主持 篇六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个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胡锦涛同志指出,现行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二.宪法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b、意义:1.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2.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

5、讨论宪法对现代社会的重要性

三、宪法的作用与意义是什么?讨论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力。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力得到最明确是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的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什么? 宪法的基本价值的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力。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这是因为:

1、对于在人权或公民基本权利作出明确规定,这是各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和主要内容。

2、宪法关于国家机构及其他问题的规定,也是以如何更好的保障人权为指导思想的宪政就是以人权为基本内容和体现保障人权基本精神的宪法的贯彻落实施。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五、宪法与一般普通法律的区别是什么?讨论

作为国家脾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

1、内容不同。宪法作为一个国家队的根本法,它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主要涉及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的关系。宪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等等。法律、法规在内容上也涉及宪法所规定的各个方面的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但是,法律、法规必须以宪法是有关规定为基础,不得与宪法规定相抵触。

2、效力不同。我国现行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任何法律、法规必须基于宪法而产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应当符合宪法的要求或者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时,为了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性,应当宣布有问题的法律、法规违宪。

3、创制程序不同。宪法创制一般需要经过特殊的程序。从制定宪法的过程来看,宪法制定者应当是属于一个国家统治阶级的人民,宪法制定权也只能属于人民,任何国家机关或者个人都无权制定宪法。人民制定宪法的方式通常表现为一部新的宪法的制定必须由一个国家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参与议论、提出立宪的建议,然后通过特殊的程序予以通过。根据宪法授权行使修改宪法或者解释宪法权力的国家机关或者特定的主体,必须依照宪法所规定的严格的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的程序,才能对现行宪法作出修正或者解释。如我国现行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法规的创制程序相对于宪法的创制程序而言就比较简单。制定法律、法规或者解释法律、法规 的,一般是由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专门的立法机关或者是享有立法职权的国家机关、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法规时享有较大程度的立法自由裁量权。

4、监督、调控的方式和手段不同。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一般是由宪法制定者直接来监督实施。在具体监督实施宪法的实践中,宪法往往将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授予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者是专门的国家权力机关。因此,在宪法实施的实践中,为了保障宪法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只有宪法明确授予享有宪法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或者是特定的主体才可以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其他的非授权主体只能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承担保障宪法实施的意务,而不能代替宪法制定者来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六、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由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因此,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

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宪法所确立的原则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2、宪法与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相抵触、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3、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七.

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大家身边有没有哪些青少年违法的事件呢?讨论

八、2010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药家鑫事件”。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 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最后,让我们来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九.总结

7.学宪法主题班会教案内容 篇七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10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0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6月26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走存款1.5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龙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龙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妈,对不起。”于龙实施犯罪时刚满18岁。据于龙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龙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五: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案例六: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況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七:“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学也没心思上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的钱。

案例九:“我爸是李刚”。月16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案例十:“药家鑫事件”。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六、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每组抽5题);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共20问(略);抢答题:共14问(略)

七、活动总结:

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共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8.关于宪法的主题班会总结 篇八

我不由地想起还在孩童时代的我们有着孩子的天真,当我们呱呱坠地,来到人间,便成为一名幸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儿时,我们能享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上学了,我们又能享受《义务教育法》的保护;在校园里,我们又有老师的呵护与关心,有着同学的陪伴,有着属于我们自己的快乐。

以前总是觉得自己还是小学生法律离我们很远很远,现在看来我们生活的每一部分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学以宪,宪以警,警以心。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了我们,比如网吧,对我们成长就极为不利,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现代社会受一些不健康思想的影响,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

9.3.2学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篇九

主题班会教案

——法在身边——走好青春每一步

【活动背景】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活动目的】

1.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完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

【活动要求】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活动地点】三年二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遵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乙:遵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是中学生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据《闽西日报》报道:2005年6月26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 2010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楚雄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06年,15岁的小杰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杰好生羡慕,小杰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案例四:

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況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卻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五:“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都表现出惊讶,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和触及刑法呢? 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陈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案例八:16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学也没心思上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的钱。

案例六:“我爸是李刚”。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六、活动总结:

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10.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篇十

班会目标:

1、让学生了解《宪法》,认识《宪法》,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培育学生国家意识、法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班会准备:

多媒体课件、法制宣传片、法制宣传手册 班会过程:

一、谈话导入

人类因梦想而伟大,有了梦想才会有希望,梦想的大小决定了一个国的强弱,一个家的兴衰,一个人的优劣。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的梦想是什么呢?习主席这样说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而法治就是我们实现梦想的有力保障。

同学们,今天我们班会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时时处处都有法律约束。宪法是什么呢,我们今天一起来认识了解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认识宪法

法律是治国的工具,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习主席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为此我们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首先,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落实依宪治国,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其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价值,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

再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落实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最后,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我国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

三、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1、常见的违法行为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私财物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5)、民事侵权的行为

2、指出这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1)接触毒品(2)打架斗殴(3)沉迷网络

3、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1)旷课、夜不归宿(2)打架斗殴,侮辱他人(3)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4、介绍近年来发生的青少年违法案例(1)蓝极速网吧纵火案

(2)云南文山县学生沉迷网络自杀案(3)重庆少年意外伤亡事件

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要依法自律。

2、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3、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总结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我们学习《宪法》之后,要有国家意识,知道你身为一个中国人,要有满足归属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虽然是小学生,但我们身上也有强烈的社会责任。让我们一起为法治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宣誓倡议书 我们郑重宣誓: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的中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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